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论学习问答360则:云何肯定其(所执之状之我)所属为一为异?
2014/9/4   热度:205
广论学习问答360则:云何肯定其(所执之状之我)所属为一为异? 【第二五七则】 问:云何肯定其(所执之状之我)所属为一为异? 答:谓俱生我执所执自性成立之我,究属一蕴,抑属于异蕴,抑或一异均不属,于此应细观察。先试泛观一切有法,不属于一,即属于异,断无一异均属之理。例如单言柱,即是一,如言柱与瓶,即是异。一即非异,异即非一,对于此理,应先生起决定信。然后回观俱生我执所执之我,如系实有,则与蕴不是一体,必是异体。如一异均不在,必无此有法。于此生起决定,即得肯定其所属之第二扼要――决定了知二品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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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我们人都用真心,这个世界就是极乐世界,就是天堂。从哪里发起?从我自己做起,不要求别人用真心对我,我用真心对人,就成功了。我用真心对人,我跟佛菩萨站在一边,慢慢时间久了,你们统统都过来了。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