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尊老”缘何不“爱幼” |
 
昨日上午,福建龙海市东园镇凤鸣小学校长的岳母出殡时,学校老师让学生们提前放学,然后老师集体参加校长岳母的葬礼,并且组织了10名左右的高年级学生前去抬花圈。对此,校长解释称自己不知情,还说学校老师或村干部的家属去世时,学生抬花圈已成为惯例。(4月15日《新闻晨报》) 校长岳母出殡,学校老师提前放学,学生提前下课,甚至还要小学生为之抬花圈,葬礼场面想必颇为风光壮观,或许,这样的葬礼在凤鸣小学校长看来才真正是对辞世岳母的尊敬与敬爱。然在笔者看来,这完全是一项既有违背古代传统,又违反现代文明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完全是一项令人痛心疾首、唯我独尊的作为,更是摧残青少年心灵健康成长要求。 尊老爱幼,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精神财富。先秦儒家在推行以“仁政”治理国家的理论时,就践行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念。从现代文明看,尊老爱幼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的要求。我不知道要小学生为校长岳母停课乃至抬花圈,是符合古代尊老爱幼的倡导,还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项 “潜规则”? 当然,中小学生也并非是不能参与为逝者送葬抑或抬送花圈。比如,学校的教职员工尤其是在生前于教育于学生有所突出贡献之人,或者能感动公众并值得人们学习之人。当他们逝世后,学生为其送葬,或者参与开追悼会,这是无可厚非。然该校长逝世的岳母,以及所有老师的家属或是村干部的家属,不在学生为其送葬之列。 然在现实生活中,在所谓的权力显贵面前,学生为权贵折服实在是个常态,校园门口的中小学生无论寒暑列队欢迎权贵,就连官员家的红白喜事,中小学生列队迎送的也并不鲜见。小学生成了某些特权人耍威风、讲排场、弄特权的“道具”。 培根曾说“尊老是人类文明独有的创举,但爱幼确是所有动物共有的。” “尊老爱幼”之所以是一个词语,说明两者是统一的,一个正常的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都应尊老,也都应爱幼。当然有时候难免也有冲突,曾有篇文章写道“一家人一起散步,儿子喜欢操小路,母亲喜欢走大路,最后是妻子牵着儿子,我背着母亲一起走。”,敬老爱幼是可以兼顾的,不是水火不相容。 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儿童、爱护儿童,特别是中小学教育行业的教师和领导们,理应为他们的心灵健康成长创造宽松良好的环境,保证他们在德、智、体方面都能得到全面发展。希望社会一道努力,不要再让类似为校长岳母抬花圈的事情重演,不要再让类似“尊老”不“爱幼”的事情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