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七【五】 |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七【五】 阿难。若诸世界。随所国土所有众生。随国所生桦皮贝叶纸素白(叠毛)书写此咒。贮于香囊。是人心昏。未能诵忆。或带身上。或书宅中。当知是人尽其生年。一切诸毒所不能害。 阿难,如果十方世界所有国土中的所有众生,用其国土上生长的桦树皮、贝叶、素纸、白布,书写这个神咒,放在香袋里,哪怕这人记忆昏昧,不能念诵记忆,只要带在身上,或者书写在屋里,那么应当知道,这人尽其一生,一切种种毒害之争都不会加害于他。 阿难。我今为汝更说此咒。救护世间得大无畏。成就众生出世间智。若我灭后。末世众生。有能自诵。若教他诵。当知如是诵持众生。火不能烧。水不能溺。大毒小毒所不能害。如是乃至天龙鬼神。精只魔魅。所有恶咒。皆不能著。心得正受。一切咒诅厌蛊毒药。金毒银毒。草木虫蛇万物毒气。入此人口。成甘露味。一切恶星并诸鬼神。碜心毒人。于如是人不能起恶。频那夜迦诸恶鬼王。并其眷属。皆领深恩。常加守护。 阿难,我今天为你一再宣说这神咒,是为了救护世间众生,使其得生大无畏心。让众生能成就出离世间的无上智慧。如果我灭度之后,末法之世的众生有能够自已持诵的,那么教他们诵念这个神咒。应当知道这些诵持神咒的众生,火不能烧著他们,水不能沉溺他们,大大小小的毒害都不能加害于他们,这样乃至于龙、天、鬼、神、妖精、鬼魅,以及它们所持的所有恶咒,都不能够附著于他们。受了这个神咒的人,十切诅咒、蛊毒、金毒、银毒、草、木、虫、蛇,以至万物的毒气,一旦进入这人的口中,就会化成甘露。一切恶煞及诸鬼怪,心有阴毒者,都不能加害这人。频那夜迦、诸恶鬼王及其眷属都会领受这人的深恩,而对这人时常加以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