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可诱发并强化八类犯罪心理 |
 
时报6月20日讯(记者刘云 通讯员 孙冠进 肖春燕)大家都知道饮酒往往会误事,而更为严重的是,对一些人来说,饮酒有可能诱发、强化8大犯罪心理。日前,山东高院对66名被判死刑的罪犯进行了调查,研究表明,酒精对诱发、强化犯罪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被调查的66名酒后犯罪死刑犯均为暴力犯罪,且均为男性,其中犯故意杀人罪的54名,犯抢劫罪的7名,犯强奸罪的5名,其犯罪手段十分恶劣。调查显示,酒后暴力犯罪多为激情犯罪。饮酒后,行为人突起犯意、无端滋事而实施杀人、抢劫、强奸行为的有33名。 从调查到的情况看,酗酒与犯罪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对诱发犯罪、加重犯罪后果都直接产生了极大的作用。分析发现,饮酒可诱发、强化8大犯罪心理: 诱发、强化报复心理——— 于某某对邻居孙某开北窗不满,酒后将粪便投到孙某的卧室,为此两人发生争吵,后孙某邀另一人一同找于评理,于持刀将孙某捅死,并致另一人重伤。 诱发、强化贪婪心理——— 王某某同吴某某饮酒,酒后王提议抢劫。两人持刀尾随独自行走的妇女郭某,将其杀死,劫取其手机一部。 诱发、强化性欲心理——— 姜某某于2004年7月21日晚酒后滋事,躲到其婶子家中,由于酒劲发作,不能自持,产生奸YIN恶念。遂对其婶子拳打脚踢,将她打晕,后实施奸YIN。因怕罪行败露,姜某某又产生杀人恶念,对她拳打、脚踢、勒颈、溺水,将其致死。随后,姜又将婶子的女儿杀死并奸尸。 诱发、强化逞强心理——— 申某某等多人饮酒后,寻衅滋事,谩骂路上行人姜某等四人,致使双方殴斗。因不敌对方,申某某等人返回住处取回砍刀、菜刀后,将姜某砍死。 诱发、强化恐惧心理——— 马某某酒后于一日凌晨翻墙入室,窜入同村村民王某家盗窃。行窃时,被王某发现。马担心被告发,遂将王及其两个孩子杀死,并劫得现金700元。 诱发、强化流氓心理——— 王某某酒后无事,打电话骚扰一寡妇,被寡妇之女训斥。后王持刀窜入寡妇家中,将寡妇杀死,并将前来制止的寡妇之姐刺成重伤。 诱发、强化迁怒心理——— 李某某被他人打伤头部后,终日恼怒。一日独自喝酒半斤后,因嫌其妻唠叨,烦闷之时,顺手抄起家中斧头,砍死其妻。 诱发、强化怀疑心理——— 李某某的情妇出走后,李酒后与崔某相遇,便无端怀疑崔某唆使其情妇出走,持石块将崔某杀死。 另外,饮酒还可能诱发、强化嫉妒、厌世、自暴自弃等心理。 调查发现,饮酒对加剧犯罪后果也具有极大作用。大多死刑犯对酒后实施犯罪并造成严重后果表示后悔,有的甚至对酒后实施的犯罪行为记忆模糊,不能回忆。酒精增强了犯罪程度。酒后实施犯罪,罪犯对选择犯罪工具、采取行为方式、确定犯罪对象、使用犯罪力度等方面,更具危险性、侵略性和暴力性,因而导致的犯罪后果也更为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