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答:成犯相中,依何而释相耶?


2014/9/6    热度:211   


  弘一大师答:南山《行事钞》先总列六缘,复随释五种。先总列六缘者:一有主物,二有主想,三有盗心,四是重物,五兴方便,六举离处。

  智敏上师释:那么犯盗戒,它有几个条件:一是“有主物”,有主的东西,这个是东西有主的,你去拿了。第二“有主想”,你也知道这是属于主的。你假使不知道,以为是没有主的,那不成根本。那么有主的东西,你也知道是有主的。第三,你自己拿的时候“有盗心”,自己有偷盗的心。第四,它是值五钱以上的“重物”,价值高的。第五是“兴方便”,用各式各样的方便去骗、偷,或者是用其他的方式拿过来。最后,“举离处”,离本处,离开本处——我才讲过了,不一定离本处,一般的说嘛,离本处,你把标线改了,契约定下来了,或者把它破坏了,这是都属于盗戒的根本,也属于离本处的范围之内的事情。那么犯盗戒,总的说有这六个条件是根本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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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今天的社会,人与人都讲究利害,有利就是朋友,可以往来;没有利就对立了,就是敌人。这在佛法里面讲,这是畜生法界、饿鬼法界、地狱法界,这不是人法界。人法界,佛讲得很清楚,人人都能够修行五戒十善,这是人法界。佛经上讲真正发大菩提心,舍己为人,为一切众生服务,那是菩萨法界、阿罗汉法界。所以作为佛的学生,我们自己想想,是不是真的学佛?你真的是佛菩萨的学生,那你就得学佛菩萨,要给社会大众做好样子。佛法是爱的教育,慈悲的教育。别人对我不好,我对他更好,要感化他,把恶人变成好人、把坏事变成好事。绝对不是说这个人不好,我们就不要他、开除他,这不是教育。怎么样把不善变成善,把迷惑变成觉悟,这才是教育。 摘录自佛言网由明华居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