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中两人,人吃人呀【印光大师法语菁华】
2015/5/23   热度:887
(图片来源:江浙佛教网) 昔(春秋)列国时,鲁(今山东省一带)有二勇士,各处一地,一日相逢,沽酒共饮。一曰,无肉不能成欢,当买肉。一曰,尔我皆肉也,何更求肉乎。乃互相割食,兼复割以互奉,以致于死。 此事在吾人视之,以为大愚。不知食肉之人,不悉因果报应。他日人死为畜,畜死为人,其互相啖食,何异于是。不过隔世同时之别耳。且尤有甚者,二勇士互食而死,其因果报应,一时俱了。 而食肉之人,因果且纠缠不已,报应亦无有已时。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经有明文,至可悚惧。 ——辑自《印光法师文钞》•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法语
电脑上扫描,微信中长按二维码,添加无量光慈善公众号
五明学习: 净土宗: 净土法脉 | 净土经论 | 净土圣贤 | 早晚课 | 净土指归 | 净土文集 |温馨提示:请勿将文章分享至无关QQ群或微信群或其它无关地方,以免不信佛人士谤法!
佛言佛语:你要真正通达三世因果,你就了解,这个世间没有一个人是被人骗的,也没有一个人能占别人便宜,为什么?这是因果定律,这是事实真相。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