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僧三宝的意义
2014/9/5   热度:257
佛法僧三宝的意义 二、佛法僧的名义 三、称为宝的意义 佛法僧三种为什么称为“宝”呢?因为他是指示众生断恶修善,离苦得乐,解脱系缚,得大自在的导首,极为尊贵,如世间的珍奇宝物,所以称之为宝,《宝性论》中,用世间珍宝的六种譬喻,来说明佛法僧称为宝的意义: 四、三宝的种类 三宝的种类有六种:(一)同体,(二)别体,(三)一乘,(四)三乘,(五)真实,(六)住持。 佛 —— 佛体上具有觉照即是佛宝 佛 —— 真妙觉性法身名理佛宝 佛 —— 有观慧觉智是佛宝 佛 —— 大乘佛身是佛宝 佛 —— 为三乘所现佛身是佛宝 佛 —— 三身为佛宝 佛 —— 舍利、佛像 五、三宝的差别 佛法僧三种的差别,《瑜伽师地论》以六种相来显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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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如何对治我慢:佛把一切的烦恼归纳起来,称之为“贪嗔痴三毒”,在三毒里面,佛特地把傲慢提出来,为什么?人只要有贡高我慢,什么都学不成。佛经里面讲所谓是“我慢高山”,这个高山很不容易通过。佛教我们用什么方法对治我慢习气?礼敬的方法。我们今天学佛,见了佛菩萨的形像要顶礼三拜,为什么要顶礼?顶礼是折服我慢。以我们尊贵的头顶,顶礼佛的足,这是折服我慢。我们要修到能够起作用,真正把我慢降伏,还要多拜佛。我们要从拜佛当中,真正觉悟过来,把一切众生都当作佛菩萨、都当作善知识看待,唯有这样,这个贡高我慢的心才会逐渐收敛。
(摘录自佛言网,由明华居士发布)
佛法僧三宝,为学习佛法的人应该具有的根本认识,所以这里首先提出来解说。
一、世间最初有三宝
佛陀在菩提树下成等正觉以后,三七日间,唯自受用解脱的妙乐。自念所证法理,寂静微妙,甚深难见,非寻思境界,唯智者所觉;众生深著我见,爱乐烦恼,虽然为他们说法,恐亦不能了解,徒劳无益,不如默住。后经大梵天王劝请说法,世尊才往波罗捺斯城外鹿野苑,为先时舍佛而来这里修苦行的五个侍者:阿若憍陈如、頞鞞、跋提、十力迦叶、摩男俱利,说苦、集、灭、道四谛法门。五人听法以后,漏尽意解,成阿罗汉,于是世间开始有了三宝:大圣佛陀是佛宝,四谛法轮是法宝,五阿罗汉是僧宝。
①、佛,梵语“佛陀”,译为觉者,或智者。即真正圆满觉悟诸法事理,了了分明,究竟无余的一切智人。觉有正觉、等觉、无上觉三义。正觉简别凡夫的不觉,和外道的错觉。凡夫对于事物的真相不明,起种种颠倒,所以名不觉。外道依于寻思推度,或有限的定力和通力,见著了事物的某些部分道理,妄执为全部的、真实的,而建立种种的错误理论,自命是觉者,实际上仍然是有漏分别心的错觉。佛陀以无漏无分别智亲证诸法的真如实相,对于诸法的事相理体无增无减地平等如实觉了,是真正觉悟的人,所以是正觉者。等觉即遍觉义,简别二乘圣人。他们虽然是正觉,而未遍觉;因为二乘圣人自己虽然得了正觉,但不能起广大的慈悲心去觉悟别人,仅仅限于自觉而无遍觉。佛陀如大良医,自医医人,兴运大慈大悲,以自觉去遍觉一切有情,所以是遍觉者。无上觉简别菩萨。登地的菩萨,虽然是正觉者而亦觉悟其他有情,但因烦恼障和所知障还没断尽,福德智慧两种资粮尚须进修,虽是自觉觉他的遍觉者,未到圆满无上。唯有佛陀,自觉觉他的悲智行愿皆已究竟圆满,无有过上,无有与之可比并的人,所以是无上觉者。诸经中说,如果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义即无上正等正觉者。总起来说:自觉、觉他、觉行圆满,故名为佛。如《佛地论》说:“于一切法、一切种相,能自开觉,亦开觉一切有情,如睡觉醒,如莲花开,故名为佛。”
②、法,梵语“达磨”,译名为法,是轨则义。《成唯识论》说:“法谓轨持。”《成唯识论述记》解释说:“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这就是说:凡是一种事物,能固持自性,如花有花的体,树有树的体,而又能表现其在一定范围内的情况,使其他有情见之即可了解其为何物,合此任持自性、轨范物解两义,即名为法。故这个“法”字,实即概括了宇宙间一切的东西。佛法的法,是指佛陀依如实所觉而宣示于世间众生的善巧教法;这些教法,有它的自体,可以为一切众生的轨则,与“达磨”的意义相当,所以名之为法。论其正体,应该是三乘无漏所摄的教、理、行、果。教即文字声音,理即二谛四谛等义理,行即三乘所修的二利行,果即三乘无学所得的二转依果。若就所化的机来说,则法可以为五乘:为人乘说五戒法,为天乘说十善法,为声闻乘说四谛法,为独觉乘说十二因缘法,为菩萨乘说六波罗密多法。若就对治的法门来说,则有八万四千法;就修持的总纲来说,则只有戒定慧三学。
佛陀入灭以后,由大迦叶尊者为领导,召集佛弟子们,把佛陀垂示众生的一切教法,由阿难诵出,结集起来,总分为三藏:
(一)“素呾览”,译言契经,即是经藏。
(二)“毗奈耶”,译言调伏,即是律藏。
(三)“阿毗达磨”,译言对法,即是论藏。藏是含摄义,即三藏中含摄了一切所应知、应行、应证的法义。考其所诠,各有通局。就局而言,经诠定学,律诠戒学,论诠慧学。以通言之,则各相交摄,三藏是能诠教,三学是所诠义,以教摄义,无有遗余。
又从如来对机说法的多种形式和事义的差别,分为十二分教:
(一)契经。即诸经宣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缘起、四谛、菩提分法等法义的长行文句。
(二)应颂。即诸经长行文的中间或最后,以一定的字数组成颂文,重行概括长行文句已说的法义,或显示未明了究竟的法义。
(三)记镃。即诸经中记说诸弟子命终以后生处的差别,或授记菩萨何时何处成佛等事。
(四)讽颂。有的经典,宣说法义,不用长行文句,而是以颂文的形式体裁宣说。这是纯粹颂文体的经典,所以又名孤起颂,如法句经等。
(五)自说。为令正法久住,或为令众生得大利益,有的殊胜法门,不因请求,如来自然宣说,这就是不列诸请法人的经典,如阿弥陀经等。
(六)因缘。即一切摄有因缘事相而说的教法,如别解脱经等。
(七)譬喻。即诸经中以譬喻来显了本义而说的教法。
(八)本事。就是佛陀宣说弟子们过去世因缘事的诸经典。
(九)本生。如来说自己过去世种种生死,行菩萨行等事。
(十)方广。诸经中宣说能证无上菩提的诸菩萨道,令证十力、四无所畏等功德。这是方正广大的真实事义,所以名为方广。
(十一)稀法。佛陀宣说弟子们最殊胜奇特的神通功德,和甚深的法义。这都是稀有的,不可以常情思议的,所以名为稀法。
(十二)论义。即研究解释诸经的宗要和意义的经典。
这十二分教中,契经、应颂、讽颂三种,约经文上的体裁而立名;其余的九种,是从经文所载的各别的事义而立名。从多分义摄来说,契经、应颂、记镃、讽颂、自说、譬喻、本事、本生、方广、稀法,是为素呾览藏;因缘是毗奈耶藏;论议是为阿毗达磨藏。
③、僧,梵语“僧伽”,译和合众,三人以上的名称(旧译四人为众);即是奉行佛陀教法的出家弟子。为什么称为和合众呢?和合有两种意义:
(一)理和,同证择灭理故。
(二)事和,具有六种:
(1)、戒和同修。即对于所受的戒法,善护受持,无杂无秽,称赞不毁,与诸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平等共同受持。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2)、见和同解。即对于出离尽苦的圣道法,能善巧如理的通达于如是见。与诸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见解一致的共同修学。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3)、利和同均。即对于获得的如法利养(财物),个人不别藏隐,与诸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平等受用。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4)、身和同住。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身慈业,有疾病等违缘,互相照顾。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5)、口和无诤。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语慈业,有善法功德互相赞叹鼓励,有过失互相善意的谏止举发。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无诤,和合共住。
(6)、意和同悦。即对于同修清净梵行的道伴们,修习意慈业,念诸道伴,皆是替佛宣扬教法者,受行正法者,思惟正法者,是正法的住持人,是自己不容易得到的善友,是帮助自己成就道业的善知识。由此法故,发起尊重爱敬,欢喜悦意,和合共住。
僧的分类,有两种:
(一)声闻僧,即修习小乘三学,剃发染衣,具足出家沙门的形相。
(二)菩萨僧,即修习大乘三学者,有出家和在家的形相。
还有三种的分法:
(一)声闻僧。
(二)缘觉僧,有麟喻、部行两种,部行成僧众。
(三)菩萨僧,即修习大乘的人。还有世俗僧、胜义僧,和四种僧等的分法,这里就不去多说了。
(一)稀有义。如世间宝物,贫穷的人不能得到;三宝也是这样,没有善根的众生,百千万劫不能值遇。
(二)离尘义。如世间的珍宝,体质上没有瑕秽;三宝也是这样,绝离一切有漏的尘染,最极明净,故名为宝。
(三)势力义。如世间珍宝,能除贫困,医治病毒等,有大势力;三宝也是这样,具足不可思议的神通威力,故名为宝。
(四)庄严义。如世间珍宝,可以庄严世间,令世间美妙;三宝也是这样,具有无量的无漏功德,能庄严出世间,故名为宝。
(五)最胜义。如世间宝璧,在一切物中最为殊胜;三宝也是这样,是出世间的无漏法,最极殊胜无上,故名为宝。
(六)不改义。如世间的真金,烧打磨等,本质不能改变;三宝也是这样,是无漏法故,不为世间的称、讥、苦、乐、利、衰、毁、誉八风所倾动,恒常不变,故名为宝。《心地观经》报恩品以坚牢、无垢、与乐、难遇、能破、威德、满愿、庄严、最妙、不变十义说明佛法僧得名为宝的意义,结语说:“佛法僧宝,具足无量神通变化,利乐有情,暂无休息,以是义故,诸佛法僧,说名为宝。”
(一)同体三宝。亦名一体三宝,亦名同相三宝。体即清净法界真如法身;佛性即是法性,法性即是僧性,古名同体。今就一一体上皆具有佛法僧三义显示如下表:
佛 法 —— 具有任持轨则即是法宝
僧 —— 无违无诤即是僧宝
同体三宝 法 法 —— 任持自性名理法宝
僧 —— 一味无静是理僧宝
僧 法 —— 具有轨则名为法宝
僧 —— 理事和合名为僧宝
佛 —— 法报化三身是佛宝
别体三宝 法 —— 三乘无漏所摄教理行果是法宝
僧 —— 三乘圣众真理事和合名为僧宝
一乘三宝 法 —— 大乘教理行果是法宝
僧 —— 大乘菩萨僧是僧宝
三乘三宝 法 —— 三乘中的教理行果是法宝
僧 —— 三乘中一切贤圣是僧宝
真实三宝 法 —— 一切无漏的教理行果是法宝
僧 —— 见谛以上的三乘圣众为僧宝
住持三宝 法 —— 经律论三藏
僧 —— 出家徒众
(二)别体三宝,亦名化相三宝。佛陀在《涅槃经》中自说,佛法僧三种名义俱异,说一为三,或说三为一,是诸佛境界,非诸声闻缘觉所知。《瑜伽师地论》也说,现正等觉佛宝相,佛所证果法是法宝相,随他教授而正修行是僧宝相,所以三宝各别有体。
(三)一乘三宝。如来所说教法,以一乘为究竟,如《胜鬘经》说:“说一乘道法,得究竟法身,于上更无说一乘法事。”《法华经》说:“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故依究竟归趣来说,唯有一乘三宝,说二说三皆为权化而设。
此中根本唯取一乘所有三宝为体,约摄持来说,方便所修若法若僧,亦是一乘三宝体摄。
(四)三乘三宝。即为教化三乘人所现的身、所说的法、所化的僧众,名为三乘三宝。
(五)真实三宝。即前面所说的同体、别体、一乘、三乘所有三宝的实义,所以不取有漏的法和僧。
(六)住持三宝。佛入灭后,住于世界者,即舍利、佛像,三藏文句教理,一切出家僧众,为世间利乐,传持佛法不失,是为住持三宝。
三宝名数的决定和次第,在经论中说有多义,今总取经论中说:佛如良医,法如妙药,僧如看病人,故此三宝不增不减。
(一)由自相差别。不由他教,自然觉悟相是佛宝;佛觉悟的果法相是法宝;随他人教授而正修行相是僧宝。
(二)由作业差别。善转正法教业,是佛宝;断除烦恼的所缘法为业,是法宝;勇猛精进地修持,增长善法业,是僧宝。
(三)由信解差别。于佛宝应树立亲近承事的信解,于法宝应树立希求证得的信解,于僧宝应树立和合同一法性共住的信解。
(四)由修行差别。于佛宝应修供养承事的正行,于法宝所应修瑜伽方便的正行,于僧宝所应修共同受用财法的正行。
(五)由随念差别。念佛宝是无上正遍觉者、是世尊,具足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佛法等;念法宝是清净无漏的出世善法,是断除一切过患行,生一切功德的所依等;念僧宝是修清净梵行的正觉行者,是住持佛法,弘扬佛法,自性清净,远离诸恶者。
(六)由生福差别。于佛宝皈依供养等,是依一个有情生最胜福;于法宝皈依供养受持等,即依此法生最胜福;于僧宝皈依供养承事等,是依多有情生最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