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 年 月 日立愿戒邪YIN弟子 斋戒薰沐。 焚香具疏。敬谨宣誓於 座前曰。百善先孝。万恶首YIN。 人异禽兽。以其存心。雁集中泽。尚不乱群。我为佛子。可不如禽。 自今日始。誓戒邪YIN。尽我形寿。永不渝心。若有犯者。即祸其身。 倘不蔽过。殃及子孙。玷污大教。罪实非轻。殛以劝来。护法神明。 慈悲哀怜。鉴此葵忱。护持默佑。永保生生。 弟子 谨具押 一坚戒力。人之存心。非善即恶。人之享受。非福即祸。天道祸YIN。不加悔罪之人。诚始迷而终悟。自灾去而福来。但忏悔受戒之後。必须战战兢兢。临深履薄。直至启手启足之後。而後可告无罪於神明。设受戒之後。又复犯戒。则誓辞在前。神威在後。决定受祸。不可救药。如伤寒小愈。便食荤腥。前证一发。决无生理。惟愿同人。至心归依。时时对越神明。刻刻常思祸患。昔人云。一之为甚。其可再乎。祝既已发誓。岂同儿戏。 一坚信心。凡受戒诸人。须知人命不齐。如地有肥瘠。而在天两露。原无二施。栽者培之。倾者覆之。培与覆之权虽在天。而栽与倾之机实在我。彼恶人而享非常之福。未必是真福。或借此以重其殃。否则祖德前因甚厚也。善人而受无端之祸。未必是真祸。或借此以玉汝成。否则夙弃往愆所致耳。惟愿世人。倘遇顺境。更加精进。倘遇逆境。益宜勇猛。尽其在我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