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戒文集:学戒浅谈(福云)

持戒文集:学戒浅谈(福云)

 

  闽南佛学

  前 言

  戒学是佛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脱生死趋向菩提的根本。在小乘说:”戒是正顺解脱之本。”在大乘说:”戒是无上菩提之本”。整个佛法集中体现戒、定、慧三无漏学,当然真正解脱和证菩提的,尚有赖於无漏的智慧,但最初的基础,不能不说是戒学。由戒学的种种限制,使心念不得向外奔驰,而逐渐的获得内心安定,於是便从安定的心境中,获得无漏智慧的开发,然后再用般若慧剑,割断无始以来的无明绳索,始得菩提。所谓”由戒生定,由定发慧。”可见高层的慧固然需要,基层的戒更为重要。如果基层的戒没有打得坚固,中层的定,高层的慧,都不可能出现的。

  一,戒学的重要性

  律藏说:”毗尼久住、正法久住。”佛陀一生对弟子所说法的内容,分为二大门:一是启发教导弟子们的智慧,使他们通达缘起法,后来经弟子们结集成经藏;二是组织教育弟子们过僧团的纪律生活,使弟子们促发内心智慧,后来经弟子们结集成律藏。

  佛陀为什么要制戒呢?佛制戒的缘起按经中记载,佛每次说法,皆有弟子启请发问。而制戒过程中是否有启请呢?在萨婆多部制戒的缘起中,舍利弗尊者请问於佛,如何使正法久住?提出了过去诸佛成就正觉!为什么正法不能久住?佛告舍利弗,过去毗婆尸式弃、拘留孙迦叶、这二位如来正法久住世间,他们不但广说经教,而且还结戒说戒,故正法久住。而拘那含牟尼,毗舍二位如来,不广说经教,亦不结戒说戒,而这二位如来灭度以后,僧团没有戒律的摄持,因此正法速灭。舍利弗听后,请佛制戒,目的是为正法久住,佛告舍利弗,到时候我会制戒。戒经中说,佛制戒有缘起的。所谓”钢刀虽利,不斩无罪之人。”佛成道以后的最初数年之中,根本没有戒律,因为佛初期的弟子们,他们的根器特别深厚,往往是听到佛陀的开示之后,即使是三言两语的点化,便会证入圣位圣果。初果耕地,虫离四寸,至於盗,淫,妄语更是无犯。佛成道后初期僧团本来清净。直到佛陀成道的第十二年,才有比丘由于俗家母亲的逼迫,犯了不净行。佛教的戒律,也就从此开始制定出来。目的是为维护僧团的清净庄严,也是为了保护比丘们的戒体不失。戒律的制定,不是佛陀对於佛弟子们的一种约束,实是佛弟子的解脱之道,也是僧团的防腐剂。佛子若无戒律作为生活的准则,了脱生死谈何容易,僧团若无戒律作为统摄教化的纲领,佛教的状态,就象一盘散沙,最终自灭。因此,佛在临灭度时,示意后世的佛子,应以戒为师。佛教只要有戒律的存在,才能久住於世。

  我们学佛是为了求得解脱,趋向无上菩提。然而解脱的起点是对戒律的严格遵守,只有这样才能证得菩提。否则,戒若有所亏损,不但出世之果得不到,就是人天功德亦没有份。所以三世诸佛出现於世间,无不慎重的推崇戒法,西天东土的历代祖师,无不以戒法殷殷教诫。《大涅槃经》云;”戒是一切善法阶梯,亦是一切善法根本,如大地是一切树木所依之本;戒是最善之引导者,如彼商主导诸商人;戒是一切善法胜幢,如天帝释所立胜幢;戒能断除一切恶业及三恶道,能疗恶病犹如药树;戒是生死险道资粮;戒是摧结恶贼铠杖;戒是灭结毒蛇良咒;戒是度恶业之桥梁。”总之,无论行善断恶,离苦得乐,断惑证真,戒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若没有戒学,求一切智无有是处。由此可知,戒学之重要性,我们岂能忽视於戒学呢?二、戒学与社会道德

  佛教的教义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真理,能令一切众生离苦得乐,而戒律正是完成这一使命的基本法门。

  佛教戒律,是佛陀为了调伏弟子们的身心,所制的种种规矩,是人与人相处的润滑剂。”戒”虽有种种的条文与差别,但皆离不开五戒的根本原则,一切戒法皆由五戒演化而出,都是为了保护四根本戒的清净。五戒的究竟处,是了脱生死的正因,是做人的根本道德,亦是伦理的基本准则。太虚大师说:”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做为一个佛弟子首先应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即人格的完成。佛教的戒律是作为一种道德的规范,是为了完成它的道德为理想服务的,这就是说持戒律本身并不是目的,只是为了实现道德理想而施设的法门。然而戒律的指导思想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其表现於行动和修持上,则以摄心为要,制身为辅。戒律不单指在行动上不犯戒,其根本是心不犯戒。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受”心”的指挥,心是因,行是果,所以说戒律不是形式化的教条主义,而是有强大的通融性和广泛性。法律只能在人犯法后,才能以法律制裁,而戒律则不同,行未犯即能在未行前审其心。戒律有消极的止息法门,同时亦具有积极的修善作用,尤其是大乘戒学的作用,以发菩提心为本,普度一切众生。同时还鼓励人们要有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戒律的精神是止恶扬善,净己自心,向解脱道精进。因此,说佛教的戒律是至高无上的道德规范,它不仅能未雨绸缪,制止犯罪的心里产生,而且还能净化人的心灵,起到无名警察的作用。

  佛教的戒律思想若能在人间普及,人人奉行五戒十善,那么将为人类社会道德的完善起到升华的作用社会上将不会出现凶杀、盗窃、流氓等案件的发生。目前,人世间每件悲剧的发生,其根本无不是由财色的作祟,而演出了层出不穷的罪恶。那些罪恶的类别,又皆不出杀盗淫妄酒的范围。因此,人类安全虽有法律的保障,法律只能制裁於事后,却不能防患於未然,杀人的、偷盗的,奸淫的、欺骗的,仍然我行我素。正因如此,我们要提倡五戒的受持,若多一人受持五戒,便为人类社会减少一分灾祸的威胁,人人受持五戒,我们的世界便是人间的净土了。最重要的是佛教五戒,能产生同情心,受持五戒可给一切众生以无畏,这是其它戒所不能及的。比如基督教的不杀, 只是不杀人,却杀人类以外的生物,儒家主张推人及物,但却不戒杀其它的生物。唯有佛教慈悲救世,视众生平等,给不同类以无畏,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 皆可成佛’,望人人皆能归依佛门。须知佛法如大海,不厌众流,不弃涓滴,无论什么人,只要信仰佛陀,就有资格接受佛陀的慈悲,佛陀的庇护。佛陀的教导是持戒最上,而证得涅槃正觉为究竟。三、如何对待”八敬法”

  戒律的产生和发展,目的无非是使正法久住。而对比丘尼首先强调的是”八敬法”。此法关系甚大,《善见律》云: “佛当初不度女人出家,为减正法五百年。”这就是说佛最初不度女人出家,为什么呢?佛若是度女人出家,在释迦佛的法运之中,会减五百年的正法。因女众习气深,欲修出世之道,恐多障缘,冀学无为之法,难断我见。是故世尊当初不度女人出家。

  女人得度之缘起:当时佛的姨母大爱道,即是摩诃波阉波提与五百释迦族的女人,宿植善根,痛厌生死,爱敬福田之衣,乐修出家之法,同诣如来,殷勤三请,但没有得到佛陀的允许。后由尊者阿难忧泣,代请出家,佛令遵守”八敬法”,虔奉三尊,爱道闻持遂得披剃。由此可知女人得度之不易。若比丘尼能依佛制的”八敬法”行持,那么如来的正法即能久住世间。

  “今时不行,随处灭法”,就是说现在不奉行”八敬法”,佛法亦随之而灭。因此比丘尼要勉励实行”八敬法”。古德云: “遵之则正法常存,违之则法灭在即。C,可见此法之重要。有人说”八敬法”应弃除。关于这一问题,佛在世时已有入提过,当初大爱道及五百比丘尼,因奉行”八敬法”,又受持比丘尼戒,如法修持,不久她们当中就有很多证阿罗汉果。证果后认为”八敬法”不公平,故俱行诣佛所对尊者阿难而问言: “为什么百腊比丘尼见初受戒比丘,应起迎礼拜问讯,请令坐。”于是阿难请佛禀明此事。佛言叫她们奉行”八敬法”是有道理的,并非无因而制此”八敬法”,制此法的原因是; .

  “假若没有女人在佛道中出家做沙门的话,佛的正法当住世千年,兴盛流布,一切众生悉蒙得度,因有女人出家做沙门,使僧团不清净,正法衰微,减五百年。”

  由此可知,“八敬法”是不应抛弃,而是比丘尼的根本大法,亦是最早的比丘尼法,此”八敬法”是比丘尼戒的重心戒。此法并没有将比丘尼的身份降低。须知一个人在什么情形之下才能受益呢?要谦虚,才能受益。所谓”满招损, 谦受益。”谦虚在佛法中即惭愧,有惭愧才能得到利益,若无惭愧,自高自大,则恶业随身。我们应生惭愧之心,觉知自己业障深重,故使佛法受到如此的损失。

  现处末法,外缘不具,内因微薄。纵然是最有修行的比丘尼,只能受持”八敬法,,当中的两三条而已。此法当中多数是有关羯摩法或作持法的问题,根本无法如律而行了。但从佛制”八敬法”的因缘看,我们应不折不扣地加以遵守,力求受持,应知凡佛所说之法皆对众生有益,岂能舍之。四、严格遵守比丘尼戒的前两篇

  比丘尼戒的前两篇,即八波罗夷,十七僧残。此二种罪是不可悔之重罪。

  第一篇波罗夷罪,如五分律云: “波罗夷者,名为堕法、名断头法、名非沙门法。如针缺鼻,不可复用,如人命尽,不可复活,如破石,不可复合,如断多罗树心,不可复生。”若犯此罪,被弃於佛法之外,如人断头,不可求乐。所受之报,入阿鼻地狱,受苦无量。可见此罪之重,我们应谨慎严守,犯此根本罪是无法忏除的。须知佛法之中虽有可悔法, 但要注意,悔法并不是万能或全能的,对於根本戒的波罗夷罪和性罪是无能为力的。悔法只能悔除犯戒的遮罪,但对於遮罪我们绝不可以因为有了悔法就可以犯戒了。

  第二篇僧残法,比丘尼戒僧残罪有17条。律摄云;由众奉教,罪方除灭。就是说若犯僧残罪,要半个月时间在二部僧中行摩那埵。20个清净比丘和20个清净比丘尼,若少一人,此罪即不能忏除,可知忏此罪是一件非常难的事了。若犯纵然有忏之心,可是集僧难得。《毗尼母经》卷三云: “云何名残?罪可除,是以故名残也。”又云: “如人为他人所斫,残有咽喉,名之为残。”因犯此罪尚有残命,僧众急速作法,念彼之残命。故对此篇罪应严持谨守,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小心严守,若犯此罪,现前遭人轻视,将来死坠地狱,受无量苦。

  总之,对此二篇罪应严加受持,勿令有犯。切记一失人身万劫难复啊!我们要有”宁愿守戒而死,不愿破戒而生”的伟大精神。五、著重威仪

  我们不但对重戒要严加受持,即使小小之戒,也应力求遵守之。尤其威仪,威仪具足体现了僧人超凡入圣的风度,僧人之所以称为僧宝,以其能精严戒律,否则形同俗人,品质低下,怎能受到世人的恭敬呢?反而会令世人诽谤。为了保护僧宝荣誉,我们的一言一行要为僧宝的”宝”字增添光彩。威仪对於僧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佛世时的马胜比丘,既无神通,亦没说法,但却摄伏了当时的外道舍利弗和目犍连,使他们归依了佛门。凭什么呢?只凭他的威仪,可见威仪之重要。

  关于佛所制遮戒,各有原因, 皆是”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即不违国情与民俗。根据这种理由,有人主张微细之戒不可行者或行不通的,不妨舍弃。其实这种思想也不始於今日,远在2500年前,在阿难与迦叶领导的教团中,早巳发生诤论。阿难在第一次结集经典时曾说:“佛将入灭时曾告我,大众若弃小小戒,可随意弃。”当时大迦叶反驳说:“佛所未制,今不别制,佛所巳制,不可少改。”但佛制戒的缘起,皆因世人的讥嫌陆续而制的,一直到佛陀入灭前才停止。当时佛制戒律完全是本着印度的实际情况的需要而制的,所以佛在五分律中说: “虽是我所制,而於余方不以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於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如托钵乞食这条戒,从戒律传入中国未实行过。否则,若乞食,世人会讥嫌。又如吸烟,本非佛所制,但在中国,僧人吸烟是不雅观的。因此我们不能随心所欲而将佛所制之戒乱开,须知严持净戒,贵在领会如来制戒的本意,若能理解其意,方名真持戒。六、戒学的运用和实践

  佛教最高尚的基本修善方法就是:持戒、习教、参禅。推想古今的大德有一生专门宏扬律学,实有目的所在, 维持正法,令三乘道果相续不断,最重要的即是尊重戒律。若不持戒,则同堂犹隔万里,苟能持戒,则百世何异同时。佛说: “虽在我身边,若不持戒,犹隔万里,虽不在我身边,若能持戒,如同在我身边。”金口诫言如此,我们还有什么舍此别求它法的道理呢?所以学佛一定要以持戒为要。如明朝的紫柏大师:平生一粥一饭,别无杂食,胁不著席40馀年,犹以未能持微细之戒,故终不敢为人受沙弥戒或比丘戒。必不得已,则受五戒。当今受戒仪制,多统於形式,似乎只是由俗转僧的一个过程而已,至於受戒与受持戒似乎是根本不相干的两件事了,僧品因之趋於低下。佛教如此衰败,推其本由,皆因戒学的废驰所致。弘一大师曾为此感叹,大师尝自检验,认为自己非但不够比丘的资格,也不够沙弥的资格,甚至连一个五戒满分的优婆塞的资格亦不够。一个闻名持戒的律师,还不敢以满分五戒净人自居,可知是如何的谨严难守。莲池大师尝自称为”菩萨弟子”或”沙门”不敢以比丘自居。藕益大师阅过律藏之后作”退戒缘起”,认为一向所受的戒不合法,没有做比丘资格,自称”菩萨沙弥”。太虚大师亦有”比丘不是佛未成,但愿称我为菩萨。”从古今高贤的严谨处,知戒是如何的严格,不易如法受持,亦不能因持得不够圆满就不持了。应量力求受,不逾绳墨,才不负弘扬戒律者的良苦用心。

  至於大用现前,观机利益, 破他疑执,不拘恒规,(如文殊菩萨执剑逼佛,三处度夏,重胜比丘与女同坐,令证无生,归宗南泉之斩蛇猫),并非是一时不得不用之权谋。比如医用砒霜以治病,大将设谋以除贼,偶一为之不可以为典要,又凡呵佛骂祖,痛棒毒喝,皆是不得已而用之。若用得其当,则迹似违律,实真持律,已得律之意旨故。例如:末利夫人饮酒救杀,佛赞为真持斋戒。《菩萨戒本》云: “菩萨见机得杀盗等,於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今若欲不堕三涂,径登圣果,必由持戒开始。常人则认为学戒者偏重行持,视如目,行如足。行持固重,而知解义尤重。如果子律仪未能十分了解,以己偏见而行,就非为是,谤是为非,他人不知,群起仿效,坏乱正法,其罪极大。若於律仪果能十分了解,虽行不足,亦可对众宣扬,续佛慧命,以正知正见接引后学。如佛在世时对弟子们说:我已说之法如掌中叶,未说之法如大树叶。可见佛法如大海,饮之即知其味。

  总的来说,修行佛道,主要是受持戒律,远离过患,进而修定,获得智慧,使”心口意”清净,故戒定慧的目的,是清净身口意三业。因戒定慧三学是佛教修行的三大纲领,戒为三学之一,在佛陀全部佛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没有严肃的戒律生活,也就得不到真实的禅定,也更得不到真实的智慧。所以求解脱者所必然践行的是戒。

  总 语

  律学自唐代称宗以来,虽逾千载,然发扬律宗者远不如其它宗派, 特别是近代,“严净毗尼,研究律藏”的人巳寥寥无几,就是有勇气谈戒律的人亦不多见,更谈不上严净毗尼了。这一关系佛法能否久住的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佛弟子的重视,甚至感到陌生和疑虑。因此,面对现实应大力提倡律学。

  修学佛法的行者,特别是修学大乘佛法的出家人,要能使三宝不断於世,正法得以久住世间,如佛最初制戒,以法摄僧,就是希望和乐清净的僧团,负起这个重大的责任。这重大责任能否负起,关键在於佛门弟子能否修持净戒。若佛门弟子能持戒清净,就可使三宝增辉,正法久住。为此我们僧青年应精严戒律,不负如来遗命,为如来教法永住於世贡献出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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