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受《喻鬘论》梵文残本跋
2014/9/7   热度:563
童受《喻鬘论》梵文残本跋
陈寅恪
马鸣菩萨《大庄严论》鸠摩罗什译,隋法经等众经目录作十五卷,与今世通行本卷数相同。隋费长房《历代三宝记》作一十卷。按法经等之众经目录,开皇十四年五月十四日撰毕,《历代三宝记》为开皇十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所上,是当时已有两本。故仁寿二年彦琮等所撰之众经目录,备载十五卷十卷两本。至十卷本与今世通行之十五卷本有无异同,则不可考矣。至元法宝《勘同录》九云:
《大庄严经论》十五卷,马鸣菩萨造,梵云苏但罗阿浪迦罗沙悉特罗,与梵本同。
据此,元时实有藏文译本。然今日藏文正续大藏中均无此书。是以自来东西学者,均以为此旷世奇著,天壤间仅存一中文原译之孤本而已。昔年德意志人于龟兹之西,得贝叶梵文佛教经典甚多,柏林大学路得施教授(Prof.Heinrich Luders)检之,见其中有《大庄严论》残本。
寅恪尝游普鲁士,从教授治东方古文字学,故亦夙闻其事。至今岁始得尽读其印行之本(Bruchstucken der Kalpanamanditika, herausgegeben VonHeinrich Luders,Leipzig,1926 )。教授学术有盛名于世,而此校本尤其最精之作,凡能读其书者皆自知之,不待为其赞扬。兹仅就梵文原本考证论主之名字,及此论之原称,并与中文原译校核,略举一二例,以见鸠摩罗什传译之艺术,或可为治古代佛教翻译史之一助。惟论主及此论原称,诸考证之已见于教授书中者,今皆不重述,庶可以备异义而资别证焉。
据梵文原本论主之名为Kumaralata。普光阿毗达摩《俱舍论记》六(金陵刻经处本)云:
鸠摩罗多,此云豪童,是经部祖师,于经部中造《喻鬘论》《痴鬘论》《显了论》等。
窥基成《惟实论述记》八(金陵刻经处本)云:
此破日出论者,即经部本师,佛去世后一百年中,北天竺怛刃(寅恪案,“刃”应作“叉”。)
翅罗国有鸠摩罗多,此言童首(寅恪案,“首”应作“受”)造九百论,时五天竺有五大论师,喻如日出,明导世间。名日出者,以似于日。亦名譬喻师。或为此师造《喻鬘论》,集诸奇事,名譬喻师。
又梵文原本第九十篇,即译文卷壹五之末,标题有Kalpanamanditika drstanta等字按Kumara
即童,Lata即受,Drstanta即喻,Kalpanamanditika即曼论或庄严论,音义既悉相同,而华梵两本内容又无不合,则今所谓马鸣之大庄严经论,本即童受之《喻鬘论》,殊无可疑。然有不同解者二。一,此书既为童受之《喻鬘论》,何以鸠摩罗什译为马鸣之《大庄严论》,其故教授书中已详言之,此不赘述。二,元时此论之西藏文译本,何以有庄严经论数字之梵文音译?寅恪以为庆吉祥等当时校勘中藏佛典,确见此论藏文译本,理不应疑。惟此蕃本,当是自中文原译本重译为藏文,而庄严经论数字之梵文音译,则藏文译主,据后来中文原名译为梵音也。何以明之?凡藏文所译佛教经典,其名称均音义俱译,自近岁西北发见之唐时蕃文写本,迨今日之藏文正续藏经,莫不如是。此盖本其国从来翻译佛经体例。如贤愚经者,南北朝时沙门昙学威德等于于闐国大寺遇般遮于瑟之会,听讲经律,各书所闻,还至高昌,集为一部,凉州沙门慧朗命以此名。是贤愚一经,原无梵本,而今日藏文正藏中有此经,当是译自中文。此藏文译本,其经名有梵文音译。又如楞严经者,此土伪经,乾隆时译为藏文,而此藏文译本其经名亦有梵文音译。据此二事,则至元录所载《大庄严经论》之名,有梵文音译,实不足为藏文别有一本译自梵文之证,数千年间,仅玄奘可以与之抗席。今日中土佛经译本,举世所流行者,如金刚法华之类,莫不出自其手。若言普及,虽慈恩犹部不能及。所以致此之故,其文不皆直译,较诸家雅洁,应为一主因。但华梵之文,繁简迥不相同,道安《摩坷钵罗若波罗蜜经》抄序所谓“胡经尚质,秦人好文”。及“胡经委悉,叮咛反复,或三或四,不嫌其繁”。者是也。
《高僧传》七僧睿传(金陵刻经处本)云:
P1
昔竺法护出《正法华经》,受决品云:“天见人,人见天。”什译经至此,乃言曰:“此语与西域义同。”睿曰:“将非人天交接,两得相见?”什喜曰“实然!”
慧立彦悰等之慈恩法师传十云:
[显庆]五年春正月一日,起首翻《大般若经》。梵本总有二十万颂,文既广大,学徒每请删略。法师将顺众意,如罗什所翻,除繁去重。
盖罗什译经,或删去原文繁重,或不拘原文体制,或变易原文。兹以《喻鬘论》梵文原本,
校其译文,均可证明今《大庄严经论》译本卷十末篇最后一节,中文较梵文原文为简略,如卷壹壹首篇之末节,则中文全略而未译,此删去原文繁重之证也。《喻鬘论》之文,散文与偈颂两体相间。故罗什译文凡散文已竟,而继以偈颂之处,必缀以“说偈颂”数字。此语本
梵文原本所无,什公译文,所以加缀此语者,盖为分别文偈两体之用。然据梵文残本以校译文,如卷壹之
彼诸沙弥等,寻以神通力,化作老人像,发白而面皱,秀眉牙齿落。偻脊而拄杖,诣彼檀越家。檀越既见己,心生大欢庆。烧香散名华,速请令就坐。既至须臾顷,还复沙弥形。
一节, 及卷壹壹之
我以愚痴故,不能善观察,为痴火所烧。愿当暂留住,少听我忏悔。犹如脚跌者,扶地还得起,待我得少供。
一节, 本散文也,而译文为偈体。
按《高僧传》二鸠摩罗什传云:
初沙门慧睿才识高明,常随什传写。什每为睿论西方辞体,商略同异。云:天竺国俗,甚重文制。其官商体韵,以入弦为善。凡觐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叹为贵,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
观此则什公于天竺偈颂,颇致精研,绝无梵文原本为偈体或散文,而不能分辨之理。今译文与原文不符者,此不拘原文体制之证也。卷二之
诸仙苦修行,亦复得升天。
一节,“诸仙”二字梵文原本作Kanva等,盖Kanva,天竺古仙之专名,非秦人所习知,故易以公名改作“诸仙”二字。又卷四之
汝知蚁封,而欲与彼须弥山王比其高下。
一节, 及卷六之
犹如蚊子翅,扇于须弥山,虽尽其势力,不能令动摇。
一节,须弥梵本一作Mandara,一作Vindhya,盖此二名皆秦人所不知,故易以习知之“须弥”
使读者易解。此变易原文之证也。凡此诸端,若非获兹贝多残缺之本,而读之者兼通仓颉大梵之文,则千载而下,转译之余,何以知哲匠之用心,见译者之能事。斯什公所以平居凄怅,兴叹于折翮。临终愤慨,发誓于焦舌欤?
(原载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第一集地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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