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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华严法相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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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通:华严法相槃节

 

  华严法相槃节(并序)

  东京南任园讲经 道通 述

  大觉示灭。法日潜辉。教逐机差。不可局执。性相互资。其见圆妙。(道通)夙附真乘。穷居讲肆。论听宣益。经传妙空。退惭先哲。无裨后学。屡经患难。倍觉衰迟。筑室城南。苟延岁月。而二三学者。由不我弃。日以讲席为事。因阅旧箧。得所论法义。谓曰槃节。其间染净相融。依缘增约。慢体慢类。假我假法。三境五果之微言。四缘十因之妙说。自共相之能诠。表无表之分限。依理依事之殊。迷杌迷人之异。真可谓槃根错节之义。锵金振玉之文。不学而知。但闻其言。未见其人哉。非欲成一家之说。用塞学者之问耳。同心之士。毋我笑焉。壬寅正月望。

  今释此文。略有四十四章。

  一百法义  迷谛义  大乘伏断义  小乘伏断义  缘觉伏断义  大乘资粮加行义  见道义  相见道缘义  顿渐断二师有十四解十一解  相见道安立谛义  六现观义  修道义  十地作释义  十胜行义  十重障义  十真如义  转依义  四涅槃义  四智义  三境义  假我法义  二十七圣义  表无表义  问答料拣义  自共相义  种子六义  残果义  能熏新熏义  四分义  迷杌义  四业义  灭尽定义  五果义  因缘义  等无间义  所缘缘义  增上缘义  十因十五依义  福非福义  八解义  名色支义  拣十二有支  漏俱义  二种生死义

  一百法义

  唯遮心外境。以见所变相拣之识。表心不空。故说五位。共一百法。一自性有八。一眼识。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意。七根。八异熟。二相应五十一。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根随二十六。不定四。三分位有十一。色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浮尘根。四差别二十四。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五实性有六。一择灭。二非择灭。三想受灭。不动。虚空。真如。

  识自性者

  前五识。通善不善无记。唯缘现量因。第六引亦有任运分别。三十一心所俱。唯薰相分名言种。与当报亲因。  六意识。具三性。通俱生分别。缘现比非三量。招总别报。五十一心所俱。薰见相分种。一念善恶业。总报增上缘。  七末那识。有覆无记性。唯缘非量。执第八为我。十八心所相续不断。二执常起。薰见分种。与相貌差别增上缘。  八藏识。无覆无记性。遍行五心所俱。唯缘现量种子根身器界。藏漏无漏种。虽非烦恼。然是报体。前异熟灭。后异熟生。无记有四。一威仪。二工巧。三变化。四异熟。前三无记。薰名言种。第四无记劣。第八全。前六一分。但酬前世因。更不薰种子。

  识相应者

  恒依心起。与心相应。系属于心。取境行相。显体外皆作用。遍行有五。遍在八识。三性三界三世有漏无漏。

  一触。谓三和分别变易。令心心所触境为性。受想思等所依为业。根境识三。更相随顺。触依彼生。令彼和合。互为因果。顺生心所功能名变易。触似彼生名分别。  二作意。是意之作。警心为性。于应起者。或现识同时。于所缘境引心为业。警心心所。令趣前境。  三受。领纳为性。起爱为业。然境界受非共余法。于逆顺俱非境。定属己者。名境界受。  四想。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从因从果。取青黄等共相境。起言说故。  五思。令心造作为性。于善恶境役心为业。正因邪因俱非相。是所发身语因即是相。所以有三。

  别境有五

  此五缘四境起。一所乐。二决定。三曾习。四所观。五所观。皆有所缘境事。多分不同不定俱起。

  一欲。于所乐境。欲观察者。皆有欲生。任运即无。希望为性。勤依为业。勤通三性。于不善勤即是懈怠。于无记勤即是胜解。于善勤即是精进。境有三解。一所欣。二所求。三所观察。  二胜解。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于邪正俱非教印持。更有异缘。不能引转。于犹豫境即无。

  三念。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为性。定依为业。体境类境。应分四句。一染心。缘苦集体。是体家类。二染心。缘无漏名。是名家类。三见道。证真如体。是名家类。四无漏心。缘苦集名。是体家类。

  前五第八泛观不名类境。非是曾习。故不起念。  四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于得失非境中决择智。生心专注。言非唯一境。不尔见道十六心。应无智定生。若不专注。无有定生。故非遍行。  五慧。于所观境。拣择为性。断疑为业。于得失俱非境中慧推求。若愚昧心中无有拣择。故非遍行。此五缘四种境生。非定俱起。应说此五。单单起有五。能所别观。唯于所观境。别起定慧。为止散心。而不拣择。有定无慧。如戏忘天。或于所观不专注。推求法相。有慧无定。

  诸门料拣有十一

  一列名。二出体。三业。四八识有无。有义。前五识无此自性散动。不能推度。有义前五容有。虽无增上别境。亦有微劣乐欲。未自在位。五八全无。六七一分。得自在时。八地已去。八种识心。此五定有。如遍行五。

  五五受相应。有义乐欲除忧苦。余四通三受。有义五受俱相应。论说忧根。于无上法。思慕愁戚。求欲证故。于浅苦处。求解脱故。此五复依三性三学三断漏无漏报非报六门。与烦恼随惑善心等。或俱或不俱。至下当知。

  善十一者。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谓信惭等。定有十一。合为八。

  一信。于实德能。(处也)深忍乐欲。(果也)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为业。自性澄清。能净余心所。是信别相。实中通三性。实招当报。漏无漏一切法德中唯善。三宝有六。一住持。塑画佛。黄卷法。染衣僧。二小乘。丈六佛。阿含法。四果僧。三地前。千丈佛。住行向法。三贤僧。四地上。十重他受用佛。十度随增法。十地菩萨僧。五等觉。报身佛。圆融法。补处一生僧。六一心。觉照佛。轨持法。无诤僧。  二惭愧合说。崇重贤善。是惭别相。轻拒暴恶。是愧别相。于圣教力生惭缘。于世间力生愧缘。贤人善法显惭缘。恶人恶法显愧缘。羞耻过罪。是二通相。此二不必双具。随缘一境。增劣不同。净土中亦有愧生。

  三无贪等三根。如何名根。生善胜故。对治不善故。名为善根。

  无贪。于有有具。三界五蕴也。无染为性。对治贪。生善为业。

  无嗔。于苦苦具。三界五蕴。无恚为性。生善为业。

  无痴于诸理事。无闇为性。别有自性。生善为业。  四勤。谓精进勇捍为性。勇非染法。捍非无记。三善根后。起治懈怠。  五轻安。有云。欲界有遍。于善心引定者。亦有调畅。有云。欲界无轻安。不遍善心。唯定地有。堪任为性。对治昏沉。  六不放逸。即用无贪及勤四法为体。于所修事。防修为性。虽信惭等亦有此能。而非根依。  七行舍。于念中平等正直而住。由不放逸。先除杂染已行舍。令心净住。对治掉举。  八不害。于诸有情。不恼为性。无嗔实有不害。依彼一分假立。无嗔与乐。不害拔苦。为显慈悲二相别故。

  诸门料拣有十二

  一列名。二出体如文。问宁净少染。答。据实等。约迷悟通局不同。三业用。四三假。不放逸行舍不害。余八实有。五自类俱起。有云。十一中。四遍善心。为信与三根。余七不定。有云。十遍善心。报得轻安。在定地有六。八识随位有无不定。前六定地皆有。散阙轻安。七八因无果有。七十法与五受俱。除忧受苦受。遍三界故。八此十与遍行别境皆不违。得俱起故。遍漏无漏故。九此十三性中唯善。十此十欲界除轻安。余十通三界。十一此十学无学皆通。十二此十一非见所断。通修所断者。是有漏善。及非所断者。是劣无漏。信等五根。

  染净相翻颂曰。

  行相相翻舍慢悼  疑见三大性对治  根三大四小中随  总名染净相翻义

  若此行违彼行。即行相相翻。若违彼体。即体性行相俱相翻。若通三性。杂善染者。翻入别境性。对治善慧性。治染慧。根本烦恼有六。诸论立名不同。有三解。一五蕴论。疑俱二见之后。彼约唯分别者。通俱生分别在前。二百法论。无明在慢后。彼约通利钝者在先。五见及疑。唯利惑迷理。贪嗔慢。通迷事理。三唯识论。为不善根在前。所以慢非不善根。在无明后。

  一贪。于有有具。染著为性。  二嗔。于苦苦具。增恚为性。  三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此三皆能生苦为业。

  四慢。恃己于他高举为性。能障不慢。生苦为业。于德有德。心不谦下。轮转受苦。故有七体九类。于三品境。起三品心。胜劣分上下。齐等便为中。前四慢。缘外境起他我见。是凌减慢。后三缘内我见。起恃己慢。无别法数。故不立类。

  七体者。一单慢。于下品境。起于劣计己胜。于中品境。于等计己等。二过慢。于中品境。起于等计己胜。于上品境。起于胜计己等。三慢过慢。唯上品境。起于胜计己胜。四卑慢。唯上品起。五增上慢。少得为多。六我慢。计蕴为我。七邪慢。全无为有。

  九类者。我胜。(过慢类)我等。(慢类)我劣。([(白-日+田)/廾]慢类)有我胜。([(白-日+田)/廾]慢)有我劣。(过慢类)无我胜。(慢类)无我劣。([(白-日+田)/廾]慢类)无我等。(过慢类)前三类。将自望他。后六类。将他望自。有是表义。无是遮义。所缘境上品。能缘心下品。本论云。六于中上生。三于卑慢生。是我劣有胜无劣。若依品类足论。三依一品生。为我胜有劣无等。皆过慢类。三依三品生。为我等有劣无劣。依三一品生。我胜有劣无劣。皆卑慢类。本论则多分。不同足论。则即复有过。  五疑。于诸理事。犹豫为性。能障不疑。于他世因果。三宝四谛生疑。虽通缘理事为相。唯迷理惑。非如二取。唯缘事迷事。  六身见。染慧为性。分别行缘蕴。不分别所起处。有二十句。如于五蕴中。执色为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五蕴总相计之。有五个我见。十五个我所见。若执一蕴为我。何蕴是所起处。则一蕴为我。余四蕴下。皆有三个我所见。共有十二个我所见。五蕴计之。便有六十五个我我所见。  七边见。执断有七。计常有四十。染慧为性。我见后起。前际有八。四遍常。为我及世间。是有是无。是亦有无。是非有无。四一分常。为我常他无常。有无俱是俱非。后际有三十二。有想有十六。为我后世是有是无。俱是俱非。计色身也。四边。我是有边无边。俱是俱非。四我是小想大想。种种想无边想。四我苦乐。俱是俱非。无想有八。四我有色无色。俱是俱非。四有边等四句。后际非有想非无想八句。四我是有无。俱是俱非。四我是有边无边等四句。断见有七。为众生死后断灭。欲界人天为二。色界为一。无色为四。有四十七种。断常边见。依何地。系何地。定散寻伺。  八邪见。有十五种。染慧为性。拨无因果。亲迷谛理。二无因论者。一从无想将死。不能忆入心前事。便生拨谤。二从无想没。因寻伺所起。便生拨谤。三拨无因果。或有或无。或俱非俱是。四不死矫有四句。五种计现在乐为涅槃。一执欲界人天乐。二计初禅乐。三计二禅乐。四计三禅乐。五计随第六全具前五。有大随八。并中随二。及小随三。五受俱门。中随二。大随八。五受俱。小随十。四受俱。除乐受 六别境门皆得俱 七根本门。中二。大八。与根本容起。小随十法。不与见疑俱。忿等五法。与慢痴俱。此中已有体者。取不相违。得俱与他性相应。非自性也 八三性门。小随七。中随二。唯不善性小三。大八通二性 九三界门。不善唯欲界。有覆通上二界 十随烦恼。皆非学无学。彼唯善性 十一俱为有事 十二并皆有漏。不定有四。谓悔眠寻伺。下二各有浅深。二于善染。遍行别境皆不定。起体通三性。唯在意地。依于寻伺有染离染立。三地别不依彼种子。及理行有无。

  一悔。谓追悔先所造业。后方追悔恶作为因。追悔是果。  二眠。令心昧略为性。有五盖八缠。体通三性。非思慧为体。别有自性。量云。悔眠是有法。非思慧想宗是缠性故。如无惭。  三寻伺合说。用思慧为体。令心匆遽。于意言境。粗转细转为性。思为寻体。浅慧为寻体。深思为伺体。浅慧为伺体。深寻伺各有染净二分。无起从二俱通。不深推度。及深推度。或云。思增慧劣为寻慧。增思劣为伺。或云。思慧俱劣为寻。思慧俱增为伺。

  五盖者。覆义也。一欲贪。盖覆出家。二嗔。盖覆正行。三昏沉。盖覆定本。为对治桌举。不觉引生睡眠。四掉举。恶造盖覆慧。高明之心对治。昏沉不觉。引生散乱。五疑。盖覆舍双。舍前四。不高不下。不觉引生疑。  八缠者。昏沉睡眠缠。掉举恶作缠。悭嫉缠。无惭愧缠。

  诸门料拣有十二

  一假实门。前二实后二假  二自类单单可想应  三诸识唯意  四五受容起  五别境容起  六善位不定  七根本不定  八随惑不定  九三性不定  十三界欲。全中间一分。上二全无  十一三学容有  十二三断。染者见所断。无记修所断。善者非断

  上总六位五十一心所。俱生颂曰。

  五法五俱起。(遍行五)九法必六俱。(别境五。不定四。有遍行五俱)九法定十四。(痴八大随遍行)二十一十五。(善十小三贪慢疑与五见)三法起十六。(轻安无惭无愧。痴遍行五法。大随八中。随二善十。有轻安并遍行五十六)八法十七俱。(小七如起一时有中二大八痴及遍行五)是心所相应。慧者应当悉。

  三分位者。有十一。是心心所起处。分位五根六尘。  四差别者。有二十四不相应。依前三分位假立。谓一得。二命根。三众同分。四异生性。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无相报。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无常。十五流转。十六定异。十七相应。十八势速。十九次第。二十时。二十一方。二十二数。二十三和合。二十四不和合。  五六无为者。一择灭无为。因断障得三乘见道。二非择灭无为。阙缘不生。善无记法。三不动无为妄心不生。四想受灭无为报得。五虚空无为。离碍假说。六真如无为常住不变。

  迷谛义

  夫见道所断。十烦恼十俱断顿。以真见道。总缘谛故。分别烦恼。迷于四谛。有总有别。而四句。

  一数总。谓十烦恼迷四谛。三界一百十二。兼修道。共有一百九十三种 二行总苦集。是彼因依处灭道。是彼烦恼怖畏处能断彼 三数别。二唯迷苦。八通迷四。身边二见苦处起别。定非我扃。苦四行别。谓疑后三见。亲迷苦理。二取唯迷事。缘前三见。从他。而生如贪嗔慢。通迷理事。唯疏无明。通迷理事。唯亲若亲缘理。必亲迷疑。及三见若疏缘理。未必亲迷。为二取缘。事必迷事。若独头贪嗔慢。亦亲迷灭道。若贪嗔慢。三随见疑引生。是疏迷理惑。若随二取引生。是疏迷事。俱生无明。通迷理事。独头无明。亲迷四谛理。且如无明迷于一谛。邪见与疑同时起。初起时依谛。增近引生贪嗔慢。所缘谛增依谛劣。此见疑是何谛下惑。答。此随缘判谛。依即是缘。

  若作远谛判。依增缘约邻近引。故局依缘增。依约疏远引。故局缘。

  若作迷谛。则有四句。一依缘俱增亲引亲。二依缘俱约疏引疏。三依增缘约亲引疏。四缘增依约疏引亲。

  若依即是缘。随缘判谛。所缘不定故有依苦身。而起缘二谛三谛。而起贪等。

  若缘即依。随缘判谛。依不定。故依多谛而缘一谛。

  若依缘各异。初起随依。后起随缘。

  大乘伏断义

  第七识中。俱生二障现行伏在。八地已去。若断彼种。至金刚心。

  第六识中。二障种理。分别迷于四谛。见道断。俱生种理。迷三界事。心地理九地俱生。从粗至细。分为九品。前八品俱生迷事。第九品通迷理事。一地有九品。九地便有八十一品。于见道前。伏下俱生现行。迷理事惑。其分别二障。迷四谛理。有一百七十二义。不伏便断。于见通前。一无数劫。伏除二取俱生现行。

  若二乘人。独觉回心至大乘。十信初心。经十千劫。

  若初果回心有八万劫。二果回心有六万劫。三果回心有四万劫。四果回心有二万劫。

  小乘伏断义

  声闻人。从他闻法至自乘。见道利根者三生。钝根者六十小劫。有四类修。皆猒喧求静。

  一见道前伏惑。超伏下欲界。俱生前六品入见道。不出便证第二果。若伏下欲界九品俱生惑入见道。不出超二果。证三果上二界。有七十二品惑。共障无学。  二次第得果。起一无间道一解脱道。断惑一品。依初禅。未至定。  三见道后。束惑超九品俱生惑束九大品断。欲界初品时。即断至有顶地初品。由意乐力。是利根者。  四超断不超果。伏惑至五品。若断只得初果。伏至七八品。若断只得二果。若断第九便得不还。下八地前。八品迷事。第九品通迷理事。伏至无所有处。只得三果。非非想一地。不伏便断。彼无欣厌。相便证无学。

  欲界九品俱生惑。共闰七生者上上品独闰二生。上中上下共闰二生。中上品独闰一生。中中品中下品共闰一生。此上。是一来果。下上品独闰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共闰半生。是不还果。

  缘觉伏断义

  缘觉见生灭。缘发修行。心厌喧求静。利根小乘。或云。独觉从果为名。于见道前。百劫练根。伏下九地俱生迷事惑。至无所有处。入见道时。三界分别俱生顿断。法已后入观不出。用九无闻道。九解脱道。法智法忍。上下四谛。共三十二心。并总一无间一解脱。其有五十二心。证无学果。

  大乘资粮加行义

  一资粮位。依因力善友力作意力资粮力。自闻无漏教法。薰习已去。发深固大菩萨心四弘誓愿。于一阿僧祇劫。善备福德智慧二种资粮。又名顺果解脱分。善胜解心中。修起四十心。所谓十信十住十回向。为入见道。复修加行。二加行位有四。

  一燸位。依明得定。发下品寻伺。望无漏圣智。名明明即所得。定能发慧。慧即寻伺。觉资粮位中。一切法名义。各有自性差别。所薰所取种子伏之。假有学无离识非有。  二顶位。依明增定。发生上品寻伺。重观顺无所取名等。四法假有实。无先所薰种子。不生现行。已得纯熟。  三忍位。依印顺定。发生下品如实智。印前所取无顺。后能取无。若印宽顺狭。印通初品后品。乐顺在中品。若印顺皆宽者。下品印无所取。即是顺无中品。顺即是印也。上品印无能取。顺后世第一也。若印顺皆狭印。即初后品顺。通中后品。下忍名印。中忍乐顺上忍印。顺忍即印。印即是智。  四世第一位。依无间定。发生上品如实智。一念双印前能所空。名世第一。异生性中最后念。故有漏无间。有无漏起。无漏无有。有漏生。既无实境。离能取识。宁有实识。离所取境。如实无漏智生。我法二执俱无。故名世第一也 若入见道。唯依欲界身。第四禅心。余二厌心非殊胜。故 暖顶忍位。通依诸二禅。三禅。静虑。世第一。唯依第四禅心。入见道。若二乘四善根。唯依初禅。未至定回心。入大乘见道。唯断所知障。许依色界身入。

  见道义

  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心境相称如智冥合。离二取绝戏论。能证之智有三。一云。相见俱无说无二取。二云。二分俱有。若无相缘色。应得声无见非能缘。三云。见有相无。无分别。见分狭带真如体相。起今世第一。无漏智生。体会真如。名为见道。初照理故。多生欢喜。本论云。实断二障。分别随眠实证二空所显真理。虽多刹那事。方究竟而相第故。总名一心。

  相见道缘非安立

  无漏后得智。见分缘。真见道理。作三心仿之。一缘内遣有性假智。除下品二障惑。二外遣诸法假智。除法执中品惑。

  三遍遣内外假智。除上品二障。

  若小乘仿法。俱是烦恼障。

  若大乘仿法。有情诸法是二障。粗者分二。细者为一。第三仿证。前二心总别。既殊缘名。法总缘名类。

  三缘下名法缘。上名类。

  若别仿用二无间道。合仿用一解脱道。

  渐断十四解

  有云。此中二空二障。渐断渐证。以有理浅深障。有粗细异故。一二障各分三品。次第断之用。六无间。六解脱。二胜进。共十四心。二用十三心。除中间胜进。三用十二心。除末后胜进。四若用后无间。即前解脱有八心。六无间。一解脱。一胜进。五用七心。除末后胜进。六二障各分二品。用四无间。四解脱。二胜进。七除末后胜进。八除中间胜进。九用后无间即前解脱。有五心。十除末后胜进。十一二障粗者别断。细者合断七心。十二除末后胜进六心。十三后无间。即前解脱。有四心。十四除末后胜进。有三心。

  顿断十一解

  有云。此中二空二障。顿断顿证。以真见道。不别缘。故二障共作二大品。用三无间三解脱一胜进。七心除末后胜进。六心若后无间。即前解脱。四心除末后胜进。三心若二障粗细。共二品二无间二解脱。一胜进除末后胜进。有四心后。无间即前解脱。有三心除胜进有二心。若二障合为一大品。或三或二或一。

  相见道安立谛

  无漏后得智。见分缘安立谛。作十六心影像。仿真见道无间解脱二见。分于四谛。下断惑证理。见分观真如为境。时断四谛下惑。证四谛下理。有八个见分。其自证分。证前所断四障。所证四理。是观正智为境。今相见道。后得智见分。似彼真见道中断证。故云。仿法论云。四谛法忍智。(自性立名见分断惑)为断三界二十八种分别随眠。(仿法解义)四谛下法智。(仿法立名见分证理)证前所断。(仿法解义)四谛类智忍。(自性立名自证证断)于前法忍。各别内证。(通自性仿法解义立名)四谛类智。(自性立名自证分证见分证理)印可前印。又上下谛境。不说自证分只论见。分下界现前名法。不现前上二界。是类三界。四谛下。有一百十二种分别。烦恼论云。法真见道。无间解脱。各有见。自证分。差别建立。

  六现观义

  一思即现观。上品喜受。相应慧思。缘共相境。二信俱现观。四不坏信。二戒之现观。助成智故。四现观。即智智之谛。谛之现观。五现观之边边。即智智之谛。谛之现观后得智。六究竟即现观。上一现观。别名下一现观。通名真见道。收无漏戒至究竟。四少分相见道收。第五全。余四少分除第四现观 颂曰。

  此一非依□。(思现观。不依九地定生)三依五依生。(后三未至定。及四禅根本)一种分亦尔。(信现观也)余依一切依(戒现观不依九地定生)。

  修道义

  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上二句无能所取。是根本智。下二句是修道义。取后得智。依字通染。净转字为因。舍染得净。是转之依无漏智。种本有三品。其新熏种亦有三种智体。是一转去劣。用资新熏下品。齐本有中品。资新熏中品。齐本有上品。一念无漏智生。其用有三。一上资新熏。二傍资万行。三脚下用增。不说无漏智。有惑可断。但违彼二障。种体令永不生。于染净功能。上立凡性。圣性是不相应收。

  十地作释

  一极即喜。二垢之离。三光之发。四慧如焰。五难之胜。六现即前。七远之行。八不能动。九善之慧。十法如云。每地作四释。若地之极喜。喜是加行智。若地即极喜。喜是根本智。若极喜之地。以别拣通。是后得智中修行。若极喜即地所证真如。

  十胜行义

  十行者。前六行对法论通有三种。如六行束三坛。宽狭可知。后四各有二种。要有七最胜。方成度义。一安住菩提性。二依止菩提心。三意乐慜有情。四事业具足行。五巧便无相智。六回向无上菩提。七不为二障。间杂应作四句。一是施非度。无七最胜。二是度非施随喜。具七最胜。三亦度亦施可知。四俱非贪等。前三施戒忍。人天增上。生道后三。勤定慧。决定胜道。方便助施。戒忍愿助。精进力助。静虑智助。般若凡行。一施定得五果。一断悭得离系果。二摄授自他。得士用果三得胜生处等流果。四引大涅槃增上果。五感大财异熟果。

  十重障义

  异生性。障善不善业。是能异因。五蕴报是所异果。果从因别。是异之生。报生五蕴。是总相性。是身中染法。别从总以彰名。是生之性。性是二障。种体障。是种上功能。是性之障。所依种断能依功。能不生名为圣性。然愚与粗重。皆第六识中俱生法执。作七分断之。若障即是愚。障中无烦恼。若障之愚。障通二障愚。用所知一分为体。

  一极喜地。断异生性障。执著我法愚。恶趣杂染愚。  二离垢地。断邪行障。微细误犯愚。种种恶趣愚。  三发光地。断闇钝障。闻思修妄失欲贪愚。闻持愚。  四焰慧地。断现行烦恼障。彼昔多与所知俱生六识有俱生二见。永不现行。贪嗔不与。二见俱此名。害伴等至爱愚法爱愚。  五难胜地。断下乘般涅槃障。背生死愚。向涅槃愚。  六现前地。断粗相障。观察流转愚。无相现行愚。  七远行地。断细现行愚流。转生死愚。生灭愚。  八不动地。断无相加行障。加行愚。相土未自在愚。  九善慧地。断利不欲行障。义词愚。辨才自在愚。  十法云地。断未得自在障。大神通愚。悟入微细愚。  十一断佛第一障所知著愚。微细碍愚。

  十真如义

  依如说教。依教谈如真如转胜。将旨就诠。有其十种。一遍行。二最胜。三胜流。四无摄受。五类无别。六无染净。七法无别。八不增减。九智自在。十业自在。

  二转依果约位。有六种转。一损力益。能转为忏悔。过恶胜解力。损染种子。势力益净。种功能二。通达转为五。无下劣转。六果圆满转。

  转依义

  一能转道有二。一能伏道。加行位。伏随眠不起。引无分别智。二能断道。见道根本智断迷理事惑。

  二所转依有二。一持种依。第八不依。于他受染净熏。是净无记性。二迷悟依真如。凡不减圣不增绝。染净。

  三所转舍有二。一所断舍。为无间道断。二障种令永不行。二所弃舍。有四事。一有漏善。二劣无漏。三异熟无记。四习气。于解脱道中。舍劣得胜。

  四所转得有二。一所生得。即四智相应心品。有二十二法。二所显得。真如体。三乘离障不同。说四涅槃。

  由能伏道熏持。种依有所断舍。获四智菩提。

  由能断道证。迷悟依弃舍。四事显得。四种涅槃。

  四涅槃义

  一本来清净涅槃。一切众生。共有二有余依涅槃。为前三果。有余俱生惑。七返身能伏断。智无学人未入灭。有苦依身。在三无余依涅槃。乐寂灰断者。小乘择灭。大乘法空真理。四无住处涅槃。由悲故不住涅槃。由智故不住生死。

  料拣三乘有学凡夫。具初一。若回心入大者。初二四无学。不定性。有初及三。大乘有学具三。直住入地。有初后。唯佛具四。云何。佛有有余依涅槃。答。假说二乘。但得择灭。依不得无住处。云何。断所知障。不得涅槃。答。法空真理。即无住处。初一真如无为。后三择灭无为。想受灭不动。非择灭收虚空离碍。

  四智义

  一大圆镜即智。能现能生身土智影。是自受用身。土所现所生。二一切有情平等性即智。依无住涅槃建立。为十地菩萨。现他受用身土。三妙观察之智。观自共相转能遍十方。善说法故。四成所作即智。为地前菩萨现千丈身。为凡夫现丈六。随类鹿马。此四智皆有三十二法。相应总收。佛地一切功德。转于有漏八七六五相应心品。东中智强识。劣六七二识。见道转成智。第八前五果中。方转此四心品。缘一切真俗为境。论云。此即无漏界。(释名)不思议善常。(叹德)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拣因位二乘也)诸漏永尽。(罗汉亦具)非漏随增。(前三果亦具此)性净(凡夫亦具)圆(无学亦具)明。(菩萨亦具)但长读文势义意乃远。

  三境义

  奘法师颂善唯识解

  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应一性。即境为五。尘根境从实种生。有实体用。能缘之心。得彼自性。为自住自性。不随能缘通。三性有二。一真。性境为前。五识缘自界。因中五尘。亲得体八识。各自证分缘见分。二似性境。第六识。缘前念中心。及缘自身五根疏。得体名似。

  二带质境。见能变相。相能带质。是质之带。能带即相分中间。相分摄归本质。唯无记摄归。能缘见分通三性。若离见别谈。与本质种。同有二。一真带质。以心缘心。有实本质。如第七识。缘第八识自证分。为我中间。相分不熏种子。二似带质。前六识心缘外境时。中间相分。定熏种子。名似带质。

  三独影境。第六识见分。变三际境。独头意识。影像相分。唯从见分生有二。一有体。第六识缘过未。五蕴性系种三定。同能熏相分种后生。本质二无体。第六识缘遍计实我实法。龟毛兔角。不熏种遍计色收。

  四性种等。随应者。不定义。二合有三。一第八缘散地境。心王缘是性境。心所缘是独影。不熏种子。二前五缘自他根尘。是性境。亦带质熏种子。三第六缘过未五蕴。是独影境。能缘见分上有。相分亦名带质。三合有一因中。第八缘定果色。圣境界也。心王缘性境心。所缘独影。仗他圣境为质。亦带质。或性种系不同。能缘如下界。缘上界天眼耳等。或系同种性不同。如缘当界。自他五尘。或心种同系性不同。如第八缘上界。天眼耳心所直缘相从。见生独影境。心王缘之。带质虽系性不同。心王与心所。同是心种也。

  假我法义

  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圣教说有我法。答。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世间假有二。一云。无体随情。假约言为因。起我法说。所执全无言当我法。一云。以无依有假。约妄计我法。熏习为实。情当我法。即有情命者。实德等业。五常之道。圣教假有二。一云。有体强说。假约言虽有。如向非实。真如随缘。施设言教。一云。以义依体。假约所变相见。起于言说。断染取净。引生真见。

  二十七贤圣

  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修道根有利钝。一信解。二见至望自乘见道。利者三生。钝者六十劫。入见道。三预流果。断三界分别。舍凡入圣。名流。四预流。向相见道。前十五心。五七返得初果身。死修惑力。能闰七生。六一来果。断修惑前六品。或起断不超果。七一来向用六无间六解脱前十一心。八家家。断欲界俱生。前三品名三生。家家断至四品。名二生家家。九不还果。断欲九品俱生惑。更不还生欲果。十不还向。九无间九解脱前十七心。十一身证断。欲界九品俱生惑。亲得四禅八地定。十二一间。断下上品俱生惑。身死更有半生。十三不生界。断二界七十二品惑。超出分断生死。十四不生。向前七十一心。十五中有身般。涅槃非欲。本有身生。结已尽非色界生。有身起结已亡。十六一种槃。得色界身。便般涅槃。十七有慧般。不断定障。十八无慧般。断定障。十九无行般。不起行。由宿习力。至色界身。证无学果。二十有行般。依色界身。起行入涅槃。二十一上流般。乐慧生。五净居乐。定生无色界。二十二退法般。退现法乐。二十三思法般。思即不退现法乐。二十四护法般。若不护持。即便失之。二十五住法般。不能转钝成利。二十六堪达法般。定慧均平。断下劣受。二十七住不动般。不为烦恼。习气所动。颂曰。

  信见身正慧  向果各有四  七返家种间  中有生无上  退思护法住  堪达并不动

  表无表义

  论云。然依思。愿善恶分限。假立无表有四。

  一定道俱时。戒即依思善。分限假立。二别解脱戒。依思愿善。分限假立。三不律仪。依思恶。分限假立。四处中戒全便文。

  又律不律。或依发胜身。语善恶增长。位立有五。

  一假戒。依实思。二发胜拣去。动身思发语思。三身语唯表色。四善恶拣无记。五增长拣佛果。

  又定共戒。道共戒。依定中止身。语现行思。立大乘道。共戒唯无漏。小乘定共戒唯有漏。大乘定通漏无漏。先有期愿。别解脱类。思即是业。意不得名。业由思作。动是意之业。名为无表。

  又依身语之业。业即是表。或身语即表。若表名句。是语之业。有四句。一思非思无表。二散意。唯表非无表。三思种。唯无表非表。四定道共成。亦表亦无表。

  问答料拣

  无表依表立。表有多念。从何念立。答。俱时同一种。或先动身只依动。身上立无表戒。先发语亦尔。前后各别种。或动发俱时同一种。上立无表戒。皆依初。上立戒所依。为于第二。

  礼足请师三翻。请中于第一翻。作白云。我今欲于大德所乞。受我菩萨一切净戒。于此发心。或先合掌。后发语。只于初上立问。熏种必是有心。于和尚处。得戒应尔。答和尚第三翻羯磨。其受戒者。虽住睡眠。由前要期。今时缘具。新熏种子。虽无现行熏习。亦得功能。念念倍增。如使人行施。遣使杀生亦尔。已后功能。遇破戒有舍时。其种常在。问八戒是人天戒。一日一夜受。得尽形受否。答非出家相。问若尽末来际。受声闻二百五十戒得否。答非菩萨相。问患手足人。既有三乘种性。得受僧戒否。然佛不许出家。答但持五戒亦得证果。如二果人犹有妻奴。问无种性人。不许受三乘戒。如何得尊高果。答得受人天戒。问人天戒。不杀与菩萨戒何别。答其心别故。问何故皆招人天果。答兼正不同菩萨无著。问声闻戒要无十三难事。何故不拣无种性人。或云。难知。问云。舍利弗。不度樵人言。无出家分。

  自共相义

  经言。诸法离言。名为自相。在言名为共相。名不遍法。有论中自共相。论云。然依声假立。名诠诸法。自相句诠。诸法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法无碍解缘。假名义无碍。解缘实声。问何经中名诠共相。论中言名诠自性。答经中共相。是论中在言之自性。问何名自共相。答智证离言。名为自性相假。智及诠名为共相。或云共相。如五蕴军林是假。问在言离言以何返覆。答共相是义。如说火遮火体。问经中但诠共相。自相离言。离言称理否。答为遮可言。言自相不可。言非不可言。即称法体。法体亦非不可言。问心缘应得体。答但得共相之自性。非得法体。但证而知。

  种子六义

  论云。遮无为。心心所现行不具此六。不遮现在种子。谷麦生牙。亦具此六义也。

  一刹那灭现行。心体才生。即灭有胜功能。方熏种子。  二与果俱有。依生现果。立不依种。引种现望现。  三恒随转。一类相续。生灭至果位。方断余无治道。  四性决定。造善恶因。功能决定遮异性。因生异性果。  五待众缘。名言种子。现行时具根境。意方生遮自然。  六引自果。遮色心。互引自性相望。是然种子。非色无执碍。非心无缘虑。能生色心故。名种子。唯第八中业招聚。种子方具上六义外谷麦。种子两重变是第八识。亲相第六识种子。

  残果义

  论云。内外种子势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远残果。名曰引因。无性论云。内种望现识。名生近正果望。名色等引远残果外种望芽。名生近正果望。青叶为远果。世亲论云。内种望前六识。生近正果。望死后残体。为远果因。外种望芽茎等。生近正果望干果为远果。因后解不遍四生化生。无残骸。胎生人虽生他界。由前引因力故。有残骸。具增上缘。其白骨相分。是后人亲变。若前人引因力尽时。一界中人亲相分同时尽。如田苗无水种子亦绝。问树若拔之。唯一人坏业熟。何故余人不变亦坏也。答拔人望自变何亲因。望他人是增上缘。增上既坏。余人因缘亦坏人命。备杀亦然。问后人有漏识心。如何变得无漏舍利。答非是残骸。是佛无漏智亲变。

  能熏新熏义

  论云。内色心二种。名言定。有熏习外种不定有。有如香熏巨胜。无如余谷麦所熏四义。唯是第八识持种。依自证分也。一坚住性。非前七识自性。有变动。二无记性。非是善恶。如极秽物。三可熏性。非无物心所。自在体虚。四与能熏和合。非他身异处。

  能熏四义。唯前七识。非异熟生及异熟。报心心所自证分。前七识见分为能熏。自证与见分力。一有生灭。非无为及第八常住无间。二胜势用。非异熟心心所。三增减。非佛果性。彼已圆满。四与所熏和合。非他身要和合。问发毛爪牙。即是外。境应不执受。答从内根生。亦执受有四义。

  一执为自体。二持令不坏。三领亦为境。四能生觉受。

  四分义

  瑜伽论云。然心心所。同依一根。同一所缘。不同一行相。为受想思等各别。若无自证分。应不能过去事。一外道世人根为量果。二小乘说。见分为量果。三安慧师说。一分自证。似能缘名见分。似所缘名相分。能似自证。说为量果。四难陀论师。二分能缘。见分所缘。相分见分体。说自证量果。五陈那论师。三分所量。相分见分能量。自证量果。如尺量物。物为所量尺。是能量记忆量果。六护法论师。四分因中有四重量果。向外缘一相分所量。见分能量。自证量果。二见分所量。自证分能量。证自证量果。三相分所量。自证分能量。证证量果。四见分所量。证自证能量。自证分量果。唯除相分。无能缘用。若至佛果。增五重见分缘内。二分变相。即相分有二重量果。若内二分互缘。则见分为内。二分量果。已增四重。更以证自证。缘相分时。见分为量果共有九重。前二分缘外。后二缘内。前一唯所缘。后三通能所缘。前二分通量非量。后二分唯现量。前二分通染非染。后二唯非染。前二分通解非解。余二分定解。今四分非即其用种子各别故。四分非离。常相应故。心心所体。前二分外能所。后二分名内能所。然见分不自缘。见分如刀。无自割用。

  迷[杭-〦+一]义

  论云。诸异生类。三性心时。虽外起诸业。而内恒执我。令前六识中所施物持戒不能忘相。诸疑理者。于色等事。必无犹预。如人迷[杭-〦+一]。不知是[杭-〦+一]。方执为人。迷[杭-〦+一]为先。后方执人。又云法中。据迷理人中起事执。约义有八。据体有六。为因为果。喻浅喻深。第六识迷现在机境为能喻。第七识迷第八识自证分为我。是所喻。我人相应起位。法执亦必现前。我执必依法执。而起能喻。第六浅(能迷[杭-〦+一]心谓人之心)深(所迷[杭-〦+一]相谓人之执)所喻。第七浅(能迷心谓人心)深(所迷[杭-〦+一]法空理谓人之执起我)依法执因。起人报果。浅者能迷[杭-〦+一]心。谓人之心以喻二执。唯依事起。深者所迷[杭-〦+一]相。谓人之执以喻二执。唯依理起。问浅深中俱是人。解云何分也。答前无起言但云心也。问何故须说二种。答法执为因。起于我执。如迷[杭-〦+一]心上起。谓人解若证。诸法空既知。是[杭-〦+一]必无人解。问何须要浅深。答第七迷第八识事。起于二执俱浅。若迷第八法空理。二执俱深。问若迷生空理。为深何过。答法宽我狭。善法师云。愚伸此解。望契圣心。立筌来慕。宜应共悉。天微抄曾不属心。诸百法章安得意。遂使学者。俱迷至理。竟执譊讹。违背圣言。

  四业义

  第六识中。一念分别。别善恶业。招当来总报。诸教异说。有二种二受。一决定受三时俱胜。二不决定或阙一。二有二种四受。一唯识论中四受。一顺现决定受。(上品别报)二顺生决定受。(上品总报)三顺后决定受。(中品有阙)四顺不定受。(悔所损无知造)瑜伽论中四受。一时定报不定。二报定时不定。三时报俱定。四时报俱不定。若互相摄者。唯是不定业。总收余者。唯识论中三种决定业。收瑜伽论中。收第三时报俱定。收唯识论中前三句。却瑜伽论中一二四句。收唯识论第四句。若定业收三。不定业唯一。若定业收一。不定业收三。其造业性。定虽经多劫。排之不受其业。现生后受。不改本名。从初造因业性定故。又有二种五业。一显扬论五业。一顺生。二顺现。三顺后。四异熟。五作业。各有决定二字。集论中五业。一故思造时他教。二他劝。三无知造。四执着。五妄想。初三不增长。不定受后。二增长时。报定受。

  灭尽定义

  灭尽定者。为有无学。或有学圣已伏。或离无所有。贪上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第六识灭。恒行染污。第七灭总名灭尽。主名无心。别名灭。受想此定唯圣非凡。初起必依有顶。游观加行。而入根本。无漏定中。最居后故。若久修此定。已得自在。余地心后。亦得现前。若远超者。从初禅次念。起非想心。为加行而入。若近起者。由串习力。不起非想心。便入灭定。要断三界见惑修惑。断下四地障定强故。上五地修惑伏断至非想时。作三类厌心。至微微心时。二十二法。为彼定体。遍行五。别境五。善十一。心王现行。脚下种子。上有碍心。功能名为定体。

  初果回心。向大趣。灭尽定者。六人二果。回心向大趣。灭者有三人。身正还回心趣。灭有七十二人。若不回心有不入者。初果二果。非身证不还。独觉一分。除步行入地。除悲增者。不起此定。其余圣人皆起此定。或为成就无心功德。或为止息度生劳虑。

  五果义

  体生等流异熟义。生增上士用等流。因者名言种子。亲生当果。现行能酬前因。别报色心异熟因。一念善恶业。能招一期。总报果。果体唯无记。异类而熟异时。而熟变异。而熟俱有势力。是增上果。一得多报。是士用果。如求成佛。生在王家。若无漏因。真实知见。离相修因。得离系果。三乘圣位四句。一因果俱不杂。一眼根望眼识。增上因得增上果。二种子功能。望现行识。士用因。得士用果。三自类种子。望等流现行。等流因。得等流果。四善恶业。招无记果。二因杂。等流异熟果。各别三果。杂因不杂。于总报上。义说四因果俱杂。于等流异熟果因上。义说增上士用因果。

  因缘义

  因缘者。为有为法。亲辨自体。通于三性三界九地漏无漏色心别报。与后自类为因。是种引种。及同时现果。为因是种生现。此非间断。异性若现行。与种子为因。是前七识。有漏色心三性。名言种子。在第八无记识中。含藏遇缘生现。唯除佛果无漏善法。及四无记中劣。无记异熟生。及业招第八。非是能熏。因缘有三。为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种引种下。有八句同时异时。非因缘贯下。读之皆不亲辨矣。

  一种子望现行异类  二现行望现行异类  三种望种异类  四现行望种子异类

  等无间义

  等无间者。前聚于后自类无间等。而开导令彼定生。唯现非种体。通三性等。望前后无间。在中前一聚。心心所劣。后一聚心心所多用等也。若前一聚。二十二法。后一聚亦尔。头数体等等无间。非俱时同类。如触望作意非无学。末后心以无所引。不名此缘。若此八识心无间后。念定生。说此为彼等无间缘。此三界有十二心上下相。引生死位。中开导故。欲界有四。一善心。二染心。三有覆。四无记。上二界除染心。加有漏各有四。三界共十二心。三乘修行。漏无漏相引者。大乘见道。六七二识。顿悟人用第四禅心。引生无漏。第八前五至成佛方。有漏引生无漏镜知。及成所作智。第七三界漏无漏位。互引三句。一人执入种位。引生法执生现行二人。执入种位。生空后得智。中双执生。现行三法。执入种位。引生平等智。生现行第六识中。三界九地。漏无漏位于闰生智互相引。

  二乘人渐悟通欲色界。引生无漏发心。留身不定。同界唯除五净居人。无发大乘心者。前五识眼耳身。三二界二地系。上下死生相引。鼻舌二识。一界一地系。自类相引。至成佛时。互引然五色根是第八相分。有漏根不发无漏。识具四义。第六具三义无同境。一有漏拣佛果。二不共拣第八共依。三必俱拣第六。或不俱。四同境拣第七。为根发第六无漏识。

  所缘缘义

  所缘缘者。谓若有法。(非计所执为缘。能引生心)是带己相。(己者境也。见能变相相能带境)古云。带为变带。难云。若证真如不变。如相应无所缘。应说带为狭。带相即体相。内三分相。缘挟带真如相。起变带有三。一即智变转地。种子归识变。大地作黄金。二离质变无而忽有。三仗质变转粗为细。浮尘不动。细相笼之。如罗汉赴供。心或相应者。(是所引能缘义)中间相分。(是所缘能带义)起于内所虑。相分所托。本质应知彼是亲所缘缘。如镜水为缘生。于面相设。为所虑非是所托。如假和合。军林设为所托。非是所虑。若与见分体。不相离为亲所缘。望他本质为疏。所缘若第八识仗他本质。变他浮尘。一切时中。亲疏不定。若第七识者。定有第六识。缘过未疏无亲。有前五识。仗他引生。亲疏定有。若内二分相缘体。挟体缘见分。缘相时用挟。用缘自证。缘见分时。体挟用缘。若相分望外。质亦挟带。起见分相。分望外即为变带。

  增上缘义

  增上缘者。谓有胜势用。于生住成得。四事中或顺或逆。与未生法为缘。非前灭法。如世霜雹等。望未生黄叶。为顺因。望未生青叶。作违因。如一念无明起亦尔。一念无漏智生亦尔。余三缘不收。皆入此中。应知二十二根。即此缘性。三无漏根者。一未知当知根。从初发心去。至见道前十五心已来。皆是二已知根。从十六心已去。至金刚心。皆是三具知根。成佛已去。尽未来际。皆是颂曰。取境(眼耳鼻舌身意)续家族。(男女二根)活命(命根)受业果。(五受根也)世间(信等五也)出世净。(三无漏根)依此量立根。又颂能受隐显境。(眼等六男女二)受用时边际。(命根)受用发杂染。(五受)安立清净故(信等五三无漏)。

  料拣欲界系四全。(男女忧苦)十五少分。(除三无漏)色界系。(十五少分)无色界系。八少分。(信等五意命舍)三界全不系。欲界系。欲界为境有四。(男女忧苦)欲色二界系。欲界为境有八。(信等五三无漏一向不系侵二根)三根证理立。善性唯八。(三无漏信等五)无记有八。(眼等五男女命)通善染有六(五受意根)。

  十因十五依义

  如是四缘。依十五处义。差别建立十因。通于三性。清净十因。正得离系果。兼得余四果。杂染十因。正得异熟果。兼得余三果。无记十因。正得等流果。余三果兼得摄一切法。尽十五依处。皆作持业。若十因者。一唯依主。(同事)二依士。(随说引发定异)六作持业。(观待牵引生。起摄受相违。不相违)。

  一语依处。立随说因。依处即因。因为能依。名句为所依所随说。  二领受依处。立观待因有四。一能受为因。能受为果。如依乐立苦。二所受为因。所受为果。如待足有往来用。三能受为因。所受为果。如待欲方求啖等。独影也。四所受为因。所受为果。如见食方求啖等。带质也。  三习气依处。立牵引因。三性名言种子。未闰时。远牵当果。  四有闰种子依处。立生起因。即前种子。备间已去。  五依无闰灭依处。立摄受因。为心心所。三界三性。胜劣相引。  六依境界依处。除种子。余饮食等。资助亲缘者。  七根依处。与境界为增上。前五取色境。第六取意生于八识。  八作用依处。谓作者。作具辨。楼台等。  九士用依处。具人法。  十真实见依处。无漏知见。与一切法为因。具上六处。立摄受因。前五辨有漏种。具立辨无漏种。  十一随顺依处。立引发因。唯同类胜品。三界相引。以性论之。则狭。  十二差别功能依处。立定异因。于一界中。三性互引。体性相称。名定不共。他法名异。界狭性宽。亦引无为。  十三和合依处。立同事因。除言说因。余六为体。  十四一切法碍障依处。立相违因。  十五不障碍依处。立不相违因。

  福非福义

  夫三界依正由业因而得。谓福非福及不动。有漏善不善业。能招将来。总别报福业人天。别得总名。亦有别报。非福鬼畜。亦有别报福业。其不动业。不似欲业。许得余趣。受定所伏。故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俱谓业种子上有名言。二取种是亲疏缘。互相助成业招生显。故先说之。总别相望有三句。一多生别报业。一生总报受。二一业总报。能受招聚。多别报果。三多业招多总报。然思业总报有尽。名言习气受果无穷。为业流性。同易感异熟性。别难招因。通善恶果。唯无记。问第六识现行善恶才生即灭。自无其体。如何感果。答而熏本识。起自功能。名为习气。拣曾现受业。取顺现顺生顺不定业。

  八解二取义

  诸名言习气。有为之法。各别亲种有二种。

  一表义名言。能诠音声差别。无记性。能表于思。思通三性。于曲屈声上。建立名句。能闻第六识上。变似三性五蕴。而熏成种。问心缘五境何故名因境熏习。答境劣心胜。但是显境名言。若于诠起执。即是表义胜用。又名诠法胜。不说依境。  二显境名言。即前七识能了境。心心所见分。当情相分所了之境。必似木质多言色蕴。从喻为名。余四蕴当体名言。此通三界漏无漏。前七识心王心所自证分为能熏。熏下见分心种。相分色种影及本质种。本质有八。随彼所熏成种。即能生彼八。以成四对。一名色取。不收六无为。及灭尽定。有九十三法。二相见取。又除色十一。有八十二法。三心及心所取。又除二十四不相应。有八识五十一心所。四本末取。唯第八本前七末。

  二我执习气。有二。一俱生。二分别随二我执。所熏成种。令有情自他相貌差别。若我执相分种即五蕴。亲因缘辨本质种。见分种作自他相貌差别。增上缘。  三有支。习气有二。一善。二不善。能令异熟恶趣善趣。别应知。我执有支。二种习气。于当来差别果。是增上缘。二种名言。于当来报果。为亲因缘。

  名色支义

  贯起十二支。提网一百法。知五蕴之多少。明缘性之宽狭有三解。

  一支性俱杂十二支。收九十三法。收分别痴。一分行支中。收三十六法。善十一根。随二十五法识支中。收第八识。全名色支中。收二十法。遍行中作意思想。并别境五。前七识睡眠皆名色中收。五尘六处支中。收五色根。及过去意触支中收触法。全受支中收五受。全受支中收俱。生爱有支。及老死支中。收二十四不相应九十三法。摄为五蕴者。色蕴为色四蕴。为名唯除六。无为及灭尽定支。杂六处触受性。杂善恶行支。  二支杂性不杂。有二十八法。色行识三蕴少分。是任运报生。无记非善染。色少分中。收五根五尘。杂六处支行少分者。别境五。触受作意睡眠。思识少分者。前七识想蕴全。  三支性俱不杂。收二十一法。五蕴中全收想三少分如前。但除五根。或加五根除六识。

  二行支者。体即是思身语。意思家眷属。心心所思家相应。能作业道克性体。唯善不善。通现及种。通招总别报。所招名言根尘是别报。兼行支收由此。圣者四果及七地已前。分段兼行。支收圣不造。后有业已断一切支。一分有支无全断。  三无明支。宽通三界。具不善有覆。二性前念任运。无明俱思为因。能起后念分别。无明具十一殊胜。七种无知最极猛利。于一念顿发身语意。招一期长短善恶趣果。然全界烦恼皆能发业。是兼无明支。  四识支。唯阿赖耶亲因缘种。于母胎中因识为缘续。生果识轮转不绝。任持自性非余七识说。第六为识支者。顺小乘。  五六处支。唯内六处异熟俱生。五色根及等无间。过去意处。三世分别。过去是意。六处收现在意。第六收不尔。名中无意识。  六触支。六处一分为体性。唯无记此五因中。一时招聚。约当生分位说。有前后次第生起也。皆与无明行家。所引五支种子。令不失坏。遇受取有闰时共为能。有当来生老死。故生老死是假。五蕴种子是实。有生住异灭四相假也。  七受支。受者领纳有二。一缘内异熟受。与前四。一聚俱是种子。二缘外境界。受是现前领受。当生处境界。方起已后爱取。  八爱支。即是贪法。然全界烦恼。能皆闰生。正闰修道断。有九品助。闰见道断。此通种现不还。用种闰生现报有覆无记。  九取支。爱增为取。有四种。一在家人。多起欲贪。取出家人有三。一戒禁取。二我语取。三见取。因此而兴诤论。  十有支。具前识等五种行支。一分备闰已去。能有当来生老死。既依色心假立。并是不相应行。收生表有法。先非有异表。有法非凝。然灭表有法。后是无恐滥无为。故不说住。若说者暂有用。

  料拣十二有支

  能引无明行。所引识等。五能生爱取有所生生老死。过去十支因现在二支果。现在造下十支因。未来又有二支果。若小乘三世说者。过去二支因。现在五支果。现在三支因。未来三支果。十二有支。皆作四句分别。一有是无明非是行。(任运无明不发行支)二有是行。发非无明。(无漏行依正智)三非是无明。非是行。(正智真如)四亦是无明。亦是行。(分别无明发正行支)十二有支既是缘生。前后相望除因缘。具余三缘。多少不定。若有望有唯一增。(如生望老死支)无望无有三。(如无明望行)若有望无有二。(增上所)若无望有唯增上。(如色望识)或顺或逆邻。次隔越相望。具缘应思。问老何不立支。答老非定(有附死立)支。问名色不遍。何故立支。答湿卵二生。除在母胎。余如胎生。皆有名色化生。五根未明。无色界意根名也。上二界有十二支一分。问爱非遍有。答于境无爱。于身起爱。不还用爱。种闰上二界生。问所生唯二何少。所引五支何多。答因位难了。故立五支果。位易见。故唯二支以显三苦。问发业唯一闰生何二。答无明力强。唯一闰生。要数故二闰。何故下地无明。发上地行支。答如爱亦缘。当生地受。

  漏俱义

  所漏之法有六。一清净色胜义根。二浮尘根。三外五尘。四善心。五染心。六无记。能漏有三。一随眠未断。二境现前。三不如理作意。前六法正生者。漏俱当生者。漏引已生者。漏间根随二十六惑也。自性遍行别境。漏相应成漏。虽殊断门有二。一相应断。根随二十六惑也。二所缘断。能相应烦恼断已。境亦不来缠心。能漏有五。一漏俱。二漏间。三漏引。四漏相应。五漏自性。所漏有八。一人天内外尘。二恶趣内外尘。三人天。三性心。四恶趣三性心。

  二种生死义

  一不思议变易生死。为无漏。有分别业。由所知障缘。助势力所感殊胜。细异熟果。由悲愿力。改转身命。名为变易。从能资无漏。名不思议身。或名意成身。第四果回心入变易。(入定只资二十小劫)入地顿悟智增者。入悲增者不入。(入定资一大劫)有五。一无漏智。为假感因。二五蕴种子。为实感因。三所知障。为疏助缘。四悲愿。为观助缘。五所资有漏。故业为异熟因。有变易生死果。  二分段生死。分即命根。分即是段。诸有漏善。不善业思。是假感。因五蕴种子是实感。因三闰生爱。是亲助缘。四烦恼为疏助缘。有分段生死果。

  料拣定性非灭。问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能感变易生死。二乘定性。应不永入无余涅槃。举凡例圣。答如诸异生。局烦恼。故不求三乘出离道。道谛感苦。问如何道谛能感苦也。答假苦非实。答是五蕴种子为实感。因乖兹苦果。问定性入灭。与佛无异。如何引变易生死。长劫受苦。二利须彼。答为自求菩提利乐他。故所知无招。问既由无漏智资。何须所知障。助三义须彼。答既未证无相大悲。一执菩提可永。二执有情可度。三发起猛利悲愿。

  华严法相槃节(终)

  绍兴十九年己巳岁正月望日。干缘小师僧文质。

  前住庐山罗汉院傅贤首祖教明悟大师(道通)回施此板。入临安府南山慧因教院。常住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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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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