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法师答:释迦牟尼佛主张不偷盗的意义何在?


2014/9/6    热度:528   

如本法师答: 

不与而取他物,暗中取得,名之为偷盗(梵语adattadana)。物物有主,非分之财,求之不得犯偷盗大丧良知,非义也,不能入佛道。

若偷取、劫取、骗取、胁取、恶性赌博、经济犯罪、偷税,走法律漏洞皆犯偷盗之嫌。偷盗(梵语adattadana)之罪报轻重有别,若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盗五钱是属于重罪。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是属于重罪。(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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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离心无佛,离佛无心;
亦如离水无冰,亦如离冰无水。
凡言离心者,非是远离于心,但使不著心相。
经云:不见相,名为见佛。即是离心相也。离佛无心者;
言佛从心出,心能生佛。 然佛从心生,而心未尝生于佛。
亦如鱼生于水,水不生鱼。
欲观于鱼,未见鱼,而先见水。
欲观佛者,未见佛,而先见心。
即知已见鱼者,忘于水;
已见佛者,忘于心。
若不忘于心,尚为心所惑;
若不忘于水,尚被水所迷。 ---达摩祖师
摘录自佛言网由明华居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