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学习 内明 净土宗 禅宗 密宗 成实宗 地论宗 法相宗 华严宗 律宗 南传 涅盘宗 毗昙宗 三论宗 摄论宗 天台宗 综论 其它护持
 
 

法华经玄签证释

发布人:admin   下载DOC格式文档    微信分享     

 
 
     

法华经玄签证释


  重刻玄签证释引

  盖道法之心心相印。全凭文句以流通。故释迦如来。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住世八十秊。谭经百千余会。以法华经为第一。陈隋间。天台智者大师。亲证法华三昧。获旋陀罗尼。张八教。会五时。九旬谈妙。注法华。开玄义。十法观成。帝王长者。悦服赞扬。一代时教。罄无不尽。章安尊者。记玄义十卷。明心法一千。兼佛法众生法二千。记文句十五卷。明佛法一千。兼心法众生法二千。记止观二十卷。明众生法一千。兼佛法心法二千。乃知三千性相。百界千如。实出当人一念。所谓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精明不惑。众生即佛也。一念未了。佛即众生也。华严经云。心佛及众生等。三无差别。智铨法师。述撰玄签证释十卷。开人天之正路。设长夜之明灯。开示后学悟入。顿显心地法门。惜此书原板无存。藏本希有。咸丰时。太邑梅溪明因寺都讲彦净法师。发心募刻。因住持方丈。建造讲堂。无余暇。未果圆成。当顾诸僧。惟嘱(敏曦)曰。完竣此书者必汝尔。(曦)亦住持台山华顶宁邑广润。及重建佛陇真觉塔寺。光阴迅速。倏经三十余年。法音在耳。岂敢忘心。于是继募 诸山尚友。福慧善信。功德圆成。同入龙华胜会。法轮运转。共升兜率陀天。略标绣梓缘因。惟冀群贤珍重云尔。

  时
光绪拾染年秋中 吉日

  佛陇真觉寺敏曦谨识


  玄签证释卷第一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释签缘起序者。谓序释签缘起。故云释签缘起序也。详解云。释签者。玄文有疑。弟子签出。荆溪释之。师资合标。又云签为能释。玄为所释。

  ○除馑男。古翻沙门云乏。法云师云。以为良福田故。能断众生馑乏。故称除馑男也。普门子。佛祖统纪第十卷荆溪旁出世家。禅师普门。岳阳何氏。父玠为常州义兴尉。因家焉。师幼勤学问。登进士第。入仕于朝。一旦悟世虚伪。抽簪去发。居南岳寺。左右唯儒释典籍麻衣葛履而已。既而去谒荆溪。学止观法华之旨。深有造诣。善属文。尚古意。荆溪敬之待以友道。为释签辅行两序。自称普门子(注云义兴县君山乡净乐寺荆溪之受业相去数里有南岳寺义兴宋改宜兴君山广兴记属江阴县)。

  此序口科分二。初释签缘起。次普下出作序意。初缘起有三。初如来出世有妙经。次经文下天台释经有玄记。三后进下荆溪弘讲有释签。又二。初玄义无注难晓。次不远下叹有释签易明二。初有释签。次信所下叹易明。初又二。初乘时出世弘讲玄义。次且法下因弘释签添裨成书。

  四教成列等者。四教指化法四教。成列即含顿等。合会也。玄第十下约四法论开合云。即是四教。约圆开别。约别开通。次开三藏。如是次第会来合圆。(云云)如来一期说法。秪用藏通别圆成顿渐等。故此四教成列。法华开会之旨即蕴其中。

  ○十子既往等者。十子即指舍利弗等十大弟子。此十子在华严如聋哑。幽赞华严。在阿含证果。广佛略说。幽赞阿含。净名经弟子品十子受折。幽赞方等。与殃掘经同。须菩提等转教菩萨。幽赞般若。法华十子一一指名授记。幽赞法华。文句云具足权实功德。而迹起五味。助佛调熟实行众生。幽赞在人。十子既往。故云方绝。

  ○唯三转等二句有二意。一约藏圆相对。阿含三转法轮。但是藏教。今法华一乘再导。开藏即圆。经云佛昔于波罗奈初转法轮。今乃复转无上最大法轮。二约次第一心。阿含初转。方等次转。般若三转。即次第三谛。今法华载导一乘。开次第即是一心三谛。(云云)。

  ○蒙求。易经蒙卦。童蒙求我。

  ○不远而复。复卦初九不远而复。又象曰不远之复。

  ○孩提。孟子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

  ○志学。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以虚受人。易。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毗坛即毗陵。秦曰延陵。晋曰毗陵。东晋曰晋陵。隋唐宋曰常州。

  ○国清。天台国清寺。即皇太子寺基。

  ○岛夷。括地志云。倭国。西南大海中岛居。凡百余小国。

  ○美哉句。用札观乐语。肯綮未尝。庄子养生主云。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

  ○耻躬不逮。上论语云。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

  ○天台命家。古有三意。一符定光悬记。二转平等志愿。三行道多在天台。今荆溪不忘本。亦称天台沙门。

  ○观象。易经注云。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

  ○击节。肇论刘书末云。屡有击其节者。注云扣击节要也。

  ○独不愧句。借项羽语。天王指唐代宗。越播越。陕古虢国。即河南陕州。郛郭也。通鉴云代宗癸卯年十月丙子。因土藩入寇长安。代宗幸陕州。普门子作序。即次年甲辰。故云天王越在陕郛之明年。(云云)七月名相月。

  释签卷第一上。

  ○天台等者。天台县名。东汉属章安。梁曰天台。晋曰始丰县。佛祖统纪第七卷。九祖荆溪尊者湛然。姓戚氏。世居晋陵荆溪。时人尊其道。因以为号。家本习儒。故幼学夙成。在儿童中超然有迈俗志。年十七访道淅右。遇金华方岩。授以止观之法。开元十八年始从学左溪。溪与之语。知为道器。(云云)天宝大历间。朝廷三诏。并辞疾不起。师始居兰陵。尝与江淮名僧四十人同礼五台。有不空三藏门人含光白师曰。顷从不空游历天竺。见梵僧云闻大唐有天台教迹。可以识偏圆。简邪正。明止观。可能译之至此土邪。师闻之叹曰。可谓中国失法。求之四维。晚归台岭。大布而衣。一床而居。以身诲人。耆年不倦。大兵大饥之际。学徒愈蕃。瞻望堂室以为依怙。建中三年二月五日示疾于佛陇。语门人曰。道无方。性无体。生欤死欤。其旨一贯。吾归骨此山。报尽今夕。要与汝等谈道而决。夫一念无相谓之空。无法不备谓之假。不一不异谓之中。在凡为三因。在圣为三德。爇炷则初后同相。涉海则浅深异流。自利利他。在此而已汝其志之。言讫隐几而化。

  ○驯善也。马顺曰驯。易驯致其道。

  ○慈云云。玄文荆溪各有记释。犹五经之有正义也。

  ○私记缘起。五祖章安尊者灌顶。姓吴氏。临海章安人。始生三月。能随母称三宝名。有僧过门。谓其母曰。此子非凡。因以为名。七岁入摄静寺。依慧拯。日记万言。年二十受具戒。天纵慧解。一闻不忘。陈至德初。谒智者于修禅寺。禀受观法。研绎既久。顿蒙印可。因为侍者。随所住处所说法门。悉能领解。祯明元年。随智者止金陵光宅。听讲法华。隋开皇十三年夏。受法华玄义于江陵玉泉。十四年夏受圆顿止观于玉泉。至于余处讲说听受之次。悉与结集大小帙部百有余卷。传诸未闻皆师之功也。

  ○五义本迹。下签云。故玄意五章莫过本迹。(云云)。

  ○东渐。尚书禹贡末章云。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注云渐音尖。渍也。

  ○汉明迦竺。东汉显宗孝明帝七年。梦金人丈六。项佩日光。飞行殿庭。傅毅曰。臣闻周昭之时。西方有佛。帝乃遣中郎将蔡愔等使西域。访求佛道。十年蔡愔于中天竺遇迦叶摩腾竺法兰。得佛像梵经。载以白马。达雒阳。(云云)。

  ○隋文台衡。隋高祖文皇帝名坚姓杨氏。南岳思大师。陈大建九年六月示寂。智者大师于隋文开皇十七年示寂。

  ○三五七九等乘。谓藏教三乘三也。加人天五也。再加通二乘七也。又加通别菩萨九也。

  ○宋文宣王等。(考史。止有齐竟陵文宣王。名子良。好佛教简栖名巾)。

  ○礼云。礼记第六卷玉藻篇。

  ○高僧传。大藏晋高僧传。会稽嘉祥寺皎师着。分十科。一译经。二义解。三神异。四习禅。五明律。六忘身。七诵经。八兴福。九经师。十唱道。

  ○别传即章安撰。一卷。

  ○大苏光州。大苏山见慧思禅师。示以普贤道场。行法华三昧。代受法师。即指南岳为受法师。南岳造金字大品经竟。自开玄义。命令代讲。

  ○方便陀罗尼。辅行云所发定者。法华三昧前方便也。所发持者。初旋陀罗尼也。

  ○华顶佛陇唐溪。详天台方外志。

  ○陈隋。陈家因姓号国。自武帝霸先。受梁禅来。至少主叔宝。方始入隋。陈少主至德三年敕迎。正月十一日。第二敕迎二月八日。第三敕迎二月二十八日。故云频迎。隋敕书开皇十年正月十六日也。

  ○仁王般若。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经两卷。什师译。波斯匿王起请。序品中十六大国王皆在会。

  ○陈少主敕。此是遣主书罗阐口敕。在国清百录中。

  ○王制。礼记第三卷第五王制篇。

  ○乐说辨。辅行第一卷云。辨有四种。谓义法辞乐说也。义谓显了诸法之义。法谓称说法之名字。辞谓能说名之语言。虽有此三。必须乐说说前三也。谓于一法中说一切法。于一字中说一切字。于一语中说一切语。皆入实相而无差谬。故知皆是乐说力也。

  ○托胎诞育。别传云。大师母徐氏。梦香烟五彩。轻浮若雾。萦回在怀。欲拂去之。闻人语曰。宿世因缘。寄托王道。福德自至。何以去之。又梦吞白鼠。因觉体重。至于载诞。夜现神光。栋宇焕然。兼辉邻室邻里。忆先灵瑞。呼为王道。兼用后相。复名光道。眼有重瞳。父母藏护。不欲人知。而人自知之矣。

  ○髫龀精诚。从师访道。大岁七岁喜往伽蓝。诸僧口授普门品。初启一遍即得。而父母遏绝不听数往。每存理所诵。而惆怅未闻。奄忽自然通余文句。后以经验。无所遗失。年十五于长沙像前。发弘大誓。愿作沙门。荷负正法。为己重任。既精诚感通。梦彼瑞像飞临宅庭。授金色手。从牕隙入。三遍摩顶。由是深厌家狱。思灭苦本。但二亲恩爱。不时听许。虽惟将顺。而寝哺不安。乃刻檀写像。披藏寻经。晓夜礼诵。念念相续。当拜佛时。举身投地。恍焉如梦。后遭二亲殄丧。丁艰荼毒。逮于服讫。从兄求去。兄曰。天已丧我亲。汝重割我心。既孤更离。安可忍乎。跪而对曰。昔梁荆百万。一朝仆妾。于时久役江湖之心。不能复处[砭-之+畏]磊之内。欲报恩酬德。当谋道为先。唐聚何益。铭肌刻骨。意不可移。年十有八。投湘州果愿寺沙门法绪而出家焉。绪授以十戒。导以律仪。仍摄以北度。诣慧旷律师。兼通方等。故北面事焉。时有慧思禅师权止光州大苏山。大师遥餐风德。如饥渴矣。其地乃是陈齐边境。兵刃所冲。而能轻于生。重于法。忽夕死。贵朝闻。陟险而去。初获顶拜。思曰。昔日灵山同听法华。宿缘所追。今复来矣。即示普贤道场。为说四安乐行。于时昏晓苦到。如教研心。于是但勇于求法。而贫于资供。切柏为香。柏尽则继之以栗。卷帘进月。月没则燎之以松。息不虚黈。言不妄出。经二七日。诵至药王品。诸佛同赞是真精进是名真法供养。到此一句。身心豁然。寂而入定。持因静发。照了法华。若高辉之临幽谷。达诸法相。似长风之游大虚。将证白师。师更开演。大张教网。法目圆备。落景咨详。连环达旦。自心所悟及从师受。四夜进功。功逾百年。问一知十。何能为喻。观慧无碍。禅门不壅。宿习开发。焕然华敷矣。臣主珍敬。仆射徐陵。德优名重。梦其先门曰。禅师是我宿世宗范。汝宜一心事之。既奉冥训。资敬尽节。参不失时序。拜不避泥水。(云云)仪同沈君理。请住瓦官。开法华经题。敕一日停朝事。群公毕集。紫金光禄王固。侍中孔焕。尚书毛喜。仆射周弘正等。俱服戒香。同餐法味。而陈宣帝诏云。禅师佛法雄杰。时匠所宗。训兼道俗。国之望也。宜割始丰县调。以充众费。蠲两户民。用给薪水。临终示相。大师行至石城。谓智越云。大王欲使吾来。吾不负言而来也。吾知命在此。故不须进前也。石城是天台西门。大佛是当来灵像。处所既好。宜最后用心。语已右胁西向而卧。专称弥陀般若观音。索三衣钵。命净洒扫。唱二部经为最后闻思。听法华竟赞云。沙门父母。慧解由生。本迹旷大。微妙难测。四十余年蕴之。知谁可与。唯独自明了。余人所不见。辍斤绝弦于今日矣。听无量寿竟赞曰。四十八愿。庄严净土。华池宝树。易往无人。火车相现。能改悔者。尚复往生。况戒慧熏修。行道力故。实不唐捐。梵音声相。实不诳人。当唱经时。吴州侍官张达等伴五人见石佛倍大。光明满山直入房内。诸僧或得瑞梦。或见奇相。虽复毕处。而同是此时。唱经竟。索香汤漱口。说十如四不生十法界三观四无量心四悉檀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蜜。一一法门摄一切法。皆能通心到清凉池。若能于病患境达诸法门者。即二十五人。百金可寄。我今最后䇿观谈玄。最后善寂。吾今当入。灭后应验。传有十条。其一晋王梦中见大师飞空而至。为说净名疏。其二沙门慧延梦见大师从观音西来说法除疑。其三土人马绍宗梦见大师安慰劝施。尔夜宗兄及宗妻母三人亦见大师。其四佛陇僧众坐禅。师现常形进堂按行。上应道修瞻奉良久。其五土人张造曳疾登龛。愿求度脱。仍闻龛内应声。又闻弹指。其六永嘉僧法晓求见。龛户自开。放光现相。其七八九十。(云云)。

  ○建业亦云建康。古金陵地。吴晋宋齐梁陈及南唐旧都。秦始皇改曰秣陵。吴曰建业。晋曰建康。唐曰江宁。今为江宁县。

  ○旧称杨州者。禹贡杨州之域。乃九州中杨州。若今杨州府。在秦曰九江。在汉曰广陵。隋曰杨州。

  ○京江今镇江。隋曰润州。三国吴置京口镇。故云京江。江陵汉时曰临江。又曰荆州。隋唐曰江陵。今荆州府。

  ○汉南衡山者。广舆记云。汉阳府北带汉水。荆州府北据汉沔。衡州府隋曰衡山。衡山即南岳。

  ○鹤林台岭。辅行第一卷云。鹤林在拘尸城阿夷罗䟦提河边。树有四双。复云双树。四方各双。故名为双。又云根分上合。故名为双。佛于中间而般涅槃。涅槃之时。其林变白。犹如白鹤。因名鹤林。

  ○余分未说。谓止观十大章中第七正观十境。至第七见境。余不复宣。禅波罗蜜十大章。至第六方便文。第七修证不流通也。净名疏止佛道品。余不说。宫墙钻仰。子贡曰。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夫子之墙数仞。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

  ○雪山童子。大涅槃经第十三卷。佛过去世于雪山为童子。修苦行。帝释现为罗刹。试其有智无智。去雪山不远。其声清雅。宣过去佛所说半偈。诸行无常。是生灭法。苦行童子闻已。心生欢喜。复求其余半偈。罗刹即说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童子处处若石若壁若树若道。书写此偈。

  ○甘露。金光明空品疏云。甘露是诸天不死之神药。食者命长身安力大体光。

  ○序王。相待粗绝待妙。辅行云。今此相待则判为粗唯明绝观。又云借相待名判为思议。故唯绝待方称为妙。

  ○今则不尔。今为判教。故待与绝皆称为妙。后文云此经唯论二妙。

  ○圆中约时待绝俱妙。谓圆教中道。约法华第五时味。若相待若绝待。俱皆是妙。故云二妙唯在法华。圆中若在乳生熟酥余三味。约教则与或妙。约部则夺或粗。故签云。若不约教。则不知教妙。若不约部。则不知部妙。

  ○前三教。即华严时别。阿含时藏。方等时藏通别。般若时通别。从来是粗。至法华开显方妙。

  ○止观相待义似于别。彼借相待名判为思议。义似别教。非是别也。其义似别。彼判为粗。

  ○今此妙名等。谓今玄文妙名判教。该通全部。须兼本迹。迹门须判须开。故待绝俱妙。彼止观为成妙观。唯约法华开显迹理。故独绝圆。故云虽异而同。

  ○下文广释。第二卷中明二妙文。

  ○广如后释。第二卷广众生法及十如境。

  ○三义即施开废。谓十界互具。一一界中。佛界为实。九界为权。此是界如正义。施开废非正义。故云兼。

  ○总含等者。后玄云前五约自行因果具足。后五约化他能所具足。指要钞云。因果自他收十妙尽。本十妙迹十妙。但开合不同。故云总含因果及体宗用三。

  ○并顺二义。既莲与华。皆可为始。则莲前华后。华前莲后。无不可者。故约机约佛。并顺莲华前后二义。

  ○最后开废。即法华第五时开权显实废权立实。故云最后。若中间迭废。约法华已前。纵有废权。决无开权。故唯废无开。

  ○且者。会玄云不尽之义。华严顿。约部名顿。

  ○二乘唯在等。签第六上云。菩萨容有。二乘的无。故二乘唯在法华。妙乐云。若开人者。前教所无。唯在法华。

  ○两教因人指藏通。别教教道。证道同圆。故云教道。指实为权等。妙乐云。当知以实为权。权名隐实。开权显实。实外无余。潜之与显。利在物情。常住本源。未尝增减。故未开之前。非但不说显实之名。都无施权之语。故说宜权之言。即须显实故也。故知此是法华之宗致。实教之源由。释义之旨归。众行之府藏。若不体之。徒施徒运。

  ○非此中意者。谓逗后复施。是涅槃经中意也。

  ○又者。详解云更端之辞。

  ○十九三十。妙乐云。若十九出家。则二十四成道。若三十成道。则二十五出家。槃师云。据宝藏经。二十五出家。三十成道。荆溪之言有合于此。佛祖统纪第三卷明。

  ○如前如后者。谓如前废权。如后正明。广如第七卷。在第七卷上明本妙文初。谓本迹唯事。权实通事理。

  ○如金刚经。谓金刚是喻。般若波罗蜜是法。

  ○譬前法譬。化城喻在第三周中。谓譬前法说周譬说周。故言譬前法譬。

  ○具如下文等。玄义第九卷下。先迹用次。破迹显本等。

  ○若干者。荆溪云。若。如也。补注云。若万数也。干应作干也。音干无义。

  ○如疏十门。文句第四卷上云。今以十义料简。一有通有别。乃至第十待时不待时。

  ○开其所覆为发。妙乐云。发者。开也。若迹覆本。开其能覆。名为发迹。迹既发已。即见其本。以覆本故迹名能覆。本名所覆。以但释名而已。详解云。名谓名言。一部言句皆能诠名。体宗用三皆偏始终。但题目是总。经文是别。揽别为总。就题释名。故释名章能总含三章之别。

  ○当知体等秪是三德。妙乐云名体宗用。三一总别。寄行约教。一切三法。即下三轨文类通十种三法。下文即第一卷上明开合中文。止观发心。止观第一卷上。

  ○私序王。含始末者。谓近含五时。远及宿世。故云始末。

  ○文义因依。谓文因义。而义依于文也。故章安重释。

  ○体业付财。谓方等体信。般若委业。法华付财。妙乐云。方等令体信故般若欲委业故。

  ○为形华严等。华严一偏一圆。方等三偏一圆。般若二偏一圆。故云偏圆对明。

  ○四位六番。序中四种天华。表开示悟入四位。开而言之即四十真因位。地六种动。表住行向地等妙。破六番无明。

  ○至流通中。若迹本各分三段。见宝塔品是迹门流通。从地涌出是本门序分。今明始末。不及本迹。故亦同变土云流通中。

  ○大师序意。初唯在色似局。次遍六尘故通。章安序意。声为经似通。不谈六尘故局。

  ○至疏文初。即文句第一卷上云。序者训庠(云云)。释品所以。文句云品者。义类同者聚在一段。故名品也(云云)。若有品之由。文句云今药王本事是佛唱等。即有品由。

  ○作此序者等。妙乐引尔雅云。东西墙谓之序。序内外也。此可借用以释别序。如由别序。方异诸经。又兼用安庠。即非忽卒越次意也。亦二序共有。必先二序。后方正故。

  ○别序具五。经。

  尔时世尊四众围绕下讫品。名别序。分五。一众集。二现瑞。三疑念。四发问。五答问。

  ○六瑞。一说法。二入定。三雨华。四地动。五众喜。六放光。

  ○前开方便门引意故尔。谓大师序云开方便权门示真实妙理。故章安引意。于六瑞中独取此二瑞者。正要显破六番无明。入四妙位。方是开权示实正义。故亦云开方便门。

  ○谭玄本序。言异方便等。文句云。正因佛性即第一义理。若用圆妙正观。此即实相方便。不名为异。若用七方便观助显第一者。名异方便。

  ○云云。辅行第二卷云云者未尽之貌。妙乐第一卷上云云者气象之分散。如云在天。非可卒量也意言下未说者尚多如云。又师古注云云犹言如此如此也。汉隽诸文横注云云二字。

  ○本迹十义。即第九卷下迹用有十。本用有十。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一上。

  准四明释云。妙法莲华经五字是所释。玄义二字是能释。能释乃通。由智者解经多立五义。故以所释简非他部。入文广解五字。今不预叙。能释二字者。玄谓幽微难见也。义谓趣深有所以也。其幽微义而有五重。大师搜括如是五义解释一题。欲使学者预知经旨。然后寻文。使于文文成智行故。

  ○天台等。辅行云。天者巅也。元气未分。混而为一。两仪既判。清而为天。浊而为地。台者星也。其地分野应天三台故以名焉。四明云天台。栖真之处。智者是隋主所称。大师乃群生模范。说者拣异他师握笔撰述也。

  ○通序五义。文句第一卷上。如是初举所闻法体。我闻次能持人。一时三闻持和合。佛住耆阇崛山四闻持之所。与大比丘五闻持之伴。

  ○四阿难。文句第二卷上云。约教者。欢喜阿难三藏也。贤阿难通也。典藏阿难别也。海阿难圆也。

  七番共解。

  ○根力觉道三解脱门。大论十九卷云。三十七品是初欲入道时名字。如行者到师所。听道法时。先用念持是法。是时名念处。持已从法中求果。故精进行。是时名正勤。多精进故心散乱摄心调柔。故名如意足。心调柔已生五根。诸法实相甚深难解。信根故能信。是名信根。不惜身命一心求道。是名精进根。常念道不念余事。是名念根。常摄心在道。是名定根。观四谛实相。是名慧根。是五根增长。能遮烦恼。如大树力能遮水。是五根增长时。能转入深法。是名为力。得力已分别道法有三分。择法觉精进觉喜觉。此三法。行道时若心没能令起。除觉定觉舍觉。此三法。若行道时心散动能摄令定。念觉在二处。能集善法。能遮恶法。如守门人。有利者令入。无益除却。若心没时念三法起。若心散时念三法摄。无学实觉。此七事能到。故名为分。得是法安隐具足已。欲入涅槃无为城。故行是诸法。是时名为道。二十卷云。三十七品是涅槃道。行是道已。得到涅槃城。涅槃城有三门所谓空无相无作。又问曰。今何以故名解脱门。答曰。行是法得解脱。到无余涅槃。以是故名解脱门。无余涅槃是真解脱。于身心苦得脱。有余涅槃为作门。此三法虽非涅槃。涅槃因故。名为涅槃。以小准大。大论云佛说四念处乃至八圣道分。是摩诃衍。

  初标名。

  ○七方便。天台新立大乘七方便。方便从进趣为称。谓三教菩萨。两教二乘。非旧小乘七方便也。

  ○华严至般若次第三谛。华严方等般若三时。非无圆融。但有兼对带过。为次第三谛所摄。以不能会实故。

  ○今经会实佛智照十法界十如。三谛具足。故曰圆融。

  ○妙谛本有。荆溪始终心要云。三谛者。天然之性德也。

  ○是法住二句。文句云众生正觉一如无二。悉不出如。皆如法为位也。世间相常住者。出世正觉以如为位。亦以如为相。位相常住。世间众生亦以如为位。亦以如为相。岂不常住。记云法不出如。皆如为位。众生理是。佛已证是。故名为住。如位一故。故名为位。

  ○广如方便。文句第五卷上。

  ○正约五味。妙乐云故一家显妙。必存五味。方成妙故。

  ○随他等三语。大涅槃经有随自意语。随他意语。随自他意语。

  ○七重即二谛境中七重二谛。

  ○今经舍不融说融。不融至别教。融唯一圆教。

  ○华严兼等。华严兼于行布差别。鹿苑但一生灭之粗。方等大乘对三藏半字。说通别圆满字。般若中带通别方便。此等四味不及法华纯一佛乘。唯今称妙。其义如此。

  ○细人粗人。借大论三十九卷中文。

  ○吴录地理志。未详。

  ○南岳安乐行。南岳大师说。一卷。即法华四安乐行。譬如世间水陆之华。各有狂华不实。实者甚少。若是莲华。即不如此。一切莲华皆无狂华(云云)。

  ○为莲故华等。前序王中莲华三喻。本迹各说。此中本迹合言。以本迹亦名权实故尔。又初喻比前多华实句。故云喻即实而权第三喻多莲成句。故云喻非权非实。

  ○机熟须开等。约本门开近显远说。

  标体。后玄云。体者。一部之指归。众义之都会也。

  ○礼记第七。礼记第四卷礼运第九。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及世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故义同也。礼运文有二义。玄文只有一义。签引虽有二义。然皆可以譬体同。故云义同。思之可知。

  ○如斯之事如来明见。经云所以者何。如来如实知见三界之相。无有生死。若退若出。亦无在世及灭度者。非实非虚。非如非异。不如三界见于三界。如斯之事。如来明见无有错谬。文句云。从所以者何如来下。第二总释益物不虚。此中六句明照理不虚。如实知见即是实智。如理而照三界之实。实则无三界之因相也。无有生死。无有二死之苦也。起集名退。无常果现名出也。亦无在生死之世及入涅槃之灭。此二俱灭。故云亦无(云云)。非于灭度之实。非于生死之虚。故云非实非虚。非于出世之真如。非于世间之隔异。故非如非异。此四明中道也。不如二种三界众生所见三界之相。唯佛一人。如实穷照三界之实。(云云)如来二智明审二谛。(云云)二种三界。如法数中明。

  ○二论。地论天亲造。中论龙树造。

  ○金刚藏说佛甚微智。华严十地品。解脱月菩萨请金刚藏菩萨说。天亲造地论释。先举经云。自体本来空有不二不尽。远离于诸趣等。同涅槃相(云云)。论云此甚微智(云云)。

  ○次中论四句。中论第六卷偈云。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大论第六卷亦云因缘生法。是名空相。亦名假名。亦说中道。

  ○义可准知。谓中论通申诸教。若得此中圆妙意。则中论四句亦同地论唯圆也。

  ○四句对教。后会异文初。云取偈初句申三藏。次句申通。次句申别。次句申圆。

  ○故不免异及尽下文云别教得二句。

  ○二家。龙树天亲。

  ○二珠等。颇梨譬小乘法性。如意譬大乘法性。鹿苑是初闻。方等维摩弟子品是被斥。

  ○堕落二乘。大论云一但空。二不可得空。但行空堕声闻辟支佛地。行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则无处可堕。

  ○□□□□但中异。别圆同一不但空。然不但空。有但中不但中异。别是但中。故云迥出。

  ○唯一不但。正指唯圆中。

  标宗。

  ○三乘微异。声闻断见思正使尽。缘觉更侵习气。菩萨正习一时俱尽三十四心成佛。故云微异。

  ○因大同果小异。四教仪云。谓三人同以无言说道。体色入空。又云声闻但断正使。不能侵习。支佛更侵习气。菩萨以一念相应慧顿断残习(云云)。

  ○因理迥出。别不谈具。佛界理在九界外。故说迥出。妙乐云。别教佛界三意。一以理性为佛界。二以佛果为佛界。三以初地为佛界(云云)。

  标用。

  ○经有断生之力。谓迹门断权疑生实信。本门断近疑生远信。此一经之力用也。

  ○始终力用。为实施权之始。废权立实之终。

  ○萨婆悉达梵语。大论翻为成利。西域记翻一切义成。又唐云顿吉。即佛幼时名字。

  ○佛本行经有六十卷。第十二卷中。第十三捔术争婚品。瞿夷。此云明女。

  ○掷象。过去因果经云。达多以手抟头。即便躄地。难陀以足指挑象。掷置路傍。太子以手掷象城外。还以手接。不令伤损。

  ○无生法忍。大论云。依止生灭智慧。得离颠倒。离生灭智慧。故不生不灭。是名无生法。能信能受能持。故名为忍。

  标教。

  ○教相。妙宗钞云。教是圣人被下之言。相是相状。览而可别。上之四义皆是言教。谓诠名教。诠体诠宗诠用之教。若以其相而分别之。则令览者观之显了。故约五时等而示其相。

  ○四正释即广释。此中先约迹门释初二意。次约本门释第三意。初又二。初根性。次化道。

  ○八教。辅行云又此八教用各有意。藏等四教。是教门法式。顿等四教。是敷置引入。如来权巧。善达物机。颁宣藏等以为顿等。或开或合。宜盈宜缩(云云)。

  ○三照五味。佛祖统纪第三卷有三照五时五味图。又云华严四喻。旧译性起品云。譬如日出先照诸大山王。次照一切大山。次照金刚宝山。然后普及一切大地。妙玄合四为三。(合中二为幽谷)一高山。二幽谷。三平地。签开三为五。高山。幽谷。食时。禺中。正中(后三从平地开出)。

  ○两经二义相成。若不用涅槃五味。则不显华严演三成五。若不用华严三照。则不显涅槃后之四味皆从牛出。故云二义相成。

  ○如华严。五时中初华严时也。统纪云具足大方广佛华严经。此经总有七处九会。会处不一。故以经标名。

  ○是顿部非顿教。顿有二义。一约部。二约教。约部别在华严。约教通于余时。今此正当约部明顿之教。对下三渐化仪为言也。华严二意不畅本怀。一教兼别故。二二乘无分故。

  ○照幽谷。旧经云。譬如日月出现世间。乃至深山无不普照。磐法师云。玄文合大山宝山为幽谷。其文出此。四教仪集注云。古人谓是经文合四为三。殊不知此文只是照幽谷也。

  ○如三藏。即次鹿苑时也。统纪云。此以处标名也。

  ○多跢婆啝。大涅槃经中婴儿行文。

  ○一音。一音通大小。今意在大。法数第一卷明。净名经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

  ○恐畏等。净名云佛以一音演说法。或有恐畏或欢喜。或生厌离或断疑。斯则神力不共法。统纪云。且约四悉明不定相。三界可畏即世界。喜可生善即为人。能离于恶即对治。疑断见理即第一义也。

  ○如方等。即第三方等是也。统纪云。四教并谭曰方。四机俱被曰等。此从法得名。依部教立。不同普贤方等(云云)。普贤观经约理。

  ○无时不遍。既云无时不遍。岂于法华有秘密耶。须知显露竖论虽在四时。而有华严鹿苑大小之隔。若秘密横论。则隐显在机。无时不遍。遍前四时。非遍法华时也。

  ○于创禀者。谓方等会横来新进小乘。如佛国品末得法眼净者是。

  ○三相即身土音三相也。

  ○净秽。净名佛国品中。佛答宝积净土之行。后结文云。是故宝积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尔时舍利弗念云。我世尊为菩萨时。意岂不净。而是佛土不净若此。佛告言。众生罪故。不见如来国土庄严。非如来咎。舍利弗我此土净。而汝不见。尔时梵王语舍利弗。勿作是念(云云)。我见释迦牟尼佛土清净(云云)。净名疏云。梵王见净是同居净。身子见秽是同居秽。

  ○嗅有薝卜华有着身。净名观众生品云。舍利弗如人入薝卜林。唯嗅薝卜。不嗅余香。如是若入此室。但闻佛功德之香。不乐声闻支佛功德香也。又云天女散华。菩萨不着。大弟子便着。乃至云结习未尽。华着身耳。结习尽者。华不着也。

  ○慧有若干。净名菩萨行品云。阿难汝见诸佛国土地有若干。而虚空无若干也。如是见诸佛色身有若干耳。其无碍慧无若干也(云云)。

  ○巨细身。净名云彼时佛与无量百千之众。乃至譬如须弥山王显于大海。又云始在佛树力降魔(云云)。

  ○声闻菩萨被折。辅行云斥小如弟子品。诃大如菩萨品。

  ○止观记二处判属方等。辅行第十四卷云。彼经别序中。世尊受请入楞伽城时。以神通力作无量宝山。山皆有佛。一一佛前皆有罗刹及以众会。十方国土皆于中现。此与净名合盖现变何殊。尚未及般若十方请者皆名释提桓因。加说者皆名善现身子。验知彼部方等明矣(云云)。又云况复文立五种种性。谓佛菩萨声闻不定无性。以未开权。诸性尚隔。岂同法华败种得记。第二处。辅行二十七卷问答楞伽第二变化品中授声闻记(云云)。当知大慧发起密说。是故发问授记之事。故知彼经义属方等(云云)。

  ○如大品。即第四般若时也。谓此从经标名。禺亦作隅巳时。日景将中而尚在边隅。故曰禺中。

  ○一切智名通大小乘。此即小乘偏空智也。

  ○不令有人。文句中不令一人(云云)。妙乐云。孤调涅槃。故云独灭。尚无一人独灭。岂留多人。

  ○如今经。即第五法华及涅槃时也。槃师云。法华涅槃二经同明开显。并属醍醐。故合为一时。此并从经标名。又云五味有相生浓淡二义。今通论一化次第。唯取相生之义。

  ○周公测影。集注引周礼。用一尺五寸土主。立八尺之表。夏至午时以测日影。求地之中以建国。宋严观二师(云云)。表北得影一尺五寸。与土圭等。地上余阴一寸。天上万里。则知天竺方为地中。

  ○严观二法师与何承天。皆南北朝时宋人。

  ○皆从法华开出。后玄第五下云。此诸方便悉从圆出。故经言于一佛乘分别说三。签云此有通别。若以道场思方便时分别说三。是则别指三藏三乘。从顿已后。赴鹿苑说。若通论者。诸渐皆从圆顿开出。即是从顿开藏通别。

  ○于一佛乘分别说三。经方便品譬喻品同。文句云分别说于若带二带三之三(云云)。般若带二方等带三也。

  ○无二亦无三。即方便品偈。文句云无通教中半满相对之二。无三藏中之三(云云)。

  ○前三粗后一妙。圆望三教。此约横论相待妙。前四味粗醍醐妙。此约竖论相待妙。唯有待粗成妙。更无待妙成粗。

  ○五味相生。统纪引元草堂。相生喻教。则有次第。从顿开渐。渐入转深。终会于圆。

  ○十三圣行品。大涅槃经云。譬如从牛出乳。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孰酥。从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佛亦如是。从佛出十二部经。从十二部出修多罗。从修多罗出方等经。从方等经出般若波罗蜜。从般若出大涅槃。

  ○二部同味。妙乐云。判味同时。而有部异。有十六意。其二意云。约机彼称捃拾。捃拾残机也。

  ○涅槃不应等。记云既引涅槃遥指法华。故知法华为醍醐正主。所以经喻秋收冬藏。至涅槃时犹如捃拾(云云)。此据五时相生以说。若论教旨。法华唯以开权显远为教正主。独得妙名。意在于此。

  ○广略之殊。涅槃五味故广。华严三照故略。

  ○涅槃迦叶。大涅槃经第三十一卷。迦叶菩萨品文。迦叶年十二岁。章安疏云。此折摄涅槃用中。初迦叶品摄恶。有二。初明佛性用中。初断善人。有二。初问。二答。初问又二。初缘起。二正问。初缘起又二。初明佛有能化之德。次善星下明善星有可化之缘。初能化又二。初如来怜下内有慈悲。次不调下外有方便。次善星可化又二。初明是子。次断欲下具三德。二如来何下正问。又二。先作两难。二。初难何故记是恶人。次何不下难何故不先为说法。二若不能下作两结难。何名大慈悲结初难。何有大方便结次难。次佛言下佛答何不先为说法难。有二。初明缘深浅故说次第。次善男子下譬明佛心平等等说无偏。初次第又六。初教三子譬有三。初问。次迦叶下答。三如来下合。然第三子虽复极恶。以体同故。是故须教。下田虽瘠。以家业故。是故不废。下器虽破。防急用故。下病虽必死。以亲属故下马虽老。以代倦故(云云)。次善男下种三田譬。三又有下用三器譬。四又有下治三病譬。五又有下调三马譬。其六施三人譬。经文不来次善男子如大下佛心平等无偏。前六譬中虽差别答。义兼无差。意犹未显。第七譬中文转分明。举师子王不重象轻兔。俱尽壮势。譬佛不厚善薄恶。等运大悲。若巨细而观。象不足兔有余。若量力而观。象须疾。兔须徐。兽王不尔。等一无殊。就缘而观菩萨教深细。声闻教浅近。阐提教世间。佛不二三。大悲平等。

  ○日光无私等。约华严三照与涅槃三子等。正显义同也。

  ○则渐顿一向。谓且约相生。则初味一向是顿。中三味一向是渐。其第五味法华是非顿非渐。顿渐泯合。则非一向渐顿也。

  ○无量义经说法品中。三法四果二道不一。今约意用。

  ○以三教诃小。荆溪云用圆诃身子。用通别圆诃目连。以别诃满愿。又云词有渐顿渐如旃延。顿如空生。

  ○以圆诃偏。弥勒章净名以圆诃三偏。持世章以圆诃别。

  ○得法眼净。佛国品中末云。佛摄神足。于是世界还复如故。求声闻乘三万二千诸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尘离垢。得法眼净。

  ○俗众。方便品丈室外凡俗众。经云维摩现疾。国王大臣长者居士婆罗等。及诸王子并余官属。无数千人。皆往问疾。其往者。维摩诘因以身疾广为说法。诸仁者自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朽之法不可信也。

  ○如疏。别序说法瑞疏云。譬如算师。从一算下诸算。除诸算归一算。由下故除。下为除序。从一派诸。收诸归一。开为合序。亦复如是。

  ○二人。即大品中须菩提舍利弗。

  ○虽高山顿等。统纪云由前四味机发未定。闻大证小。闻小证大。于渐说中得顿益。于顿说中得渐益。此有部教二义分别。初约部竖论者。虽高山顿说。不动寂场(云云)。此处不定。虽说四谛生灭(云云)。此法不定。虽为菩萨(云云)。此人不定。当知即顿而渐。于顿得渐益。即渐而顿于渐得顿益。次约教横论者。乳中得别圆相对以辨不定酪中教门虽无二别。乃与八万一人对辨。生酥熟酥三四对辨。故知不定约部约教。遍前四时。

  ○而不云无他等。大涅槃经三十卷云。非自非他之所作。亦非共作无因作。故大乘经论明因缘生法。皆无自性等。

  ○六十五云。于阎浮提等。大品经文。初转法下俱大论文。统纪云陈如得初果即定八万诸天得无生忍。即不定。此约鹿苑闻小证大而说。据声闻见边。但可云得法眼净。不可云八万悟大。

  ○一显二密。大论文是一密二现。今约意改用。

  ○声闻见八万一人。今家不定所据。诸菩萨见无量等。今家秘密所据。

  ○大论三十一。今在三十卷云。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欲发一音。使十方恒河沙等世界闻声。当学般若波罗蜜。论问下略取论文。

  ○如向所说。辅行云。前之与向。义俱在往。义而推之以小远者为前。以稍近者为向(云云)。

  ○此据别说等。谓显露不定。秘密不定。总是一不定教。但有互相知互不相知。以分二教。故云约体而论乃至相即而说。

  ○同听异闻。同禀如来一音之教。故曰同听。互相知互不相知。故曰异闻。统纪云。今诸师以一音为当体体。真中二理为所依体。此不定体也。

  ○应问应遮。大经云。佛知众生利钝差别。是故如来或遮或开。有轻重说。

  ○二经。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及金光明经。

  ○寄三法。顿渐不定三也。

  ○此座说顿等。统纪云由前四味。有一类机显露不解。宜秘密入。是故如来不思议力。隐覆蜜说要令众生互不相知。得渐顿益耳。

  ○准此亦应云。统纪中准签补出。

  ○互知互不知。互知是不定。互不知是秘密。

  ○秘不出七。妙乐云故秘密所用。全是显露。逸堂以三密四门为当体体。真中二理为所依体。石坡以七教为所用体。虽皆有凭。要必以七教为义足。

  ○不同华严等。见宝塔品疏云。大集明若干佛与欲。华严亦说十方同说。大品亦云千佛同说皆不云是释迦分身。如来成道十六年。广集十方诸佛诸大菩萨于欲色二界大空享中。说大集经三十卷。后玄第七卷上引大品说共般若时。十方有千佛现。问难人皆字须菩提释提桓因等。

  ○是渐顿妙乐云。法华一乘非顿渐摄。于一开出。乃顿渐生。故法华前。有非顿而顿非渐而渐。今言是渐顿者。如签明。

  ○通夺并非七。谓法华显露。非同法华已前显露七教。故通夺云并非七也。

  ○约部约教。古云约部通夺。约教别与。

  ○具如前判。前第五时明渐圆中判。二经。方等经般若经。

  ○不同诸部中圆。妙乐云圆实不异。但未开显。初心之人谓圆隔偏。须闻开显诸法实相。故此云法华是合。即诸部中虽有圆非合也。

  ○俱非七教。谓以七教是法华已前显露。加已前秘密。则成法华已前八教。故云此即对于八教简也。

  ○因中说果。大论三十卷。

  ○又以他日等。是诱引譬中。第二取意领文。取意领法身地久照方便。非道树下始知用小。

  ○先直述等。药草喻品。是譬说周中第三述成段。有二。初略述成中。先善哉善哉乃至诚如所言直述领实领权等。次如来复有无量阿僧祇功德乃至说不能尽。述其进退横竖亦横亦竖非横非竖。皆不及也。

  ○如满愿等。五百弟子受记品初。佛发富楼那本迹(云云)。

  ○俱有二意。谓师与弟。俱有约时长短及约所行处也。

  引证五章。我见灯明佛偈。文句云。又前弥勒释四伏难。令文殊必定有答。此中有文殊断四伏疑。使弥勒莫复更问。初第一疑因文殊广引先佛曾说法华。故弥勒潜疑欲问。诸佛赴缘。人时各异。古佛虽名法华。今佛何必如此。文殊即以第一偈云我见(云云)。此断其疑名之问也。

  ○难云四众欣仰等。此偈是弥勒疑念后。发问序末。释文殊四伏难。文殊初伏难。汝云众疑。众未曾疑。若疑应问。众既不疑。我何所决。弥勒即以第一偈释云四众欣(云云)。及我欲令我问。瞻仁欲得仁答。今记主又即弥勒释伏难偈为难。故言释云我见等也。

  ○五佛章。方便文中。从如是妙法去。明四佛章。次舍利弗我今亦复如是去。明释迦章。

  ○并云亦以。谓四佛章中。未现二章皆云亦以。其余二章无亦字。

  ○今佛放光明偈。文句云弥勒因此又疑自有名同。义同自有名同义异。此名何所显召。文殊即以第二偈断云。今相如本瑞。是诸佛方便(云云)。此是断其疑体之问。

  ○佛当雨法雨偈。文句云弥勒因此又疑实相无相。何人会之。文殊即以第三偈断云。诸人今当知。合掌一心待(云云)。此断其疑宗之问。

  ○诸求三乘人偈。文句云弥勒因此疑佛雨法雨。止洽菩萨。亦润二乘。文殊即以第四偈断云。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云云)。此即断其疑用之问。

  ○七方便九法界。妙乐云照九界机说七方便者。九是所被。教不出七。说七被九。渐令入实。九界从自分立名。方便从进趣为称。又九界从物机立名。方便从化主受称。

  ○助成二文。深因深果二文。凡有所说等。谓妙法莲华经正宗。凡一句说。皆能诠实相。故正宗文皆名妙法莲华经。是能诠名。实相是所诠体。如来证体说今妙经。使舍利弗等断疑生信。故言依体起用。

  ○引显实四一。即五佛章中。总明诸佛章显实明理一文。

  ○疏文四释。一约四位。二约四智。三约四门。四约观心。今用约位一释。文句云开者。即是十住初破无明。开如来藏。见实相理。示者。惑障既除。知见体显。悟者。障除体显。法界行明。入者。事理既融。自在无碍。自在流注任运从阿到茶。入萨婆若海。

  ○十譬叹教。文句云叹所持法。故云叹教。

  ○分喻即大涅槃经中八喻之一。

  ○坎德。坎为水。水流而不盈。

  ○三教对江河川。应以别对江。通对河。藏对川。

  ○山王四宝。西域记云。东黄金。南琉璃。西白银。北颇梨。十宝山。法数云须弥。雪山。目真邻陀。大目真邻陀。香山。宝山。金山。黑山。铁围。大铁围。妙高处中。九山围之。

  ○四山如四味。只宜以四喻四。不必分对。若必欲分。应以大铁围对乳味。余三如次对酪生熟三味。

  ○与月譬意同。前次明今经以显妙科中。

  ○灯等四譬二乘通别菩萨。应以灯对藏通声闻。炬对缘觉。星对通菩萨。月对别菩萨。

  ○梵王众生父。此是如来随世俗说。二中。别圆二中也。

  三生起。

  ○肇云。肇法师不真空论云。夫以名求物。物无当名之实。以物求名。名无得物之功。物无当名之实非物也。名无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当实。实不当名。名实无当。万物安在。

  ○理性。即法性也。法性无明。二俱无住。故并云无体全依。又互相即。皆云无体全依。后签云若识无始即法性为无明。故可了今即无明为法性(云云)。既了无明全是法性。则理性外。无复有法。故云理遍一切而无所依。

  ○是则下。约二谛明名与体互为因依。正要显今立名显体。使人达俗即真(云云)。

  ○第二第四为异。神力品用居第二。序品用居第四。

  ○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二卷末。此生起文无云云。次开合文有云云。然辅行正释止观生起五略中云云。

  四开合。

  ○十种。后明三法妙中。开七科。第六科类通三法云。三道三识三佛性。乃至三德。辅行云。然此十三展转相对。其义不殊。义虽不殊。生起次第不无前后。无始流转不出三道。流转由识。识内具性。照性由智。智满成道。道由乘至。至故身显。显必涅槃。涅槃具故。称为三宝。宝必具德。是故始终且列此十。乃至九三者。谓开三道为三轨。即为十条之始故。释名总五双等。莲华喻在总名中。而释名恒通五双。故释名总于五双。总名既含三别。故莲华须可对体宗用也。

  五料简。

  ○新旧二医。出大涅槃经哀叹品。

  ○初说小隔于大。谓阿含也。

  ○具如后简。玄第七卷中。本迹同异。

  ○一切法皆佛法。大集经第九云。一切法者名为佛法。如佛法性即一切法性(云云)。

  ○下文日月纲天等。后玄第八卷上。显体约譬中。譬如日月纲天。公臣辅主。

  ○具如下引。玄第九卷下。

  ○并意者。重释上并也。

  ○以自望他智断俱为智。即同上文自他智断俱为宗意。故玄文不用以自望他。但用以他望自。而言化他智断俱为用也。

  六观心。

  ○详解云。一家传通。则唯观为正。是故三部皆以观心而为正要。妙乐云创心修观。莫不皆以第六王数为发观之始。

  ○自立起观一门。后玄云。幽微之理。非观不明。契理之观。非悉檀不起。签云观假悉成。理由观显。

  ○附事义例云。夫三观者。义唯三种。一者从行。唯于万境观一心。万境虽殊。妙观理等。二约法相。如四谛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为圆观。三托事相。如王舍耆阇名从事立。借事为观以导执情。详解云。妙玄文句各有事法玄约四谛五行等。即是附法。托感应等事修观。即托事也(云云)。

  观心五章 心如幻𦦨。详解云。立行有二。先定境。后用观。定境者何。立阴是也。若不立阴。妙观就何处用。妙境于何处显。今心如幻𦦨等。义同定境。

  ○幻𦦨通偏圆。幻𦦨两喻名。藏未空法。故不说幻详解云。通是缘生无体幻。别名一理随缘幻。圆名以性夺修幻。

  ○如幻三昧。玄第四上慧圣行中明四种四谛慧。第四无作四谛慧。约大经广明二十五王三昧。地狱有用无垢三昧破。乃至非想非非想有用我三昧破。其中郁单越用热𦦨三昧破。阎浮提有用如幻三昧破。南天下果报杂。杂寿命等不定。犹如幻化。此则从心出幻业。幻出见思。幻出无知。幻出无明。乃至见思幻破真谛幻成。无知幻破俗谛幻成无明幻破中道幻成。故云如来是大幻师。大经二十五三昧在次第五行中。故义通圆别。而藏通无分。

  ○观法。一心三观也。心性观之。但有名字。大经云能观心性。名为上定。今一心妙观。观现一刹那心。唯见三千妙假。假即空中。故心如幻𦦨。但有假名字。又心从因缘生。则无自性等。但有名字。言有下。别明三观。初空观。若言心有。观现刹那一念从法性因缘生。因缘无性。当体全空。则一念心尚不可得。何况十界百界千如等。此妙空观也。若言心无。从观行位观理性三千乃至初住中三千。起十法界应。则能顿起三千十界影像。何况一界一念耶。此妙假观也。上既言有不有。言无不无。则此心性非有非无不可以有无思虑则知现刹那一念心相。是不生不灭即寂灭相。何以故。非有是不生。非无是不灭。不生不灭即是无生寂灭相。龙树云。此有相寂灭即无相寂灭。故云则一念心中道泠然。此妙中观也。末句结心是妙。以一切心即一心。一心即一切心。非一心非一切心。即一心即一切心非妙而何。亦总结是妙观也。上观心是妙。妙即下观心是妙法。承上中道妙心即是妙假。故云妙即三千。三千妙假法尔空中。即妙三谛法。故云三千即法。三谛即三轨。故云法故三轨。轨生妙解。故云可轨。此之下观心是妙莲华含体宗用。妙名总中。元含体宗用别义也。研一刹那下。观心是妙经。仁王经云九十刹那为一念。一刹那经九百生灭。心法如是。色法亦尔。故云研一刹那等。又天台圆顿止观。只观现在一刹那念心。不论几识。古人云圆人修观。顿穷八识。谁言观第六识耶。

  ○心名不生不灭。心即实相。谓观心即是法性。为因缘所生。因缘无性。即空即假即中。仁王经云是法即生即灭。既即生故不灭。既即灭故不生。则知不生是即空。不灭是即假。不生不灭即中道寂灭相。故心即实相。大论云诸法实相灭一切观法。

  ○遗教经。此经是四阿含结经。开小即大。故亦引用。

  ○不得从近而解。遗教经及觉观心。是小乘等法。当准今经开显。约圆而讲。

  ○同起偏起。小乘十大地同起。法相宗五遍行同起。五别境偏起。又小乘数。有同有偏。

  ○心是诸法本。详解云心者万法之本。众病之源。心能具故。心能造故。

  ○心即总。谓释名为诸章之本。故名是总。总即合也。

  ○三支无明爱取。七支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二支行有也。妙乐云。性德秪是本有三道。故惑业苦即三德。辅行云约理云即。约事须离。

  ○六道差降四圣高下。由六道因惑不同。造业亦异。招六道苦心生。亦有差降。四圣灭心。细分有四。大概而言。二乘灭六界心。菩萨佛灭九界心。或八界心。

  ○约十二因缘一念三道。妙乐云一念者。非唯经于一念时。须指一心法名为一念。金錍云惑业苦即理性三因。一切众生除三道外。更无别法。故惑即了因种。业即缘因种。苦即正因种。此对种也。亦性种也。全性起修。修妙三观观之。苦变法身。惑变般若。业变解脱。

  ○十界三道在一刹那。约人界言。如是相即业。如是性即惑。如是体即苦也。

  ○秪一生灭。圆人观十界色心亦见生灭。以十界法皆从因缘生故。唯能观生灭即不生灭。转思议境即不思议境。非前三教人所及观心料简。

  ○大论云。大智度论四十一卷云。一者坐禅。常观身骨等诸分和合。故名为身。即以所观为譬喻。二者诵经。以草木枝叶华实为喻。

  ○信行法行。辅行云听即信行。思即法行。四教义云。信行钝。法行利(云云)。

  ○论四句。大智度论第五卷末。

  ○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五卷。

  ○百论。提婆菩萨造。婆薮开士释。什师译。上下卷。上卷破神品中。外道云神无触。不可断。但有恼。内曰若尔。无去。若神无触。身不应到余处。外云如盲跛。譬如盲跛相假能去。如是神有思惟身有动力。和合而去。内曰异相故。如盲跛二触二思惟故。法应能去。神无二事。故不应去(云云)。

  ○次引牟子。梁僧祐撰弘明集十四卷。牟子理惑论三十七篇。在第一卷中。

  ○止观第一记。一字误。在第五记。方册第十九卷云。汉献帝时。有牟子。深信佛宗。讥斥庄老。著论三卷。三十七篇。第二十一救沙门谭是非中。立问云。老子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又云大辨若讷。又曰君子耻言过行。设沙门知至道。何不坐而行之。空谈是非。虚论曲直。岂非德行之贼耶。答。老亦有言。如其不言。吾何述焉。知而不言不可也。不知不言愚人也。能言不能行国之师也。能行不能言国之用也。能行能言国之宝也。三品之内唯不能言不能行。为国之贼(云云)。

  ○勤三观。即观现一刹那念三千空假中。六即。详解云六即义蕴大经。名出智者止观。故于止观发大心约六即显是。观经疏约六即释佛字。荆溪云此六即义。起自一家。深符圆旨。又云体不二名即。四明云当体全是。方名为即。

  ○理即乃至究竟即。详解上卷云。三千法门。理性本具不可改变。荆溪云万法是真如。由不变故。随缘即不变。乃全事成理。理同故即也。约事乃论迷解等。即变造三千。全理成事。遂分六位之差。即事异故六也。事理两种三千。本圆融相即之义。理即迷此。名字解此。乃至究竟显此。今以理同事异。对两种三千者。不分而分。以事异故六。即理之事。对事造三千。理同故即。即事之理。对理造三千也。又四念处云。解五十二地文义。通畅无碍。为名字即。六即简位。如法数第六卷明。

  七会异。

  ○大论第一卷云。有四悉檀。一者世界悉檀。二者各各为人悉檀。三者对治悉檀。四者第一义悉檀。

  ○须圆妙四悉。大论释大品般若经。悉檀义通三教。故简须圆四悉也。

  ○大品是般若部。有九十品。龙树释论百卷。

  ○何得将通法华。谓大论既释大品般若。约教一妙二粗。约部是粗非妙。而法华约教约部皆妙。故云粗妙既殊(云云)。中论通申者。中论不单释一经。故是通申。

  ○释论云即大论缘起中。先问曰。佛以何因缘(云云)。次答有二十三复次。此四悉檀是第十七复次。文云四悉檀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皆是实(云云)。

  ○破法方便等。大乘经论有此三方便。如因明论中。真能破为破法方便。真能立为立法方便。此二能利益众生为利益方便。中论有破立等。谓中论前来诸品破执见既尽。如观四谛品中。立三宝四谛四沙门果即是衍中三种四谛等。

  ○止观第五卷。第五下云。有人难。中论云不生不灭。未会深理。何者。烦恼是生法。三相迁谢是灭法。秪不此生灭。故言不生不灭。但是入空。不见中意。部论师解云。不生不灭者。不不生不不灭。以显中道。天台云此解扶中。而伤文失义。何者。龙树之意。兼通含别。故言不生不灭。不生者不二十五有之生。不三相迁灭之灭。能破二十身见成须陀洹乃至无学岂非兼。申通意。亦兼三藏意。若生若灭皆属于生。涅槃但空唯属寂灭。不此之生不此之灭。双遮二边。岂非含别之意。若生灭是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不生。即假故不灭。不生不灭即是中道。此正是圆。按文解释。兼二含别显中。四义宛然。

  四悉十重。

  ○名有同异。二名同。二名异。

  ○菩萨地持经。弥勒造昙无谶译。第六卷云菩萨修此三三昧。如是建立。如实知。若有余行悉入三三昧门。所谓声闻。所学所行。有四优檀那法。诸佛菩萨为令众生清净故说。云何为四。一切行无常是优檀那法。一切行苦是优檀那法。一切无我是优檀那法。涅槃寂灭是优檀那法。诸佛菩萨具足此法。复以此法传授众生。是名优檀那。过去寂默诸牟尼尊。展转相传。是名优檀那增上涌出。乃至具足出第一有。是名优擅那。

  ○大乘一印。唯一实相印。大论云摩诃衍中说诸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小乘三印。大论二十二卷。问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槃。行者知三界皆是有为生灭作法。先有今无。今有后无念念生灭。相续相似生故可得知见。如流水灯𦦨长风。相似相续故。人以为一。众生于无常法中。常颠倒谓去者常住。是名一切作法无常印。一切法无我。诸法内无主无作者无知无见无生者无造业者。一切法皆属因缘。属因缘故不自在。不自在故无我。我相不可得故。是名无我印寂灭者无涅槃。三毒三衰火灭故。名为寂灭印。问曰。寂灭印中。何以但一法。不多说。答曰。初印中说五众。二印中说一切法皆无我。第三印中说二印果。是名寂灭印。一切作法无常。则破我所外五欲等。若说无我破内我法。我我所破故。是名寂灭涅槃。行者观作法无常便生厌世苦。既知厌苦。存着观主。谓能作是观。以是故有第二法印。知一切无我。于五众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缘中内外分别推求观主不可得。不可得故是一切法无我。作如是知已。不作戏论。无所依止。但归于灭。以是故说寂灭涅槃印。

  ○梵汉兼称。大字是汉。涅槃是梵四法遍施。大论云。四悉檀皆是实。无相违背。佛法中实有。以世界悉檀故实有。以各各为人悉檀故实有。以对治悉檀故实有。以第一义悉檀故实有。

  二辨相。

  ○五众。大论什师译五阴为五众。

  ○若无人者等。大论问曰。如佛说我以清净天眼见诸众生死此生彼。乃至若实无人者。佛云何说人等。人者下论答云。人等世界故有。第一义故无。

  ○如如下至世界故有。论文同。有于五阴等非论文如如法性实际。大论三十二卷明。

  ○正因缘。下文世界悉檀起初观云。先观正因缘法。

  ○观人心而为说法。大论观人心行而为说法。

  ○以杂业故。成实论第三卷引经云。说杂起业。杂受身。杂生世间。当知有中阴。破群那经亦在中阿含五十卷。

  ○无受已上。签准论出。非全是论。

  ○所得真实法。大论云诸佛辟支佛阿罗汉所行真实法。不可破不可散。名世界下。大论中有法字。

  ○止观第二记。辅行第十卷云。根利如快马。闻说如鞭影。杂阿含云。佛告比丘。有四种马。一者见鞭影即便惊悚。随御者意。二者触毛便能如上。三者触肉然后乃惊。四者彻骨然后方觉。经合喻云。初马如闻他聚落无常。即能生厌。次马如闻己聚落无常。即能生厌。三者如闻己亲无常。即能生厌。四者犹如己身病苦。方能生厌。

  ○趣举。趣音促。

  ○然阴终是所观境。意显自有能观妙观转五阴。辅行二十卷明。

  ○若互有无终不见理。谓行者果能见佛性理。自然善常生恶常灭。故第六签云。理善生时。理恶必灭。维摩诘云。一切善法不灭。一切不善不生。是名不生不灭。亦由真见法性寂灭理。故能不生不灭。

  ○三种法治人病。即不净等三。治贪欲等三。

  三释成。

  ○申经别论。大论别申通大品经。

  ○禅经。今大藏中禅经。未见四随。恐别有禅经。止观云四随是大悲应益。悉檀是怜愍遍施。盖左右之异耳。

  ○欲为其本。中阿含二十八卷云。一切诸法以欲为本。净名云净名经佛道品。文殊问维摩言。菩萨云何通达佛道。维摩诘答言。若菩萨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又云示行贪欲。离诸染着。后颂云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荆溪云非道即蔽。佛道即性。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二卷。引大经云。虽有身子目连非真知识。生一阐提心因缘故。如我昔于波罗奈时。舍利弗教二弟子。一令骨观。二令数息。经历多年。皆不得定。以是缘故。皆生邪见。言无涅槃无漏之法。若其有者我应得之。我能善持所受戒故。我于尔时见是二人生邪见心。唤舍利弗而诃责之。云何乃为此二弟子颠倒说法。汝二弟子其性各异。一主浣衣。一主金师。金师之子应教数息。浣衣之子应教观骨。以错教令生邪见。我即为其如应说法。二人闻已俱得罗汉。是故我为众生真善知识。

  ○如前私释。第十五番别约四谛。

  ○次第三观。出璎珞本业经。后文引。

  ○此是证前第一义。妙乐云。于诸内外凡位。亦得名第一义也(云云)。

  ○一心三观。如摩诃止观。三观具四法。如法数中明。

  起教。

  ○大论云。大论七十七卷云。一者贤圣默然。二者说法(云云)。

  ○义通诸教。大论申般若经。故通三教。彼经义在圆。荆溪云先三十二菩萨义有圆别。最后维摩默然无言。自在于圆。

  ○大经云生生等。辅行云以生生居初。用对四教。以随生等义便。故为别也。不可说者。约自行故。四皆不可说也。十因缘。即十二因缘中除未来二支。今明从过至现以为机缘。故不取也。即无明支乃至有支。十支为因缘也。大经中明。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此中当看止观第五下文。

  ○可说。辅行云不可说后明可说者。先自证已。必化他故十因缘为生作因者。以宿种子在无明行中。来至今世。复依本习起爱取有。复由现在闻法发习。

  ○如来说四种法。后签云。故知依如来藏同体权实。依大悲力所缘誓愿。物机所扣。不获而用。致法差降。从一实理开于权理。权实二理能诠教殊。故有四种差别教起。

  ○界内事理。迷真重故从事受名。迷真轻故从理得名。界外事理迷中从故重事得名。迷中轻故从理得名。

  ○起教是转法轮。大论二十五卷中广明转法轮义。

  ○十二部经。新译恐滥部帙。改名十二分经。

  ○修多罗。翻译名义云修多罗。此云契经。有通有别。通则圣教之都名。别则直说法相者是别修多罗。祗夜此云重颂。和伽罗那此云授记。伽陀此云孤起。优陀那此云无问自说。尼陀那此云因缘。阿波陀那。此云譬喻。伊帝目多伽此云本事。阇陀伽此云本生。毗佛略此云方广。阿浮陀达摩此云未曾有。优波提舍。此云逐分别所说。又义翻论义。

  ○圆教十因所成众生。后玄第九卷上云。此众生昔四门中推理。欲翻无明即成慧根性。昔四门中修善。欲翻恶业即成福德根性。福慧因缘感今名色触受。各于本习而起爱取。是为十法成圆性众生。

  ○普贤观经一卷。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遍一切处。其佛住处名常寂光。

  ○寂静门者。由观心故。通至寂静。是故诸根为寂静门。止观第二记。二字误。在第四记。辅行十六卷引宝箧经上卷云。文殊师利于东方庄严国。佛名光相。现在说法。有大声闻名曰智灯。因文殊问。默而不答。彼佛告文殊言。可说法门。令诸众生得无上道。文殊答言。一切诸法皆是寂静门。示寂静故。

  ○智母。以生智故。九种大禅。初自性禅。二一切禅。三难禅。四一切门禅。五善人禅。六一切行禅。七除恼禅。八此世他世乐禅。九清净净禅。第八复九。一神足示现调伏众生禅。二随说调伏众生禅。三教诫调伏众生禅。四为恶众生示恶趣禅。五失辩众生以辩饶益众生禅。六失念众生以念饶益众生禅。七令正法久住世禅。八书算数计资生方便禅。九暂息恶趣放光明禅。

  ○天亲菩萨造十地经论。菩提留支译。毗昙此云无比法。舍利弗阿毗昙二十二卷。五百阿罗汉造大毗婆沙论。此土不见有。毗婆沙此云广解。大论云阿毗昙是佛说。汝小乘随阿毗昙论议。是名毗婆沙。诃梨䟦摩此云师子铠。造成实论。宗经部。什师译。二十卷。大论十八卷云。昆勒有三百万言。佛在世时大迦旃延之所造。佛灭度后。不能广诵。诸得道人撰为三十八万四千言。若人入蜫勒门。论议则无穷。翻译名义中云昆勒此云箧藏。无著造摄大乘论本三卷。真谛译天亲通法华。即法华论也。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八卷云。达摩郁多罗。佛灭度后。八百年出。于婆沙中取三百偈以为一部。名杂阿毗昙。

  ○文行诚信。今论语中文行忠信。或云论语有齐鲁不同。垂裕后昆句。出尚书仲虺之诰赏延于世等。大禹谟篇。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注云过者不识而误犯。故者知之而故犯。过误所犯虽大必宥。不忌故犯。虽小必刑。

  ○尔雅。书名。相传周公着。

  六起圣说。

  ○思益。西晋时译名持心梵天所问经。第二译姚秦罗什译名思益梵天所问经。四卷。第三卷第十五如来二事品。等行菩萨言。如佛所说。汝等集会。当行二事。若说法。若圣默然。何谓说法何谓默然。文殊答云。若说法不违佛不违法不违僧。是名说法。若知法即是佛。离相即是法。无为即是僧。是名圣默然。

  ○大集云。大集经第二卷云。尔时世尊说优陀那。甚深之义不可说(云云)。

  ○大集十三。疑误。在第十七卷。第七无言菩萨品中。因身子问。尔时舍利弗白佛言。师子将军之子。身根具足。而不能语。是何恶业因缘。佛言汝不应作是语。轻是童子。是人即是大菩萨也。时无言菩萨以己愿力神通道力。令大众各自见其右手。有大莲华。一一华台有一菩萨。现如是等大神通已。遂唱三宝。十方震动。踊在虚空。向佛说偈云。如来无色示现色。亦复于色无染着。若有众生八佛法。云何当知真实色(云云)。又藏中有无言童子经上下卷。

  ○第十经。憍尸迦即释提桓因。大论五十九卷。举经云。知一切众生心亦不得众生乃至知者见者亦不得。云云。何以故。般若波罗蜜不为得法故出。何以故。般若波罗蜜性无所有不可得。所用法不可得处亦不可得。

  ○付法藏传。第五卷云。在母胎中六十余年。生出𩯭发尽白。未曾以胁至地而卧。时人即号为胁比丘。

  ○若毗婆沙。即迦旃延子造阿毗昙毗婆沙论。在第二十卷中。

  ○贤劫经。有十卷。喜王菩萨在第二卷。请诸菩萨好慕佛道诸度无极。佛遂说修度无极。至分舍利无极(云云)。诸度无极品末云。其二千一百诸度无极贪YIN怒痴等分四事。各二千一百。合八千四百。八千四百各别有十事。合八万四千。以能具足是度无极。便以备悉八万四千众要上业。八万四千诸总持门。自然达矣。第三卷云。一一分为六度(云云)。第七卷末云。佛告喜王菩萨。是二千一百诸度无极。说法教化诸贪YIN种。乃至二千一百诸度无极说法训化等分种。是合八千四百诸度无极。一变为十。合八万四千诸度无极(云云)。斯八万四千诸度无极。欲为百千种人。除八万四千众垢尘劳。建八万四千诸三昧门。终不能成。由是修立八万四千空行法义。以是化导百千种人。消除八万四千众垢尘劳。逮八万四千诸三昧门。是谓佛道深入无极致一切智。

  ○止观文。方册止观第二卷。

  ○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五卷云。若贤劫经。佛初发心至分舍利。凡有三百五十度门。一一皆有六度。合二千一百又对四分合八千四百。一变为十。合八万四千。彼经第二结一一名名度无极。结名唯有一百九十六。如三十七道品之流。但结为一数。若各开之。即三百五十。亦不别云对于六度。但初文列有二十法。并以六为名。古来列释皆应具六。若法华疏云佛地三百五十。一一皆有十善。对四分六根。故成八万四千。婆沙楞伽等。其意大同。总攒一切大小乘教。则有众多八万四千。合而言之。不出四谛。法藏即苦。尘劳即集。对治即道。波罗蜜即灭。

  ○大璎珞经。即菩萨璎珞经。有十三卷。宋译。

  七明得用。

  ○净名诃满愿。净名经富楼那昔在树下。为新学说法。时维摩谓言。富楼那。先当入定观此人心。然后说法。无以秽食置于宝器。古疏云。以别教诃满愿。秽食喻如小法。宝器喻如大根。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七卷。引宝箧经下卷。因舍利弗叹文殊师神力智慧不可思议。时富楼那语舍利弗。我亦曾见彼之所为。一时佛在毗舍离城。时尼乾子有六万眷属。我入三昧。见百千尼干应当受化。往为说法。反见轻笑。出粗恶言。于三月中无受化者。便舍之去。尔时文殊化五百异道师徒。往尼干所。顶礼白言。我承名德自远而至。汝是我师。我是弟子。愿见哀纳。令我不见沙门瞿昙。不闻彼法。答言善哉汝已纯熟。不久当解我调伏法。尼干告众。与此摩纳和合共住。互相问讯。彼有所说汝专听受。次第而坐。用尼干法。文殊师利威仪殊特。于时赞说三宝功德。亦赞尼干所有功德。令彼亲附。后于异时知众已集。便语言。我等所行咒术经书。若赞诵时。瞿昙所有功德入我经中来者。是瞿昙实功德。何以故。是瞿昙父母真正。转轮王种。百福严身。生时地动。梵王扶侍。自行七步。口自宣言一切众中唯我为尊。乃至广赞。一代化物。渐次开解示其正法。五百外道得法眼净。八十外道发无上心。时文殊所化五百弟子。五体投地。言南谟佛陀南谟佛陀。彼外道中未信解者。亦皆相效。供养文殊。文殊领来至佛所已。佛为说法。无不得益。

  ○第七记七误。在第五记。辅行二十二卷。前已引。第九记。辅行三十六卷。引禅法秘要经云。阿难问佛。此迦絺那比丘何因缘故。随转法轮者五百比丘为其说法。都无益耶。佛言此比丘过去然灯佛所出家。名阿纯难陀。聪明多智。憍慢放逸不修念处。身坏命终。堕黑暗地狱。地狱出已。五百身为龙。五百身为猴。以前持戒力故。复得生天。天寿既尽。来生人中。前读诵三藏力故。今得值佛。以放逸故。今不觉悟。佛因为说不净观法。先从脚起初指一节。如是具如八背舍。观之次第。九十日中不移心念。至僧自恣时。得第四果。三明六通。

  ○论云此比丘等。大论第七卷。摩伽罗鱼王。但不说福增。

  ○部行。集注引俱舍。独觉有二。一麟喻。二部行。又文句云。部行者能说法也。如法数中明。

  八明权实。

  ○诸经不说第一义。大品带通别正说于圆。故大论中以大品般若为第一义。三藏诸经为三悉。

  ○故释论云等。大论第一卷缘起文。

  ○且约即空。大品有共般若不共般若。未明不共即中第一义。故云且也。

  ○涅槃十二权四实。涅槃方等。名数虽同。其义则别。

  ○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三卷云。前之两教教证俱权。圆教教证俱皆是实。此并易明。但别教中教权证实。意稍难晓。人多迷之。使此别教其义壅障。是故今家借用他论教证二道以销别门。于中应须先知二意。一者约行。则地前为教。登地为证。何者。地前仰信。登地现前。岂有亲证。复存隔历。二者约说。为地前说。始终属教。何者。如云真如为惑所覆。或将十度以对十地。互不相收。或云须离二边修真如观。或云等觉入重玄门。或云五地习学世法。或云八地入无功用。等觉一位或有或无。断十二品称为妙觉。如是等例。不可具载。悉是权施。为引凡下为入地方便。入地自证。权门自开。故云初地即是初住。入证道也。法数中有释。

  九开权。

  ○亦须会三。谓藏通别三教菩萨。亦须会也。

  ○赘疣者。辅行云横生一肉着体为赘。疣者肉之余也。

  ○同异之相。文句涌出品广辨二经同异。

  十通经。

  ○根利钝大论问。钝根者。二十二根中。何者是。答。有言慧根能观诸法。以久著禅味故钝。有言信等五根皆助成道法。以受报着味故钝。有言菩萨清净福德因缘故。十八根皆利。罪故则钝。乃至菩萨于三无漏根不证实际故利。与利相违故钝。

  ○转邪忆想见第一义。大论云忆想遇佛法。化成智慧。

  第二别解五章。

  ○略广。大论四十六卷。诸佛说法。或初略后广。为解义故。

  ○随自意语。迦叶菩萨品云。善男子。如我所说十二经。或随自意说。或随他意说。或随自他意说。

  ○三十二菩萨。维摩经第九入不二法门品。尔时维摩诘谓众菩萨言。云何菩萨入不二法门。各随所乐说之。会中有法自在菩萨言。生灭为二。法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不二法门。乃至第三十一乐实菩萨(云云)。三十一菩萨说完。问文殊言。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第三十二文殊云。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文殊问维摩。我等各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时维摩诘默然无言。文殊叹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

  ○阿那波那亦云安那般那。翻释名义十三卷云。此云遣来遣去。入息出息也。安般守意经云。安为身。般为息。安为生。般为灭。安为念道。般为解结。提婆菩萨偈云。佛说甘露门。名阿那波那。于诸法门中。第一安隐道。

  ○求那䟦摩。此云功德铠。西域人。宋文帝时来至此土。敕住祗桓。临终遗书自说已证。传与此土及外国僧众。偈有四十六行。先归敬三宝已。次说不净观。后说得二果。末后云那彼阿毗昙。说五因缘法。实义修于智。名者莫能见。诸论各异端。修行理无二等。求那依毗昙得道。故斥成论不得道者。但计异端无行契理(在辅行二十六卷)。

  ○智度云。即大论。第十八卷引赞般若波罗蜜偈云。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随诸众生力。为之立异字。

  ○大经中。大涅槃经第五卷四相品文。又三十一卷为迦叶菩萨说一名说无量名。犹如涅槃。亦名无生(云云)。次一义说无量名。犹如帝释。亦名憍尸迦(云云)。憍尸迦此云能天主。婆蹉婆此云好严饰。婆佉婆此云无胜。因陀罗此云光明。千眼天能一时知千义。断千事。帝释娶阿修罗女舍脂名舍脂夫。身相坚固名金刚。余宝顶等可知。

  第三料简。

  ○前二释。即广略二释也。具二义。即当分跨节二义也。谓若依施权即当分。若据佛意即跨节。二途即当分跨节。

  ○即脱璎珞等。文句中第三脱妙着粗譬。脱妙服譬隐报身无量功德。四十二地戒定慧(云云)。容服若盛。子则惊畏。二乘不宜见此相好。是故脱之。

  ○生空法空。文句生忍法忍。妙乐云状。似也。权似实也。

  ○成论无畏。成实论第三四无畏品。如经乃至似有见也。即引阿含经文。

  ○语言勤作。第四亲教子作譬。初语诸作人譬。即是说三藏示四念处。是除粪之器。断结之境。能破四倒。即闻慧。第二勿得懈息。即是勤修四念处也。若起懈息。不能灭二恶生二善。以二勤故。能发暖火。入修慧暖位也。第三咄男子者。咄是惊觉。亦是责数。上正勤中纷动。即是智法。是男子是阳性。如意足是定法。如女人是阴性。良以正勤策动不得与真相应。故咄惊责数。令舍散入静。故咄男子也。第四好自安意者。得五根安固难坏也。所以者何下。第五我老汝少者。佛居道终已具智断。故言老大。汝居道始。未有智断。故名为少壮。此即忍法位也。无五过者。得五力。离五恶法也。得信力故不欺。进精力故不怠。念力故不瞋。定力故不恨。慧力故不怨言。第六即时长者更与作字名之为儿。得八正入见道中。竞共驰走。故言名之为儿。世第一法与真不久。故言即时。阿含说五种佛子。四果及支佛。名佛真子。虽忻此下第七常令佣作譬。譬虽为子。思惟未尽。犹居学位。

  ○暖法不能发真。暖法观中不能发真。如意观中能发无漏。故言加价。

  ○偈文中。第四亲教子作譬。方便附近。语令勤作。既益汝价并涂足油。

  ○信解品疏。文句第六卷。□□□□□□妙乐云。若云不起道树而游鹿苑。此即迹中圆成佛相。则知舍那身从境本定身现起也。

  本果妙中。玄第七卷上。

  ○大经第四卷四相品云。我之所有声闻弟子。不能消是常住之法。是故我先说苦无常。若我声闻弟子功德已备。堪任修习大乘经典。我于是经为说六味。云何六味。说苦醋味。无常咸味。无我苦味。乐为甜味。我为辛味。常为淡味。彼世间中有三种味。所谓无常无我无乐。烦恼为薪。智慧为火。以是因缘成涅槃食。谓常乐我。令诸弟子悉皆甘嗜。章安疏云。以出世三味对破世三味。然咸酢苦是凡夫报味。无常苦无我是贤圣道味。凡圣合称为世间三味。甜辛淡亦是凡夫报味。常乐我是出世道味合称出世三味。此别有意。

  ○粪器。三藏道品为除见思粪之器。

  ○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二卷。言一音者。名通大小。今意在大。言小乘者。如毗昙云佛为四王作圣语说于四谛。二解二不解。佛又作毗陀罗语说。一解一不解。佛又作梨车语说。四王俱解。问。若圣语说二天不解。佛若能者。岂有不解。若不能者。偈云何通。偈云佛以一音演说法。而现种种若干义。众生皆谓独为我。解说诸法不为他。答。一音者。梵音也。若大会中有多贪等。皆谓世尊独为我说。以此四天各念不同。故佛三说以赴彼念。复破众生谓佛独能圣语说法。复有众生须变形言而受化者。有不须变。是故不同大乘一音。今之所引。如起信等圆音一演。异类等解。

  ○婆沙即迦旃延子造。

  ○二义当分跨节二义。二俱难明。即理相二也。今经相待妙。若望前四时。是约竖论相待。故前四时虽有圆。以兼对带。今法华纯圆。若望前四时中前三教。是约横论相待。前方等般若华严有前三教。今法华唯圆。故前四时为粗。法华为妙。故云当分成今相待义也。今经绝待妙即开显前四时中前三教为今法华圆。点权即实。无复形待。名绝待妙。故云跨节成今开权义也。又方等般若华严三时虽有圆教。以对带兼故。仍是施权。若来至下。明当分成今经判权实。跨节成今经会开废。既开显已。唯有绝待。无有相待(云云)。

  ○老子云。史记列传。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着道德经。上篇云。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三出旧解。

  ○道场观。晋高僧传云。宋京师道场寺慧观法师。会稽基。传云会稽郡山阴法华寺惠基法师。法华今改天衣。

  ○光宅师。续高僧传云。法云姓周氏。义兴阳羡人。母吴氏。初产坐草。见云气满室。因以名之。七岁出家。更名法云(云云)。尝于一寺讲散此经。忽感天华。状如飞雪。满空而下。延于堂内。升空不堕。讫讲方去。有宝志神僧。与云互相敬爱。呼为大林法师(云云)。夷陵县渔人。于网中得经一卷。是泥洹四相品。末题云宋元徽二年王宝胜敬造。奉光宅寺法云法师。以事勘校。时云年始十岁。名未远布。寺无光宅(云云)。

  ○南朝。东晋后即分南北朝。南宋齐梁陈。皆都建康。北魏东魏周齐。至隋文帝混一海内。两道。江左江右。即江东江西也。三辅旧事云。西以散关为限。东以函谷关为界。二关之中。谓之关中。

  ○一切法摩诃衍。大品经广乘品会宗品。皆会一切法是摩诃衍。摩诃此云大。衍此云乘。思益经第一卷第三正问品。尔时世尊说偈云。明解于诸法。不疑道非道。爱惜心无异。是菩萨遍行。

  ○犹是无常因。光宅以寿量品为神通延寿。故云犹是无常因。

  ○般若明咒。大论五十八卷。举经云般若波罗蜜是大明咒。无上明咒等。

  ○上人求上法。大论五十四卷。须菩提语帝释云。诸天子若入声闻正位。是人不能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何以故。与生死作障隔故。是人若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我亦随喜。所以者何。上人应更求上法。我终不断其功德。

  ○净名等。佛国品云。菩萨三万二千。众所知识。乃至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又问疾品末云。菩萨虽得佛道。转于法轮。入于涅槃。而不舍于菩萨之道。是菩萨行。

  ○净名不思议品末云。尔时维摩语大迦叶言。仁者。十方无量阿僧祗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乃至譬如龙象蹴踏。非驴所堪。

  ○处处说破无明三昧。玄第五上引大论云。无明品类其数甚多。是故处处说破无明三昧。

  ○是事不知等。大论四十三卷。举经云舍利弗白佛言世尊。诸法实相云何有。佛言诸法无所有。如是有。如是无所有。是事不知。名为无明。

  ○明无明无二等。净名三十二菩萨谈不二法门。其第十六电天菩萨云。明无明为二。无明实性即是明。明亦不可取。离一切数。于其中平等无二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习应品。大论三十五卷。又三十六卷云。习者。随般若波罗蜜修习行观。不息不休。是名为习。譬如弟子随顺师教。不违师意。是名相应。

  ○色无边般若无边。大论五十五卷。举经须菩提云。憍户迦。色无边故。诸菩萨摩诃萨般若波罗蜜无边。何以故。是色前际不可得。后际中际不可得。受想行识无边故。般若波罗蜜无边。何以故。受想行识前际中际后际皆不可得故。乃至一切种智无边。般若波罗蜜无边。

  ○般若佛母。诸佛守护。大品第四十八品是佛母品。譬母有子常守护其母。是深般若能生诸佛。诸佛常以佛眼视般若波罗蜜。

  ○首楞严三昧经有三卷。此引在下卷。坚首恐误。经中是坚意菩萨。

  ○止观第五记。五误。在第六记。辅行二十八卷云。如楚有卖矛及卖盾者。有来买矛。语买者言。此矛坏千盾。有来买盾者。语买者言。此盾坏千矛。买矛犹在。买盾者复至。买矛者语卖者言还与汝矛而坏汝盾。为得几盾。卖者无答。自相违故。

  玄签证释卷第一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二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四正论今意。即第四正解。

  ○一念。天台一念心法。不论六七八。用大论意。即指现在一刹那诸识为一念也。

  ○体广位高。妙乐云。一念心起彻实相底。故名为高。具足诸法。故名为广。又即权而实。故名为高。即实而权。故名为广。

  ○三谛一心。始终心要云。中谛统一切法。真谛泯一切法。俗谛立一切法。举一即三。非前后也。

  ○止观委悉。在止观第五卷。

  ○法华三昧等分三。初二句明十界十如为本经宗旨。次二句明界如为一期佛教旨意。末二句明界如为摩诃止观观法精髓导首也。

  ○法华三昧。荆溪云。摩诃止观。法华三昧异名。又天台自有法华三昧忏。文句云。法华三昧者。摄一切法归一实相。

  ○一经枢键。时举法师云。十如为今经三周开权显实正体。妙乐云斯经之枢键。

  ○一代教旨并佛出世意。详解云。一代时教。宗归法华。法华开显三千实相。是诸法之大旨。众流之归趣也。后玄云法华总括众经。而事极于此。佛出世之本意。诸教法之指归。

  ○十法成观。即初观不思议境。次真正发菩提心等。辅行云。为知妙境为九乘本。称本修九。方堪入位。是故名为十乘妙观。又十乘法。只一不思议境。何者。由妙谛境。起四弘誓故。辅行云。复以所观显于能观。妙境义成。妙观斯立故。又妙观成即破法遍等。故云成观精髓。

  ○十不思议。止观中初观阴境。次烦恼病患等。总有十境。皆开十乘。故有十不思议。而烦恼等由观阴发。又余九境仍用三千空假中妙三观观之。成不思议境。故十如为十不思议导首。

  ○介尔心起。辅行云。言介尔者。谓刹那心。无间相续。未曾断绝。才一刹那。三千具足。又云介者弱也。谓细念也。

  次释即正释。分二。初别名。次通名。初别名又二。初妙法。次莲华。初妙法又二。初释法。次释妙。初释法又二。先举南岳分三(云云)。

  ○殃掘。具云殃掘魔罗。此云世间现。增一阿含云。殃掘害母逐佛。佛度成阿罗汉。又如来成道六年说殃掘经有四卷。第三卷中佛问云何为一学。殃掘说偈答。从一至十。经云云何名为五。所谓彼五根。是则声闻乘。斯非摩诃衍。所谓彼眼根。于诸如来常。决定分明见。具作无减修。乃至身根准知。云何名为六。所谓六入处。乃至所谓意入处。明说如来藏。不起违逆心。净信来入门。止观第七下云彼是九法界眼根也。于如来常者。九界自谓非真。如来观之即佛法界。无二无别。无减修者。观诸眼一心三谛圆因具足无缺减也。了了分明见。照实为了了。照权为分明。三智一心中。五眼具足圆照。明了了见佛性也。辅行三十一卷明。六自在王性清净。大品广乘品文。

  ○一切法趣等。大品第五十二知识品中云。一切法趣色。趣受想行识。是趣不过。何以故。色受想行识毕竟不可得。云何当有趣非趣。十二处十八界亦如是。今准立云一切法趣眼等。故一切法趣眼。能所皆假。眼尚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得。能所皆空。趣不趣不可得。即不住二边正显中道。止观第二记。辅行第八卷。

  ○兼带。华严兼也。带含方等般若。

  ○普贤观经。是法华结经。普贤现身为行者说忏悔法。行者得是六根清净已。身心欢喜。无诸恶相。心纯是法。与法相应。复得百千万亿旋陀罗尼。又云见十方诸佛各申右手摩行者顶作是言。善男子。汝今读诵大乘经故。乃至如此妄心从妄想起。如空中风。无依止处。如是法相不生不没。何者是罪何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一切诸法皆亦如是。无住无坏。如是忏悔。观心无心。法不住法中。诸法解脱。灭谛寂静。如是想者名大忏悔。妙乐云。计有能观。名为我心。有我心故。能所不亡。我所若空。罪福无主。能所尽故。故心无心法不住法。

  ○净名云见阿閦佛品中。尔时世尊问维摩诘。汝欲见如来。为以何等观如来乎。维摩诘言。如是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又诸佛解脱等。是问疾品中文。华严云。晋译华严第十一卷。如来林菩萨说偈云。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如心佛亦尔。如佛众生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辅行二十一卷解释。

  ○是法界故。荆溪云。法界是三谛全分。故不动退。

  ○随喜。文句云随顺事理。无二无别。喜是庆己庆人。妙乐云事理秪是权实。即随顺开权显实之事理也。止观第三记辅行第五卷。

  大师广分别。

  ○若广众生法等。详解云。今问诸者不一之辞。答。诸字训于。即语助也。又问十界因果摄法周足。何得又云及一切法。答。拾遗记云。一切法者。即是假人实法。及以依报。各有性相体力作因缘本末究竟等法也。是知上云因果通言十界。今云一切法者。即十界中各具十如是法。界界互具。乃成千如矣。又问须约一往通论。有何所以。答。玄文广明千如妙旨。正约众生法说之。一往通论十界皆名众生。则千如义备也。

  ○不通于佛及唯在因。详解云此二句。释上二往局义。以众生法二往言之。正在于因不通佛界。唯在九界。故不通于佛。既不通果佛。及唯在九界之因。故云及也。

  ○理体无差。理性三千是同。差约事用。事用三千有差。佛从事说。三千全得。圆住已上。分得三千。乃至凡夫但是理性。

  ○止观十法。止观第五卷上。辅行第二十卷。

  ○止观第六记辅行第二十六卷。

  ○十如。辅行言十如者。南岳读文皆以如为句末故也。

  ○一家相承。谓天台一家宗承是法性宗。一家宗旨是性具宗也。

  ○逦迤。谓非同别教次第逦迤之言。故云虽也。

  ○互融三谛。复疏三谛即详解明体一互融三谛。及名随德用三谛。辅行云未委分别。故名为疏。更广分别。故名为复。非一二三而一二三。如后明三法妙中明。不纵不横。辅行第五卷明。名为实相。大论第十八卷明。又云诸法实相。灭一切观法。

  ○两义。谓互融复疏两义也。

  ○三十三身。观音三十二应。连菩萨身则有三十三。若妙音共三十八身。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一卷。

  ○止观不思议境。止观第五记上。

  ○十数皆依法界。十数是能依。法界是所依。十法分齐。又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滥。十皆即法界。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

  ○如前(云云)。即互融复疏二义。

  正解法相。

  ○一界十界百界千如。辅行二十一卷广明十界互具明一念三千。

  ○且依两义。谓九界权。佛界实。是两义也。

  ○相即如向。即十界互具是相即义。佛尚亦不说。谓互具相即界界互融。故佛亦不可说(云云)。且依显说。谓九权佛实。当界自位。皆准事造。故是显说。

  五总叹。

  ○略叹广叹。经云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门难解难入。即略叹二智。即叹诸佛二智。舍利弗吾从成佛已来等。即叹释迦二智。即广叹也。

  ○重颂中等。文句云初十七行半颂长行。后三行半略开三显一。动执生疑。就开显二。初诸佛显实。次释迦开三。又三。初一行正明开三。次佛以二句正斥三乘皆虚伪。次众生两句出立三之意。意是权引。离诸苦故。非为真实。但是方便门耳。

  ○广约五佛。文句云从如是妙法下。是正广说。文为二。初明四佛章。广上诸佛权实。二明释迦章。广上释迦权实。

  ○长者付子。文句云今我所有下。第四正付家业。追指昔日大品领教所委。有广略般若共不共法。是汝所知。即是汝有。

  七引证。殃掘经增一阿含三十一卷。世尊闻殃掘杀人。将欲害母。满千人数。即往放光照彼山林。殃掘见光语母言。此是何光。母告曰。此非日月火光明。此光极清明(云云)。殃掘闻佛音响。欢喜。即放母逐佛。殃掘白言。住住沙门。世尊告曰。我自住耳。汝自不住。殃掘说偈言。去而复言住(云云)。佛复以偈言。世尊言已住。不害于一切(云云)。殃掘便说偈。尊今为我故。而说微妙偈。乃至今礼沙门迹。即求作沙门。佛曰善来比丘。即时殃掘便成沙门。佛说偈汝今已剃头。结灭成大果。又殃掘第一卷云。舍卫城北。有婆罗门女。名䟦陀罗。生一子名一切世间现。年十二。色力人相具足第一。从摩尼䟦陀罗学。彼师暂受王请。留世间现守舍。其师母年少端正。见世间现即生染心。前执其衣。世间现白言。仁今便为是我之母。如何尊处而行非法。怀愧避去。彼妇欲心炽盛。即以指攫体。以绳自缢。时摩尼䟦陀还家见妇。问言谁为此事。妇答言是世间现。欲行非法。强见陵逼。摩尼䟦陀语世间现。汝是恶人当杀千人。可得除罪。世间现奉命。即杀千人。又告言杀一人取一指作鬘。冠首而还。遂杀千人少一。其母念子饥送食。世间现思惟令母生天。即执剑欲前断命。世尊知时。如雁王来。殃掘见佛来。舍母。我今当杀沙门瞿昙。世尊示现避去。殃掘说偈言。住住大沙门。白净王太子。我是殃掘魔。今当税一指(云云)。世尊为说偈言。住住殃掘魔。汝当住净戒。第三卷佛问云何为一学。殃掘说偈从一增至十。佛叹善哉殃掘。汝来比丘。即成沙门。殃掘白言世尊。我今寻声即得阿罗汉果。四禅为四果。即无闻比丘事。

  ○普超经。大唐内典录中普超三昧经三卷。今大藏中只有西晋竺法护第二译普超三昧经四卷。第四卷中第十一心本净品文。与此所引同。

  通解。

  ○相以据外等。大论云易知故名为相。如水火相异则易可知。无行经称不可动性。性即不改义。又性名性分。种类之义。又性是实性。此十界阴。俱用色心为体质。力者堪任力用也。作者运为建立。若离心者更无所作。因者招果为因。亦名为业。缘名缘由。助业皆是缘。克获为果。习因获习果。酬因曰报。习因习果通为因。牵后世报。若作等。止观第五上云。本末悉从缘生。缘生故空。本末皆空。此就空为等也。又相但有字。报亦但有字。悉假施设。此就假名为等。又本末互相表帜。览初相表后报。睹后报知本相。初后相在。此就假论等也。又相无相。无相而相。非相非无相。报亦如是。一一皆入如实之际。此就中论等也。

  ○梦中因果。圆中统一切法。举中三法具足。引安乐行梦释。不合不散。辅行第五卷初明。

  别解。

  ○四番。止观分四类。一三恶趣。二三善趣。后二类同此。

  ○迦叶等千人。增一阿含第十五卷文。大论十四卷亦略引。第五记。辅行二十一卷。

  ○以修为性。谓若约理性。则本有法。不可改移。如理性三千。非佛非天人所作。故此中明四趣性。是明染中恶性。乃以修为性。即是以修恶。而为性恶也。正法念经云。如画师手画出五彩黑青赤黄白正简非理性之性。

  ○涅槃二十三。大涅槃经高贵德王品之五。

  ○大经第八。大涅槃经第十三文字品。

  ○俱舍同类因。颂云能作及俱有。同类与相应。遍行并异熟。许因唯六种。业境中。辅行三十五卷。

  ○书云虽悔可追。夏书五子歌末云。弗慎厥德。虽悔可追。注云可追。言不可追也。今不用彼意。故云可追及也。

  ○此四趣及十界之十。谓四恶趣。及四趣各具十界。皆有十如也。

  ○相表清升表乐为相。安乐色心。升出色心。五戒十善为作。善爱取为缘。果是善习果。

  次辨二乘。

  ○性非白非黑。止观中解脱为性。五分为体者。亦是色心。以戒为色。余者为心。分为支分。五法和合为法身。身即体也。无系为力。道品为作。慧行为因。大集云慧行者。即是四谛十二因缘真空正观。缘理断惑。故名慧行。行行者。即是九想背舍等对治无漏也。缘事起行。对治破诸烦恼。故名行行。

  ○无作戒即声闻无作戒也。无漏净禅即根本净禅。观练熏修。无漏慧。四圣谛慧。

  ○尽无生智。毗昙云尽智者。谓我知苦乃至知道。无生智者。言我知苦已不复更知。乃至我修道已不复更修。辅行二十五卷明。

  ○中含二十七。即中阿含第三十卷。福田经明学无学人二十七第五记。辅行二十一卷云。若入无余。无生处故。故名不生。又云今此无漏唯果无报。是故无漏不受来报。即不生义也。

  ○方便土三义。正从第二真似立方便名。如法数明。

  ○大经第五。大涅槃经四相品之二。观行小异。藏二乘析空。通二乘体空也。

  菩萨佛。

  ○前性相等即佛因。下文明三菩萨相性体(云云)。若别证道。即可说相即缘因。性即了因。体则正因也。

  ○因缘如止观等。智慧为因。福德为缘。止观第五上明。

  ○第二义及佛界。别十住在第二义。圆七信在佛界。

  ○未断伏生。第二类未断。初一类未伏。俱生方便。若伏断者。第二类是伏。第三类是断。俱生变易。

  ○简次第不次第。初地别次第。初住圆不次第也。约下释究竟等。谓约下释佛界究竟等作之。以明初地证道同圆之三谛也。二土通明变易。谓方便实报二土皆明变易也。五人不同。初一类藏二乘通三人。皆生方便。二土位行不同者。谓第二类伏别惑者。亦生方便。第三类断别惑者生报土。

  佛界。

  ○佛界十法。此与文句中约位释同。故文句相性体唯约性说。妙乐释云。以初三唯理。位定在凡等。而此三亦本有性德。有二科。初三以对三轨。余七成就三轨。

  ○净名云。菩萨品弥勒章。净名诃云。若弥勒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一切众生皆亦应得。所以者何。一切众生即菩提相。辅行云菩萨乃证得之道。既即众生。故无所得。

  ○禅定三昧。梵语禅那。此云静虑。大论例翻定。又翻思惟修。又云正心行处是三昧。天台翻三昧为调直定。

  ○智应具三等。即智三理三行三也。谓本有三。即理性三因也。智三即三德妙解福即行也。行三即三德妙观(云云)。

  ○次释本末中。谓上文分科云。余七成就三轨。此科前应云先释力作因缘果报。次释本末。

  ○大论八十疑误。在八十八卷中。

  ○我今所献食。大涅槃经纯陀品。纯陀说偈云。我今所奉食。愿得无上报(云云)。三贤十圣。仁王经上卷波斯匿王说偈。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

  ○初文中等。却指前正释中先标佛地文。

  ○因缘生死等。摄大乘论释第十卷。有方便生死。因缘生死。有有生死。无有生死。又十四卷明六种清净中。第三清净云。由除七种生死故。辅行云。一分段生死。(三界果报)二流来。(有识之始)三反出。(背妄之始)四方便。(入灭二乘)五因缘。(初地已上)六有后。(第十地)七无后。(金刚心)第七记。辅行二十九卷。

  ○一人种一人耘。大论二十九卷云。复次五波罗蜜植诸功德。般若波罗蜜除其着心邪见。如一人种谷。一人耘除众秽。令得增长。果实成就。

  ○皆有十法也。即性相体等。

  ○现生后。谓现报生报后报也。

  ○大璎珞经。即菩萨璎珞经。有十三卷。此引是第八卷中。第五记。辅行二十一卷。

  ○贤圣集末详。五文。即何者一段。并四复次。

  ○下无升见上。此用唐译俱舍颂。在第十一卷。又论云。然下眼不能睹上界。上地非其境界故。

  ○唯至法华体方是即。谓由开显。体不二故。方名为即。

  ○无隔异者。开九界即佛界。当体全是。其体不二。故无隔异。

  ○三以偈结中正结云多意者。前签云一代教旨于兹攒矣。佛出世意于兹辨矣。故此中以一代经律论要偈。结显十如是法。以见施开等意也。

  ○一切众生即灭尽定。此圆寂灭定。非小乘事灭尽定也。

  七佛通戒偈。增一阿含四十四卷佛说七佛禁戒偈。毗婆尸佛偈。忍辱为第一(云云)。式诘佛偈。若眼见非邪(云云)。毗舍佛偈。不害亦不非(云云)。世楼孙佛偈。譬如蜂采华(云云)。拘那含牟尼佛偈。执志莫轻笑(云云)。迦叶佛偈。一切恶莫作。当奉行其善。自净其志意。是则诸佛教。释迦佛偈。护口意清净。身行亦清净(云云)。弥勒佛偈。口意不行恶。身亦无所犯(云云)。

  ○增一第一卷初梵天欲天悉集。弥勒告诸菩萨等。劝励诸族姓子等。受持增一尊法(云云)。时阿难告优多罗曰我今以此增一阿含嘱累汝(云云)。何以故。此增一阿含出三十七道品。及诸法皆由此生。大迦叶问阿难。云何增一阿含乃能出生三十七道品(云云)。阿难报言。且置增一阿含。一偈之中便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诸法。迦叶问何等偈(云云)。阿难便说诸恶莫作(云云)。所以然者。诸恶莫作是诸法本。便出生一切善法。以生善法心意清净。是故诸佛世尊。身口意行常修清净。迦叶问阿难云。增一阿含独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诸法。余四阿含亦复出生乎。阿难云且置四阿含义。一偈之中。尽足诸佛之教。及辟支佛声闻之教。所以然者。诸恶莫作。戒具足禁清净之行。诸善奉行。心意清净。自净其意。除邪颠倒。是诸佛教。去愚惑想(云云)广佛法。

  ○亦约显说。如前云佛界实九界权。且依显说。

  ○十如中委明。疏有四释。初用十法界释。次约佛法界释。三约离合释。四约位释。彼第二释。即此果佛法也。

  广心法。

  ○一切众生具三定。大涅槃经第二十五卷云。上定谓佛性。故言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中定。一切众生具足初禅。下定十大地心数定也。第五记。辅行二十卷。

  ○上能兼下。佛性上定。故能兼下。二句三谛具足。辅行云。既云佛境界。心具三谛。又法界秪是三谛异名。

  ○一念心起。止观云言一念。不同世人取着一异定相一念。乃是非一非异。而论一耳。譬如眠法覆心。一念之中。梦无量世事(云云)。荆溪云。刹那心无间相续。三千具足。又大论云。心有二种。一者念念生灭心。二者相续次第生。总名一心。以相续次第生故。虽多名为一心。则知天台一念。非定第六刹那一念矣。

  ○千法皆三。谓众生千法。五阴千法。国土千法也。

  ○纵横乃至非纵横。止观第五卷上。先约四性问。次答中。初横破。次纵破。三亦横亦纵破。四非横非纵破。如玄文自他共离推破。即横破也。次纵破者。初句以三千四计为生。次句以四句推三千巨得为灭三四准知。生灭乃至非生非灭相望名竖也。亦纵亦横者。于竖四句一一计横也。非纵非横者。单约双计被破。便谓俱离生三千法。俱合尚不能生。俱离云何能生耶。四句推不可得。故修得境不可思议。

  ○止观中说。止观第五卷上。初如意珠。次三毒惑心。三梦喻(云云)。

  ○若理若修等。止观第五卷上观不思议境中分四大科。初理性不思议境。次修德不思议境。三结成三谛等。四举如意珠等以譬于境。

  ○同申此旨。玄第七卷下。明本门十妙竟。第七卷末即释莲华喻。

  次释妙分二。初正释。次料简。

  ○中含第三。中阿含第五卷师子吼经云。阿难见诸比丘。便作是语。诸尊者速诣讲堂。今尊者舍利子当在佛前而师子吼。若尊者舍利子所说甚深。息中之息。妙中之妙。如是说者。诸尊及我得闻此已。善受持。又云有梵行在佛前说舍利弗轻慢我。世尊即唤舍利弗问。汝轻慢梵行耶。舍利弗白世尊言。若无身念处者慢人。我身念处者。云何慢人。如截角牛。至忍温良。随处不犯。

  ○又四十三无诤经云。佛言莫求欲乐。极下贱业。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圣行。无义相应。离此二边则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觉。趣于涅槃(云云)。又云莫求欲乐乃至为凡夫行。是说一边。亦莫求自身苦行。乃至无义相应者。是说二边。又云有圣道八支。即中道也。有称有讥无称无讥。乃至有诤无诤。故云历一切法。

  ○又四十九小空经云。阿难比丘若欲多行空者。彼比丘莫念村想。莫念人想。当数念一无事想。彼如是知空于村想。空于人想。然有不空。唯一无事想。若有疲劳。因村想故。我无是也。若有疲劳。因人想故。我亦无是。唯有疲劳。因一无事想故。若彼中无者。以此故彼见是空。若彼有余者。彼见真实有。阿难行真实空。不颠倒也(云云)。乃至若欲多行空者。莫念无量识无所有处想。当念一无想心定(云云)。又婆沙。是迦旃延子造。有八十二卷。禅中善根等。谓四禅中成满暖等善根。暖等观四谛证果。得五分法身也。

  ○又约部者。上约教简。此下约部简也。又约本者。上约迹简。此下约本简也。

  ○通释二妙。待绝名为二妙。克实而言。止一绝待。但先判后开。先论相待妙。开即相待是绝待妙矣。故签云以此俱绝。对前称待。所待未会。会方名绝(云云)。详解云所待妙者。以法华之妙。形四时为粗。以四时之粗。形法华为妙。前四时为所待粗。法华为能待妙。绝待妙。绝前诸粗。无复形待。故名为绝。相待论判。出前三教四时之上。绝待论开。复能开前令皆圆妙。

  ○此经唯论二妙。辅行云判今法华。唯具二妙。故法华中唯论二妙。更无非待非绝之名。又云唯有待粗成妙。更无待妙成粗。

  ○故迹门十妙等。与本门十妙稍异。如签第八上。明权实中问答料简(云云)。

  ○相待。详解上卷云。彼此互形曰相。以他望己曰待。

  ○常无常等者。谓满□□□具三教。三俱名大。小唯三藏。故云大小可尔。而常无常不同大小。无常一往通二教。若约含中真谛。则通教能通常理。故云常等仍含(云云)。

  ○净名云。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辅行云不有不无。义通四教。今简去藏教。故是满字。佛树亦曰道树。菩提树等。从此得道等故。既降魔已。证得择灭。见于谛理。离生死法。名甘露灭。断德成也。发得真道能断之智。名觉道成。智德成也。满大妙者。方等般若是满。大是涅槃。妙是法华。

  ○第一记。辅行第二卷。大品十二。在大论六十五卷中。

  ○不应对三教。三教即通别圆。谓他部经有以藏半对三教满。今法华部教纯圆。则前四时及通别。皆为所对粗。故云不应对三教。

  ○一往。谓下料简方(克取)相待妙义。此中尚宽。故云一往。

  ○为钝根弟子。中论第一卷缘起文。

  ○不生不灭带不带。方等般若时不生不灭带生灭。唯法华不生不灭不带生灭。亦且一往。谓实论唯第四句圆是利。故且一往。

  ○通上中下根。辅行云四地为上。六七为中。八九为下。故中根带即空下根带假别教亦然者。谓别教亦有带空带假入中。故云亦然。

  绝待妙。

  ○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

  ○无所可待亦无所绝。辅行云。绝体既遍。无所可待。又云绝诸待竟。绝还自绝。

  ○华首经。大唐内典录有华首经。又有华手经。今大藏中只有华手经十卷。

  ○今妙不因粗。谓法华开显妙。即粗是妙故不因粗。

  ○中论以绝破待。谓龙树以绝待妙观。以破相待缘生法。故中论唯有绝而无待也。今且引绝以证绝待妙。

  ○待绝俱妙。等谓此经要论二妙。故待绝俱妙(云云)。由待知下释上非硕异意。

  ○觉观即寻伺。是言语加行。故言语从觉观生。

  ○第六记。辅行二十七卷。

  ○妙悟之时等。止观第五卷下。明得悟四句须引来。

  ○经意须双明。谓经意须判须开。故须双明。辅行云。故法华中唯论二妙。虽双理无异趣。向云由待知妙。妙体是绝。绝亦无寄。妙体无二。又圆中约时。待绝俱妙。故无异趣。此部得二妙。唯约法华迹理论二妙。望前四时三教。须判须开。又以部望部。一向唯妙。故此部有二妙。

  ○本迹虽殊不思议一。详解云。本迹久近虽殊。三千三谛不思议一也。

  ○迹犹名粗。辅行云。若以迹望本。亦可互形。今谓本迹是事。犹可互形。二妙约圆迹理。迹理本理无二。不可互形。

  次别释。

  ○义各摄于心佛众生。上文云。迹之绝妙。妙上众生法。乃至观心妙妙上心法。今观心既附迹本门。不另开章。故云义各摄于心等三法。

  ○五心足也。谓圆五根力。乃至开圆三解脱。

  ○标章中二十智。在后明智妙文。从一世智。乃至第二十妙觉智。今文无二十数。

  释境。

  ○一部三妙。即心法佛法众生法三妙也。

  ○四十二因缘。辅行云。迷理之本。所谓无明。无明为因缘之首。故通别惑并约因缘。

  ○十二因缘。法界次第初门云。通称因缘者。十二法展转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谓之缘也。因缘相续。则生死往还无际。

  ○三仙二天。外道本源。有一迦毗罗。二沤楼僧佉。三勒沙婆。二天谓摩䤈首罗天毗纬天。第十记。辅行三十九卷。

  ○正法念。即正法念处经。有七十卷。第五卷中。有画师喻六道由心业出。

  ○十二牵连。菩萨璎珞经十二因缘。名十二牵连。又名十二轮。展转不穷。犹如车轮。辅行云三世击续。故名牵连。璎珞第四。菩萨璎珞经第十因缘品云。尔时具行菩萨作是念。一切诸法因缘相生。因缘相灭。从初发意乃至成佛。一一观了诸法之相。尔时过行比丘即起白佛言。如我所学十二因缘甚深之法。我今当说。无明缘行便生十二。行缘识便生十二(云云)。乃至有缘生老病死忧悲苦恼。复生十二。彼经总有十番九个十二。以未来二支合说故也。今签言十一番者。以连本十二因缘说故也。则有十个中间。故成一百二十也。点谓点慧。核性赋云孰痴孰点。

  ○婆沙杂犍度。迦旃延子造毗婆沙。毗婆沙此云种种说。又云广解。犍度此云法聚。以气类相从之法聚为一段。有八犍度。杂居第八。此中引文。在第十七卷杂犍度人品中。

  ○四句中。初句因能起果等。谓现三因能起未来二果故。次句因能生果等。谓过二支是因。能生现果故。罗汉果不复起因故。第三句。谓除过二支罗汉死阴。是除第二句相。既以过现法为第三。即简初句未来果相。故云除前二句相。取过现果。对初句未来果看。及余等。对次句罗汉说。

  ○法身经。亦杂犍度人品所引阿含中法身经。

  ○爱取至老死亦复如是。谓因是缘起。即爱取也。从因所生。即是有也。从和合生。谓生老死也。

  ○如前。即前引事所事等。

  ○支数多少。谓二三五二不同也。俱舍。此是唐译俱舍。颂云三烦恼二业。七事亦名果。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此四句是以略摄广。故论云。应知缘起虽有十二。而二三为性。三谓惑业事。二谓因果。就中又二。初两句正明相摄。下两句释妨。妨曰。何故过未略。而现在广。释曰。由中可以比知。现在为中故也。第三记。辅行十三卷。

  ○十二时。是评家说。四种色根。五色根中。除身根也。歌逻罗此云凝滑。初七日也。阿浮陀亦頞部昙。此云疱。二七日也。卑尸此云凝结。三七日也。伽那亦羯南。此云凝厚。四七日也。波罗奢诃。此云形位。五七日也。

  ○三阴。谓受想行。爱增广名取。初生爱名爱。

  ○一刹那十二缘。尊者奢摩达说。

  ○俱舍连缚等。唐译俱舍云。一刹那。二连缚。三分位。四远续。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卷。又在三十四卷。

  ○次料简问答中。签文分二。初明此中料简。次彼料简下出彼文料简。又四。初约增数释十二因缘。次次文又下料简十二支遍三界。三又婆沙中下料简无色界有色。四论又譬下譬十二因缘树。

  ○薄拘罗不识头痛。论者婆拘罗所说。我于佛法中出家。年过八十。不曾有小头痛。何况身病(云云)。

  ○老不立支。谓老附死支。不别立耳。

  ○复有说立不立。论具云复有说者法起时生能使此法相续成立。老死能使不相续不成立。

  ○又约增数释。在婆沙十八卷中。

  ○现八支摄过未。谓现五支摄属未来。现三支摄属过去也。过现七支摄现未。谓过去二支现三支摄。五现支未来二支摄。三世各二。论云过去因果。现在因果。未来因果。复有七种等。论云七种。所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八种所谓识以至有。九十十一。指他处说。

  ○大经增数文同婆沙。大涅槃云。或说七种。谓识名色六入触受及爱取。或说八种。除无明行及生老死。其余八事。或说九种。如城经中除无明行识。其余九事。或说十一。如为萨遮尼犍子说。说除生一法。其余十一。或时具说十二。

  ○评者。大毗婆沙论是诸罗汉同集。而有四大罗汉为评家正义。一世友。二妙音。三法救。四觉天。

  ○毗婆阇婆提说等。在婆沙六十五卷中。二四六人。论云欲色界命终生无色界。或经二万劫色断。或经四万劫色断。或经六万劫色断。或经八万劫色断。若无色界命终。还生欲色界。久远断色。还与色相续。如是入无余涅槃界。久远灭行。亦应还与行相续。欲令无如是过。故说无色界有色。

  ○说无者胜。谓育多婆提也。三法随逐。谓寿暖识也。四句分别。论云色续色。色续无色。无色续无色。无色续色(云云)。

  ○论又譬等。在婆沙十八卷中。

  无生因缘。

  ○四句破假等。谓自性。他性。共性。无因性。衍门四性推检法也。一切有为缘生法。若破性执。乃名世谛。世谛三假。于相犹存。若破此相方名真谛。故天台云。世谛破性。真谛破假。假破即相空。性破即性空。

  ○无明体相等。金光明经空品疏云。无明体相两句。明本牲不有不无。是中观境。妄想因缘两句。是假观境(云云)。上明生空观境不善思惟两句。疏云是生法二空观境。此两句明假观。前不善思惟。致今名色。今不善思惟。复有未来生死。此中引意皆证无生。

  ○辨异可知。谓圆人观生死即本有涅槃。故涅槃本非生死。如藤本非蛇。通人观无明本空。本空非无明。亦如藤非蛇。

  ○不思议因缘。

  ○界外法。前二界内十二因缘。此下界外十二因缘。为别圆人说也。

  ○华严偈。两教俱用。圆造即具。别造谓生也。

  ○假实国土。假即众生假名。实即五阴实法。此二是正。国土是依。

  ○或言阿黎耶等。止观第五上云。他人云一切解惑真妄依持法性。法性持真妄。真妄依法性也。摄大乘云。法性不为惑所染。不为真所净。故法性非依持。言依持者阿黎耶是也。无没无明盛持一切种子。

  ○略述两计。谓地论人自性计。摄论人他性计也。余两共无因不叙。

  ○法则有始。大论引经云。佛语诸比丘。众生无有始。无明覆爱所系。往来生死。始不可得。

  ○冥初二十五谛。数论外道。立二十五冥谛。从冥初生觉等。藏教所明正因缘破此计。故云不出(云云)。

  ○破此如止观中说。止观第五卷下。

  ○四句推无明。止观第五中。破地师法性生一切法。即初句。破摄论即次句。余两句略。更就譬检云。为依心故有梦。依眠故有梦。眠法合心故有梦。离心离眠故有梦(云云)。

  ○无常等四对治。谓无常苦空无我。对治常乐我净四倒。故云四对治。复是颠倒。谓无常等四。依如来法身说。复为界外四倒。

  ○缘相生坏。论文是缘因生坏。而言相者。或别有意。究竟一乘宝性论第三卷云。声闻辟支得大力菩萨。为证如来功德法身第一彼岸。有四种障。一者缘相。二者因相。三者生相。四者坏相。缘相谓无明住地。即此无明住地与行作缘。如无明缘行。无明住地缘亦如是故因相谓无明住地缘行。即此无明住地缘行为因。如行缘识。无漏业缘亦如是故。生相谓无明住地缘依无漏业因。生三种意生身。如四取缘有漏业因而生三界。三种意生身生亦如是故。坏相者。谓三种意生身缘不可思议变易死。如依生缘故有老死。三意生身缘不可思议变易死亦如是故。

  ○第三记。辅行十三卷。

  ○还如界内十二因缘。宝性论云。又如烦恼染。无明住地亦如是。如业染。无漏业行亦如是。如生染。三种意生身及不可思议变易生死亦如是。今文无明爱取即烦恼染。行有即业染。名色等并生死即生染也。

  ○义意大异。辅行云。而与界内。其体永异。

  ○八自在我。一能示一身多身。数如微尘。二以尘身满大千界。三以大身轻举远到。四现无量常居一国。五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如无想。七说一偈经无量劫。八身如虚空存没随宜不穷。

  ○即事显理。大集云。一切法者。名为佛法。一切法即十二因缘。菩提者亦十二因缘。

  ○大经云。大涅槃经师子吼品云。观十二因缘智。凡有四种。下智观者不见佛性。乃至上上智观者。见了了故。得阿耨菩提道。以是义故。十二因缘。名为佛性。佛性者即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中道。

  ○二十五云。章安疏云。文分三。初唱中道。次如是中下。明能破生死。三以是义下。结是佛性。章安云。明不生不死中道之义。无明有爱下。但中间。只是行识名色六入等。何以云有生老死耶。解云。后文云现在世识名未来生。现在六入等名未来老死。中间即是生死。义言中道者。两因夹一果。一果居中。如此论中。方是妙中破生死义。云何只以因缘因果不生不灭名为中道。今作易解。无明与爱即现过见烦恼道也。点烦恼道即般若。中间是苦道。即是法身。法身即中道。若是中道。则无生死。无生死。故名破生死。第三结为佛性。既是中道宁非佛性。

  ○宝箧经。大方广宝箧经中。无十二支三观文。恐是文殊师利问经。此经正明支支三观义。去来品在上卷第八品。文殊白佛言。来者何义。去者何义。佛云来者向义。去者背义。若无向背。不来不去。是圣行处。来者痴义。去者不痴义。非痴非不痴。是圣行处。来者有为。去者无为。无有为无无为。是圣行处(云云)。又云来者我义。去者无我义。非我非无我。无来无去。是圣行处。乃至来者有义。去者无义。非有非无是圣行处。

  ○又下文中道品。即第九品。文殊白佛。佛说无二法故。一切声闻缘觉菩萨并无疑惑。悉知中道。乃至凡夫亦能生信。佛言无明无二。以无二故。成无三智。此谓中道具是真实观诸法。行无行无二。以无二故成无三智。文殊此谓中道具足真实观诸法。识非识乃至老死非老死。无二亦如是。文殊若无明有者是一边。若无明无者是一边。此二边中间。无有色。不可见。无有处。无相。无相待。无标相。文殊此谓中道。行识乃至老死亦如是。此中道具足真实观诸法。诸法无二。无二有何义。谓末陀摩。(末者莫义。陀摩者中义。莫着中此末陀摩义)何以故。不取常见有见故是故名末陀摩。

  ○如下第六。记签第六下。判三藏教三法中引。辅行二十六卷中明。

  三开粗。

  ○盆器米面。四禅体含支林如盆器。生空粗如米。法空细如面。

  ○一切法皆摩诃衍。是大品经意。广乘品明。又大经二十五。疏云第三明菩萨章十二因缘。即是观境。菩萨观境生智。合取境智。皆名中道。

  ○又一切众生下。明凡夫不见。十住下唯佛能见。菩萨少见。如来具见。然十住既少见于终。亦应少见其始。今互显没者。正言十地一转。即便作佛。去终处近。故言能见其终。始则杳然。故言不见。十住有治道能分断。则分见其终。而不能分见其始。诸佛见始见终者。究竟知无始终。究竟鉴其始终。文中从惑起边。是故反此。始谓元品。终谓终末。最粗着故。见谓知见。有智能治。故名为见。初住智浅。但见终末。故云见终。未有治于元品之智。故云不见。众生下。重明不见。

  ○但见于空不见不空者。大经二十五卷云。声闻缘觉见一切空。不见不空。

  ○见不了了等。大经云。慧眼见故不得明了。佛眼见故。故得明了。正答卷初师子吼问。十住菩萨以何等眼。不了了见。佛以何眼而了了见。

  四观心。

  ○无明即是明。止观观不思议因缘云。若转无明为佛智明。

  ○托圣胎。辅行云。此观初成。名观行位。以圆观解托于世谛。观是圣孕。圣托胎故。名托圣胎。又圣种中生。名托圣胎。若入初住。名出圣胎。圣出胎故。名出圣胎。从圣生故。名出圣胎。

  四谛境。

  ○胜鬘经。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云何等为说二圣谛义。谓说作圣谛义。说无作圣谛义。说作圣谛义者。是说有量四圣谛义。何以故。非因他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修一切道。是故世尊。有为生死无为生死。涅槃亦如是。有余及无余。说无作圣谛义者。说无量四圣谛义。何以故。能以自力知一切受苦。断一切受集。证一切受灭。修一切受灭道。如是入圣谛。如来说四圣谛如是。无作四圣谛义。唯如来应等正觉事究竟。非阿罗汉辟支佛事究竟。

  ○圣行。大经中明次第五行。初名圣行。有戒定慧。今四种圣谛。慧圣行也。十一十二皆圣行品。第一记。辅行第三卷云。第十一初。以八苦释苦。即生灭苦也。苦谛文末。约四谛简云。凡夫有苦而无谛。声闻有苦有苦谛。菩萨解苦无苦。余三亦然。即是通菩萨对三藏简。第十二初以善不善爱及以九喻以释集谛。即生灭集也。集谛文末。约四谛简云。凡夫有苦无谛。二乘有苦有苦谛。菩萨解苦无苦。而有真谛。三谛亦然。章安疏云。前苦谛文末不云有真。故知是通。今云有真。真是真实。故知即是次第不次第二种真实。此是别圆对三藏简。至释灭谛文末。但云见灭烦恼故常。无烦恼故乐。佛菩萨因缘名净。无二十五有名我。道谛文末。但云常无常有为无为等。灭道文末但云四德。既不复与二乘比决。故知单约别圆释也。自非一家圆会经旨。佛语巧略。何由可通。

  ○能诠教殊。谓别圆能诠中道教殊。藏通能诠偏真教殊。故有藏通别圆教起。大涅槃经追说。在法华显实后。故云涅槃实后。随说随泯。故云暂用助圆。三偏。藏通别也。妙乐云。偏圆约教。权实约法。内外各一事理者。藏通界内事理。别圆界外事理。签云惑无事理。随人生解。解有巧拙。故分事理。理有权实。分界内外。

  三正释中。

  ○谛缘度品。谓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三十七品也。

  ○初杂心者等签文。分二。初正释玄文中义。次又此下明谛名通别。杂心偈。即杂阿毗昙心论。有十一卷。达摩郁多罗造。

  ○重担。大论云。五阴能生苦恼。名曰重担。

  ○八相虽异。指苦集等各四相。历上下界故一谛下则有八相。

  ○二因谓道谛集谛也。次又此下。明谛名有通别。又二。初正明有通有别。次又婆沙下。引论经明。又三。初引婆沙。说多闻法。中阿含第七。大拘絺罗经。舍利子问云。贤者大拘絺罗。颇有事。因此事。比丘成就见得正见。于法得不坏。入正法耶。答曰有也。尊者舍利子。谓有比丘知食如真。知食集知食灭知食灭道如真。云何知食如真。谓有四食(云云)。云何知食集如真。谓因爱便有食。是谓知食集。云何知食灭如真。谓爱灭食便灭(云云)。云何知食灭道如真。谓八支圣道(云云)。乃至无明行等。

  ○四食。即抟触思识也。抟亦名段。

  ○十二缘无非四谛。辅行云。故阿含中明四谛义遍一切法。如云知漏知漏集知漏灭知漏灭道。十二因缘。十二头陀。一一皆生灭四谛之义。具如法华疏释迦叶中明。

  ○次又如下。引思益四谛。第一卷第四品中。三又婆沙中下。复引婆沙等。此文在六十一卷。下阿毗昙中。即婆沙所引。

  ○数缘灭。法相宗中名择灭。杂心论第九卷云。得离系名数缘灭(注云。谓药病种数相对也)。

  ○婆沙广说。在第六十卷五释名。禅法要解云。复次苦谛有二种。一者苦谛。二者苦圣谛。苦谛者恼相故。所谓五受阴名为苦谛。苦圣谛者。以知见故修道。名苦圣谛。集谛有二。一集谛者。出生相。所谓爱等诸烦恼。名为集谛。二集圣谛者。以断故修道。是名集圣谛。灭谛有二。一灭谛者寂灭相。所谓四沙门果。是名灭谛。二灭圣谛者。以证故行道。为灭圣谛。道谛有二。一道谛者出到相。所谓八正道为道谛。二道圣谛者。以修故行道。为道圣谛。止观云。苦则三相迁移。集则四心流动。道则对治易夺。灭则灭有还无。是名生灭四谛也。

  ○眼智明觉。文句云。谓苦法忍为眼。苦法智为智。比忍为明。比智为觉。余三谛亦尔。成十六心。妙乐云。但眼智等无别体故。还指忍等。

  ○故婆沙云。在毗婆沙五十九卷末。

  ○第三名者。婆沙第三名。与玄文第三名。其名虽异而义是同。故引文云苦我已知。乃至与我不异。即是以此法显示于他也。

  无生。四教义第一云。前以生灭之理为谛。今明不生不灭真空之理为谛。亦名四真谛也。

  ○准思益。思益经第一卷第四四谛品。佛告思益梵天。当知圣谛非苦非集非灭非道。圣谛者。知苦无生。是名苦圣谛。知集无和合。是名集圣谛。于毕竟灭法中。知无生无灭。是名灭圣谛。于一切法平等。以不二法得道。是名道圣谛。梵天真圣谛者无有虚妄(云云)。

  ○大论三十七。在三十六卷。经云习应色空。习应受想行识空。与般若相应。谓苦谛法即色等。故引习应色空等证之。引彼四谛一科者。大品总开八十一科。其第六四谛即四谛一科也。彼经具三教。今引证通。故云即通教义也。

  ○大经解苦无苦。大涅槃经十一卷末。菩萨摩诃萨。于是八苦解苦无苦。章安疏云。此是通教。若十二卷集谛文末云。诸菩萨等解苦无苦。是故无苦而有真谛。乃至菩萨有道有真谛。疏云此是别圆二种真实。此引且约通教。

  ○具如后说。后行妙文次第五行中。慧圣行明。

  ○非声闻缘觉所知。大经对鹿苑时说。故云非二乘所知。

  ○大经知圣谛智等。示根辨智。知诸阴苦等。初五阴。知诸入等。二十二入。知诸界等。三十八界。次知诸色等。重约阴。初句色。知受句二受。知想句三想。知行句四行。知识句五识。已上苦谛也。知爱等。二集谛。经云知爱因缘能生五阴。是名中智。一人起爱无量无边。声闻缘觉所不能知。能知一切众生所起如是等爱。是名上智。知灭等。三灭谛。知是道等。四道谛。章安疏云。凡圣五阴种别不同。于一一阴。复更分别无量界入。岂是声分缘觉所知。是无量苦谛。从地狱至佛。行业不同。一一行业分别有无量相。亦非二乘所知。是无量集谛。从地狱至佛。应以何身说何法。令其修学。一一身法分别无量法门(云云)。是为无量道谛。从地狱至佛得解脱时因缘不同。一一解脱复有无量解脱(云云)。是为无量灭谛。

  无作。四教义云。明四实不作四。故名无作。菩提是烦恼。仁王经上卷云。菩萨未成佛时。以菩提为烦恼。菩萨成佛时。以烦恼为菩提。何以故。于第一义而不二故。诸佛如来乃至一切法如故。

  ○一实谛者。大论八十六卷。菩萨以一谛入道。佛说四谛皆是一谛。又菩萨直过四谛入一谛。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等。

  ○大经世谛等。文殊问佛。第一义中有世谛否。世谛之中有第一义不。佛答。世谛者即第一义谛。文殊言若尔者。则无二谛。佛言有善方便。随顺众生说有二谛。如出世人之所知者名第一义谛。世人知者名为世谛。次文殊问实谛。佛答。实谛者无颠倒。无颠倒者乃名实谛。实谛者无有虚妄。若有虚妄不名实谛。有常有乐有我有净。是则名为实谛之义。

  ○其实有无二法相即。疏云理实中道唯有一体。善巧方便为缘说二。

  ○四教审实理等。当分而说。四教诠真中审实理。乃至四教主转藏通别圆法轮也。秪是一音之教者。是跨节义。谓当分义。似有四教主说四教法。跨节而说。岂有四佛说教。秪是圆一音演说耳。教既唯一。行理准知。如前可知。即玄第一下料简通别中明当分跨节。

  ○广破古师。

  ○然胜鬘等。经云世尊有二种如来藏空智。世尊。空如来藏(云云)。不空如来藏(云云)。此二空智。诸大声闻能信如来一切阿罗汉辟支佛空智。于四不颠倒境界转。是故一切阿罗汉辟支佛本所不见本所不得一切苦灭。唯佛得证。坏一切烦恼藏。修一切灭苦道。世尊。此四圣谛。三是无常。一是常。何以故。三谛入有为相。入有为相者是无常。无常者是虚妄法。虚妄法者非谛非常非依。是故苦谛集谛道谛非第一义谛。非常非依。一苦灭谛离有为相。离有为相者是常。常者非虚妄法。非虚妄法者。是谛是常是依。是故灭谛是第一义。不思议。是灭谛过一切众生心识所缘。亦非一切阿罗汉辟支佛智慧境界。

  ○达摩郁多罗。杂心论云法救。签云法尚。

  ○无量中无作。谓别教无量中具生灭无生无量无作。今胜鬘所说正指无量中无作也。发心毕竟不别之无作。乃圆教无作。

  次判。

  ○若不约教四句。此两意贯通三大部。

  ○例下乘妙。后玄三法妙即是乘妙。

  三开。

  ○大品中第五十二知识品云。须菩提一切法趣色。是趣不过。何以故。色毕竟不可得故。云何当有趣非趣。大论七十一卷释。

  ○经文不次。谓经中先假次空后中也。三句。即无生意。无量意。无作意。三句也。

  ○中论偈。中论第六卷第二十四观四谛品。偈云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本是三意谓通别圆也。两品属藏。中论第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初云。汝以摩诃衍说第一义道。我今欲闻说声闻法入第一义道。第二十七观邪见品。

  ○无量义经。第二译。说法品云。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者即无相也。如是无相。无相不相。不相无相。名为实相。又十功德品中。第二是经不可思议功德力云。从一法生百千义。百千义中。一一义复生百千万数。如是展转乃至无量无边之义。是故此经名无量义。

  ○三经同醍醐味。谓虽同味。然无量义为法华序。涅槃是大收后捃拾。又被末代。故法华是醍醐正主也。

  ○追说追泯。统纪云。追说者。重施也。追泯者。重会也。具斯二说。即说泯二说。

  ○生生不可说等。大经十九卷云。云何不生生不可说。不生名为生。云何可说。何以故。以其生故。云何生生不可说。生生故生。生生故不生亦不可说。云何生不生不可说。生即名为生。生不自生。故不可说。云何不生不生不可说。不生者名为涅槃。涅槃不生故不可说。何以故。以修道得故。

  ○生生故生者。即是大生生小生。有漏之法也。生生故不生者。因缘生法即空即中。心行灭。言语断。故不可说也。

  ○实语是虚语。辅行云。大乘实教。本是实语。以其依语各生见故。故成虚语。

  四观心。一念九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观此一生灭。即生即灭。即灭即生。生即灭故。生即不生。妙空观也。灭即生故。灭即不灭。妙假观也。合即不生不灭。此有相寂。灭即无相寂灭。妙中观也。观一刹那中一生灭。即一心三观。此是废权妙观也。观一念心即妙三观正开前四时三教粗一念心。即今圆一念心。故一心三观于一念心见四种四谛也。此是开权妙观。

  四二谛境。

  ○妙胜定经。大藏中不见。有。辅行引云。佛告阿难。自我往昔作多闻士。共文殊诤二谛义。死堕三涂。经无量劫。吞热铁丸。从地狱出。值迦叶佛。为我解释有无二谛。迦叶佛言。一切诸法皆无定性。汝言有无。是义不然。一切万法皆悉空寂。此二谛者亦有亦无。汝但知文。不解其义。第三记。辅行十二卷。

  ○释迦值迦叶。四教义云。释迦菩萨生在迦叶佛所。为补处弟子。迦叶授记。次当作佛。

  ○初僧祗。从古释迦至尸弃佛初僧祗。从尸弃至然灯佛第二阿僧祗。从燃灯至毗婆尸佛第三阿僧祗。五障。谓女身并四恶趣也。集注云。初阿僧祗离障。且约功能。三祇方离。乃据定位。

  ○金光明经等。此出隋开皇新金光明经。

  ○三教并有十地。通干慧等。别欢喜等。

  ○彼金胜陀罗尼品。涅槃疏云。新金光明经陀罗尼净地品。佛为十地菩萨说十篇咒。第十陀罗尼名破金刚山。

  ○大经二十高贵德王品中云。恶象唯坏臭身。恶知识坏净身。恶象坏肉身。恶知识坏法身(云云)。

  ○若作废权等。正是大经意追说通教。

  ○进退不成。辅行云。若依今用含中二谛。进退咸美。出不与出。义皆悉成。

  ○第三记辅行十三卷。

  ○二十三家。广弘明集第二十一卷。梁昭明太子解二谛义章。从南涧寺慧超。至光宅寺敬脱。有十四法师。自晋安王纲。至萧劢。有九居士。并昭明共二十三人。四假恐即是四句破假。

  ○第三记。辅行十二卷。

  ○止观十力。止观第七卷下。

  ○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二卷。

  ○五百身因。出大涅槃三十二卷。释签第二上引证行通别。止观第二记。第二记中无。

  ○见惑如小云等。辅行云。云即是障。障除明发。发即开也。上显譬见真。下明譬见俗。云譬见思。

  二正明二谛。

  ○但点法性等。跨节义说。唯用圆不思议因缘。全无明是法性。点法性为真谛。全法性为无明。即无明十二因缘为俗谛。大经疏云。言谛者。还是审实。有随情审实。随智审实。随情智审实。故随凡随圣。约真约俗。俱得称谛。

  ○俗即百界千如等。谓若事若理。皆以一念为总。一念无相。即真法性。无相而相。百界宛然。故云俗即百界千如。真即同居一念。即现在一刹那念。显示二谛。故要仍显相异。如指要钞详解中引释。

  ○意如前说。前四谛判粗妙文中。止观中迦罗。止观第十卷上云。此翻黄头。初教即藏教也。

  所言七重。

  ○止观为成理观等。辅行云。玄文以圆接通别者。分于教证位行别故。今止观不云。约证道故。但约观故。

  ○两理之交。藏通偏真理为真谛。别有中实理为真谛。故通别是两理之交。

  ○文自为七。不释止有六科。以第三释接义中含两种二谛故。

  ○章安七二谛。疏云。一世出世。二名无名。三实不实。四定不定。五法不法。六烧不烧。七苦不苦。八和合。

  ○总冠诸谛。通冠下七。一一二谛各有此意。

  ○名世句世等。大经云何名世。男女瓶衣等。是名名世。四句一偈等。是名名句世。卷合缚结等。是名缚世。鸣椎集僧。严鼓戒兵等。是名法世。如望远人有染衣者。生想执着言是沙门。见有结绳横佩身上。便生念言是婆罗门。是名执着世。

  ○心无颠倒。如实而知。

  ○烧割死坏等。疏云若烧若死。此明体法始终。若割若坏。此明析法始终。即以两始为有。两终皆无。此之有无。合之为俗。即是复俗。单指中道。非有非无。故无烧割。即第一义。明上有作无生之真俗。同名为俗。指下一实谛而以为真。

  ○亦是复俗单中。此中让下二谛名复中。故且言单。

  ○既不云即。大品是摩诃衍。本无藏教。故言既不云即。且证藏教。

  ○三根不同。止观云。藏上根初发心时即能入假。中根二僧祗。下根三僧祗。通上根初心闻慧即能。中根第二地去。下根七地。

  ○被会。被字二音读。此用上声。集注第七卷明。又云。古明被接不出三义。以含中为发源。点示为机要。发习为根性。又云接圣不接贤。接真不接俗。

  ○不共般若。大论云。般若有二种。一唯与大菩萨说。二者三乘共说。

  ○止观第七记。辅行二十九卷。

  次别二谛。

  ○大经三十三误。在三十二。

  ○多有所关。疏中别有所关。

  ○大经十五等。疏云皆以生死为世。涅槃为第一义。

  ○三谛各言趣。即前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

  ○随事假。止观第五下。明三藏经随事三假。大乘随理三假。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一卷。

  ○得二味益。生熟二味也。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三卷。

  ○爱论思惑也。见论见惑也。

  ○如判四谛中说。前教行证融不融判。此中只约教判。

  ○起语见。思益经云。实语是虚妄。生语见故。辅行云语谓言教。既不能达语下之旨。名为语见。

  ○前第二卷中明绝待妙文初也。

  三正开。

  ○止观记辅行第七卷。

  ○四行说顿。文句云谓说顿教。逗大根性也。三行渐初。文句云即是顿后。次明三藏教也。此他土渐顿。方等般若二味有渐顿也。寂场等。谓华严兼别顿后。为法华独一圆教。而施鹿苑渐初方等渐中般若渐末也。以一下。转释。谓华严以别渐兼顿。不能取舍利弗等机。故历三渐。至法华方堪授记也。

  ○明得失。不见般若付财之能者。信解品记云。付财在法华中。故未说法华前。般若时只可云委业也。今见法华之妙。方见般若有付财之能。是约法华意往说般若时耳。若言事相者。则不见法华一代(云云)。

  ○涅槃十四。今大经十四卷无此文。

  ○八不净。一田园。二种植。三谷帛等。戒门事门。即扶律义。乘门理门。即谈常义。统纪云。据经合云如来实不毕竟涅槃。方是谈常。今签文云如来毕竟涅槃。此脱实不两字。

  ○赎命四念处云。若别圆有法身慧命。何须赎命。赎命意在藏通灰断之命。令得法身常住也。妙乐云抵吴也。吴手于掌。表勤勤也。

  ○摄大乘(云云)。大师时弘摄论师。即有计黎耶依持。故破地师法性依持也。如止观第五卷上。

  ○明十胜相。摄大乘论三卷。无著造。陈真谛译。论明十胜相云。一应知依止胜相。二应知胜相。三应知入胜相。四入因果胜相。五入因果修差别胜相。六于修差别依戒学胜相。七此中依心学胜相。八此中依慧学胜相。九学果寂灭胜相。十智差别胜相。

  ○次生起。天亲释论云。此十义境界有次第。正行有次第。果有次第。由观此次第。故立十义次第。若人已了别诸法因。于十二缘生。则得聪慧(云云)。

  ○真谛所译。即陈朝真谛三藏所译摄大乘论。后代诸译。指唐三藏所译摄大乘论等。

  ○一论二译尚生二计。签第九卷下云。旧译即立庵摩罗译。唐三藏译。但立第八。

  ○新旧两译。新译即唐三藏。旧译即真谛。

  ○南北二道。谓相州北道弘地论人。计黎耶为依持。相州南道弘地论人。计真如为依持。

  ○止观第二记误。在第四记。辅行十六卷。

  五三谛。

  ○名出璎珞仁王。璎珞本业经下卷第五佛母品云。所谓有谛无谛第一义谛。仁王般若经下卷第七品末云。即证世谛三昧。真谛三昧。第一义三昧。此三谛三昧。是一切三昧王三昧(云云)。

  ○名出胜鬘经云。烦恼二种。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住地有四。谓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起烦恼起者。刹那心。刹那相应。世尊。心不相应无始无明住地。又云。有二种死。谓分段死。不思议变易死。分段死。谓虚伪众生。变易死。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

  ○第二云。诸比丘等。大经哀叹品文。

  ○佛言有下疏云。唱昔四谛如来。非下唱今一实乃至佛性。非苦非谛是实。

  ○道观双流者。谓回向位人。化道与内行观双流也。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三卷云。今家借用地论教证二道。以消别门。于中应须先知二意。一约行。则地前为教。登地为证。何者地前仰信。登地现前。岂有证而复隔历。二约说为地前说。始终属教。何者。如云真如为惑所覆。云悉是权施。为入地方便。入地自证。权门自开。故云初地。即是初住入证道也。

  无谛。

  ○如婆沙毗婆沙六十卷初。

  ○种种解脱。谓外道计多种解脱也。能尽恶道苦。谓外道计多种道也。

  ○四谛下十六行辅行十三卷明。

  ○不破圣人心中所得涅槃大论三十一卷云。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圣人所得。何以故。圣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

  ○缘无生使无即灭谛也。

  玄签证释卷第二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三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诸境开合。命章者。后签云。命字口令也。即命召也。谓章初也。

  ○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一卷。

  ○体力作三法是烦恼等者。此约四圣十如说。故以体力作是三道。与下玄第五下释不同。

  ○止观摄法。止观第三卷下。

  ○与二义同者。谓无量无作也。

  三辨相。

  ○天文。如史记天官书等。兵法如律书等。货法如货殖传等。涂左割右。大论云。若人以刀割一臂。若人以檀香泥一臂。心无憎爱。

  ○止观记。辅行十四卷。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等。乃郭璞序尔雅之语。

  ○大经三十五。憍陈如品经文是阿阇世王。

  ○止观第十记疑误。在第七记。辅行三十卷末。

  ○四善根。圣道根本故名善根。婆沙。即阿毗昙毗婆沙论。迦旃延子造。北凉浮陀䟦摩共道泰译。

  ○如火钻上下。初喻慧行。如夏时聚华。次喻行行。

  ○明相在初。无漏智日亦以暖在初为相。以上玄文皆在婆沙第四卷中。

  ○毗尼。古翻云灭。

  ○满宿四句。婆沙第四云如说佛告马师满宿比丘。我有四句法。当为汝说。为欲知不。当恣汝意(云云)。问。云何名四句法。答。或有说者。是四谛法。何以故。彼二人以不见谛故造斯恶行。

  ○西方人作此论。在第四卷末。

  ○七十三人。婆沙第五卷云。此暖等善根有七十三种。其事云何。欲界有十种。所谓一具缚凡夫。二除一品结。乃至九品尽者。初禅有九。或有除一品结。乃至九品。初禅无具缚人。即欲界说故。如是乃知无所有处有九种。顶忍世第一法亦如是。第四十四卷。问。何故名具缚。答。为五处所缚。亦能缚五处。故言具缚。

  ○暖顶堕地狱。四教义云。暖顶退者何名性地。答。此人虽造恶堕地狱。一入受罪竟。不复重入。有性地善根故。能得圣果。

  ○忍不堕地狱。论颂云忍不堕恶道。

  ○于阴生悦适。婆沙第四卷中。复有说者。暖法于阴悦适。顶法于宝悦适。忍法于谛悦适。以观圣谛身中悦适故。能生世第一法。

  ○顶退应说暖退。婆沙第四卷问曰。以何等故。说顶有退。不说暖退。答曰。或有说者。如说顶退。亦应说暖退。而不说者。是有余说。复有说者。行者在顶之时。多诸留难。有三时。诸烦恼业多诸留难。如从顶至忍。尔时恶道烦恼业留难(云云)。

  ○忍法文口科分三。初正明上中下三忍。次引俱舍通明暖等。三明法忍等十六心。初又二。初定本是误。次上下略明三忍。又二。初正明三忍。次言但下。会中忍文。

  ○下上四谛。欲界四谛为下。色无色二界合一四谛为上。

  ○二行一缘在。下文云但有一行二刹那心。观于欲苦。名中忍满。今云二行者。集注云。约修观位说耳。

  ○婆沙云减至苦法忍后等。论言。缘苦忍后。得正决定。彼四心顶同一行一缘。所谓增上忍。世第一法。苦法忍苦法智。二心同一行。不同一缘。所谓苦比忍苦比智。二心同一缘。不同一行。所谓集法忍集法智。如此说者好。次引俱舍通明暖等又四。初暖。

  ○□□□□唐译俱舍二十三卷中。颂云从此生暖法。具观四圣谛。修十六行观。无常苦空无我。因集缘生。灭静妙离。道如行出。辅行十三卷末明。次次辨下明顶。又二。初正明顶善根相。

  ○从此顶善根。论中是暖善根。

  ○次颂云下通明暖顶修相。谓暖八谛。四教仪集注云。或约上二界四谛体同通解云八耳。其实只观欲界四谛。

  ○三忍唯法下。明忍位又三。初明忍唯法念住。次颂云下中等。引颂别明三忍。又二。初消颂文。

  ○同暖顶位。论中是顶法同。

  ○颂云一行等。论云。上唯观欲苦。一行一刹那。

  ○次下品具足下。明三忍。又二。初别明三忍。次总显行相初又三。初下忍。次中品减缘下中忍。三唯有一行下上忍。次此中忍位下。总显行相。

  ○三问于上忍下。问答料简二。初问上忍修减行二。初问。次答。次问苦下留何行二。初问。次答。

  ○四颂云世第下。明世第一又二。初正明世第一相。次皆慧下出四善根体性。

  ○三言苦法忍下。明法等十六心。

  ○但作二心观一行。集注问玄但云作二心观于一行。签何云彼四心同一行一缘。答。中忍二心。似于忍智二心也。以由忍智二心。虽在世第一后心发真而得。今中忍位有此似解。故云如似约一行说。但有二心。故云但作二心观于一行。若签云四心者。缘行各二。故云彼四心同一行一缘也。

  ○譬如人等。婆沙第四卷文。

  ○有三品不。婆沙第四卷问。世第一法为有上中下不。答。无也。不得一人心中有。多人心中乃有。如舍利弗(云云)。

  ○最胜长尊等。婆沙第二卷云。以如是第一义。故名为第一。

  ○亦分亦都。婆沙第二问曰。言第一者。于世法中。为都胜为分胜耶。若都胜者。彼则不胜见谛边等智。何以故。彼等智见道眷属不相离。慧力胜故。一切见道慧力偏多。复次彼亦不胜净修熏禅。何以故。熏禅者。不与凡夫同一生处。复次彼亦不胜得尽智时一切善根。何以故。得尽智时所修善根。永离一切诸垢障故。

  复次彼亦不胜空空三昧无愿无愿三昧。无相无相三昧。何以故。空空三昧等。乃至恶贱无漏。何况有漏。若分胜者。彼暖顶忍法。亦应言第一。答曰。或有说者。应言分胜。何以故。惟胜暖顶忍法等故。复有说言第一者。彼则胜一切凡夫所得禅无量解脱除入一切入。乃至第一有中思故。

  ○除入者。辅行三十卷云。二乘除入者。除者舍也。入者解也。舍烦恼故而得解悟。悟即是入。所入是处。即八胜处也。故大论仁王并云八除入也。

  ○或言都胜。婆沙云。或有说彼则都胜。言都胜者。非谓一切事业中胜。但以能开圣道门故胜。彼见道边等智虽是见道眷属不相离慧力胜。而不能开圣道门。如等智。净修熏禅。尽智俱生善根。空空三昧等。不能开圣道门。亦复如是。或有说者。一切都胜。以能开圣道门故。见道边等智虽是圣道眷属。乃至慧性偏多。若当世第一法不开圣道门者。彼则不修。若得修者。皆是彼世第一法功用之力。余净修熏禅尽智俱生善根空空三昧等。亦复如是。问曰。第一有何义。答曰。最胜义是第一义。得妙果义是第一义。能入胜分。破有顶义。最后心义是第一义。问。上言最胜等。有何差别。答。或有说者。无有差别。所以者何。此言皆是叹说上妙之义。或有说者。以善根故。而有差别。于不净安般名为最胜。于闻慧名为胜。于思慧名为长。于暖法名为尊。于顶法名为上。于忍法名为妙。或有说者。于地故而有差别。若依未至名最。初禅名胜。中间名长。二禅名尊。三禅名上。四禅名妙(云云)。

  ○六地。未至。中间。四禅为六也。妙音师。五事毗婆沙论云。大德妙音。即五百罗汉中一。

  ○或七。婆沙云。尊者妙音说。依前六及欲。七地也。依欲界等。此四善根。依欲界身起。人天九处。除北洲。

  ○亦续生谓亦续现前也。天亦初起。第四善根无初后一刹那故。扇搋。集注翻黄门。

  ○圣由失地等。婆沙云。圣依此地得此善根。失此地时善根方舍。失地言。显迁生上地。异生于地。若失不失。但失众同分必舍此善根。初二善根亦由退舍。由死退舍唯异生。非圣。由失地舍唯圣非异生。集注云。且必至涅槃与终不断善有何异耶。盖暖虽造恶入狱。终不久留。后必生人天证涅槃果。若到顶位。虽退入恶。必不起大邪见断善根故。但有明昧浅深之殊。其善根一也。

  ○第一入离生。集注云。此一刹那即入见道。故同见道离四趣生。

  ○法智谓欲界苦谛下智也。比智。谓上二界苦谛下智也。

  支佛。

  ○止观第二记。辅行第七卷。

  ○俱舍贤圣品。唐译俱舍第二十二卷起分别贤圣品。

  ○第三记。辅行十三卷。

  ○第三记。料简同异。辅行十三卷。

  四智照境。

  ○止观第三。止观第三上。并第三下明得失中。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

  ○境智互照。止观义例上卷。问。境能照智。虽引诚证。理亦难明。答。顺方便教。理不可会。若从极说。于理易融。以心为境。心亦能照。能所俱心。心体俱遍。心心相照。于理甚明。故不可思议境初云。不可思议境即是观。以是得为四句分别。境照于境。境照于智。智照于境。智照于智。照者方照。非说可穷。照者应说。非照可了。说者方说。非照可穷。说者应照。非说可了。是故不同世谓顽境以为所照(云云)。

  ○仁王二句。仁王经上下卷不见有此二句。恐是约义引。

  五判。

  ○别教四智。十信为一。三十心为一。十地为一。妙觉为一。共为四智也。言二妙者。约证道同圆。故十地智为一妙。并佛果智为二妙也。又亦下。复约教道始终是权。佛亦为粗。初地证道是实。仍是一妙。

  ○大经十六。梵行品三之。章安疏云。即是称量一中无量。无量中一。非一非无量。是约三谛法明不可思议。

  三约五眼。

  ○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二卷。第九记。辅行三十七卷。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二卷。

  ○净名中。古疏云。净名以别教大乘诃满愿。

  ○六明开。于诸见不动等。净名经舍利弗章文。荆溪云。诸见即是中道道品。故于诸见不动而修三十七道品。

  次别开。

  ○净名云真天眼。经云。彼诸梵闻其言。得未曾有。即为作礼而问曰。世孰有真天眼者。维摩诘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见诸佛国。不以二相。辅行云。以如来发得真天眼。对斥小宗修得天眼。即显大乘住不思议名不二相。而亦见三土不同。

  ○假名相似。五品观行假名位也。

  ○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五卷。

  次对四十二因缘。

  ○以是义故等。总结甚深。即五佛性。十二因缘名为佛性。结因性也。第一义空。结因因性也。第一义空名为中道。结正因性也。中道名佛。结果性也。佛名涅槃。结果果性也。

  ○又婆沙。人品中明十二因缘。

  ○又准阿含。中阿含五十四卷中。

  ○受居初。谓四谛苦居初故。五果皆是苦故。

  ○婆沙文意。婆沙三人唯是藏教。

  次历教。

  ○阿含生灭各有逆顺。即中阿含五十四卷。

  二对四谛。

  ○余二亦然。谓通别二教亦然也。

  三对二谛。

  ○止观第二记。辅行第九卷。

  ○细简云云。大略前二教。界内六道色心等法。后二教十界色心等法。三接准知。

  次判。

  ○震地不闻。大论云。雷霆震地。聋者不闻。

  ○二所显三教犹粗科。推寻后文。不见此科。恐即是下科中第四显正科。

  ○大论八十六误。在八十四卷末。属三慧品。

  ○第八形论意未周。兼别含通。止观第五卷下明。

  ○陀罗尼由三昧力。谓大师得三陀罗尼。由法华三昧力也。

  对三谛。

  ○八地道观双流。道谓化道。观谓空观带空出假。故曰双流。

  ○别三智。

  ○地持云。地持经第二卷成熟品云。自性成熟者。有善法种子。修习善法。随顺二障清净解脱。身心有力。真实方便具足究竟。有佛无佛。堪能次第断烦恼障及智慧障。

  ○圆三智。

  ○三智一心。大论二十七卷云。实一切智一时得。此中为令人信般若故。次第差别说。复次虽一心中得。亦有初中后次第。如一心有三相。

  ○止观显体。止观第三卷上。

  ○次三观。

  ○璎珞本业经上卷云。三观者。从假入空名二谛观。从空入假名平等观。是二观方便道。因是二空观得入中道第一义观。双照二谛。心心寂灭。进入初地法流水中。名摩诃萨圣种性。无相法中。行于中道。而不二故。辅行云。二谛观有四释。初通途约诠能所共论。俗是能诠。空是所诠。若无能诠。无以识所。故立二谛名。第二约证况修说。会空之日。秪应见空。尚空假俱见。况由观假见真。而不得云二谛观耶。三约破用说。若有所破。必有能破。能破即是所用真谛。能所不孤。是故俱立。四约情智说。今教行二种以显初修二谛义。

  ○第二观名平等者。非独从第二观得。初观用真破俗。此复用俗破真。兼前乃成双用双破。前后相望异时。至今第二方名平等。

  ○第三言方便者有二。一双亡。二双照。初空假空空。空即遮遮即亡。由前异时双亡方便。今入中道任运双亡。亡即是中。又初二观时用空用假。由前异时双用方便。用即是照。照即是中。以皆中故。故得任运。此之任运由前作意。更互亡照而为方便。入中道时。故能尔也。

  ○第三记。辅行十二卷。止观破法遍。止观第六卷。

  五对一谛智。

  ○如实智。大论二十三卷。如实智者。一切法总相别相如实正知。无有挂碍。复次十智入如实智中。失本名字。唯有一如实智。如十方诸流水皆入大海。舍本名字。但入大海味。

  ○大品十一智。在初品中。

  ○第三行妙。

  ○相须行非妙者。相须之行是别教行。故非妙也。能见一理而三理。一智而三智。一行而三行等。方名一行一切行。是圆妙行。

  ○未见一理句下。略一智而三智。故云乃至。

  ○乃至六即下。复未见六即显妙。初即理即。约性恒开。理亦具三。谓性缘因。性了因。性正因也。次名字三。观行三。相似三。分真三。后即究竟三。故云六即俱三也。三一不殊。下文云一而论三。三而论一。故云也。初后不二。谓六即初后理同。故名不二。乃至修德下。复未见修德性德一念三身。并修性合离显妙。若如是者。谓能见一理而三理等。能见六即初后不二。能见修性等。方名妙行也。

  ○须约六即。大论云。初发心时。便观涅槃行道。涅槃即三德秘藏。三德是行。初后不二。今明一行一切行。且约住前以明三德也。四三昧。止观修大行中。明常坐常立半行半生非行非坐。四种三昧。三谛即理三□□□也。三智即智三□□□也。三德即行三□□□也。波罗蜜即涅槃□□□□□也。

  ○一而论三三而论一。观心论疏第五卷明。

  ○一谓涅槃。三谓三德。点明三一两字。言三德者。法身般若解脱为三。常乐我净为德。境是法身下。正明一而论三。此约一性二修合义。显不纵不横也。又境即下。此约修性各三离义。显不纵不横也。荆溪云。又了顺修对性有离有合。离谓修性各三。合谓修二性一。修性离合不纵不横。方是圆行。一尚无一。岂有九三。三一俱泯。不可思议。此中用修性相对离合。不用修性相成说也。当看修性不二门。并翻译名义十一卷中明修性离合义。

  ○前境说如法相。此法相不同相宗中法相。此中用大品大论如法相解。如法相说法相也。即诸法实相。

  ○秘密藏等。大经哀叹品云。云何名为秘密之藏。犹如伊字三点。若并则不成伊。纵亦不成。如摩醯首罗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点若别。亦不成伊。章安疏云。西方伊有新旧。旧伊纵横。新伊不纵不横。如此方草书下字。今释秘密藏为三。一譬三点。二譬三目。三合以三德。此三文一往而言。是从事入理。三点约言教。三目约修行。三德约理。

  ○用对三德。即对涅槃秘密藏也。不纵不横如集注中明。

  ○增一阿含。增一阿含有五十卷。从一法增至十一法等。毗尼。大论第二卷结集三藏云。毗尼增一。

  ○针导线。大论三十三卷无。第三十卷中有。如针导綖缝衣。缝非针也。九十二卷云。譬如缝衣。以针为导。

  ○御导牛。大论二十卷无。第七卷云。譬如牛力虽能挽车。要须御者能有所至。

  ○但约不思议异前。谓智如导主。恐人疑同前相须行。故云但约(云云)。

  约教增数。

  ○增一第四卷护心品。云世尊告诸比丘。当修行一法。当广布一法。修行一法广布一法已。便得神通。诸行寂静。得沙门果。至泥洹界。(今签果字误)云何为一法。所谓无放逸行。云何为无放逸行。所谓护心也。云何为护心。于是比丘常守护心。有漏有漏法当彼守护心。有漏于有漏法便得悦豫。亦有信乐住。移易恒专其意。自力劝勉。如是比丘彼无放逸行。恒自谨慎未生欲漏便能使灭。未生有漏便不生。已生有漏便能速灭。未生无明漏便不生。已生无明漏便能使灭。比丘于彼无放逸行。闲静一处。恒自觉知。而自游戏。欲漏心便得解脱。有漏心无明漏心便得解脱。已得解脱。便得解脱智。生死已尽。

  ○阿含二法。增一第十一卷。佛告比丘。阿练若比丘当修行二法。云何二法。所谓止与观也。若阿练比丘得休息止。则戒律成就。不失威仪。不犯禁行。作诸功德。若复阿练比丘得观已便观此苦。如实知之(云云)。如是观已。欲漏心解脱。有漏心无明漏心得解脱。便得解脱智。生死已尽(云云)。过去诸多菩阿竭阿罗诃三耶三佛。皆由此二法而得成就。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二卷。

  ○五部。弥沙塞此云不著有无观。昙无德此云法密。又法藏。迦叶遗此云重空观。婆粗富罗此云犊子。萨婆多此云一切有。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六卷。

  ○论云菩萨等。大论十八卷中文。

  ○观音观门。止观第二上明请观音经观门。辅行第七卷引请观音疏明四句皆是坚义。止观云。若谓地是有。有即实(云云)。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一卷。

  ○如是无量等。已上皆大论十八卷文。无言童子经佛云。一切法则为一相谓归无相。

  别教增数。

  ○一百一十善知识。晋经第六十卷。善财参弥勒。弥勒复命善财见文殊。尔时善财辞弥勒。如是经游百一十城。到普门城边。思惟观察。一心专求文殊。文殊遥申右手。过一百十由旬。摩善财顶(云云)。

  尔时善财得见三千大千世界微尘等诸善知识。不违其教(云云)。

  ○善财入法界。晋经入法界品。从四十五卷起。四十七卷初。文殊命善财参功德云比丘。德云云。我唯知此普门光明观察正念诸佛三昧。岂能了知菩萨圆满清净智行(云云)。

  ○如幻三昧。晋经五十七卷末。善财参摩耶。白言。文殊教我发心求善知识我已渐求。至大圣所。愿为演说。摩耶答言。佛子我已成就大愿智幻法门。得此法门故。为卢舍那如来母(云云)。

  ○伊沙那此云长直。婆罗门此云净行。名胜热。晋经四十九卷善财参婆罗门。名方便命。此云胜热是唐经中名。先发等(云云)。谓我已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菩萨云何学菩萨行。修菩萨道。

  ○值佛闻法等。经云值佛世难。遇善知识难。逢善友难。得闻正教难。得正命难。

  ○金刚𦦨三昧光明法门。晋经大圣具足金刚智慧光明精进不退(云云)。

  ○算沙。晋经四十九卷中。输那国释天主童子。

  ○书算印等。一书。二数算。三印手印。符印等。四界。世界也。五处。即众生住处也。六疗病。七工巧等。

  ○落叉此云十万。俱胝此云百亿。那庾多即阿庾多。阿庾多阿庾多为一那由他。乃至最后此又不可说不可说为一不可说不可说转。

  ○三十重算法。此据华严明数。从一百落叉为俱胝。乃至不可说不可说转。共有三十重也。

  ○压子。史记汉高祖本纪云。高祖左股七十二黑子。许北人呼为压子。

  圆教增数。

  ○文殊一行三昧。文殊师利所说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文殊白佛言。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系缘法界。是名一行三昧。若欲入一行三昧。当先闻般若波罗蜜。如说修学。然后能入一行三昧。如法界缘。不退不坏。不思议。无碍无相。善男子欲入一行三昧。应处空闲。舍诸乱意。不取相貌。系心一佛。专称名字。

  ○一切无碍人等。大论释般若相中。赞般若偈。

  ○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五卷。辅行第六卷亦明系缘法界。

  ○两处三界。谓三界内三界外。两处各立三界也。

  ○迦旃延章。净名经弟子品。签云由迦旃延为诸比丘敷演三藏四门五义。为维摩诘通五义诃。故云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义(云云)。

  ○取结成双非等。荆溪云。若委论者。若说生灭。唯得结归无常义边。若说不生不灭。则结归不定。若结归无常。即属四枯。结归于常。即属四荣。枯归非常非无常。即属非枯非荣。下之四句。准此可知。枯属藏通。荣属别教。双非属圆。以衍门中不生不灭义通故也。故此中取结成双非(云云)。四念处云。非常非无常。双照常无常。乃至非我非无我。双照我无我。结成圆义也。

  ○寂灭之义等。妙乐云。初之四句。名藏义通。后之一句。名通四教。义局衍门。故云名通大小。不须双非(云云)。

  ○即圆五门。谓此五门。四教皆有。如上取双非。结归圆五门也。亦名五行等。净名疏云。约理名五义。以智缘理名为五行。约定明五行禅。第六卷更释。第六卷下明粗妙中。

  ○七善疏云。即文句中文殊引古日月灯明佛。初说顿法同七善也。

  ○法界次第。在第二卷上。唯在三教。谓前三教也。

  ○观经三七。普贤观经云。不入三昧。但诵持故。专心修习。心心相次。不离大乘。一日至三七日。得见普贤。乃至忏悔清净已。普贤菩萨复现其前。行住坐卧不离其侧。如是昼夜经三七日。然后方得旋陀罗尼(云云)。

  五行。

  ○五行具在大经。大涅槃经十一卷至十三卷明圣行。十四卷至十八卷明梵行。十八卷末婴儿行。

  ○十一经初云。佛告迦叶初标人也。大乘大般涅槃。次标法也。何等为五下。次列名也。善男子下次结劝也。如来行。就圆人立名也。

  ○涅槃圣行等。章安疏云。圣者。诸佛菩萨之所行故。故名圣行。又圣名为正。梵者净也。涉有同尘。尘不能染。就功能立名。天行就谛理立名。婴儿行就譬喻立名。病行从所治立名。通称行者。不住名行。自证不着。令他不住。故称为行。

  ○止观第一。止观第一发大心中。第五真正发菩提心中。前两后一。藏通为前。圆教为后。

  ○性戒即旧戒也。不待佛制。性是善恶。故名为性。遮即佛新制。

  ○大妄居首。初篇中第四波罗夷大妄语也。盗用为先。第二波罗夷。盗戒也。即盗三宝物。未善媒房。第二篇中第五戒媒嫁。第六第七房屋也。安疑衣钵。第三篇中有三十尼萨耆九十波逸提。衣与钵戒在三十内。食药屏露四戒。在九十内。又九十中第九戒为女人说法。须有男子。第四戒不与妇女同室宿。第二十八戒不与比丘尼同船。故云说法岂求(云云)。浮囊喻出大经。

  ○五八十等。五即五戒。八即五戒外。加不坐高广大床。不着华鬘衣。不往观听歌舞。十即沙弥十戒也。

  ○舍堕已下谓后三篇也。辅行十五卷明。经列五支。即大经十一卷中。

  ○偷兰遮前眷属。初二篇俱有偷兰遮。此中指初篇偷兰遮为前眷属。

  ○善见云。偷兰名大。遮言障善道。后堕恶道。体是鄙秽。从不善立名。

  ○事障性障。止观第九卷明。未来。初禅方便定。亦名未到定。

  ○卦也。孔颖达疏云。卦之为言挂也。挂万象于上也。

  弘誓。

  ○勒沙婆宗。金光明文句云。僧佉卫世师勒沙婆论。勒沙婆此云苦行。

  ○屠儿伽吒缘。毗婆沙七十六卷。王舍城中屠儿名伽吒。阿阇世王少时亲友。白王言。使我于城内独得屠杀。不听余人。时王言。汝今何用是弊恶愿为。伽吒语王言。善恶诸业。悉无果报。王语言何以知之。伽吒答。大王。我忆七世中屠羊。命终生天。王疑。即白佛。佛言此人施支佛。发邪愿。使我独杀羊卖肉。以此业故生天。今于此身报尽当生地狱。止观第二记辅行第八卷。

  ○十二誓愿。梵网经并大经十一卷广明。

  ○大论十种戒。八十七卷中两处合明十戒。大经自在戒经中未见。

  ○初不动地等。大经疏云。即是初地。常故不动。我故不退。乐故不堕。净故不散。

  ○波离章中。净名经。如佛说心垢故众生垢。心净故众生净。心亦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如其心然。罪垢亦然。

  ○罗云比丘。增一阿含第八卷罗云密行。

  ○大论三十八。在三十四卷。论云。诸佛多以声闻为僧。无别菩萨。如弥勒菩萨文殊师利菩萨等。以释迦文佛无别菩萨僧故入。声闻僧中次第坐。有佛为一乘说法。纯以菩萨为僧。有佛声闻菩萨杂以为僧。

  ○止观第四记。辅行十五卷。引四分律云。式叉迦罗尼。此名为学(云云)。

  ○第一义光等。出梵网经。

  玄签证释卷第三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四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定圣行。

  ○根本净。大论第二十卷。根本净禅。云何名净。有漏善五众。

  ○简风喘等。禅门云。息相有四。风喘气息。行者当舍三存息。以细念心摄心对息。从一至十。令心不散。故名数息。若数不满十名数减。若至十一名数增。然增减之数。并非得定之道。若从一至十。恒具十。无有间一之失。名数成就。

  ○当证前方便等。证相云。一粗住心。二细住心。三证欲界定。因前息道诸方便修习。心渐虚凝。不复缘虑。名粗住。于后其心泯泯转细。即是细住。与定相应等。名欲界定。因欲界定后身心泯然虚豁。失欲界身。坐中不见头手床席。犹若虚空。此是未到定。此能生初禅故。即初禅方便定。八触。一动二痒三凉四暖五轻六重七涩八滑。五支。一觉二观三喜四乐五一心。

  ○八圣种。无常苦等。并如病如壅如疮如刺。四支。一内净二喜三乐四一心。远对外尘说内净。近对内垢说内净(云云)。

  ○五支成就。一舍二念三智四乐五一心。大论中由爱故有苦等。广诃二禅喜相。四支成就。一不苦不乐。二舍三念清净四一心。

  ○菩萨定须明修。大论云。菩萨为众生故。起大悲心。修行禅定。系心缘中。离五欲。除五盖。入大喜初禅。

  ○在修证中。禅波罗蜜第七卷明修证。彼修证开四章。一世禅。二亦世亦出世禅。三出世禅。四非世非出世禅。第四不说。第三复开二。初对治无漏。有九。即观练熏修。二缘理无漏。亦不说。

  ○非漏非无漏。即第四非世非出世。观练熏修即对治无漏。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卷。止观有数息。然辅行无文。

  ○转缘。禅门转缘。通约教随等六。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五卷。

  ○四等。大论二十卷。慈名爱念众生。常求安隐乐事以饶益之。悲名愍念众生受苦。喜名欲令众生从乐得欢喜。舍名舍三种心。但念众生不憎不爱。辅行云。四等从心。无量从境(云云)。

  ○四无量。大集经二十四卷四无量心品云。譬如一箧盛四种香。一沉水。二多伽罗。三牛头旃檀。四多摩罗叶。如是四香合有四两。有四姓人。以四种衣置是箧中。经数日已。各自赍去。而是四香铢两不折。然是衣中各各有香。若有菩萨修四无量心。随所住国。其土人民各各成就种种功德。而于菩萨无所损减。

  ○次修相。此略明。禅门中别明四种修相。

  ○隐没等。止观云。此定有隐没。不隐没。若心缘众生。决定作得乐想。心甚明了。而所缘处。不见众生得受于乐。是内不隐没而外隐没。复有内心明净。外见得乐。是为内外。俱不隐没。辅行云。若依根本。内外俱隐没。及外隐没内不隐没。余则内外俱不隐没。第九略记。辅行三十八卷。

  ○四空定。大论二十卷末明。

  ○须诃色。行者观是色粗恶重苦。老病杀害等。种种苦恼因缘。如病如痈疮如毒刺。皆是虚诳妄语。应当除却。

  ○过一切色相等。大论云。佛说三种色。有色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有对。有色不可见无对。过一切色相即可见有对色。灭有对相即不可见有对色。不念种种相即不可见无对色。大论问。云何能灭是三种相。答曰。是三种相皆从因缘和合生。故无自性。自性无故。是三种虚诳无实。易可得灭。

  ○禅门即禅波罗蜜。云亦有未到地相(云云)。

  ○六妙门。禅门云妙名涅槃。此之妙法。能通至涅槃。故名妙门。亦名六妙门。三是定法。三是慧法。

  ○若作对治。辅行三十七卷云。若对治者。沉多应修慧多定少。散多应修定多慧少。沉散等者。应修等观。具如禅门。禅波罗蜜第七卷。

  ○今但次第相生。禅门云。若广明此六法修证。则诸禅皆属六妙门摄。今但取次第相生入道之正要。以明六妙修证之相。

  ○游止三四。瑞应经上卷云。端坐六年。形体羸瘦。皮骨相连。玄清净漠。寂默一心。内思安般。一数二随三止四观五还六净。游志三四。出十二门。无分散意神通微妙。

  ○十二门禅。谓四禅四等四空也。

  ○出入息。大集经云。入名阿那。出名波那。观于出入。如门如向。

  ○大论二十一。在二十卷中。论云。以五欲粗诳颠倒。故以细微妙虚妄法治。譬如有毒能治诸毒。

  ○随止可见。谓随有修证。止有修证。皆可见也。

  ○观有三义。禅门云。一者慧行观。观真之慧。二者得解观。即假想观。三者实观。如事而观也。今此六妙十六特胜通明。并正用实观成就。然后用慧观观理入道。

  ○止观第九记。辅行三十七卷。

  ○特胜。辅行问。何名特胜。答。修九想起过。佛令修于特胜。此观特出。胜于九想。故名特胜。止观第九记。辅行三十七卷。

  ○因缘得名。如律云。佛令诸比丘修不净观。比丘修成。于身生厌。或有比丘发心欲死。求刀自杀。乃至杀六十比丘。因半月说戒。佛问阿难。不见诸比丘。阿难具答。因斯立制等。尔后改观。令修特胜。

  ○皆有修证。修者作心修习。心未相应。证者。即任运开发。心得相应。

  ○此代数息。禅门云。何故以此代数息。答若是数息。直闇心数无有观行。修证。时多生爱见慢等。今以随代数者。即觉知此息无常。不生爱见等。

  ○轻重涩滑。知入息时轻出息时重。入息时滑出息时涩等。

  ○即对四念处。辅行云。从初知息出至除诸身行。有五特胜。名身念处。次从心受喜至受诸心行。有三特胜。对受念处。次心作喜下三对心念处。从观无常下五名法念处。

  通明。

  ○辅行问。何名通明。答此禅观法无别名目。北国诸师修得此禅。欲以示人。既不知名。立名不定。欲安根本禅中。而法相迥异。若对特胜。名目全殊。始对背舍观行条别所以诸师名为通明。又云修时三事通观。故名为通。此法明净能开心眼。观一达三。所见无障。故名为明。

  ○别观三事。禅门第八卷明。

  ○三十六物。辅行云。前特胜中三十六物。与此不异又诸文皆云内外中间各十二物。唯禅门中但分内外。外有十物。内有二十六。于中二十二是地。十四是水。

  ○声非报法。杂心论第一卷问。何故声非报。答现在方便生故。声者现在方便生报者前业所起声随欲生报非随欲生。又声有间。报无间。声若是报。应如色一切时不断。而声有断故非报。

  ○即不得一切法。禅门云。由此三事和合。能生一切阴入界。众苦烦恼。善恶行业。流转不息。若了三事无生。则一切诸法本来空寂。

  ○天文地理禅门第八卷明。止观第九略记。第六记中明。

  ○九想。大论二十一卷明九想。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五卷。

  ○九十八使山动。大论云。三毒薄故。一切九十八使山皆动。渐渐增进其道。以金刚三昧摧碎结山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

  ○能成大事。大论云。是九想。是开身念处门。身念处开三念处门。是四念处开三十七品门。三十七品开涅槃城门(云云)。

  ○八背舍。一内有色相外观色。二内无色外观色。三净背舍身作证。四虚空处。乃至七非有想非无想。第八灭受想。

  ○背净洁五欲。欲界不净五欲上欲界定未到定已上皆洁净五欲。

  ○如禅门。禅波罗蜜第十卷。

  ○八胜处。一内有色相外观色少。若好若丑。是名胜知胜见。二内有色相外观色多。三内无色相外观色少。四内无色相外观色多。五青。六黄。七赤。八白。

  ○十一切处。一青二黄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风九空十识。

  ○背舍具九地。大论二十一卷云。初二背舍初四胜处。初禅二禅中摄。净背舍后四胜处八一切处。第四禅中摄。二一切处即名说空处空处摄。识处识处摄。前三背舍八胜处八一切处皆缘欲界。后四背舍缘无色界及无漏法(云云)。

  九次第定。

  ○胜处但在第三背舍。初二胜处位在初禅。第三第四位在二禅。后四位在四禅。第三净背舍位通三禅四禅故云胜处。但在第三。

  ○一切处但在第三四五背舍。初八色一切处位在第四禅。次第九空一切处位在空处。第十识一切处位在识处。故云但在第三四五。

  ○并在大品大论。大品在初品中。大论二十一卷。

  ○得堪忍地。章安疏云。还是初地。

  ○共念处。四念处引阿毗昙云。共念处者。以禅定助道。正助合修。亦名事理共观。发得无漏三明六通(云云)。

  ○答毗昙云。即阿毗昙。大论云。阿毗昙是佛说。汝小乘随阿毗昙论议。是名毗婆沙(云云)。

  ○成论人云。成实论无作品。问曰无作是身口业性。身口业即是色。答。是无作但名为身口业。实非身口所作。以因身口意业生故。说身口意业性。又或但从意生无作。是无作云何名色性。有无色中亦有无作。无色中云何当有色耶。

  ○舍利弗毗昙。有二十二卷。姚秦昙摩崛多共昙摩耶舍译。第三卷明五阴中色阴云。有粗色细色。云何细色。若色色界系。若无色界系。若不系。是名细色。

  ○无作色无教色。荆溪云。名异义同。法胜阿毗昙心论云。此业不可示他。故名无教。

  三上上禅。

  ○自性禅。地持云。自性禅者于菩萨藏闻思前行世间出世间善。一心安住。或止分。或观分。或二同类。或俱分。是名自性禅。

  ○慧圣行。签科释文分二。初对前二行明不判开。次今此下正附别明四四谛相。又三。初约横竖具此四四谛相。次又复下明此四谛与常仪有异。三生灭下明四四谛中愿行前后。

  ○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一卷。

  ○大论第五十。在五十五卷释幻听品。亦名如幻品。

  ○空中种树。大论二十八卷中文。

  ○止观第七记。辅行二十九卷。

  ○止观知病。第六卷上云。明入假观者。为三。一知病。二识药。三授药。知病者。知见思病。知见根本。知见惑重数(云云)。次知思本。知思重数(云云)。识药者。一世间法药。二出世法药。三出世上上法药。应病授药者。既知苦集之病。又识道灭之药。先授世药。次授出世药。乃至上上药。

  ○止观第二记。辅行十三卷。

  ○从空入假破法遍。止观第六卷明入假破遍。一入假意。二入假因缘。三入假观。四入假位。

  无作四谛慧。

  ○别教无作科前签文。口科分二。初牒苦集即道灭。二发心下简释别无作义。分三。初明发心至地前。广修圣行。次但此下。正示无作明别登地证实。三结示别教竖行次第证相。

  ○涅槃如来性品等。章安疏云。初譬本有性理。言王家者。佛所统处力士者。譬众生有能降魔制外之用。故言力士。眉间者。中道也。金刚珠者或言理。或言解。或言理解圆净。不可破坏。如金刚珠。次与余力士下。遇缘起惑。失本有理。又二。初起惑言余力士者。天魔外道恶知识。桷力者。断常乖于正观。正观破于断常。故以身见触中道珠。次寻没下失理没在常断邪见身中。三其处有疮下。机缘感召。二见伤正解为疮。命医机召于佛。善方药。即圣智达知。即便停住。明失非失。医问力士下。第四圣应破惑二。初譬偏说无我。检邪如觅珠。力士惊答。譬禀教作无我观。从迷得解敬惊答。将非幻化即无我观。即便啼哭即是苦观。医慰力士下。次譬说圆初为说。今在皮中。隐断常中。影现于外。性理虚通。遍一切处。力士不信下。次不受。医今执下三重说。乃自见珠。四信受。镜譬圆经。照信心面。文明理显信谛明了。

  ○中道双亡双照。辅行十二卷明。

  ○不同通教但空偏假双流。玄第四下云。通教名道观双流也。四教俱有双流位等。止观第六下云。修中观位者。前两止为中道双遮方便。两观是双照方便。因此遮照得入中道。自然双流。自然双照。修此双流。凡有三处。又云三藏菩萨坐道场时。犹是具惑。故无双流。双流位在佛耳。通教有别来接者。双流位在八地。别教双流位在初地。虽言初住破一分无明。是双流位。即圆教也。辅行二十八卷释。

  ○大品云一切种智。大品经中三慧品。须菩提言。世尊。云何名为一切种智相。佛言。一相故名一切种智。所谓一切法寂灭相。复次诸法行数相貌名字显示说。佛如实知。以是故名一切种智。又大论八十四卷云。佛自说一切种智义。有二种相。一者通达诸法实相故。寂灭相(云云)。二者一切诸法。可以名相文字言说了了。通达无碍。

  ○涅槃如来虚空佛性疏云显时名如来。隐名佛性。虚空取隐显不二。文殊问言等。疏云一往似问如来虚空佛性三种有何差别。寻下答意。正是问此三种与一实谛有何差别。佛言有苦下。唱昔四谛。苦是苦境。谛是苦教。亦是苦智。实是苦谛之理。不二为实。善男子如来下。唱今一实。三种皆是实。非苦者非境。非谛者非教。是实者是理。

  ○复次善男子下。结三法与真实相即。更无异体。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七卷。

  ○如止观第七记。辅行二十九卷。

  ○止观第二记。辅行第八卷。止观第一第二记。辅行第七卷。

  ○八神变。大论第六卷明。大经德王品明。存没。大经大论互有存没。

  ○如杂含中。杂阿含二十六品云。复次四力。觉力(云云)。何等为觉力。于善不善法如实知。有罪无罪。习近不习近。卑法胜法。黑法白法。有分别法无分别法。缘起法非缘起法如实知。是名觉力。何等为精进力。谓四正断。何等为无罪力。谓无罪身口意(云云)。何等为摄力。谓四摄事惠施爱语行利同利。

  ○大经意在第十三卷。

  ○地持说。地持经第七卷。次法方便处净心品中。

  ○华严十地品。晋经二十四卷。新经十地品第二十六之四。

  ○无我想。故经中无我相。

  ○十地论第三卷中。先举经云。菩萨如是安住欢喜地发诸大愿。所谓无余一切诸佛一切供养(云云)。论曰。是初大愿(云云)。广大如法界者。一切余善根中胜故。究竟如虚空者。无常爱果无量因故。尽未来际者。此因得涅槃常果故。一切劫数大供养。无有休息故。余九准知。论又云。第十大愿起大乘行。又以十不下。经云。以十尽句。成诸大愿。何等为十。所谓一切众生界尽(云云)。

  ○解脱月请乃说。十地是解脱月菩萨起请。金刚藏菩萨说。

  ○第三地。经云。菩萨日夜唯愿闻法。第四地云。观内身循身观。勤勇念知。乃至观内外法循法观勤勇念知。除贪爱等。第五地云。此菩萨如实知此是苦圣谛等。如实知一切有为法虚妄等。第七地云。虽知诸佛法身本性无身。而以相好庄严其身。又以十种方便慧起殊胜行。第八地云。此地本愿力故。诸佛亲现其前与如来智。令得入法流门。作如是言。善男子。此忍第一顺诸佛法。乃至云勿复放于此忍门。又此诸法法性。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常住不异。亦复积集广大善根资粮。乘大乘船。到菩萨行海。于一念顷。以无功用智入一切智智境界。又云此菩萨随诸众生信解差别。于彼佛国众会之中。而现其身。第九地云。先知一切法行。次知一切稠林。次知一切相等。乃至了知众生诸行差别。教化令得解脱。第十地云。法云地如实知欲界集。乃至声闻行集。辟支佛菩萨诸佛力无畏色身法身集等。乃至如实知入一切法。成智差别集(云云)。十微细智不思议解脱门。无量无边百千万阿僧祗解脱门。无量无边百千万阿僧祗三昧及陀罗尼神通等法门。

  ○十地论解。论第二卷云。此五怖畏是初地障。是五怖畏第一第二第五依身口意。第三第四依身。

  ○乃至因缘三有即变易生死也。

  释二十五三昧。

  ○趣音促。如热𦦨。北洲也。不退畜。生也。欢喜。修罗也。等字。含无垢心乐等。大经疏云。虽二十五无非是王。为辨异故。立名不同。即世界意。如日光月光等。即为人意。不退心乐等。即对治意。常乐等。即第一意。

  ○日光三昧破东洲。月光破西洲。月夕初现于西。亦随便立名。月亦破闇。例同日光。青三昧破兜率。注雨三昧第四禅也。三谛常。即真俗中三谛皆常也。破于三常。后文云。非三无为常。化用常。常乐常也。破二苦。后文云。痴故是苦。乃至无明苦。破不自在者。后文云。犹有细烦恼不自在。乃至无明不自在。

  ○初地狱中婆薮等。签文分五。初正释此有中第四文。次下去一等简释诸有中第一意。三又准下复明第四意机应义。四文虽在等点示预知下文文义。五一一皆言下。通释破字显第二意。

  ○方等陀罗尼经。大方等陀罗尼经有四卷。华聚菩萨名也。大论第四卷。明婆薮仙人生陷地狱缘。

  ○婆言断等。经中婆者言离。薮者言断。离断一切诸苦。婆者言善。薮者言知。善知一切法者(云云)。乃知十事因缘。

  ○调达。增一阿含四十六卷。调达造五逆罪。生陷地狱。

  ○瞿伽离即调达弟子。因谤身子等。佛诃之不受。身疮即死。入大地狱。缘在大论十三卷。

  ○感应妙中。玄第六卷初。

  ○各有三义。机有可发义。机是关义。机是宜义。应是赴义。应是对义。应是应义。

  ○料简等。感应释名中文。

  ○十界交互。三十六句感应文中。第三就十法界论机应不同。乃至云若就十法界交互。则增九倍(云云)。

  ○为龙者。出大论十四卷。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卷。难陀即欢喜龙王。娑竭即娑伽罗龙王。为象者。大论十二卷明。牸音字。凡兽育子曰牸。鵽音掇。一名冠雉。似雌雉。大论十四误。在十二卷。大经第四四相品文。鹫即大雕。

  ○请观音经一卷。天台有疏。经有五道偈。此中不引人道。大论第十。第十卷无。

  ○业见思俗谛破。教行录日本问云。近代疑者云。余三昧及以诸处。皆以见思为真谛所破。此中何为俗谛所破耶。四明答云。此中乃以业及见思同入生死俗谛。正为真谛所破。成于真谛三昧矣。

  ○二十五三昧皆称王。大经疏云。此地得二十五三昧。名诸三昧王。一切三昧悉入其中。即是中道第一义三昧。总摄诸三昧。所谓俗谛三昧。真谛三昧。皆来摄属。故得称王。一谛三谛。即是其体。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卷。

  ○四行偈文。第三卷药草喻品。偈云。破有法王。出现世间。随众生欲。种种说法。如来尊重。智慧深远。久默斯要。不务速说。有智若闻。则能信解。无智疑悔。则为永失。是故迦叶随力为说。以种种缘令得正见。

  ○品初释七善。大经云。菩萨摩诃萨住于大乘大般涅槃。住七善法。得具梵行。何等为七。一知法。二知义。三知时。四知足。五自知。六知众。七知尊卑。先明别七。次明圆七。次明四无量心。亦先明次第。次明圆。

  ○三天行。指杂华。大经十八卷梵行品末云。天行品者。如杂华说。初地天行。约别教证道。初住天行。正约圆说。故云经兼二意也。

  四婴儿行。

  ○先列不次第等。大经疏云。上圣梵两行。皆先释次第行。后释圆行。今品先明圆行。后明次第。当是前后赴缘自在。

  ○与天行对辨冥显中。言梵行者。盖婴儿即梵中慈故也。下玄文云。从慈心与乐起婴儿行。

  ○不起即常等。章安疏云。不起譬常。不起边中诸法之相。不住譬净。不着生死涅槃。不来譬我。不从浅至深。动摇彼此。不语譬乐。寂灭涅槃。不可言说。从初发心。常观涅槃四德行道。故言不能起住来去语言。呼此婴儿为如来行。

  ○即最后文。今后顿科中。慈善根力等。

  ○肇云。涅槃无名论云。仰攀玄根。俯提弱丧。超迈三域。独蹈大方。

  ○后文即人天后文又婴儿者厌等。大经疏云。五欣厌婴儿。直法说无譬。初二句即是标。以是故知下。次广释中。有断不断。此约集谛。正使有断。习气不断。有真不真。约苦谛。生死中无涅槃则不真。离生死有涅槃。此则有真。修不修。约道谛。四倒惑等是不修。四念处等是修。得不得。约灭谛。利钝使不得。见道修道名得。

  ○观文似如用前所释。随机而说。谓观大经偏行婴儿文也。盖大经又婴儿以下文皆释前不能起住等。今分对偏行婴儿。故荆溪言观文(云云)。

  ○大经云下。明偏行婴儿。初大字婴儿。正取和字。而为大字。即六度菩萨三祗行。百劫种相。志求作佛。此佛是有为半字无常之佛。故知是和字婴儿。又云不见下。次无知婴儿。是通教婴儿。不见昼夜等。是无憎爱。达幻化相。苦乐平等。冤亲不二。又云不能下。三不作婴儿。不作大逆。不作小乘。此是别教菩萨。即是非生死非涅槃行于中道之行。又云杨树下。四黄叶婴儿。杨树譬妄常。黄叶譬妄净等。又云非道下。二乘婴儿。即欣厌婴儿也。然此引文。乃是第二科释婴儿行意中文。经云。若有众生于非道中作真道想。如来亦说非道为道。非道之中实无有道。以能生道微因缘故说非道为道。婆和如前释第一卷上标教中。

  ○如经云云。经中约法广合。故注云云。

  ○圣行如前说。慧圣行初也。

  五病行。

  ○现病品文。大经第十八品。疏云。由前品末。授记付嘱竟即云我今背痛。举体皆痛。如彼小儿。及常患者。从此义故题现病品。

  ○彼文具释三障。经云菩萨所得善根。悉施众生而共回向一切种智。为除众生诸烦恼障业障报障(云云)。三毒在烦恼障。五无间在业障。毁谤等在报障。后广比决下。即推证果文。

  ○迦叶次引等。迦叶云。如来四大无不和适。身力具足。亦无羸损。如十小牛力不如一大牛力。十大牛力不如一青牛力。十青力不如一凡象力。十凡象力不如一野象力。十野象力不如一二牙象力。十二牙象力不如一四牙象力。十四牙象力不如雪山一白象力。十雪山白象力不如一香象力。十香象力不如一青象力。十青象力不如一黄象力。十黄象力不如一赤象力。十赤象力不如一白象力。十白象力不如一山象力。十山象力不如一优钵罗象力。十优钵罗象力不如一拘物头象力。十拘物头象力不如一芬陀利象力。十芬陀利象力不如人中一力士力。十人中力士力不如一钵键提力。十钵键提力不如一八臂那罗延力。十那罗延力不如十住菩萨一节之力。菩萨坐金刚座即得十力。如来今者不应如彼婴儿。如来因为下。经云。如来即从卧起。趺坐放光。一切利益赞迦叶能问。次广说我于往昔劫。已除病根(云云)。又列三种下。经云世有三人。其病难治。一谤大乘。二五逆罪。三一阐提。如是三病。世中极重(云云)。又有五种病人。第一病人即初果过八万劫成佛。第二人。即二果。过六万劫成佛。第三人即三果。过四万劫。第四人即四果。过二万劫。第五人即辟支佛。过十千劫成佛。

  ○大论如来九恼。第九卷初。

  ○乳光经只有数纸。后签第十卷上引。

  ○十住毗婆沙论云。佛入婆罗聚落乞食。空钵而出。

  ○兴起行经两卷。上卷孙陀利宿缘经第一。奢弥䟦宿缘经第二。头痛宿缘经第三。骨节烦疼因缘经第四。背痛宿缘第五。木枪刺脚因缘经第六。下卷地婆达兜掷石缘经第七。婆罗门女旃沙谤佛缘经第八。食马麦宿缘经第九。苦行宿缘经第十。

  次料简。

  ○戒圣行末。在第十一卷。定圣行文末。亦在第十一卷。慧圣行文末。在十三卷。故今判云者。指下文次仍依文别判科。慈悲喜舍文末。在第十五卷初。舍文末亦在十五卷。今判云者。指下文次融化他科文云。慈悲喜是化他之事行。一子地是其证。舍心是化他之理行。空平等是其证。

  ○答圣梵两行等。法云师云。圣行为自行因。梵行为因中化他。此二是地前修因行也。垂裕记问。天既是证。何名为行。答。从天起行。故名天行。故天行位在于地住。婴病二行。皆是从果起应之行。

  ○当知地前戒定等。前签文云。前之两行。并在外凡。故地前二行未断惑证理。虽复立二地名。其实未证。今慧行虽从浅至深。能断惑证理。登初地离五怖畏等。故结住于无所畏地。所以文云未若初地与无畏同结。又三种圣行皆从浅至深。然圣行得满。全由慧行。

  ○庄周赋杼。庄子齐物论中。文云。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无亏。而喜怒为用。注云。狙公养猿狙者。芧橡子也。朝三升暮四升也。玃。大母猴也。

  ○圆五行。如大论云等。大论第十一卷云。菩萨观涅槃行佛道。

  ○大论八十。在大论八十三卷。释三慧品。明行生修。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经云。佛言。色寂灭故。色空故。色虚诳故。色不坚实故。应行般若波罗蜜。受想行识亦如是。如汝所问云何生般若波罗蜜。如虚空生故。应生般若波罗蜜。如汝所问云何修般若波罗蜜。修诸法破坏故。应修般若波罗蜜。须菩提言。行般若波罗蜜乃至修般若波罗蜜。应几时。佛言。从初发意乃至坐道场。应行应生应修般若波罗蜜(云云)。

  如来座天行。

  ○疏十八空销十八句。文句云。凡有十九句。初一句总。后十八句对大品十八空。如实相即第一义空。不动即外空。外不为六尘流动也。不退即内外空。十二入空故。故言不退。亦不分别等。是偈文。上中下。有约前三教释。约三乘或三菩萨释有为是世间法故不实。无为是出世间法故实。不分别即不行(云云)。

  ○毕竟空。即经无所有性。诸法无遗余。故名毕竟空。

  ○不弊不净垢衣。弊。败也。恶也。非脱珍着弊之弊。谓长者不以不净垢衣为恶。而着不净垢衣。正形容忍于斯事也。三消慈悲中。木牛杨叶。皆大经文。如阿修罗琴。大论十七卷明。

  ○宝几承足。妙乐云。一几承于二足。定慧所依无殊。从定名谛。从慧名境。又云婆罗门等。文句云。婆罗门名净行。贵族高洁即等觉离垢菩萨也。刹利即是王种。九地已下。初地已上也。居士富而不贵。即三十心也。诸菩萨是商人遍入三土以求法利。此土菩萨往他方听法。他方大士来此闻经。往还采利也。商估者。妙乐云。应作贾。音古。居卖曰贾。通物曰商。

  ○入出二字。有四番释。文中引三。其四云化他用为出。自行用为入。妙乐云。入出文有四释。初三自行。后一自他。于自三中。初以双非为入。双照为出。次番者。出入相对。本相即故。出入之名。亦更互得。故此智体出入互照。此之两释约三谛说。次无量去约二谛说。第四还用向之三二。自利化他。

  ○又七种二谛智行慈七善。即大经十四卷中七善也。

  观心圆五行。

  ○地持云。地持第五卷禅品九种禅。一自性禅。二一切禅等。又云。一切禅有二种。一世间。二出世间。各有三种。一现法乐住禅。二出生三昧功德禅。三利益众生禅。又释云。菩萨禅定离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第一寂灭。自举心息。舍离味着。及一切相。是名现法乐住禅。菩萨禅定出生种种不可思议无量无边十力种性所摄三昧。乃至出生二乘解脱除入一切入无碍慧。利益禅有十一种(云云)。

  第四位妙。

  ○成论毗昙判位。成实论空门第十品分别贤圣共二十七人。毗昙有门明七贤七圣。

  ○璎珞已判浅深。璎珞本业经云。他方敬首菩萨。在第二贤圣名字品中。请云。欲成斯道。当如何行。一切贤圣名字何等。佛先说四十二位。从十住至妙觉。次明住前有十顺即十信。第三学观品中说四十二位所修观法。

  ○仁王盛谈高下。仁王上下卷。广明三贤十圣。及五忍十四般若。其文多明圆别。兼含通意。故云盛谈高下。

  ○天雨四华。文句云今天雨华。报其当获佛因。即四轮因位也。又正说中开示悟入。又与大车游于四方。皆是位义。故知华表。因位也。

  ○草庵喻罗汉本处。化城喻二乘涅槃。三草喻藏位。二本喻通别位也。渚宅。渚谓宝渚。即宝处也。宅谓大乘实相家宅。一地一雨。即圆实位也。

  ○正法念。即正法念处经。二十二卷去观天品广明天法。

  ○俱舍云。唐译。第十一卷中。偈云坚手等。集注云。坚首等三。皆药叉众。大王即四天王。坚首最下级。乃至四王居最上级。诸药叉众亦住余七金山。是四王所统部众故。

  ○俱舍世品。从第八卷起至第十二卷。

  ○大论云。大论五十四卷。释四天王品。准希有经。希有较量功德经。止数纸。阿难起请。

  ○增一五衰。增一阿含二十四卷云。一者华冠自萎。二者衣裳垢圿。三者腋下流汗。四者不乐本座。五者玉女违叛。

  ○立世阿毗昙。佛说立世阿毗昙论有十卷。此引文在第一卷。堋音彭。射埒也。

  中草位。

  ○成论探明大乘。成论宗经部。义参大乘。故云探明大乘(云云)。论主即诃黎䟦摩。成论第一卷偈云。故我欲正论三藏中实义。

  ○中阿含三十。谓中阿含第三十卷。福田经中。给孤长者问佛(云云)。佛答云。十八学人。信行。法行。信解。见到。身证。家家一种。向须陀洹。得须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无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九无学人。思法。升进法。不动法。退法。不退法。护法。实住法。慧解脱。俱解脱辅行十四卷列二十七人略有不同。成论云。断贪恚等诸烦恼尽。故名福田。

  ○俱舍文同辅行十四卷。准俱舍列。则无身证。故集注云。且据学无学二十七人是同。然福田经列身证。俱舍则无也。俱舍多一向。故亦二十七人。更检成论。成实论分别贤圣品末云。罗汉有九种。退相。守相。死相。住相。可进相。不坏相。慧解脱相。俱解脱相。不退相。是诸阿罗汉。以得信等根。故有差别。

  ○有门之位。集注云。今依有门明位者。有三意。一凡圣位足。二佛法根本。三符顺教旨。

  ○如八十八使。五利五钝。历三界四谛下增减不同成八十八。法界次第初门。九十八使科中明。

  ○五停心。停者。止义住义。数息停散乱。不净停贪欲。慈悲停多嗔。因缘停愚痴。念佛停逼迫。初贤。贤者善直也。

  ○别相念。㭊玄云。别谓各别。身受心法不同故。相谓行相。观此四法作不净等行相故。言念观者。然观体非念。观是其慧。推求观察。知不净等故。乃至处谓处所。谓身受心法。是念所缘住止之处故。

  ○性共缘三念处。性念处缘理断结。除自性过。共念处正助合修。缘念处缘佛三藏及世间文字。所缘处广也。

  ○四精进。四正勤也。四定。四如意也。生善。五根也。破恶。五力也。信破欺等。分别。七觉也。安隐。八正道也。

  ○境总观总等。别行四念处本。与此略异。三二类知。谓三境二境可类知也。

  四暖位。

  ○解喻暖。此喻慧行。次集华暖生。喻行行也。内凡者。相似见理曰内。又渐见法性。心游理内。身居有漏。圣道未生。故名内凡。

  ○证初果者。㭊玄云。空门以十六心名见道为初果。二果去方属修道。集注云。有门以十五心名见道为初果。向十六心是修道。初果摄。须陀洹。四教仪翻预流。数人即萨婆多宗人。亦有门也。

  ○约此论家家。即次断中小超人也。斯陀含翻一来。后三品犹在。故更一来。约此说一种子。即小超人也。阿那含翻不来。

  ○超果者。集注第六卷明。此名超越人。四教义云。不证前二果也。

  ○三结。辅行二十四卷末明。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五卷明八十八使。七生那含。

  ○准俱舍九种。唐译俱舍二十四卷。颂云。行色界有九。谓三各分三。业惑根有殊。故成三九别。

  ○上流三者。上流有二种。今指杂修一种也。又有三。一全超谓在欲于四禅已遍杂修。遇缘退失。从梵众没。生色究竟天。中间尽超故二半超。梵众没。中间超一二。乃至十三。生色究竟天。非全超故。通受半名。三遍没。全不能超故。

  ○见到。大集经见到。舍利弗阿毗昙名见得。俱舍颂名见至。

  ○三空。四教义云三空定。

  ○身证想受灭。大论云。灭受想患厌散乱心故。入定休息。似涅槃法着身中。身证故名身证。杂心论云。身作证灭尽正受。及入定心。是有漏随顺灭心故。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七卷。释论二十二。即大论。如佛告给孤独居士。世间福田应供养者有二种。若学人若无学人。学人十八。无学人有九。今此中何以故但说八辈。答曰。彼广说故十八及九。今此略说故八。彼二十七圣人。此八皆摄。信行法行。或向须陀洹摄。或向斯陀含摄。或向阿那含摄。家家向斯陀含摄。一种向阿那含摄。五那含向阿罗汉摄。信行法行入思惟道。名信解见得。是信解见得。十五学人摄。九种福田。阿罗汉摄。杂阿毗昙。杂阿毗昙心论第五卷云。此亦多种。或五及七八。五种者。谓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云云)。七者。中般涅槃有三种。如契经。(一如小迸大火二如少小迸热铁三如迸烧铁丸)四如前说。八者。五种如前。又现法般涅槃。无色界阿那含及不定。又色界五种根建立则十五。中般涅槃上中下根乃至上流亦如是。地建立则二十。初禅有五。乃至四禅亦五。性建立则三十。中般有六种。谓退法种性。思法护法住法升进不动法。如是。乃至上流亦如是。处所建立则八十。梵身天五。如是。乃至阿迦𧸐吒天。种性根建立则九十。地种性建立则百二十。地种性根建立则三百六十。种性处建立则四百八十。种性处根建立则一千四百四十。复次一阿那含谓中般。根建立三地四。种性六。处所十六。种性根十八。地种性二十四。离欲三十六。地种性根七十二。处种性九十六。地种性离欲二百一十六。处种性根二百八十八。种性根离欲六百四十八。处种性离欲八百六十四。处种性根离欲建立二千五百九十二。当知是中般数。乃至上流亦如是。此一切摄受一万二千九百六十。

  ○慧俱二脱。古云约五义判慧俱。集注第六卷明。光明文句云。空观顺理。名为正道。不净破贪名为助道。小乘修正道断结名慧解脱。修助道断结名俱解脱人。八解脱。法数第八卷明。

  ○婆沙略释。在四十七卷末。言思法者。㭊玄云。常自思惟所得之法。恐有退失故。婆沙云。心生厌故持刀自害。成论称为死法。进法已上是信行。不动是法行。

  ○若退果者等。辅行引婆沙明。

  ○无疑解脱。集注云。故知无疑乃俱人中胜者耳。

  ○沙门那。四教义云。此之七圣名真沙门。沙门有二种。一者直言沙门。沙门即因也。二者沙门那。沙门那者。果也。

  ○婆沙云。在七十七卷中。

  ○此云乏云道。翻译名义云。以为良福田故。能断众生馑乏。以修八正道故。能断一切邪道。如迦叶品(云云)。

  ○大小辟支迦罗。如辅行约三义明。

  ○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三卷明三藏六度缘起。十四卷明衍人斥小。

  ○上草位。菩萨三义伏惑三义。法数第三卷明。

  ○释迦此翻能仁。罽那尸弃此云宝髻。亦宝顶。非七佛中尸弃也。与七佛中尸弃隔二僧祗。毗婆尸此云胜观亦遍见。具如止观记辅行十三卷。

  小树位。

  ○无言说道言说是事。即空故无。辅行云。通人既观诸法如幻。幻本不生。今无所灭名之为体。集注第七云。谓体六凡依正之色。如幻如化。当体即空而入真理也。

  ○道观双流。道谓化道。观谓空观。带空出假。故曰双流游戏神通。大论四十九卷释。

  ○立伏忍。干慧地也。柔顺忍。性地也。无生忍。八人见地已去至十地也。辅行二十五卷引大论。于菩萨边别得忍名乃至游戏神通等名。故知此名别属菩萨。

  ○如欲度虚空。大论七十八卷举度空品云。菩萨作是愿。我当度一切众生。众生实不可得。是人欲度众生。如欲度虚空。何以故。虚空离故。当知众生亦离。

  ○八人。止观第六云。人。忍也。忍因也。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四卷。

  ○故大品云。在大论八十六卷中。

  ○十地菩萨如佛。大论四十九卷云。须菩提。十地菩萨当知如佛。五十卷释如佛义。如义辅行中明。

  ○用誓扶余习等。辅行引大品云。留余残习。以誓愿力及扶余习。而生三界。利益有情。

  ○五相如三藏不殊。谓唯成道等三。稍异三藏。前五不异。故略不论。

  ○本门中通佛亦言灰断此指下第九本寿命妙中。通佛身化缘讫。亦归灰断(云云)。

  ○二义不定等。谓本佛涅槃相亦同三藏灰断者。以通当教有二义不定。故与藏教有同有异。又钝者同三藏见灰断。利者见异三藏。故言所见不同。辅行云。方便有余土通佛。不说灰断。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五卷。

  ○大品云。须陀洹智断是菩萨无生忍。出遍学品。大论八十六卷释。论举经云。须菩提。八人若智若断是菩萨无生法忍。须陀洹若智若断。斯陀含若智若断。阿那含若智若断。阿罗汉若智若断。辟支佛若智若断。皆是菩萨忍。

  ○一日三时照机。杂心论第九卷。佛昼夜三时。以佛眼观察众生。大论二十六卷。佛一日一夜各三时观一切众生谁可度者。无令失时。

  ○亦如摩耶经。摩诃摩耶经两卷。上卷摩耶赞佛偈。日夜各三时(云云)。

  ○阿难近后而问。增一阿含三十六卷。如来北首右胁而卧。将欲涅槃。阿难在后哭泣。世尊知而告诸比丘曰。阿难比丘今为所在。比丘曰。今在如来床后(云云)。

  次料简。

  ○或向初取三地。谓初欢喜离垢明地也。仁王四地。谓增第四𦦨地也。止观第六上云。旧云三地断见。或言四地断见。

  ○但通教等下。止观云。今核此语。若云三地四地皆断见者。此师不解通教义。何者。三乘共位。同入无间三昧。不出入观而断见。那忽用三地四地皆断见耶。若取第三地断见者。第四地应断思。若取第四地断见。第三地应未断见。若用两地断见。为出入观。为不出入观。若不出入观则无两地。若出入观非断见位。人师救云。经说如此。此师不解经意。今言经借别义显通耳。别见义长。论三地四地。通见义短。不出入观。然名可借别。义必依通。若作不出入观释者。三地据断见初。言四地据断见后。皆不出观(云云)。

  ○若断别惑等。玄第五上明断伏中。当是别教附傍小乘方便说耳。签云。明其附傍通教小乘三藏意。亦似共地菩萨意。

  ○或言六地齐罗汉等。旧云六地断思尽齐罗汉。或用仁王七地齐罗汉。止观云。但六地名离欲。止离欲界九品。祗可与阿那含齐。纵令带果行向。犹有非想九品在。亦不得与罗汉齐。若七地是已办。就果可尔。向来属果则初禅初品已属七地。尔时得名已办。今若取释义便者。约十度明义。以第六般若入空之慧。断惑尽。与罗汉齐。第七方便般若出假化用。此名目为便。若取七地齐罗汉。约诸地对果向。七地正与第四果齐。此皆一往相主对。经论不定。复须斟酌不可苟执。

  ○别圆入通含容取干慧。此明通教人杂。故含容三教通说取干慧耳。非被接意也。干慧初𦦨。谓干慧为初𦦨别在菩萨断惑之位。若共二乘不名初𦦨。初𦦨即是断位。故大论别立菩萨。故以干慧为初𦦨。大论七十五卷云。灯譬菩萨道。炷喻无明等烦恼。𦦨如初地相应智慧。燋无明烦恼炷(云云)。

  ○三处燋炷。大品经明初地燋炷。大论明三处初𦦨。

  ○大论四十八卷。释经广乘品。从四念处乃至十八不共。皆是摩诃衍。次明菩萨摩诃衍。所谓字等语等。诸字入门阿字门。一切法初不生故(云云)。大论四十九卷释经发趣品。经文十地。无欢喜等名。但言从一地至一地。论文有欢喜离垢等十名。

  ○与止观稍似有殊。止观中间。三乘共断。其义已显。用何为据。更独开菩萨地耶。答。大论三处判燋炷云云。彼文但论通别二教。不论三教。此中既别圆与通对辨。故与止观有殊□□。

  ○见地燋炷置而不论。此正是止观意也。

  大树位。

  ○此别教名义等皆别。集注云。别义有八。教则独被菩萨。理则隔历三谛。智则三智次第。断则三惑前后。行则五行差别。位则位不相收。因则一因迥出。果则一果不融。破内外尘沙。法数第三卷有三品尘沙图。伏破无明。法数亦明初地三品无明。

  ○璎珞五十二位。本业璎珞贤圣名字中。先说四十二位。次明住前十顺即十信位共五十二也。

  ○仁王明五十一位。玄第五上云。仁王明十四忍。三十心为三般若。十地为十般若。等觉为一般若。十四在菩萨心中。皆名为忍。转至佛心。名之为智。签云。仁王经文不开等觉。玄文开等觉。对十四忍。

  ○新金光明经。隋译。

  ○涅槃五行十功德。五行谓圣行等。十德。大经十九卷至二十一卷。约五事论议等明初功德。从二十二卷初约六通明第二功德。次约慈明第三功德。次约十事明第四功德。次约五事明第五功德。次约金刚三昧明第六功德。从二十三卷初明四事成就第七功德。次除断五事等。明第八功德。从二十四卷初发五事明第九功德。末明道品入涅槃成就第十功德。

  ○摄大乘第七释第四因果等。世亲摄大乘论释。达摩笈多译。第七释因果胜相中。无十地名。在释修差别胜相中。有欢喜等十名。若真谛译在第十卷。

  ○地持六位。地持经中。从发心住至十地。束为六住。一种性住。二解行住。三净心住。四行道迹住。五决定住。六究竟住。止观第五卷下明。

  ○十住婆沙。十住毗婆沙论有十五卷。龙树造。什师译。释十地。入初地品第二中。先列十地名欢喜(云云)。次即释十地相貌。

  ○大论略出通别。谓三乘共菩萨地为通。但菩萨地为别。

  ○又为销经文。四教义云。又欲令听者咸知大乘经论出别教菩萨位行不同。宁可偏执是非诤竞耶。

  ○仁王般若明五十一位。据经五忍。开十信三贤。十地妙觉不开等觉。十四忍因位除妙觉。玄文开等觉。据大论般若名亦在因位。故天王十四般若。亦不开妙觉。故仁王般若总明五十一位也。

  前四般若。

  ○摩诃即大品。此亦未可全用。此是荆溪总破古师五时之失。佛祖统纪云。案藏经目录云。摩诃般若三十卷。光赞般若十卷。龙树用此造智论百卷。若放光金刚等十经。皆是晋宋间译。至唐奘师始译出大般若经六百卷。当知前十经皆重译之文。智者引用。正大品中义。是晋罗什译。在唐译之前也。

  ○如来成道二十九年。仁王护国经上卷序品云。大觉世尊。前已为我等大众。二十九年说摩诃般若波罗蜜金刚般若波罗蜜天王问般若波罗蜜光赞般若波罗蜜。今日如来放大光明斯作何事。

  ○于次第义便。四教义云。一家义便也。末代入道所宜。谓末代入道正得其宜。

  ○六度皆九。地持弥勒说六度皆有九种。第三卷施品明九种施。一自性施。二一切施。三难施。四一切门施。五善人施。六一切行施。七除恼施。八此世他世乐施。九清净施。第四卷戒品九种。一自性戒等。第五卷忍品九种。自性忍等。精进品九种。自性精进等。禅品九种。自性禅等。慧品九种。自性慧乃至第九清净慧。

  ○经有七位。璎珞本业经第二贤圣名字品说四十二位。从十位至妙觉。次明住前有十顺。即十信心也。第三学观品说六种性。所谓习种性等。

  ○习种性谓研习空观也。性种性即分别假性也。道种性谓中道能通也。真似两解。四教义云。通教通真似解。说为暖顶忍世第一法。今别教别真似解义立此名。比决分明也。圣种性谓证入圣地也。等觉性谓去佛一等也。妙觉性谓妙极觉满也。大品菩萨欲具道慧当学般若。大论二十七卷举经云菩萨摩诃萨欲得道慧当习行般若波罗蜜等。

  ○因中总别果上总别。止观引大论二十七卷云。或言因中总别果上总别。辅行十三卷云言总别者。直语道慧一切智故故名为总。各加种故故名为别。大论云总相是一切智。别相是一切种智。

  ○生灭无生灭四真谛慧圣行。即十住位。四教义生灭四谛慧在十信位中。

  ○璎珞六位。璎珞本业经上卷说六种性。

  ○四教本即四教义在第五卷中。

  玄签证释卷第四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五上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明实位。

  ○二处罗汉名同。谓藏通二处声闻。总名罗汉也。

  ○下辨体说。玄第九卷上。

  ○华则着身。维摩经观众生品文。

  ○三种意阴。宝性论云。住无漏界声闻辟支佛有四种障。乃至依无漏业因。生三种意生身。

  ○不名福田。须菩提章。维摩呵云。汝得无诤三昧。一切众生亦得是定。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云云)。

  ○意阴即意成身。亦名意生身。辅行十四卷引楞伽云。一三昧乐正受意生身。二觉法自性性意生身。三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二乘即彼三中之一也。后玄第六卷下明。

  ○借下成高。谓借别住而成圆高也。妙乐云。借别者。圆非无位。借于次第高下。以显不次第平等耳。若论圆位。六即亦足。何须更列四十二耶。以分真位长。故借别位。分其品秩。

  ○平等法界等者。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故云尚不论悟不悟。大乘因者等。普贤观经只有上因句。其下果句。准义而出。

  ○如止观中。止观第三卷明顿渐中。此下文。玄第九卷下明宗中文。

  ○圆闻妙理者。即圆妙三谛也。故一法一切法。即妙假俗谛也。一切法一法。即妙空真谛也。非一非一切。即妙中第一义谛也。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纵不横。故不可思议也。止观第三记辅行十四卷。

  ○一行一切行。如前行妙文初。明不相须圆妙行。即一行一切行也。

  ○十法成乘。辅行二十卷云。又备此十。令观可成。故名成观。亦名成乘。前之四法。用无前后。通塞等三。成就前四。次位等三以判前七。能善用者。十如指掌。

  ○识一念平等。辅行云。山家所观一念。是非一非异一念。不同世人执着一念也。谓观此现前刹那一念。具足三千即空假中。故云平等具足。即初观不思议境也。次谓不思议三谛即无作四谛。无始昏迷。翻道灭而为苦集。今既觉知欲反苦集而为道灭。于四谛境起四弘誓。故云伤已昏沉等。即真正发菩提心也。次知此心。即一念心性也。谓此心性本是寂照常明常静。体达现前一念昏动。即是法界常寂常照。即善巧安心止观也。次用寂照不思议止观。遍破三惑等法。即空破见思。即假破尘沙。即中破无明。一心圆破。即破法遍也。次一心诸心谓上木能一心破遍。或起着心。或起余惑心。则有通塞当检校铨择。使塞者通。通者不着。即第五识通塞也。次道品调适。谓上破法遍中。已知一切色心等法。若未能悟入。当修四念处。四正勤。乃至八正道。开三解脱门。入涅槃城。故云向菩提路也。次正助合修。正谓前六观法。行者若未证悟。复修事六度等。对治助开。故云解此心正助之法。次识次位。谓从五品相似至初住等。故云识己心凡圣心也。次能安忍。故不动不退等。第十离法道爱。故虽获此心无量功德。不生染着。则免顶堕而到清凉矣。故结云十心成就。

  ○目见种种色。谓观智增明。能见三谛理。如有日光见种种色也。

  ○弥勒论。即金刚般若论弥勒菩萨造。

  ○五法师。文句云。五种法师。一受持。二读。三诵。四解说。五书写。又云大论六种法师。信力故受。念力故持。看文为读。不忘为诵。宣传为说。圣人经书须解释。今经合受持为一。合解说为一。开读诵为二。足书写为五。

  ○于论二文等。二文即受持及读诵也。若准文句受持为一种。止可说读诵开为两。今云各开者。或兼大论开受持为二意。故云更加说法名五但没书写耳。

  ○安乐行疏释五法师。五种法师在法师品疏中广明。非安乐行疏也。安乐行品题中附上法师品文释耳。

  ○文意各别。谓此中只用说法解脱。随喜位初用听法。因文连着。故云相从来耳。

  ○菩萨少施等。在大论二十九卷中。

  第五品行人。

  ○如随自意。即大师随自意三昧。亦名觉意三昧。一卷别行。

  十信位。

  ○今比望竖。出其横相。此二句正明一信具十。是横对相。故云今比望竖十心。出其一信中具十心横相也。

  ○仁王般若经云。初发心相。信恒河沙众生。修行伏忍。于三宝中。生习种性。十心。信心精进心乃至回向心。是为菩萨能必分化众生。已超过二乘一切善地。一切诸佛菩萨长养十心为圣胎也。

  ○璎珞一信有十。璎珞本业经上卷。贤圣名字品云。所谓十信心。心心有十。故修行百法明门。常发无量有行无行大愿。得入习种性中。

  ○行于五悔等。辅行云。由此五法。助开初品乃至入住远由。

  ○以信为本。谓圆信不思议妙三谛境。方能起不思议境观也。藉念力持。谓正念力持。真正发菩提心始不退失也。功由精进。谓止观善巧。全由精进。心方得安也。妙慧方遍。谓由妙慧破法方遍也。由决定力。谓于塞得通。若无决定心。通或复塞。故通不塞。由定力也。为求不退谓无作相生道品调适。向菩提路唯进无退。故云元修等。回因向果。谓既回因向果。亦能回事向理。正助合修。故能助开悟入。方能护法。谓不失不滥。故识次位。方堪护法。由善防非。谓有内三术外三术。为善防非。由此善防。非从何起。故内外悉不动名能安忍也。由大愿力。谓无愿力。更不前进便为顶堕。今于法道不起染着。入清凉地。故于法无爱。由大愿力也。

  ○引二经证者。谓前开科。只有三普贤下引证。今言三引二经证者。以普贤观经说六根清净。指同法华经故。故遂言二经。

  ○无生忍前有十境界。普贤观经云。十方佛右手摩头授记。行者应时即入菩萨正位即无生忍位也。无生忍前。即十信位有十境界。集注云普贤释迦分身多宝四圣及六根清净。共为十种。经云行者持经得见无量普贤菩萨身心欢喜。白言。愍念我故。为我说法。尔时空中。无量普贤同音各说清净大乘经法(云云)。是名始观普贤菩萨最初境界。第二见释迦佛耆阇崛山说法华经。第三感十方分身佛现。第四见多宝塔多宝如来。第五十方无量佛及普贤空中为说六根忏悔法行者忏悔眼根清净。第六耳根清净。第七鼻根。第八舌根。第九第十身心二根十方佛普贤复教当忏身心二根。行者问。我今何处行忏悔法时空中声说释迦牟尼名毗卢遮那。遍一切处其佛住处名常寂光常乐我净波罗蜜(云云)。

  ○十善菩萨发大心。仁王经波斯匿王所说偈在上卷末。仁王疏云十信善有三品上品善铁轮王化一天下。中品善粟散王。下品善人中王。妙乐云信信通皆具足十善。非谓专以人天不杀盗等用对十信。既云长别三界。当知须是断惑十信。

  ○仁王初后法华中间。谓发大心为初。别三界为后。六根清净功德在发心后别界前。故云中间。

  引众多文。

  ○十种梵行等。正念天子间法慧菩萨答。修梵行时应以十法观察。所谓身身业。语语业。意意业。佛法僧戒。乃至广推十法不可得故十梵行空。复应修习十智。所谓处非处智。三世业报智。诸禅解脱三昧智。诸根胜劣智。种种解智。种种界智。一切至处智。天眼无碍智。宿命无碍智。永断习气智。修习如是十智。即入初住。

  ○唯住前观十梵行。唐译梵行品在十住品前。晋经梵行品在十住品后。今据新经言也。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一卷。

  ○若大品云。大品第四十五闻持品文。

  ○闻深般若等。皆略经文。非论文也。大论释云。大海水是无上道。平处无树无山是般若波罗蜜经卷等。又释云。树果是无上道。树华是阿[鞥-合+(白-日+田)]䟦致地。春时陈叶落更生新叶。是诸烦恼邪见疑等灭。能得般若波罗蜜经卷等。

  ○仁王偈。十善菩萨发大心。长别三界苦轮海。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铁轮王。习种铜轮二天下。银轮三天性种性。

  ○具如经说。普贤观经云。既发露已。寻时即得诸佛现前三昧。见十方诸佛。普贤为行者说忏悔六根之法。如是忏悔一日至七日。以诸佛现前三昧力故。普贤说法庄严力故。得六根清净。如妙法华经。行者六根渐净。身心欢喜。无诸恶相。心纯是法。与法相应。更得百千万亿旋陀罗尼。复更广见百千万亿无量诸佛(云云)。又经云。十方诸佛摩头授记。行者即入菩萨正位。即授记入初住也。

  ○安乐行。文句云。夫安乐者。即大涅槃。从果立名也。行者。即涅槃道。从因得名也。

  ○行处。文句云。约三法明行处。一直缘一谛等。二约生法二忍等。三约不思议三谛等。妙乐云。当知行处即正行。近处即助行。近远两字。若对所近。应并上声。今明能行对所离法。故皆去声。约远而论近。亦是附戒门助观。约近而论近。亦是附定门助观。约非远非近而论近。亦是附慧门助观。即指不动不退等一十八空。文句云。凡有十九句。初一句总。后十八句对大品十八空。如实相即第一义空(云云)。

  十住位。

  ○首楞严。大论翻云健相。

  ○入理般若名为住。亦波斯匿王说。次句住生德行名为地。

  ○十种智力。即前引是处非处智等。

  ○迦叶叹初住。即迦叶菩萨。

  行向地位。

  ○璎珞本业经。佛言地名持。持一切百万阿僧祗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果。故名地。

  ○华严璎珞文意。华严虽兼别位。经正是圆。璎珞纯别。故云文虽次第。既借别名圆。亦可借用念念进入等言。本业经上卷云。因是二空观。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双照二谛。心心寂灭。进入初地法流水中。

  ○等觉边际智满。谓到诸法边不思议权智也。前签第四上有释。无明父母。楞伽经云。弑无明父。断贪爱母。

  ○妙觉位御车达到犹名为车。后明三法妙中文也。

  ○对大车喻。止观第七下云。是十种法。名大乘观学是乘者。名摩诃衍。如法华云。各赐诸子等一大车。其车高广(云云)。

  ○或七或一等。辅行二十卷云。观法非十。对根有殊。虽复根殊。但是一不思议观观不思议境。乃至离爱不离境故。故此十观。根三。意分远近近。期初住。远在极果。又次位下三虽非观法。并由观力相从名观名十观。次释疑中。耆婆为阇王说梵行品有多卷。此正在第二十卷中。世尊入月爱三昧放光清凉往照阇王身疮即愈。王问光因缘。耆婆答言。即是如来入月爱三昧所放光明。王问何等名为月爱三昧。耆婆答言譬如月光。能令一切优钵罗华开敷鲜明。月爱三昧亦复如是。能令众生善心开敷。是故名为月爱三昧。譬如月光能令一切行路人生欢喜。月爱三昧能令修习涅槃者心生欢喜(云云)。譬如月光初一至十五。光渐渐增。月爱三昧令初发心善根渐渐增长。具足大涅槃(云云)。譬如月光从十六至三十日光明渐减。月爱三昧光所照处。烦恼渐减(云云)。譬如月光既照郁热即除。月爱三昧能令众生除贪恼热。譬如满月众星中王。为甘露味。众生爱乐。月爱三昧诸善中王。为甘露味。一切众生之所爱乐。是故复名月爱三昧。即签云有六喻也。

  ○仁王十四忍。仁王经教化品云。是诸佛菩萨本所修行五忍中十四忍具足。又波斯王说偈已。佛即授记。乃至其所说十四般若波罗蜜。第三品末云。若有人闻诸忍法门。信忍。止忍。坚忍。善觉忍。离达忍。明慧忍。𦦨慧忍。胜慧忍。现忍。远达忍。等觉忍。慧光忍。灌顶忍。圆觉忍者。是人超过百千劫恒河沙生生苦难。释签云。仁王不开等觉。盖仁王经文不说有等觉故。今玄文开等觉为十四般若。

  ○大品四十二字。大品经广乘品中明。

  ○什师九倍略。大论一百卷末明。

  ○初阿后茶。大论八十九卷亦明四十二字。

  ○南岳两卷中释。大唐内典录第五卷云。有四十二字门两卷。沙门慧思撰。

  ○广乘品。大论中即四念处品。

  ○明一切法皆摩诃衍等。大品经云。菩萨摩诃萨摩诃衍。所谓字等语等。诸字入门。大论云。四十二字是一切字根本。因字有语。因语有名。因名有义。若闻字因字。乃至能了其义。初阿。具云阿提阿耨波提。秦言初不生。经云。阿字门一切法初不生。茶具云波茶。秦言必。经云茶字门入诸法边竟处不终不生。过茶无字可说。

  ○即说菩萨十地。此广乘品后发趣品中明十地也。又次十地后说三乘共十地。即出到品中文。

  ○释广乘品。大论四十八卷释大品广乘品。从四念处四正勤乃至十八不共法皆是摩诃衍。次释四十二字门(云云)。门者一字入四十二字。四十二字亦入一字。字为世执谓之法。众圣所由谓之门。大论四十九卷释发趣品。五十卷释发趣之余。即次释出到品。大品经发趣中只云从一地至一地。大论答出二种地。一者但菩萨地。二者共地。但菩萨地。欢喜地。至十法云地。共地。干慧乃至佛地也。

  ○乃至法云地中明修治地业。经明初地修行十事治地业。乃至九地具足十二法。十地菩萨当知如佛。又云十地菩萨具足六波罗蜜四念处乃至具足圆满断一切烦恼及习(云云)。

  ○无人乘而到干慧等地经云无有人众是乘出者。何以故。是乘及出者所用法及出时是一切法皆无所有。用何等法当出。何以故。我不可得。乃至第十地不可得故。不可得毕竟净故。云何为初地乃至十地。所谓干慧地性地(云云)。乃至如是须菩提。菩萨以一切法不可得故乘是摩诃衍出萨婆若。

  三料简。

  ○言前是料简璎珞等。谓前第四卷别教文中云。今若明位数须依璎珞等。今此明圆位数。仍用璎珞等。故须料简。然前料简品。而言料简缨珞者。今圆断四十二品。是四十二位能断。而四十二位是缨珞名。故言料简璎珞。次料简位。而言料简涅槃等。今圆位应修圆行。而行名同涅槃次第行等。故言料简涅槃。

  ○品位相成等谓今明四十二字圆位。修一心圆行。圆断四十二品无明。故云品位相成(云云)。至大品三观。元有一心三观。正是今圆位中所用。故云观心不须料简。

  ○庄子云。庄子有内外篇。此出外篇。轮扁斫轮人名扁也。

  三伏断。

  ○大经第六。四依品中。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五卷。

  ○一空一切空等止观云。一空一切空。无假中而不空。总空观也。假中亦然。谓一假一切假。无空中而不假。总假观也。一中一切中。无空假而不中。总中观也。此是一心三观中体一互融总三观也。古云。三观具四法。一名谓一相不立等。二体谓一空一切空等。三德谓即空是般若清净义。即假是解脱自在义。即中是法身究竟义。四用谓空彰荡相。假彰立法。中显绝待。

  ○寂灭忍亦名无生忍。仁王教化品。佛言大王五忍是菩萨法。伏忍上中下。信忍顺忍无生忍寂灭忍皆上中下。名为诸佛菩萨修般若波罗蜜今合二三为一。亦名伏忍。波斯匿王偈云。三世诸佛于中行。无不由此伏忍生。

  ○仁王云等。第七受持品云。从习忍至顶三昧。皆名为伏一切烦恼。而无相信灭一切烦恼。生解脱智照第一义谛。今言金刚顶即金刚喻定顶三昧也。仁王经文不开等觉。即十地后心也。

  ○寂灭通下。仁王教化品云。复次寂灭忍。佛与菩萨同用此忍入金刚三昧。

  ○一切众生灭尽定。是圆寂灭理定。非小乘事灭尽定也。

  ○即是圆位。亦可通用。即谓六即。是圆位。当知圆无生事及寂灭理二名。亦可六即通用也。

  ○因因果果等。大经疏云单因是境。重因是观。单果是菩提。重果是涅槃。境但是因。不从因至于因因。但非因因。观智从因至十因。故得是因因。菩提但是果。不从果至于果。但果非果果。涅槃从果至于果。故得是果果。

  ○彼无明体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大经文云。彼无明体亦因亦因因。识亦果亦果果。佛性亦尔。章安疏云。无明当体是因。而复为行作因。故是因因。识当体是果。复为行作果。故是果果。以譬例法。譬与法乖。但取少分为喻。故今签中引用。不安识字。但约无明体论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

  ○今从法譬等。谓章安疏既云譬与法乖。但取少分为喻。故荆溪意亦非全取无明行识以为境智。菩提涅槃之譬。但是先举无明行等亦有因果因因果果之名。故云今从法譬俱得说之(云云)。

  ○地持云第九离见禅。地持经第五卷禅品九种。一自性禅乃至第九清净禅。第九复有十种禅。一世间清净不昧不染污禅。二出世间清净净禅。三方便清净净禅。四得根本清净净禅。五根本上胜进清净净禅。六入住起力清净净禅。七舍复入力清净净禅。八神通所作力清净净禅。九离一切见清净净禅。十烦恼智障断清净净禅(云云)。

  ○界外三界。古云界外准界内立三界名。中理未穷通名见惑。通三界变易土中胜妙五尘名欲界思。不思议法尘为上界思。

  ○唯佛一人等。仁王偈云。三贤十圣住果报。唯佛一人居净土。三贤十圣忍中行。唯佛一人能尽源。

  ○大经第六四依品云佛告迦叶。大涅槃微妙经中。有四种人。能护正法。建立正法。忆念正法。能多利益。怜悯世间。为世间依。安乐人天(云云)。疏云。四者数也。依者凭也。一切世间凭之得益。故言四依。

  圆教八相。

  ○四明答日本问云。三周所授。乃八相应身记也。此之八相。始从初住分显法身。终至妙觉究竟法身。皆能现此益物之相。华严云或见来下。降兜率也。处于母胎。托胎住胎也。或见初生。出胎也。或见出家。第五出家也。或见成道。第六成道也。或见转法轮。第七转法轮也。或见入涅槃。第八入涅槃也。大小八相开合存没不同。如佛祖统纪中明。

  第五判粗妙。

  ○同除四住等。解曰。四住者。只是见思。见为一住。名见一切处住地。思惑分三。一爱欲住地。二色爱住地。三无色爱住地。此之四住。三藏佛与六根清净人同断。故言同除四住也。无明即界外障中道之别惑。三藏教止论界内通惑无明名字尚不能知。况复伏断。故言三藏则劣。

  ○设开十地为三十品。仁王观空品云。十地三十空故。始生住生终生不可得。地地中三生空故。

  ○定爵论勋。爵者。封也。爵有五等。谓公侯伯子男也。勋功也。

  ○高粗低妙。四教仪云。只缘教弥权。位弥高。教弥实。位弥下。

  ○七位兴如华严二兴等。谓五时教兴。各有所为。如初时拟宜。乃至第四时淘汰。法华开显。即各有所以也。此是法华中施开废正义。

  七位废。

  ○此中不全同法华。后签云。前诸兴废。并约法华前教也。

  ○且对衍门存三废一。谓摩诃衍门无三藏教。故存通别圆三。废一藏教也。止观第三记。辅行十四卷。

  ○汝弃小用大等。谓佛出世说教。元以小乘为入大方便。今汝弃小。探用大乘经义辨菩萨义。是失佛方便意。故云没小乘为大方便也。又汝若不肯伏自己不晓小乘为入大方便。则汝所弘毗婆沙论文中自有三藏菩萨义。何须探用大也。若本自有不用。岂非彰显毗婆沙。论主不解菩萨义乎。故次直破其谬用之二失。恐小乘师云我不嫌论主不解。故即云汝若不嫌。何须弃之。论主即毗婆沙论主也。

  次正明废。

  ○二道三法四果。无量义经说法品云。三法四果二道不一。

  ○于正释中四教。谓正释中先释二道。既言置顿。故释渐四教也。

  圆位。

  ○第十经。即一切大众所问品中。

  ○是义不然。经文殊云佛所说偈其义有余(云云)。盖经先有问答。一切契经说有余义。无余义耶。善男子我所说者。亦有余义亦无余义。次出七偈。此中偈即七之一。以明有余无余义(云云)。大经中意。有余不了属昔教。无余显了是今大涅槃经。

  释四果。

  ○如前所说。如前约教中。

  ○法华三教等。谓法华纯圆开会前四时三教行位为一圆教行位。故前三教行位皆废。一圆教行位不废也。

  ○无量义云不合。玄第十引无量义云。三法四果二道不一。不一即不合也。

  ○四十余年未显真实。无量义经说法品云。自我道场菩提树下端坐。得成无上菩提。以佛眼观一切诸法。不可宣说。所以者何。以诸众生性欲不同。种种说法。以方便力。四十余年未显真实。是故众生得道差别。不得疾成无上菩提。善男子。法譬如水。能洗垢秽。若井若池若江若河溪渠大海。皆悉能洗垢秽。其法水者亦复如是。能洗众生诸烦恼垢。水性是一。江河井池。溪渠大海。各各别异。其法性者亦复如是。洗除尘劳。等无差别。三法四果二道不一。水虽俱洗。而井非池。池非江河。溪渠非海。如来世雄。于法自在。所说诸法亦复如是。初中后说。皆能洗除众生烦恼。而初非中而中非后。初中后说文辞虽一。而义各异。我起树王。诣波罗奈鹿野园中(云云)。次说方等(云云)。摩诃般若(云云)。

  ○第八明开中。应分云先指如前。次显今经意。

  ○具如前说。如前明二妙。绝待中释。

  ○即成假名妙。假名五品观行位也。

  ○第九行经言五譬成四教位者。其第五譬对不定秘密。但不定秘密秪即用藏通别圆之位。故云五譬成四教位。

  ○罗汉地为佛地。前玄第四卷下释。

  ○三十二云。大经迦叶品之二。

  ○第九卷。大经菩萨品中。经文凡夫在佛后列。

  ○二十五云。师子吼品文。

  ○牛食余草。经云。更有异草。牛若食者。则无醍醐。

  ○缨珞云顿悟世尊。缨珞本业经下卷。问。为顿等觉。为渐渐觉。佛答言。顿觉如来。非渐渐觉。三世诸佛所说无异。

  ○两教义理相滥者。谓不定是显露不定。秘密是秘密不定。两教总名不定。但互相知互不相知。以分两教之殊。故云义理相滥。前文第一卷。即标教章中。

  ○第二十七云。师子吼品之三云。一切众生身不一种。云何而言佛性为一。佛言。譬如有人置毒乳中。乃至醍醐。皆悉有毒。乳不名酪。酪不名乳。乃至醍醐亦复如是。名字虽变。毒性不失。遍五味中。皆悉如是。若服醍醐。亦能杀人。实不置毒于醍醐中。众生佛性亦复如是。虽处五道。而是佛性常一。论斯教行显密不定相。谓即显露不定与秘密不定之相也。

  ○探赜音宅。深也。藉今生重闻方发。玄第十云。此谓过去佛所。尝闻大乘实相之教。譬之以毒。今值释迦声教。其毒即发。结惑人死。

  ○菩萨容有。二乘的无。谓法华前显密入者。菩萨容有。若二乘在法华前。密入或有。显入决无。故云的无。此二句正明上诸经未有显露历味入妙等。释签第一上云。二乘唯在法华。菩萨处处得入。

  ○各有二意。谓次第入妙。开粗即妙。各有按位开入。及增进开入也圆乘三相不同。

  ○因缘三界无后三界。此约摄大乘论七种生死。立两重三界也。

  ○五三法妙。不并不别。与不纵不横。名异义同。不并即不横。不别即不纵也。

  ○佛性者亦一非一等。大经二十五卷。佛告师子吼。佛性者。亦色非色非非色。亦相非相非非相。亦一非一非非一。乃至亦字非字非非字。共九章。次释中释第三章云。云何为一。一切众生悉一乘故。云何非一。说三乘故。云何非一非非一。无数法故。

  ○亦名如来之藏。与前如来藏稍殊。此总该三法。前是别约三法中一。故多之字。

  历别三法。

  ○若止观中明方便乘九念处者。止观第十下见境修观中云。三车即是三藏中三乘念处。亦是通中三人共一念处。又是别方便中三种念处。真实一种念处。又圆一实念处。略说九种念处彼第九是圆而俱云方便乘者。约次第随诸教后故(云云)。

  ○九人生方便。谓圆信一也。别三十心三也。通三乘藏二乘也。

  ○九医未详。文句云。有十种医。前三是旧医即外道也。第四二乘。第五六度菩萨。第六通菩萨。第七别菩萨。第八圆信。第九圆后心。第十圆如来。

  ○九土。净名疏四土相望。十种差别。一同居自异。乃至第十诸土非垢。寂光非净。前九正明诸土不同。第十但明诸土体耳。如辅行二十一卷明。

  ○日月运行。易经上传第一章云。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说文许慎着。名许氏说文。

  ○下文广明索义。文句第五卷下。

  ○元夫如来下。

  ○点空说法。后感应妙中签云。先破性已。然后方可点空说四(云云)六诫劝。

  ○四相品。经云。佛告迦叶菩萨。分别开示大般涅槃有四相义。一自正。二正他。三能随问答。四善解因缘义。此中所引是正他文。有五。初女人默念。二。

  尔时下如来故问。三尔时女人下女人叹佛。四唯愿下请法多少。五佛言下结也。心大欢喜。即初世界悉檀也。

  ○大经第八。如来性品中。佛对迦叶言。方等经者。犹如甘露。亦如毒药。次迦叶问如来何缘说方等。如甘露亦如毒药。佛说偈云。无碍智甘露(云云)。章安疏云。双明愚智二人。

  四圆教。

  ○达到乘义犹在。后文云运车达到。犹名为车。果乘亦尔犹名为运。

  ○其车高广等。文句云。车体分三。先叙高广。次明白牛。三明傧从。此中引高广中初二句。初句譬如来深远。横周法界。竖彻三谛。故言高广。次句譬万行修饰也。

  ○大论七十七发趣品。令大论七十七卷释梦誓品及魔愁品等。发趣品。在四十九卷及五十卷中。经云十四转见。论释云何菩萨转见。于声闻辟支佛地见转故。

  ○别显一科。即别明三法科。秃乘。辅行云。但有车体。既无具度。故名为秃。

  ○大经第五四相品文。先譬。有三节。初欲教大。惧不速下次缘不堪。而不教下三不说大。言半字下次法合。只引合初欲说大一节末几句。金光明记云。毗伽罗论。此云记论。婆尼尼造。明种种经书。并诸杂语。又名字本。河西云世间文字之根本。典籍音声之论(云云)。

  ○理方等。如普贤方等。调斥方等。即第三时约法立。

  ○空纵藏横实相那不纵横。欲显实相有纵横。方见宛转相即。正见不纵不横义。二义犹别者。谓第一义空。与如来藏二义犹别。未见融即也。

  ○三对六句。谓用向四句。改成三对六句。初对即向初句及第四。句。第二第三两对。即具足中间两句成两对。故云三对六句。

  ○初对者。是次二对中初对也。然字下。通辨初文三对也。故第三对。是总三对中第三对也。不殊初对。是总三对中初对也。为对第二。是总三对中第二对也。以明第三。即上然第三对也。谓总三对中第三对。不异总三对中初对。既是不异。何用第三。为对总三对中第二对。故明第三对也。

  ○占察下卷。占察善恶业报经两卷。坚净信起请。佛转命地藏菩萨说。上卷明占察法。下卷明求大乘者进趣方便(云云)。复次彼心名如来藏所谓具足无量无边不可思议无漏清净功德之业。以诸佛法身。从无始本际来。无障无碍。自在不灭。一切化现。种种功业。常恒不息。以一佛身即一切诸佛身(云云)。所有作业。亦皆共一。平等无二。以依一法性。而有作业同化。体无别异故。如是诸佛法身遍一切处。随诸众生生死。恒为作依。次譬如空(云云)。

  ○止观正助合行。止观十乘中。前六乘是正。第七对治助开是助也。

  ○以我因为汝果。前以别格圆。约因果判中云。以我之因为汝之果。别位则粗。故前三教并非是妙。

  四明开。

  ○其家大小都无知者。经云。如贫女人舍内。多有真金之藏。家人大小无有知者。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五卷。

  ○论人云。是弘中论人也。

  ○如章安释。即前引大经章安疏。

  五始终。

  ○一念具十界等。此与文句四番解释十如中。第四约位释同。但彼初三直指理性三德。此约逆修为顺性。故今初三亦是理性。以惑业苦三即理性三德故。如法数中十如三轨图明。又与前第二卷上佛界释同。但彼初三不说三道。

  ○三道法譬。如初文释众生法中。然前众生法与此中譬。只性中火譬是同。余多不同。三道即相性体者。谓相即业。性即惑。体即苦也。此与前第三上因缘合十如境中不同。彼论四圣因缘十如。故以体力作为三道也。

  ○故净名云。是佛道品中文。

  ○六类通三法。金光明玄义。约果上说十三法。从三德乃至三道。遍摄一切法。此中正明三轨。以三轨类通一切三法。乃明从因至果。与彼意异。

  ○举大要明始终。谓此中明从因至果。故始三道终三德耳。

  ○十条生起。辅行云此十三转展相对。其义不殊。义虽不殊。生起次第。不无前后。无始流转不出三道。流转由识。识内具性。照性由智。智满成道。道由乘至。至故身显。显必涅槃。涅槃具故。称为三宝。宝必具德。是故始终且列此十。

  ○一一条皆约六即。如法数第十卷十种三法对六即图。法师品疏文与法数是同。若准药草喻品。智行性三初三种三法。从性三是理即。次三般若至三大乘。从行三是中间四即。后三身至三德。从智三是究竟即。今此中文意。一一三法皆通论六即也。若离若合者。离开也。即合三离九。如释签十不二门修性不二门中及翻译名义中详明。横竖该深者。如金光明玄义三法十种横该竖深。

  ○三道者。光明玄云。无明爱取是烦恼道。行有是业道。余七是苦道。道明能通。此三更互相通。故名三道。今料简中。明界外三道。是则两处三界。总有三道。

  ○即生死身而是法身。如指冰为水也。

  ○无惑无照。如指薪为火也。

  ○恶即资成。如指缚为脱也。

  ○三识。辅行十一卷云。真谛三藏云。阿陀那七识。此云执我识。此即惑性。体是缘因。阿赖耶八识。此名藏识。以能盛持智种不失体是无没无明。无明之性性是了因。庵摩罗九识名清净识。即是正因。唐三藏不许此识。云第九乃第八异名。故新译摄论不存第九。地论文中亦无第九。但以第八对正因。第七对了因。第六对缘因。今依真谛仍合六七共为缘因。唐三藏译阿陀那云执持识。亦是第八。

  ○初文者等。签分二。初用真谛译明今三识一心。次若准下。准唯识论不可雷同彼义。

  ○末那识。末那梵语。此云意。执持藏识所持诸法者。荆溪。用起信论识义释。故不同唯识论中第七识义。然第七执第八见分为我。元有执持义无咎。

  ○圆智成法身平智成报身。一往对配之言。然唯识意谓大圆镜智证法身理。云成法身。四智总为自报身。从平等智现他报身。云平智成报身也。

  ○此中不取第九。当读断谓此唯识宗四智三身中。不取第九识。以唐三藏不许有此识故。乃是下正判法相宗属对。不与今同。位果二字疑倒。应云果位。

  ○初心常观三德。辅行云。委释识义。非今所论。但以三识体性对于三德三因。于理即足。论家虽云翻识为智。而不即照三识一心。即此一心三智具足。

  ○阿黎耶是真常净识。天亲十地论释不动地云。善住阿黎耶识真如法中故。当时弘地论人有二。此即计真如依持人。

  ○摄论云如金土染净。真谛译摄大乘论云。真实性为清净分。依他起为染污清净分。以何为譬。以金藏土为譬。如金藏土中。见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于地界中。土非有而显现。金实有不显现。若火烧炼。土则不显现。金相自现云云。光明玄云。若依摄论如土染金。即是圆意。土即阿陀那。染即阿黎耶。金即庵摩罗。此即圆说也。

  ○岂非阿陀那识。此大师用真谛译也。签云譬末那。用唐译也。又荆溪用大论三十六卷中。为是心相续故诸心名为一意。故云即是六七譬末那也。

  ○三佛性中疏文且据等。在文句第五卷上末。

  ○不一异者名之为如。用净名经弥勒章文。但彼经云夫如者不二不异。

  ○三大乘。亦用摄论三名。而义不同。光明玄云。运荷名乘。理性虚通。任运荷诸法。故名理乘。智随于境。如盖随函。故名随乘。得果得机。得果自解脱。得机令他解脱。故名得乘。

  ○不论名字下。应有问。何故六即中。不论名字。而圆位之始。不以五品为正位。但以五品为假名。次名字非位下。答。

  ○三身者。光明玄云。三种法聚故名。身理法聚名法身。智法聚名报身。功德法聚名应身。

  ○新金光明者。谓北凉昙无谶译金光明经四卷。隋开皇年间沙门宝贵合新旧译成八卷。即新金光明经。

  ○佛真法身等。在四卷金光明经中。四天王品文。

  ○佛三身从方等生。普贤观经云。此方等经是诸佛眼。诸佛因是得具五眼。佛三种身从方等生。是大法印般涅槃海。如此海中能生三种佛清净身。止观第二文。在第五旨归中并记。

  三涅槃。

  ○不生不灭涅槃。实相不可染。不可净。不染即不生。不净即不灭。名性净涅槃。修因契理。惑毕竟不生。智毕竟不灭。名圆净涅槃。寂而常照。机感即生。此生非生。缘谢即灭。此灭非灭。名方便净涅槃。

  ○三宝。知觉名为佛等。思益经第一卷。菩萨正问品偈云。知法名为佛。知离名为法。知无名为僧。是菩萨遍行。

  ○光明玄云。可尊可重名宝。至理可尊。法宝。觉理之智可尊。佛宝。毗卢遮那遍一切处。即事而理。此和可尊。名僧宝。十三德。光明玄。云何名德。一一法皆具常乐我净故。法者可轨。诸佛轨之而成佛故。身者聚也。一法具一切法。无缺减故。般若者。觉了三谛法故。解脱者。于诸法无染无住故。

  ○大经第九。菩萨品中。

  ○止观第二记。辅行第十卷。如前释众生法者。前第二卷上释众生法中。判权实破光宅等。止观十如破者。止观第五卷上。明不思议境。破古人判法华涅槃及判十如权实。

  ○破地摄师者执教道。如前签云。别虽同证。教道全权。故苦破之。令同证道。

  ○大经第八。如来性品文。章安疏云。先譬次合。初譬为四。一明起有我病。二说无我药。三邪我病息。四真我教兴。女人用譬佛智胜应。生育一子。譬于众生禀教生解。以解微故。故言婴孩。着邪常故。故言得病。次以女下譬说无我之药。又三。一佛智观机。二得机设化。三断邪我。初文权智起大悲。故言愁恼。觅无我机。故言求医。次良医既至。即得机施化。设三种药譬无常三修。三因告下断邪我教。此中乳譬真我。真我非时。故言莫与。苦味涂乳。譬以无我覆于真我。如苦与甜其性相违。前合三药中。何故复有乳。此亦是无我。苦味与常相违。三其儿下。譬邪我病息。先明病息。次明药息。真我缘起。故言渴乏。我无我违。故言毒气。无我治邪。邪消药息。故言药消。四母乃洗乳譬真我教兴。又四。一为说。二违情。三重说。四受行。次经合譬意。初合说无我。说如来下。次合说真我。

  ○十条初后。前十条初是三道。今三轨为初者。此经开显。点三道性即三轨故。

  ○一点在上。二点居下。大经哀叹品疏云。外国有旧新两伊。旧伊横竖断绝相离。借此况彼。横如列火。竖如点水。各不相续。不横不同列火。不竖不同点水。应如此土草书下字相。细画相连是新伊相。言上下而无纵等者。此签分二。先释上下而无纵义。先约字义释。谓[∴△]字三点。虽一点在上。而二点居下。不同点水之纵。此新[∴△]也。今圆三德亦尔。谓一性二修。故不同点水纵。虽下。对别纵释上不纵义。谓法身虽本有。然圆家即惑业苦是理性三德。故修染恶即是性缘了。全性起修。一性二修。位位法身。为了因所照。缘因所严。因修至果得非前后。故不同别教为惑所覆。有缘义也。

  ○第二释表里而无横义。先约字义释。谓[∴△]字三点。虽二点居下。而一点在上。不同列火之横。列火即走火也。此新[∴△]也。三德亦尔。谓二修一性。故不同列火之横。次亦对别横释上不横义。谓般若解脱虽修成。然圆三德二修一性。一一互融。含一切法相冥相收。而非横义。故不同别人理体具足而不相收(云云)。

  ○初判次开者。谓十三法。或有通前四时三教。今既以此经三轨类通。故须判开(云云)。既通三教故立二谛约城渚判。此即约教也。

  ○顺大论文。大论第一缘起中。以摩诃衍为第一义。对小乘为三悉檀。此判以第一义对三悉檀者。亦顺大论文。仍成别义。

  ○通论皆四者。谓若通论。四教皆具四悉。是则今经唯圆四悉。故下五时中云。此经但有圆实四悉也。

  ○罗刹半偈半珠。大经圣行品之三云。若行婆罗门闻罗刹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婆罗门赞言。大士汝于何处而得此半如意珠。

  ○自行因果已满。谓因收境智行位四妙。果即三法妙也。

  玄签证释卷第五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六(上)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感应妙。

  ○毗卢遮那。此云遍一切处。烦恼体净。众德悉备。身土相称。遍一切处。净觉云。卢舍那。宝梁经翻为净满。以诸恶都尽故云净。众德悉圆故云满。摭华云。释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云云)。翻译名义云。三谛一境。合名法身。此彰一性也。三智一心。合名报身。三脱一体。合名应身。此显二修也。以斯定慧互严。致使法身圆显。境智冥合。应物现形。三身明矣。

  ○今且从于理事合说等。翻译名义中三义论三身。第三义是事理合说。引观经疏云。佛本无身。随顺世间而论三身。是则仰观至理。本实无形。俯随物机。迹垂化事(云云)。

  ○大论归敬偈。第一卷初。归敬三宝。先归敬佛宝。即此四句。论第二句是大海。

  ○且依本业等。谓本业缨珞经中。等妙二觉是别教。故言且耳。若借别名圆。即圆二觉也。本业云。佛子妙观上忍。大寂无相。唯以一切众生缘生善法。亦自持一切功德。故名佛藏。而寂照一切法。自佛以下一切菩萨照寂。是故说寂照如来。无色无心。而寂照一切法。

  ○问前明等。此是料简先来意中。初判五妙文。具如生起中意。前玄第二卷上明十妙生起中。

  ○若从合明具如行妙初说。谓合明意同彼三妙。秪一涅槃而论三也。

  ○若相由者。即相须也。前玄第三下云。如此相须者。则非行妙(云云)。

  ○境智行三下。正明合意。言境者是法身。智者是般若。行者是解脱。言此三各三者。谓境即理三。智即解三。行即行三也。当知九秪是三。三秪是一。故云三九秪是一而论三也。

  释名。

  ○正法华经有十卷。此四句在第一卷。溥首菩萨所说偈。

  ○胜鬘经止一卷。经云波斯匿王末利夫人与胜鬘书。即遣内人名旃提罗。奉书至阿逾阇国。鬘得书(云云)。又经偈亦应垂哀愍。必令我得见。即生此念时。佛于空中现。普放净光明(云云)。翻译名义云。摩利。或末利。此云鬘。匿王之后。西域记翻为柰女。胜鬘为逾阇王妃。

  ○机者动之微易经上传。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謟。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大经十八。梵行品月爱喻文。

  ○灭有二种。经文断有二种。

  ○乃至五百群贼等。是救群贼因缘。得法眼。经云眼开见佛说法。发菩提心(云云)。

  ○如前第四引。前玄第四二十五三昧中。法界性论藏中未见。

  ○答中二等。此科恐有误脱。应补云。答中二。先通答。次别答。先通答又二。先通答机应之由(云云)。

  ○如溉甘果栽等。用婆娑偈。

  四句感应。

  ○大经二十七师子吼品文。须达多是舍卫人。唐翻善施。即给孤独长者。珊檀那此云护弥。

  ○止观第二记。辅行第七卷。

  ○三就十界中签文分二。初正释十界。次问约四下。料简三世。初又二。初释历别十界自行化他。次言交互下。释交互十界自行化他二。初约自行。次若约化下约化他。初又二。初略释交互。次问下下等。广简交互二。先问。次答。所言下答(云云)。若下有上机。则通因果等。当看辅行二十卷。

  ○如佛界机在地狱者后寿量品记云。玄文十界交互以论机缘。则果佛机通在十界故也。若直宜以佛界度者。则是佛界有佛界机。若未宜佛界。则渐以菩萨界而成熟之乃至地狱即至地狱方回心者是也。

  ○大缨珞九世。菩萨缨珞经第十一卷。净居天品。佛问净居天。汝今问我。为问过去三世。为问现在三世。为问未来三世。天子白佛。我亦问过去三世。现在三世。未来三世。今日但问三世诸佛。云何未来说言佛乎。

  ○望前二十五三昧中四意。前慧圣行中。通释二十五。各为四意。一出诸有过患。二明本法功德。三结行成三昧。四慈悲破有。

  ○净名云等。净名经佛道品中偈文。

  ○如大经云。第四卷四相品文。次大经第四。即此卷末文。

  ○次明粗妙。及相对中二者。谓相对科开为四意。今指前二也。

  ○立世毗昙。立世阿毗昙论是佛说。此中所引在第八卷。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卷。

  ○意如止观。止观中只有别接通。不言圆接别。

  ○此是相待论感应妙也。乃是前二十六纸次结文。

  ○须开两教佛应。即指藏通佛也。

  观心感应。

  ○如止观三十六句止观第八上。先烦恼涅槃三十六句。次诸法般若三十六句。后法身三十六句。

  ○色心净故般若亦净。大论六十三卷中明。

  七神通妙。

  ○第二十九菩萨品。大经第九卷。第十六菩萨品文。

  ○大品第十。在大论五十九卷中。

  ○大经毒鼓在第九卷菩萨品。止观第五记。辅行三十二卷。

  ○慈悲熏有二身。观音玄云。大悲熏身。形声利物名大药王身。大慈熏身。与众生乐。名如意珠王身。

  ○璎珞云神名等。本业经上卷云。所谓五神通是慧性差别用。故天名神心。

  ○地持力品等。地持经方便处力品第五明三种力又五种力。一神通力(云云)。全品无此二句。恐是约义引。

  ○易云阴阳等。易传第五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乃至末云阴阳不测之谓神。

  ○释论神通不尔。大论二十八卷明神通。

  ○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一卷。一天眼二天耳三知他心四宿命五身如意六漏尽。

  ○法界次第委释。彼云能使无而歘有。有而歘无。故名变化也。初禅二如文。二禅三。谓二禅二禅化。二二禅初禅化。三二禅欲界化。三禅四。谓三禅三禅化。二三禅二禅化。三三禅初禅化。四三禅欲界化。四禅五。谓四禅四禅化。二四禅三禅化。三四禅二禅化。四四禅初禅化。五四禅欲界化。

  圆教通。

  ○普贤经鼻舌通。经云如是忏悔。一日至七日。以诸佛现前三昧力故。普贤菩萨说法庄严力故。耳渐渐闻障外声。眼渐渐见障外色。广说如法华经(云云)。

  ○处胎经同。菩萨处胎经有五卷。第一卷末云。六根神通。明鼻根云。吾从无数阿僧祗劫修鼻神通遍覆十方无量众生。悉知分别善香恶香(云云)。吾从无数阿僧祗劫修口神通。言教往来。终不中滞。有所言说。言则有光。唇唇有光。齿齿有光。舌舌有光(云云)。

  ○华严十种六根。晋译华严离世间品。明十眼十耳十鼻十舌十身十意。在四十二卷。

  ○又明十种神变。晋经三十八卷离世间品中云。菩萨有十种变化。所谓众生变化。身变化。佛刹变化。供养变化。音声变化。行愿变化。调伏成就众生变化。菩提变化。说法变化。住持变化。签中略有出没。

  ○无记化化。后文云无记是理。止观第一记。辅行第四卷引大论第八。

  ○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一卷。

  ○有此二用故分内外。法师功德品疏中明。

  次料简。

  ○答中三业因缘。业字误。是三乘因缘。大论四十卷。问曰。何以故。三识所知合为一。三识所知。别为三。眼名为见。耳名为闻。意知名为识。鼻舌身识名为觉。答曰。是三识助道法多。是故别说。余三识不尔。是故合说。是三识但知世间事。是故合为一。余三亦知世间亦知出世间。是故别说。复次是三识但缘无记法。余三识或缘善或缘不善。或缘无记。复次是三识能生三乘因缘。如眼见佛及佛弟子。耳闻法。心筹量正忆念。如是等种种差别。以是故六识所知事。分为四分。

  ○正法华等千。正法华第九叹法师品云。尔时世尊告常应时菩萨。受是经典当得十眼功德之本八百名称千二百耳根千二百。乃至千二百意净。是为无数百千品德。则能严净六根功祚。

  ○如璎珞云起等。本业上卷云。一切众生善根感此实智法身。故法身能现应无量法身。所谓一切世界国土身。一切众生身。一切佛身。一切菩萨身(云云)。国土亦然。

  ○正慧托胎。大论第四卷。问曰。一切人以垢心有相续入母胎。一切邪慧相应。云何菩萨正慧入母胎。答曰。有人言有相续时。一切众生邪慧心入母胎。菩萨忆念不失。故云正慧入母胎(云云)。复次余人住中阴时。若男于母生欲染心。此女人与我从事。于父生瞋恚。若女人反此。菩萨先已了知是父是母。是父母能长养我身。我依父母生身得菩提。是净心念父母相续入胎。是名正慧入母胎。

  次应同依报。

  ○教行录第三卷中。约二意立问答。有两番。

  ○生佛相摄等。谓约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说。故可生佛相摄。但众生唯得非因非果迷中之理。诸佛已得成于因果化他感应等事。故众生摄在佛境。

  ○前从机说。谓两意中。初意约机。故云前从机说。

  ○故云且从。即次文云今且释初意。会玄云。且者不尽之义。

  ○大论云。在三十四卷。

  ○文在大经。第六卷云善男子。于乘缓者。乃名为缓。于戒缓者。不名为缓。经文无四句。大师约义开四。有乘急戒缓图。止观第二记。辅行第十卷。

  ○止观第四卷。第四上云。事戒有三品。上品得天。中品得人。下品修罗。持理戒。空假中各有上中下。即空三品者。下品声闻。中品缘觉。上品通菩萨。即假三品者。下品三藏菩萨。中品通出假菩萨。上品别菩萨。即中三品者。下品别菩萨。中品圆菩萨。上品是佛。又下五品。中六根净。上初住(云云)。

  ○呼安乐为安养。佛说无量寿经二卷中。名为安乐。

  ○大论二十八。在三十四卷中。

  ○委明四土横竖等。辅行三十一卷。乐邦文类第四卷引净名疏明四土。

  ○以地前住前为神通。已上名应。谓后眷属妙。约四教中。前二皆无应生。即别教地前为神通。初地证道。方有应生。圆教住前。亦是神通。住即是应。

  ○如妙音神通来。下答文云。是神通来。非神通生。是应来非应生(云云)。

  ○故与应色相。即第六感应妙中之应。

  第八说法妙。

  ○前虽通叙二轮等。即神通文初。明次第中意。

  ○达摩郁多罗。此云法尚。今大藏中杂阿毗昙心论。尊者法救造。宋僧伽䟦摩等译。妙乐云。达摩郁多罗是杂心论主。婆沙中有法救论师。是杂心论主所承。从师为名。签中意欲简别其师名。又梵语兼含。故云法尚也。

  ○名味章句。唐新译名句文。法云云。翻文为味。但是所显。非能显也。

  制名三。

  ○所说是事。无问自说也。本生事。自也。本事事。他也。表理深者。方广之理。正理为方。包富名广。差别中。

  ○是九中初二偈亦是。谓九部中祗夜伽陀二偈。亦是修多罗也。

  ○有五者。一者九种修多罗。二者偈颂。三者授记。四者无问自说。五者方广。

  ○不同二部。谓不同律论二部也。

  ○二者偈陀四中。且准俱舍。翻译名义第六卷云。俱舍论五十二数。皆从一增至十也。谓一十百千万亿兆。乃至第十五载。第十六矜羯罗(云云)。前签第四下。明华严算沙法门云。三十重算法。今准小乘俱舍。故云且也。在唐译俱舍论第十二卷。

  ○明十六重后数者。谓此经第六卷中所列甄迦罗。是第十六重。频婆罗是第十八重。阿閦罗是第二十重。乃是第十六重后数。故云十六重后数也。

  ○一十百千万亿兆京等。算经黄帝数法有十等。谓亿兆京秭垓壤沟涧正载。又亿分四等。一十万为亿。二百万为亿。三千万为亿。四万万为亿。风俗通义云。千生万。万生亿。亿生兆。兆生京。乃至正生载。载地不能载也。

  ○矜羯罗即甄迦罗。频䟦罗即频婆罗。

  ○此第六经。即药王菩萨本事品。

  次大师正释。

  ○全依大论三十七文在三十三卷。释大品中十二部经也。

  ○次部中。

  ○阿毗昙杂心。杂心论第八卷修多罗品中明五义。一出生。二涌泉。三显示。四绳墨。五结鬘。后玄第八卷上云。一法本乃至五结鬘。

  ○说三乘六趣九道劫数等。大论三十三卷云。众生九道中受记。所谓三乘道六趣道(云云)。

  ○𨄔入记畜生。大论中若记畜生光从腨入。腨音善。腓肠。即足肚也。𨄔音传。亦腓肠。与腨同也。

  阿波陀那。

  ○如中阿含长譬喻等。大论云。如中阿含中长阿波陀那经。长阿含中大阿波陀那。毗尼中亿耳阿波陀那。二十亿阿波陀那(云云)。

  ○先举阿含。次通一切。即无量譬喻等。大论举阿含外。乃至菩萨阿波陀那出一部。

  ○亿耳。大论二十二卷明。又二十九卷。二十亿耳得名。

  ○中阿含二十九。即大品沙门二十亿耳。又增一阿含十三卷云。我声闻中第一弟子精勤苦行。所谓二十亿耳比丘是。

  ○强逼千释出家。增一阿含第十五卷明。

  ○大鱼出因果经。此经宋求那䟦陀罗译。当看释憍陈如疏。即知赤目大鱼缘。大论斥三藏中云。即大论以摩诃衍斥藏菩萨也。

  ○云法云等。谓云经。法云经。大云经也。

  二明分法大小。

  ○阿含中有大空经。即中阿含四十九卷中。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五卷。

  ○声闻所无但十一部耳。地持经第三卷云。十二部经。唯方广部是菩萨藏。余十一部是声闻藏。

  ○除毗佛略。大经疏云。毗佛略中明三宝一体佛性常住涅槃。小乘所无是故除之。

  三对缘。

  ○地持中种性等。地持经第六成熟品明六种成熟。初自性成熟。明菩萨种性。修习善法。断二障得清净解脱二人成熟有四种。有声闻种性者以声闻乘成熟。有缘觉种性者以缘觉乘成熟。有佛种性者以佛乘成熟。无种性者以善趣成熟(云云)。

  ○如第一卷明之。第一卷标教相中明。

  ○具如第一卷。即标教一章。及喻疑中。即止观义例中第七科也。

  ○别对二者亦可存于佛界等。谓如向言别为菩萨。圆为佛界。今别教对二者。亦可存于佛界。以别教指果佛为佛法界故。又佛果是教道。初地证道是实。故复云亦可且置佛果。但以初地为佛界耳。妙乐云亦可初地为佛法界故。

  四所诠。

  ○四教本中。在第一卷。约四谛。即生灭等四种四谛。约三谛中。复明藏通两教无中谛。别登地见中。圆初心即见中。约二谛中。彼有理外二谛。理内二谛。前二教是理外二谛。分即不即。后二教是理内二谛。分即不即。约一谛中即大经一实谛。前二教无。别教有。如醉转日。圆一实谛。转日即不转日也。

  ○但是俗而非谛。大经云凡夫有苦而无谛。又人天性计未空。俗而非谛也。

  ○傍以菩萨不思议等。记主意谓约部说望后法华。故云傍以菩萨不思议真兼带而说。若云傍以菩萨不思议俗者。即单约别教言也。

  ○意旨如前。谓渐四如前次正释中签文。二处菩萨。谓渐初及四教之初。是二处也。下二处同。彼此二字准说。

  三就所诠。

  ○释五门签文分二。初正释五门名义。次问余文下。料简五门在此。初文又二。初指净名经五义。弟子品中。佛命迦旃延问疾。旃延辞不堪往。我昔为比丘敷演无常义乃至寂灭义。时维摩诘来谓我言。无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义。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诸法究竟无所有是空义。于我无我而不二是无我义。法本不然今则无灭是寂灭义。

  ○次疏云下。引净名疏释成。又二初引疏释五门名。次由迦旃下。准疏释五门义。又二。初略释彼经五义。又二。初正释。

  ○四句推此等。净名疏云。若了诸法非生非灭。横计生灭。故以四句检生叵得。即无有灭。是则不生不灭即无常义。余义例知。妙乐云。初之四句。名藏义通。后之一句。名通四教。义局衍门。

  ○次问净名下。料简。有问答。应如涅槃二鸟双游等。第八鸟喻品。大经意云。鸳鸯游止共俱不相舍离。今师曰以雄喻常。雌喻无常。生死有性善。故无常即常。如二鸟在下。涅槃有性恶故常即无常。如二鸟高飞。

  ○次又若下。委论四教五义。若说不生不灭则结归不定者。妙乐引净名疏云。但云苦义等。义在三藏。净名结成通义呵云。空无所起是苦义等。当知空无所起。是无苦无乐。但结归于苦。既云无起。复云是苦。故但成通结成别结成圆准知。前签第四云。取结成双非以显中道为圆五门。如云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非常非无常义。乃至于我无我而不二是非我非无我义。寂灭之义名通大小。不须双非。即名以显中道之义。即圆五门也。

  ○真秪有二。谓藏通偏真。别圆中真也。

  ○四就众经。

  ○此开且寄此中明之。谓后自有第四正开文。故云且寄。

  ○论余经非秘密等。大论一百卷末云。般若波罗蜜非秘密法。而法华等诸经说阿罗汉受决作佛。大菩萨能持用。龙树意指法华为秘密矣。

  ○及面门等。面门即口也。出大涅槃经。三变土田。疏有二释。初约三昧释。即八背舍等。第二约表破三惑释(云云)。

  ○四开。但向引文二句。谓向引文但直示十二部相。尚未明说开判意也。故以此下谓上第三结文。即以此经十二对前诸教以论相待妙。今第四开即以此十二对前诸教明开论绝待妙也。故即向句是结上之文。

  ○然前五意。即约理等五也。

  ○前二意明佛本意。前云此二并是跨节明义也。

  六观心。

  ○别有小卷流行。今藏中不见有。

  ○此说法五章。前开章有六。一释法名。二分大小等。今除第六观心故言五章。此中先通叙五章结成二妙。次简所显能明说法妙。故皆属教。有教有行。故如教下即明观心妙行也。

  九眷属妙。

  ○昔教五人。一頞[鞥-合+(白-日+田)]。此云马胜。亦云马师。二䟦提。此云小贤。三俱利太子。四释摩男。五十力迦叶。亦名婆敷。翻译名义第一卷云。阿若憍陈如。頞[鞥-合+(白-日+田)]。䟦提。十力迦叶。拘利太子。又云文句䟦提亦名摩诃男。若五分律及本行集。则䟦提与摩诃男两别。涅槃疏中摩诃男与拘利是一。

  二业生眷属。

  ○喜根虽谤后要得度。诸法无行经下卷云。尔时有菩萨比丘。名曰喜根。时为法师。但教众人诸法实相。所谓一切法性。即是贪欲性(云云)。复有法师。名曰胜意。持戒行头陀行。以不学入音声法门故。闻喜根YIN欲无障碍乃至一切法无障碍。遂谤言是喜根以妄语法。多惑众人。尔时喜根作念。是胜意必当起于障碍罪业。我今为说如是深法。乃至令作修助菩提道法因缘。于比丘前说偈。贪欲是涅槃。嗔痴亦如是。于此三事中。有无量佛法。若有人分别。YIN欲及瞋恚。是人去佛远。譬如天与地(云云)。贪欲之实性。即是佛法性。佛法之实性。亦是贪欲性。是二法一相。所谓是无相(云云)。说偈已。天子得无生法忍。八千人漏尽解脱。胜意即时地裂堕大地狱(云云)。尔时喜根今东方得菩提。号胜光明威德王如来。其胜意比丘今我身是。即文殊也。

  ○次愿生中如论云等者。大论三十三卷大拿太子。太子须大拿经一卷。末云。如是太子须大拿者。我身是也。父王今现我父阅头檀是也。母者今现我母摩耶是也。妃者今瞿夷是。山中道人阿州陀者。摩诃目犍连是。天王帝释者舍利弗是。射猎者阿难是。耶利者今罗云是(云云)。

  ○佛本行集有六十卷。

  ○传付后佛者。妙乐第三卷下明□□。

  ○二为自成来。大论八十七。释大品一念具万行品。文在卷末。

  ○大论三十七。在三十三卷中明内眷属。又三十五卷中亦明。

  ○大经中召请十方等。在二十八卷中。

  ○大经云如来至彼俱尸城等。在二十七卷中。六大城。谓舍婆提城乃至第六王舍城。

  ○我昔于余处等。即二十八卷文。

  三明粗妙。

  ○阉人譬。即净名经中大迦叶言。根败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云云)。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七卷。

  四法门眷属。

  ○方便为父。净名疏云。方便是权智。权智外用。能有成办。如父能营求长成。

  ○十住毗婆沙。龙树造十住毗婆沙。有十五卷。此中所引在第二品。

  ○宝性论云等。一乘宝性论第三卷云。一者阐提。二外道。三声闻。四支佛。有四种障。不见如来之性。一谤大乘法一阐提障。此障对治谓诸菩萨摩诃萨信大乘法故。二横计身中有我诸外道障。此障对治谓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故。三怖畏世间诸苦声闻人障。此障对治谓菩萨修行首楞严虚空藏等三昧故。四背舍利益一切众生舍大悲心支佛障。此障对治谓菩萨修行大悲为利益故。诸菩萨摩诃萨信修行大乘等四种对治法得无上清净法界。到第一彼岸。何以故。依此四种清净法界。修习善法。此是诸佛随顺法子。于佛家生。故言大乘信为子。般若以为母。禅胎大悲乳。诸佛如实子。

  ○淮南子。汉淮南王刘安着。即鸿烈解。楚辞。史记列传云。屈原名平。楚之同姓也。有离骚经。又楚辞九章。涉江中云。心絓结而不解兮。思蹇产而不释。

  ○如止观记兼引楞伽。辅行第六卷。

  ○决粗论妙。此中前后合七眷属。签文分二。初通叙前文。以明观心。次如是等义下。结前诸义以明判开。初又二。初通叙七眷属。次然法门下别料简观心。初又二。初明七名有通别。

  ○合七眷属。谓前第二明眷属科。开为五种。又前初开章中云。第四明法门眷属。第五明观心眷属。故合有七也。

  ○次然别名下。出别名所从异又二。初总明别名所从有通局。前一从理。谓五种中初理性眷属也。次四从事。谓业愿通应四眷皆从事也。次一从法。即法门眷属也。次一从行。谓观心眷属也。次何者下别释后六随事有通局。

  ○前诸文中虽逐近略述。谓前明来意中有五科。其第五科对粗辨妙等。即逐近略述也。

  ○复立一门。谓开章第三科明粗妙一科也。法门及观等。谓第四法门第五观心。皆是有判开也。

  ○明事眷属伏听学等一段。即次寄此文后总明功德一科。

  十利益妙。

  ○神通妙中已略辨竟。谓前神通妙第四明粗妙科中。

  ○佛入王三昧等。大品经初品中。尔时世尊自敷师子座。结跏趺坐。直身系念在前。入三昧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大论第十卷末云。先举身光明所未度者。今值毛孔光明即便得度。譬如摇树取果。熟者先堕。若未熟者。更复后摇。又如捕鱼。前网不尽。后网乃得。

  ○法宝普照等。净名佛国品初叙菩萨众文。

  ○思益经第二。彼经第九菩萨光明品云。佛告网明。现汝福报光明因缘。令诸天人一切世间皆得欢喜(云云)。于是网明即从右手赤白庄严爪指间。放大光明。普照十方(云云)。其中地狱畜生饿鬼盲聋喑哑手足拘躄(云云)。贪欲瞋恚(云云)。悭贪破戒乃至无慧等众生遇斯光者。皆得快乐。

  ○佛又放六度等。是彼经初卷第一如来光明品。佛告网明。如来有光。名寂庄严。若有众生遇斯光者。能见佛身。不坏眼根。乃至又如来光名曰能舍。佛以此光能破众生悭贪之心。令行布施。乃至光曰能解。佛以此光能令愚痴众生皆得智慧。华严文句第三上。及辅行三十一卷引。

  ○皆沾七益。下文自明七益十益。

  ○明横竖不及等。谓药草喻品。是譬说周中第三述成段。先略述成中。先双述善哉。二领所不及。谓退进横竖。亦横亦竖非横非竖皆不及也。

  ○具如前文十界中说。即前论十界感应料简三世也。八大地狱。长阿含十九卷世记经地狱品云。第一大地狱名想。第二名黑绳。第三名堆𥑐。第四名叫唤。第五名大叫唤。六名烧炙。七名大烧炙。八名无间(云云)。

  ○称为火涂等。集注第三卷明三涂。又明涂有二义。一取残害义。二取所趣义。

  ○八热地狱。小通寒热。大唯在热。

  ○一百二十八。皆名游增地狱也。

  ○捺落迦。此云不可乐。又苦器苦具。

  ○且准他文。指正理论也。

  ○一疱二疱烈。此二从身相受名。三是唇动不得。舌作此声。四是舌动不得。唇作此声。五是喉内振气作声。此三并从声为名也。六肉色细拆。似青莲华也。七肉色大折。华开相似也。故云红莲华大红莲华。此三从疮相受名。并从身色为名也。签文声字误。

  ○鬼本处阎摩王界亦阎摩罗。此云双世等。婆沙等鬼趣收。瑜伽论地狱收。论文琰摩界。此云静息等。

  ○观佛三昧经。第五卷明。正法念处经。五卷至十五卷明。婆沙第九卷明。俱舍唐译第一卷明。

  ○止观第八记。在辅行三十五卷。

  ○因益。一果辨多果即难等。即辅行二十卷果隔因通之意。

  ○前三具如正法念等。谓四王忉利夜摩也。

  ○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一卷。

  ○止观十心中。谓止观第一卷发心中。

  ○粗住细住等。如禅波罗蜜中明。

  声闻益中。

  ○如救头然。中阿含七卷云。犹人为火烧头。急求方便救头(云云)。止观第七记。止观第七止末有如救头然。记中不见。

  ○兼除四思。即四趣之思。出翻译名义。

  ○用十三昧力加之。谓四洲人有。与六天有。共十三昧也。

  ○四缘觉益中。论云有国王观华等。在大论第十八卷。

  ○六度益中。出地持菩萨戒本。有云即重译菩萨戒本一卷。即地持戒品重译出。

  通益。

  ○用二十一三昧。谓二十五中。除四趣有也。

  ○七别益但心期在果如前广释。谓如前行妙中慧圣行广明也。

  ○二名二义同异永别。谓此圆人一念系缘等名义。永异前别教也。辅行第六卷明系缘等。

  ○变易益中三人生变易土。胜鬘经云不思议变易死者。谓阿罗汉辟支佛大力菩萨意生身。楞伽云。即四卷楞伽第三卷初。辅行十三卷引。又前玄第五卷上明。

  次问答料简。

  ○仁王法性色法性受等。仁王经上卷。佛告波斯匿王。法性色受想行识常乐我净。不住色不住非色不住非非色。乃至受想行识。亦不住非非住。何以故。非色如。非非色如。世谛故。三假故。名见众生一切法性实故。

  ○尚取本行菩萨道时等。前玄第二卷下云。从本行菩萨道时。而为众生作华台方便。乃至本来所化入华台者自是一边。

  玄签证释卷第六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七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大品称华叶益。大论八十五卷。举大品道树品。须菩提。何等为叶益。众生因菩萨摩诃萨得离三恶道。是为叶益。因菩萨得生刹利大姓乃至三界诸天。是为华益众生。生苏七益。谓即前云略为七益。一二十五有果报益。次二十五有因华开敷益。亦名小草益。三中草益。四上草益。五小树益。六大树益。七最实事益。

  ○虽复差别即无差别。药草喻品中开譬(云云)。

  有病导师。无量义经云。大船师运载群生度生死河。置涅槃岸。

  ○上草亦在五品位中等。以五品同三藏菩萨皆未断惑故。

  ○勿起刹那。小乘一念六十刹那等。仁王般若经九十刹那为一念(云云)。

  第五结成权实。肇师云等。维摩经总十四品。初佛国品。乃至第十三法供养品。第十四嘱累品也。

  ○问前来诸文处处约教等签。分二。初立问答别料简第五章明权实。次然此迹门下。立十门总摄十妙为观法大体。古明六意。一为结成妙解。结此十妙归乎十门。二显教行一辙。一期纵横不出一心三千。三以行成解。以十乘行成乎十妙。四以解成行。以十妙解成其妙行。五彰一念具法。一念遍见己他生佛。六指心。为观境。心色法法相摄成观境故。后人录出别行。名十不二门。四明师有指要钞。可师又有详解(云云)。

  ○十妙大纲。谓界如三千即空假中等。为十妙大纲。故妙乐云。此是法华之理本。诸教之端首。释义之关键。众生之依止。发心之凭杖。权谋之用体。迷悟之根源。果德之理本。一化之周穷。五时之终卒(云云)。

  ○十妙为观法大体。签云。若得此意。法华三昧于兹现矣。一经枢楗于兹立矣。一代教旨于兹攒矣。佛出世意于兹办矣。十法成观之精髓矣。十不思议之导首矣。

  ○一者色心不二门等。十门次第。初四门约名中自行因果。立观法大体。后六门明名中化他能所立观法大体。色心乃至因果即法字。四个不二即妙字。合言即自行妙法也。后六门染净乃至受润即法字。六个不二即妙字。合言即化他能所妙法也。色心不二门。妙乐指云事理不二门。

  ○三修性不二门。翻译名义第十一卷中辨修性离合。用孤山解不用四明解。以古来尊宿云。解此门四明不及孤山故。此门分科亦准孤山。次释分二。初修性双显又二。初修性相成。次又了顺下。修性相对。初又二。初指性立修。正明修性相成。次修又二下别明二修。要使转迷成了。又二。初明逆顺二修。理同事异。次可由下。由转迷见性二修皆泯。次又了下。明修性相对又二。初法。次二与下喻。次应知下修性俱泯。四因果门中梦空幻像四喻。法数第四卷有图。

  ○三身并常。指要钞中三千并常。又法数六即图中亦是三千并常。

  ○乃由果成。指要中乃至果成。

  本门十妙。

  ○无住本立一切法。维摩经中问。颠倒想孰为本。答曰。无住为本。问无住孰为本。答曰。无住则无本。文殊师利从无住本立一切法。妙乐云。无住即本。名无无本。

  ○本迹虽殊二句。是维摩经序语。肇法师作。详解云今家虽用其语。义则永异。以约久远成佛为本。中间施化今日五时近成为迹。本迹久近虽殊。三千三谛不思议一也。

  ○观一切法空如实相。大论云实相即毕竟空。又云诸法实相即如法性实际(云云)。安乐行品疏广释。

  ○无明即法性。法性即无明。详解云。圆教无明法性体同。大论三十七卷。经云不见有法出法性者。论云若有法无明不入者是则出于法性。但是事不然。无有法出无明者。是故菩萨不见有法出法性者。

  ○无明法性皆无住。妙乐云。无明实相俱名无住。即无住本立一切法。理则性德缘了。事则修德三因。迷则三道流转。悟则果中胜用。如是四重并由迷中实相而立(云云)。又净名疏云。无住有住有开合否。若合无明即是法性。法性无住无明无住。故言无住。此是圆教相即义。此合是即□。若开法性出无明。无明依法性亦得言有住。有住者。依法性住。法性非烦恼即是无住。此是别教义。荆溪云。此中开合。合义唯圆。开义唯别。

  ○六重本迹等签分三。初总明简通出别意。次别释相显理融义。三通简六门引证文。次又二。初总释六重。次又已下别简已今。初又二。初出借他言。次今下。明今自义。又初二。约总明。次若约下。约别明。又二。初前五重。次第六重。

  ○若望初本则应又简已今不同。谓大师玄中。单说已为迹今为本。荆溪签意说谓已中增已今。今说中亦增已今。收摄已今本迹道理始尽。故云方是实说。

  ○前三引迹等。读教记云。六重本迹唯体用一重。是引本文。余五皆迹。签云前三引迹后三引本者。斯盖记主点经玄意实权已今。即指迹文为本门也。故云今记已今为本方是实说。然则前三不指本。何也。曰前三既通。但以迹例本。后三既是通中复别。故须指迹为本。可观通别二字。此例甚多。如文句明本迹初引寿量成佛已来甚大久远。又方便我本立誓愿(云云)。记云初正引本文。次方便引迹文。以迹中密示本意故。若显露说即迹中本迹。下文显已通得引用。又释十双权实云。然此八中。前七迹门。第八本门。本虽未至。权实理遍。故下文云是我方便(云云)。故方便之名通于本迹。文既玄释不同。今诸家商略者。或云前三是从本垂迹。后三是发迹显本。故云三引迹文。或云前三是因为迹。后三是果为本。或云玄谭大旨。不分本迹之文。或云别含本意云三引本文。本因狭故。为本因文狭也。

  ○六门中三因二果。古德云前三是因。后三是果。今除已今一门。故云二果。如后三世料简末文明。

  ○师云恐别有意。此是荆溪之师也。

  ○合习果报果为三法。谓习果既证三法。必有寿命国土。但合为一三法耳。开习果出报果等。盖由涅槃寿命国土。是称实感报。故于习果开出涅槃寿命国土之报果。亦是开正报出依报也。

  ○明开合意。详解上卷云。二门因果既有傍正。所以文有广狭。义有可否。故有开合(云云)。

  ○若不了迹中十门。即迹门十妙完。荆溪立十不二门也。

  ○胡本。大师之时。未分胡梵。故云文胡。

  五广释。

  ○父母之年等。论语上于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次正明即正释。应云初明因妙。

  ○大论第四在第三卷。

  ○彼佛弟子名。即舍利弗目犍连阿难也。

  ○具如瑞应太子。瑞应本起经两卷。上卷云。昔者定光佛出世。我为菩萨名曰儒童(云云)。王家女名瞿夷。持七枚青莲华。菩萨五百银钱买之。瞿夷与五茎华。自留二枚。菩萨言欲以上佛。瞿夷请寄二华献佛。然灯即定光也。

  ○具如悲华。此经有十卷。此中所引在大施品。彼授记品在第三卷。宝海次授弥陀记。诸处皆云宝藏佛授弥陀记。弥陀但从宝海发心。故玄云又是弥陀之师。似多宝海二字。

  ○本迹虽殊不思议一。谓本迹论事故殊。若本迹理。三千三谛妙理无二。故云不思议一也。

  ○本果妙签科初文二。若准前应云三。若不准前。下国土妙亦作二分。下去准思。

  ○道树草座。增一阿含云。过去诸佛坐于草蓐成佛时。有吉祥梵志刈草。即至彼所。汝名姓何等。梵志答曰。我名吉祥其姓弗星。佛曰善哉姓字世之希有(云云)。欲求少草。吉祥执草诣送。佛坐其上即成无上正真之道。

  ○天衣为座。大品云。我当于菩提树下坐。四天王乃至阿迦腻吒天以天衣为座。

  ○问难人名字须菩提等。大论六十四卷中。

  ○三祗四阶。谓三藏教菩萨三祗百劫成佛。故云四阶成佛。今文出处非一。如智妙位妙等文。

  ○大论三十八在三十四卷中。

  ○声闻经草座。即增一阿含二十三卷。

  ○六天天衣不同。大论云。四天王衣重二两。忉利重一两。夜摩重十八铢。兜率重十二铢。化乐六铢。他化三铢。色界天衣无重相。欲界天衣从树边生。无镂无织。如薄冰。光色明净。色天衣色金黄。

  ○止观第三记辅行二十一卷。

  ○三藏佛三时照机。杂心论第九卷云。佛昼夜三时。以佛眼观察众生。

  ○十因缘并三藏佛观机相。如大论等文。

  ○他身他事。如疏记明。据疏记文。以土尘皆说为他事。岂得称偏神通乎。今应约义而解。示佛界事为己事。示九界事为他事。现身即是神通。故身名神通轮。现身时必显示十界事。如今经现瑞即佛界事。余经多现九界事。复属神通。略例涅槃三味出牛。此引譬譬教。非譬部也。此五味譬亦然。大经第二。章安疏云。既举甘露破于毒乳。应辨常义破于无常。牛譬教主。即喻法身常身舍那尊特。异于无常丈六。乳譬常教。此乳亦名醍醐。牛食忍草即出醍醐。是其义也。酒糟。酒清譬无为定。糟浊譬有为定。佛不耽染真谛三昧。如不饮酒。不味着俗谛三昧。如不食糟。滑草麦䴬者。泥洹智易得如滑。分别智难生如䴬。佛智非一切智非道种智。其犊调善。得中道理柔和善顺。不处高下。不以涅槃为证。不以生死可住。饮以清水。非五欲淤泥。非无明暗浊。离此二边。即佛性清水。不驰空真。不骤俗假。不与特牛者。特牛无乳。譬无慈悲。明佛有不共慈悲。调适者。入空为饥。出假为饱。中道不入不出。即不饥不饱。此中大有义。须检金錍。已今俱权者。本门是迹佛说。便属于权。

  ○大品有诸法底三昧。大论四十七卷释大品达一切有底散三昧。从文殊观音至感者未了。略出迹中不同之相。故知此文是举迹显本。后拂迹文亦从此发去。

  ○非灭唱灭。疏中三身并有非灭唱灭之义。据此以释文三身皆常住本寂。故非实灭唱言灭度。皆为调伏众生。下文结会两经中。亦指三身皆常。岂可但指法身为常。

  ○大经列众。即第一序品文。成就大乘。简非小道也。第一空行。简非浅近也。一恒谓一恒河沙数也。二恒三恒等准说。离车此云边地主。又东方去。次召他土众也。

  ○亦曰蜣螂。尔雅下卷释虫文并注。

  ○史记云等。列传云。田儋狄人也。田荣田横之从兄。故齐王田氏族也。又云蝮螫手则斩手。螫足则斩足。应劭注云。蝮一名虺。螫人手足则割去其肉。不然则致死。

  ○左传云。左传第六卷云。蚋蛾䗦趸皆能害人。今签云十年等是注文。

  ○止观第八记。辅行三十四三十五卷。止观第一记在第七记。辅行二十九卷。大论第二卷明。

  ○长者周那。长阿含云。时有工师子名曰周那。佛为周那说法已。而还中路止树下。告阿难言。向者周那无悔恨意耶。阿难白佛。周那设供。无有福利。所以者何。如来最后。于其舍食。便取涅槃。佛告阿难。勿作是言。今者周那为获大利。为得寿命。得色得力。得善名誉。生多财宝。死得生天。所欲自然。即大经中纯陀也。

  ○像法决疑经。即涅槃结经。今藏中不见此经。

  ○第三经初谓长寿品也。迦叶菩萨问偈。河西云三十四问。开善作三十六问。章安用河西。初一行问佛因果也。

  ○寄金譬在迦叶未问前说。因如来告比丘使问。诸比丘云我等无智慧不能问。遂说此譬。有二段文。先寄老人。老人即死无嗣。所寄散失。寄人来索无所。此喻声闻不堪付托。次段寄金少年之人。寄人来索。一一无所忘失。此喻当付嘱大菩萨。文中百金喻百句解脱。二十五少年喻大菩萨二十五三昧。老人喻声闻。长者喻如来。

  ○下金刚身等在第三卷中。章安云金刚能譬。身是所譬。法譬双题。故云金刚身品。经中先佛告迦叶。如来身者。是常住身。金刚之身。次问如来身所因。佛答以能护持正法(云云)。

  六三世料简。

  ○东方有佛名善德等。普贤观经云。既忏悔已。见多宝佛放大光明。其身金色。遍照东方及十方界。无量诸佛身真金色。东方空中作是唱言。此佛世尊号曰善德。亦有无数分身诸佛(云云)。

  ○释论解念佛在二十一卷。其中无多宝佛。大论第七卷释大品经请佛说法。复次有诸佛无人请者。便入涅槃。如多宝佛(云云)。

  ○八念。大论二十一卷云。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舍念天念出入息念死。

  ○既云化身。论云一一光中。出七宝千叶莲华。一一华上皆有坐佛。一一诸佛放光。一一光中出千叶莲华。一一皆有坐佛(云云)。

  ○若尔事理理教教行等。前签云以六门中三因二果。是故随义所摄不同。今签中仍略本国土妙。

  ○一一皆以三义释迹。谓前释十妙文初。十妙皆开三科。其第三科明拂迹显本。约三义释迹。一近故。二浅深不同故。三被拂故。

  ○若不晓十门之旨。即前十不二门也。

  料简大妙。

  ○如宝性论等。宝性第三卷云。谓于色等无常事中起于常想。乃至于不净中起于净想。名为四倒。为对治四倒。有四非颠倒法。于色等事中生无常想。乃至不净想。名四不颠倒。若依如来法身。复是颠倒。对治此四倒。说有如来常波罗蜜(云云)。次引胜鬘经云。凡夫众生于五阴法起四颠倒。所谓无常常想。乃至不净净想。一切阿罗汉辟支佛空智者。于一切境界及如来法身本所不见(云云)。

  次释莲华。

  ○用十二字。即为莲故华。华开莲现。华落莲成也。陆佃云。蓬者。叶散生。遇风辄拔而旋。古者观转蓬为轮(云云)。仓颉观鸟迹制字。

  ○博物志。张华着。伏羲氏造八卦。谓一干二兑三离四震五巽六坎七艮八坤也。五谷。周书云禾麦黍稻粟菽。辅行明五谷。

  ○约上根是法名。谓身子说法周中悟入。则莲华非喻。乃是法性莲华也。

  ○三引经论。

  ○十七名。论释序品七成就中第三成就云。为诸菩萨说大乘经故。此大乘修多罗有十七种名。显示甚深功德。应知。一名无量义经(云云)。二名最胜修多罗。乃至第十六名妙法莲华(云云)。十七名最上法门(云云)。

  ○古人何故从昔题名。文句释方便品云。世人浪释方便品(云云)。记云。生公天真独秀。尚云从昔题名。

  ○共大菩萨皆非生死人等。谓前玄文云必非坐华叶也。乃是诸菩萨闻说一圆道。证一圆果。处华王界。同舍那佛坐莲华台耳。

  ○怜愍茎等。大方等大集经序品云。尔时如来成正觉道始十六年。于欲色二界中间出大坊庭(云云)。

  尔时诸天说偈赞佛。此中偈是他化自在天王与他化自在天子赞。又以戒等。在第二陀罗尼自在王菩萨品中。自在王问佛。云何名为菩萨之行。以何璎珞庄严菩萨(云云)。佛答云。菩萨有四璎珞庄严。一戒璎珞。二三昧璎珞。三智慧璎珞。四陀罗尼璎珞。庄严菩萨(云云)。

  ○大经八喻。在二十七卷师子吼品。先列八喻。次一一有释。释竟云凡所引喻。不必尽取。或取少分。或取多分(云云)。

  ○分喻者等在第五卷四相品。广明解脱。以虚空非喻为喻。故佛云非喻者。如无比之物。不可引喻。有因缘故。可得引喻。如经中说面貌(云云)。

  ○次广中具如序中文意。即前序王文。

  ○大论二十三。在二十五卷。论云。如师子王清净种中生。深山大谷中住。方颊大骨。身肉肥满。头大眼长。光泽明净。眉广而高。牙利白净。口鼻方大。厚实坚满。齿密齐利。吐赤白舌。双耳高上。髦发光润。上身广大。肤肉坚着。修脊细腰。其腹不现。长尾利爪。其足安立。巨身大力。从住处出。偃脊颦呻。以口扣地。现大威势。食不过时。显晨朝相。表师子王力。乃至觉诸久睡。降伏高强有力势者。自开行路。而大哮吼。其有闻者。或喜或怖(云云)。佛师子亦如是。从六波罗蜜古四圣种大姓中生。寂灭大山深𤃒禅定谷中住。得一切种智头。集诸善根颊。无漏正见修目光泽。定慧等行高广眉。乃至四无碍智颦呻(云云)。签三种示现修平脊。辅行三十八卷云佛身三如意也。

  ○大经波利质多罗树。此云园生树。师子吼品即遍喻文。

  ○如止观第一记。辅行第一卷。

  玄签证释卷第七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八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郁伽长者。郁伽此云威德。

  ○今师殷勤再三。谓先别。次通。名之为再。各具教行理。名之为三。

  ○自古等。谓自汉至隋。皆指西域以为胡国。唐时有彦琮法师。独分胡梵。葱岭已西。并属梵种。铁门之左。皆曰胡乡。如疏及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二卷及释阿那律陀疏。

  ○高四台。法苑珠林明。

  ○楚夏。左太冲魏都赋云。盖音有楚夏者。土风之乖也。

  初无翻。

  ○须开五门谓以此代彼。乃开善之言。既未全当。应须正出修多罗所含之义。是故须开。含五义。前第六卷上云。然阿毗昙杂心中说修多罗五义者。乃是彼论师解义。非翻名也。一出生。杂心第八卷云。出生诸义故。二显示。显示诸义故。三涌泉。义味无尽故。四绳墨。辨诸邪正故。五结鬘。贯穿诸法故。

  ○若通若别者。释经之一字。虽是通名。而所指之教。即该别中之文。以通别本不相离。故签中有从始至终咸别并通之言。又应知经是通名。今之所释。该于一代通别之教。故签释若通若别而分三种。言一经通别者。从始至终名句不同即教别。共名一经即教通。又诸经对缘即教别。皆是佛说即教通。又诸教如藏通等教主不同立教亦异。即教别。是一音权实不二即教通。

  ○华严第二十五不思议品。晋经不思议品第二十八。唐新译不思议品第二十三。下又三十六亦是不思议品。

  ○若起诤计。如盲执乳。互相是非。今以无诤为行。能开眼目。由教诠行。故云如教修行。从能契故行别。所契凉池即是行通。

  ○前云理从名故别。名从理故通。今言义本者即理也。前云无量句诠无量义。或寻一句诠无量义者。义何得有无量。皆所谓理从名故别也。若以名从理。无量义止一义而已。

  ○大经三十一。迦叶品文。佛言下。初法。为度众生说不定本令得益。不令执不定为诤。如医用药。元为差病。终不愿其服药成病。如天帝下。前寄法。此寄人。

  ○如五阴亦名颠倒等。此中略亦名四食亦名有亦名为世亦名因果亦名烦恼。剩亦名慧。章安疏云。前止就善义有无量名。名不通恶。为显斯意。重约五阴。此是有漏。复名颠倒。阴是苦谛境为四念处所观。观色不净等。复名四念处。但除色阴。余四阴即是四识住处。阴通内外。故名四食。能通名道。因于实法有假名时。体即无相名第一义。三修即身戒心。烦恼正在行阴。解脱即有为解脱。即以五阴为十二因缘体。亦名三乘者能成三乘之身。

  ○如云名诠自性二句。唯识论文。

  ○束此三种等。谓前云闻即得道。云如教修行。云寻一句等。皆约行人而说。故以三慧束之。

  ○三发中先通释约佛说。次别释约闻教者言。次第诠量者。虽是闻顿而解。寻其所说十界不无次第。

  ○应须委释等。四教义第二卷明四念处七意中明。

  ○初心五品解如涌泉者。良由如来所说义本无尽故也。

  ○束此为法门者。正业谓戒定慧。勤行此三为精进。思惟此三为正念。安住寂灭为正定。文缺正命。应通行义。故两处皆等也。

  三和融。

  ○修多罗有九谓说法妙中引法尚文中云差别者。修多罗有九种(云云)今云通别者。即指第九种别为十二部通为九部。云修多罗藏者。即指第八种。等余七种。何不下。难辞。若翻修多罗为经。何不周足改十二部中长行为经。此据十二部难。若必应翻经。则直名经部。义方周足。方为正说。次约三藏为修多罗难。必应翻经。何不竟以修多罗为经藏耶。若翻下。又约四以难。

  ○释论云般若等。大论七十卷文。

  ○译经有五失等。大唐内典录序云。译从方俗。随俗所传。多陷浮讹。所失多矣。所以道安著论五失三不易(云云)。

  ○哕一决切。渊入声。逆气呕也。

  ○此未必尔。涅槃含三德即大涅槃。故先举二经。正明大涅槃可翻。经言等者。涅槃之名。实通表异小乘云大涅槃。二经俱言有大涅槃。便可翻为大灭度。故知若论涅槃亦有小乘涅槃。灭度有大乘灭度。

  ○第三又二。谓灭度之名。实通大小。故总释中直以灭度含三德。次分对大涅槃三字也。

  ○正明历法。初法本中黑墨能生诸字。生诸法故。黑字为诸法本。意指黑字为法本也。教中所诠。无非十界之事。且即用世间文字。故黑墨为教所从出。即是教本。云且积者。欲明教本。须就名句文身而说。今一二三等尚通世间。故科中云且积也。亦如梵书以十一点等。兴善三藏金刚顶瑜伽字母云。一阿(上)二阿(长)三伊(上)四伊(长)五坞六污七𠴊𠴊(二合引)八力嚧(二合引)九噎十爱十一污十二奥(引)十三暗十四恶。有云言十四音是依龟兹国。若依中天竺国唯十二音。除此七八二音。故十一点加以本音。即成十二字。

  ○知色即空即假即中者。结成三谛也。先总结。次法界文字下。具明十界。复先明三谛。次明十界。

  ○广历十妙中。初约色立相。又二。初举一黑色。次以余色例黑色又二。先约迹文。次当知黑色是诸法本两句。即约本也。

  ○如此解字。谓解一切字一切法。俱在一尘中。下云黑字是诸法本。黑色中字是诸法本。意指黑色为法本也。黑中具字。故言黑字。

  ○通达而非。即有而空也。通达而是。即空而有也。非非非是。双亡之中也。以情分别。一切法邪。离情分别。一切法正。

  ○经云非内观得等。如大品经集散品中明。

  ○五观心经。心非梵语。何论无翻。以其多含类无翻也。

  ○止观第三记。辅行第五卷。

  ○大集云。大集经二十三卷中文。如禅波罗蜜通明禅引。止观云。心行于世谛故名行。行真谛名大行。三事俱行故名遍行。

  ○契中一契缘。今以境为所缘。二契事即前之三悉也。用观能契于乐欲之心即当契教。以世间言辞说世间正因缘法。起人乐欲(云云)。

  ○虽不见名心。此虽作既字看。前释经中但名为经。今释心中但名为心。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六卷。略引百句不见无窄隘文。辅行二十一卷引大经有。

  二显体。

  ○大经不生不生不可说。止观第五下云。断德已圆。无明不生。智德已圆。般若不生。故言不生不生。又引经云何不生不生不可说。以修道得故。今解修道得者。乃是极果所证大涅槃。尚非十地所知。岂可言说。

  ○十二门论。龙树造。一卷。观因缘门第一。乃至观生门第十二。论云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为大。又能灭除众生大苦。与大利益事。故名为大。又观世音得大势文殊弥勒等是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大乘(云云)。今玄诸佛大人所乘。是约义引。

  ○衍门六种真谛。谓前七重二谛中。除初重。余六皆在衍门。

  ○大人佛不行故名乘。全论不见此句。亦是约义引。论云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约义说大人佛不行。以诸佛已至故。

  ○初中云为变等。此是难破。不同破计。为变下。先双立。若变下双破。先破变者。因变为果。无因可论。谁为能通。既无能通。则果亦非所通。故计变则因果不得为体。若不变者。则因果并立。不知何以名因。以何法致果。故不变似可双取因果。而终无此理。若别有下。纵不变转生计也。若别立一法以通因果。则所取因果为体者。因亦非因。果亦非果矣。

  ○中边分别论说乘有五义。一出离为体。谓真如。二福慧为因。能引出故。三众生为摄。如根性摄令至果故。四无上菩提为果。行究竟至果故。五三惑为障。除此三惑前四义成故。今玄文果居障后。

  ○摄大乘论乘有三等。摄论释十五卷云。摩诃般若经说乘有三义。一性义。二行义。三果义。二空所显真如名性。由此性修十地十度名行。由此行究竟证得四德名果。

  ○法华论乘体。法华论末云。初地菩萨。能证入一切诸佛菩萨平等法身故。平等身者谓真如法身(云云)。论以大般涅槃摄归乘体。故无乘果可论。

  ○十二门论(云云)。亦恐约义引。

  ○今经乘体正是实相等。如别教以圆修观照为乘体。亦属庄校。非今经乘体。

  ○今文称体。大论称实相印。既云无实相印。是魔所说。故知印即是体。

  ○大论第二十在二十二卷中。

  ○摩诃衍中诸法不生。大论文诸法不生不灭。此略不灭。说有广略耳。谓小乘广说三印。摩诃衍略说一耳。

  ○广说四种。大论二十二卷。问曰。佛说声闻法有四种实。摩诃衍中有一实。今何以说三实。答曰。佛说三种实法印。广说则四种。略说则一种。无常即是苦谛集谛。道谛说无我。则一切法说寂灭涅槃。即尽谛复以有为法无常念念生灭。故皆属因缘无有自在。无有自在。故无我无常。无我无相。故心不着。无相不着即是寂灭涅槃。以是故摩诃衍中唯说一切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无相即寂灭涅槃。

  ○即是寂灭涅槃。谓约共部。小衍同名寂灭。然不同边。即别圆中道实相也。上皆论文。正显体中简智妙者。十二因缘取上上智观得佛菩提四谛中取无作四谛智。如云非苦非谛是实之妙智也。七种二智中取五种自行二智。五二智惟取自行宝智。五三智中取如来藏智。对一谛明智中取中道妙实智。诸无谛中取中道无谛无智。又二十智中取圆教觉智。行妙取圆五行中天行。位妙取圆教最实位。诸位取妙觉。感应中取佛界妙机也。感究竟妙应机熟应深者是。神通中取无记化化禅。为佛界众生现身通相。作净秽广狭土。说法中取妙十二部能诠中道之教。眷属中取理性成熟业愿应内外眷属(云云)。利益中取中道王三昧最实事益。大意如此。更须精简。亦如后简即指下文第四就偏简。

  ○天以日月为纲二句。出左思三都赋。公侯伯子男。班固白虎通德论云。爵凡五等。谓公侯伯子男。此周制也。

  ○就凡简中。

  ○各加所尊及宗计等。辅行三十九卷明。大论第十在第八卷中。便言失法。谓失婆罗门法也。

  ○楚辞即屈原渔父篇云。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

  ○齐桓公正而不谲。下论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

  ○五经谓易书诗礼春秋也。九经谓春秋周礼礼记易书诗论语孟子孝经也。辅行中又有九经。六经谓前五经加乐记也。七经恐即五经中礼经开为三经。即七经也。三皇谓伏羲神农黄帝也。五帝谓少昊金天氏。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帝尧陶唐氏。帝舜有虞氏。若应劭风俗通义明三皇五帝。有小不同。三礼。辅行云。周礼仪礼礼记也。六韬。太公有六韬。谓文武龙虎豹犬也。三备卜经。易经注云。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开物成务之精意。故云卜经。东震西兑等。此是文王后天八卦。伏羲氏有先天八卦。易有天地自然之易。有伏羲之易。有文王周公之易。有孔子之易。自伏羲以上。皆无文字。只有图画。伏羲仰观俯察。见阴阳有奇耦之数。故画一奇以象阳。画一耦以象阴。见一阴一阳有各生一阴一阳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三画已具八卦已成。则又倍其画以成六画。而于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系音系。绪也继也联属也。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者。文王所系之辞也。传者孔子所以释经之辞也。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六卷。略如止观第六在辅行十七卷。第十记辅行四十卷。

  ○人生在三等。国语云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獭二月祭豺八月祭。礼记月令中。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蛰始振。鱼上冰。獭祭鱼。仲秋之月。豺乃祭兽(云云)。犯命者入吾网。汤祝云。欲左者左。欲右者右。不用命者入吾网(云云)。长爪梵志。大论第一卷缘起明。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云。长爪义当单四见中后之三见。及无言见。

  ○如止观中直列名。在止观第五卷下。

  ○四就偏简。大经云。一实谛者等。第十二卷圣行品。

  ○约譬简。借三喻者借喻是法。故云借耳。

  ○但空非空等。谓通但空。别但中非空。皆是教道权说不能雨宝。故能雨宝唯圆中也。

  ○真含二中者。人有得失。谓圆人见实中。即得也。别人见但中即失也。

  ○圆珠普雨譬其用妙等。本以圆珠金丹譬体。若论雨宝。应属于用。若论成仙。宜属于宗。是则圆珠譬所依之宗。金譬所显之体。三法本不相离。故结成中复作此说。

  ○六就悟简。闻粖谓软等。大经十三卷文。具加彼记辅行第十二卷。

  ○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二卷。

  ○三一法异名中。若不简之名体不分。谓别圆名体不分。如下四句中云前三句属别。后一句名义异而同属圆。

  ○先用方便一十二门。别教竖论四教地前先用三教十二门。十向后心方观无作。

  ○初去小乘八门等。此文小乘。指藏通二教。后人论大小。应引此文为据。

  ○第四句如妙有等者。先就一门已说全归一体。即指实际。

  ○判中寻一名者。寻其门也。如初问有实际。未必能深入。若闻妙有。即惬其心。所以名义体三三名各立。

  ○通论谓地前等。通论别论。俱在别教。登地则证道同圆。地前犹有隔别之见。尚未得意。虽未必立诤以招咎。诤犹未除。别论唯住前起诤。

  ○虽即大小名同等。虽大小门名同体异。起诤俱名为夺。然下文小譬野干。以力弱故。大譬师子。以力强故。此起诤之不同也。

  ○无量义者从一法生等。无量义经说法品云。次复谛观一切诸法。念念不住。新新生灭。复观即时生住异灭。如是观已。而入众生诸根性欲。性欲无量。故说法无量。说法无量故义亦无量。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其一法者即无相也。如是无相。无相不相。不相无相。名为实相。文句第二下释。

  ○如是等种种异名俱名实相。谓上十二名皆名实相。即上诸佛得法。诸佛能见等。即称种种所以。故下直以名体相对。

  ○三譬显。第三句譬者。以名义之同。而召诸体。则无体而不召。故立此譬。

  ○第四句张仪等。司马迁史记。张仪在列传。非世家也。鬼谷即鬼谷先生也。秦欲击而诫之。传云。苏秦乃诫门下人不为通。又使不得去者数日。已而见之。坐之堂下。赐仆妾之食(云云)。会惠王卒。子武王即位。

  ○范蠡在货殖传中。周室即指元王。三年越灭。吴鸱夷子。越绝书云。在越曰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在陶曰朱公。在楚曰范伯。止陶即齐陶山也。汉书云。左弋为佽飞。掌弋射。

  ○四约四随。学数则舍大等。谓学小乘数人论。则舍大乘也。若修摩诃衍。则弃小乘也。习成实空门。则憎恶有门。善地论者则弹斤中论人也。

  ○四入实门。明行门功能。行道作佛。即行门之功能也。

  ○皆先明用门之意者。如藏教四门中。皆云发真无漏。又因门入道。通中云三乘共禀根性不同。各于四门入第一义。别圆中云因门见佛性。皆明用门之意也。

  ○止观但令知诸教四门破见思。在第六卷上料简中。

  ○若不触火温身等。般若如火。能温法身。熟涅槃食。何邪之有。从边而取。成邪见火。因取着而成邪。亦不得指边为邪也。

  ○初藏四门。此则道谛亦是有等。文以道谛属前三果。以灭谛属第四果。

  ○三假浮虚。三假共三种。止观第五下明。

  ○空生所见恐是成实论所申。论是佛灭后造。故云恐是。前阿毗昙论是佛世罗汉造。自明有门得道。故不云恐。

  ○真理非一非四。今文有门云真亦是有。空门云空为法身。双亦门云因有无见真有无。双非门云非有非无之理。盖以四机从门而入。故真理亦成四相。所谓理从门故四。门从理故一也。

  ○通教四门。此中析人镜像之喻。与止观实镜柱之喻。意实相肖。析人六分。乃破我之观。即以为析空之喻。非析空之正意也。大论观叠即空。在第十二卷。

  ○三藏生空法空。如辅行明。通教生空即法空者。如中论偈云。若无有我者。何得有我所。即此意也。

  ○破计实性等者。谓破于实法中妄执有生之计也。三藏见有实法。但无常无我。故无性可得。大乘明相自性空者。言相本来自空。以不可改。名之为性。大品常性空。实际品文。常性空者。谓无四性可得则大乘亦名性空。不得贬性空以归三藏。

  ○青目注论。即中论注云。佛说实相有三种。若得诸法实相。灭诸烦恼。名声闻法。若生大慈。发无上心。名为大乘。若佛不出世。无有佛法时。辟支佛因远离生智(云云)。

  ○别教四门。四教义云。别教正明因缘假名。恒沙佛法。佛性涅槃常住之理。

  ○今异藏通等。止观云。大涅槃心导于诸法。以此异前。渐修五行。以此异后。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六卷。止观第三记。前第四上慧圣行中引。

  ○示入门观。言入门处者。谓入门所至之处也。

  ○纡回隘陋。析法明空。其智纡回。生死中无涅槃。如隘路不受二人行。故云隘陋。生灭之法名为拙度。

  ○一生断结佛世小乘多有一生断结者。不可以此而斥七生七反之人。

  ○无因缘生下总非邪无。但计自然。是不破果。不辨先业即是破因。若计诸法从邪因生。即是破正因果。

  ○数存邻虚。即萨婆多宗有门人也。论破即成实论空门人也。

  ○复未断惑不论。菩萨四门遍学。后于一门断结。今未断惑亦不须论。

  ○为修四念处等。谓初以五停心为定。四念处为慧。念处是理观。与事观有殊。合此二位方名安心。又定慧调适等。即指停心具足定慧。

  ○发生暖顶等。谓五停四念之力。直能使人断结。故云发生暖顶。入苦忍真明。以念处是闻慧故也。约利人得作此说。在钝根人。念处观成。但远为入圣之基。

  ○四破法遍下。首云见有得道者。应知十乘观法。初之四乘。相资并用。正境是其所观。发心为之主宰。工夫专在安心。果成由于破遍。故破法观成。即能得道。下识通塞等。为钝根者修前不入。故重来耳。今文实不专指一途。若于此乘得入。破尽诸见。便是圣人。倘其不悟。秪是于念处修破法观犹赖后诸乘也。故以前属五停。后入念处。

  ○止观第二第五记辅行第八卷二十三卷。

  ○调达学通。增一阿含四十六卷云。

  尔时有一比丘名修罗陀。达兜往学神足。比丘与说神足之道。当学心轻(云云)。

  ○五知通塞等。此五六乘。秪是助成前破法遍耳。故此六科。用非前后。言破见未见其德者。因发见故。始有见中道灭。即是见之德也。见所以有德者。因见中有道灭故也。

  ○悉从缘生。止观云。或从禅发见。或从闻生见。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

  ○三十七品是行道法。大论二十卷明三十七品是涅槃道。修三十七品开三解脱门。入涅槃城。又云是空三昧二行。一空二无我。无作三昧十行。苦无常并集道各四行。无相三昧四行。尽灭妙出。须䟦陀罗。西域记云善贤。或云好贤。缘在大经。缘中不自在等。大论二十云。若欲得大福德者。为说四无量心患厌色如在牢狱。为说四无色定于缘中不能得自在随意观所缘。为说八胜处。不能得一切缘。遍照随意得解。为说十一切处。

  ○次位意中。前六为正。第七为助。暖等四位为似。四果四向为真。今止在念处位中。不得叨滥。第九文云转入暖法。则知此文大意在䇿念处入暖顶忍位也。文中不言世第一者。此位一刹那进趣见真。故不言安忍。

  ○小乘顶堕二种。一顶退名堕。二住顶名堕。今第十所诫。乃约住顶之人。又此文意。䇿内凡人使绍圣果。多是诫顶位以及下中忍位。三番缩观。玄第三卷合作八番。四教义中忍作十番。此言三番者。以三界不出四谛。亦以行从缘减后三谛故曰三番。云何而言调心方便。成实论云。见有四谛是调心方便。

  ○通中幻化苦集为塞。若爱着观空智慧。则于通中翻起塞也。

  ○别教以如来藏为妙有。如辅行中明。一切法依妙有。妙有持诸法。前界内二教言无明生一切法。今界外教言妙有生一切法。然别教中无明法性共生诸法。犹是无明力强。故性力弱。不同圆教法性力强生一切法。

  ○为法界众生发心。别人上求三身之果。故其发心广大如此。思益第二卷。第六品说五力。第七品明三十二大悲。经云一切诸法无我而众生不信不解。如来于此而起大悲(云云)。无归等。等非我所。无所属。无取相。乃至众生乐着二乘。引导令发大悲。缘于佛法。如来于此而起大悲。

  ○定爱慧䇿。大经云。如人乘马。亦爱亦䇿。大经二十三高贵德王品文。

  ○对治之门。大经数具三意。一谓禀前教者。以无常治常。今开常住复破无常。经中以胜三修破劣三修是也。二谓元不禀前教。以大涅槃次第而修。先无常破常。次修常破无常。三者复有一行是如来行。具作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圆修之观。双治常无常。更互药病。病去药亡。病治俱舍。称此为对治门。经云深乐观察诸对治门。即叹第三意也。无垢称。章安云或是维摩诘。善恶违从。辅行中明。顶堕出大论。如辅行引。生名法爱。大论云随法而爱。是名为生。

  ○此中入实之观。具有十六。文中虽无开废等。文意在第九卷。故此不论。

  玄签证释卷第八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九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圆教入门观。科云先叙简意者。科简之意。因界外二教俱通中道。于同中而简其异也。若但云次不次异。故作此简。则失文旨。文初先以界内之教。比明界外。欲明别门是诤。圆门非诤。而大论中实以藏通分诤无诤。故先引之。止观第六引大论云。余经多示人诤法。今示人无诤法。辅行云空门挡空而拨有。有门挡有而拨空(云云)。今以义推。界内既尔。界外亦然。

  ○次第灭法性色出三界外生方便土者。即明法性身。非分段生。故四明云。大乘法性体具色心。子果若亡。身上更大。此身即变易之身。故云次第灭法性色。法性实是界外之理。故签云法性之色实不可灭。此句是立义不是解释。故今义云等。判今玄文是约义说。若初不缘法性。何知分段之外。又有变易。得立此义。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三卷。

  ○十门中。先论融即以辨所依之理。第三论智。第四论行。三法既足。应论断惑以为入位之阶。六多分约因位。七多分约果位。八九十还判前义耳。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九卷。止观第十记辅行四十卷。四教四门义之如璞。起于见爱。其犹死鼠。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四卷。

  ○复次更约等。前约四门论融。今约破会诸法论融。先约破者。必遍破诸法。方可论遍融也。

  ○向云净名弹斥以圆诃藏。又前签云般若融通与法华何异。今直指为别者。必法华开显。方曰圆会。方等般若悉名为别。此是约部通夺。盖破会深广。功在法华。若破会中尚有隔碍即名为别。前二味中虽有圆教。若以融会论之。彼即成别。调熟群机。悉带方便。终非圆门之意。圆家力用。在乎破会。破会未遍。则力用未彰。圆亦成别。故知论别非止一途。或应约部。或应约教。今人只读四教仪。仅闻别教有证道同圆之说。宁知此中之义旨乎。然能知别中有圆。于此自应不惑。

  ○尘劳之俦。即业苦也。无为正位。大论二十七卷明。大经第七四倒品文。圆破会中悉有能所。圆证道是能破。别教已去是所破。实相菩萨道是能会。二乘阐提是所会。不知能所。何以论破会乎。

  ○约经融不融。于别教中。若能证融。自知二乘所行皆菩萨道。于明圆中。虽先证不融。不妨为融门也。

  ○皆是此第三门意。即第三约经文前后明融不融也。即第二门意。即第二判圆别科也。二三两门。即指上第二第三两科也。唯初融不融门。即指初正约融不融科也。

  ○二即不即。约生死妙有论即与不即。而签忽云四门不即者。是约义而解也。问四门融与四门即。何别。答。融是融通之义。融会诸法成一法界。还须论即。方能举一全该。又三谛不即者。妙有是俗。毕竟空是空。非空非有门即中。俱约中以论别三谛也。

  ○三约佛智等。云分别者。应是教中分别。五眼具足者。见十界因缘具足粗色名肉眼。见十界细色名天眼。见十界空名慧眼。故过二乘。见十界假名法眼。过菩萨。见十界之体。周遍互融。一一常乐。名佛眼。故云圆照法界。

  ○但第三意初阙复次字。今文中有。五断不断。不断亦二意。一者无明体性本自不有。二者YIN怒痴性即是解脱。三毒即是无明。时人昧此义。遂有性恶不可断无明可断之语。六实位中。从初心来一念即是法界。五住皆不思议。而云先断界内惑者。即是圆门证不实位也。七别教果纵者。不出性横修纵。因纵果横。通论因果各具纵横。性但有横。修具纵横。十譬喻中。金眼宝物如佛藏经。如意如华严十地所明即别义。如止观所明即圆意。日月喻如法华。

  ○前圆会中。净名大品俱推属别。今云熟酥三种四门等。故知约教则圆。约会即别。会者对他以明。教者从自以说。

  ○五百由旬。四教三乘通共历之。今独以为圆。以初心志趋宝所。即涉长途。二乘先进三百。早已为圆家之人矣。进入有住可知。按位有住者。前位妙中。开别教云。若登地之位不决了者。只是拙度之位。今决此权令得显实。即是置毒醍醐而杀于人。按粗即妙。是十住位不待登地而为五百。住即五百。故云圆也。

  ○中下之人等者。谓龙树中论四句推检观法。正被末代中下之流(云云)。

  ○苦灭互融中。前以苦为言端。而具四谛。今以集为言端。而具四谛。故两言不思议四谛也。苦具三谛故是灭。集具三谛故是道。苦集相即。道灭宁分。又应一心具十界秪是苦集。

  ○发心中。未度生死令度。未断烦恼令断。此约苦集二谛以立。今约苦灭者。约灭所断即集也。愿知法门。愿得涅槃。此约道灭以立。今对集道者。约能断断集即灭也。

  ○止观第五记。辅行十九卷。左传云者。左传第九卷云。乃皆出战。交绥。右注云。绥者。马额下缨也。战则两马相触交绥而退。才交便怯走也。六道品中云具约位者。因修道品能进深位。相摄者。念处摄余品。余品亦摄念处。以此二意解具字之义。若言念处是法界而云皆具。则失文旨。

  ○离法爱。大论云法爱于人天中为妙。于无生法忍为累。垂近应得而失者名为堕。于柔顺忍无生。忍中间所有法名为顶。生名爱法者。法爱于无生忍法中无有利益。故名曰生。

  复次无诸法实相智慧火。故名为生。有诸法实相智慧火。故名为熟。

  ○止观局引大车。观法是乘。故局大车。教法通乎一部。即是两意。即第六第七也。

  ○钻摇。辅行云酪须钻成。酥假摇熟。大经长寿品。佛告下。章安疏云。佛答中。先答先佛被盗。次后佛认归。此中所引即被盗文。长者譬先佛也。多有诸牛譬说教也。色虽种种逗机异也。同共一群诠理等也。放牧人譬弘经者。令逐水草。随机化益也。唯为醍醐。期常住也。不求乳酪。不期人天。二乘无常。𤚲已自食。弘经者自益也。长者命终先佛灭度也。悉为贼掠。佛教被盗也。无有女人。无慈心也。得已自食。譬有得之利也。各相谓去。钦慕深理也。我等无器。非根性也。设复得之。设能持戒。非常住基也。唯有皮囊。天人感报也。可以盛之。设能持戒。成诸有业。不知钻摇。无定慧方便。浆犹难得。浆譬人天善。初酪譬似道。从醍醐譬真道。加之以水。起我人知见等也。一切皆失。起见堕恶。人天善失也。凡夫亦尔。次合譬也。

  ○判中通教能通为妙者。下文签云。本是融门也。唯取圆为证道。则前三俱教道矣。或时于圆中自论教证。

  ○成坏粗妙无优劣。谓藏教四门皆通皆塞。塞则门坏。通则门成。成则为妙。坏则为粗。四门皆如此。故无优劣。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五卷约十观中。初三藏亦先别论十法。次总论十法。纵有一观二观乃至八九。不得称十法成就也。

  ○迦罗镇头皆不见翻。但知甘毒二果。譬于持犯。

  ○得是观法。与用三教不同。得则以之为实。用则但成方便。云节级递判者。如以藏为镇头。则以外道为迦罗。乃至别为镇头。则通教为迦罗。云教主如林者。内外大小偏圆各有教主。故如林也。

  ○摄大乘兴等陈真谛译释论云。即是阿黎耶识依止(云云)。旧译如南道唐译如北道。止观第五记第五记中无。

  ○阇提首那。十仙中第一仙。迦罗即数论师。谓外道计冥性是常。所生大等悉是无常。我佛法中修无常等想获得涅槃。因是无常。而果是常。

  ○四开粗中。言后二品者。谓中论总有二十七品。初破因缘品。乃至第二十五观涅槃品。第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第二十七观邪见品。即指最后两品也。

  ○开一切爱见等者。爱见烦恼本即菩提。故云观一切法空。若言烦恼是虚妄法。与菩提本不相应。而云其体虚者。即别教义也。凡夫无行可论。故开其人。声闻行小乘行。故后开之。

  ○此经名中。诸名不同。然不出空假中三义。如实相实相印大车无上道宝珠宝所植众德本。如上八义属于中。一切智地佛知见平等大慧三义属空。大事因缘家业秘藏秘要最实事普门普现色身三昧七义属假。然今经以中为体。而空假即中。俱得为体。故签云取所照及所依也。若竟取空假之义。则涉于宗用矣。

  ○三傍正中。立教之元。止有藏圆。以惟有真中二理故也。故此经中唯以藏圆相对。而前四时中。小大相隔。必有道以通之。其唯即空之门乎。是为通教。又有正意在大。而不得不带偏真方便者。是为别教。故惟以大小并列。则四教生焉。而五时亦从此立矣。

  ○别圆不论傍者。如前云实相带傍。是为别教。然虽带真方便。而从初以来。惟论中道。不论偏真之法。

  ○先列四句中。实相二字即名也。名之所以为义。所诠即体。

  ○别教望圆经等。前一法异名中。或名义体同。或名义体异。或名义同而体异。三句属别教。唯第四句名义异而体同。属圆教。盖则圆理教深广。有种种名。与前两教不同。若别诸名与此经异。是名义异而体同也。若别诸名与此经同。是名义体俱同。此引前之四句复成今文四句也。故以云云结之。

  ○乳教两种名义同者。乃是则与圆同不必定云与此经同。下文云体同一佛性。则其不拘于实相。可知。

  ○意通时宽者。如昙无德所云。亦如空门所说是也。而信法两行。通乎四教。四教之理。俱名空慧。得无生忍。别就大乘说。

  ○亦备有常行等方法。或大乘之法。通小乘共修。或小乘自有方法。故备有四种三昧。通教亦然。四开中。先开竖行。开真谛无相。入中道无相。次开横行。所谓初心皆以实相为体。然应知信法各有横竖。不得谓信法但是竖行。此中信法且属竖行。

  ○第七遍为一切法体。三轨之体。不一不异。前独取真性为体者。当知实相之体。遍在诸法。简余识体。方知其无所不遍。欲识其遍贵在精简。此辨体之意也。故至第七以毗卢遮那结之。三身相即。实非隔异。今取法即二身。不知二身即法。又应知报化二身。余之二轨。一一咸遍。然二身所遍。良由于法。又涉于事。故但取法也。大经十方土等。第三十一卷文。

  三明宗中。宗者宗要。前云宗者尊也主也。而前文先论实相。今约实相论宗。次于体章之后。何以称尊称主。然宗是因果。实相乃因果所显。故独称宗家之体。是则经之有体。由有经宗。以体是理。故列于前。宗是事。故列于后。理必藉事方显。故称宗主。

  ○对下二句者。对上立文交互而言。先以提维目动。对上结网网维。为上二句。次以梁安捔存对上梁柱持屋。为下二句。今签已释宗为行首。其宗为体功。准例以用。故言对下二句(云云)。

  ○先破一者。妙宗云。宗是因果。此属于事。体是一性。此属于理。虽不相舍。二义须分。定执是一。于义实乖。

  ○次破异中。四明云。虽破是一。不可执异。若其定异。二法孤调。宗异于体。观行有作。体若异宗。理不即事。窃谓论宗。应具二义。一者宗体不一。二者宗体不异。言不一者。体是宝相之理。宗是修证之事。凡属修成。如三昧陀罗尼菩提涅槃等皆是宗非体故宗如梁柱。体如虚空。言不异者。理无所存。全在于事。冥因果而为一。则摄事成理。指体而为因果。则即理成事。故下文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大乘果者亦诸法实相。具此二义。可论宗体。文先破一。次破异。正明此义也。

  ○初破三修。涅槃经第二卷哀叹品文。

  ○启玄章等者。大品初品告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罗蜜中。至三慧品中。究竟三慧不可得为果。

  ○多说舍那法身之事。舍那是报。乃证法身之事。若但论法身即属理。

  ○三种佛国。即藏通别。一种即圆不得约四土论。

  ○四粗妙中。不共之因。不独在圆。犹带别教。故犹带粗因也。萨陀波仑。大论云。萨陀秦言常。波仑名啼。

  ○言一分者。是第一住中分等。判一分归初住者。明初住中自有因果也。二住望三住为因。复修三住无碍之因。则为因家之因。得解脱已。更证解脱。名为果果。则一一位中。有无碍因。解脱果。以本位解脱。望本无碍为果。此解脱下。重释因因果果。望后一位即是因因。不但为后果之因。亦为后因之因。望前一位即名果果。一者望本位因为果。二者望前果为果果。

  ○于初四句复分两四者。意在释出圆家之渐渐。故约两种渐渐简云。

  ○余之两意。即指地前为贤。登地为圣也。以易知故。更为下文之异释。

  ○亦应渐圆。渐圆四句皆得者。谓于四教中。俱作渐圆圆渐四句也。四明用中。建首即云妙能胜用。其为自行二智明矣。实该化他。意重自行。由功德力。方有益他之用。此即以自行而益他也。又兼自而说者。功谓因满。则有致果之用。得谓证悟。则有照惑之用。力谓胜能。则有破立之用。若兼功得力而言用。则用亦可属自。今但云用。方是置自从他也。人有善巧等者。只是以自行二智而利于他也。

  ○功用相即。谓权实二智之力。能令人断疑生信。故云秪二智能断疑等也。

  ○若死若死等苦。大论七十二卷明。

  ○明同异中。谓实相遍为诸经之体。即本门所说。与迹门无殊。但前教中有兼带之异。若诸经之宗。或但取修因。或双用因果。更有兼带。与今经有殊。而非大异。至今力用。则与前四时略不相同。如下迹中十用。本中十用。皆群经所无。故云力大差别。乃此科论同异之意也。

  ○别释用中。前莲华六喻。譬于说法。已有开废等语。今论用中。正明如来说法。有大力用。故复用开废等。然莲华六喻。义已周足。今复二十用者。六是举其大纲。今委明说法之益。故须二十。摄尽如来出世仪轨。

  ○开中。前明破废。未明权中有实。今开三乘。于三得一。约教论开。是开发之开。约理明开。是开拓之开。三中元自有一。但须发之拓之而已。会中。开会大意无殊。至会三中。方云三即是一。此文正就于行。复云会人者。行既被会。则人即是佛。大品会法。但指法体是大。未云所行即菩萨道则人亦非佛。今经会行。则亦会人。故人行齐会也。引证但证人行。已兼会法。第六科者。前云众生罪故。使如来现权然如来实有同体之权。不妨住三乘而显一乘也。第七次第者。若约理。前明三一之后。应论非三非一之理。若约事。前明三乘一乘。今应论人天之事。

  ○理既非一而可说为一者。理虽非三而亦可说三。故以覆三显一次前章之后。

  ○应知迹门十用。不出施开废三。前五章多明开废。后五章多明施权。论一期次第。则施权居初。论如来力用。则施权居后。盖有自行之力。方有化他之用。前正明力用中。极论此经胜用利润弘深。等觉亦为所化。今论十用。方尽该三种权实二智。

  ○地持云神名难测知。通名无障碍。故以神通对非三非一。圆教之位兼有六位功德。故对覆三显一。

  ○废迹显本。亦就说法。说法中应有二意。一者说佛是本成则废迹成之语。如叙迹中云远说本地。是以本地为所说也。二者以本地之说。废一期之教。如拂迹及引证所云。

  ○开迹中。于迹得本一语。文中要义迹中已自有文。但须开发。本理即显。前三文已是显本之意。而寿量为本门之要。得此要则余意皆明。故云开也。

  ○住迹用本。有人云数数生灭。即是果地不生不灭。故言皆用本法。今谓不尔。如来三身皆有非生非灭唱灭之义。此是本时所证。迹中生灭。正用此法。文中以初证三身而为实因。初证妙觉为实果。为利众生数数生灭。即名他身他事。

  ○对本妙中。破废既是智行故以对因。开迹约理。理是果上所显。故对果。住本中具明四士。故对国土。非迹而垂迹。非本而显本。逐众生之机。故对感应。覆迹是自在神力。故对神通。住迹用本正用本地实因实果。故对寿命。弟子亦然。故复对眷属。住本用迹是无谋之权。故对涅槃。正为化他。故复对利益。

  ○去取出没。正是权实二智之用。去谓去三去迹。取谓仍取三之与迹。出没者。谓十用有出没。良由权实二智。能照机巧逗。即成四悉。故有结成悉檀之科。

  ○十用之中。无非四悉檀意。巧逗众生。正以二智有鉴机之用也。得此一科。方知十用不同由于逗机。亦显为人中有开住会之三意。余三悉中亦有诸意。方是今经四悉。

  ○堕八邪不入众数。净名弟子品。净名诃迦叶云。若能不舍八邪(云云)。诃须菩提云谤佛谤法。不入众数。终不得灭度。

  玄签证释卷第九
卍新纂续藏经第 28 册 No. 0592 法华经玄签证释


  玄签证释卷第十

  苕上沙门 智铨 述

  签中法华前云当文者。通指一部之文也。判谓以顿等四教判。释谓以藏等四教释。云辩教者。当一部之文。辩何时之教。则不须通辩五时也。法华中须辩五时者。以此教相具分别前之四章也。说佛本意指释名。诸经实相之体有傍有正。而皆趣乎法华之正。明宗等者。记云体非因果。依之辩因果。因果取体。方有胜用。故知前经之宗。依前经之体。用复依宗。既开显已。无不依今经之体。是故下。证五章互相贯彻。次是故下。示教相聪明前四。最不可阙。

  初教法优劣等者。初科以最后法华为优。前四时经义当于劣。于中复分二科。初明余经止是当机获益。当部设教。不涉一期始终。故非大纲。即劣于今经也。次论今经所化之缘。尽其元初究竟之益。不但当机之益也。复论教旨。始终该摄。本地名远。中间今日名近。惟今经如此。即优于诸教也。前玄文云法华总括众经而事极于此。佛出世之本意。诸教法之指归。此之谓与。研四时之文。当以逗机成益为教意。

  ○新译经中。谓唐译华严。初会六品等。如后签文明。

  ○签中云于大化不获等。正明逗机之意。准前后文说四含亦有二意。一者逗小。二者为实。逗小是意。为实是旨。

  ○说方等意旨有二。一令二乘耻小慕大。二为逗四教之机。玄文不明并对诃赞之意者。既得道已。宜诃赞以逗其机。即签云大小并席且对众机意也。盖方等四机不同。如来具说四教逗之。此用教之意也。

  ○等意者。如后签云方等二意。一逗大逗小。二以大斥小。应知弹斥之意。令人耻小慕大。回偏向圆也。

  ○说般若意旨亦二。一者设教所以别是不共。二者一部有共不共意。如签所云。然四时教法皆会法华。此是总意。而须知当部各有二意。然设教所以别是不共。亦即是总意。

  ○亦不委说。签云而亦少明。其意一也。置教原始者。如后文云。迹门以大通为始。本门以本因为始。今日以初成为始。结要之终者。如上久近之益结归法华。故法华为究竟终穷之说。涅槃虽示之而不委明。

  ○粗点五味。经云客医和合众药。谓辛苦咸甜醋等味。以疗众病。无不得差。

  ○不谈佛意意趣何之者。佛意所之。在一实事。经历四时。意未尝异而未显说。

  ○自法华已前下。明四时所论三教。皆是圆门网目。虽诸部下明诸部中圆。未论佛意。亦非大纲。故说下。明今经唯谈圆教中大纲。虽圆法未尝委论。何况三教网目。

  ○今经所论教意有二。一论中间渐顿设化。正为逗机。签科云先叙始末。二者究竟终讫。在一大事。签科云方显今妙。初为显诸教意。后为显今教意。

  ○如止观记辅行二十二卷。

  ○明物机不同中。初华严是顿。余三时是渐。其宿植等。正明说由。初即顿与去是说意。华严本明法界。而云如来慧者。以法界佛慧理同。今从法华佛慧说也。阿含中应以此法指小教渐入佛慧。是法华明小教之旨。教中不应自作此说。方等中苦切责之指弹诃。示所系珠。即知今教若将导等语。亦是今经说第四时意。一一文中皆先明说由。次明说意。三结归佛意。前教不说。至今经方说之也。签中初明今经叙前用教之意。所云意者。华严为大。阿含为小。方等并为四机。般若圆融陶汰。此四时之意。至今方说。次故前文下。明前经不说逗机之意。故从此下。备举今经及前教意。云腾今经意者。前四时中云令入佛慧及示以衣珠。此皆举今经意也。而复用大用小以应机者。盖由宿植深厚。及不堪闻大。乃至宜弹斥。宜付财。此用教之由也。故初说下。明前四时皆有三意未周。良由机未纯一。故令所说如此。以前一意当教有缺。以后二意不及法华。

  ○说前教意显今教意。谓前教三意未周。至法华备明之。开权发迹是今经之意。与说前教意而为三也。此即等者。发五时教意。乃法华之力。若撮要经题。则今家之功。从宿植深厚至此共有数行之文。判顿渐。论权实。已收一代教法。法华文心。莫过本迹。得数行之文则本迹诸文泠然可见。辨诸教所以者。五时诸经说由说意。皆于此中辨之已竟。

  ○色声益者。色谓见佛色身。声谓闻佛言教。况若种等者。中间种熟。今日解脱。亦有今日始种善根。所谓三世益物。并脱并熟。番番不息也。

  ○摩诃袒持。止观中翻大秘要遮恶持善。秘要祗是实相。灭罪方法辅行及百录中详明。广论因疾等。问疾品文殊问菩萨应云何慰喻有疾菩萨。维摩答。先明入空。后明入假慰喻(云云)。如来自敷师子座等。初品文。大论第七卷释。师子游戏三昧。大论第八卷释。各各谓佛独为我说。大论第九卷释。

  ○说十住时等。经中法慧入菩萨无量方便三昧。说初发心住等。初法慧一切慧胜慧功德慧精进慧善慧智慧真实慧无上慧坚固慧也。十林。初功德林。次慧林。乃至十智林。功德林入善思惟三昧。说欢喜行等。十幢初金刚幢。次坚固幢。乃至十法幢。金刚幢入智三昧。说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等。三十六菩萨。连解脱月共三十七。此是晋经。唐经三十八菩萨皆以藏为名。连解脱共三十九。初金刚藏菩萨。宝藏菩萨。莲华藏菩萨。乃至佛德藏菩萨。十地名。谓欢喜地等。

  ○解脱月说五行偈。晋经偈云。净念智慧人。何故说菩萨。诸地名号已。默然不解释。今诸大菩萨。乃至皆以恭敬心。瞻仰于仁者。愿欲听闻说。如渴思甘露。

  ○金刚藏六行偈。晋经偈云。诸菩萨所行。第一难思议。分别是十地诸佛之根本。乃知第六偈云。我念佛智慧。第一难思议。众生少能信。是故我默然。

  ○解脱月复请中。又说两行偈。故注(云云)。

  ○解脱月复请云。诸佛皆护念等。晋经有四行半偈。诸菩萨同声偈。晋经诸菩萨同请云。上妙智慧人。乐说无有量。德重如山王。哀愍说十地。戒念慧清净。乃至第十地。次第为我说。

  ○诸佛放光。尔时世尊。从眉间出清净光明(云云)。光中偈赞。经偈云佛无等等如虚空等。

  ○彼十方说法法同人同等。经云尔时法慧菩萨承佛神力。入菩萨无量方便三昧。以三昧。力故。十方各千佛刹微尘世界之外。有千佛刹微尘数诸佛。皆同一号名曰法慧。普现其前。告言善男子。汝能入是三昧。十方各千佛刹微尘数诸佛。悉以神力共加于汝。乃至云又以佛神力故。十方各过一万佛刹微尘数世界。有十佛刹微尘数菩萨来诣于此。作是言。佛子善说此法。我等诸人同名法慧。所从来国。同名法空。彼土如来皆名妙法。我等佛所。亦说十住(云云)。乃至十地皆尔。

  ○广以十义辨于同异。从地涌出品疏云。第一始见今见。第二开合不开合。乃至第十利根初熟钝根后熟也。

  二出异解。

  ○庄严旻。谓庄严寺僧旻也。柔次二师。谓齐土定林寺僧柔。齐京师谢寺慧次也。道场观。谓宋京师道场寺慧观也。四宗判教。四教义第一卷广明。

  ○三论。谓百论。中论。十二门论。

  ○法相宗徒。徒误。应是途字。金錍云。一家宗途。谓大师若明法相。宗途多分依大智度论法相也。故法相不同相宗家法相。若谓法相宗徒指慈恩宗人。彼用是瑜伽论。何曾依大论。况与下文若文若义。皆不相顺。

  ○正用璎珞。谓我一家明观纲纪大体。正用璎珞本业经三观也。

  三明难。

  ○正难用涅槃五味。谓定林等师立五时用涅槃五味。即开善光宅所用也。

  ○以初二师立三四时。谓初虎丘岌师渐中立三时。次宗爱师立四时也。

  ○次第难其五时谓定林等师立初时。有相教。第二时无相教。第三时褒贬仰扬教。第四时同归教。第五时常住教也。

  ○止观第六记辅行二十五卷。

  ○处处以三藏对衍而辨大小。大论一百卷末云。此解脱味有二种。一者但自为身。二者兼为一切众生。虽俱求一解脱门。而有自利利人之异。是故有大小乘差别。为是二种人故。佛口所说以文字语言分为二种。三藏是声闻法。摩诃衍是大乘法。

  ○具如四教本。即四教义第一卷中。

  ○食檀耳[羔/(乏-之+夫)]。如前玄第七下明。

  ○迦留陀夷等。签第十卷下教相第五料简中云文在涅槃(云云)。

  ○止观第三记辅行十一卷。

  ○实相实际。大品有实际品。无生法即是佛。大论九十九卷初。经云无生法即是佛。

  ○金刚般若论。前云第五卷上引。签中详释。

  ○释论生身法身。大品初品文。大论第十卷释云。佛身二种。一神通变化身。二父母生身(云云)。九恼在大论第九卷。

  ○均提沙弥缘。签第十卷下明。止观第四记。无。

  ○问住品。大论中大品经。不见此品。劝发心文在天王品。

  ○又。十三卷。大品魔事品文。在大论六十八卷中。

  ○见象观迹。魔事品云。譬如有人欲得见象。见已反观其迹。须菩提于汝意云何。是人为黠不。须菩提言为不黠(云云)。

  ○乳光经。时维摩诘诃辞具如净名。尔时维摩诘来欲至佛所。因见阿难。即谓言。何为晨朝住此。欲何求索。阿难言。如来身小中风。当须牛乳。故使我至此。维摩诘言。莫作是语。如来至真正觉身若金刚。众恶悉断。但有诸善功德。当有何病(云云)。乃至阿难闻此。大自惭惧。闻空中有声言是阿难。如长者维摩诘所言。但为如来出于世间。在五浊世。故以是缘示现度脱一切十方贪YIN瞋恚愚痴之行。故时住取乳。

  ○更有五偈云。我作人已来。饮乳甚大久。及在六畜中。亦尔不可数。乃至持我所饮乳。尽与满钵去。令我后智慧。得道愿如佛。

  ○大经三十二。在三十一卷迦叶品中。

  ○止观第七记。辅行三十卷。

  ○殃掘之经。第一卷初。害母逐佛。乃至佛告殃掘向母忏悔。归佛出家。卷末。帝释见殃掘归依世尊。欢喜赞佛。送天衣为殃掘法服。殃掘诃云。汝是何等蚊蚋小虫。我岂当受不信之施。当知汝是自性裸形。何能施人无价之衣(云云)。第二卷初。大梵天王放光说偈。殃掘诃云。汝是何人多言两舌(云云)。次护世四天王来供养说偈。殃掘诃云。汝是何等蚊蚋小虫。而自贡高唱言。我当施汝天钵而见毁辱(云云)。次魔王供养说偈。殃掘亦诃。次摩醯首罗神。次树神亦然。尔时舍利弗目连神通乘虚而来。随喜说偈。殃掘说偈诃云。呼呜大目连。修习蚊蚋行(云云)。次阿难罗睺罗阿那律陀满愿子优波离等。亦如是诃。尔时文殊师利来礼佛足。见殃掘随喜说偈。善哉殃掘魔。已修殊胜业。今当修大空。诸法无所有。殃掘以偈问言。文殊法王子。汝见空第一(云云)。文殊偈答诸佛如虚空。乃至汝殃掘魔罗。云何能了知。殃掘说偈诃(云云)。尔时世尊向文殊偈叹言。如殃掘魔说。菩萨行如是。乃至雄猛如汝等。乃至授殃掘皈戒。第三卷初。佛告殃掘云何为一学。乃至云何名为十。所谓十种力。是则声闻乘。斯非摩诃衍。大乘无量力。故佛不思议(云云)。

  ○如彼殃掘偈。具足云何名为一。一切众生命。皆由饮食住。是则声闻宗。斯非摩诃衍。所谓摩诃衍。离食常坚固。云何名为一。谓一切众生皆以(云云)。又云何名为三。所谓三种受(云云)。又四谛文中。集灭道三谛。初句第三句。全同苦谛。第二句。集云第一毕竟恒。灭云第一不变易。道云第一毕竟静。其第四句。苦字换集字灭字道字。即三谛偈也。

  ○无垢施女经。西晋太康年竺法护译。佛说离垢施女经。无垢施女年十二岁。

  ○八大声闻。即目连迦叶须菩提富楼那离婆多阿泥楼豆阿难也。八大菩萨。谓除恶。宝幢。不迷见。障一切罪。观自在。辨聚。不迷行。并文殊也。

  ○当入如是定。大八人小八人。各住如色三昧。欲使一切人民于四圣谛中得无碍慧。次迦叶念与我饮食。皆得无尽福报。乃至涅槃。须菩提念使一切人民得阿兰若。富楼那念使得三昧。离婆多念使得不恶见。阿泥楼豆念使得不疾乐。阿难念使人民闻法即解。文殊念树叶婆娑等出空无相无愿等声。除恶念使重罪轻受。宝幢念使宝藏悉开。不迷见念使皆得阿耨菩提。障一切罪念使五盖不障。观自在念使皆得解脱。无有怖畏。辨聚念使皆得辨才。不迷行念使皆不退菩提。

  ○种种弹诃。初难舍利弗智慧第一。次难目连神通。富楼那说法。迦叶受食施者福。须菩提阿兰若行。离婆多坐禅。阿泥楼豆天眼。阿难多闻。次难八大菩萨(云云)。

  ○佛记女等。辨聚菩萨问佛。此无垢女几时当得菩提。佛言过不可数百千阿僧祗劫。当作佛。号无垢笑忆念幢王如来。世界名无量净妙功德庄严。无垢得记散华说偈(云云)。

  ○三难用涅槃五味。前第十九叶分科。正难用涅槃五味。五时有三。初难五时。次难共用顿等。第三难用涅槃五味。

  ○已如前难。谓前五难。是第二时中初引诸经文也。

  次难。北地师五时。取提谓波利为人天教。合净名般若为无相教。余三时不异南方。

  ○提谓经。大唐内典录。有提谓波利经二卷。今藏中无。

  ○六衰。即六贼六根也。

  ○鹿苑不应纯半。谓鹿苑显露是半。约秘密不妨有满。

  ○第三经长寿品文善哉此总赞也。汝今下次别赞分三。初赞过去。善男子下。二赞问现在。如是问下。三赞问未来也。

  ○般若非秘密。大论一百卷中。

  ○次难四宗前叙云。六者佛䭾三藏学士光统立四宗(云云)。

  ○阿毗昙六因。言六因者。谓所作因。共因。自分因。遍因。相应因。报因也。自分因大论名自种。余名同。

  ○止观第八记辅行三十五卷。

  ○俱舍中因缘五因性。唐译俱舍云于六因内除能作因所余五因是因缘性。

  ○大品十喻。在初品中。大论。第六卷释。止观第五记辅行二十三卷。

  ○具足八术。后签云。常乐等四及无常非无常等四总成八术也。

  ○引楞伽经。楞伽第二卷两处明二通。此中引用是下半卷文。

  ○止观第二记辅行第八卷。

  四去取。

  ○止观第八记。在第九记。辅行三十七卷。

  ○二鸟游止共俱不相舍离。大经合法云。是苦无常无我等法。亦复如是。不得相离。

  ○文云鸟有二种。一名鸳鸯。二名邻堤。

  ○余三亦尔。谓苦乐我也。

  ○今言双游等。疏云。生死具常无常。涅槃亦尔。在下在高。双飞双息。即事而理。即理而事。二谛即中。中即二谛。非二中。而二中。是则双游义成。雌雄亦成。事理双游。其义既成。名字观行。乃至究竟双游皆成。此中备有。凡凡共行。凡圣共行。非凡非圣共行。

  ○净名云无慧方便缚等。维摩问疾品文。

  五判教相。

  ○具如释论偈。大论第五卷末云。有慧无多闻。是不知实相。多闻无智慧。亦不知实相。多闻利智慧。是所说应受(云云)。

  ○又云。我初成佛等。在大经长寿品。如前签引。

  ○顿教相顿教部。谓顿有二义。一约部。二约教。约部别其华严。约教通于余时。

  ○下文不定。亦复如是。下文云是名不定教相。非不定部。

  ○且借秘密助入此中。谓鹿苑显露。是小非顿。故借秘密中顿助。入此中。则鹿苑亦有顿义也。

  ○龙宫三本。龙树入龙宫阅经。以上中二本非世所堪。但诵下本流行于世。

  ○第一摩偈阿兰若菩提场中始成正觉。荆溪云。既异寿量久成。不同阿含菩提树下。任运在迹。别圆教也。

  ○如来现相。佛幻高相。菩萨说偈云。佛身充满于法界(云云)。

  ○普贤三昧。谓普贤入如来藏尘三昧。现微尘佛刹。世界成就。谓普贤说世界成就。华藏世界。谓普贤说世界海。如天网分布。安住虚空。毗卢遮那。谓普贤说此世界佛。如来名号。谓文殊说十方世界佛名。四谛谓文殊说四谛名义。光明觉。谓文殊说偈赞佛光明。菩萨问明。谓文殊问觉首等破无明义。净行。谓文殊答智首一切行愿。若饭食时(云云)。贤首品。谓文殊问贤首菩提心功德等。升须弥顶。谓佛坐菩提树。不起此座升须弥山。荆溪云。不动而升。赴机得处。须弥顶赞叹。谓佛坐帝释殿。法慧等十菩萨各说偈赞佛。胜慧云。十住。谓法慧说十住。梵行品。谓法慧说修习梵行十法。发心功德。谓法慧答帝释问发心功德(云云)。荆溪云。发心所缘。是所观境。具三谛无性空。一切假。平等中。六说法是明法品。荆溪云。明谓所证。法谓方法。

  ○升夜摩天。佛升此天。请佛入殿。功德林等。各说偈赞佛。功德林说十行(云云)。无尽藏。谓功德林。复说十无尽藏品也。

  ○升兜率赞叹。金刚幢等赞佛。金刚幢说十回向。

  ○他化天十地品。谓金刚藏说。用十地对诸天王。十定品。谓普贤说入十种三昧。十通。普贤说十种神通。又说十种忍。阿僧祗品。佛为心王菩萨说阿僧祗无量至不可说不可说劫。称赞普贤功德无量。寿量品。谓心王说比较世界劫数长短也。菩萨住处谓心王说东北方清凉山。文殊与万菩萨住处。不思议法品。谓莲华藏菩萨说不思议如来妙德。相海品。谓普贤说如来十身。一一皆有十华藏世界微尘大人相。随相光明。谓佛告宝手说。随好光明。照十佛刹尘世界。普贤行。谓普贤说修行十法等。佛放光明。名如来出现普贤说遮那本愿。第八会离世间品。谓普贤说广列菩萨杂行。第九会逝多林。即给孤独园也。说入法界品。

  ○初破三途。后达常住。止观第一卷上云。渐亦知实相。实相难解。渐次易行。先修归戒。翻邪向正。止火血刀。达三善道。次修禅定。止欲散网。达色无色定道。次修无漏止三界狱。达涅槃道。次修慈悲达菩萨道。后修实相达常住道。

  ○若如提谓等。佛祖统纪云。佛说五戒。人天之教。正是显露。提谓得忍。闻小证大。乃是不定。是为显露不定教也。

  二约观门。皆须谙臆。谙。乌舍切。记也。忆也。悉也。晓也练历也。臆。胸臆也。谓皆谙练于胸臆中也。

  ○语顿则始终俱有。谓始自华严。终至法华涅槃。皆有顿也。语渐又三种不同。谓初约始终。共名为渐。二约人在教以判为渐。三从方等之初。至法华前皆名为渐。

  ○前之两文互彰。谓方便文少末无量义文少始。故云互彰也。后云该始末。谓信解文委领始终五味。故该始末。

  ○近代释云。指清凉大师玄谈明依时有十。故云不云日数。

  ○引地经云。妙乐引地论云。佛成道后。第二七日说华严也。新疏贤首大师造。

  ○五分律第七日误。妙乐云五分八七日。荆溪云。机见不同。不须和会。今经三七。是终穷极教。故且依之。

  ○今佛亦尔。文句引云疏云。当知今佛在菩提树。亦说法华(云云)。妙乐辨云。若以佛慧为法华。则始终俱有。若以会归为法华。则终有始无。故知彼佛在树下。初说佛慧为法华耳。而小云未晓斯旨便以初成显说会归者。不然(云云)。

  ○因果经略同。谓因果经云。三七思惟。略同玄文引今经三七思惟也。

  ○表三周也。妙乐云。此与因果经意大同。因果经第三卷云。尔时如来于七日中。一心思惟。观于树上。而自念言。我所得法甚深难解。唯佛与佛乃能知之。一切众生云何能解。今我若为转法轮。彼必不信。诽谤堕苦。我宁入涅槃(云云)。

  ○约大机约小机。妙乐云。机见不一。大小分途。小见三七停留。大睹始终无改。

  ○初后两味不同。佛祖统纪中有严华二味四机论。

  ○初约机具得二名。统纪云。若当体圆顿得悟者。即破无明。入圆初住。此是醍醐。若初心人。虽闻大教。始入十信。最是初味。名之为乳。圆教内凡六根清净。但断见思尘沙。以未破无名。故但名乳。

  ○五味分别名乳教。统纪云。当知谓华严为乳者。正约从顿开渐施设化之意。

  ○如聋如哑。统纪三七拟机云。今作二义。一者三七初分永无。此如来拟宜之化意。二者后分则有状如聋哑。此如来拟宜之化事。法数中聋哑明三义。

  ○即是次第相生。谓相生有二。约教论相生。约机论相生。此中即约机也。

  ○并寄对小等。统纪云。此为身子等一类小机(云云)。

  ○般若中亦加此二人。辅行云。佛欲以大空并小空。大智并小智。故令二人转教。

  ○并在十二年前。统纪云。以鹿苑十二年。在方等前也。

  ○以时长通至于后。文句记云。自古共云华严时长。若尔乃是结集后教至般若来。方可得云令诸比丘成十大心。此乃义当转教时也。故云时长。

  ○出入无难。法数云。出入有约机约教约喻。各论出入(云云)。故知古人。即开善也。

  ○二经起尽是同。谓法华以本迹二门为初后二分。涅槃正说开为四段。初三断奠声闻。后但明于涅槃义用。是故二经起尽是同。

  ○先胜三修。谓常乐我也。断奠声闻开迹也。后三十六问等。显本也。法数云。涅槃以胜三修斥劣三修。断奠声闻入秘密藏。亦如法华断奠声闻。咸归一实。明涅槃施。谓纯陀品及哀欢品也。明涅槃义。谓长寿品乃至菩萨大众所问品。明涅槃行。谓现病品乃至高贵德王品。明涅槃用。谓师子吼品至憍陈如品。

  ○且置前三。谓欲明半满相成。且置前顿渐不定三也。

  ○五味则一道竖进等。此释玄文破南师但用五味。北师偏用半满。今家以五味成半满。半满成五味。故云味味皆有半满。秘密不定。此相成释义。一往如此。非谓法华中有前四味秘密不定也。

  ○权实俱游行藏得所。谓五味半满俱用故云俱游。五味半满相成谓之行。谓相成法华醍醐满字也。唯遍四味半满谓之藏。谓不至法华醍醐满字也。又俱游论相成行藏论用舍也。

  ○不同古人。指但用五味古人。即定林等至光宅。偏用半满古人。即菩提流支也。

  ○华严顿满。谓圆别也。方等半满。谓圆别通为满。唯藏为半也。般若中满。谓圆别也。通又为半。后签云。如般若部对二乘半以明满。法华时满唯一圆也。

  ○或单或带。谓单是鹿苑。带是方等般若。方等带藏半。般若带通半也。法华废半明满。易知故略。

  ○不同旧人等。谓定林等用从牛出乳。譬三藏十二年前有相教。乃至用从熟酥出醍醐。譬涅槃常住教。又菩提流支十二年前皆半。十二年后皆满。

  ○准不思议境界经。今大藏中大方广佛华严不思议佛境界经。又有大方广如来不思议境界经。

  ○法性论明中下二根入法界。谓钝菩萨三处入法界。上根在般若。中根在法华。下根在涅槃。

  ○般若三百比丘得记。大论第四十卷。

  ○敦逼文者。不论会中实有此人。实无此人。佛欲其深信大法。故作此语。以为敦逼。所敦即是住果。住果圣人自无不信。然必须如来敦逼。方肯入大。

  ○大璎珞譬喻品。是菩萨璎珞经。此出第九卷。譬喻品即第三十一品。已发菩提心。妙乐云。此乃三藏菩提之心。机未合时。若闻三身。理合生谤(云云)。

  ○迦留陀夷结戒缘起。增一阿含四十六卷。迦留陀夷颜色极黑。雨天乞食。惊长者妇。佛制一坐而食。过日中不食。

  ○又如身子等。增一阿含十八卷。尔时舍利弗游于摩瘦本生之处。身遇疾病。极为苦痛。时唯均头沙弥供给(云云)。帝释知舍利弗心中所念。来至精舍供养。舍利弗止之。帝释躬自除粪。弗即疾入涅槃。地震天华(云云)。帝释集香耶维尊者身。而收舍利。及衣钵。而付均头沙弥。沙弥捉衣钵舍利。往至阿难所。白言。我师灭度。今持舍利衣钵奉上世尊。阿难将沙弥至佛所(云云)。佛告曰。舍利弗用戒身般涅槃乎。阿难云非也(云云)。但舍利弗。恒喜教化说法。我今忆此深恩。故愁悒耳。佛止曰。有生有死。过去诸佛。尽非灭度乎。

  ○五分不灭等。前签云。小乘云不灭者。以无作之业。至未来世。名为不灭。非常住不灭也。增一第九在第十八卷。

  ○是方等陀罗尼下卷。今大藏中方等陀罗尼经有四卷。此引在第二卷。

  二就益不益中。于二缘如乳。谓即二味四机中后二机名二缘也。

  ○于小如乳。于大如醍醐。统纪华严二味四机。一者纯教法身。即是分证中道四十一位。此名醍醐。二者凡夫大根。入圆初住证一分中道以去。亦名醍醐。三者始入十信。虽但破四住。未破无明。但名为乳。四者小根聋哑。全生如乳。

  ○及别圆两教俱有五味次第等。如下文中。教教各判五味等。

  ○此取相生次第等。元草堂云。相生喻教。浓淡喻机。喻教则有次第。从顿开渐渐入转深。终会于圆。喻机则有优劣。初自聋哑弹诃。淘汰而卒至得记。

  ○如三百比丘。即般若中三百比丘得记是也。具如止观第三记辅行第十四卷。

  ○般若付财文句云。般若是委业。信解品记云。付财在法华中。又云于佛即是付财。二乘自谓加说。

  玄签证释卷第十(终)

 
 
 
前五篇文章

大安法师《净土百问》

圣严法师:盲目放生没有功德 反倒有罪过

一路禅意到净影

放生不是做简单的佛教法事活动

念佛的现前利益

 

后五篇文章

法华经要解

古代文人的佛禅情结

澹归禅师与惠州士人群体

噶举派上师(2)

噶举派上师(3)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五明学佛网,文章总访问量:
华人学佛第一选择 (202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