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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属于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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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同居属于邪淫

  没错,是有冲突,这个确实就不符合贞节观。同居试婚是现代人的创造发明,在以前是没有的,在佛法里讲,这属於犯戒。没有结婚之前就有关系,性关系,这属於犯邪淫,这是一切戒经都是如此说的。现在这个社会的风气,确实要扭转很不容易。我们在这里只能是认真的自己好好的落实女德、落实十善业道,十善业道里面就有不邪淫,三个根自己扎好。至於说别人做不做,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只能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别人会逆反、会批评、会讥嫌,你何必找这个烦恼?你自己做好了,人家看到你,你跟人家就不一样,你的气质、你的威仪有圣贤的风范,你就有摄受力,人家对你真正是尊敬,那时候才能听你的。这个社会真正乱象很多,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圣贤教育。现在人都是跟什么学?跟西方的开放思想、思潮学习,所以他愈来愈难有幸福和快乐。过去根本没有说试婚,而且男女双方没见过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妻俩结婚之后白头偕老,幸福美满。为什么现在必须要试婚才能够互相了解、才能够协调?我们要深深的反思,人心已经不善了。怎么不善?重利轻义。所以他要试一试,看看对方对我有没有利,没利就Bye-bye了;有利,互相之间能够互相利益对方,才可以维持,这样的婚姻生活不可能幸福。夫妻之间要讲道义、恩义、情义。
  
  修行与生活座谈会  钟茂森博士主讲  (第六十八集)  2010/7/18  香港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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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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