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佛教寺院藏书编目的建议
2014/9/8   热度:208
对佛教寺院藏书编目的建议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 白化文教授
一
东汉至南北朝时期,是我国佛经汉释的第一个高潮期。新的佛经译本不断出现。但皇室典藏部门往往把佛经作为一种特藏,另外皮藏并单独编目。有少量的佛经进入外典书籍的库藏,也另作一种“佛经书簿”以登记之,后来则在子部中设立“释教”一类,但并不全收内典,只是就编者所接触到的,或认为重要的,酌量采择一部分收入。这种做法的影响极为深远,通贯到清代,各种外典书目中,对佛经都是点缀性的登记那么一些就算了。影响一直到现在。
从佛经教典(主要是汉译经典)进入图书典藏和编目领域,就出现二水分流的态势,只能迫使佛教徒自行编制专门性、专业性极强的各种佛经目录。南北朝时期,即佛经汉译的头一个高潮期中,我国佛教徒编制佛经目录的第一个繁盛期便及时出现。明显标志是:一、各种形式的目录,如分类目录,译者和著者目录,推荐目录等百花齐放。二、各种目录多带有各具特色的解题、提要等。对译者生平、译经经过,翻译时间、参与者的详细记录,更是形成中国佛经目录极大特点与优点的一大成就。三、常常结合佛教史实的记录来安排登录顺序,把译经前后和教义传布情况结合起来,又形成自己的另一大特色与优点。四、有对于经典真伪的辨析,有对于经典是否全译抑或摘抄,汇编等的说明。总的来看,中国汉文佛经目录有其极大的带有独创性的特点与优点。可惜,一般的外典的目录编制者往往不懂、不看,因而也不去学习佛经目录的这些特点与优点。不然的话,中国外典目录的编制会有更大的提高。关于佛经目录的内容及其特点、优点等等的分析,有方广铝等位先生的专门著述,如方先生的《中国大藏经史》等在,这里就不再辞费了。
如上所述,佛典目录成为一种极特殊的专门目录,或者说专科目录。但是,统一编目是世界潮流,如何因应,即如何将佛教图书(包括大藏经在内)纳入总的图书编目和典藏之中,也是必须解决而又很难解决的事情了。
二
这就牵涉到佛教图书分类法应如何编制的问题。
编纂佛教图书分类法,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如上所述的应否或能否加入统一编目体系的问题。应否,从图书馆学的角度看,当然是“应”。能否,应该说是没有不能的,但是困难在于,古今中外的大型分类法,都没有给佛教经典留出足够的类目。而佛教经典是十分繁富的,自成体系的,完全能够占据一个大部类。如果统一编目,当然应以国家级的分类法为圭臬,统一在国家级的分类法之中。首选应为《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特别是它的“简本”,因为它适合于很少收藏外典的寺院等典藏单位使用。以下就以此法为基准,讨论寺院藏书编目和典藏阅览等问题。
在讨论到典藏阅览等问题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中国汉化佛教寺院藏书--其实,藏传佛教与南传佛教的寺院藏书亦莫不如是--的一个重大特点是,典藏在“藏经阁”中的大藏经等藏书,是作为佛教“三宝”之一的“法宝”的一部分来“供养”的,一般不供通常性质的阅读使用。即使在阁中阅览和抄录,也是怀着极为虔诚的心态,在信徒心目中起着特殊作用的。有些这样的藏经之地,还采用把一整套大藏经中的各经或按经名或分函分册“供养”的方式,号召居士等长期供养。这样供养起来的经典,就更不能供应一般性质的阅览了。再说藏经阁的经典,一般是按传统的“千字文号”编号纳入经厨的,从佛教的原则上说,是不能与其它书籍混编在一起的。
反过来说,供寺院内外僧人与居士等作普通阅览用的内典与外典等,自然也是另立典藏机制为宜。这些书籍最好统一编目与典藏,其编目最好汇入国家级的分类法之中。这就回到我们起始讨论的问题上来了。
看来,把藏经阁中的法宝级大藏经与供普通阅览学习用的内外典分开庋藏,是因应于寺院教义与现实情况的。但是,从图书编目的角度看,采用“参见”等方式把藏经阁中的这一大批藏书的情况反映出来,也是应该的、必要的。也就是说,寺院藏书应该有个统一的编目反映。
如上所述,我们应该解决的是两个问题:
1.寺院藏书,包括藏经阁内供养的大藏经。均应采用统一编目的方式反映出来。至于能否供一般性阅览,另当别论。
2.将寺院藏书的编目纳入国家级统一的分类法之中。这个问题的难点和焦点在于,国家级的分类法,如我们举例用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其他所有的大型和通用型分类法亦莫不如是)的类目表(Classifica-tion Schedule)中,给予佛教图书的类目(Class)太少。《中图法》只在“B哲学”这一大类之下,建立二级类目“B9无神论、宗教”,下辖第四个三级类目“B94佛教”。按“简本”就到此为止。下有两条类目注解(Class note):
佛教的经、律、疏等入此。
佛教的布教、仪注、宗派,佛教组织及寺院,对佛教的分析和研究,佛教史及人物传记等入此。
我们看到,说明中列举的这些内容,起码也得再细分三到四级类目才能区分开。而寺院中的外典图书是不多的,而且总会有些偏重。例如,自然科学的书籍不会太多。如果全部套用《中图法》,势必形成有些大类目最多再下分一级就行了,而佛教图书则会分到六至七八级,有如百足之虫长出一条大腿来。
进一步,又会有第三个问题出现:下分的小类目如何拟定,即本文将要详述之所在。
三
拟定佛教经典在分类法中的类系(Chains),或者说是一个佛教学术的类目链(Chain of Classes)还要包括若干复分表等,是一件学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集思广益,多方合作,非数载之功,多人之力莫办,还得开多次会议研究通过才行,要说纳入《中图法》那就更麻烦了。当今之计,我们建议采用一种权宜的办法。具体地说,就是把台湾的《佛教图书分类法》略加改造,在寺院的范围内,纳入《中图法》的范畴之中,暂行使用。待积累有相当经验后,再行开会研究讨论,包括国际性的研究讨论,以便进一步提高推广之。
按,内地的寺院藏书编目,据我们所知,迄今并未自行编制出自己的分类法来。可是,台湾已经有多年的分类法研究积累,而且有成书可为依据。为今之计,只有向台湾借鉴并变化使用,才是一条捷径。
我们所见到的台湾通行的佛教图书分类专书,较早的有李世杰先生在1962年编著的《佛教图书分类法》。此法迄今为台湾各大寺院图书馆所遵用。地址设在台湾嘉义县竹崎乡内埔村溪州49-1号的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受台湾多数同性质单位的委托,主持拟订新的分类法。从1992年起,经过拟订初稿,与若干单位讨论研究,编写出《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由香光书乡出版社于1996年10月出版。
为了推广使用这部分类法,香光尼众佛学图书馆作了大量的推行工作,她们开办了几次“佛教图书分类编目研习营”并为此专门编写出“研习手册”于1997年6月在营内分发。她们所办的《佛教图书馆馆讯》,从1995年3月创刊,我们已经见到的有13期。最近的一期即第13期,是在1998年3月出版的。这份刊物的核心议题就是推广上述的分类法,以及研究编目等问题。这些手册与刊物都是她们本馆自办出版发行的,均无偿地对外交换与交流。
这部分类法的特点是:
1.按十进分类。这就便于纳入许多大分类法之中。例如《中图法》,就可在拼音字母的二级类目之下展开到七级到八级,甚至还可复分到更加“细分”的程度。
2.附有四个“通用复分表”。四个“专用复分表”,两个“附录”,有的很有用。特别是四个专用表极为有用,题目如下:僧制复分表,佛教文学复分表,语言复分表,佛教宗派复分表。
3.加上上述的手册和刊物,共同使用,就能得到许多类目注释和使用说明,很便于初学编目者和兼职编目人员。寺院中这样的图书编目人员占图书馆工作人员中的绝大部分。
这部分类的主要缺点是:
1.类名(Class terrn)有的取得不太适当,需要修改。例如,我国的佛教分为汉化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三大体系,但都带有极大的中国本国的特点,都是属于中国的。这一点必须明确。因而,如下面的标题词(Subject heading)就有点问题了:
192中国佛教思想
193西藏佛教思想
229中国各地佛教史
230西藏佛教史
等等,总之一是把西藏“独立”起来,二是忽略了中国的南传佛教的地位,这是原则问题。
再有。释迦牟尼佛的外婆家和他的出生地都在尼泊尔。现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的边界纠纷也还没有解决。因而,凡涉及这些方面的事,我们建议一律以“古代南亚次大陆”或“南亚次大陆”这个地理概念代之,如“印度佛教史”和“原始佛教史”(原注:指世尊至阿育王时期佛教史,根本佛教史入此),就无妨改称“古代南亚次大陆佛教史”或“根本佛教史”,而用注释以说明之。
2.有的“通用复分表”分类不当,必须改正,如“佛教地区表”中“中国与西藏并列,很容易引起误会。”中国省区表“还用的是解放前国民党政府甚至是北洋政府时期的划分法,不但与现在的行政不合,还可能引起国际纠纷,属原则性政治问题,非改不可。
可是,此法究竟提供给我们一个相当详密的分类框架,从佛教教义方面的类称标题和特称标题看,大部分是标得不错的,至少是提供了一个详细的参照体系。所以我们主张,对此法进行改造使用。
四
如何在《中图法》之下,在寺院图书馆中改造使用此法呢?我们的建议如下:
一种办法是,编制两种以至三种目录。即,1、寺院中的外典普通书目录,就采用《中图法》的简本,外加用它的”期刊表“。把中国古籍尽量纳入。好在大部分古籍在解放后都出版了新的版本,编目时,特别是在集中编目时,已经有给号的先例可供参考。2、内典图书则建议采用一种佛教内部新编的分类法,只要此法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就行,在使用中逐步改进之。推荐台湾香光尼众佛学院图书馆所编辑的《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理由除上述外,还可加上几句:此书分类详密,附表很多,有大量的注释和辅助性手册与刊物,而且有索引。它的分类体系主要参考《大正藏》,而《大正藏》是当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一部大藏经,各大寺院中多有收藏。3、内外典的非汉文图书,寺院中收藏可能语种多而品种杂,建议统一纳入”非汉文图书“的一个系统内。然后,再按语种区分。各语种之内。再划分成内典、外典两大部。内典按上述”2“表统分;外典按上述”1“表统分。注意:我们采用”非汉文图书“这个词语,是因为,藏文等语文的佛典,在寺院中是经常庋藏的。藏文、彜文等多是我国的民族语言文字,不能称之为”外文“。现在把民族语文和外文的图书统编在一起,就只能用”非汉文图书“来总括了。附带说一下,若是在藏传佛教寺院或云南一带的南传佛教寺院等系统中、藏文、彜文等本民族语文的佛教经典必然比别的文种图书要多,那就可以本民族语文经典为主。例如以藏文为主的,多语种图书自然以”非藏文图书“概之。
另一种办法是,编制汉文、非汉文两种目录。汉文图书分类就采用《中图法》。把原归入此法第二部”哲学“(占”B“号),内的佛教内涵的图书都分离提出,另立新部类。如何立法?我建议,由于《中图法》只立有五部二十二大类,我们可以利用它没有使用的几个汉语拼音字母,即”L,M,W,Y“四个字母,正好利用,若将就原来的框架,则可以在原第三部”社会科学“和第四部”自然科学“之间加一部,以”L“或”M “为部首。或者在原第四与第五部(综合性图书)之间加一部,以”Y“为部首。这样,就有五部变为六部,新加的就是”佛教经典“这一部,下面的各类大小各级类目,则可以经过细心地改造后移用《佛教图书分类法》(1996年版)的类目,先行试用,慢慢改进。至于非汉文目录部分,则还可套用我们在前一段中所述的第”3“项办法处理。
再有,近年出版的《中国古籍总目》中对释教图书的类目也做了一些探索,可以参见。
当然,以上所述,都是权宜之计,如何编制出新的佛教图书分类法,并纳入统一编目的范畴中去还有待大家的努力,我们呼吁:要把这项工作及早提到日程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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