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白晓燕案主犯被击毙时附体于警察


2015/5/22    热度:760   

  上师很多年前就每年都去台湾弘法,在台湾也遇到了很多希奇古怪的事情。下面这个事例,与曾经轰动世界的台湾白晓燕案有关。

    话说1997年4月14日,著名艺人白冰冰的女儿白晓燕上学途中遭人绑架。绑匪剁下白晓燕左手小拇指,勒索500万美元,最后撕票杀人。警方在4月25日抓住了4名涉案嫌犯,但陈进兴、高天民、林春生3名主犯脱逃。4月28日,台北警方发现了白晓燕的尸体。由于白冰冰是岛内家喻户晓的艺人,此案引起台湾各界的广泛关注,白晓燕命案也成为岛内治案恶化的焦点,台湾“警政署长”被迫辞职。

    然而,在岛内各界呼吁改善治安,当局不断加大打击犯罪的同时,3名罪犯仍继续犯案,造成台湾社会治安的剧烈震荡。8月19日,林春生和高天民在台北市与警方发生枪战,林春生被击毙,1名警员殉职;10月22日,陈进兴和高天民为逃避警方追捕,整形后杀害台北一家整形外科诊所3人,再次震动岛内;11月17日,高天民在台北一色情场所遭警方围捕,高天民被警方击毙(一说为高举枪自尽)。

    高天民死时,身体狂喷鲜血,并喷到了靠近其身边的一位矮个警察身上。这位警察本能地产生了恐惧感。就在这时,高的中阴身附到了这位警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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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佛法是方便多门,不拘形式,经权互用。 “经”就是我们讲正面的,“权”是讲反面的,正面、反面它可以互相配合着用,目的是教你开悟。在宋朝出现了一位出家人,济公长老。济公长老用的是权,不是经。道宣律师用的是经,规规矩矩、正正当当的,非常严肃地表现出家人的威仪。济公长老是随随便便的,疯疯癫癫的,不像个出家人。但他们二人都是高僧!有许多学佛人,见到戒律很严的人,他很尊敬,愿意跟他学;另有一些人,看到戒律严肃的人,他就敬而远之,不肯跟他学了。于是菩萨就示现各式各样的形相态度在世间。他示现某种身份、某个形相,是为了度某一类的众生。开戒不是破戒,开戒的目的是利益一切众生,救度一切众生,给众生有闻法的机缘,给众生有入佛门的机会,让众生能够礼敬三宝,亲近佛法。“学佛不难,我也可以学”,这样,他就度了许许多多众生,这就是所谓“经权互用,大慈大悲”! 摘录自佛言网由明华居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