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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宝库(第八册)[入菩萨行广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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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菩提心能增上为静虑品

庚三、(修真实之静虑)分三:辛一、略说连接下文;辛二、广说静虑修法;辛三、教言成等持方便。

辛一、(略说连接下文):

远离诸尘缘,思彼具功德,

尽息诸分别,观修菩提心。

如上思维远离身心尘缘,安住阿兰若的种种功德后,就应止息妄想分别,观修大乘菩提心。

本品前部分内容讲述了断除静虑违品的加行,完成了这些加行后,修行人远离尘缘安住寂静处,进入静虑的正行。对上述断世间、舍妄念两大加行,修行人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寂天菩萨在本品中,没有专门讲修禅定的技巧,而是针对凡夫的贪欲习气,着重从身离世间安住阿兰若,内心断舍贪欲女色财利方面作了引导。如果能圆满修持这些引导,远离散乱,静虑功德大厦的地基便坚固了。本师释迦牟尼佛在《劝发增上意乐经》中告诉过弥勒菩萨,初发心菩萨要调伏自心,必须远离二十种尘缘:身之所有缚,口之所有缚,意之所有缚,烦恼炽燃,冤魔等等,如果远离了这些散乱干扰,相续中自然会生起功德。

身断离世间羁缚,心断舍贪欲妄念,这两种功德,皆是依止寂静处而生起,因此,依止寂静处可谓一切功德来源。一个真正的修行人,应该一生中住在寂静之处,以前岗波巴大师教导弟子们说:作为一个瑜伽士,走破靴子不如坐破垫子。意思是修行人不应到处游荡,而应依止具相上师的窍诀,在寂静处恒时修持,这样一定可以生起功德。有一次,岗波巴大师问密勒日巴尊者:“上师,您为什么总是在寂静山中呢?”尊者回答:“虽然住在城市与寂静处,我的修行境界没有丝毫差别,但是我要让后代修行者,了解寂静处的功德,而住在城镇里,并不是真正的修行人,因此我才一辈子住在山中啊!”作为后学者,我们对尊者的苦行恩德应当以实际行动去回报。

大乘修行人安住在寂静处修持静虑,并非只是求自利,而是为了生起坚固的菩提心能更好地利他。要生起菩提心,首先就得断除计执自我他人之类的分别妄念。这些分别计执如果不断除,自他平等与相换菩提心绝对不可能生起来;而自他平等与自他相换的愿菩提心学处不修好,利益众生度化众生就变成一句空话。所以尽息分别妄执,观修菩提心,是我们进入大乘佛法正道的必经之路。在藏传佛教中,修持菩提心利益众生的方法有两大传承,一种是阿底峡尊者传下来的七种教授,即知母、念恩、报恩七种修心法;另一种便是寂天菩萨在此处所叙述的自他平等与交换修法。按吐美仁波切的观点,这是世俗菩提心的两种修法,是进入胜义菩提心之门。因此希望大家对本论所阐述的窍诀高度重视,一边听闻,一边反复串修。如果想积累资粮,趋入大乘解脱正道,那么务必请专注听闻,反复诵读!反复观修!

辛二、(广说静虑修法)分二:壬一、自他平等修法;壬二、自他相换修法。

壬一分三:癸一、略说;癸二:广说;癸三、摄义。

癸一、(略说):

首当勤观修,自他本平等;

避苦求乐同,护他如护己。

首先应当精勤观修,自己和他人本来平等,避苦求乐是我与众生共同的需求,所以应象爱护自己一样爱护其他众生。

自他平等与自他相换法,有前后次第。大乘修行人必须先熟练地观修自他平等,以此为基础,方可进入自他相换菩提心的修法,《学集论》中说过:“自他平等熟习已,能生坚固菩提心。”有关自他平等修法的重要性,我想用不着反复强调,大家想想自己在平时为什么生不起悲心?为什么不能生起利益他人之心?为什么会对他人生嗔心、嫉妒、傲慢?为什么会伤害其他众生?……这一切都是因为不能等观自我与他人而导致。再说,假如我们能平等地观待一切众生与自己,那自己早就离苦得乐了。

佛菩萨教导我们平等观待自他,当然不是一个笼统命令,而是有其微妙正确的道理。作者在此提出了自他众生本来就是平等的,而且一切众生都同样地希望身心能避免痛苦,享受快乐,因此我们应该如同保护自己一样保护其他众生。这两句很简单,藏地的大修行人经常引用这个教证来修炼自心,并教导弟子,但汉地初学者对此中推理过程可能有些不明了,你们现在最好认真领会其内义,以后能将这句法语广泛弘扬,对所有众生都会产生极大利益!

应平等地观待保护其他众生的理由,此处从两方面作了阐述。从胜义谛而言,“自他本平等”,自己与他人的本来体性是平等的。众生的“我”与我自身的“我”,都是以名言施设分别假立之法,都是从平等真如体性中以无明熏染而生起的幻觉,如果没有无明习气蒙蔽,哪会有自他分别呢?由于无始以来串习,众生在平等本体上造成了自他分别。我们对自身由于这种串习成熟,执着为“我的身体”,而对其他众生,由于没有串习这种计执为“我身”的观念,所以不认为他们是“我”的身体。根霍仁波切在此举了一个例子,说如果自己对某一匹马有“我的马”这种计执,当这匹马生病时,那自己肯定很心疼,想方设法医治它;但将马卖给别人后,无论马生什么病,自己也不会心疼,而那个买马的人却会因马而心疼。众生对自他执着也与此相同,一般人对自身很执着,一旦受到了违缘,心里马上就会痛苦,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然后对自己的亲人,如母亲对儿子也特别执着,儿子遇到了伤害,母亲会很痛心,会尽力保护儿子,可对其他众生,无论怎样也不会关心。这个原因,就是我与我所执在作怪,如果众生都断舍了狭隘的我执分别,了知自他众生本来平等,怎么会不护他如护己呢?不管用中观或密法窍诀,我们只要能淡薄自我计执分别,那生起自他平等菩提心,也就没那么困难了!

从世俗谛而言,一切众生都渴望远离痛苦,获得安乐。这一点,下至我们现量可见的小爬虫,上至王侯,都是相同的。我们在身体受创伤时,会觉得特别疼,那么其他众生,如牦牛身体受伤时,也会同样地感受难忍的疼痛;我们吃合意的食品时,会生起悦意之感,而牦牛在啃食青草时,同样也会摇头摆尾,特别快乐……。既然如是,那我们在避免痛苦时,为什么不想想那些曾做过自己父母的众生;我们在享受安乐时,也为什么不念及那些父母众生呢?大家只要在这些道理上多加思维,内心就会渐渐生起等视众生之心,而不会抱持着那种愚昧自私,一切都以“我”为中心的自他分别念。如果能经常想:“我自己所希求,亦是父母亲友众生的希求,我自己不希望的,亦是一切父母众生的不欲。”这样过不了多久,自他平等菩提心一定能生起来。

癸二、(广说)分三:子一、如何修平等法;子二、于彼妨难;子三、如是修习之功德。

子一、(如何修平等法):

手足肢虽众,护如身相同;

众生苦乐殊,求乐与我同。

一个人的手脚等不同部位虽然众多,但是把它们都当成自身一部分来保护却相同;同样,众生的苦乐感受虽然互异,但是,追求快乐的意愿却和我完全相同。

众生对自他的分别,是在无始轮回中串习而成的恶习,因而对治它需要通过多种方便善巧,方可收效。前面提出了自他本来平等,都想避苦求乐,所以应护他如护己,慈悲地对待一切众生。凡夫听后马上会生起怀疑:这是不可能办得到的事情,众生有那么多,不要说其它道的众生,就说人道有情,地球上现在有六十几亿,分那么多国家、民族,而且每一个人性格意乐都不相同,还有许多人性格很不好……。相互之间有这么大的差异,要我如同爱护自身一样去爱护他们,根本就办不到吧!

为了破斥这种怀疑,作者回答说:将众多有情等同自身去爱护,这完全可以修成。因为众生所执着我与我所,并非有固定不变存在,我与我所的执着范围,每个人都可以随意扩大或缩小。比如我们凡夫执爱的身体,不也是有众多不同部位嘛,如手、脚、头、肩膀等,而手又由手指、手掌、手臂组成,手指又由指甲、关节、皮骨等组成。每一个部位实际上是由众多不同成分组成,而所谓的一个身体只不过是一种假立,或说一种习气而已。虽然这些组成部分有无数,但在凡夫心目中,因将这些都相同执着为自身部分,所以能对它们平等地爱护。这其实也是一种培养起来的习惯,既然它能培养成熟,那么将众多有情如同自身一样平等地爱护,这种善习为什么不能养成呢?众生虽然有许多,他们因业力不同,有些在感受安乐,有些在感受痛苦,各自根基意乐也千差万别,可是所有众生,有完全相同的一点,即是都想追求快乐,既然有这相同一点,为什么不能执着为同一整体而平等爱护呢?这个推理过程大家要仔细推敲。我们把手脚等一大堆不同东西,平等地执取爱护,是因为自己认为这些虽然形体各异,但它们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它们都属“我”的部分,都需要保护。自己在这些个体相异的手脚等支体上,虚幻地建立一个“我”或说“我的身体”,因此自己能平等无异地爱护他们。而所有众生与自己,虽然形体各异,也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都追求安乐”,因此为何不能执着为一整体“我”而保护呢?如果习惯地将一切众生看成是“我”的一部分,就如同我们看待自身的头、鼻子等一样,久而久之,这种“我”的观念成熟时,自己就会将一切众生摄为一体,平等地爱护。

既然身体众多不同部分,可以由“我”这个观念摄集为一体,那么所有众生,也完全可以由“我”摄集为一体,这没有任何理由将众生排斥在“我”之外。大家学过中观,都知道一些无我的道理,凡夫在五蕴之上所建立的“我”,详加观察,到底是什么呢?身体不是我,心识不是我,“我”只不过是一个概念,一种在心相续中建立的虚幻习气而已。这种习气经无始以来串习,造成了强烈的“我执”,顽固愚昧地区分自他。我们执着自身的习气,举一个小例子,大家便可明白,比如说,某人头发长得很差,别人见了都说不好,他马上不高兴:“啊!我的头发有什么不好。”但他理发时,理发员将他的头发剪下来,随便扔在地上,让人踩来踩去,这个时候,他却对它无所谓了。同样,身体上其它部位如指甲、皮肤、血液等,这些部位在离开了自身时,不管它们怎么样,自己也不会执着,可是当这些“无所谓”的东西凑在一块,执着为自身时,那种强烈执爱却会产生,这些都是“我执”在起作用。无始以来,这种习气干尽了坏事,催动自己造了无数恶业受尽痛苦,现在我们有缘了知它的真面目,应该将它转化过来,替自己做点有意义的善事。应该让它消除偏误,去无限地扩大,将一切众生都包括在它所爱护范围之内。

修习大乘佛法,首先就得断除狭隘“我执”,培养起平等利益一切众生的善心。平等观待自他的菩提心,如果不能生起来,那也就不可能进入大乘佛法之门,因此大家对此需要认真观修。国外有位大德写了一本叫《点亮心灵之光》的书,其中对自他平等菩提心广有论述,其内容也就是劝导修行人,既然自己可以对本非“我”的手、脚等物,生起平等执爱,那么对所有众生,也应该生起我执,而平等地爱护。有关自他平等菩提心的论述,大家最好多看多思维,用细致深入的智慧去串修,如果你能从中生起一念定解,作为初学者,这确实比做任何形象上的善法都有价值。

虽吾所受苦,不伤他人身,

此苦亦当除,执我难忍故。

如是他诸苦,虽不临吾身,

彼苦仍应除,执我难忍故。

虽然自身所感受的痛苦,不会伤及他人的身心,但是这些痛苦我也应该解除,因为自己执着身为我而极难忍受。同样,虽然别人遭受的那些痛苦,不会转移到我身上,不过,我还是应当解除它们,因为一旦将他人的身体执为我,我也会为之而难以忍受。

上偈讲述了应该将一切众生执着为“我”而平等爱护的道理,有些人会进一步生疑惑:虽然从道理上可以将别人与自己一起执着为“我”,但是实际上我受的苦,别人体会不到,别人受到苦,我也体会不到。各自身心痛苦,完全是两码事,各不相干,因此,我怎么能除他苦如自苦呢?这样没有什么理由嘛!

不错,对一般凡夫来说,各自身心痛苦无法互相感知。自身在感受痛苦时,比如说我病得特别厉害,全身发烧发冷,别人即使坐在身边,这些病痛一点也不会伤害他,但我还是要想尽办法,吃药打针接受治疗,解除这些病痛。其原因,就是自己对这个身体有执着,在日常之中,自己反复串习了这种执身为“我”的习气,因而当它生病时,马上就把病计执在“我”上面,觉得“我”很难忍受;而别人没有把我的身体执着为自己,所以他一点也不会难受。同样道理,别人遭受各种痛苦时,比如说头痛、心里不舒服等等,他的这一切苦受也不会落在我身上,这一点大家也可以现量了知。就象今天早上,我们经堂里坐着一个带病上课的人,大家虽然在他身边,然而他的病痛,对你们没有任何伤害。但是,如果我们修好了自他平等菩提心,对他的身体生起了与自身平等地执着,那么当他生病时,我们也会因此而难忍,想一切办法除去他的痛苦。这个过程中,其关键就在于内心所持的观念,而不在于外境身体不同。《入行论大疏》中也说过:“如果以我所执来观想一切众生都是‘我的众生’,如是修行成熟后,则一切众生与现在的‘我‘无有差别,对自己如何保护,对众生也会如是保护。”修习者如果反复串习自他平等菩提心,对所有众生生起如同自身般的平等之心时,除他苦如同除己苦的善行,也就能自然地行持。

大乘佛法历史上有无数修行人,经反复串习平等菩提心,而将一切众生观如己身,也如慈母对待独子一样,生起了无伪大悲心。我们如果也想真正地趋入大乘,这是必经之路,而且只要自己如法地观修,同样能够成就这样的大悲菩提心。也许有人认为,修行人应该破除我与我所执,怎么能反而增加我所执,再将一切有情执着为我所呢?这种分别疑虑不必要,因为此处所讲的“我与我所执”是一种随顺智慧、随顺解脱的善执,而非众生堕轮回之根因的无明我执。修行人如果能断舍狭隘的无明我执,而串习这种随顺解脱的“我执”,对一切众生生起平等大悲,则解脱轮回彼岸也就在眼前了。

吾应除他苦,他苦如自苦;

吾当利乐他,有情如吾身。

我应该解除他人的痛苦,因为他人之苦也是苦,就象自己的痛苦一样;我应当利乐众生,因为自他都是有情,使众生快乐就如同使自身快乐一样。

修持自他平等菩提心时,最大障碍就是狭隘的自他分别,这种分别根源即是我执。因此,作者在先以因明推理方式,让学人明白自己应该放下自私自利念头,而平等地除他苦、予他乐。

凡夫认为他人的痛苦与自己毫不相干,但实际上,我们应当断除他人的痛苦,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什么呢?因为有情众生的痛苦,都是他们不乐意接受的苦受,就如同我自己不愿意受苦一样。按因明推理方式,可以这样说:“我应除他人苦,因彼苦为难忍之法故,如我所受苦。”颂词中后两句也是如此:我们应当尽力饶益众生,因为众生都是有情,为什么是有情就得饶益呢?因为一切有情都想得到安乐,与我自己一样。华智仁波切也说过:“三界众生都愿意得乐,不愿意有痛苦,但他们以愚昧无知,不知安乐之因是十善法,反而以恶业断送乐因。”天下众生都与我们一样,想避苦求乐,当痛苦加于身心时,都是极难忍受的。既然自己因不想受苦而想方设法解除一切苦及苦因,那么对他人的痛苦及苦因,理应也去解除,因为都是极难受的法,有什么理由不去解除呢?当得到利乐时,自己身心快然,而其他有情又何尚不是如此,因而当我们求利乐时,为何不去利乐他人呢?

仲巴司那者曾请求帕荡巴桑结尊者,传授一个一句即足的教授,尊者回答说:“汝自所欲亦他所欲,修自他平等吧!”这些教言是大乘佛法精义所在,如果大家在观修时,能生起刹那觉受:“啊!所有众生都和我一样,都厌苦求乐,我应当平等地对待。”如是则能刹那积累巨大资粮。

自与他双方,求乐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求独乐?

既然自己与别人两方面,都同样追求快乐,那么自他的需求有何差别,为何只求自己一个人的快乐呢?

上述推理,在此继续深入,建立其同品:他人也希求安乐,一切有情皆相同求乐故,如我。一切众生与自己一样,在追求安乐上,完全相同,这是可以现量成立的。按因明方式,如果成立了同品,因与所立完全相符,上述立论便应理,也就是说,自己应该平等地希求一切众生的安乐。

有情众生都平等地希求安乐,这不是凭空而说的观点,大家可以详细观察,自己是不是日夜都希求安乐呢?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回答那无疑都是肯定的。而下至蝼蚁,上至梵天,所有六道众生,都向往着安乐,世间的生物学家、心理学家,作过许多研究,对这个观点也有共同认许,而从内道观点来看,凡是有心识的生命,就必然渴求安乐。既然自他一切众生都有这种希望渴求,那么他们与我在这种需求上有什么差别呢?都同样是有情的“需求安乐”,那我们在追求安乐时,为何只想自己的“需求安乐”,而不管他人呢?如果自己得到了一些利乐,那种安乐感受非常好受;如果他人得到了利乐,感受也会同样。这种“需求安乐”的愿望与愿望满足的结果,完全相同,那我们在对待这些相同的“需求安乐”愿望时,理应平等地满足(建立),不应区别对待,从中只挑取一个人的愿望去尽力满足。其他论师在讲义中也说:因为别人与自己的希求,没有任何区别,那我为什么只满足自己的希求呢?应该对这些相同的希求平等去满足,尽心尽力地为众生增添快乐。

自与他双方,恶苦既相同,

自他何差殊?何故唯自护?

既然自他两方面,都同样不喜欢痛苦,那么他们和我的心理需求有何区别呢?为什么不爱护别人而只爱护自己呢?

众生都不喜欢痛苦,这一点大家也应理解,不管什么样的有情,也不管巨大或微小的痛苦,在“不喜欢痛苦”这个心理需求上毫无区别。我们往往拼尽全力,费尽心神地保护自己,不让痛苦降临,而对其他众生来说,他们无疑也有这种心理,没有任何一个众生愿意受苦。这种“不喜欢痛苦”的心理,不管是谁都一样,那么在日常中,我们有什么理由只执着自己的需求,只保护自己而不为他人解除痛苦呢?众生的“不喜欢痛苦”之法,就好象一大丛树苗,都在为干旱所苦,那自己在浇水滋润时,没有任何道理,只保护其中一株,而对其它树苗不理不睬。

要明白这些道理,关键在于看破我执。凡夫在轮回中为无明所蔽,串习起强烈的自我偏执,以此无法认清真相,随着恶习而造尽恶业。就象此处所说的道理,一切众生都象自己一样不愿受苦,本来每个人都可以明白,但是偏偏有人对此弄不清楚,他们有时甚至认为旁生不会有痛苦,自己可以任意杀害它们。有时他们也会认为,自己的“恶苦”与别人的“恶苦”不同,因而只管自己的“恶苦”,而不管别人等等,这些如山的邪见,都是源于我执。如果不服用殊胜佛法甘露,以自他平等观调伏偏执,在恶业深渊中自己将会越陷越深。

如上所述,我们已弄清楚了一切众生厌离痛苦与希求安乐是相同的,因而在成办“离苦”与“求乐”时,自己应平等对待。但是,大多数凡夫还有一些迷惑:虽然说这些心理需求相同,苦受相同,但他苦属于他相续,我的苦属我,二者毫无关系,身心不能相代嘛,那为什么要把属于别人的痛苦当成自苦来断除呢?

谓彼不伤吾,故不护他苦;

后苦不害今,何故汝防护?

如果说,他的痛苦不会伤害到我,所以不需要替他防护解除痛苦;那么未来的痛苦现在也不会伤害你,你又何必防范它呢?

有些人辩解说:虽然我从意义知道,也理解他人的痛苦很难受,但他的痛苦毕竟无法伤害到我,我一点也感受不到嘛,那我为什么要除他苦呢?一般人都有这种想法吧。我们自身所遇到的痛苦,能够切身感受到,因此自己必定会急切地解除,而他相续中的苦受,只能伤害他本人,对我没有什么伤害,既然是不能害自身的法,那有什么必要去防范呢?这根本是替古人担忧,没有什么必要嘛!

针对这种分别念,作者马上指出了其迷乱与颠倒:既然如此,你认为他相续中的痛苦现在你无法感受,也不会受到伤害,因而你应该不管;那么照这种观点,你以后将要遇到的痛苦,现在也不应该下功夫断除,因为那些痛苦现在你也没有感受到。说具体一点,我们现在造恶业,将来就会堕落恶趣受苦,这种痛苦,在现在我们肯定感受不到,按你所说“若感受不到便不应防范断除”,那么我们都可以不去防范堕落恶趣的痛苦了。再说近一点,如果可以不遣除自己现在感受不到的痛苦,那么世人在年轻时,便应该不积累财产以防老年;今天可以不为明天的生活操心;这样一直推理下去,你现在也不必管下一刹那的事,因为下一刹那即使是头顶有大石头砸下来,这也是现在的你所无法感受的。所以,凡夫这种不应护他苦的观点不能成立,也没有任何道理。

若谓当受苦;此诚邪思维!

亡者他体故,生者亦复然。

如果说,不防患未然,将会使我在以后受苦。这完全是一种邪的分别念,当下的“我”怎可能受未来之苦呢?因为死者是今生的“我”,而转生受苦者又是另一个生命体。

有人说:这肯定不一样嘛,后世降落在自身的痛苦,虽然自己现在感受不到,但我还是要防范,因为这种痛苦将来必定会让我感受,必然会发生在我身上;而不管如何,他人所感受的法,无论现在、将来,我都感受不到。作者对这种辩解,严厉斥责:认为现在的我会受未来之苦,这是一种邪见,一种邪恶分别念!因为现在的你在死后,四大所成的身躯马上就会消散,而你的心相续,也在刹那不停地变化,根本找不到一个不变之物,可以如同串念珠绳那样连系你前后世,到了后世转生时,你实际上已经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而且从更微细之处观察,五蕴之躯在刹那不停地变化,凡夫所执着的五蕴我根本不存在着不变实体,你现在的“我”怎么可能延续到未来受苦呢?

大家注意,此处并非说世俗中造业者不能感受业果,造业者与受业者不是“一人”,而是以胜义谛理论而言,凡夫所执着的“我”,本来是假立的,是一种虚妄计执,前世与后世之间的我本来就不存在,因此也不存在“一与异”的关系。凡夫所执着现在的“我”,与后世的“我”,是同一不变的主体,果真如此,那今天的“我”所感受的一切,为什么与昨天的“我”不同呢?今世的“我”是人,那生生世世的“我”也应该是人,而且永远也不能变化。比如说,今天的“我”是一个年轻苦恼的众生,那么这种状态将永远保持下去,因为“我”永恒不变。这显然无法成立,这种所谓不变的相续“我”,无论怎么观察也不可能成立。《入中论》中说:“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慈氏和近密是两个不同的人,自相各异不能成立为同一相续,而人的前念与后念,自相也不同,如果执着为同一相续,那也不应理。同样,凡夫执着前世后世之间有同一相续的“我”,现在的“我”如果不为自己防护,将来会受苦,那也无法成立,只不过是一种妄执。因为这种妄执邪见,众生所作所为处处以这种假立“我”为出发点,我的痛苦、我的身体、我的命运、我的未来……,而将其他众生抛弃不顾。陷于这种妄执之中的众生,在《大幻化网经》中说:如同裸体奔跑的疯狂者,当他精神正常后,回忆那些疯狂举动,他会非常惭愧;同样,当我们证悟圣谛时,对自己往昔执着不净为净,以苦为乐,无常为常,无我执我的四种颠倒迷乱,也会非常惭愧。

我想在座的人,现在大部分都象疯狂者一样,对虚妄的自我有很大执着,而现在听闻修习佛法,如同住院接受治疗一样,用佛法妙诀疏导内心的狂乱偏执。当我们证得圣谛痊愈之后,再回过头看自己:啊,原来我在以前确实是疯狂颠倒的,对那些本来没有的我、他、身体等等,居然有那么大的执着,就象是把空花当成实际存在的东西一样,贪执不休,真是惭愧。大家只要努力修习,这种境界一定会现前,因为对治这些精神病的甘露妙药,已经放在各自面前,只要按医王的吩咐,如法服用就可以了。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这难得机会。

以人无我理论,可以抉择出人无我空性,破斥凡夫那种狭隘的我执,这种理论比较深奥。此处,我们也可以从另一层次观察,照样也能破斥“当下的我将会承受未来之苦”的邪执。凡夫执着一个相续不变的我,其实是完全没有观察而致,如果稍加观察,昨天的“我”,已成了相续中的影子,未来的“我”尚未出现,如同未来的时间等诸法一样,只是一种语言名称,实际并没有,那又如何受未来之苦呢?而自己以一种妄念,将这些“我”串连起来,执着为同一相续,这种将前后都不存在的法妄执为一,又有什么合理性而言呢?理应彻底打破。

若谓自身苦,应由自防护;

足苦非手苦,何故手护足?

如果说,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任何痛苦,应当由受苦者自己去防护;照这种观点,那么脚的痛苦不属于手的痛苦,手又何必多管闲事,忙着去保护脚呢?

以上从现今与未来是不同身体方面作了观察,此偈则从同一身观察,破斥“自身苦应由自身防护”的观点。有些人会想:不管怎么说,各人痛苦应由自己去防护断除,这就象肚子饿,只能由自己吃食物解决一样,与别人不相干,我没有什么必要替别人解除痛苦……。这也是凡夫常有的分别妄念吧,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种凡夫分别念的颠倒:如果各自痛苦,应该由自己解决;那么脚痛与手无关,而手为什么忙不迭地保护脚呢?这个譬喻我们在日常中都遇到过,而且很容易懂。确实,脚的感受与其它部位并无关系,当脚被刺痛时,手并不会感到痛苦,而手马上会忙着去帮助脚解除痛苦;或者当冷风吹冻耳朵时,手并无痛感,而手还是会不顾自己受冷,去捂住耳朵,替它解除痛苦,那么这种行为怎么解释呢?自己在平时的行为,很明显地推翻了“自身苦应由自身解决”的观点。如果这种观点可以成立,应该遵循,那么你自身的这些行为为什么会相违呢?或者再推广一点说,如果别人的痛苦你应该不管,那你的父母、儿女等亲人遭受病苦时,你为什么会焦急万分地替他们找医生、抓药,忙上忙下地安慰照顾呢?针对凡夫的这种自私分别念,只要以身边的实际例子去观察,便可立即发现其迷乱颠倒性质。自他平等是随顺实相的法,任何与其相违的观点,无论怎样也不能成立。大家可以不断地分析自心,找出自己不去平等观待自他的妄计分别,然后反问自心:你有什么理由呢?一层层去剥落分别妄执,一定可以对自他平等生起定解,使菩提心越来越增上。

若谓此非理,执我故如此;

执自他非理,唯当极力断。

如果说,防患于未然和以手护脚虽然不合理,但自己已经习惯执着为我和我所,所以会这样做;而执着自他有分别的心念也不合理,应当尽力断除这种轮回根本的邪见。

凡夫执着自他分别,认为自己不应除他苦如除自苦,上两颂从两方面作了破斥。一是从时间上观察,现在的我与未来的我不成相续,二是从身体聚合上看,手脚也非一体,可是凡夫还是为未来之我而防护痛苦,手也会为非自体之脚去解除痛苦。这与凡夫的“不应除他体之苦”完全相违,其原因是什么呢?

有些人回答说:这两种行为虽不合理,是因非理作意的“我执”而导致,但是自己已养成习惯,所以自己会执着为我而有如是行为。凡夫众生都是如此,把前后时间混淆在一起,执着为一体,把各种物体聚合也强行执为一体,这两种都是非理执着。尽管这些执着不合理,众生却因无知,于久远轮回中长期串习,以致这些邪执越来越顽固,导致众多不合理的行为。在作者的破斥下,分别妄执不得不露出了原形:是呀,我的执着是非理的,可是没办法,已经养成习惯了,不得不做这些错事。作者又破斥:你既然已承认了我执不合理,而且知道了这种错误串习会导致种种非理行为;那么同样道理,你执着自他有分别,不应除他苦如自苦,也是非理的,以此而会导致堕落轮回的痛苦结局。执着自他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本身就是一种邪见,因为“我”本身就是一种不存在之法,那怎么能够成立与之相对立的他呢?自他区分,实际上是非理分别而成,因此也应努力断除这种邪执,否则,这种邪见将导致无边轮回痛苦。如果我们从道理上断除了我见,初步泯灭了自他分别,则哪会存在“你的痛苦”与“我的痛苦”之别呢?

相续与蕴聚,假名如军鬘;

本无受苦者,谁复感彼苦?

所谓前世后世的相续和五蕴聚合,都只是假名而已,就象念珠和军队一样;既然本来就没有受苦者,那么还有谁在感受痛苦呢?

有些人会进一步生起疑念:虽然今世的我与后世的我,不能执为完全不变的同一体,但是应该存在一个相续吧,我的相续毕竟不能与别人混为一谈;还有我的手脚虽然不同,但是它们都是相续我统辖下的蕴聚,因而虽然不同,却不能完全与他相续的众生相比。这就象一条河流,虽然是刹那不住的流动,却是一条相续不断的河流,不会成为别的河流相续。所以他人是他相续,我是属于自相续,自他怎么没有区别,除他苦如自苦怎会成立呢?这个疑问在颂词中没有写明,但从意义上看是有的。

相续我和蕴聚我,是一般凡夫都有的分别计执,而实际上,所谓的相续和蕴聚,只有假名,并无实质。首先观察相续我,凡夫执着有“我”,在昨天、今天、现世、后世都不会变化,是同一相续“我”,象河流一样,虽然流淌不息,却是同一条河。这种观念只不过是一种模糊而笼统的习惯误执,因为世间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东西,凡夫执着今天的河与昨天的河是同一河流,而昨天的河流早就流走了,今天的河流才刚刚流过来,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物,怎么能执着为相同呢?同样,人们认为昨天的我,也就是今天的我,刚刚生下来的是我,到了老年还是我,这种所谓相续不变“我”到底是什么呢?仔细观察之下,所谓的“我”在幼年时是一个无知天真的稚童,到了老年,你所谓的“我”是一个垂暮老朽,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生命体,怎么会相同呢?所谓维系前后世昨日今日之相续我,只是在没有观察时,相似安立的一种假名,而这个假名所指并无实际存在。

还有凡夫执着的蕴聚也是如此。色、受、想、行、识五蕴是五个不同法,通常人们也知道,这是手脚,这是心识思想等等,它们并非一个整体,可是在这五个不同法上面,凡夫以习惯误执,认为有一个蕴聚整体,再从蕴聚产生“我”的执着。蕴聚到底是什么呢?仔细去分析,这是色蕴,那是受蕴等等,这些法当中并没有一个真正叫“蕴聚”的法。这就象人们通常执着有房子一样,而实际去观察,除了砖块、木材、门窗等一大堆材料外,叫“房子”的东西不存在于任何地方,只是人们在自心中强取了一个名称,久而久之,就执着这种名称有实体。

相续与蕴聚都是无实质的假名,就象“军鬘”——即军队和念珠一样。人们常说“那是一支军队”,如果具体分析,除了一个个军人之外,并没有一个叫“军队”的法存在;念珠也是如此,所谓的“念珠”,除了一颗颗珠子,一根绳子等不同法之外,并没有一个独立存在叫“念珠”的东西。但是人们由于长期串习,把自己心相续中的概念,强行加于外境上,结果就以假名而造了许许多多如蕴聚、相续、军队、念珠等等,其实并无实质的法。

以智慧观察,我们的一切心念,所见所闻所执,全都是分别念假立施设的法,实际中毫无实质。《大智度论》中说:“诸法如芭蕉,一切从心生,若知法无实,是心亦复尽。”外境诸法如同无实质的芭蕉树一样,都是分别心假立的法;如果能了知外境诸法无实,那么与之相对成立的心法也就能断除执着。了知蕴聚与相续的无实之后,内心对“我”的执着,也就会渐渐消除,既然无有“我”,那么所谓的痛苦、快乐等等,这一切还有谁在感受呢?你我等等主体法不存在,那么一切痛苦、快乐也就不可能有任何区别。

既无受苦者,诸苦无分别。

苦故即当除,何需强区分?

既然没有真实独立自存的受苦者,痛苦也就没有什么分别。所以只要是苦就应解除,何必坚持区分自他呢?

上颂以甚深中观正理,观察了凡夫众生所执着的我,只不过是如同军队、念珠一样,是一种名言假立法,实际上并无实质。一切众生的“我”既然并无实体,那么一切遭受痛苦的主体也就不存在什么区别,因为一切自他都是空性,不存在任何差别相。虽然在名言中有自己痛苦,他人痛苦等等种种不同名称,而在实质上,自他本来就是平等无二的,在遭受痛苦时,又有什么区别呢?实际上根本没有自己痛苦与他人痛苦之别,而且从痛苦本身而言,也是名言安立的法,实际上无有任何分别戏论,这样的法又怎么会有自他分别呢?痛苦的能受与所受既然本来就没有什么区别,那么我们对自他痛苦也就不应该分别对待,只要是痛苦,那必定是众生不愿忍受的法,自己应平等地遣除,没有任何理由去强加分别。凡夫区分自他的分别念,其根源即是无明我执,如果能放下我执,那就会如同《维摩诘所说经》中维摩大士所言:“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把一切众生无分别地视同为自己,以众生之苦为自苦,生起大乘菩萨应有的平等大悲心。如果能生起这种观一切众生如同自己的平等菩提心,我们才能真实地趋入大乘正道,顺利地到达解脱彼岸。

不应有此诤:何需除他苦?

欲除悉应除,否则自他如。

如果说既无真实的受苦者与痛苦,那何必去消除众生的痛苦呢?这种诤难不合理,因为陷入愚痴妄执中的众生仍然会被幻苦所困惑,所以要除苦就应平等地消除,否则也应平等保留自他的痛苦。

有些人辩难:既然一切都是空性,那何必消除他人的痛苦呢?你说一切本来都是假名安立的法,自、他、痛苦都是假名,并无实质,那样也就没有任何必要去做除遣痛苦的行为了,而你还劝什么当除他苦如自苦,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作者回答:这种诤难不合理。虽然在胜义中一切都是平等大空性,远离一切戏论分别,但这是圣者的境界,针对有分别执着的众生来说,这种境界尚没有证得。众生在轮回中如同陷于恶梦,虽然一切梦本来都是虚妄,可自己没有觉醒,这时候一切痛苦遭遇的梦境都会给自己带来极难忍受的苦感。如果你有苦乐分别,那么一切轮回众生也一样,虽然是梦幻不实的痛苦,照样还是不愿忍受,而且你既然知道了一切平等无二,那为什么还要分别执着除苦与不除苦呢?如果你要消除自己的苦受,那么也要消除一切众生的苦受,因为这一切本来就没有差别;如果你认为除他苦不应理,那么对自己与他人应一视同仁,保留这些幻苦。而实际上你恐怕还是很想解除自己的痛苦,那么对同样有无明执着的众生所受之苦,你也理所当然的应该帮助他们,使他们除去误执,从恶梦中解脱出来。这个过程,就如同自他都处在恶梦之中,虽然自己知道是梦,但在没有完全觉醒之前,理应精勤于使自他醒梦的方便。

有关这类辩论,在一些对中观教理似懂非懂的初学者之间,会经常发生。有一些人刚刚接触中观空性理论,分不清世俗与胜义,因而常常会生疑:既然一切法都是空性,那为什么要积累资粮呢?那何来的因果业报?……对这类问题,如果能系统学习中观,那当然会毫无疑虑,但现在汉地学佛者中间,中观教法基本上失传了,有些人没有传承,只靠自己的分别念去理解,结果闹出很多谬误。所以,大家要对这些问题系统闻思,在学习中观时,初学者应分清二谛,龙树菩萨在《中论》说过:“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这些法义在《中论》第九品中有系统阐述,希望有志者各自努力!

子二、(于彼妨难):

悲心引众苦,何苦强催生?

若愍众生苦,自苦云何增?

悲济众生将为自己引来很多痛苦,为什么要强行激发悲心呢?如果菩萨一心愍念众生之苦,那么自己的痛苦怎么会增加呢?

在等观自他过程中,修持者因其他众生的痛苦而心生大悲,这时自己心里也会生起一些苦受,比如说修行人看到恶道众生的惨状时,会忍不住伤心流泪,内心生起悲愍。这种悲心所引发的,当然也是一种痛苦,既然是痛苦,那为什么要主动使自己受这种苦呢?自己陷身轮回之中,痛苦已经够多了,没有必要再自寻苦恼,苦上加苦吧!确实,众生陷身于轮回中,日常中各种各样苦恼谁也免不了。上至大国王,下至贩夫走卒,各有自己不同苦恼,有些人虽然在表面上日子过得很好,其实他们内心烦恼很重,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点苦恼的众生可以说绝不会有。我们陷身于重重苦恼中,如果还要等观众生的苦痛,那无疑要引生一些苦受,就象我们有些人看见道友生病时,马上会哭起来,觉得很心痛,有些道友听到外地受到水火战祸等灾难,也会心情沉重……。既然如此,那自己为什么还要主动去观修自他平等,引生悲苦呢?

对这类妨难疑惑,寂天菩萨在此作答说:事实刚好相反,如果菩萨一心悲愍众生之苦,他自己的痛苦怎么会增加呢?从表面上看,观想自他平等而生起大悲,以此他人的痛苦也会使自己生起难忍苦受,但这种苦受与众生的业苦相比起来,根本算不上什么苦。如果我们真正能平等地观待自他众生,生起平等大悲心,那么对六道众生的痛苦必然会有些许了知,自己必定会为解除他们的苦难而勇猛精勤,不畏一切苦行。如《入中论》中所说:“等观地狱众生苦,了知自苦极轻微,为断他苦而精勤。”生起了这种大悲心与精进的大乘修行人,哪儿还会顾虑自己的痛苦是增是减呢?有些人也许有怀疑,但只要观察世间有些母亲对儿子那种关怀之情,便可消除疑虑。一个慈爱的母亲,她为了解除儿女的痛苦时,对自身苦痛劳累乃至生命,都不会有任何顾虑。更何况一个真正发起了大悲心,将一切众生都视为唯一爱子的菩萨,他更不会考虑自身之苦,而且他也会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受的苦痛,与地狱等恶道众生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痛苦,甚至可以说是安乐。

从另一方面而言,以自他平等观而引生对轮回众生的大悲心,决不会为修持者带来痛苦,只会为修持者消除痛苦,带来无上安乐。修持者执着众生的痛苦而生起难忍之心,这种心念即是大悲心。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过:“大慈予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等观自他之苦,而生起愿解除一切众生痛苦之心,这种心念并非烦恼,而是属于大悲菩提心的善法。《涅盘经》中说过:“大慈大悲名为佛性。”《观无量寿经》也说过:“佛心者,大慈悲是也,无缘大悲能摄诸众生……。”这种属于佛性智慧的善法,怎么会带来痛苦呢?虽然从表面上看,自己对他人生悲心,会因他人痛苦而生起难忍之感,然而这种苦感,正是遣除自他一切痛苦的正因。有些人想:前面不是说过“苦故即当除”吗,那么这种等观自他之苦,为什么不但不除却,反而要主动去找呢?《妙瓶》中说:“前面所说的苦,是指对自他都无有意义的苦,是恶业所招感的自相之苦,而此处之苦,实际上是大悲心。”这是消除自他之苦最有力、最根本的正因,不但不应遣除,相反地要尽一切方便加强这种“苦”,使它猛烈地生长起来。因一刹那大悲心,也能积累巨大福德资粮,给自他带来无尽安乐。月称论师说过:“悲性于佛广大果,初犹种子长如水,常时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赞大悲心。”大悲心在成佛修持的初中后三阶段,如同生长庄稼的种子、水肥、成熟果实受用一样。因而若欲求证佛果,证取无上大安乐者,应当努力观修自他平等,发起勇猛的悲心。

一苦若能除,众多他人苦,

为利自他故,慈者乐彼苦。

即使悲济众生会为自己带来痛苦,但是以一个人有限的痛苦,如果能取代众生无边痛苦,那么为了解救自己和其他众生,大慈大悲的菩萨将乐于承担这种痛苦。

修行人以观修自他平等菩提心,将一切众生的痛苦摄为自苦,以此而愿除遣一切众生的痛苦。在这个过程中,初学者开始当然也会因此而生起一些苦受,但是,这种苦受毕竟有限,无法与轮回众苦相比,而它所带来的义利,却无有边际。安忍修道中的苦受,是我们忏除罪障最有力的方法之一,如同月称论师所说:“往昔所作恶业果,既许彼苦能永尽。”这种苦行能消除往昔所作的一切恶业;《弥勒请问经》中也说过:“若发菩提心,大难天须救。”如果发起了大悲菩提心,诸天尊也会救护自己的苦难。不但如此,菩萨以大悲发心代受一切众生之苦,以此不可思议发心力,许多有缘众生的痛苦,也能得以遣除。

我们在前面多次提过,菩提心是成佛正因,而大悲心是菩提心的根因,《大日经》中说:“诸佛以菩提心为正因,大悲心为根本。”自己能生起代受一切众生之苦的悲心,则能迅速地趋入解脱彼岸,解除一切众生的痛苦。《王明菩萨经》中说:“大悲心是一切诸佛功德之本,也是智慧波罗蜜多之母,诸法之祖母。”因此大慈大悲的菩萨为了解除自他一切众生的痛苦,对此殊胜法门,焉会不乐而趋之呢!

妙花月虽知,国王有害意,

然为尽众苦,不惜殉自命。

如《月灯三昧经》中说:妙花月菩萨虽然知道国王会杀害他,但是为了使众多有情获得解脱,他毅然前往说法,并殉道该国。

通过修习自他平等菩提心,大乘行人会对众生发起强烈的大悲心,甚至不顾自身受苦,而专志于解除众生的无边痛苦,论中在此举出了妙花月菩萨的公案为例证。有关这个公案,在众多讲义中有两种解释。一种观点认为,此公案中,妙花月菩萨弃自身不顾,而尽力去解除众生之苦,这说明了“慈者乐彼苦”;另一种观点认为,妙花月菩萨明知自己将会受到残害,国王也会因此而堕落,但这仅仅是两个人的痛苦,而以此有限且暂时的痛苦,可以换来大量众生的安乐,这个公案所说明的是菩萨能以“一苦”除遣“众多他人苦”,因此菩萨何乐而不为呢?

妙花月菩萨的公案出自《月灯三昧经》。经中说在久远之前,有一位宝月莲王如来出世,在其教法即将隐没之前,那时有一个国家叫具宝王国,国王叫勇施王。勇施王是一位禀性粗恶、秉持邪见的国王,他对佛法不具信心,而且将国中七千名菩萨全部驱逐出境。七千位菩萨迁移到普贤森林中,依止妙花月菩萨精勤修习,妙花月菩萨也经常为他们传授佛法。这样过了很长时间后,妙花月菩萨在某一天,以神通作观察,发现具宝国有许多众生因缘已成熟,如果自己去传讲佛法,可以使他们生起等持,证得不退果位。他将计划告诉了普贤森林中的眷属们,而眷属们都知道这种作法必须以生命为代价,于是纷纷祈请菩萨不要去,妙花月菩萨告诉眷属们说:“如果为了保全自身,而放弃众生利益,那绝对不是佛弟子。”然后不顾一切地来到具宝国,在七天之中,妙花月菩萨不进任何饮食,白天为无量众生宣讲佛法,使千百万俱胝众生生起了等持,证得不退果位;晚上菩萨不停地转绕如来的指甲塔。勇施王发现后,生起了极大嗔怒,命令一位叫能乐的刽子手,用各种凶器将菩萨的身体节节肢解,菩萨从容地殉身该国。当时菩萨身体中流出了白色乳汁,天空布满彩虹,显出了许多瑞像,国王见后生起极大后悔心,他命人将菩萨的法体作塔供养,自己在塔前经常供养忏悔。

象妙花月菩萨那样不顾自身痛苦,而立志解救轮回众生的菩萨,大家通过经论、传记与现实生活,也许都有一些了知。那些已得生死自在的高僧大德们,在十年动乱中忍辱负重的生存着,将宝贵教法遗留下来,传给了我们,这就是菩萨们修持大悲心的利益。因此,我们应断除任何诤议、疑惑,积极投入自他平等菩提心的修习。

子三、(如是修习之功德):

如是修自心,则乐灭他苦;

恶狱亦乐往,如鹅趣莲池。

象这样修习等观自他而成熟悲心的菩萨,定会乐于消除其他众生的痛苦,甚至为了利乐无间地狱众生,菩萨也会欣然而往,如同天鹅欢喜地趣入莲花池一样。

如上精勤修习自他平等菩提心,修行人能很快生起修心功德。首先,大乘修行人如法修习自他平等心之后,会生起“乐灭他苦”的悲心,甚至为了解除地狱众生的痛苦,自己也会如同天鹅趣入莲花池一样,毫不犹豫地前往地狱。对初学佛法的凡夫修行人,这种大悲心确实是很难想象,有些人不要说发这种善心,在平时要生起给乞丐留下一碗饭的善心,也做不到,那么自己可以想想,这之间距离有多大呢?但有些人不要过于自卑,堕于自轻凌懒惰之中。虽然说现在自己生不起这样的大悲心,但是如果能认识到这点,而自心能够随意改造,能以恒心毅力去串习,自心一定可以得到堪能,生起猛烈大悲菩提心,得到这种不可思议的功德。

菩萨为大悲心所催,精勤地利益众生,解除众生的痛苦,在此过程中,他并没有任何勉强或畏惧痛苦,而是充满着欢喜安乐,即使是往赴无间地狱,他也会如同天鹅趣入莲池一般。因为外境任何痛苦,也伤害不了心怀大悲的菩萨,《经观庄严论》中说:“勤于利他大悲性,入阿鼻狱甘如饴,纵有是苦为他故,所生诸苦何足怖?菩萨圣众无苦楚,初于修慈所生苦,心中虽起大忧惧,证已则生大欢喜。”龙树菩萨也在《菩提心释》中说:“若人修悲已坚固,愍诸众生所受苦,不惜弃舍妙禅悦,欣然往赴无间狱。”已证得这种殊胜功德的修行人,在历史上也曾有过许多,如噶当派的紧额瓦格西,生前一直发愿要到地狱中救渡众生,可是在圆寂时,面前显现了清净刹土的境界,于是他非常失望地喊:“不,我要去的是地狱……。”愿我们也能迅速证得这种功德啊!

有情若解脱,心喜如大海;

此喜宁不足?云何唯自度?

如果有情解脱了轮回痛苦,菩萨心中的喜悦一定会象大海一样深广无际。这样的喜悦难道你还不满足吗?为什么要追求独自寂灭解脱之乐呢?

生起了自他平等菩提心的菩萨,会时时刻刻护念着一切有情,如果有情获得了解脱,从三界火宅痛苦煎熬中摆脱出来,他会为此生起无比的欢喜心。这种欢喜,一般人无法想象,也无法形容,其深广不可测度如同大海一般。菩萨度脱众生的意愿十分强烈,在前面我们引用《经观庄严论》中的教证说过,大乘菩萨唯一所求即是利乐众生,如果这唯一意愿得到了实现,那么他怎么会不为此而高兴呢?这种快慰安乐超越了一切,有了这种大安乐,菩萨绝不会舍大求小,追求个人解脱的寂灭之乐。个人解脱寂灭之乐,与三界众生究竟解脱大安乐无法比拟,而执一切众生为己的菩萨,他能享受如此大安乐,那怎么会去追求渺小的个人解脱安乐呢?《入行论大疏》中也说:“乏味解脱何足求。”相对所有众生的解脱安乐,个人解脱之乐是乏味的,这种乏味解脱何足希求呢?希求个人解脱安乐,是大乘道的障碍与歧途,《经观庄严论》中说:“为有情故处地狱,剧苦不伤诸佛子,厌有求寂住小乘,能障智者诸行善。智者虽常处地狱,不障清净大菩提,二乘清凉自利益,得乐虽妙障菩提。”菩萨以自他平等相换菩提心修法,极力避免自己堕入小乘险道,一旦成就了大悲菩提心之后,菩萨在究竟解脱菩提道上也就清除了堕入求个人寂灭的障碍,而且也会享受到无比安乐,这种安乐比起二乘行人的寂灭之乐,不知要深广多少倍。因此,修行人为什么要独自追求个人解脱之乐,而抛弃三界众生解脱的大安乐呢?舍大而求小,这不是我们应有的选择;而且得到了小乘道的暂时安乐,最终仍需回小向大,重新步入大乘法门修学,那我们又何必去舍近道而走远道呢?

修持自他平等菩提心的利益十分巨大,以此所证得的大安乐,也非独自追求寂灭的修行者所能比拟,如果大家都明白这些功德,就可以在内心渐渐断除唯求自利的执着,将那些“我的修行,我的解脱,我的利益”等等,渐渐泯灭在追求所有众生解脱安乐大海之中。各自反省内心,如果自己时刻都在为众生利益着想,那即是菩提心成熟的验相!

故虽谋他利,然无骄矜气。

一心乐利他,不望得善报。

因此,菩萨虽然不停地为众生谋福利,但绝不会因此而骄矜自满。菩萨一心一意地乐于利他,而不夹杂任何得善报的希企。

成熟了自他平等菩提心的菩萨,时刻围绕着利益众生而精勤不息,但他自己绝不会因此骄慢自满,认为自己有很大功德,而志满意得。大家可以现量看到法王如意宝的菩萨行为,他老人家日夜为众生操劳,为了度化众生而不顾自身一切,但他从来没有过一丝一毫慢心,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自己有如是功德的话,这就是菩萨的一种特征。自他平等菩提心已成熟的菩萨,全部心意都专注在利益众生事业上,他除了为众生得安乐而欢喜外,对自己方面没有任何企求善报的念头。菩提心所带来的这些功德,一般凡夫难以想象,凡夫做任何事情,都会先考虑自身利益,如果偶尔帮助他人,也会以此而标榜自己,以提高自己的声誉。而大乘修行人通过修持自他平等菩提心,消除了一切自利自慢烦恼,除了利益众生外,菩萨别无所求,他们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无我精神而全体投入利益众生的事业。这种善行,也是一种无我智慧的体现,而成就这种智慧的根本因即是自他平等菩提心。所以,菩萨在一心利他的修行中,也能自然地成就自利。《入行论大疏》中说:“普令无余众生现证已,自身顺带亦得如来果;情难自禁利他大悲德,诗人妙笔唯能赞少分。”一心一意沉溺在追求自利之中的修行人,不但无法成就广大利他功德,而圆满自利亦无法获得,对比之下,大家对自他平等菩提心的利益,可以明白少许吧。

我们在三界轮回中浮沉了无量无边的时间,虽然始终都在追求自我利益,而结果呢?只是无有边际的漫漫痛苦。现在善业现前,自己遇到了殊胜的大乘教法,如果能依教奉行,精勤地观修平等菩提心,将渺小的“我”彻底投入到利益无边众生的事业之中,则自我分别妄执自然泯灭于广大利生功德海中,而自利事业于无求之中也会得到圆满。上师如意宝在《胜利道歌》中说:“究竟虽欲广利自,暂时利他乃窍诀。”对这些大乘佛法窍诀,我们要经常思维、观修,以大信心祈求传承上师们的意传加持。关于祈求意传加持,请大家注意,宁玛巴历代成就者,皆是得到传承上师意传加持而成就。我们要成就自他平等菩提心,也必须以清净信心祈祷历代传承上师加持,使上师密意智慧融入自心,这样自相续中那些我执无明黑暗,方可被遣除,而自他平等菩提心,也就会如同清晨中千叶莲花会遇灿烂日光一样,冉冉地盛开。

癸三、(摄义):

微如言不逊,吾亦慎防护;

如是于他苦,当习悲护心。

对自身痛苦即使小如他人的不逊言词,我也会谨慎防护以免受伤害;同样,对于他人的任何痛苦,我也应该平等地修习慈悲爱护之心。

前面广说了应修自他平等菩提心的道理,也破除了种种疑虑,阐述了修习自他平等菩提心的功德,以此我们自然会生起修习愿望。但如何具体修习自他平等菩提心呢?此偈所说的便是应如何修习的方法——以防护自己痛苦的态度,去修习悲护他人之心。

凡夫对自身所遭受的痛苦,非常执着,只要有能力,对任何痛苦都会谨慎防护,即使这些痛苦微不足道。象一句不逊之词,一个黑脸,无意之间挨挤等等,在遇到这些时,自己马上会作防护,消除苦受,这是每一个凡夫俱生而来的习惯。华智仁波切也说过:凡夫于虱子叮咬的痛苦,都无法忍受,会立即做防护。我们都有这种防护痛苦的习惯,而且现在也知道了自他平等的道理,因此在修习时,应该将一切众生的痛苦,视同自身的感受,去修习慈悲爱护之心。自己可以利用日常中的种种遭遇,反复地串想:我自己对此有如是感受,是如此地对待痛苦,那么别人也肯定愿意如此,我为什么不去同样为他防护呢?这是初学者最殊胜的方便法门,也是我们可以在生生世世中修持的甚深法门。帕单巴尊者当年也是这样教导弟子的:你自己想什么,别人也会如此,尽力修自他平等菩提心吧。

将他人的任何痛苦,完全当作自身的苦受,而生起悲愍防护之心,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这种境界呢?大家对照自心,看看自己离这种境界还有多大距离,如果觉得自己离这种境界还很远,那就请你务必励力于此,将自己的心念行为全部投入,精勤串习。这是我们进入大乘法门,取证解脱安乐的必经之路。希望有缘听闻到这些正法的修行人,不要停留在文字口头上,而应将这些融化在内心,在行动上去实际修习,每天哪怕只忆念一两分钟,去帮助他人解除一两件小困苦,长期如此,大悲菩提心一定可以得到成熟。藏人有俗话“一切世间事,不断习惯无不成”,汉地的古人也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希求大乘安乐果者,当如说努力!

壬二、(自他相换修法)分二:癸一、以理而略说;癸二、广说修法。

癸一、(以理而略说):

如亲精卵聚,本非吾自身,

串习故执取,精卵聚为我。

如是于他身,何不执为我?

自身换他身,是故亦无难。

就象父精母卵聚合而成的受精卵胚,本来不是我的身体,但因无始以来俱生我执串习的原因,自己错误地将它执取为我。同样,由其它精卵聚合而长成的他人身体,为何不能观为我呢?以自身替代他身受苦,按道理不应有任何困难。

自他相换是在自他平等菩提心基础上,更进一步生起的菩提心,其修法即是将众生的痛苦由自己代受,将自己的安乐奉献给一切有情。以自身安乐去交换他人的痛苦,这种修法需要将自身观为他身,他身观为己身。也许有些人会想:这不可能吧,别人相续中的痛苦与自相续中的安乐,怎么可能实际交换呢?众生身心相续不同,不可能相换,这是世俗规律嘛!

这种想法不能成立,在世俗中,有些东西虽然不属于自己,但只要习惯了,就会自然地成为自己所执着的法。比如说欲界人道众生,首先是一种无有形质身体的中阴心识,投入母胎中的受精卵。这个受精卵由父精母卵交合而成,并非自身,但它在母胎中不断地长大,经七个阶段成形为人身而出生长大。这个聚合体唯是父精母卵交合而成种子,吸取母体营养而长成,哪儿存在着属于我的东西呢!可是由于俱生无明的串习,我们牢牢地执着它为“我”,执着这是“我”的身体,“我”的手脚、内脏、眼鼻等等。由于串习,我们能将本非我的东西执着为我与我所,既然这种习惯能串习成熟,那么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将众生执为“我”,这又有什么不可能呢?所谓的“我”,本来就是一种分别念串习而成的法,而且分别念可以随意塑造不同法,那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为了自他的永恒大安乐,去修持自他相换,将众生执为己身,将己身执为众生身,以达到代受众苦,予众安乐的目的呢?只要去主动串习,这种相换一定能够成就。在佛教史上,真实成就了自他相换菩提心的修行人,有过很多。这些大修行人以短短时间内的努力观修,真实地达到了自他相换境界,能以自身代受众生痛苦,以自身安乐施予众生,那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成就这样的功德呢?既然能够将父母所生,本非我的身体执着为“我”,而同样将这种习惯力量,加以理智地引导控制,去塑造另外一种“我执”,将所有众生执为“我”,那也理所当然能够成功。

以自身替代别人受痛苦,这并非一般凡夫所想像那样是天方夜谭,也没有非常大的困难。佛经上说:“是故不论真或伪,凡事若经久串习,串习力达圆满时,不思亦能生是心。”任何一件事,都可以串习成为习惯,我们每一个众生,不是已经将“我”与“我所”串习得炉火纯青,不思而现吗?那么现在也可以去串修任何一种习惯,只要天天修习相换,到时自然会把一切众生的痛苦执为自己的痛苦。

我们的心非常奇妙,它可以随意改造,只要给它订个目标,然后反复观修,就一定可以达成这种目标。《胜莲经》讲了一个公案,说以前在鹿野苑有一个婆罗门女,时常观想自己是老虎,后来有一天,她果然变成了老虎,将当地居民全部吓跑了。龙树菩萨有一个弟子,也曾观修头上长角,结果真的长出了一个角,类似公案,大家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亲眼见到过。这一切都说明:自心可以造一切。虽然自己现在无法达到自他相换的境界,然而只要用心串习,这也并非有不可逾越的困难。我们中的一些道友,悲心已修得不错,他们见到别的众生受苦时,自心马上会紧张难过,身体也会颤抖起来;有的道友在看见一些老乡用石头打狗时,自己的身体也会抽搐,有痛不可忍的感觉,如果再进一步串习,自他相换的境界应该是不远了。

有些人不要认为,这种修法不那么重要,华智仁波切说过:“如是自他相换菩提心者,乃入一切大乘法之道,所修究竟无倒心要。”这是我们入大乘之唯一门,也是究竟的法要,如果没有成就这种菩提心,不可能得到什么成就。所以,我们应励力祈求传承上师加持,在日常中,乃至在一呼一吸之间,也观修自他相换,能够如此,则一定可得成就!

有关前面两颂,各论师所作的科判不同,在《入行论大疏》(智作慧论师着)与遍照护论师的注释中,此两颂仍释为等观自他的内容;《佛子正道》(贾操杰论师着)、《妙解大海》(无著贤论师注)中将前六句划分为自他平等的内容,后两句作为自他相换的内容;而威月论师与华智仁波切、根霍仁波切则将两颂判为自他相换的内容。不管怎样,这些只是理解角度不同而致,如果包括在自他相换的内容中,这两颂显得更容易解释。

自身过患多,他身功德广。

知已当修习,爱他弃我执。

自身,是众多祸患的渊薮,他人是广大功德之源,认清这个道理后,就应当精勤修习断弃对自身的执爱,而慈爱他人。

众生沉溺轮回,饱受痛苦折磨的根本原因,即是无明我执。由于这种罪恶的妄执,我们执着“我”与“我所”,分别自他亲怨,以此而造下无边贪嗔恶业。因此这种“我”,实际上是一切祸患的根源,很多高僧大德都把它比喻成“毒根”,《学集论》中说:“谓一切我爱,第一之苦本。”如果希求解脱,必须从根本上把它铲除。而他人,实际上是一切功德的源泉,在前面的内容中我们也讲过,众生是修行人成就六度的根本助缘,如果修行人能恭敬慈爱其他众生,则能迅速忏除业障,积累巨大资粮,生起证悟成就的功德。因此,修行人了知自他利害关系后,应当全力以赴地修持自他相换菩提心,彻底断舍我执,而慈悲地为众生拔苦予乐。这是大乘佛法中所有修行人的共道,也是传承上师们的一贯教导。紧额瓦格西说过:“世间人对自我特别护惜,但是修行人对自我应予以抛弃,而不能与世人的行为相同。世人为了‘我‘在争先恐后的堕落,他们一切作为,一切琐事全部是围绕着‘我‘,而修行人希求向上解脱,所以自己应反其道而行之,应该全部为了利益他人,否则修行人怎么能称之为修行人呢?”恰嘎瓦格西也说过:“自己是一切过失的来源,他人是一切功德的来源。”

大家对这些教言,如果能从内心深处生起感触,就一定会精勤修习“爱他弃我执”。但是凡夫人都有各自不共的障缘,首先在道理上,有些人很难完全深入了解,因此我们必须反复思维观察。大家回顾自己的日常生活,无疑是少不了痛苦困顿,而这些苦难的来源,只要略加分析,大家都会找到其祸首即是我执。比如说别人指责了你的过失,或者无意之间与你发生碰撞,这时候如果你有“他对我不恭敬”、“他伤害我”等等之类我执分别,心里马上就会生起嗔恨,引生很大的痛苦。如果自己能看破“我执”,象传承上师与历代高僧大德那样,视自身如草叶,别人即使拿凶器一块块砍割身肉,也不会有任何怨恨苦受。因此,对这种无边祸害之源的分别妄执,自己必须先从理论上深刻地认识其过患。慈悲护照众生,是一切功德之源,这一点在第一品已有广说,而且大家看看历代成就者是如何舍己爱他,如何将自身完全投入于利生事业,以此而得到成就,便可明白利他的功德。虽然我们是凡夫,但只要能从道理上反复思维,先明白利害关系,自心一定可以对利他舍己的自他相换菩提心生起意乐,趋入利他修行之中,因为我们毕竟都厌恶轮回众苦,而希求无上的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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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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