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行邪淫者,报终命尽,先堕地狱饿鬼,后生畜生道中

行邪淫者,报终命尽,先堕地狱饿鬼,后生畜生道中。

行邪淫者,报终命尽,先堕地狱饿鬼,后生畜生道中。

《印光法师文钞》:“不邪淫者,俗人男女居室,生男育女,上关风化,下关祭祀,夫妇行淫,非其所禁,但当相敬如宾,为承宗祀,不可以为快乐,徇欲忘身。虽是己妻,贪乐亦犯,但其罪轻微。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淫,其罪极重。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报终命尽,先堕地狱、饿鬼,后生畜生道中,千万亿劫不能出离。一切众生从淫欲生,所以此戒难持易犯,纵是贤达或时失足,何况愚人!”

注:“什么叫不邪淫?俗世男女结婚后在一起居住,生男育女,就天下国家言关系风化,就一家传承言关系祭祀,夫妇之间行淫,不在佛教五戒禁止之列。但夫妻间应当相敬如宾,是为传宗接代,不能以此为乐,切忌放纵淫欲导致丧身。虽然是自己的妻子,贪图淫乐也是犯过,只不过罪过较轻微。若不是自己的妻子,苟合交通就是邪淫。犯邪淫戒之人,是以人身而做畜生之事,他们报终命尽之后,先堕地狱道、饿鬼道,然后生到畜生道中,经过千万亿劫,始终不能出离。一切众生皆从淫欲而生,所以不邪淫戒难持而容易犯,纵使贤达之人也难免会失足,更何况是愚人!”

转自五明学佛网 http://wuming.xuefo.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