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法师答:释迦牟尼佛主张不偷盗的意义何在?
2014/9/6   热度:481
如本法师答: 不与而取他物,暗中取得,名之为偷盗(梵语adattadana)。物物有主,非分之财,求之不得犯偷盗大丧良知,非义也,不能入佛道。 若偷取、劫取、骗取、胁取、恶性赌博、经济犯罪、偷税,走法律漏洞皆犯偷盗之嫌。偷盗(梵语adattadana)之罪报轻重有别,若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盗五钱是属于重罪。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是属于重罪。(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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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许多人都误以为“房子是我的,存款是我的,轿车是我的”,自认为是这一切的主人,却不知自己只是一个过客,自己仅仅暂时拥有使用权而已。一旦无常降临到了自己头上,这些身外之物没有一样带得走。 (摘录自佛言网,由明华居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