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松仁波切·利乐答:在寺院住宿吃饭忘记给钱是否犯了侵损常住财物罪业?如何偿还忏悔?
2014/9/7   热度:839
阿松仁波切·利乐答:在寺院住宿吃饭忘记给钱是否犯了侵损常住财物罪业?如何偿还忏悔? 问:弟子有事情请教,请上师开示:弟子年轻时候曾经在寺庙里住宿两次,吃早饭两次(当然是寺庙同意了的,不是强住),当时是为了学佛皈依,一次是给了钱在功德箱。另一次记不得是否给钱了,请问上师,弟子是不是犯了侵损常住财物罪业?如果是,这么多年了,念诵金刚萨埵心咒和大悲咒能忏悔清净罪业吗?有大德说过:三年以上的罪业很难忏悔清净,是这样的吗?弟子可不想因此堕入地狱,还有现在是否要去寺庙归还财物,不知多少数目才可以偿还? 回答:“不算侵损常住物。念金刚萨埵可以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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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我们修行人的形象很重要,一切时一切处,要注意我们的形象。所谓“相随心转”,你修行有多少功夫,只要看你的相貌、言谈举止就能知道。古人说“有诸内,必形于外”,表里一如,这就能感化别人,这就是利他。所以,我们要利他,首先要自爱,自爱决定利他。我们提倡“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为世则”,我们说话不能乱说,要给社会大众做好榜样。“口一定不出恶言,心一定没有恶念”,行为端端正正,这个多快乐,这就是人生最高的享受!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