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毒可畏 至死不悟 (民国 定法)
2015/5/22   热度:279
贪毒可畏 至死不悟 (民国 定法)
长沙上林寺僧定法,担任书记(文书)多年,寺里的人都叫他"胖子书记"。凡是本寺或他寺有法事经忏,写作疏表都由他一个人包干。时刻都在计算经济利益,却舍不得布施,因此积蓄比较丰富。他又兼管本寺佛经印刷流通的工作,所有出售经像法物,收支账目,别人不能过问。他的文理较通,又熟悉本寺各项事务,寺里主管人对他也无可奈何。不几年积储已达一千多元。曾经有人推荐他任其他丛林主持,也不愿去。不久患病,卧床呼叫,医治无效,经历各种苦痛而死。世寿仅四十多岁,所放出的债款,也无法收回。床枕下也藏有几百元。临死那天,双手紧抱胸部,死后也不放手。唉!贪毒已深植在八识田中了。结果一文也带不去,唯有罪业紧相随。竟至死不悟,令人悲痛!发人深省!
(出《芬陀利室笔记》)
比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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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知事少时烦恼少,识人多处是非多”,没有必要知道的事情,不去接触,不去打听,我们的烦恼就少;没有必要认识的人,不去攀缘,不去认识,我们的是非就少。没有必要知道的事情,你要去打听,那不是自寻烦恼、自讨苦吃?没有必要读的书,你要去读它,阿赖耶里头落印象,你怎么会清净自在?清净心是觉心!学佛的人,无论在什么境界里面,都要保持清净心,修道才会成就。没有必要认识的人,最好不要认识!如果你喜欢热闹,喜欢交际应酬,你的道业决定不能成就。没有必要认识的人,你要去攀缘,记他的名字、记他的电话,那不叫自找麻烦?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