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性称谓
2014/9/3   热度:459
戒律性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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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古人说得好:“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谁是是非人?说是非的那个,就是是非人。他要不是个是非人,怎么会见到是非?他说的那个是非人,未必是是非人;说别人是非的,决定是个是非人!所以,人家来给我说这个是非、那个长短,我脸上笑笑,心里明白:来说是非的这个,就是是非人。这个是非人,佛门叫“业障鬼”。我们遇到这种人,要特别谨慎,为什么?他会在我面前说别人的是非,肯定他在别人那儿,也会说我的是非。我们对是非人,一定要保持远距离,“敬而远之”!我们对他尊敬,我们对他保持远距离,尽量减少造业。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
戒律性称谓,藏传佛教同其它佛教流派基本一致。比如,藏传佛教中的戒律性称谓,大体上可分为七类:即格聂、格聂玛、格策、格策玛、格隆玛和格罗玛。
格聂,即居士,又名“近事男”,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男性,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其梵文音译为优婆塞或邬婆索迦。居士中又可分为六种:即归依居士、一戒居士、数戒居士、多戒居士、圆戒居士和梵行居士。
格聂玛,即女居士,又名“近事女”,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其梵文音译为优婆夷或邬婆斯迦。
格策,即沙弥,又名“勤策男”、“劳策”、“求寂”等,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又说为三十六戒)的僧侣。其梵文音译为室罗摩尼罗。
格策玛,即沙弥尼,又名“勤策女”、“求寂女”,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即比丘,又名“净乞食”、“乞士”,是受持《毗奈耶经》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条戒律的僧侣。其梵文音译为比丘或苾刍。比丘僧在广大藏传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玛,即比丘尼,又名“女乞善”、“乞净食女”,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条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她们在藏传佛教界也具有较高的威信。
格罗玛,即正学女或正学尼僧,是专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于沙弥尼戒与比丘尼戒之间的一种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后就有资格受持比丘尼戒。其梵文音译为“式叉摩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