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洞明三世因果,何敢杀乎?
2015/5/23   热度:568
唯我如来,洞明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事理,故令一切众生,勿作杀业。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是吾人过去父母眷属,皆于未来当成佛道。故《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言一切男子一切女人者,总该六道一切众生,非单指人道而言也。故下即曰,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若作此想,救济尚不暇,何敢杀乎?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四·息灾卫生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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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你真的有定有慧,表现在外面、在行为上,自自然然的就「善护口业,不讥他过」,见到一切人的过失,不会说。六祖大师在《坛经》上说得好,「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为什么?观法如化,哪来的过!没有过,也没有功;没有恶,也没有善;心境是平等的,因为他根本没有分别执着,哪来的善恶、是非、真假,都没有。一切善恶是非真假,是我们世间人在虚妄分别;修道人再不搞这个东西,根本就见不到了,他当然不会说别人过失,不讥他过。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