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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量理宝藏论释 第六十一节课 |
 
索达吉堪布:量理宝藏论释 第六十一节课
下面我们宣讲第十品,第十品主要讲自利比量。量分为现量和比量,现量在第九品已经讲了,现在我们讲比量。所谓比量可以分为两种,一个叫自利比量,另一个叫他利比量。他利比量实际上是自利比量的果,所以说真正的比量可以包括在自利比量当中。依靠这些比量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利益呢?我想在座的各位应该清楚,有许许多多能现量见到的东西可以通过现量取得证明,而有一些比较隐蔽的事物则必须要通过比量来了知;所以比量对我们学一些知识,尤其是要推断一些比较隐秘、深奥的未知法是非常必要的。 不过现在世间上的很多人,对逻辑性比较强的学问不感兴趣。今天有一位美国的道友给我打电话,他问我在讲什么,我说我今天开始讲自利比量。后来他说不要讲自利比量了,因为现在西方人一般都不会用推理,而传讲一些简单的人天福报的修法,类似基督教的教义,这对很多人的根基来讲是非常适合的。他还说,有没有百分之二十的人能听懂逻辑性的法都不好说,西方人不太喜欢听逻辑性的法,尤其是因明的推理。我当时则说,西方人不一定全是比较愚笨的,如果是一些真正有智慧、有理智的人,在这个世间当中也会有许许多多不了知的事,对此如果没有用三相齐全的推理来了知,那就非常困难。当时,我在电话里面,也算是一种辩论或者是一种研讨吧。 实际上,他说的也的确有道理,如果在一般的信徒和老百姓当中宣讲一些逻辑性、理论性比较强的道理,那很多人不一定能接受。但我们这里毕竟是佛学院,是学一些深奥知识的场合,如果我们对所有的年轻人每天都讲一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人身难得,死亡以后如何转到天界去的道理,那这能不能让大家都满足呢?我觉得恐怕是不行的。 而且,这次我出去的过程当中了解到,在很多佛学院、大学里面都有人在学习因明。一般来讲,听因明和中观的这些道友在世间中应该说是有一定造诣、有一些出息的;也就是说对这些深层次的佛法,要具有一定的兴趣和理解力的人才愿意听。因此,我们今天对自利比量做个简单地介绍。以后我们也会知道因明中的这些名词怎样用,自己在推断任何一个法的时候也可以用上许许多多的知识。 按理来讲,我们讲自利比量之前,应该先给大家讲一下因类学。我去年已经翻译了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因类学》,放在《量理宝藏论》后面。如果先讲一下因类学,再讲自利比量就比较容易懂,但这次先讲自利比量,以后有时间再给大家补充也可以。在座的各位如果在方便、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一边学习自利比量一边学习因类学,很多因明的推理应该会明白的。 丁二(比量)分二:一、自利比量;二、他利比量。 戊一(自利比量)分二:一、法相;二、抉择意义。 己一、法相: 比量有二其自利,由三相因知本义。 比量分为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他利比量下一品给大家广为介绍,这里首先介绍自利比量。那么自利比量的法相是什么呢?就是通过三相推理来了知所衡量的意义,比如说“柱子是无常,所作之故”,这一个推理应该具足三相。任何一个人,如果以前根本不知道以推理的方式了知柱子是无常,现在通过所作因来推断出柱子决定是无常,这就是自利比量。实际上自利比量的法相也可以用在比量的法相上,为什么呢?因为真正的比量实际上就是自利比量,表面上看来比量分为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实际上他利比量可以包括在自利比量当中。因此,以三相齐全的因来觉知未知的意义不仅是自利比量的法相,同时也是总比量的法相,我们可以这样来安立。 总的来讲,在这个世间当中大家学会比量是很重要的。很多人在说话的过程当中,“啊!这一点是用比量来成立的。”但是真正要用比量来推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不会推。我们学了这一品以后,因明的基本推断方法会了如指掌的。 己二(抉择意义)分二:一、通达之因;二、说明由因所证之所立。 庚一(通达之因)分二:一、认识因之观待事;二、观待彼因之分类。 辛一(认识因之观待事)分三:一、第一相之观待事宗法;二、同品遍异品遍之观待事同品与违品;三、安立彼等为观待事之理由。 壬一(第一相之观待事宗法)分二:一、总体思维比量之语义;二、决定场合义之差别。 癸一(总体思维比量之语义)分二:一、认识比量之语言照了境;二、如何缘取之语言法相。 子一、(认识比量之语言照了境): 宗法即法与有法,聚合宣说乃真名, 为持彼之一方故,任意一者用假名。 对从来没有学过因明推理的人,突然讲这个颂词恐怕有些困难。在这里,作者首先给大家介绍三相中的宗法。什么叫做宗法呢?其实前面我们在其他论典中也涉及过宗法。三相当中,有时候有法和所立法两者的聚合叫宗法,有时候其中的一者叫宗法。比如说“柱子是无常的,所作之故”,此中柱子和无常可以称为宗法,这种聚合叫宗法;其中的柱子和无常分开,单独也可以叫宗法,有这两种情况。 这里我们要分析,真实名称的宗法指的是哪一个,假立名称的宗法指的是哪一个。其实这个道理,在《释量论》第一品中,专门以一句“宗法彼分遍”来进行阐述。上师如意宝在八七年的冬天带我们学《释量论》的时候,光是这一句就讲了很长时间,因为在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大疏里面,这一句讲得比较广。自利比量在《释量论》的第一品中介绍得比较广,你们方便的话,可以自己看一下。现在汉传因明学的逻辑推理中关于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我觉得介绍得比较不错,下课之后方便的话你们自己可以参考一些书,然后再思维,有些道理应该会明白的。 这里的意思是,很多因明论典中讲宗法或者所立的名言是有法和法的聚合,这叫做宗法的真实名称。我刚才也讲了“柱子是无常,所作之故”,此中“柱子”是有法,“无常”是未知法(因为原来不知道柱子是无常的),这两个法的总合叫做宗法,这种聚合就叫做宗法的真实名称。应该这样来理解。如果持执其中的一种,要么是柱子要么是无常,这样单独分出来也可以叫宗法,但是这种宗法的名称是假名,因为名称中有假名和真名两种。 按照因明的真实义来讲,所立法和有法的总合才叫做宗法,在《释量论》以及《量理宝藏论自释》中,都是这样讲的。当然所谓宗法,有时候叫法,有时候叫有法,有时候叫有法和法的总合,有几种说法。这里,宗法、所量、所立这几个意思应该是一样的。所以,宗法的真名,到底指的是什么呢?也就是刚才所讲的柱子和无常的总合,或者说有法和所立的总合。 我觉得我们四众道友当中有些根性对因明的道理还是很能分析,有些根性对因明的一些理智很难接受,有这种情况。以前我们读书的时候,有些人本来成绩很不错的,但他一遇到数理化的时候就不行了,怎么样也反应不过来,然而一遇到文科的时候就非常聪明;有些人对数理化非常精通,但一遇到写作文就根本转不过来,每个人的特长和智慧的尖锐性都有所不同。我们在座的道友,可能每个人的智慧也会有不同的情况。但不管怎么样,所谓的宗法,大家还是从这方面来理解。 子二(如何缘取之语言法相)分二:一、真名与假名之差别;二、思维实法与假法。 丑一、真名与假名之差别: 首先,什么叫做真名,什么叫做假的名称?这在生活中也是经常遇到的。颂词这样说: 随欲说依前命名,理解彼义即真名, 依彼个别之缘由,了达他法许假名。 下面,我们宣讲真名和假名的差别。 不观待任何其他理由或者必要,最初的时候命名大师看见一个事物就给它立下一种名称,以一种名称为之命名。比如说,最初的时候古人看见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就给它命名为黄牛。那么,为什么要给它取黄牛呢?他并不是因为看了项峰垂胡之后,以其他的必要与理由才取名为黄牛;而是凡是具有这种特点的动物,就命名为黄牛,并没有任何其他的理由,这叫做真名——真正的名称。又比如说柱子,刚开始给它取名的人,他没有什么其他的理由,只不过看到它以后就命名为柱子;从此之后,人们都依靠这种名称来理解它、判断它、分析它,这就是所谓的真名。真名的意思是这样的。 还有一种是假名。所谓假名,首先有事物,而且它有真实的名称,然而由于有相似的原因,或者有相关的原因,有了各种原因和必要,一个事物的名称就套在另一个事物上面。比如说我看见一个人,他特别笨,反应不过来,又因为我以前看见黄牛也特别笨,于是就把黄牛的名称加在这个特别笨的人上面,看见他就叫“黄牛、黄牛”,或者叫“老猪、老猪”,就说这个人很笨。这样的话,因各种与它相似的原因,或者相关的原因,另一个事物的名称就加在这个事物上。我觉得还有一种不满的原因,有些人本来非常好,但是因为有人与他的关系不好,心里对他不满,非要给他加一种难听的名称,那么这也叫做假名。 这里的假名,世间也有这种说法。比如说有些人长得比较难看,嘴比较大,鼻子也是塌鼻子;这样的话,人们都说“大狮子、大狮子”,有这种说法。实际上他是不是真正的狮子呢?肯定不是。只不过与狮子的长相比较相似,人们就称他为大狮子。这也叫做假名。 那么,假名能不能代表前面的动物呢?不行,只不过它的名称套在另一个事物上面而已。 这是真名和假名之间的差别。当然,真名和假名在相关注疏当中,也有从时间、形相、事物的对境方面进行的不同分析,但我们在这里不广说。 第二个问题也分两个方面,首先讲为什么这样的聚合叫宗法,且是真名。我们前面已经讲了,法和有法的聚合叫宗法,且叫真名。这是为什么呢?这没有其他的原因。 丑二(思维实法与假法)分二:一、思维兼义实法;二、思维支分为假法。 寅一、思维兼义为实法: 聚义即是宗法名,诸智者前原本成。 刚才,我们讲了在世间中取名的两种方法,一个是真名,一个是假名。那么,刚才为什么说三相推理中的宗法是有法和所立两者聚合的法呢?也就是说,聚义取名为宗法有没有其他的理由?没有什么其他的理由。他这里,这就是真名——真实的名称。那么,取这种真实名称的原因是什么呢?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实际上,对佛教中的所有智者以及外道中所有懂得因明推理的人来讲,这种名称都是众所周知的,这是大家共称的一种名称,就像讲黄牛一样,哪有什么其他的理由给它取名为黄牛呢?根本是没有的,那同样,这种名称在所有外道和内道的诸位智者面前,原本就是成立的。所以,我们在学习因明的时候,宗法形成的原因应该如是理解。 这是讲宗法立名为真名的原因;下面我们讲,有法和法在分开的时候也可以叫宗法的原因。 寅二(思维支分为假法)分三:一、立名之缘由;二、立名之必要;三、假法与实际不符。 卯一、立名之缘由: 立名观待余相似,以及相属之理由。 有法或者法安立为宗法的缘由是什么呢?有这么两种缘由:立名观待相似,立名观待相属,有相似和相属两种缘由。 意思是什么呢?就是说我们为什么安立假名?安立假名有两种理由:第一个是相似作为理由,比如说世间有一种黑色的药,就是一种黑色的花,但是从表面上看,这特别像一只乌鸦,所以人们称它为带箭乌鸦,实际上它是一种植物。那么,它是不是真正的带箭乌鸦呢?并不是,只不过与它的形相有些相似而已。我们平时也是这样,人非常愚笨的话,就称之为牦牛,实际上这也是相似作为理由的,这是一个理由。 第二个是相关作为理由,这分四个方面来讲。其中,第一个是果取名为因。比如说,我们看见日光的时候都说太阳已经照耀大地,有这样的说法;实际上这并不是真正的太阳,而是太阳的光芒。太阳和光芒有因和果的关系,人们把果的名称取为因,也就是将光芒说成太阳,这是第二个相关理由中的第一个分缘由。 然后是第二个分缘由,也就是因取为果的名称。比如说,世间人们所谓的酒在辞藻学中称为迷醉。实际上,所谓迷醉是指依靠酒的力量而使人们陶醉。因为这样的缘由,酒也叫迷醉,有这样的说法。 然后是第三个分缘由,就是整体的名称取在部分上。比如说我们看见一座房子的部分燃火了,大家都说房子起火了;或者是一块布匹的部分着火了,大家都说布匹烧着了,等等,有这种说法。这是整体名称取在部分上的一种取名方法。 然后是第四个分缘由,就是部分的名称取在整体上。比如说,我们平时所听到的鼓声,实际上这种声音是由各种各样的因缘具足以后才发出的,但是人们却称之为鼓声,这是将部分的名称取在整体上;还有,依靠作意、根、对境几种因缘而产生的识,人们称之为根识,等等。 所以在不同的场合中,取名的方法也完全不相同。 第六十一节课思考题 175、比量的法相及分类是什么? 176、什么是宗法的真名和假名?真名和假名的差别是什么?安立之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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