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悲的立场来看婚姻


2014/9/6    热度:485   

  婚姻的场所即是菩萨利生的场所。

  佛法的最深处虽在涅槃,但体现涅槃的佛弟子,其人格最大的特征,却在大悲。

  “大”是体现诸法寂灭性──涅槃,故可称为大;悲则是慈悲的简称。故“大悲”其实是指没有人相、我相、众生相、寿者相的慈悲心。


  
  当一个人体现涅槃的时候,就不会再有主客分离的意识,也不会有人我的执着,所以看的时候只是看,没有产生“我看到”之念;听只是听,没有产生“我听到”之念;充分活在浑然一体(亦无一体之错觉)的境界里;没有丝毫人我对立的隔阂。
  
  所以他看到别人受苦时,只是发觉苦,而没有产生这是“别人”在受苦的念头,所以别人就是我,我就是别人,别人跟我是一样的。由于自身都有离苦的本能(此乃法性使然),当察觉到“别人”在苦时,“我”便会产生悲心,舍不得“别人”苦,所以会倾尽能够运用的福德和智慧,来给予别人快乐,拔除别人的痛苦。并且在进行这样的工作时,内心依然安忍在如如不动的涅槃中,没有计着分别心所生之种种名相,唯是一腔满众生愿的悲心而已。这种没有理想、企图,更没有主宰、支配欲望的悲心,将随着佛弟子浸泡在涅槃的时日愈深愈久而愈深彻泯然,最后甚至到达“痴”的地步呢!
  
  经论禅典之中,随处散落这类的经句:

  “为度众生离得苦,宁愿我身下地狱”
  “愿代众生受无量苦,不为自己求安乐”
  “问渠为何放不下,苍生苦尽那时休”
  “菩萨以大悲而不得自在”

  或许一般人大都忙于自身的功名利禄,对此少有感触,但有的修行人听闻此类经句时,则会感动良久。
  
  但愿众生离得苦,谁还去惦记佛学上的名相,谁还去计较究竟不究竟呢?有人的地方就有痛苦!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温暖!婚姻当然也是菩萨利生度世的场所!

  从修行的立场来看婚姻
  
  古德云:“不入烦恼大海,则不能获得一切智宝。”困难的环境,使人遭逢无边苦恼,但对于有志修行的人,逆境能使将意志锻炼得更坚强,获得到更多的人生经验;婚姻的生活虽然不免因为两个人的长期相处而产生摩擦,但可使人品味生活真谛,学到度化众生的经验和方法。
  
  因此,站在菩萨乘的立场来看婚姻——婚姻不仅不是禁锢的牢笼,反而是亲近众生、化度有缘的绝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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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学佛,功夫不到家的时候,一定要守着一个老师!古人讲师承,世出世间法都要师承,都要有老师指导;没有老师指路,就是盲修瞎练。老师是我们的善知识,我们要如何辨别哪些是善知识?这一点释迦牟尼佛非常慈悲,他老人家入灭之前,教我们“四依法”,这个四依法就是辨别善知识的标准。四依法第一句,“依法不依人”,非常重要!经教是法,讲经说法的法师或居士,他的思想见解、行持、言论与经教相应不相应?如果他的思想见解、言论、行为与经教所讲的相应,这个人是善知识,这个人是真正佛弟子。如果他讲经说法一百句话里头,九十九句话都跟经教相应,只有一句不相应,跟佛相违背,这个人是魔,不是佛。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