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会读诵本 28.《十不善业道经》简译

法会读诵本 28.《十不善业道经》简译

  此十不善业道,体性是罪:若乐求佛道者,远离彼过。当如是知。

  何等为十?

  所谓身业三种,语业四种,意业三种。

  于是义中,今当解说。

  身三种者:杀生、不与取、欲邪行。

  语四种者:妄言、绮语、两舌、恶语。

  意三种者:贪、瞋、邪见。

  云何杀生?

  谓于有情,率先见已,次审其名,决定欲杀,动身施作,断其命根。如是五缘,次第具足,成杀生罪,定感彼果。

  云何不与取?

  谓于他物,先窥觇已,而起审虑,决定欲取,动身所作,即盗其物。具足五缘,成不与取罪。

  云何欲邪行?

  于此罪中而有四类:非处、非时、非分、非往。

  非处者,谓于诸佛、菩萨、经像、和尚、阇黎、父母所止,或相迷近,皆所不应。非时者,谓于昼日、或偶月事、怀妊、新产、彼不乐欲,及病恼等,或受净住八关斋戒, 皆非其宜。非分者,谓于面门,及以非道、童男、处女自执持等,俱不应作。非往者, 谓于他妻,及比丘尼、亲族、异趣及衒卖等设自境界,作非梵行,所不应理。

  如上当知。

  云何妄语?

  谓于见物,或他遗堕,审知是已,决定而取,

  彼若寻求,起虚妄说。具是五缘,成妄语罪。

  云何绮语?

  谓于他人,以染污心,增饰其非,对彼而说。

  云何两舌?

  于他所有,隐密等事,以非理言,而作离间。

  云何恶语?

  谓于贪欲,和合事相,以杂染言,厉声而说。

  云何名贪?

  于他财物,及彼受用,起爱乐心,非理希望。

  云何名瞋?

  谓于有情,起忿恚心,而作损恼,及捶打等。

  云何邪见?

  谓无施等,无彼后世,无供养事,无佛世尊、声闻、缘觉、无罪、无福、无所作业、无所受报。

  如《正法念处经》及余经所说,此十不善业道,是地狱因。于十善业道,应当修学,则于恶趣,永不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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