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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讨白”(忏悔)是穆民(信士)应具有的美德:“人们常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伊斯兰教里,人没有原罪之说,人的罪过是人的后天所为而致。人做了错事,犯了罪过,通过向真主忏悔而获得饶恕。
穆圣(愿主赐他平安与吉庆)说:“阿丹的子孙(人)容易犯错,最好的犯错者,是忏悔者。”因此说,知错就改,悔过自新,是信士(穆民)应具有的美德。真主说:“信士啊!你们应全体向真主悔罪,以便你们成功!”(《古兰经》24:31)也就是说,每一个信士都应向真主悔罪,唯有向真主悔罪,才能成功,才能获得两世的幸福。真主又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向真主诚意悔罪,你们的主或许免除你们的罪恶,并且使你们进入下临诸河的乐园。”(《古兰经》66:8)
大家经常所说的“讨白”一词,这是一个阿语,译为“忏悔、悔罪”。这个词及其派生词在《古兰经》中出现过多次,并且有“讨白”章,由此可见“讨白”的重要性。
做“讨白”(忏悔)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一)立即停止犯罪行为;
(二)忏悔罪过,痛改前非,同时,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感到懊悔、难过;
(三)立志永不再犯,重新做人,弃恶从善;
(四)如果罪过是属于人与人之间的,比如偷人财物,则应归还原主。如果是毁坏他人名节,则应赔罪道歉,请求原谅。如果受害者已归真,则应为他做“都阿”,祈求真主饶恕他。
做“讨白”,如果缺少以上其中的一个条件,则“讨白”无效。如果所犯的是大罪,除做“讨白”外,还应按照伊斯兰教法接受处罚。
真主是至赦的、至慈的、宽恕的,他接受众仆的“讨白”。真主说:“他准许他的众仆悔过,他饶恕一切罪恶,他知道你们的行为。”(《古兰经》42:25)
哪一种“讨白”被真主接受?哪一种“讨白”不被真主接受?这在《古兰经》中已清楚表明,真主说:“真主只赦宥无知而作恶,不久就悔罪的人,这等人,真主将赦宥他们。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终身作恶,临死才说:‘现在我确已悔罪’的人,不蒙赦宥;临死还不信道的人,也不蒙赦宥。这等人,我(真主)已为他们预备了痛苦的刑罚(火狱)。”(《古兰经》4:17-18)
做“讨白”是没有时间和地点限制的。由艾布胡赖莱传述,穆圣(愿主赐他平安与吉庆)说:“以真主起誓,每天我一定向真主求恕饶、悔罪超过七十次。”(《布哈里圣训集》)
我们知道,以穆圣(愿主赐他平安与吉庆)在真主御前的地位,真主许诺饶恕他前前后后的过失,尽管如此,他还是每天向真主求恕饶、悔罪超过七十次。可想而知,何况我们是普通的信士,更应当向真主祈求恕饶,祈求真主恕饶我们的差错,让我们今世是一个平安,幸福的穆斯林,到后世有一个好的归处。阿米乃。
(编者按:阿米乃,也读作阿敏,伊斯兰教用语,系阿拉伯语音译,源自希伯来语,意为“祈真主准我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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