从依正不二理论看佛教寺庙管理环境改善的途径(二)

  二、以依正不二理论观照寺庙管理所面临的主要困境

  诸如此类的困境,无论其形态、程度如何,以佛法观之,它都是“境”,即佛门的生存环境,因缘而生,因缘而灭,历代都有,不足为奇。问题是今天佛教僧团何以不能转“境”,而为“境”所转,这才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

  圣严法师在谈到台湾佛教僧尼戒律不守、道风不振时感慨地说:“如此的僧尼品格,焉能望其住持佛教而振兴佛教?然而,冰冻三尺,已非一日之寒,岂能仅怪今日的僧尼?这是历史的业积啊。”圣严法师:《戒律学纲要》,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第163页。

  的确,任何事物都逃不出因果法则,今日寺庙管理中所面临的各种困境,也是无穷因果链中的一环,之所以为境所困,为境所转,也是中国佛教 “历史的业积”所致,是佛门众业所成之果。

  按照“依正不二”的理论,无论主体还是客体,无论身心本体,还是我们生存的环境,都是我们的业力所致,心识所现。都随着业力和心识的变化而变化。“一切法中心为上首。若善知心悉解众法。种种世间皆由心造。心不自见。若善若恶悉由心起”。陈优禅尼国王子月婆首那译:《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2,《大正藏》第8册,第693页B栏。 “种种世间”,包括主体、客体,皆是心造。“山河草木皆是心想。心外无别法。此明理内一切诸法依正不二”。唐吉藏:《大乘玄论》,《大正藏》第45册,第40页A栏。因此,我们自身与所面临之环境,不仅从源头上一体不二,而且在存在状态上都会随着共同的业力和心识之变化而变化。“心清净故世界清净,心杂秽故世界杂秽”。唐罽宾国三藏般若译:《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4,《大正藏》第3册,第306页B栏。依报与正报,都来源并受制于心,所谓“依正既居一心。一心豈分能、所”。唐荆溪湛然述:《十不二门》,《大正藏》第46册,第703页C栏。正因为主、客,能、所,依、正皆系于一心,所以,改善主体自身和改善客观环境,都必须从自身心灵入手。据此,现在佛教寺庙管理所面临的一切问题,无论是内在困境和外在困境,若想从根本上寻求解决之道,还必须反诸求已,观照自身,从自己身上找问题,诊断病因,应病予药。正如有的教中大德所指出的“改革重点在佛教界内部”。释印顺:《构建“佛教文化”平台,努力探索和践行现代寺庙管理模式》编者按,载《世界宗教研究》2008年第4期。我们以为,作为佛教寺庙,首先要确定自己在当今时代的社会定位,要厘清佛教界本身所存在的主要积弊,方可再进一步寻求解决之道,改善之途。

  三、当代佛教寺庙的社会角色定位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佛教寺庙究竟扮演着什么角色?应该拥有着怎样的社会功能?只有给自己准确定位,才能实施目标明确的管理,也才能摆脱管理的困境。否则身份不明,目标不确,只能摇摆不定,为“境”所转,夹缝求生。

  在讨论佛教寺庙的社会功能之前,我们可先用排除法,明确佛教寺庙不是什么。首先,它不是企业,也不是商业公司,不以赢利多少为其管理成功与否的判断标准;至于有的寺庙管理者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己任,以获得政府颁发的发展旅游奖为荣(如2006年,登封市奖励为当地旅游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释永信价值100多万元的大众越野车。),并认为:“僧人也是公民,为社会作出了贡献,得到奖励也是应该的”,“请大家不要把宗教界与社会隔绝,也不要总想把出家人送到两千年前。我们作为一个公民,有义务也有责任为国家融入世界、与世界同步发展作出贡献。”那只能说是个别人的观点。其次,它不是国家机关或半官僚机构,它应该配合国家的相关政治、经济规划的实施,但却不能以完成了多少国家或政府指标为其管理好坏的标准;第三、它不是单纯的慈善组织或收容机构,虽然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是寺庙的重要功能,但却不能将捐款多少或收容孤寡老弱的数量作为其唯一或主要的考察指标;第四,它也不是参政议政机构,不能以培养了多少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作为一个寺庙成功与否的标志。而在政府的宏观管理中,这四项常常作为不可或缺的考核指标,佛教组织或寺庙自己也自觉不自觉地将这些指标作为自己工作的衡量标准,看看各级佛教协会和各地寺庙的年度工作总结,就可以明白这些指标在寺庙管理中的地位和分量了。这些指标没有错,但对佛教寺庙的管理而言,它是枝叶不是主杆,是副业不是主业,作为佛教寺庙的管理,对这四个方面当然要予以重视,但若一切唯此马首产瞻,悠悠万事,唯此为大,那就是本末倒置,角色错位了。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确定佛教寺庙的社会功能,怎样给今天的寺庙以准确的社会定位呢?我们认为今天的寺庙其社会功能和社会角色主要表现下面四个方面。

  (一)宗教活动场所

  寺庙为佛教的宗教活动场,古今皆然,对这一不言而喻的主要社会功能,佛教界自己有时反倒犯糊涂了。特别是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中,法律规定宗教活动只能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对这一主要功能更是要特别强调,对寺庙管理水平的评价,必须以这一功能为核心内容进行考察。举凡出家僧众的参修课诵,在家信众的瞻礼朝拜,四方游客的参观礼佛,都是寺庙所应承担的主要功能。寺院,作为住持三宝的实物性表征,为瞻望佛为净土的窗口。其一切管理活动的中心任务就是为佛门四众,为来寺礼佛的广大民众提供其所儒的宗教服务。为愿意参禅问道的佛门信众提供一个如律如仪的修持场所,为一般大众提供一个舒缓紧张,陶冶情趣的精神家园。无论用什么样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一个寺庙如果忽视了其作为宗教活动、宗教修持场所的基本功能,那便是舍本逐末。

  (二)社会教化场所

  寺庙的常住是出家僧众,他们称为比丘或比丘尼,其梵文原文为“乞士”,意为上乞法于佛,下乞食于民。他们接受十方供养,就是要传播佛陀关于宇宙人生的真理,就是要肩负起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和精神服务的任务,为在社会中受到困惑的迷途之人指点迷津,开启心智,使其认识自己,改造命运,增添直面生活挑战的勇气和智慧。这种教化作用尽管在现在的社会氛围中较少提及,但佛教界必须直面自己这一神圣的使命,不然就愧对“人天师表”这一称呼。作为寺庙要履行这一社会功能,首先,就要培养能把握佛法真义,解行相应,且辩才无碍、善巧方便的“人天师表”,有能力、有智慧为前来求助的人们解惑释疑,指点迷津;其次,作为一间寺庙,要有这样的专门机构(如咨询部)、专门人员并组织专门的活动,为前来求助的人们提供这种心灵疏导或咨询服务,发挥佛教应有的社会教化作用。

  (三)文化传播场所

  赵朴初会长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佛教寺庙恢复时曾反复向社会宣传“佛教是文化”,这在当时虽然主要是为了消除人们对佛教诸多误解的善巧方便之言,但它也道出了中国佛教寺庙与文化的密切关系。在古代它就是所在地的文化活动中心,今天它仍然是十分重要的社会文化设施,在文物保管、旅游观光、图书收藏、外交、园林、文艺、医疗、武术等诸多方面有着不容忽视的文化价值。况且,一座寺庙本身就是中国悠久文化的物化载体,一般的寺庙往往都有上千、几百年的悠久历史,其本身就是文物古迹,而且集古建筑、园林、雕塑、碑碣、书画、楹联、题咏、图书等为一体,再加上威仪三千的出家僧众、古色古香的佛事活动,清新典雅的梵呗唱颂,实为传承东方传统文化精华的最为牢固的载体和基地。无论是信众还是游人,只要来寺参拜,就能增加他们对传统文化的感性认识,体会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的浓厚内涵。而作为寺庙管理者的出家僧众,如不能肩负起继承、传播、弘扬传统文化的重任,那就是严重的失职。虽然,弘扬传统文化本身并不是传法布道,但它无疑是传法布道的辅助工作,虽然它看起来是一种入世的俗务,但它所体现的正是大乘佛教的菩萨行。

  可喜的是各地寺庙在弘扬传统文化方面已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种形式的禅文化夏令营、冬令营,各种形式的读经班、读书班,还有佛教音乐会、演唱会、学术研讨会、佛法讲说论坛等,都是文化传播的有益尝试。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弘扬、传播文化可能会为寺庙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但如果寺庙管理者,一心盘算怎样利用文化来赚钱谋利,将文化活动视为赢利的工具,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四)慈善公益场所

  济弱扶困,乐善好施,是佛教六度四摄的重要内容,自古就是中国佛教寺庙的传统,古代的悲田院、养病坊、无尽藏都曾是一种救济贫苦孤寡的机构和手段。近代以来,不少佛教寺院曾开办过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的佛教寺庙在赈灾扶贫、社会救助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各地寺院在慈善公益的形式和途径上也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如粤东许多寺院主办的孤儿院、养老院、广州以大佛寺、光孝寺等寺庙创办的图书馆、多媒体视听室,广东省佛协和南华寺创办的免费医院,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使社会大众对佛教四众的慈悲本怀,佛教寺庙的社会功能有了全新认识。

  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全方位的,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佛教寺庙只是社会的一分子,其财力物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在每一方面都做得尽善尽美。因此,在慈善公益事业上,佛教寺庙应根据自身特点,并根据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有所侧重、有所选择地开展慈善事业,这样才能应病与药,救人所急。当今的社会,医疗和教育被喻为压在普通民众头上的“三座大山(另一座山为住房)”,因此,今后的佛教寺庙应在教育与医疗救助方面多下工夫。特别是教育救助,虽然当前的法律体系还有诸多限制,但设立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学生等问题,广州光孝寺、梅州大佛寺已做了有益的尝试,值得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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