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海法师戒律思想研究
2014/9/3   热度:302
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来自西北、西南、东北、华东、中南、内蒙以及西藏和云南边境地区,包括汉、藏、蒙、满、苗、维吾尔等七个民族的活佛、喇嘛、法师、居士代表120人出席了会议。会上由赵朴初居士作《中国佛教协会发起经过和筹备工作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和有关决议:推举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虚云、查干葛根为名誉会长;选举圆瑛为会长,喜饶嘉措、公德林、晋美吉村、能海、赵朴初、葛喇藏、祜巴、阿旺嘉措为副会长,赵朴初兼任秘书长,巨赞、周叔迦、郭朋为副秘书长。从此,中国佛教协会作为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参加的全国性佛教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诞生了,实现了全国三大语系佛教界的空前大团结。中国佛教协会的成立是由虚云、喜饶嘉措、圆瑛、赵朴初等二十位全国佛教界著名人士发起的。1952年11月4日至5日曾在北京举行发起人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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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心量小的人可怜,他疑心重、烦恼多,再有福报,他也活得很辛苦——他福报得不到受用,天天在生烦恼。心量小的人没有福报,中国古人所说量大福大,你要大福报,你就得把心量拓开。 心量大的人福报一定很大,因为他能包容。心量小的人心不慈悲、心不清净,所谓是“定能生慧”,他的智慧有限、他的能力也有限。 心量小的人,迷惑障碍深重,他看你做好事得福报,他心里难过,他要想种种方法来折磨你、障碍你。心量小的人肯定是闻经教少,他烦恼的那个力量很大,完全是烦恼当家做主。他心里所想的全是自私自利、贪嗔痴慢。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
岁月惊鸿,中国佛教协会虽历经风雨,但也取得了辉煌成就,如今更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今年是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华诞,我们更为怀念那些为中国佛教事业作出贡献的大德,更为感念他们给今日的中国佛教留下的无尽宝藏。此文的撰写就是为缅怀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人之一能海法师的懿行硕德,以期为今日中国佛教的发展提供些许参照。
一、生平略述
能海法师,俗姓龚,名学光,字缉熙,四川省绵竹县汉旺场人。生于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腊月二十二日。年幼时,父母先后去世,依靠姐姐生活。14岁时,入成都恒升通商号学徒。敏慧好学,闲暇发奋读书,渐通史籍。当时清朝腐败,外侮频仍,遂弃商从戎,矢志报国,于1905年考入陆军学校,刻苦攻读,两年毕业,成绩优异,担任康定张蓬山镇守使部侦探大队长、营长等职。1909年调任云南讲武堂教官,当时朱德总司令也在该校学习。讲武堂结束后,返成都,升任团长兼川北清乡司令。不久辞职。袁世凯任大总统后,为羁縻异己,专擅军权,于1914年设将军府,被调入府,但无定职。国事日非,更不满袁世凯窃国专权,便日涉佛经以自遣。后又想改习园艺,以实业富民。故东渡日本,考察实业,半年后返北京。此行对日本佛教之兴盛颇多感触,始萌学佛之念。
1915年,得知四川广汉人张克诚在北平大学讲授佛学,乃不辞辛苦,前往听讲。张氏赠以所著《佛教的成唯识论》、《法相宗弥勒学提要》,细读深研,如获至宝,渐渐萌发出家之念。其姐以无后不许。1916年被重庆居士请去讲述《百法明门论》,好评如潮。由此促动他发心在成都创办佛经流通处。其时为便于听闻佛法,多居寺中,曾对人言:“每闻钟声,辄动出家之念。”[1]1924年,其妻生子,刚满40天,便毅然出家于四川涪陵天宝寺,礼住持佛源和尚为师,赐法名能海。
1925年春,在四川新都宝光寺从贯一和尚受比丘戒,自此无一日不沉浸于法海。曾至北京雍和宫浏览藏经目录,知有密乘多部,拟东渡日本求法。后闻大勇法师以东密不如藏密,已由日返国赴藏求法,他便决心入藏求法。1925年10月,与同学数人入康定跑马山,并与大勇法师会合,初拟明春入藏。1928年5月,与同学永光、慈青等20余人相偕入藏,9月始达拉萨,依止康萨格西学法,为入室弟子,尽得其传。当时康萨与颇章喀齐名,号为西藏日月二轮。
1932年能海法师自拉萨取道印度返回内地。初达上海,在班禅办事处讲经,听讲者常达数千人。并四处设坛,广作佛事。1934年,能海赴五台山广济茅蓬作安居,讲《基本三学》、《盂兰盆经》后,闭关静修,并译集经论。是年应上海佛教净业社之请,赴沪弘法。1935年返五台山,安居中讲《菩提道次第科表》,五台山学法比丘日众。1936年,能海再应邀赴沪举行丙子息灾法会,结束后再返五台山,住广济茅蓬。是年农历四月初四日文殊圣诞,应请接任茅蓬住持。其时来山学法者40余人,能海法师择行持有素者,组成金刚院,每日下午讲经二小时。其时多得胡子笏居士[2]之护持。
在五台山,能海法师深感藏密法派与内地僧团共居一寺,多有不便,非独建道场不可。遂于1937年春,经菩萨顶扎萨喇嘛(为五台山黄庙总领)同意,将本尊像及众弟子迁至善财洞住。并应山西佛教会会长力空和尚、省主席赵戴文之请至太原海子边讲经,先后讲《文殊五字真言》、《金刚经》等。法会圆满,四众挽留,即在太原安居。
七七事变后,能海法师说“回山已不可能,国难当头,非少数人力量所能回转,必须要办大法会,集众人之力”。于是率弟子40余人回四川。成都文殊院住持法光和尚请能海住南郊近慈寺。寺为文殊院下院,法师惨淡经营,新建威德殿、宗喀巴大师殿、藏经殿、译经院、沙弥堂等处,阁楼崇丽,蔚为名刹。
1939年3月,赴峨嵋山礼普贤,接毗卢殿住持。1940年应请接任新都宝光寺法主。闻康萨格西愿来内地弘法,能海法师再度赴藏迎请。康萨格西因病无法成行,将法器、衣钵尽授能海,嘱其于内地弘传其法。近慈寺道场成为沟通汉藏佛教文化的中心。藏地僧人来成都,必朝近慈寺,对道场风范赞叹不已。能海法师建译经院,致力于藏文佛典的翻译,以利汉藏文化之交流,自题门联:“通圣言而遍寰宇,导世界以趋大同。”
1942年至1948年,安居近慈寺、太平寺等处传戒讲经,研究佛法,先后翻译藏经《大时轮上师相应法》、《毗卢仪规》等十几种,弟子遍于国内外。美国总统罗斯福曾亲笔致函,邀请他赴美弘法。先后曾有美国、瑞典、比利时等国学人来华听其讲经。
1950年,能海法师参与接待入藏解放军代表,对和平解放西藏多有贡献,并派弟子隆果等人随军入藏,担任翻译。
1951年10月,能海法师以特邀代表身份参加全国政治协商会议。
1952年初,能海法师赴五台山广济茅蓬安居,讲《基本三学》。清凉桥能悟师请法师往住。此地原属律寺,能海法师赴此视察,深感环境清净,可建道场。秋赴上海金刚道场讲经。10月,赴京出席中国佛教协会筹备会,会后返沪。12月,应邀参加以宋庆龄为团长的和平代表团,出席维也纳世界人民和平会议。会后取道莫斯科回京,返上海金刚道场。
1953年,能海法师在上海举行大威德灌顶二坛,极为殊胜。法会圆满,率部分弟子上五台山,开办道场,选定清凉桥吉祥律院,传戒弘法,进修定慧,一遵近慈寺规。同年,在京参加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大会,当选为副会长。会后率弟子返山。
1954年春,能海法师到广济茅蓬,为大殿毗卢佛装藏。讲经后返清凉桥安居,修葺殿宇,开办道场。中国佛教协会每月给其生活费500元,他感谢说:“赖组织照顾,我等尽快创造条件,自力更生。”他以古稀之年,亲自参加各项劳动,开荒种田,植树造林,发展畜牧。从1953年至1965年,能海法师率弟子们为国家植树27万株,400余亩。[3]住持所在,成绩显著,多次被评为植树造林先进单位。法师率领大众上山种树,并刻有造林碑,以资鼓励,把植树造林作为长期的计划。每年寺院还卖出牛马骡10余头(匹),以寺养寺。清凉桥僧人,在能海法师领导下,勤苦劳动,积极生产,早晚课诵,农禅并举,道风蔚然。
本年5月初,能海法师参加山西省政协会议,8月由四川省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9月初赴京出席会议,参加国庆观礼。10月底回清凉桥,续讲《四分律根本阿含》。
1955年春,于清凉桥举行传法。不久赴沪,开讲《菩萨戒集颂》,中间应邀赴京,参加以郭沫若为团长的代表团,出席印度新德里召开的亚洲和平会议,会后朝礼圣迹,取道仰光回沪。5月赴京出席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会后返清凉桥,开讲《现证庄严论义疏附讲》。
1956年8月,法师在京与赵朴初居士接待日本佛教徒,9月在首都机场迎接国际佛教代表团。9月28日,参加中国佛学院开学典礼,五台山僧常浩、通一等六人进入该院学习。于参加国庆典礼后,即回山西太原,并至交城玄中寺,礼净土祖师道场。
1957年初讲论圆满后,赴京出席全国佛教代表会议。会后于居士林讲经,并安排弟子照通、仁敬等将龙藏运至五台山。4月回清凉桥安居。冬与五台山部分僧人赴京参加“反右”学习。
其时五台山各寺约有僧人500余人,为加强寺院管理,保证僧众的学修与生活,五台山成立佛教协会,能海法师被推举担任五台山佛教协会第一任会长。
1958年初返回清凉桥,3月至广济寺安居,参加五台山“反右”学习,期间再次当选为全国人大第二届代表。
1959年西藏叛乱事件后,能海法师发表谈话,载于4月13日《人民日报》。表明拥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立场。5月在五台山接待喜饶嘉错大师及赵朴初居士朝台。从1960年至“文化大革命”前,能海法师在五台山继续讲经,从事译述,教授弟子。
1962年,五台山佛教协会第一次改选,能海法师再次当选为会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能海法师亦遭批斗。1967年元旦圆寂,享寿81,僧腊43。
1979年3月,五台山佛教协会在显通寺为能海法师召开了追悼会,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均发了唁电,各地佛教协会及诸山长老纷纷来人来电,表示悼念。1981年,在台怀镇对面的宝塔山腰,为能海法师建起一座砖塔,有赵朴初会长撰写的塔铭:
能海法师塔铭:
承文殊教 振锡清凉 显密双弘 遥遵法王
律履冰洁 智刃金刚 作和平使 为释宗光
五顶巍巍 三峨苍苍 閟塔崇岳 德音无疆
佛历二千五百二十五年八月赵朴初敬撰并书。
1994年其弟子将砖塔改建为汉白玉塔。1999年,一位弟子献出家中供奉的一粒法师的舍利子,于是在纪念塔旁又建起一座舍利塔。
二、弘戒历程
能海法师一生,广建三宝,住持正法,常转法轮,绍隆佛种。自出家、学法、弘法,四十余年间其主要功勋在于:译述经典,阐教扶律,即契理契机译传圣典,依戒依法建树法幢。从其弘法历程来看,对戒律之汇集与弘传贯穿始终,这不仅表露于法师自身在在处处的威仪示现,也体现于法师数十年如一日的弘戒实践中。
能海法师十分注重戒律的弘传,1935年到五台山安居,在安居中为大众讲授《比丘日诵》、《比丘戒本》、《菩提道次第科表》。应请赴太原讲经时,再讲《比丘戒》。在太原安居期间,一切依律而行,托钵受食,由居士供养。1936年在上海觉园班禅大师纪念堂讲经,每天皆是先说戒,后讲经。“七七”事变,能海法师返川途经汉口,除举办法会,讲《仁王护国经》外,仍不忘弘戒,为当地万广寺比丘尼讲授《比丘尼戒》。1939年春,举行首次传戒,得文殊院引礼师鼎力相助。后又于佛学社、文殊院、昭觉寺讲戒。
1940年应请接任新都宝光寺法主,讲《大弥陀经》,并举行传戒。
1945年春,偕同部分上座至彭县太平寺安居,除讲《法蕴足论》大意及《大威德圆成次第》,并译成《律海心要》,秋季讲于近慈寺。
1946年,能海法师在德阳云居寺传戒,至金堂县看望老友,回来途中因滑竿折断毁伤一臂。自叹说:“比丘探望在家老友,传比丘尼戒,传戒后又不能教诫弟子,有违佛制,护法不容。”因此1948年为铁像寺传比丘尼戒事,与贯一老和尚商定,授隆莲法师为尼和尚,以建立二部僧传戒。1948年9月至北京北海菩提学会讲《律海心要》。
在新中国成立前,能海法师的弘法根本道场主要是成都近慈寺。近慈寺又名护国金刚道场,内分学戒堂,五年学戒;学戒之前,先学威仪事相等,名学事堂;学成以后,进修加行,名加行堂,外来僧众曾学戒者亦可入此;最上金刚院,由台山来川诸上座所居,专修金刚乘法;未满廿岁之沙弥,则另设沙弥堂,学戒学法,作为比丘之基。每年结夏安居,传授大戒,半月一次诵戒,上半月烧护摩十五天,经常讲经、灌顶、传法,每日念诵修定,如法熏修。观堂持钵,三衣不离,一切悉尊佛制。最盛时常住比丘近二百人,沙弥七、八十人,讲经传戒期间七众约五六百人,黄密道风,名闻中外。能海法师曾亲为大雄宝殿撰联:发菩提心由定生慧,趣解脱道以戒为师。这也可以说是体现了法师最根本的佛学思想。所以法师创建道场,总是首先讲授戒律(戒学),其次讲《定道资粮》(定学),然后再讲《菩提道次第科颂》(慧学)。
近慈寺定有严格规矩,寺僧专心务道,不得应赴经忏,每日诵经四座,寒暑无间。女众入寺,上午必在8点之后,下午离寺,须在4时之前。若逢法会节日,女众虽可随众念诵听经,但不得串寮。女居士或比丘尼要入寺见上师或其他法师,须是二人以上方可会见,会见时师身旁还要有侍者。会见其他法师时,女居士或比丘尼不得入房,其师须出门外会见,谈话不宜过长,送物不得手接。寺内缝纫洗濯,皆是比丘自己动手,不得假女众之手。女众住处,必离寺五里之外。寺僧无事不得往白衣家,如确有事须往,亦应有二人以上同行,非必要即在门外立谈数语,不宜入门。非寺内常住事务,不入街市,如此宗风高峻,僧众严惮。这已成为四众弟子共同遵守的宗风。四众弟子都能自觉遵守佛制,互尊互敬,组成了上座爱护下座,下座尊敬上座,相互敬重,六和相亲的僧团。能海法师讲戒时反复强调:“僧团依戒如法和合,即是正法住世;僧团不合,即是法灭的象征。”[4]
为力挽丛林盲修瞎炼之流弊,能海法师竭力提倡讲学;为纠正僧众崇尚玄谈之旧习,法师主张僧众三学,必依丛林,始能付诸实践。修必依学,不可盲人瞎马;学必有修,不能说食数宝。这是法师一生治学的精神,也是教授弟子的指南。能海法师这一思想被当前佛教界所继承发展,学修一体化,丛林学院化,这已成为现代丛林修学生活的趋势。
据弟子回忆,能海法师在近慈寺的日课和戒行,是非常谨严的。不仅绝对素食,而且还实行过午不食。每天早晨3点钟便到大殿上座讲经,约两小时讲毕,下座后进早餐。上午9时至11 时又上座讲经,12时前进午餐。午后是会客时间,下午有时也讲经两个钟头;不讲经时便静坐或译经。前半夜静坐,后半夜若有倦意,也只是盘腿靠靠,绝不倒头大睡。多年如此,没有毅力的人,是不可能办到的。能海法师带头这样做,也要求全寺僧众都谨严地完成这样的日课。
法师对弟子要求很严,一次率弟子至新修的慈圣庵安居,为普贤铜像装藏,安居圆满后,法师先回成都,两位上座比丘后搭乘某军官夫人的车回到成都。为此事,他们受到法师严厉的批评与处分。其中一人被遣送至绵竹县西山云雾寺静坐反省,不准出山。另一位留寺,并取消了他们当年传戒师承的资格。法师就是这样严格要求他的弟子,认为这是佛制。[5]他注重僧众外在形像,即使在一些细微处也十分留意。他曾一再对弟子说:“僧要像僧样,穿著要整齐。”并谓著袈裟功德大,三衣不离身,守戒功德之最。法师一生自受具至圆寂,无论何时何地,即使是出席国内外重要会议,均著僧衣,威仪俨然,见者敬重。
1950年10月应上海金刚道场之请赴沪,开讲《比丘戒》、《律海心要》。后又至苏州、宝华山讲经、讲戒十余天。次年,又应上海信众之请到上海金刚道场讲经,并举行五方佛菩萨戒灌顶仪式。
1951年,实行土改,近慈寺也涉及此类问题,法师告诫弟子一切依工作组与农民来处理决定。1953年春,能海法师在成都近慈寺所有翻译刻印工作,均基本结束。想起五台山是文殊本尊之根本道场,必须树立法幢,自己晚年应即在五台安身,因即率亲信上座弟子一、二十人登上冰雪铺地的五台山,从此其弘法基地也转至这里。能海法师选择了中台下五里之清凉桥吉祥律院作为弘戒道场。地为明末三昧律师道场故址,乃宝华山戒坛祖庭。师见遗碑,决就故址重建律宗道场,仿近慈寺道场规模,定名为吉祥律院。当时随行上山者,仅上座若干人,嗣后近慈寺弟子闻讯来学者,络绎不绝,10月于清凉桥开讲《四分律根本阿含》。1954年,决定开期传戒,各地来求戒合格者,又二三十人,师则专心致力于撰著《根本阿含集颂》。从1954年夏开始,每年依佛制举行夏三月安居,讲经讲戒。
1955年,为正法久住,绍隆佛种故,以投票方式,选十夏以上比丘先学、照通、请佛、成佛、通一、常浩、贞意等7人,分别为新戒传授师。能海法师亲给法卷,并自退为戒源和尚,戒坛名慧灯堂。传戒中由新戒自愿选择戒和尚,实行师弟法,分别教授。是年春,第一期传戒,其后南北诸地前来求戒者,及近慈比丘上山学法者,络绎不绝,吉祥律院极盛时,僧众将近一百人,且以持律精严,学法勇猛,闻名全国。
此后能海法师即常住清凉桥,虽地处高寒,年届70,译经讲律,老而弥笃。法师大力宏传《四分律》,除令几位和尚为每期新戒比丘讲述戒学外,并躬自登座讲演《辩识阿含》、《根本阿含集颂》多次,对照四分律藏原文,广为解说,指令弟子随座笔记,书成定名为《四分律讲记》,师详审批阅印可,并于卷末,以丹笔书以“可资传抄”等字样。
法师晚年息心于《阿含》,认为《阿含经》是佛陀的根本教义,信众的入门要道。1960年开始精研《增一阿含》,并撰写《增一阿含学记》。1961年开讲《辩识阿含》与《慧行刻意》。1962年在清凉桥对照《辩识阿含集颂》,讲《四分律藏》。1963年再为僧众讲授《辩识阿含》与《四分律藏》。1964年续讲《四分律藏》、《增一阿含入道品》、《金刚经》,并经常教修《三皈依观》。1965年回善财洞安居,集中精力阅读《杂阿含》,整理《学记》。1966年继续研读《阿含》,写《学记》,直至逝世。
纵观能海法师弘法历程,除专心于翻释经典外,尤致力于律藏的诠释,特别是为了接引学人,本着善巧方便的原则,曾撰写《四分律藏》60卷摄颂4册,约相当于原书的1/5。又特别开讲《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阐明戒定相通之理。法师对此解释说:“今此于根本诸犍度依律藏文集成颂文竟,比丘诵习,全律在中,文简意全,不太辛劳而能忆持律藏,有难通处,更观律藏不难了义。”[6]弟子隆莲法师也赞叹说:“师教弟子,多以偈颂,便于记忆。如60卷《四分律藏》巨著,亦集为颂文,使比丘弟子诵习。提要钩玄,取精用闳,以少文摄多义。”[7]律藏卷帙浩繁,向称难治,能海法师这一工作真正是为律法的普及与僧众对戒律的可接受性作了有益的探索。
三、戒学思想
能海法师的律学遗著主要存有《四分律藏讲记》、《大小持戒犍度笔记》、《律海十门》、《律海心要》、《比丘日诵》、《沙弥戒集颂》、《辩识阿含集颂》《根本阿含集颂》、《正宗阿含集颂》、《菩提宗道菩萨戒集颂》等。在这些著述中真切地反映了法师阐戒扶律的悲心切愿以及对律法实践的真实见地。
1、以戒为师的再倡导
佛法总纲是戒定慧三学,三学之中,戒学为首。戒律乃三乘之基,为佛法之生命。能海法师在弘法过程中,始终将弘戒作为头等大事来看待。他认为,戒定慧三,圆具不缺,由戒生定,因定发慧,戒中有定慧,定慧中有戒,功德相互增上。平日告诫僧俗弟子说:“如来住世,以佛为师;如来灭后,以戒为师。”一生住持僧团,悉遵戒制,身教在先,人无闲言。讲经之前,必先讲戒。发挥戒义,淋漓尽致。弟子智敏回忆说:“师数十年宏法,一贯主张三学应平等学修,而尤重须依次第。如建高楼,必先平整地层,深植桩基,三学亦复如是,欲求定慧成就,首应具足净戒也。爰发愿依四分律制,如法传授大戒,并规定五年学戒,十年不离依止,俾造就合格比丘,成立和合僧团,继承如来家业也。”[8]隆莲法师也说:“师教徒众,戒、定、慧三学并进。特严于戒学。”[9]
戒为无上菩提本,凡佛弟子皆应以戒为师,一心持受。但针对当时僧界现状,能海法师不得不再次倡导这一根本精神,并身体力行。隆莲法师回忆说“当时佛教学风,日趋衰微,在家讲学者多偏学废修;丛林则禅讲罕兴,僧律废驰。驯至多有在家信徒,自称但皈二宝,不皈僧宝。师乃锐意以振兴佛教为己任。”[10]我们粗检中国近现代佛教史,不难发现自民国以来,由于佛教的衰弱,在教界确实弥漫着一股排斥僧伽的风气,尽管这种现象不是佛教界的主流思潮,但其对佛教的危害却是极大的。最为典型的即是所谓“二宝”的提法。太虚大师时就在《告徒众书》中指出,当时佛教的重大危机是“俗之僧夺”与“僧之俗变”[11]。也就是居士面对僧团之无能不足礼敬,而代其主持佛法。其时著名佛教学者欧阳竟无就持此论。佛教历来有佛法僧“三宝”之说,而其中僧宝乃主持正法者,是荷担如来家业者。而“二宝”之论明确否认僧人的作用,从根本上取消了出家众的地位。能海法师认为欲振兴佛教,必须提高僧众的素质,涵濡德行,陶铸英才,宣扬佛法,化导社会。僧团是凭藉自身的道德力、人格力,来拥有信众的敬信。扭转社会人群对僧众由信仰而怀疑、由尊敬而轻视的局面,根本途径在于以戒为师,加强僧团自身建设。
能海法师住持近慈寺,不仅继承丛林规制,而且吸收黄教寺庙家风。“每年开期传戒,结夏安居,半月诵戒,律宗四大羯磨,如法建立,”[12]五分法身香,以戒为依托;三无漏学,以戒为首。无一如来不具戒体,无一菩萨不修戒度,无一经典不赞戒法,无一圣贤不严持戒律。持戒犹如大地,万善由此而生。当时能海法师以此精神设沙弥堂培养青年,既学佛学,也学文化课和藏语。年满20方可受具足戒。新戒先入学戒堂,学满5年,才给戒牒。如当时汉僧多衣青,而近慈寺的僧人却都著黄,人多以为是黄教之标识。“实则近慈寺僧衣不同于众,所至之处,稍不如律,即易为人觉察。故近慈寺与其称为密宗,毋宁称为律宗。”[13]
能海法师对戒律的弘传不仅是反映在他对律藏的汇集与诠释上,其对弟子之教育,对僧团之影响更多的是身教甚于言教,并不止于其著述。其平生不趋利誉,不事权贵;所得檀施,悉奉三宝;食无兼味,笥无长衣,瓶钵萧然,如云水僧。常自谓:“我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出家人。”“但爱戒之心,可质之诸佛而无愧。”[14]这体现了法师对戒律神圣性的敬畏感和守戒护戒的虔诚心。能海法师在藏区学习约十年,康萨喇嘛对他的学习成绩非常满意,尤其是对他的戒行精进,更为赞赏。当时西藏僧众,无论地位如何,对于肉食都很随便;而能海法师却坚持绝不食肉。当地僧众都惊叹说:“能海对肉一点不吃,简直是一个活佛了。”[15]他曾自书座右铭:“厚福受享,德性堕落;名誉光荣,我慢加等;养生优厚,病难更多;顺境安适,般若无缘。”弟子的回忆文章说他常过堂,与众一味,遇事自食,亦极简单,若菜稍佳,即感非分,劝令惜福。若有来客,则须上好。衣多补衲,仅足替换。赴外寺讲经,所得香敬,悉供该寺。自奉甚俭,待人厚道。
佛教的根本精神,即在于戒律的尊严,要振兴佛教,令正法久住,必须高树律幢,严持戒法。他数度对弟子说:“吾额鲁巴教派(格鲁派)过去在藏地所以特盛者,皆由严持别解脱戒及如法羯磨故,盖此为正法久住之本。”[16]又说:“定道由戒律入手,乃额鲁巴之家风。”定道不由戒入,即非正定,与解脱道不相应故。结合自身修持特色,谆谆告诫弟子说:“密法本来在戒律中,戒律即是密传,故应结合而修也。”[17]可见密乘戒必以大乘戒为基础,大乘戒必以别解脱戒为基础,此戒律方面显密大小之次第也。这是能海法师对律法的独到见地。
能海法师一生注重戒律的弘扬,愈至晚年,其志愈坚。据清定法师回忆,1954年,他从上海至五台山吉祥律院依止学修,能海法师曾教诫说:“时至今日,要使正法久住,必须注重戒律,要能遵律依法,建立僧团,定期传戒,每半月半月诵戒不断,每年夏三月安居,经常讲经讲戒,领导学人依戒修定,依定发慧,方能真正做到现法乐住、殊胜知见、胜分别慧、诸漏永尽、疾空烦恼、顿破无明、自我解脱、解脱众生、利他自利、共趋菩提、同圆种智。”[18]并表示,今后在吉祥寺的弘法着重译讲律教,引导同学法随法行。
2、注重僧团共修
振兴佛教,关键在于以戒为师;而以戒为师的落实,就在于依法摄僧,建立依律而住的和乐清净的僧团。我们可以看到能海法师不论是在成都近慈寺,还是在五台山吉祥律院,都是紧紧围绕这一理念来建立如法如律的僧伽组织。
如近慈道场,生活艰苦,条件困难,但此三学道场,建立了以戒为师、显密双修、大小乘兼学的僧团,摄受沙弥、比丘二百余人。来自十方的僧众,有耆旧老僧,亦有年少沙弥,年龄差距大,根性亦不齐,有初信佛法者,亦有久学他宗者,有大学教授,亦有小学文化或略识文字者。为了树立正法僧团楷模,近慈寺对讲律守戒,特别重视,依佛制每半月集体诵戒(每一僧人都必须背熟戒本),每年夏三月集体安居,严持过午不食。共住僧众既须严守戒律,同时亦须恪守僧规,一有违犯,当主动忏悔,否则被揭发处分。总之,一切循依释迦世尊及宗大师法教,建立正法幢。为了培养僧众,依照修学次第的需要,法师在近慈寺组织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修学系统。寺僧广读六十卷《四分律藏》(近慈寺有刻本),几乎人手一部。他以建一道场,树百年规模的宏愿,实现陶铸僧才,达正法久住、广利人天的大理想。
在弘戒的过程中,能海法师敏锐地抓住了“戒和同行”的关键所在,即在僧团中陶铸,在丛林中薰习。如出家五年学戒、十年不离依止的规定,旨在令学人一面修学戒律以自度,一面熟悉僧团中的一切僧事。由此出家弟子们安住于律仪僧团中,完成僧格之养成。其实在原始僧团中,佛陀所指示弟子修学的方法与程序,就是要弟子们依止师长,精勤修学,在大众和乐、身心自在的和谐气氛中,自求解脱或外行教化。戒律的内容不只是道德的、生活的规范,也包括大众共住的制度。当代佛学大德印顺长老也认为依团体的力量来规范身心更为容易,“因佛教的集团生活有三项特色:互相教授教诫,互相慰勉,互相警策。”[19]僧伽“六和”原则是佛教集团生活的真精神,净化身心,提升僧格,弘扬正法、利乐社会,一切都从此中实现出来。
近慈寺的组织制度完全依此原则安排实施。道场重在学修,培育僧才,故一般不赶经忏,不作佛事,不置缘簿,不设签筒,唯依三学,精进学修,感得信众清净供养,维持道场。为落实这一学修方针,寺院故有五堂口及译经院的创设。(1)沙弥堂:七岁以上沙弥可入沙弥堂,由堂主主管,下设五位管堂,分三班管理。甲班大沙弥、乙班小沙弥,丙班新进尚未受戒者。专学沙弥戒及佛教基础知识,旁及古文、算术、常识等。(2)学事堂:接待外来比丘,熟悉丛林规矩,出坡培福。如能将比丘戒本熟读成诵,便可入学戒堂。(3)学戒堂:五年学戒,十年不离依止。详学《比丘戒本》、《比丘日用》、《四分律藏》、《律海十门》、《律海心要》、《比丘戒广颂》等。(4)加行堂:学戒合格,入此堂进修。念诵大仪轨及五大金刚,学《生起次第》、《秘密伽陀》等,应能通讲三学。(5)金刚院:为最高一级,应是僧众表率。初期修《十三尊大威德》,听《圆成次第》,自学《现证》、《中观》等。全寺每日四座仪轨、列为定课。(6)译经院:专为培养汉藏译经人才而特设。这样健全的设施,“实则已将寺院办成僧团大学,既有三大寺之教理,又有二居巴之修持。”[20]
在僧团组成管理方面,能海法师一依如来所制律法,据《能海上师传》记载,主要有以下几种:(1)羯磨制度:羯磨即集众协商,如法办事。此制度有一根本精神,即一切寺务均由与会僧众共同商讨,作出结论,所谓僧事僧断。(2)班首执事:沿用丛林制度设立四大班首,八十执事。执事一般于年底羯磨会中商议推选,由金刚院主持,经上师同意后就任。执事在师座下,均有戒律观念,故能带动大众,依戒修持。(3)忏罪制度:此制度本亦为羯磨之一类,另立只为挽救罪堕、令清净故。凡有违犯,应诚意忏悔,于忏悔羯磨上,得僧众默许后,即获还净。(4)处罚制度:一般过失由其剃度师、管堂、堂主或纠察师进行劝戒,屡教不改者,即行迁单。严重违犯者,立即迁单。(5)半月诵戒:每半月集众抽签,一主二付,背诵戒本,大众对照检查,若于学处有不足者,依律向佛及众僧忏悔,大众默许后,即得清净。此制度于增德除罪有大作用。(6)结夏安居:每年四月半至七月半,结夏安居,精进办道。(7)传戒制度:为令佛种传续,自1939年起,每春举行传戒,至1947年为最后一期,前后共约四百人。(8)读账制度:每年二至三次,集都监、监院、副寺等,公开读账。重大账目每笔皆审,使僧团财务清楚,公开透明。
在日常生活管理中能海法师对弟子要求甚严,一不合戒即行处置,勇健有力,不留情面。一次,某上座未经请示,因病住居士家数日,师知后,令赴重庆天宝寺深山中自修,直至灌顶方许回寺。一次,门头师设摊售物,住于一边,另一边住一女人。师见后,立迁其单。责门头说:“这点事分不清,一边男,一边女,像持戒道场否?”译经院将落成,修围墙,监修师对女居士院落,留一后门。师见后,呵斥说:“监修糊涂,心怀不正,留一后门,听坏人进女众院,罪有多大。”立令封实,监修迁单。一日,闻有上座师另设小灶,即令全收,以杜此患。可见调服弟子,断然有勇,不稍姑息。
凡近慈寺僧人,出外住其他寺院者,必须遵守其寺规矩,不得别众特殊,不得自以为是,多看别人的功德,不准说别人的过失。法师对弟子说:“哪有自己称颂自己的,别人怎么说,我们无法干涉,但绝不能自赞毁他。”在讲比丘戒时也常说“戒是对自己的,不能用戒律去看别人的过失。”告诫外出弟子说:“寺庙丛林规矩乃祖师制定,经久则成一寺之宗风,若破坏他规,必损其寺,使他无章接引后学。按别解脱戒,一是重罪制戒,一是避免讥嫌,不损他人利益。”[21]
僧团生活极有规律,晨闻威德殿报钟起床,一依《毗尼日用》持咒摄心。沙弥规矩也十分严格,一日点名两次,见比丘合掌让道,不得顽皮放逸,不准穿寮闲走,不得随意上街,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由人陪同。比丘、沙弥均不准观戏、看电影,不得看小说、下棋。平日衣著整齐,威仪具足,上殿过堂,列队而行。
能海法师虽不讲享受,但也不讲苦行,主张中道。僧众过午不食,每日二餐,但注重伙食,令僧安乐。近慈寺住僧近三百,济济一堂,依戒薰修,不争名利,不搞派系,难调者调,惭愧者安,一心为法,精进向上。这都是寺院注重弘戒的功效。
3、主张戒律应有的灵活变通性
在对待戒律的态度上,能海法师既肯定戒法纯洁性与神圣性的一面,同时也看到戒法所具有的变通性与方便性的一面。所以在其弘戒历程中,既不违背佛陀制戒本怀,又能结合当前现实,契合大众根性。
1957年赴北京参加全国佛代会,时有一居士提出要修改戒律,能海法师当即反对,“谓戒乃佛亲自制定,不得随便改动,居士犹未学戒,如何改戒?故改戒议被否决。”[22]我们知道,戒律攸关僧团之和乐清净、僧尼品格之如法端正,又是正法得以久住世间的必要条件,其创立与演化有着特定的时节因缘与文化背景。虽然不能把戒律视为万古不变的教条,但也不是漫无章法的随意作为。所以在戒律的修正问题上,历代大德祖师皆持有极为慎重的态度。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佛教协会刚刚建立之际,面对百废待兴的中国佛教现状,真切需要的是建设与养护,是统一全国各族佛教徒的思想,集中精力,投身于思索在新的时代、新的环境中如何更好地弘扬佛教弘法利生的优良传统的工作上,而不是急于求成地打出改革戒律的旗号,致教团内部纷争四起,削弱佛教自身所拥有的凝聚力。佛法是契理契机,而不是逆缘逆势的。我们以为这是能海法师当时反对修改戒律的初衷,而不应简单看作是保守派的教条主义。
其实,检视能海法师戒律实践中的点点滴滴,不难发现其思想中对戒律因时因地变通性的认可与实施。首先,戒体问题历来是中国律师们争辩不休的话题,而能海法师则一针见血地界定其含义:“由大慈悲心,利乐尽有情,时空等无尽,受诸菩萨行,从他受如律,护持谨无犯,虽犯速还净,是名为戒体。”[23]这是典型的中国大乘佛教“心为戒体”说的直白版。其次,制戒自有其时节因缘,佛陀概括为“制戒十利”。戒律的开遮持犯之原则其实俱在其中。如佛陀涅槃后,僧团举行著名的“第一次结集”,当阿难据实言佛陀曾有“小小戒可舍”的遗言时,主持结集的大迦叶以无法判定何为“小小戒”为由,而宣布“率由旧章,不得增删”,从边地赶来的富楼那告知,佛世时于边地弘法的比丘已依据“随方毗尼”的精神,在部分戒律上依据实际需要而有所开缘。对富楼那所问开缘八事,大迦叶回答说:“是佛所不制,今则不应制,是佛先所制,今亦不应却。”对此能海法师明确评论说:“此中重在依法决定后世不改不动原则,随事变通应用之法俱在律文。更不可依相似法句遮法毗尼。”[24]再次,从法师弘戒方式上看,亦是充分运用戒律的变通性,而非忽视时空之适应,只知固守繁琐仪制。如法师授戒依昙无德部,羯磨却据一切有部,左右逢源,不拘门户。又如在藏地学法,虽极困难,仍坚持素食,盖因素食为汉地佛教传统,僧制重于佛制故。他主张出家必素食,在家则许渐断肉食,以为摄引等。在这一方面最有说服力的无过于法师在五台山的“农禅并举”。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经济虽然困难,但仍然拨专款维护寺院建设及补贴僧人生活。能海法师为减轻国家负担,大胆提出生产自养,农禅并举。他让全寺僧众参加劳动,自己带头出坡,开荒种地,植树造林,并利用寺院周围广阔的牧坡饲养大牲畜。至1966年“文革”开始之前,吉祥寺的僧人开垦荒地100余亩,每年的收成除满足本寺僧众生活外,还向国家交售不少义务粮。在寺院周围植树70余亩,计有8万余株。饲养牲畜最多时达120多头。在每年五台山六月的骡马大会上,吉祥律院仅此一项便为常住收入数万元。随着寺院经济的好转,能海法师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管理体制。以1962年为例,寺内绝大多数僧人凭劳动便能收入300元以上。至1966年上半年,仅生产一项就为寺院经济积累近30万元的资金。能海法师这样的措施曾引起五台山一些寺院的非议,1959年还为此进行了一场辩论。争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方认为,出家人应安心于道,不事生产。掘地垦荒,斩草伐木是有违戒律的行为,非正业之行。能海法师答辩说早在唐代百丈禅师时就对僧团生活作了契理契机的修正,确立“普请”制度,并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祖训,这在《敕修百丈清规》中有详细的记载。所以僧众在念佛修行,完成功课之余,参加一定的劳动,应该说是合理的。此外,修行与生活是统一的,修持应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行住坐卧、运水挑柴都应看作是修行,在新时代要确立“劳动光荣”的观念。第二、戒律中规定出家众不得从事贩卖走私等“邪命”之业,吉祥寺如今既卖粮食,又卖牲畜,这合乎佛制吗?能海法师认为,出家人也是社会的人,我虽出家未忘世。当我们出家人静坐寺中吃着国家的供应粮时,不要忘记许多贫困地区依然有很多吃不饱的群众。现在我们实行劳动自养,不仅可为国家节省粮食,还能把多余的粮食交售国家,以发放给那些贫困的人群,这是功德之事。同样牲畜的饲养出售也是为支持百姓发展生产,并不是为图财谋利而为。况且所得资金又用于寺院的修缮与僧团的日常生活,节约了政府的投入,为什么偏要说成是邪命外道所为呢?第三,戒律规定,出家人除必要的三衣一钵即所谓常随十八物外,不得私蓄财物。如今吉祥寺僧众劳动都拿报酬,收入可观,还有人在银行存款,这是否是私蓄财物?能海法师明确回答,吉祥寺的僧人在银行是有存款,这是事实,但也要说明,吉祥寺自实行劳动自养以来,僧众不再领取国家生活补助金。僧众将钱存起来,一方面是购买一些生活与学习的必需品,另一方面他们也经常赈灾济困、捐资助学。只要存款不是为了贪图享受,这与“私蓄财物”根本是两码事。事实上,五台山所有寺院的僧众每月都能领到国家配发的补助金,难道这也算是“私蓄财物”?
能海法师摄受弟子,本着发扬毗尼的真精神,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文化高者,即协助译述弘法;能工艺者,即委以建筑与造像。僧衣法服,供品糕饼,皆为寺众自制。耕种园艺,植树造林,禅诵之余,人执一业。能海法师因出家略晚,涉世较深,于世间资生诸务,多所熟谙。近慈寺专设学事堂,入寺必先学事。法师常开示说:“人不会做事,必不会修行,如何能成佛?”这可看作是对“人成即佛成”的人间佛教思想的最好诠释。
从法师传记中也反映出法师对不同程度的僧人和居士,有不同的教化方便,对初信佛的居士和学事堂的僧人,特别慈爱,方便摄受,对久信佛法信心坚定的老居士与僧尼要求则很严,对金刚院的比丘就更加严格,稍有与戒不和之处,必加严斥。有弟子不理解这一做法,能海法师解释说:“对初学佛法,不知法义,信根未坚固者,若要求过严,必坏他信心,而信心坚定,又能接受严教者,不严则不能使其断烦恼。”这确为对佛陀“制戒十利”本怀最恰当的发扬,以佛法之善巧方便,令未信者信,已信者令增长。
纵观能海法师一生,悲心弘愿,为众生故,入藏求法,备受艰辛,并发“此世不成,二世再来”之愿,故能通过种种障碍,成迎法东来之盛举,创内地学密之先例。生平除译事外,带领僧团先后创建近慈寺、吉祥寺、云雾寺、慈圣庵,以及重庆、上海金刚道场等,亲自领众,薰修戒定,讲经传法,功德无量,其弘法历程留给后人无尽的思索与感恩。今天,时代已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佛教协会也走过风雨五十年,当前社会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多元与信息的发达,使佛教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世俗化挑战,僧团如何在坚持自身独立品格的同时能更为有效地去化世导俗,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士所讨论。佛教承受如此冲击,以及面临这样的境地,如何去寻求与制定一种能够护法安僧的僧伽制度,这已成为关注佛教前途的人们沉思的焦点。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里,我们比任何时候都应有不忍圣教衰的忧患感和强烈的反省意识,但愿能海法师阐戒扶律的思想与实践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与思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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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智《能海上师传》,第12-13页。方广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2] 胡子笏(1876—1943),近代居士,字瑞霖,法名妙观。原籍湖北,寄居江陵。曾留学日本,辛亥革命后,历任军政部理财部长、湖南省内务司长兼湘江道尹、福建省省长。1919年于北京听太虚大师讲经,遂皈依三宝。1922年,太虚创办武昌佛学院,为发起人之一。1924年又资助大勇法师在北京建立藏文学院。1930年组织华北居士林。1933年举家迁往五台山,于碧山寺东侧建莲花精舍。1939年于五台山显通寺设立汉藏学院、藏文研究班,1943年秋筹办佛教补习班,专弘戒律,未几病逝。
[3] 根通《山西佛教界卅年见闻录》,载《山西文史资料》第57辑,1988年5月。
[4] 任杰《海公上师德尘亲闻录》,载《能海上师永怀录》第64页,上海佛学书局。
[5] 仁杰《回忆能海法师》,载《名僧录》,第190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6] 能海《四分律藏四阿含集颂》,第740页,上海佛学书局。
[7] 隆莲《能海法师事迹简介》,载《名僧录》,第184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8] 智敏《海公上师耆年思行实录》,载《能海上师永怀录》第43页,上海佛学书局。
[9] 隆莲《能海法师事迹简介》,载《名僧录》,第185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0] 隆莲《能海法师事迹简介》,载《名僧录》,第184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1] 印顺《太虚大师年谱》,第135页。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10月。
[12] 隆莲《能海法师事迹简介》,载《名僧录》,第185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3] 隆莲《能海法师事迹简介》,载《名僧录》,第185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4] 隆莲《能海法师事迹简介》,载《名僧录》,第187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5] 张继寅《从军官到佛门弟子》,载《名僧录》,第195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11月。
[16] 智敏《海公上师耆年思行实录》,载《能海上师永怀录》第44页,上海佛学书局。
[17] 定智《能海上师传》,第74页。方广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18] 清定《无上大宝恩师能海老法师德行实纪》,载《能海上师永怀录》第13页,上海佛学书局。
[19] 印顺《人间佛教要略》,载《佛在人间》,第119页。
[20] 定智《能海上师传》,第103-104页。方广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
[21] 任杰《海公上师德尘亲闻录》,载《能海上师永怀录》第65页,上海佛学书局。
[22] 定智《能海上师传》第59页。方广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出版,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