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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瑛法师: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二) |
 
圆瑛法师: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二)
b、世尊印述,分二 (a)印证 (b)述成 (a)印证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如是如是有二释:一印证之词,以当机耳闻如来文字之教,深解真如实相之理,呈白三空观照之智,一一皆是,故曰如是如是。二相契之称,盖佛前则教其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当机至此,深解义趣,一肩担荷,对佛呈解曰: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二‘即’字,遥遥相对,佛故告曰:我心如是,汝亦如是,须善护持。此则以心印心,正可续佛慧命。故曰如是如是。 此乃别证,宗通云:若复有人,得闻是经,深妙之理。当闻法时,不生惊愕;当思维时,不生怖惧;当修习时,不生畏阻,当知是人,荷担如来,甚为希有。 问:经中何理,是可惊疑怖畏?答:即所说三空之理。初无我等四相,人天闻之,甚为可惊,以其执著我等四相,不能亲证我空故。二非无我等四相,二乘闻之,甚为可怖,以其不能非却无我等四相,而证法空故。三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权教菩萨闻之,甚为可畏,以其住于法空,不能并空亦空故。是以乃有惊疑怖畏。若有人闻,而不惊疑怖畏,即生实相,故为希有。(a)印证竟。 (b)述成,分二 子、约法述成 丑、约人述成 子、约法述成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此征释上文。闻经不生惊疑怖畏,即为第一希有者。是何以故?因解如来,说此离相第一般若波罗密故。般若为诸度之先导,故称第一。诸度若无般若,皆不到彼岸,般若离相,不独离他相,并自相亦离。若有少法当情,即是眼中翳病未尽,故曰即非般若波罗密;又不坏法相,故曰是名般若波罗密。 宗泐法师云:法本无说,虑其于法取著,故曰即非第一波罗密。有因缘故,亦可得说,故曰是名第一波罗密,此约般若一法,述成离相妙用。子、约法述成竟。 丑、约人述成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 此断第八种,舍身未脱苦果疑。上云舍身布施,其福虽多,不离生死,犹是有漏苦因,不及持说此经之福。此之行忍舍身,云何不成苦因耶?佛为断此疑,故呼当机,告以离相行忍,是无漏因,得到彼岸。 忍者安受之心,辱者拂逆之境,凡人辱境之来,拂逆于心,多不能忍,必至起惑(即嗔恨心)造业,依业受苦。故佛教人,应当忍受,忍之之法,当观我空。我相既亡,人相亦泯,人我叵得,辱境何存?惑业既离,苦报不受,了脱生死,故得到彼岸。 如来说非忍辱波罗密者,若执有辱可忍,犹未离相,仍属法执。‘非’者,将忍辱之法亦遣。既不著忍辱之相,自不成生死苦因,与未离四相,舍身布施者,如隔天壤。 是名忍辱波罗密者,虽不著相,亦不坏相。忍辱一法,世谛论,则名苦行,便同舍身,俱成苦果。若约第一义谛论,虽行苦行,即忍辱非忍辱,远离分别念故,则与般若相应。故般若波罗密,摄持余波罗密,其义得成。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如来引过去所修忍辱因缘,证明离相之行,恐当机虽悟离相之理,未涉离相之事,故特拈出,为他作个榜样。又恐人但认般若为第一波罗密,不知余五度,皆不离般若,即就忍辱而论,若不能离相,虽一言见辱,尚不能忍,况节节支解,不生嗔恨乎!如能离相,不独有辱能忍,而且无辱可忍。‘何以故’三字,即征释上文,忍辱非忍辱之义。‘须菩提’下,即引己为证。大凡人于平时小可之事,可以勉强,及至生死大难临头,不能丝毫假借,必有真实工夫,方能自在无碍。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四相咸离。不见有我身割截,亦不见有王为割截,一切分别都无,即是无辱可忍,方成真实忍辱波罗密。 歌利王,陈朝真谛译本,为迦陵迦王。唐朝玄奘译本,为羯利王。此云极恶。准涅槃经云: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国,富单那城,波罗密家。是时有王,其性暴恶,憍慢自在。我于尔时,为众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禅思。尔时彼王,春木花敷,与其宫人彩女,出城游观,在林树下,五欲自娱。其诸彩女,舍王游戏,遂至我所。我时为欲断彼贪故,而为说法。时王见我,便生恶心。问言:汝得阿罗汉果耶?我言未得。复言汝得不还果耶?我言未得。‘汝既年少,未得圣果,则为具有贪欲烦恼,云何恣情观我女人?’我言大王,当知我虽未断贪欲,然其内心,实无贪著。王言痴人,世有仙人,服气食果,见色尚贪,况汝盛年,未断贪欲,云何见色不贪?我言大王,见色不贪,实不由于服气食果,当由系念无常不净。王言若有轻他,而生诽谤,何得名为修持净戒。我言我无嗔妒,云何言谤?王言:云何名戒?答言忍名为戒。王言:若忍为戒,当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我时被截,容颜不变。王臣见已,谏言如是大士,不应加害。王言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诸臣曰:见受苦时,容颜不变。王言:我当更试,即劓其鼻,刖其手足。尔时我于无量无边世中,修习慈悲,愍苦众生,心无嗔恨。时四天王心怀嗔忿,雨沙砾石。王见大怖。复至我所,长跪白言:‘惟愿哀愍,听我忏悔。’我曰大王,我心无嗔,亦如无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实无嗔恨者,此身平复如故。发是愿已,身即平复。‘更愿我于来世,得成菩提,先度大王。’是故我今成佛,先度憍陈如也。 ‘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何以故’,乃承上征释之词。何以故我说为恶王割截时,无有四相?我在往昔,正当节节四支分解之时,若是有我等四相,应生嗔恨之心。如有嗔恨,那能立誓,身即平复如故。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此明修忍行,非止一世。故曰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即指在五百世,皆离相行忍。若不离相,忍岂易言哉!是知离相行忍,忍亦即第一波罗密。(D)闻义述解竟。 (E)结成离相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是故’二字,承上起下,是离相行忍之故,得成菩提。故呼当机而告之曰:凡欲修学般若菩萨,应离一切相,而发菩提心。空生已悟离相甚深般若,前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如来已经证明。此复呼名劝嘱者,是欲结成离相之旨也。A、彰般若离相用竟。 B、彰般若无住用,分二 (A)正明无住 (B)举喻显用 (A)正明无住,分三 a、不住六尘 b、不住人法 c、结显真实 a、不住六尘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 此彰显般若无住用。经初当机请问住心之法,乃曰:云何应住?佛为说无住为住,先历明无住,后正明无住。经过许多苦口婆心,至此要结成无住之旨。文具诫劝二意。‘应’字皆作平声,当也。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不应住,即是诫其勿住。与前云何应住相顾。‘应生无所住心’,即是劝其当生,与前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相同。若心有住六尘,便是妄识;即为非住般若,般若无住为住,乃为真住。 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者,凡修学般若菩萨,其心要与般若相应,此心字,即所发菩提之心,亦即修行六度之心。上佛劝应生之心,就是此心。 菩萨发菩提心,不外修行六度,六度以布施为第一,此则举一摄五,不应住色而行布施,即不应住六尘,而修六度。布施有三,论曰:‘资生无畏法,檀义摄于六。’(一)资生施,以财物布施,属本度;(二)无畏施,不恼无冤众生,令心无畏,即持戒度;不报有冤众生,令心无畏,即忍辱度;(三)法施,诲人不倦,即精进度;说不错乱,即禅定度;慧辩分明,即智慧度。 虽六度齐修,必须三轮空寂,内不住有我为能施,外不住有人受我施,中间不住所施财法等,是名无住相施。 末三句,呼当机名,反复叮咛。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当如是无住行施,方合无漏之道;设或稍有住著,则人我见在,恩爱缠绵,终成有漏,何能解脱?a、不住六尘竟。 b、不住人法 ‘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 诸相,即诸法之相。如来说一切诸相,悉皆虚妄,当体空寂,故曰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缘生无性,当体空寂,故曰即非众生。 此即释前不住相布施之义。不住相者:不住有相,不住空相,不住人相,不住法相。恐人著于空相,以为既不住相,何必更修施度,种种事相。故释曰:如来说般若智照现前,即相可以离相,一切诸相,当体就是非相;不必拨相以求无住。又恐人著于有相,以为既要利益一切众生,何以又无众生相?又释曰:如来说般若智照现前,了知众生,性自涅槃,本来是佛,一切众生,当体即非众生。故菩萨终日度生,终日无生可度。b、不住人法竟。 c、结显真实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此断第九种,不住证法无性疑。上言菩萨应当无住行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一切众生,即非众生,此等说法,其实难信,恐人有疑,佛语虚妄。故举五语,正明真实。真语,则依真谛即空之理而说;实语,则称中谛实相之理而说;如语,则称中谛真如之理而说;不诳语,则言无欺诳;不异语,则言无矫异,此二依俗谛世间之理而说。如来说法,不离三谛,凡有所说,契理契机,决不疑误众生。魏译,菩提留支法师译本,但有四语;什师译本,则加一不诳语,须知诚言不我欺也,自当断疑生信。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此转释真实。良以如来说法,乃依自所证之法而说,如来已证中道第一义谛,实相般若之法。此法双离二边,双照两二,故曰无实无虚。惟其无实,则不住有边,故不见有诸相可得,不见有众生可度;惟其无虚,则不住空边,故不舍布施之行,不舍利益众生。即相无相,达生非生,是谓无所住而生其心。如来依此修证,得成菩提,今依自己所证以示人,自是真实可信。(A)正明无住竟。 (B)举喻显用,分二 a、举喻 b、显用 a、举喻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 此断第十种利生行施不住疑。上言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既已炽然行施,云何不住耶?故佛迭举反正二喻,以显般若无住妙用。若菩萨发菩提心,修六度行,若无观照般若之智,不达三轮体空,其心住著六尘诸法,而行布施;不但不能透脱根尘,且为贪痴所被,此乃取相则暗,头头障碍,如有目之人,入于暗室,无有日光,即无所见。有目喻发心;暗室喻无智照;无见,喻不见实相般若无住之理。 ‘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此正喻无住之功。若菩萨发心修行,其心不住六尘诸法,而行布施;是为观照功深,智光圆满,此乃达理则明,头头是道。如人有目,更加杲日当空,光明照耀,能见种种之色。日光喻观照妙智;种种色,喻实相妙理。有了观照妙智,自可亲见实相妙理,六度万行,一一无非实相,实相不即一切法,亦不离一切法。 此中心不住法,即契无实之理;而行布施,即契无虚之理。六祖曰:无实者,以法体空寂,无相可得;然中有恒沙性德,用之不匮,故言无虚。惟其有恒沙之用,不妨行于布施;惟其体自空寂,故应不住于法。但知布施,而不知离相,即住于实,不免执著之过;但知离相,而不知布施,即住于虚,不免落空之失。皆非中道第一义谛。必须二边不住,方合般若妙用。a、举喻竟。 b、显用,又二 (a)生福用 (b)灭罪用 (a)生福用,又三 子、自利之福 丑、利他之福 寅、经处当供 子、自利之福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当来,即指末法之世。能于之能,因久植善根方能,反显若无善根则不能。读诵依文字般若,受持起观照般若,受则领受无住之义而不疑,持则修持无住之行而不息,即为如来佛智鉴知,佛眼窥见,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凡有受持者,依观照无住之功,契入实相妙理,恒沙称性功德,悉得现前,故云成就。子、自利之福竟。 丑、利他之福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此显般若无住之功,超胜多劫恒沙身命布施。肇法师云:从旦至辰,名日初分;从辰至未,名日中分;从未至戌,名日后分。每日三时,以恒沙身施,复经无量劫,此世间必无之事,佛以般若无住功用,无可为比,设此较量,以显信心福胜。信心而曰不逆,即随顺此经文字般若,无住之义,不生疑谤。佛法大海,惟信得入,信是入道初基,由信而解,由解而行,由行而证。故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能发信心即信根,进念定慧四根,因之而生,故其福超胜。 ‘何况’二字,是反显之词,信心尚且如是,何况解行乎!何况自行化他乎!书写,是写此文字般若,流通世间以利他;受持,即领受修持,此观照般若,无住之义。对本曰读,佩文曰诵,此句乃自利。为人解说,乃将文字所诠,实相观照二般若,全体大用,为人剖解宣说,令人生信发解,起修证入,此亦利他。前一闻信顺,福尚超于恒沙身施,何况二利俱备,则其福何可较量。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上云书写受持,读诵解说,福胜恒沙多劫身施,不能具说,今只好撮其简要言之,是此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不可以心思,不可以口议,因妙用无住故,心欲缘而虑亡,口欲谈而词丧,故不可思议。 ‘称量’二字,若作称赞思量解,则与思议重复,当以无住之义,不可以秤称之,不可以斛量之,乃是离相之法,故其功德,无有边际,犹若虚空。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以此经是大乘之教,非大乘之机,莫能荷担,故如来因机施教,教必契机,是以为大乘之人方说。 何谓大乘之教,‘教’即此经文字般若,具足实相般若,观照般若,体相用三大之义,‘乘’有运载之功,依此般若,能运载行人,从凡夫生死此岸,而达如来涅槃彼岸矣。 体大者,实相般若之体,广大周遍,即是如来平等法身,离一切法差别之相。妄相虽空,而自体不空,能为一切诸法所依故。譬如太虚空,体非群相,亦不拒诸相发挥。日照则明,云屯则暗,雾澄则清,气凝则浊,明暗清浊,差别相也;虚空离一切相,而空体不无,能为诸相所依,亦复如是。 相大者,般若体中,具足大智慧光明义。窥天鉴地,耀古腾今,灵灵不昧,了了常知,具足遍照法界义。照理法界,理无不彻,照事法界,事无不穷,具足真实识知义,鉴物忘缘,离颠倒见,了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能见非相,亲见如来,更有无量恒沙称性功德之相。 用大者,观照般若,智用现前,能破二执,能越三空,众生我法二执之惑,惟般若智照,而能照见五蕴皆空,身心世界,悉皆如梦如幻;并三乘所证涅槃,亦不可得,即所谓涅槃生死等空华。亦即本经前文所谓,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则, 我法双空矣;若住于空,仍非般若无住真宗,故并空亦空,前云亦无非法相者是也。三大为所乘,修大乘者为能乘。 为发最上乘者说,此经乃最上一佛乘,为被圆顿之机,故如来早时不说,直待时至机熟,方为演说。前大乘者,犹是三乘中之一乘,佛为说此经令发菩提心,而修六度行,是由渐而入者。此最上乘者,乃最上一佛乘,佛为说此经,令直趋宝所,不落阶级,是由顿而入者。此二类机,有大根,具大智,方能解大理,修大行,故如来为说此经。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上明略说福胜,此显广说功德,此经如来,既为发大乘心者,及发最上乘心者说,而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此人即是大乘,及最上乘之根器;能信般若大教,深解实相大理,能修二利大行,求趣菩提大果,正是为如来使。故如来四智洞明,五眼圆照,皆悉知见,是人既能持诵宣说此经,自得成就称理之功德。 称理者何?前段云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是般若理具之功德。是人既解大理,称理而修,繁兴二利,故得称理而证,是之谓成就。 如是人等,即发大乘心者,发最上乘心者,有大根,大智,大力,即能荷担如来无上大法,任重致远,广度众生,代佛行化者也。 ‘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 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首句是反问词,问何以故,必要发大乘,最上乘者,方克荷担无上菩提?须菩提,若好乐小乘法之人,虽离我人等迷识四相,而未离我人等迷智四相;迷智属法我见,见有涅槃之法,为我所证。故曰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若乐小法者,乐字去声,好乐也;小法,即小乘法。‘者’字作人解。法华经云:钝根乐小法。言其志意下劣,不发大乘心者也。是人堕于邪见,不解大乘最上乘中道正理,所以于此般若大教,不能听受读诵,况能为人解说乎?圆觉经云:求大乘者,不堕邪见。即不著我人等四见是也。丑、利他之福竟。 寅、经处当供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在在处处,言经在之处不一,或伽蓝精舍,或庄宅园馆,但有此经所在之处,一切天人阿修罗,所应当供养。‘当知’下,出其应供所以。言当知此处,但有经在,无论琅琀贝叶,部帙书卷,或刻枣梨,或凿石壁,经典所在,即为如来全身舍利宝塔。前文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全经所在之处乎?故皆应恭敬,作礼围绕,用诸花香,而散其处。(a)明生福用竟。 (b)明灭罪用,分三 子、正明灭罪妙用 丑、兼显经功妙用 寅、总结经功妙用 子、正明灭罪妙用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前云持说此经之人,成就无边功德,此经所在之处,皆应恭敬供养,何以现见世间男女,受持读诵此经,反被人轻贱乎?轻贱,则不敬重尊贵,或骂詈毁谤,憎恶嫉妒,侮辱等事。以此而观,经功何在?故佛复告须菩提,持诵之人,设若为人轻贱,莫疑此经无功。当知是人先世重罪恶业,定业不可逃避,应堕三途,受极重苦;因今持诵此经功德,但被世人轻贱之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此即重报轻受,定业可转矣。末句当得菩提,佛果可期,其功德岂可思议!何得因人轻贱,遂谓持诵无功乎! 大论云:先世罪业,应入地狱,以行般若故,现世轻受。譬如重囚应死,有势力护,则受鞭杖而已。 此文具有三障蠲除之意,持诵此经,观智现前,能空四相,即烦恼障尽;恶业重罪,得以消灭,即业障尽;后报今受,不堕恶道,即报障尽。三障既尽,三德必圆,故云当得菩提。 又具有二种不可思议,(一)重罪轻报,能回定业,则报不可思议;(二)因缘会遇,定当作佛,则果不可思议。子、正明灭罪竟。 丑、兼显经功妙用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佛举自身过去事佛之福,较量持经之慧,以显经功妙用。‘我’者佛自称。佛已证八自在我,不同凡夫外道之我。‘念’者,佛得三明,由宿命明,于过去劫中之事,明记不忘。阿僧祇,此云无央数,乃华严十大数中第一数。无量是第二数,乃阿僧祇阿僧祇,重迭所成之数。今云无量阿僧祇者,非一阿僧祇,乃积至无量阿僧祇也。 ‘于然灯佛前’,然灯是世尊第二僧祇劫满,授记本师。世尊昔为广炽陶师,遇古释迦如来,出现于世,观陶师机缘已熟,应当受度,乃往窑所借宿。陶师一见,欢喜敬仰,礼拜默愿,愿我将来成佛,威德,名号,弟子,一一如佛。佛即为开导,遂发心修行。从古释迦佛,至宝髻佛,中间历七万五千佛,为第一阿僧祇劫。从宝髻佛,至然灯佛,中间历七万六千佛,为第二阿僧祇劫。从然灯佛,至胜观佛,中间历七万七千佛,为第三阿僧祇劫。今云在,然灯前,得值遇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极言事佛之多,足见广炽陶师,亦已久植德本,故得受度出家。 那由他数,当此方万万。供养,约衣服饮食,卧具医药等。承事,则钦承奉事,如执侍巾瓶,服劳司役等。于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一一如是,无有一佛而空过者。其所得功德,自应无量,此皆属有为之福,而不言于诸佛所闻法修行者,特举福门之劣,以文下显慧门之胜。 ‘若复有人’下显胜,末法之世,波旬炽盛,魔强法弱,于此般若离相无住之法,而能受持读诵,所得功德,乃属无为之慧,与我所供养诸佛,有为之福较量,百分不及一,即千万亿分,亦不及一,乃至算数譬喻,皆所不能及。于我于字,作与字解。丑、兼显经功妙用竟。 寅、总结经功妙用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此总结般若妙用,末世持诵此经,所得功德,我前不过略说,倘若具说此经功德,称理而周,遍法界而无际,浅识之人,未见真理,莫测妙用,闻之心即狂乱,疑谤丛生,故不敢具说,致令众生,招谤法之愆,受堕狱之苦。 ‘狂乱’者,如人重病,心性昏蒙,致起狂乱;‘狐疑’,狐是兽类,亦名野干,其性多疑,每渡河听冰,且听且渡,以喻闻法多疑之人,进退两难。 末段嘱以当知者,欲令断疑生信也,是经义即般若离相无住妙义,非语言分别之所能及,故不可思议;果报指持经之人当得无上菩提,登究竟涅槃彼岸,三身毕具,万德圆融,故亦不可思议。经文至此,正宗第一大科,(Ⅰ)示降住其心,历彰般若妙用竟。 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义卷下 浙江天童宏法禅寺沙门 圆瑛 述 (Ⅱ)明菩提无法,正显般若本体,分三 一、正明菩提无法 二、直显般若本体 三、通结始终心要 一、正明菩提无法,分二 (一)当机蹑问 (二)世尊直答 (一)当机蹑问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断第十一种,一切无我发心疑。上文既明人法悉皆无我,云何发心修证?故此重问。此处问词,与前相同,究其问意,与前稍异。前问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意重下手工夫,如何降住?蒙佛慈悲开导,种种发挥,降心离相,住心无住之义,历彰般若妙用,今已信解,但发心之义,尚未发明。此中问意:既然人法皆空,而菩提心,果有所发耶?果无所发耶?伏愿如来不吝教言,再为垂训,俾一切菩萨,便于修证。 破空论云:此重遣菩萨心中,微细我法二执,令净尽无余也。前言具明二空实义,宁有不尽,此重问者,略有二义:(一)者义既如此,不可思议,岂容凑泊,则诸菩萨发菩提心,毕竟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二)者既言发心,便谓我能发心;既言无住,便谓我能无住;既言降伏,便谓我能降伏,如何得与般若相应?此则特为钝根,再求方便。佛告以当生如是心等,所以酬其毕竟云何应住降伏之请;次又答以实无有法,发菩提心,则是荡其我能发心无住降伏之执也。盖发心只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心相尚不可得,岂别有法,令心得发?心无心相,则我执何存?法无实法,则法执何有?情累既尽,般若现前。(一)当机蹑问竟。 (二)世尊直答,分三 1、蹑前降住无法 2、正示发心无法 3、分示因果无法 1、蹑前降住无法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段之文,全同前文,乃蹑前降住无法,以为发心无法之开端。降心不过离相,住心只是无住,岂别有法,而为降住耶!‘当生如是心’,‘生’即发也,谓当发如是,上求下化,最上乘心。观当生二字,乃如来婆心苦口,叮咛劝勉之意。 如是心,通指前后:指前,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亦即应生无所住心,应无所住,即不住六尘诸相;而生其心,即发布施度生之心。菩萨应发如是菩提心,无住为住,住无所住,方为真住般若。 指下,即本文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等。‘我应’者,谓我应发如是度生离相之心,当以度生为己任。楞严经:阿难云: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故云我应灭度一切众生。 ‘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此则功由般若,以观照功深,实相理显,了知一切众生,性自涅槃,本来是佛。当度众生,离诸度相,不见实有众生可度,故云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何以故,无有众生实灭度者?以实相般若,离一切相,虽度众生,不著度相。‘须菩提’下反显,若菩萨著相度生,但起一念有我为能度,众生为所度,即是四相未空,全同凡夫颠倒。心住于相,未得降心,即非菩萨。1、蹑前降住无法竟。 2、正明发心无法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首句承释上文,所以一有我相,即非菩萨者何?释曰:实无有法,发菩提心。此‘实无’二字,即观照般若之工夫,亦即实相般若之理趣,为此经之宗眼。发菩提心者,不外上求下化也。下化,须降著相妄心,终日度生,能离度生之相,则降无可降;上求,应住无住真心,终日布施,不住六尘诸法,则住无所住。以是而观,故实无有法发心,此则称性起修,修即无修,实无能度所度,实无能施所施,实无能降所降,实无能住所住;乃至下文,得记得果,实无所得,方是菩萨发菩提心。 黄檗心要云:为汝起心作佛见,便谓有佛可成;作众生见,便谓有众生可度。起心动念,总是汝见处,若无一切见,佛有何处所?如文殊才起佛见,便贬向铁围山去。僧问:今正悟时,佛在何处?檗云:问从何来?觉从何起?语默动静,一切声色,尽是佛事,何处觅佛,虚空世界,皎皎地无毫末许,与汝作见解。终日说,何曾说?终日闻,何曾闻?所以释迦四十九年说,未曾说著一字。僧问:若如此,何处是菩提?檗云:菩提无是处,佛亦不得菩提,众生亦不失菩提。僧问:如何发菩提心?檗云:菩提无所得,汝今但发无所得心,无一法可得,即菩提心。菩提无住处,是故无有得者。故云:我于然灯佛所,无有少法可得。汝今问发菩提心,谓将一个心学取佛去,唯拟作佛道,任汝三祇劫修,亦只得个报化佛,与汝本源真性佛,有何交涉!2、正示发心无法竟。 3、分示因果无法,分六 (1)果记无法 (2)转释无法 (3)喻释无法 (4)度生无法 (5)严土无法 (6)达我无法 (1)果记无法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断十二种,无因何得有果疑。上云实无有法,发菩提心。恐疑既无法发心,何故如来有法得果?为断此疑,故问在汝之意,以为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还是有法得菩提果耶?还是无法得菩提果耶?且看当机见解如何,此处问词,与前所问然灯之事,言虽相似,意实不同。前曰:于法有所得不?则法义属他,乃心外之见,此云有法得菩提不?则法义属自,乃内心之障。‘不’字两可之词,亦即审验之意。 ‘不也,世尊。’即当机呈验见解,应声直答曰:不也。正是机锋相扣,啐啄同时,‘如我解佛所说义’,即解佛上来所说,发心无法之义。既无有法发心,岂有法得果?是以解前悟后,故知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菩提。观‘如我解’三字,尚未敢决定主张,意谓我解如是,未知世尊以为然否? 佛重言如是者,即印证其说,汝解如是,我亦如是,因果自然,要相契合,因既无法,果必依因,故呼其名而告之曰: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正所谓法心究竟二不别矣。此‘实无’二字,与空生所答‘无有’二字相较,足见如来脚跟点地,意绝踌躇,当场立断,实实在在,无有一法也。此实无有法一句,与实无有法发心相照应,设若有少法可得,即不与诸法如义相应。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此文前段,反显上文。若有法得菩提,则能所炽然,我法相在,妄心未降,真心难住,讵堪作佛,故不得授记。授记者,授以当来成佛之号,预记其事,证验后时也。‘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即授记之词。 释迦此云能仁,姓也;牟尼此云寂默,名也。上属悲德,下乃智德。如来智悲并运,从因克果,故得是号。能仁者,能以仁慈普覆众生,即上文所谓,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寂默者,宴默安住无为,即上文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悲智二德圆满,恰符是号,以实无有法二句,正显无法可得菩提,以观照妙智,深契无生法忍,不见有少法生,不见有少法灭。生灭皆遍计执性所计,如来在然灯会下,远离依他,及遍计执,归于圆成实,深达无法无非法之旨,故获授记,而得嘉号。‘而作是言’下,重述授记命号之词。(1)果记无法竟。 (2)转释无法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断十三种,无因则无佛法疑。上云发心无法,又说果记无法。恐疑云:若实无有法得菩提者,则无诸佛。是无法可得,无佛可成,一切皆无,岂不落空见耶?故征释如来之义,以断其疑。谓何以故,我说有法得菩提,则不与记;无法得菩提,乃与授记耶?释云:授记者,授以得成如来之记;如来者,即诸法如如不动之义。有法可得菩提,即不如如;无法可得,方合如义。 ‘如’者不变义,‘来’者随缘义。佛证实相般若,如如不变之体,而能随缘,示现去来之相,入世度生;虽现去来之相,其实来无所从,去无所至,此即法身如来,当知如本不来,来自如矣,所谓开池不造月,池成月自来。 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梵语毗卢遮那,此译遍一切处,即所谓法身如来。不离一切诸法,即诸法中,随缘不变,一如之义,诸法是差别之相,如来是平等之性,平等之性,本不离差别之相,如金不离器,波不离水,若明此义,无法可得。 若有人言,既无有法得菩提记,何以现见如来坐菩提树下,夜睹明星,得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须菩提下,如来称实而谈,乃称真如实理而谈,修证即不无,染污即不得,若执实有法可得菩提,即是法执未亡,染污自性,故决定曰: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即圆满菩提,归无所得,无得而得,曰得菩提。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上来转释无法,此则结归中道。‘所得’二字,乃是忘情而证,迷时非失,悟时无得,无得而得,故曰所得。如演若达多,迷头狂走,纵未歇狂,头本不失,忽然狂歇,头非外得,如来所得菩提,乃得得于本得也。 ‘于是中’,即于所得菩提中,‘无实无虚’者,谓有无俱遣,正显中道第一义谛也。无实者,方便示现,实无少法可得故;无虚者,随缘成益,不废一期修证故。又无实者,佛于然灯佛所,实无有法得菩提故;无虚者,佛今得成为佛,名释迦牟尼故。 无实无虚,即真俗二谛,圆融无碍,不著法相,亦不著非法相。昔南岳怀让禅师,参嵩山,机缘不契。嵩山指见六祖。让到六祖会下。祖问:‘从何处来?’让曰:‘嵩山来。’祖问曰:‘恁么物?恁么来?’让无以对。次日让复来呈话,祖不印可;连呈三次,皆不印可。于是让依座下,真参实究,‘恁么物恁么来’,三年乃悟。一日祖上堂,让出席,请师问前话。祖曰:‘恁么物?恁么来?’让曰:‘唤作一物即不中。’此语恰是相应。祖恐落空见,复勘验云:‘还有修证也无?’让曰:‘修证即不无,染污即不得。’祖印可曰:‘汝也如是,我也如是。’此是诸佛之本源,善自护持。如怀让禅师,可谓二谛圆融,契合中道。此无实,乃染污即不得,真谛也;无虚,乃修证即不无,俗谛也。 ‘是故’下,重申前义,以是无实无虚之故,如来说一切法,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无实;妄体本真,法法无非佛法,故无虚。一切法,即十法界依正,染净,圣凡,因果诸法。观相元妄,生死涅槃,二者皆如空华;观性元真,会相归性,一一皆是佛法。 法华经云:‘治世语言,资生事业,皆与实相不相违背。’正是世谛语言皆合道,谁家弦管不传心。又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是法者,佛法也;住法位者,住在诸法位中,即不离一切法也;世间相者,一切法相也;常住者,全相即性,一一无非不生不灭之佛法也。 ‘须菩提’下,所言一切法者,不坏假名,俗谛也;即非一切法者,不著幻相,真谛也;是名一切法者,离一切相,即一切法,中道第一义谛也。一切非一切,则无实;一切即一切,则无虚。(2)转释无法竟。 (3)喻释无法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喻明如来所得菩提,无非亲证本有法身之体。法身遍一切处,上言一切法,皆是佛法,可谓长大矣,故喻人身长大。须菩提因喻有悟:法身离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别有身,故曰非大身;以法界为身,故名大身。 偈曰:因无所得果亦然,无法可得得授记,诸法非法名佛法,大身非身名佛身。(3)喻释无法竟。 (4)度生无法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此断第十四种,无因度生严土疑。上云实无有法发菩提心,恐疑既无法发心,则无菩萨,教谁度生?教谁严土?前疑无佛,此疑无菩萨。为遣此疑,故说此文。‘亦如是’者,佛以前段自己,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为菩萨作则,故云菩萨亦如是,实无有法,名为菩萨。若菩萨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是以菩萨自负,以度生自任,心中实有我为能度,生为所度,能所炽然,我执全在,即同凡夫心行,不名菩萨。 问:此段之文,与降心离相文意,有何差别?答:前云我应灭度一切众生,是以众生作同体想,发心度他,故云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亦对他言。此云我当灭度无量众生,是对自己作自负想,我能度他,故云即不名菩萨,亦对自说。 ‘何以故’者,何故不名菩萨?‘须菩提’下,正释云:实无有法,方名菩萨。以一切法,缘会而生;缘生之法,毕竟无性;了知无性之性,即是妙明真性,斯可为菩萨矣。 ‘是故’者,以是有法不名菩萨,无法乃名菩萨之故。佛说一切法,本来无我,我相既无,诸相自泯,能度所度,俱不可得。(4)度生无法竟。 (5)严土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此言法性土,本无所严,既无所严,安有实法?故呼当机而告之曰:若菩萨作如是言:我当广修六度,庄严佛土,则是以功自居,我、法全在,是不名菩萨。 文殊般若经云:为一切众生,发大庄严,而心不见庄严之相。菩萨如是,岂肯自言其功哉。若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四相未除,即凡夫之见,其谁名菩萨耶! ‘何以故’下,谓法性土既无可严,何以如来常说,菩萨应修万行,庄严佛土?乃释曰:如来说庄严佛土者,乃就佛事门中,不舍一法说,虽然庄严不著能所之相,果能不著,即真如界内,不染一尘也,故曰即非庄严。 是名庄严者,以定慧宝,庄严自性佛土。非严而严,严而非严,心常清净,不著诸相。著则有染,即非庄严;不著,则自性清净庄严,是名庄严。(5)严土无法竟。 (6)达我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前云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此则结归;有生可度,有土可严,皆不名菩萨。若菩萨能通达诸法性空,本来无我,亦复无法,我、法既无,并空亦遣,则三执全消,三德洞显,如来说名真是菩萨。文中无我、法者,即是无我相,无法相,加一无字,其理自明。真是二字,翻前即非,此乃佛语照应之妙。本科分示因果无法竟,合前大科。一、正明菩提无法竟。 二、直显般若本体,分二 (一)审示 (二)直显 (一)审示,分三 1、约知见圆明 2、约色相言说 3、约众生非生 1、约知见圆明,分三 (1)示佛见圆见 (2)示佛知圆知 (3)示实福非福 (1)示佛见圆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断第十五种,诸佛不见诸法疑。上云:菩萨不见众生可度,不见佛土可严,恐疑如果如是,则成佛时,亦应不见一切法,则如来五眼,将何所用耶?为遣此疑,故一一举问须菩提,如来有五种眼不,以审当机见解如何,并非如来平日,不知自己,曾具几眼,还要向当机口角边,觅消息讨下落也。五眼通收十界,如来五眼圆具,菩萨惟具前四,二乘但具前三,天趣具二,鬼神有业报五通,亦得具二,其余四趣众生,只具肉眼,又则肉眼通十界,天眼通六界,慧眼通四界,法眼通二界,佛眼惟佛界。偈曰: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惟观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圆明法界内,无处不含容。 肉眼四大所成,胜义根清净四大所成,依肉而住,发为能见,其功能但观障内之色,墙壁障碍之外,乃至隔纸则不能见,故曰碍非通。天眼能观障外之色,故曰通非碍,慧眼观空,如二乘,能观真谛我空之理,故曰了知空。法眼能观俗谛诸法,了知诸法之相,得法无碍辩,故曰惟观俗。佛眼犹如千日,照种种异法差别之相,一一同是平等般若实相,如依器见金,见众器差别之相,同是一金平等之相,故曰照异还同,圆明普照十方法界之内,无处而不含容。又佛所具前之四眼,名虽是同,其功用一一超胜,故皆名佛眼。 此处如来历问五眼,良有深意,无非欲将平等实相般若本体,和盘托出。当机能具顶门只眼,澈底洞见,故一一答曰有。如来既有肉眼,则不异凡夫,凡夫亦有肉眼,何尝非佛,是明生佛平等。如来既有天眼,不异诸天,诸天亦有天眼,何尝非佛,是明佛天平等。如来既有慧眼,不异小乘,小乘亦具慧眼,与佛何殊,是名小大平等,佛为大圣故。如来既具法眼,不异菩萨,菩萨亦具法眼,与佛无异,是名因果平等。菩萨因人,如来果人故。如来既具佛眼,不异诸佛,诸佛亦具佛眼,与佛平等,是名佛佛道同。此中不惟佛与佛同,在凡同凡,在圣同圣,斯为直显般若本体,平等一如,在圣不增,在凡不减也。(1)示佛见圆见竟。 (2)示佛知圆知 ‘须菩提!于意云何?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前明佛能见之眼,此明佛所见生心。世界无边,众生类广,生心不一,故逐一举问,先举恒河沙,以问空生。如来说是沙不?答曰如来说是沙。再举一恒河中沙,一沙一河,而论恒河之数,曰有如是沙等以显恒河之多,再举众恒河中沙,一沙一界,而论世界之数,曰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答曰甚多。 ‘佛告’下,‘尔所’二字,作如许解,谓如许界中,所有国土,一切众生,有若干种心,如来一一尽知是妄;何以故知其是妄,如来说诸心,皆非离相无住真心,是假名为心耳。 ‘所以者何’,征释上文。所以如来说,生心非真,是妄者何也?乃是佛智鉴知,一切众生,生灭妄心,三际迁流,念念不住,全无实体。过去已过去,现在无住处,未来尚未来。古德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有处妄缘无,妄缘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昔日初祖达磨,于少林面壁。二祖慧可,断臂求法。磨问:‘断臂何为?’可曰:‘求大师与我安心。’磨伸手曰:‘将心来与汝安。’可即时回光返照,心无心相。答曰:‘觅心了不可得。’磨曰:‘与汝安心竟。’可于言下大悟,绍继祖位。果能人人悟心不可得,即得离相无住真心矣。 传灯录云:德山禅师,著金刚经青龙疏钞一百卷,闻人说南方盛传禅宗,不立语言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谓为魔子魔孙,待我去教化他。遂将青龙疏钞一百卷,担起离蜀,来至南方。途中肚饥,向婆子买油滋点心。婆子指担云:‘这个是什么?’答曰:‘青龙疏钞。’又问讲何经。答讲金刚经。婆曰:‘吾有一问,经中有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未审上座点那个心?道得点心供养,道不得请别处去。’山无对,心中窃思,南方婆子,尚且如是,其僧安可轻视。遂往龙潭参信禅师。信预知其来,嘱知客僧,明日周金刚(俗姓周人呼他周金刚)来山求见,与说外出。晚间引至相见。会晤后,送出方丈,吹灭纸灯,忽然大悟。乃曰:‘穷诸玄辩,若一毫置于太虚;竭世枢机,似一滴投于巨海。’竟将疏钞举火焚之。(2)示佛知圆知竟。 (3)示实福非福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此断第十六种,无心布施无福疑。上言三心皆不可得,又无生可度,无土可严,一切佛境界,亦应无得,则菩萨所修福德因缘,岂不亦同虚幻耶?恐有此疑。故以无住之福,其福甚多以破之。承上言,我说三心皆不可得,在汝之意,以为云何?设有人以不可得心为因,用满三千界宝施为缘,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当机云: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以是因缘,即以不可得心之因,界宝布施之缘;既心不住心,则施亦无住,福感无漏,故曰甚多。他译甚多下,有佛言如是如是,秦译略之。 心印疏云:或问心既不可得,则修福亦不可得,如何能得甚多福德,此云何通?答岂不闻乎,犀因玩月纹生角,象被雷惊花入牙。盖月非有意于犀,而犀玩之生纹;雷非有心于象,而象惊之起花。以是类推,如雷长芭蕉,磁石吸铁,皆无有心,而有是力,物既尚尔,理何不然,是知不可得心,为不得之得,乃大得也,故言甚多,复何疑哉!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如来就当机所答,而印定实福非福,故呼其名而告之曰若福德有实,是住相布施,成有漏因,福有终尽,其福则寡,故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是离相布施,成无漏因,福等虚空,其福乃多,故如来说得福德多。此正如来佛眼圆见,佛心悉知,一切众生,事行理行,得福多寡之不同;以显实相本体,由来平等,无住乃证故。1、约知见圆明竟。 2、约色相言说,分三 (1)示即色非色 (2)示即相离相 (3)示即说非说 (1)示即色非色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断第十七种,实无何有身相疑。上云实无有法,佛得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恐疑一切无有,如来何以犹有身相?故此举问,以释其疑。前云:不可以身相见如来,又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何以此处复问色身诸相,岂不重之又重也?当知前者,说身说相,初无具足之言,乃指应化身;今身相皆以具足称者,是指实报身。由菩萨因中万行庄严,果上万德圆满,具足,即圆满微妙之相。 问:色身与下诸相,有何差别?答:色身是报身之总相;而诸相,乃报身之别相。报身名卢舍那,此译净满,修行菩萨,惑净智满,先得根本智,成自受用报身;次得后得智,成他受用报身。若有住著,亦碍法身,故约此以明无住本体。 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具足者,证最高大身,有无量胜妙之色,故曰色身。问其可以具足见不?即审其心有住无住。答云不应。以住则成碍,不见法身。‘何以故’下,释云:如来说具足色身者,乃万行所感之果报身也。报化非真佛,故云即非具足色身。法身本不离色身,亦不即色身,故曰是名具足色身。以此观之,如来具足色身,尚属有为;况九界之色身乎?倘若住著色身,即属有为,而非一尘不染,无为之般若本体矣。(1)示即色非色竟。 (2)示即相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如来复问:可以具足诸相见不者,无微不至也。不独色身具足,即非具足,是名具足。即诸相无不皆然,具足诸相者,准华严相海品云:略云如来有九十八种大人相,广明有十华藏世界海,微尘数大人相。一一身分,众宝妙相,以为庄严。所谓相相无边,无一相而不具足,故云具足诸相。即非是名,准上可知。相而无相,无相而相,见而无见,无见而见者也。(2)示即相离相竟。 (3)示即说非说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断第十八种,无身何以说法疑。上云:如来身相,即非身相,恐疑身相既不可得见,而岂说法亦不可得闻耶?故明无法可说,以破之。‘汝勿谓’与‘莫作是念’,皆诫止之词。如来度生,随机说法,皆是无缘而应,本不曾作念,我当说何法。故诫之曰:汝不可说,如来有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然无念何能有说呢?如空谷本不作念应声,自然有声斯应。况如来不思议业智,岂待作念而说耶!又诫曰:莫作是念者,不独不可说,即念亦不可起也。 ‘何以故’,征释曰:若有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了解如来所说之义故,当知佛所说法,因机施教,如谷应声,原无实法。若说如来实有说法,即同谤佛。 ‘须菩提’下,伸其正义,谓说法者,实无有法可说,是名说法;设若有法可说,即著法相。 宗通云:如来不可以身相见,亦不可离身相见;非身而身,是为法身。佛法不可以言说显,亦不可离言说显;无说而说,是为妙说。前谓无有定法,如来可说;法无定法,犹带法在;说无定说,犹带说在。不能无说,焉可无身;既已无身,将谁说法?至此一法也无,尚有何于身相,尚有何于言说耶! 昔须菩提尊者,岩中宴坐,空中雨花。尊者云:‘雨花是谁?’答曰:‘我是天帝。’又云:‘雨花何为?’答曰:‘供养尊者,善说般若。’尊者云:‘我于般若,未尝说一字。’天曰:‘如是,尊者无说,我乃无闻,无说无闻,是真般若。’ 维摩经云:维摩诘问文殊:‘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文殊曰:‘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维摩默然。如维摩诘,是真入不二法门,真所谓无说而说也。本经发起序中,如来亦以无言说法,说一卷无字金刚经,即无法可说,是名说法。2、约色相言说竟。 3、约众生非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慧命者,慧以德言,命约寿说,即长老之异名。须菩提,证大阿罗汉果,解空第一,已得空慧,与般若真空妙慧相应,以慧为命,不惟我空慧,乃是三空慧,以此智慧,能续法身慧命故。 尔时慧命须菩提,闻说佛不可以相见,法不可以声求,二者甚深之义,恐末法众生,难以信解。故问可会有众生,于未来世之中,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如是般若大法,末世不无生信之人,自有一类大乘根器众生,能生信心。此等众生,已达离相无住,本无我法,如来说名真是菩萨。故曰彼非众生,然解虽已圆,修证未极,故曰非不众生,即现前非不是众生也。 何以故,此等众生,还名众生,如来说实非凡夫众生,是名菩萨众生。而能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 唐长庆二年,长安兴善寺,灵幽法师暴亡,见二使引见阎王。王问在世习何业?对曰常持金刚经。阎王合掌赐坐,命幽朗诵一遍。王曰:‘念此经中,而少一章,如贯花之线,中有不续。真本在濠州钟离寺,石碑上,可往查对,遍告人间;师寿合终,今加寿十年,归劝世人,受持此经。’幽既还魂,奏闻其事,奉敕遣使,往濠州查看,果有此六十二字,遂命增入。秦译本无,今据魏译本增补。(一)审示竟。 (二)直显,分二 1、呈悟蒙证 2、正显本体 1、呈悟蒙证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 此断第十九种,无法如何修证疑。上云无有定法,名为菩提;实无有法,而得菩提,恐疑既无有一法可得,岂佛果亦是无得耶?故须菩提白言世尊,佛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观此‘耶’字,虽似有疑,却是呈悟。故佛言如是如是。以空生既悟般若本体,无得之旨,故重言如是以证之。1、呈悟蒙证竟。 2、正显本体,分二 (1)自性平等 (2)诸相平等 (1)自性平等,分四 A、亲证无法 B、直示平等 C、转释平等 D、引事显胜 A、亲证无法 ‘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佛以自证菩提,以显般若无得之旨,故呼当机之名,而告之曰:我于无上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无上正等正觉。‘少法’者,对多法言,但非无有三明六通,五眼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诸法可得。乃至少法亦无所得,若有少法可得,是名法缚,则是妄未尽,而理未圆,不名无上菩提。 问:如来因中劝修万行,果上而成万德,名得菩提,何谓无有少法可得?答:楞严经中云:譬如演若达多,晨朝以镜照面,爱镜中头,眉目可见,嗔责己头,不见面目,怖头已失,无状狂走。忽然狂歇,头非外得。喻众生无上菩提,迷时本无失,悟时亦无得。佛证菩提,亦复如是,安有少法可得。 坛经云:妙性本空,无有一法可得。既无一法可得,宁有菩提可证耶?我佛无得无证,无名可名,是以强名曰: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A、亲证无得竟。 B、直示平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法’,即是众生真性,般若实相本体是也。此体生佛同具,迷悟一如。楞严云:众生本元真如,与诸如来,成佛真体,无二无别。故曰平等。 凡夫不见真性,妄识分别,自生高下;谓迷时为凡则下,悟后成圣则高。不知此性能为迷悟所依,不为迷悟所变,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本无高下。 黄檗禅师云:若观佛作清净光明解脱之相,观众生作垢浊暗昧生死之相,作此解,历恒河沙劫,终不能得阿耨菩提。又云: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与众生诸佛,世界山河,有相无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无我彼相,此本源清净心,常自圆满,光明遍照也。 傅大士云:水陆同真际,飞行体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起亲疏,自他分别遣,高下执情除,了斯平等性,咸共入无余。 心印疏云:平等二字,乃诸佛出世本怀,亦此经之教眼也。若夫序文,著衣持钵,入舍卫城,次第而乞,此明如来行平等之事也。至于次第乞已,还至本处,收衣钵,洗足而坐,此显如来证平等之理也。及乎正宗文中,问答发挥,皆如来说平等之法也。即其降心离相,住心无住,乃彰此平等之用也。而至菩提无法,辗转推详,皆显此平等之体也,自此之后,虽有多文,无非显此平等之义也。即当机前来,涕泪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用也。今者复呈,菩提无得,正悟入此平等之体也。故知‘是法平等’一句,乃如来画龙点睛,只要诸人向破壁飞腾而去耳。读是经者,亦不可不著眼也。B、直示平等竟。 C、转释平等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承上转释,既然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何以现见生佛判然?凡夫未离四相,我法所蔽,不得正觉;二乘不修善法,偏于真谛,不得正等;菩萨真俗等观,修证未满,不得无上。果能离我人等四相,则异凡夫之不觉,名为正觉;能修一切善法,则异二乘之偏枯,名为正等;能具修一切善法圆满,则异菩萨之有上,名为无上。故曰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文以十法界反显正明以彰菩萨真俗平等修因证果之相。 以无我等四相,即上文应无所住,不住于相故。修一切善法,即上文而生其心,能生六度之心故。以无我等,而修善法,正终日无住,终日生心;虽修善法,能离四相,正终日生心,终日无住。真俗圆融,空有无碍,平等平等,故即得无上菩提。 ‘须菩提’下,恐著善法之见,故曰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以离相之修,修即无修,但为断妄复真,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善法。C、转释平等竟。 D、引事显胜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断二十种,所说无记非因疑。上言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恐疑须修善法,可得菩提,而持说四句偈等,偈但名句文身,属无记法,岂得为菩提因耶?当知偈虽文字无记法,而能诠具观照般若,离相无住之用;诠显实相般若,平等自性之理。故持说福德,超胜宝施。是以举大千界中七宝,聚如须弥山王之高大,持用布施,福德当然是多;若人以此般若波罗密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宝施福德比较,宝施百分,不及持说一分,即便百千万亿分,乃至种种算数譬喻,皆所不能及。 问:经功何以如是超胜?答:佛所说法,皆从佛心无漏善性中流出,离言说相,故持说能为菩提之因,是知般若,不但修一切善法,离相可证菩提,即文字无记性,离相亦得证菩提,岂宝施有漏之因,所可及哉。大科(1)自性平等竟。 (2)诸相平等,分五 A、约生佛以显平等 B、离空有以显平等 C、无去来以显平等 D、非一多以显平等 E、即诸见以显平等 A、约生佛以显平等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断二十一种,平等云何度生疑。上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恐疑法既平等,生佛一如,云何如来却度众生?为断此疑,故诫须菩提曰:汝勿谓如来有作是念,我当度众生此诫其不可作是说也,‘莫作是念’句,并诫其不可作是念也。 ‘何以故’下,释云: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以一切众生,本来是佛,个个具有如来智慧德相。如来虽说法度生,本不作念。如风不凉,人人自凉。亦不住相,不见有能度之我,及所度众生,能所相泯,生佛一如,所谓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此乃反释。以佛与众生,原是一体,绝无能所,若见众生为所度,如来为能度,则能所炽然,即同凡夫见解,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不空矣,岂得称为如来哉!上明所度空也。 如来说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此承上,既然无我,何以如来又说,我为法王,于法自在,岂不是我耶?盖如来说有我者,即非同凡夫之有我,乃是法身真我,体性空寂,无我而我,我而无我。乍奈凡夫之人,不解此义,以为如来,亦同凡夫之有我。 ‘须菩提’下三句,恐人一闻如来说我,不同凡夫,又认佛与凡夫有隔。故并举凡夫而扫之。‘凡夫者’三字,是举;如来说‘即非凡夫’,是扫。随举随扫,令泯圣凡之见,不容分别,则圣凡平等矣。末句‘是名凡夫’,但是世俗言说,假名凡夫耳。此科文中,重重拂迹,谓如来本来无我,但凡夫执之为我,故说无我之法,以度凡夫,究竟凡夫亦本无我,不但无我,且无凡夫,何处更有众生可度?至此发明实无众生灭度者,详尽无余矣。A、约生佛以显平等竟。 B、离空有以显平等,分三 (A)离有见 (B)离空见 (C)较福胜 (A)离有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此断二十二种,以相比知真佛疑。上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谓法身如来,不离一切诸法,即诸法中平等一如之义。后又云:不可以色身诸相见如来,恐人执前疑后,执后疑前,故复问须菩提,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前依正离相科中,已问斯义,而前云见如来不,此云观如来不;见之与观,不无少异;见属现量,观属比量。法身如来,不但离于声色,亦且远于知见,将何从而观之!须菩提大权示现,为不达法身离相之众生而答,故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并非须菩提前后自语相违。前既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此乃云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实为众生作弄引耳。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得观如来者,则世间转轮圣王,亦有三十二相,岂不即是如来耶?意谓法身离相,未可以著相而见。前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若不离相,安见法身? 转轮圣王,即金轮王,乃四王之一。世有金银铜铁四种轮王。金轮王王四大部洲,银轮王王三洲除北洲,铜轮王王东南二洲,铁轮王只王南洲一洲。金轮王所以称圣者,能以十善化世故也。四洲诸国,无敢违命。设有违者,圣王乘轮宝先往,不待干戈,自然宾服。 此王具足七宝:一金轮宝,名胜自在。王若出世,海水减浅,海边现出轮王道路,王乘此宝,一日可以游行四天下。又有云:此宝乘之,可以游行虚空,以今飞机,可以证知实有其事。二白象宝,其力勇健,善能作战,古来多用象兵。三马宝,名勇疾风,所往诸处,其行如风。四神珠宝,即如意宝,人有所求,能雨一切宝。五主藏臣宝,名大财,随王游行,王欲布施,需用财宝,向取之时,只要有土处,掘之便得财宝。六女宝,名净妙德,不由胞胎受生,乃属化生。七主兵臣宝,亦云将军宝,名离垢眼,善识兵法,名闻四洲。轮王有此七宝,故得王四洲国土,具足千子,其身金色,亦有三十二相,不过比佛之相,稍不明显。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者,即解如来所说离相之义,法身不可相见,故云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尔时世尊,为破众生著相之心,而说偈言。若一切众生,以三十二相之色,以为能见我者;以四辩八音之声,而求我者,此皆寻言取相,非正知见。纵有所修,必蹈邪径,邪者偏邪,偏于有边,故曰是人行邪道,道即径也。色声为外尘之法,见求乃内心之执,法执未破,安得亲见离相法身,故曰不能见如来。此佛为离常见,令人不滞于有也。 华严经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不了彼真性,是人不见佛。 肇法师云:诸相焕目而非形,八音盈耳而非声。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法身清净,犹若虚空,无有染碍,不落一切尘境。(A)离有见竟。 (B)离空见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断二十三种,福果非关福相疑。上云:不应以三十二观如来,如来是福果,三十二相,是积福所成之相,既云不应以相观佛,则福果非关福相矣,恐人不滞有见,而落空见,以一切相皆不取,而成断灭。故呼须菩提而告之曰:汝若因闻色见声求,是行邪道,便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是又执无之过;譬如出囿入网,解脱良难,执药成病,缠绵更甚。古德云:宁起有见如须弥山,莫起空见如芥子许。故诫之曰: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而得菩提。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如来出过诫劝,因上文正宗以来,屡言无相,无得,无说无法,破相之谈,可谓极矣。当知佛以众生著相,故教以离相之法,并佛相亦离,则十界之相俱离,若执空为是,必至断灭因果,堕一阐提。故如来于此,叮咛至再,为离断见,令人不落于空也。佛恐须菩提,一向解空第一,闻此破相之谈,遂起执空之念,故曰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必至拨无因果,说诸法断灭,所以不惜唇舌,复诫劝之曰:莫作是念。 ‘何以故’下,征释正义,良以发菩提心者,非但不应取法,亦不应取非法;双离空有,方归中道,故于法不说断灭相。佛之教人离相,以有相之常见当离,而空相之断见亦当离,何尝教人断灭相耶! 华严经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诸佛说空法,为治于有故,若复著于空,诸佛所不化。此经前来,如来皆谈妙有,非有非空,故即有以说空;此后至正宗分止,皆说真空不空,故即空而显有;则不滞空有,双离断常,岂非中道实相,平等般若本体乎。(B)离空见竟。 (C)较福胜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此较量无我福胜,若发心菩萨,以恒河沙世界七宝,持用布施,所得福德,可谓多矣。若心有所著,乃为住相布施,则成有漏之福,感报人天,不到彼岸。若复有人,虽不能以沙界七宝布施,但能知一切法无我,其福自胜。知一切法无我者,知人无我,则破我执;知法无我,则破法执;二执既破,即证无生法忍。于三界内外,不见有少法生灭之相。即修行六度,亦不住人法之相,一体空寂,湛然平等,忍可于心,故曰得成于忍。 此菩萨胜前菩萨者。以前之菩萨,宝施有漏。此之菩萨,法忍为真。即前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为得无漏福德,故胜。 ‘何以故’下,征释福胜所以。意谓何以故,此菩萨福胜于前?以诸菩萨不受有漏福报也。‘以’因也,诸助语词。有漏之福,终有穷尽。永嘉禅师云:住相布施生天福,犹如仰箭射虚空。福尽必堕,是以不受。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尊者,不了不受福德之义,故复问佛:云何菩萨不受福德?佛告之曰:须菩提,若菩萨受福德,即是心有贪著,乃成有漏因果,不成菩提。故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方成无漏;是不贪著之故,说不受福德。B、离空有以显平等竟。 C、无去来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此断二十四种,化身出现受福疑。上云:菩萨不受福德,又云不可色见声求,何以如来受九界众生供养恭敬,现身说法耶?故以法身无相而破曰: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前所说,如来者,即诸法一如之义。如者,如如不动,动既不动,安有去来坐卧之相。故征释云:何以故,如来无有去来坐卧之相?如来者,法身理体,周遍十方;既然周遍,则来无可来,去无可去,故曰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问:如来入城乞食则去,归到祇园则来,何得云无去来?答:云驶而见月运,月本不曾有运;舟行而见岸移,岸亦何尝有移。乃随众生机见耳! 金刚解义云:如来二字之义,而示以真佛无相也。盖真如法身,本无去来。其来也,心净见佛,非是佛来;其去也,心垢不见,亦非佛去。譬如水清月现,月本非来;水浊月隐,月亦非去。可知人心有清浊,佛本无去来。其去来者,应现化身也;无去来者,真性法身也。C、无去来以显平等竟。 D、非一多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此断二十五种,法身应身一异疑。上云:法身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恐人执著应身,随机应现,示有去来,而生一异之见。故举世界微尘,非一非异以破之。问须菩提言: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之为微尘。在汝之意,以为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耶?不多耶?须菩提就事答言:甚多,世尊!此处亦有他本,无‘须菩提言’四字,有者居多,故今从多数也。 ‘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何以故’者,征起释成。谓何以故,我说甚多;我不执实有故,随顺世谛而说多耳,若是微尘众是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 ‘所以者何’,乃重征更释。所以不说者是何之故,佛说微尘众,本无自性,乃是碎世界之所成,非实有体,故曰即非微尘众;不过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微尘众。 世界可碎为尘,微尘可合成界,则世界微尘,皆无自性,皆非实有;而众生无有般若妙智,处处执著。闻世界著世界,闻微尘著微尘;计世界为一,计微尘为多。界既可碎之为尘,则一非定一;尘既可合之成界,则多非定多。多非定多,则即多是一;一非定一,则即一是多。一多交互,一多无碍,此性何尝不平等也。 刊定记云:言世界者,喻法身也;言微尘者,喻应身也。世界一也,微尘异也。碎界作尘,尘无异性,合尘为界,界无一性。故弥勒偈曰: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异即多也。 昔秦跋陀禅师,问生公曰:‘作么生说色空义?’生曰:‘众微聚曰色,众微无自性曰空。’师曰:‘众微未聚,唤作甚么?’生罔对。师曰:‘汝只说得果上色空,不曾说因中色空。’问:‘如何是因中色空?’师曰:‘一微空故众微空,众微空故一微空;一微空中无众微,众微空中无一微。’于此透得,方信平等法界,非一非异。 ‘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上明微尘非多,此明世界非一。复称世尊云: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本是微尘积聚所成。聚则界有,碎则界空;亦无自性,非实有体,故曰即非世界。不待碎后方空,即现在之时,性常自空,非真实有。犹如梦境,梦时非无,及至于醒,了无所得。凡夫处长夜大梦之中,迷执实有世界,若至悟后,了知世界性空。永嘉禅师云: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又不独觉后方空,即在迷位之中,一切世界,未始不空?故曰即非世界。真空不碍妙有,妙有不碍真空,故曰是名世界。 ‘何以故’下,征释世界非实。何故我云,如来说即非世界,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一合相,指真性言。真性遍满十方,惟一无二。真性乃是整个,合而不分,本非有相,强名曰相,能为一切诸法所依之体。非由假合而成,无始以来,常住不变,为诸法中实。非虚非幻,而世界安得而比之。世界是假合,聚尘所成故;世界有变迁,劫尽则坏故;世界是虚幻,乃非实有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真性耳,岂有是理耶! 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者,此仍是须菩提语。谓如来说,真性平等一相,为一合相;真性如虚空,本来无相可得,故曰即非一合相;无名勉强安名,故曰是名一合相。 ‘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此佛见须菩提所言不错,乃顺其语而告之曰:真性虽为一合相,即是不可说,以其离言说相故,非语言之所能及故;‘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者。以凡夫之人,不明真性之理,本来离相,妄生贪著。 ‘一合相’,又释,谓世界若执为实有者,即是一合相。以世界之一相,乃和合多数之尘相所成,故如来说一合相。世界既可碎为多尘,则一非定一,合非定合,故云即非一合相,不过是名一合相而已。‘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以其无有自性故。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而昧一多平等之理,故执世界为一合相。 又以世界之一相,喻真性;微尘之多相,喻烦恼。众生迷真起妄,妄有八万四千尘劳烦恼,如碎世界为微尘,烦恼虽多,究竟妄无自性,非实有体。若烦恼是实有者,佛即不说是烦恼。何以故?佛说烦恼全体即真,故即非烦恼,但是假名无实,名曰烦恼。如微尘无自性,非实有体,若微尘是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征释云何以故,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 真性亦复如是。以真性不离烦恼,故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不离微尘,故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以真性是实有者,即是一合相,不能随缘而成八万四千尘劳烦恼。今既从真起妄,如来说真性,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是实有,即是一合相,以一界合多尘所成之相,不可再碎为尘;今既碎界成尘,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佛谓须菩提,言真性者,即是不可说。若言真显妄,则成二妄。但凡夫之人,不明真性,贪著事相,故说有真性耳。如佛告须菩提言:一合相者,即是不可定说,是一是合,但凡夫贪著其事耳。此段言尘界非多非一,正显真妄非一非多,与法应非一非多,一多平等也。D、非一多以显平等竟。 E、即诸见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 此断二十六种,贪著实有我见疑。上云:凡夫之人,贪著其事;恐疑实有我见,故以非有非无破之。谓须菩提曰: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在汝之意,以为云何?是人还能解我所说之义不?空生深悟平等实相,般若本体,我即无我。无我说我,故答曰: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诸见平等之义。 问:前说我等四相,此说四见,是同是异?答:相者,法所现也;见者,心所取也。执相是粗,执见是细。粗执易除,细执难破。如来示有我等四见,执著既离,此乃不见而见,非同凡夫虚妄分别之见也。 ‘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此征释正义,何以故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之义。世尊,如来说我等四见,即非我等四见,以四见无有自体可得故。为对治众生执著之心,假立名言,而说我等四见。故曰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经中前言离我相,此云离我见,其理已是深一层。诸见俱离,则平等之本体斯显。 上来显自性平等之后,再显诸相平等,首明生佛平等,则圣凡无二;次空有平等,则不属断常;三法应平等,则无有去来;四一多平等,则尘界性空;五诸见平等,则药病双祛。以归无住真义,般若本体。二、直显般若本体竟。 (Ⅱ)通结始终心要,分三 (一)直指知见 (二)持说福胜 (三)正示观法 (一)直指知见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结正宗分中,从始至终,所说心要之法。经初,空生请问: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则答曰: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至此结归则曰:应如是知见,如是信解,是即首尾照应。 佛谓须菩提:若有真正发菩提心之人,于我前来所说一切法,应当如是知见信解。一切法,乃通指上文,住心无住,降心离相,发心无法之法。如汝问我:云何应住?我则教汝: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汝今应如是知。如汝问我:云何降伏其心?我则教汝:一切众生,悉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汝应如是见。如汝问我: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则教汝: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汝应如是信解。虽然我如是说,汝能如是知见信解,还要不生法相,始得与般若相应。法相即住心无住,降心离相,发心无法之法相。果能法相不生,则知为真知,见为真见,信解亦为真信解。诸相销亡,一心无寄,般若玄旨,妙极于斯矣。 须菩提,所言法相者,乃如来随机演说,如谷应声。如来心中,原无法相。前云无法可说,是名说法;故曰即非法相,是名法相。(一)直指知见竟。 (二)持说福胜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此断二十七种,持经功德取相疑。上云:不生法相,恐疑既一切法,不生法相,则持经功德,宁非取相耶?故说此以破之。佛谓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此云无数)世界七宝,持用布施,此指住相布施之人,非指无住行施菩萨;若无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无可比较。以住相布施,乃为有漏;若更有发菩提心之男女,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而能受持读诵以自利,为人演说以利他,二利繁兴,其法施之福,乃是无漏,自然胜彼宝施之有漏矣。(二)持说福胜竟。 (三)正示观法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征释福胜所以。先示说法之轨则,再示观法之功能。全经结局于此。正如来至极悲心,于法会告圆之际,特征起释成,仍以三种般若而结归之。为人演说,是文字般若;不取于相,是观照般若;如如不动,是实相般若。 征问:云何为人演说,而能福胜无量宝施?释曰:不取于相,虽依文字般若而说,不取名字相,言说相,心缘相,能演出文中所诠之观照妙智,实相妙理,智与理冥,理得智显。 不取于相,即观照工夫。观照功深,而能离相。不取我相,法相,非法相;照见我空,法空,空空。三执全消,三空顿证。 如如不动,即实相本体。此体本是一心真如之理,一如一切如,无法不如,所谓彻法底源,无动无坏。若心取相则动,则不如如;不取于相,则如如不动矣。 末世发菩提心众生,果能如是为人演说,依如理起如智,以如智照如理,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其福胜彼无量宝施。 ‘何以故’者,重征以何之故,定要不取于相。意谓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复示以真空观智,照破一切诸法之妄相,方见般若实相之本体。 ‘一切’者,切字去声,包括之词。即举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三界一切有为生灭之法,悉皆虚妄,不是真实。乃由众生遍计所执,执为实有。此乃情有理无,以般若智照照之,内之身心,外之世界,如梦境,如幻事,如水泡,如影像,如朝露,如电光,一一不实无常,无可爱乐。迷时非有似有,悟时有即非有。 如梦者,梦中境界,梦时非无,及至于醒,了不可得。永嘉云: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又不待醒后方无,正当梦时,何尝实有?因众生梦想颠倒,妄执为实,梦可爱境,心生爱恋;梦可畏境,心生畏惧。即心随妄境转也。 现前身境亦复如是,本非实有。由众生处在长夜迷梦之中,曾不觉悟,迷执为实,妄起憎爱之惑,而造取舍之业,枉受生死之苦! 问:梦境非实,人所皆知,现前身心世界,日间所见之境,何得谓为梦境耶?答:子但知一夕之梦为梦,而不知一生之梦,为大梦。诸葛武侯曰:大梦谁先觉?即指一生之梦也。更不知历劫之梦,为迷梦,自有无明不觉以来,即在梦中。生相无明未破,其梦尚未大觉,佛直破生住异灭,四种梦心,方称大觉。子不知人生是梦,即在梦中未觉,故不信一切皆为梦境。 如幻者,有为诸法,悉皆如幻。犹如幻师,以幻术力,现出种种幻事。如咒土生瓜,符水化鱼等,举体虚妄,现前似有,孩儿认以为真,大人知其是妄。现前身境,亦复如是。迷者执为实有,悟者乃觉真空。 如泡者,泡即水泡,乍起乍灭,而不久停。如影者,影即影像,依形故有,全无实体。如露者,露即朝露,须臾之间,见日即晞。如电者,电即电光,生时即灭,倏忽便无。一切有为诸法,亦复如是,悉皆无常不实,自当于此诸法看得空,方能用功著得力。梦等六喻,即是入真空之微妙观门。以此观照妙智,能入实相妙理,方得般若本体。故如来最后垂嘱云:应作如是观。‘应’者当也;‘如是’,即六种譬喻;‘观’,即妙智。舍此妙智,安契如如不动之理,而证法身真境,直到涅槃彼岸也。 又复当知,于一切有为法中,而起六种妙观,但观虚妄生灭之相,即见如如不动实相。并不必拨万有,而觅真空。如庞居士云:‘但自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又百丈云:‘但离妄缘,即如如佛。’果能如是,方堪入廛垂手,教化众生,为如来使,行如来事矣。正宗一大科至此已竟。 Ⅲ、流通分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正信受流通,亦即经家叙意,结集经藏之时,必叙大法之始终,始则如是我闻等,六种成就;终则佛说是经已,一会欢然。此乃结经之常仪也。 佛说,即我佛妙观察智,观察众生机宜,能信般若大教,故著衣持钵,入城乞食,还归饭食,洗足安坐。先已无言说法,说出无字金刚,以为本经之发起。后被当机觑破,赞叹启请。再说这卷文字般若,既有文字,必落言说,故云佛说。 此经所说,不出降心住心,观照之功;如如不动,实相之理;为众断疑生信,从始至终,重一信字。初当机闻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乃问曰:‘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否?’佛则诫曰:‘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乃至一念生净信者。’迨后当机既悟妙理,乃生净信。则曰:‘世尊!若复有人,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佛又举喻较量,乃曰: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无量亿劫恒沙身施。 正宗将毕,如来结云: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即为人演说,亦须不取于相,方尽金刚妙理,方契实相般若,如如不动之本体。至此经义已尽,不须再说。故曰佛说是经已。 长老须菩提,解见在前,即诸四众弟子,一切世间,三善道众生,闻佛所说之教,能解教中之理,故皆大欢喜,即法喜充满也。信受奉行者,既深解实相之理,则疑断信生,受持无失,蹑解起行,奉为指南,力行不倦。闻佛所说,即闻慧;皆大欢喜,即思慧;信受奉行,即修慧;闻思修三慧具足,何难疾趣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经中所云:一切诸佛,皆从此经出,良有以也。今者讲演已竟,法会已周,请各从闻思修,速证无上菩提,是所望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