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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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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亮法师: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一

 

  释十四音 释鸟喻 明常无常六行不相离释山顶见平地譬

  文字品第十三

  案。僧亮曰。此品答云何解满字及与半字义。广上名字品也。上说虽闻契经。不知佛性。闻涅槃经。知有佛性。十地闻说。犹尚仿佛。佛性始终。皆由经说。问以显之也。法瑶曰。上明佛性难见。十住犹不明了。唯佛能见。是则佛性之理满足。以况满字。非佛性者。皆非满足。以况半字。又况无常教为半字。常教为满字也。又惑之根本为半字。一切善为满字也。僧宗曰。上已广因果。及广流通。然以文理。合为经体。故此品广文。鸟月二喻。广理也。文理既彰。于经无阙矣。智秀曰。前品中。迦叶云。常我之名。不应为凡夫所得。佛举王子为譬。明常我之名。乃由佛有。是以迦叶。因致此问。若常我之名。由佛有者。未知其余名字。复因谁有。所以言。云何解满字。及半字所由也。

  佛复告迦叶所有种种异论(至)皆是佛说非外道说

  案。道生曰。因上所言。凡夫所谓我者。本出于佛。今明外道所说。亦皆如是。然则文字语言当。理者是佛。乖则凡夫。于佛皆成真实。于凡皆成俗谛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然后能知是法非法

  案。僧宗曰。明非但常名。为外道所窃。凡是一切记论。有益之言。皆从佛出也。传云。十四是字。后者名音。字与音合。名为满也。十四未满。为半也。音字合故。有记论也。阴者有为。实法无为也。智秀曰。此品有七段。第一正答问。第二列出十四音。第三约四音结成字义。第四明音所以得有差别。有十四音也。第五明满字半字升降相。第六明知不知相。第七导领劝旨。佛即述也。此第一段有三翻。第一佛先唱文字。皆是佛说。第二迦叶请释根本。第三佛广说字之本义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即是如来金刚之身

  案。道生曰。彼之字义。名曰不尽。而指法身。今先据涅槃为端也。僧亮曰。其义云何者。问其字体。亦问字义也。有十四音。此答字体也。传云。胡本言字。不言音。译人误也。名涅槃者。此答字义也。佛说字意。本为涅槃。息有为之苦。说字之义也。常故不流者。释音也。涅槃不为生灭所迁流也。僧宗曰。传译云。十四音者。为天下音之本也。如善用宫商。于十四音中。随宜制语。是故为一切字本也。此中但有十二字。余二字零落不传。相承云。悉昙二字是也。智秀曰。此下第二段也。十四音。从恶阿有十二。合则为六也。从迦佉以下。有二十五音。以五为一。合则成五也。并前为十一音也。后有九音。耶罗等合三为一。复得成三。并为十四也。彼此不同。风俗有异。信之译人耳。

  是十四音名曰字本(至)最为殊胜是故名痾

  案。僧亮曰。言十四音。而所别十二者。瑞应经云。书缺二字。以此为证也。宝亮曰。若就此文而断。正应用涅槃为二字。然相传不取。未详所以也。

  迦者于诸众生起大慈悲(至)大般涅槃是故名摩

  案。僧宗曰。三十八音。从十四音出。但就三十八中。前二十五音。是次第从舌本声。次至舌端。次齿。次唇。从第二十六至第三十。此是超越不定。下有八字。皆表长短超声之相。半字为字本者。义生此也。夫致教之体。要先半而后漏。此是前后次第根本耳。迦呿此五字。是舌本音也。遮车此五字。舌中音也。吒他此五字。舌端音也。多他此五字。是舌齿音也。波颇此五字。是唇音也。耶罗和此五字。是超声也。下八字。皆是缩张含吐之异也。昙纤曰。此二十五字。皆前十二字中出。下去诸字。皆不从出也。

  耶者是诸菩萨在在处处(至)有父母妻子是故名罗

  案。智秀曰。十四音。讫此也。此中九字。为三音也。

  鲁流卢楼如是四字(至)以是故名鲁流卢楼

  案。僧亮曰。向来诸字。当字表义。今此四字。共表四义。四义者。谓三宝对法。三宝以善对恶也。对法者。以恶对恶。如调达三逆。种种为恶。越制戒因缘。未来恶也。智秀曰。第三段。结成字义也。正是以音表旨。故目此音为字也。字有满半者。以十四音。用表圆理。目为满字。表未圆理。谓之半字也。

  吸气舌根随鼻之声(至)皆因舌齿而有差别

  案。智秀曰。第四段。明音所以得有十四之音也。

  如是字义能令众生(至)而不同于阴界入也

  案。僧亮曰。身口是文字之因。文字是口业之因。皆是作法也。众生佛性。则不如是者。乃由文字说性。众生得知。人谓。佛性亦由文字。得清净也。今明不了者。从缘生故。是作法也。佛性从缘见。非作法也。不同阴界入者。不可坏也。宝亮曰。佛性虽在阴界入中。而非阴所摄者。真俗两谛。乃是共成一神明法。而俗边恒阴入界。真体恒无为也。以真体无为故。虽在阴。而非阴所摄也。体性不动。而用无暂亏。以用无亏故。取为正因。若无此妙体。为神用之本者。则不应言虽在阴入界中。而非阴入所摄也。故知。理致必尔矣。如脱不尔者。复不可使佛果佛性。倒入阴入界中。而唱非阴界所摄也。即曰谨述诚旨。不敢妄有所作也。智秀曰。为成叹字功也。以此而言。叹字所表既妙。下结劝也。

  是故众生悉应归依(至)等视众生无有差别

  案。僧亮曰。依不坏之性。成不坏之果也。智秀曰。字有所表。故遂感菩萨等视也。

  是故半字于诸经书记论文章而为根本

  案。僧亮曰。说字说音。事已究竟。此结上也。

  又半字义皆是烦恼(至)修善行者名为满人

  案。僧亮曰。上明未与音合之字为半。今明虽合。不得字旨。亦是半也。智秀曰。次下显半字之功。优劣也。

  如是一切经书记论(至)无阂无著真得解脱

  案。僧亮曰。上云一切善法根本。人谓。亦与如来为本。佛无师悟。非字所摄。名离文字。但言半者是不善。满者皆善也。

  何等名为解了字义(至)是人不知如来之性

  案。僧亮曰。已说字竟。次明解与不解。若得出之旨。为解字也。智秀曰。此下第六辩知不知相也。

  何等名为无字义耶(至)应离半字善解满字

  案。僧亮曰。字义者。虽复读诵文字。而行违说旨者。字。则不为是人出也。名为无字。未知常住佛性故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乐正法者应如是学

  案。僧亮曰。第七段。迦叶领旨。佛述成也。

  鸟喻品第十四

  案。僧亮曰。答问云何共圣行。至太白与彗星也。上说文字。此显文之所表六行。经体具足。法理不偏。六行常俱。以鸟为譬也。法瑶曰。满字者。即是常义。半字者。即无常义。常以无常虽殊。其理致是同。昔说无常。为令得常。得常由乎无常。岂得相离。是则共成一圣。名为共圣行也。僧宗曰。大分此品。为三段。第一则六行体。第二寄因以明六行也。第三就相行以明六也。宝亮曰。此下两品。同广文字下旨。谓常无常六行也。鸟喻品双明六行。月喻品偏明三行。然俱广明理故。共答一问也。此品总别有二门。第一从品初以下。总门也。第二从如来已离忧悲讫品。别门也。智秀曰。此品分为二段。第一从初讫复异豆粟甘蔗。略列六行也。第二从如是诸种讫品。广明六行也。广中别有章门。至彼更关。

  佛复告迦叶善男子鸟有二种(至)何以故性真实故

  案。智秀曰。第一总别六行体也。

  迦叶白佛言世尊如是等物(至)乃至无我亦复如是

  案。僧宗曰。就明六行体中。有三章。此第一就偏教以明常无常也。宝亮曰。上来至此。总门明六行也。智秀曰。此广门中。第二先明常无常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是名鸳鸯迦邻提鸟

  案。僧宗曰。此第二阶。寄真应以明我无我也。至极法身。无有忧悲。即我义。见有忧悲。似如无我也。借无想天。以为况也。无想天报。唯有四阴。不域其方所。虽无住处。要不得无也。近事尚难可知。况法身妙极耶。树神依树。亦如是也。智秀曰。广门第二。明无我也。

  复次善男子佛法犹如(至)第一微妙坏诸行故

  案。僧宗曰。第三阶。明苦乐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异法是我异法无我

  案。僧宗曰。寄因以辨六行也。明放逸则无常苦果。不放逸则常乐果也。长行释偈。小不次第也。先释放逸果。次释不放逸果。次释放逸因。次释不放逸因也。非圣凡夫者。前已释二家因果。今出其人也。

  如人在地仰观虚空(至)如迦邻提鸳鸯等鸟

  案。僧宗曰。第三就相待明六行也。以生死为下。佛果为上。以上知下。所以而常。下不知上。故无常也。寄譬明如来。住智慧之上。见五道生死也。借譬以明见。而物情于譬生滞。故迦叶仰咨。以拂斯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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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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