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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来自中国美术学院的博士生。今天看到新闻上说:一位慈爱的母亲,亲手溺死了抚养13年的两个脑瘫孩子,然后她跳水自杀,结果被救起来了。请问,这是什么因果造成了这个悲剧?
索达吉堪布答:不管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动物之间,互相残杀都源于前世的业缘。但这其中的甚深因果,连佛陀时代的阿罗汉都没办法完全了知,更何况是我了?
不过,用推理的话,也可以大致推测一下:这两个孩子的前世,可能杀过这个母亲,以此怨仇,即生中双方结成了母子。否则,虎毒不食子,母亲一般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但因缘果报现前时,众生也是身不由己,没有任何控制能力,甚至舍弃自己的性命也无所谓。所以,通过推测,他们前世应该存在互相杀害的因缘。
问:这个母亲杀害孩子,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她死了,两个孩子就没人照顾了,将会活活饿死,所以她宁可提前结束孩子的生命,然后自己也选择死亡。那么,作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我们应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索达吉堪布答:虽然她很痛苦,但最好不要杀死孩子。
这个世间上,一直在不断上演各种悲惨的故事。倘若我们看过一些佛经,尤其是《百业经》、《长阿含经》、《杂阿含经》、《毗奈耶经》,就会明白凡事都有前因后果,也会懂得在漫长的轮回中,众生之间是如何冤冤相报的。所以,大家最好是看一些佛教公案,这样才会了知其中的甚深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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