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月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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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卷。又称《水月斋指月录》。明·瞿汝稷集。万历二十三年(1595)完成,三十年序刊。收在《万续藏》第一四三册。 所谓“指月”,是以“指”喻言教,以“月”比佛法。禅宗以“本来无一物”之境界为上乘,以“万虑皆空”为至德。主张不立文字,不下注脚,亲证实相,方为究竟。认为一切言教无非为示机之方便而设,如以指指月,使人因指而见月。以言教而显示实相,然言教本身并非实相。此为书名之大旨。 全书系集录自过去七佛至宋·大慧宗杲之禅宗传承法系六五○人的言行传略而成。卷一至卷三收录过去七佛、应化圣贤、西天祖师(西天二十八祖);卷四收录东土祖师,从菩提达磨到六祖慧能;卷五至卷三十收录慧能下第一世至第十六世;卷三十一、卷三十二为径山大慧宗杲禅师语录。 又,清代聂先(乐读居士)撰有《续指月录》一书,全书二十卷。康熙十九年(1680)刊行。系继《指月录》之后所编集的禅门高僧列传。也收在《万续藏》第一四三册。《指月录》所载仅至六祖下十六世,本书承接其后,所收内容自南宋·隆兴二年(1164)六祖下十七世起,迄清·康熙十八年(1679)三十八世为止。此外,在二十卷之前附《卷首》一篇,集录《指月录》所遗漏的十六世诸师传略,以及江湘、余怀的序文,灵岩学人、如是居士的弁语、海印学人的缘起、孙孝则的书问、凡例、伦叙考等文。在二十卷之后,又附有《尊宿集》,集录法嗣不详的六十一位禅师传略。 [参考资料]陈士强《佛典精解》。[佛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