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生态伦理与和谐社会


2014/9/8    热度:146   

佛教的生态伦理与和谐社会
  陕西师范大学佛教研究所 吴言生
  内容提要:佛教伦理是佛教的伦理道德体系,其哲学基础是缘起论。缘起论的性空缘起、圆融无碍观,导致了佛教伦理的三个向度:心灵的和谐(心性论)、社会的和谐(处世观)、自然的和谐(生态观)。佛教伦理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生态伦理 缘起论 心灵和谐 社会和谐 自然和谐
  中国佛教伦理思想是佛教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佛教伦理是佛教的伦理道德体系,是以佛教信仰为中心调节僧人与他者关系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作为佛教思想、佛教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佛教伦理,因其具有深刻而强烈的现代性而受到了有识之士的广泛关注。它有利于指导现代人修身养性、妥善处理人与他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发挥同体大悲精神,建构起人与自然、他者圆融相处的和谐社会。
  佛教伦理是调适人与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的伦理。它的哲学基础,是佛教的缘起论。缘起论是佛学哲学有别于其他宗教哲学的根本性思想。“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维摩经·佛国品》:“深入缘起,断诸邪见。”依据缘起的观点,整个世界处于圆融互摄、共生互动的网络中,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切现象的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形成,不是孤立的存在。世界既然是“因缘和合”而成的,整个世界乃是一个宇宙大生命,世间众生相依相存。在这个共同的宇宙大生命中,每一个体、每一部分都要依赖于其他部分或他人、他类才能存在并发挥作用。
  从缘起论的立场,产生了佛教伦理思想的三个向度,即心灵的和谐(心性论)、社会的和谐(处世观)、自然的和谐(生态观)。
  一、佛教伦理的第一向度:心灵的和谐(心性论)
  和谐社会,从心开始。佛教有一句名言说,“只有打坐才能改变世界”。在佛教看来,幸福的生活首先来自于内心的宁静与和谐。内心的失衡就是迷失。佛教超凡人圣、去染成净的修行过程,就是使内心重新回归于安宁与和谐的过程。 ’
  佛教认为人的本心本性,天然具足,圆满无缺。由于“无明”,导致了各种欲望的生起,人生遂失去了原本的幸福与宁静。这种无明主要体现在我执与法执两个方面。四大皆空,“我”本非常,而世人却执着于臭皮囊,放纵一己的欲望,这就是“我执”;一切事物都处在生、成、坏、灭的流转之中,而世人却执着地认为它是永恒不变的实体,这就是“法执”。在我执、法执的驱使下,众生在欲望之潮中轮回流转,无有了期,导致了无穷无尽的痛苦。特别是当今社会,科学发展,经济繁荣,物质富足,却不一定带来精神生活的充实,反而滋生了焦虑、烦躁、孤独、自私等现代病,这是因为个人内心的欲求太高、五阴炽盛、贪欲过盛所致。
  佛教的三法印、缘起性空理论,是众生无明痴迷的最好对治。“诸行无常”印、“诸法无我”印,可对治众生的我法二执。“诸行无常”是说一切世间法无时不处在生住异灭中: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异,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诸法无我”是说在一切有为法中,缘起缘灭,当体即空,无有我的实体。“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是对治二执的有效良药,金刚六如,则是它们的具体运用:“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以此观外物,万象皆成空。以此观内心,念念皆迁灭。得此真如理,二执皆消除。从缘起论出发,佛教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没有不变的本质,没有永恒的存在,只是相对的存在。佛教称之为“空”,即万事万物无自性,缘起性空。大乘佛教进而判断为人空、法空、即人无我、法无我,并说明无我论对于道德生活的意义,启发人们消除对“自我”的执著,对外物的追逐,对贪欲的痴迷。三法印中的“涅檠寂静”印是说涅檠的境界,超越了一切相对的观念和心灵的矛盾,内心光明快乐,安祥幸福,达到了高度的宁静与和谐。
  当每一个个体的内心世界宁静和谐了,由无数个体组合成的社会就会宁静和谐,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二、佛教伦理的第二向度:社会的和谐(处世观)
  和谐社会的内涵非常丰富,但核心是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的和谐,即人与人之间,不同团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和谐。佛教素来以人为本,关怀人生、净化人生,在这个方面有着独特的建树。分而言之,有以下数端。
  1.平等以待人。众生平等是佛教的最为基本的思想之一。佛教认为,一切事物在本质、空性上没有任何差别。每一个生命,均没有高下贵贱等差别,都具有成佛的可能性,因此不可用分别的眼光来看待他人。菩萨对一切众生,都无条件地关爱与呵护。要平等以待人,实现社会的和谐,就要消除我见,因为“我见”是造成不平等和纷争的罪恶之源。一切众生的肉体和精神,都是因缘所生法,本无“我”的实体性存在,但世人却处处以自我为中心,满足一己的欲望,这就是“我见”。佛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把“我见”转化为平等性智,达到人我平等,自他一体,从而兴起慈悲救世的情怀。
  2.尊敬以待人。《法华经·常不轻》品说,有一位常不轻菩萨,对他见到的四众,都恭敬礼拜,说:“我对你们深加尊敬,绝不敢心生轻贱,因为我深信你们都可以践行菩萨道,皆可成佛。”就这样年年如此,期间也有人对他的举动讥笑、辱骂,但常不轻菩萨一点都不生气。有时众人甚至用杖木瓦石来投掷他,他就走避开去,犹自高声喊道:“我绝不轻视你们!”后来,打骂他的人都皈依了他。常不轻菩萨以独特的“行为艺术”树立了佛教尊敬以待人的光辉典范。
  3.宽容以待人。佛教慈悲为怀,对他人的过失用一颗博大的心胸来包容。“开口常笑,笑天下可笑之人;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度之事。”因此,佛教主张要将心性修行到“八风吹不动”的境界。八风就是利、衰、毁、誉、称、讥、苦、乐。不为这八种妨碍人心志的因素所动,就是博大宽容的禅心,就可以用宽容之心待人,从而使社会充满和谐与友爱。
  4.和合以待人。佛教僧团主张六和合,被称为“和合众”,其意义是:一、身和同住,是身体的和平共处,有纪律而且合作。二、口和无诤,是言语的不起争论;三、意和同悦,是心意的共同欣悦;四、戒和同修,是戒律的共同遵守;五、见和同解,是见解的完全一致;六、利和同均,是利益的一体均沾,财富的平等分配。佛教的这些伦理道德要求,与和谐社会的热爱集体、守法自律、尽职尽责、爱心奉献、造福社会等不谋而合,有助于促进社会安定,建构起和谐安宁的社会秩序。佛教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兴办慈善福利事业,扶贫济困,济世度人,尽量缩小贫富差距,使社会安定有序,净化了社会风气。
  5.慈悲以待人。佛教普度众生,慈悲为怀。“慈”是无条件给人以快乐,“悲”是无条件拔除人的痛苦。佛教徒自利利他,自度度他,在获得个体受用(自利)的基础上,使他人也获得受用(利他)。大乘佛教的精髓是“悲智双运”。觉悟人生是上求菩提,为智;奉献人生是下化众生,为悲。悲智双运,大乘佛教的精神才能圆满。其中特别是下化众生、普度众生的大悲之心,更是被当作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这种慈悲为怀、饶益众生的奉献精神,正是大乘佛教利他精神的基础和核心,也是我们建构和谐社会所倡导的扶危济贫、乐于助人的牺牲奉献精神。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五条件对给予人欢乐,对众生的身心病苦感同身受,充分地体现了佛教的社会责任感。维摩诘菩萨“众生得病则菩萨病”,地藏菩萨“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赵州大师“度驴度马,度一切众生”,都是佛教普度众生慈悲襟怀的生动表现。佛与菩萨“娑婆往来八千度”,不会停留在一己解脱之中,而是会无数次地回到这个充满苦难的世界中来,灰头土面地为救度众生服务。大乘佛教一直主张积极人世,普济苍生,以促进人类的幸福、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太虚大师的人间佛教思想更是注重把佛教的利他精神贯彻到社会实践中去。事实证明,佛教的奉献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三、佛教伦理的第三向度:自然的和谐(生态观)
  “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佛教缘起论告诉我们,一切现象的存在,都是由种种条件和合形成。世间众生相依相存,每一个体、每一部分都要依赖于其它部分或他人、他类才能存在并发挥作用。所以宇宙的生命,乃是一个手足相连、圆融互摄的大生命,每一个人既然受惠于他人,也应当帮助他人,成就他人,尊重他人,对他人、他类给予普遍的关爱。
  1.依报正报,本无二致。正报是众生的身体,众生的身体是依过去的业因而感召得来的果报正体;依报是身体依之而住的果报,如山河大地等。佛教认为,人和自然相互依存,生命主体与环境是“一体不二”的,差别、多样性的众生,只有在同一自然中和谐地存在,才能保证其自身的发展。“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山川草木悉有佛性,黄花翠竹皆是真如,“无情”的草木与“有情”的众生一样也具有生命。因此,对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尤其应当重视。应当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放弃对自然贪婪的攫取,尊重自然,关爱自然,使人与自然处在相依相存手足一体的亲和之中。
  2.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心净则国土净。国土能干净,说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良好的运作状态。国土能庄严,说明国家富有,环境美丽,国泰民安,人民过着美满的生活。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但与之相伴随的,是对自然的过度开发,对资源的过度滥用。提升精神生活的层次,降低物质方面的攫取,使我们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保持清净无染,即可将西方净土落实于现实人间。
  净土是大乘佛教徒追求的清净的理想国,对净土的描绘体现了佛教的理想生态观。佛教最有代表性的净土是阿弥陀佛净土,又称西方极乐世界,包含了佛教徒对理想生态的设定。极乐世界是无苦有乐的世界。极乐世界有八功德水,有丰富的树木鲜花,优美的音乐,有增益身心健康的花雨,有奇妙多样的鸟类,有美妙的空气与和风吹习。
  佛教生态观可保护自然生态,改善依报国土。自古名山僧建多。佛教以解脱为修行目标,在青山绿水间筑庵建庙,佛化自然,为清修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佛教活动场所,大多树木葱茏,鸟语花香,是生态保护的典范。呼吁和平,参与环保,是20世纪下半叶世界佛教的重要实践方式,反映了佛教徒的生态自觉。
  3.尊重自然,敬畏生命。深层生态学的思想来源于“大地伦理”的创始人李奥波。李奥波的思想与佛教众生平等、尊重万物的观点息息相通。李奥波从生态学的角度把地球看当做一个有机体,宣称:“大地伦理学改变人类的地位,从他是大地一社会的征服者转变到他是其中的普通一员和公民。这意味着人类应当尊重他的生物同伴而且也以同样的态度尊重大地社会。”李奥德的继承者国际环境伦理学会主席、美国环境哲学家罗尔斯顿指出:“环境伦理学必须发展成大地伦理学,必须对与所有成员密切相关的生物共同体予以适当的尊重。”他希望转向东方,从禅佛教那里汲取尊重生命的思想来建立一门环境伦理学。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发挥佛教的无情有性说,指出:“宇宙全体,还有其中的万物都有尊严性,它是这种意义上的存在。就是说,自然界的无生物和无机物也都有尊严性。大地、空气、水、岩石、泉、河流、海,这一切都有尊严性。如果人侵犯了它的尊严性,就等于侵犯了我们本身的尊严性。”深层生态学将生命关怀的范围从人扩展到一切生物,敬畏一切生命。“敬畏生命”理论的创立者施韦泽因此成为1954年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
  现代生态的危机根源于人类中心主义,各式各样的个人主义都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同表达形态,它们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各种问题的根源,消除人类中心主义是深层生态学发展的前提,也是佛教“众生平等”思想的精髓所在。佛教主张破除我执与法执,消除了生命主体自身的优越感,是对自我中心论的有力矫正。
  4.正命生活,农禅并重。中国佛教伦理以大乘菩萨精神为旗帜,倡导“正命”即正确的生活方式。这种“正命”的要求,落实在作为中国化佛教典型代表的禅宗那里,就是中国特色的禅门戒律《百丈清规》中所提出的“农禅并作”的劳作伦理观念。百丈怀海(720—814年)顺应佛教戒律中国化的要求,创制清规,“别立禅居”、“整顿威仪”,“行普请法”、“上下均力”。普请法展示的是一种集体劳作伦理观念,倡导的是一种以人格纯净为目标,以简朴的劳动、简单的消费获得精神的高度满足来实现人的本质复归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百丈本人也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风范以身作则,倡导农禅并作,信仰与生活融合,反对把商品看得重于人,把消费看得重于创造活动的实利主义。禅门戒律中的劳作伦理观念受到现代持可持续发展观念的理论家的关注。英国经济学家舒马赫认为“实利主义主要关心的是商品,佛教徒主要关心的是‘解脱’,但是佛教是‘中道’,因而它一点也不反对现世的福利。妨碍解脱的不是财富,而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享受舒适,而是渴望舒适。……佛教生活方式令人惊奇之处是它的绝对合理性——财力惊人地小却获得特别满意的效果”,“简朴与非暴力显然密切相连。最佳生活方式是以较低的消费获得高度的满足,使人们的生活不感受巨大压力与紧张,并能履行佛教教义的第一戒律:‘停止作恶,努力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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