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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常净:十二门论释义 甲二、正明论体 乙一观因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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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常净:十二门论释义 甲二、正明论体 乙一观因缘门

 

  甲二 正明论体

  论分三段:初分叙造论意已毕,今是第二,正明十二门入于空义以为论体。

  乙一 观因缘门

  所言因缘义者,盖是万法的统号,显示真空的妙方,妙方若晓,则真空可解,统号若知,则实相易明。诸法所生,皆由因缘。例如长短相待,染净相形,乃至生死对涅槃,无不是因缘义,故因缘是总,既是总义,所以安置在初,摄一切法,所以“观因缘门第一”。今以因缘为方便门,令人悟入诸法实相,就是从因缘门“入于空义”。又因缘义者,龙树自释凡有三义:谓因缘是空义,因缘是假义,因缘是中道义。所以《中论·四谛品》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此偈名为三是偈,是讲“缘所生法”的,因缘生法自性本空,相状是假,双观空假就是中道,这是解释因缘生法义,非有他义,假如作空假中三谛解释,虽也讲得通,但未必是龙树的本意。在同一品论文中,龙树另有讲谛义的说教,如言:“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又说:“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本论云:“有二谛,一世谛,二第一义谛,因世谛得说第一义谛”。这才是龙树“谛义”的主张。《华严》、《般若》、乃至《涅槃》,只谈二谛。《中》、《百》等四论,乃至唯识诸论也只谈二谛,言三谛者,这是套唯识家的三性义,遍计所执性,情有理无故是空,依他起性,缘起假名故是假,圆成实性,真如法性故是中。但唯识家三性、二谛并立,可见意义不同,空假中三者只是中观家的因缘所生法义,未曾说是三谛,真理只有一个——中道第一义谛,哪有二三?

  次别释“因缘”二字。如植物种子,自类相续,能生于芽,所以名为因;水土阳光人工等而能助发成功,所以名为缘,就是亲者为因,疏者为缘,又叫内因外缘,内外合称,所以名因缘。经论中常说:因缘和合生一切法,或言因缘具足生一切法。又释:因是因素,缘是条件,事物的产生是各种因素和条件的组合。只有因素没有外缘条件,事物也不会产生,如种子放在仓里,不见水土不会生芽;只有水土等外缘,不下种到地也不会生芽,要因缘具足和合方能生芽,所以一切事物的生起,无不是因缘和合的结果。详说因有六因,缘有四缘。六因谓相应因、共生因、自种因、遍因、报因、无障碍因。新译如次为相应因、俱有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能作因。四缘者谓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新译次第缘名等无间缘,缘缘叫所缘缘,余二缘新旧相同。因与缘义本互通,如果从通义而言,缘也是因,因也是缘。若作因说,四缘就是六因,若作缘说,六因还同四缘。如说因果,是从因生果,如果强调缘,便言诸法从缘起,或说缘生诸法,由此可知六因四缘意义互通。若论相摄者,因缘一词摄前五因,摄因为缘,所以名因缘;开无障碍(能作因)因为三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缘力增上,所以名缘起。所以有时说因如六因,有时说缘如四缘,有时因缘合说如十二因缘。十二因缘如无明对望于行,行本非有,因无明而生,亲生者为因,所以无明是因,以行望无明,行非都无,仗无明而起,即此则无明为缘,所以无明是因也是缘,望前为因,望后为缘,行缘于识,识缘名色等皆作此解,所以名十二因缘。又名十二缘起。今三论中所说因缘,总括上来诸义,如此论中所说就是,初门总就因缘门观一切法,也说十二因缘,第二《因中有果无果门》是单就因义说,第三《观缘门》是但就缘门观,所以有时说因生,有时说缘起,有时说因缘和合生一切法,总的来说都是一致的。《成实论》说三因四缘,四缘同前所说,三因者,一是生因,即六因中的报因(异熟因),二是习因,即六因中的自种因(同类因),三是依因,即六因中的相应因、共生因、遍因、无障碍因。《中观论》每品品名,或名为观,或名为破,破多于观,今此《十二门论》门门都名为观,门门观空,就是观实相观,所以僧叡说:“十二门观之精微。”实相观是最深奥最根本的观法,所以说言“精微”。此论每门皆分为三段:

  丙一 长行发起

  初是因缘门,所谓:

  全论三大段,今是第二大段,正明十二门入于空义,就是正明论体,就十二门中,今是第一因缘门。

  丙二 正明门体

  丁一 偈 颂

  众缘所生法 是即无自性

  若无自性者 云何有是法

  此偈言简义赅,内容丰富,随文就义破申咸宜。先从申正义释。“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者,谓有种子水土等众缘,能生于芽;地水火风四大和合成为人身,五阴和合名为人我众生,人等众生本无有我,以色受想行识等和合假名为我,假法非真,所以名为无我。凡是由众因缘所生的事物都没有自性,自性就是自体,也就是真实性。诸法如果有自己的体性,就不需要从众因缘生,如果法从众因缘生,就没有自己的独立体性而只能属于众因缘,这就是缘起性空的道理。众缘所生法也可以说是有,那只是缘起的假有,是虚假的现象,没有真实自体,就是本性空,也叫假名有。但离了性空也不可能有缘起,由空才能缘起,如《中论》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同样,离开缘起有也不能显示自性空,由认识缘起有才了解自性空,所以说“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缘起有和自性空是一种事物的两个方面。空和有是对立的,但同时又是统一的。

  世间有些学派说,这叫辨证逻辑,佛教自古就有此义,如《般若经》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空不二,岂非空有对立的统一?又佛法有真俗二谛,俗谛说有,真谛谈空,俗谛说有,说的是缘起有;真谛说空,说的是自性空,这空和有本来是对立的,但《般若经·道树品》说:“以世谛故示众生若有若无,非第一义。问:世谛、第一义谛有异耶?佛答:世谛、第一义谛无异也。”《涅槃经》说:“一切世谛若于如来即是第一义谛。”这都说明二者的不二,对立的统一。这和本论所说的“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缘起性空的道理是一致的。又因缘所生法当前,而知其自性毕竟空,这是菩萨的如实慧;虽知诸法自性毕竟空而能同时了解当前是缘起假名法,这是菩萨的方便慧,所以如果能懂得缘起性空的道理,便能发生菩萨的方便如实二慧,二而不二,就是中观。这是佛法的深妙,迥异常情。

  次就二谛显示二空。上半偈约缘起世谛显自性空,所以说“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无自性就是自性空。下半偈是显假名空,即无真实体性,即是假名有法,约真谛义,一法不立,既无真实自体,怎能说有这一法?即是真谛破假义,所以说“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

  再就破偏邪释此偈,此偈上半破外道义,外道执诸法有自性,如数论外道说有二十五谛以自性为主,一切法皆从冥谛自性生;胜论师执六谛义以为实有,今偈破道:“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由众因缘和合所生的法,哪里有自性?这就否定了外人所说的自性,所以是破外道的邪见,今诸外道从因缘门入于空义。下半偈破内部学人,佛弟子不执诸法有自性,而执有依众缘生起的假法,因此成实师执世谛三假不空,三假是因成假、相续假、相待假。成论师说世谛法虽广总不出此三假,今偈破云:“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这是说:假若没有真实性,怎么能说有这种法?这就是破假名法。又上半偈是破小乘萨婆多部,此部执有为无为三世诸法皆是实有,所以名一切有,今偈破云“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哪里有实在的体性?如果有实在的体性,何须从缘生?下半偈是破大乘唯识义假法,唯识家认为外境是没有的、是空的,如果认为外境是实有那就是遍计执,但内识是依他起即缘起是假有法不能空,如彼论云,“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所以三能变的内识不空。今论破云:“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中论》云:“诸法有异故,知皆是无性,无性法亦无,一切法空故。”这是说:诸法都在无常变异,知道都是无自性的,无自性的缘起假法也是无有的,因为一切法都是空,所以三论既破真实有,又破假名有,既破诸法有,也破诸法空,离诸分别,证入平等法性,就是究竟涅槃。

  丁二 长行解释

  戊一 总列内外缘果

  众缘所生法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

  这是长行解释偈子的第一句,这一句中有因有果,“众缘”是因,“所生法”是果。文中总举全句谓“众缘所生法有二种”者。意在说明所生的果法有二种:一是内法,二是外法。此处所说的内法外法者,内法是指众生身心份上有情的所生法,外法者是指众生身心以外的无情的一切法,一切法总不出此众生的有情世界和外在的草木等无情世界,所以它把称为内和外。“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者,“众缘”就是众因缘,一个众生的出生,无论是人是牛还是马,要有他先世所造的善恶业的因,及现世父母为缘,这样,因缘和合才生婴儿或牛马,这叫内因缘所生法。又如将豆种子,种在土地中,有一定的阳光雨露,春种秋收,这叫外因缘所生法。这就是众因缘所生法,分为内外情与无情两种,各有各的因缘不同,由众因缘生一切法。

  戊二 别释内外缘果

  己一 明外因缘生法

  外因缘者,如泥团、转绳、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又如缕线、机杼、织师等和合故有氎生。又如治地筑基、梁椽泥草人工等和合故有舍生。又如酪器钻摇人功等和合故有酥生。又如种子地水火风、虚空、时节、人功等和合故有芽生。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

  释外在的“众缘所生法”,举出五种事物来说明,第一略举三缘:一是泥团,二是工具,三是人工技术。恐怕还不止这三种,所以用“等”字作概括。其中泥团是瓶的因,转绳工具和陶师是助缘,因缘和合产生瓶子,所以瓶子是“众缘所生法”。第二举织布的例证,也举出三种因缘:一是缕线,就是纱线,二是机,杼是织布机,三是织布工人等和合故氎生。其中纱线是布的因,机杼和人工是缘,因缘和合所以有氎生。“氎”音迭,是古代的毛织品,似乎是现在的呢子。所以纺织品是“众缘所生法”。第三是举盖房子为例,第四举用奶酪作成酥油为例,酥油现在通俗叫黄油。第五举农田种植业为例。最后“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总结世间一切事物无不是“众缘所生法。”

  己二 明内因缘生法

  内因缘者,所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后生。

  内因缘就是十二因缘,也叫十二缘起,因由十二个支分组成,所以也叫十二有支。一切众生在六道轮回生死离不了这十二因缘,尤其是人类。因为是在有情众生份上说的,所以名为内因缘。十二因缘中的第一个叫“无明”,无明是一种根本烦恼,是愚昧的妄念,没有智慧之光明所以叫无明。根据这种无明妄心的活动造作,就造下了许多善业和恶业,这些业就是第二种“行”,所以说“无明缘行”,意思是因为有“无明”的因缘就有“行”。行业是因,是要受果报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根据自己造的行业要投胎受报,谁去投胎受报?就是你当前一念的染污识,佛教不主张有灵魂,只说是心识相续流转三世,所以第三叫“识”。识在胎中,前半期叫做“名色”。名色是指每一成就众生都是色受想行识五阴形成的,受想行识四者是心法,然在处胎闷绝位中,没有心法的作用,唯有其名,这时只有父母的精血结合成为肉团,有物可凭叫色,所以第四叫做“名色”。如人处胎六七个月后,四肢、头部和眼耳鼻舌身等生长俱全,这是第五名为“六入”,六入就是六根。六根成熟,十月胎满,出生人间,与世间接触,眼能见色,耳能听声,舌能尝味,身手活动皆是与外界接触。从初生到四五岁时,总名第六叫“触”。六七岁以后逐渐了解识别外界事物感受苦乐差别,所以第七名“受”。十三四岁时开始对外界事物顺境偏有所爱于心不忘,所以第八名“爱”。十八九岁后,贪爱心增盛,于所乐事追求谋取,不择手段据为己有,是为第九名之为“取”。于追求争取时,有的合法有的不合法,于其中间又造善恶诸业,既造下诸业故是第十名“有”。前爱、取二支同过去的“无明”,今之“有支”同过去的“行”,既有行业,死后还要受报,受报又要投胎转生,所以十一名“生”。有生必有死故最后名为“老死”。就这样,生了死,死了又生,生死轮回,永远无终期。这十二因缘就是一切众生在六道轮转中受生死苦恼的真实写照。这十二有支,无明和行是过去世的惑业二因,识、名色、六入、触和受这五支是现世感得果报,爱、取、有三支是今生造成的惑业三因,生和老死二者是未来世应有的果报。这十二因缘是就众生份上说明三世因果的,如无明和行,是过去世的因,识、名色乃至受五支是现世的果,爱、取、有三者是现世造的因,生和老死是未来世的果,所以是三世因果。如果作两段分法,七支是前分因果,三因二果为后分因果。此十二因缘,在经多有一个“缘”字,今论文简,直列十二个支分。如果像经说:“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等。”各各先因而后生。这一句是总结,又是说明先有因而后生果,先因后果,这是因果一般的规律。

  己三 略破内外二果

  如是内外诸法,皆从众缘生,从众缘生故,即非是无性耶?

  上来总明内外因缘所生,是释偈的第一句,此文是释偈的第二句“是即无自性”。文意是:诸法从众因缘生,这不就是没有自性了吗?又释第一句广明众缘生诸法,是世俗谛,今言无有自性是真谛义。论主并无著文别破,只说:由众缘所生,就没有自性。事物如果有真实性,就不必假借众缘而有,如果假借众缘而有,便知诸法没有真实体性。这直明缘起就是性空,不是离开缘起另说性空。

  戊三 广破缘起诸法

  己一 标三无

  若法自性无、他性亦无、自他亦无。

  言三无者,即自性无、他性无、自他共性也无。就是说自性不生,他性不生,自他共合也不生,如果依《中观论》还有个无因不生,称为四无生,今论简要,只说三无,有因尚且不生,无因如何能生?

  己二 释三无

  庚一 释自性无

  何以故?因他性故无自性。

  “因他性故无自性”者,“他”就是指的众缘,法从众缘生所以无自性,这是借他破自。上来已广破自性无,此文略说便是。

  庚二 释他性无

  辛一 破果

  壬一 就疏他门破生

  若谓以他性故有者,则牛以马性有,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余皆应尔,而实不然。

  上文说:从众缘生便没有自性,有人认为:如果没有自性那么应该有他性,这是以众缘为他性,从众缘生就是从他生,如有些论中称为“依他起”者,岂不是依据其他众缘而生起的叫“依他起性”吗?今天本论不允许此说,所以说“若谓以他性故有者,则牛以马性有,马以牛性有”。这是纵破,纵然允许你这样说从他生,这可就够荒唐的了,如果这句话能站得住脚,这样,牛便可从马生,马也可得从牛生,因为牛和马都可互指为他,如果说从他生,那么,牛马应当互生。打一比喻,一头老牛生了一头小牛,小牛生下后,除小牛本身外,其余一切均是他,老牛是小牛的它妈,这也可说是他;牛和马本不相干,更可说是他,这样,石头是他,树木是他,其余一切事物对小牛来说都是他,假若小牛是从他生的话,小牛从老牛生,也可以从马生,也可以从树生,从一切他物生,因为这一切都是他的原故,可见从他生这句话是站不住脚的。梨和柰也是这样。柰是水果名,如苹果之类。如果物可以从他生者,梨树固然能生梨,苹果树也应当生梨,柳树也应当生梨,其余一切事物皆应生梨;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此,所以一切事物都不能说是从他生。其实自他是相待的概念,待自言他,没有自便没有他,如果没有自性也没有他性,如果没有自,对谁说他?又他于他也就是自,如果破自性,便无他性。因此不应说从他生。

  壬二 破亲他门有生

  若谓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以蒲故有席者,则蒲席一体,不名为他;若谓蒲于席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

  前破疏他生,今破亲他生。言疏他者,牛马不同类,也不相干,马怎能生牛呢?这叫疏他;只有牛才能生牛,同类相续是亲因缘,这叫亲他,今即破此亲他。就文有二:一是述外人意而给予否定,二“何以故”下正破。“若谓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性有者”这是探述外人的意见,依外人认为,马虽是牛的他,但牛马不同类因此马不能生牛,母牛是小牛的亲因缘因此能生小牛,又是从他生。但缘有亲疏,诸法生时从亲不从疏,这是替外人表明理由,但这种理由并不能说明是从他生,便给予否定,所以“是亦不然”。“若以蒲故有席者,则蒲席一体,不名为他”。是说用蒲草编成席子,这时蒲草和席成为一体,人们只叫它席子不再叫它蒲草,这织席的蒲草就不能说是席的他了,离席无蒲,哪里还有他?既无有他,怎能说是从他生呢?假使硬要说蒲为席的他,那就不能说因蒲有席,席便成为没有因之物,没有因有果,也不能说是从他生。

  辛二 破蒲因

  又蒲亦无自性。何以故?蒲亦从缘出故无自性,无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是故席不应以蒲为体。

  上文破席从蒲有是破席果,今破蒲有自性是破席因。谓“蒲亦无自性”。即蒲也是从众缘生。无自性者,就是没有自己的真实性,既然没有自性,就不能说因有蒲所以才有席,也不能说席从蒲有名从他生。

  庚三 类破一切法

  余瓶酥等外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

  就外因缘生法说明没有自性、没有他性、也没有自他共生性。文中重在破自他二生,此二若破,共则没有体,所以不需要破共。上来破外因缘生法,举牛、马、蒲、席显示没有自性,其余瓶酥等外因缘生法者是一样,都是无生性空,了不可得。

  戊四 广破内因缘生法明空

  己一 举内法例外法明空

  内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论》中说。

  身外无情的事物名外因缘生法,有生命有感情众生身内的事名内因缘生法。上面已经破外因缘生法无所有不可得,今将内例外,外因缘生法既然没有自性,内因缘生法也是这样,皆是无生性空,无所有不可得。有人不禁要问:此论为何一味强调内外诸法一切皆空?解云:如论初龙树自说“今当略解摩诃衍义”。摩诃衍者,是三世诸佛甚深法藏,“大分深义所谓空”也,如果能通达是义,即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蜜无所障碍。诸法性空是佛法的根本理论,如果能得到根本,则一切佛法妙用皆得,所以说“若能通达是义,即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蜜,无所障碍”。龙树菩萨,深入无生,得如实智,今还如他所悟而说,想要使得后世众生如说而行,也能悟入真空实相,所以本论“但解释空”,意思就在就里。《七十论》也是龙树所作,法尊法师从藏文译出,名《七十空性论》所以是彼论第十三偈,偈云:“缘起十二支,有苦即不生,于一心多心,是皆不应理。”

  己二 举《七十论》偈破

  缘法实无生 若谓为有生

  为在一心中 为在多心中

  此偈与从藏译相比,译文稍异而大意相同,今就此论释之。“缘法实无生”者,“缘法”就是十二因缘法,“实无生”者,正标明大乘佛法观十二因缘本自不生,现在也没有灭,不同声闻乘人,认为十二因缘有生有灭。正如《中论》破因缘品第一中所说:“先于声闻法中说十二因缘,又为已习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说因缘相,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不一不异等,毕竟空无所有。”《涅槃经》卷二十五说:“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非因非果。”四卷本《金光明经》说:“无明体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缘,和合而有,无所有故,假名无明。”这些大乘经典都在说明十二因缘无生性空。如果说实有此十二因缘,今问:是在一念心中有呢?还是在多念心中有?这都不能说明有此十二因缘。假若这两种心中都说不通,那十二因缘怎么能是有?

  己三 长行释破

  是十二因缘法实自无生。若谓有生,为一心中有?为众心中有?

  长行有三,初略释偈本,二作难正破,三是小结,今是初文。头一句是释偈颂“缘法实无生”,这表明大乘佛法主张十二因缘是不生不灭的。如果说有生灭的话,是在一心中有呢?还是在众多心中有?

  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时共生。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后果。若众心中有者,十二因缘法则各各别异,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

  这是第二作难正破,即是释“一心中有”和“多心中有”。破一念心中具有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本是因果法,是有先后次第的,先因后果是因果的正常规律,而今谓十二分缘在一念心中同时具有,这就成为因果一时共生,同时共生这不合乎因果规律。所以论文接着说:“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凡物先因后果。”这是说任何事物都是先有因而后有果,如春季下种子,夏秋可收获,桃杏果树也是先开花而后结果,如果一时具有,即同时共生,就不能确定哪个是因,哪个是果,谁是能生,谁是所生,那就没有因果关系和因果意义了。所以十二因缘在一念心中同时共生,在实际和理论上都不能成立。

  破多心中有十二因缘,“多心”也叫“众心”,就是众多心念中有十二因缘。如何是多心中有?这道难说,比如前一念心是“无明”,后一念就是“行”,十二支分各别在十二念中,这叫众多心中有。但也不能固定这样讲,因为众生的无明,无始劫以来就有,何止一念?众生的行业也一样,今生造业,不一定今生受报,可以来世哪一生受报,如有偈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烦恼和业是这样,十二分因缘也一样。今论是约十二念心说为众心。破众心中有者,十二分缘起法各各生起不同,不能同时并有,各有各的因缘。因果规律要先有因而后生果,但时间和事物又是念念生灭的,比如说:烦恼和业种子皆是依阿赖耶识而有,假使前念无明共阿赖耶心识灭去,后念的行生起,以何为因缘?这就是论文说的,“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这说明前念的无明烦恼和心共同灭了成为过去,后分的“行”生起谁是它的因缘?前念不灭则后念不生,这是佛教大小乘各派共认的,假若前念无明共心灭了,后分的“行”没有因缘怎能生起?有人说:正因为前念“无明”心灭了,后念的“行”才能生起,无明心灭正为后念的行作开导因。这样说是否能成为理由,但本论反驳说:无明灭,灭了是什么都没有,是无所有,无所有何得为“行”作因?所以论文说:“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假若无所有能为“行”作因缘的话,虚空是无所有,应能生行,何必说“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皆照此例破。

  十二因缘法若先有者,应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

  这是小结内因缘法无生性空。

  戊五 总结因缘门归于三空

  己一 结有为法空

  是故众缘皆空,缘空故,从缘生法亦空。是故当知一切有为法皆空。

  结归三空,就是结归有为法空、众生我空和无为法空,此三空摄一切空。又我法二空摄一切空,即如今论,先明有为法皆空,次明众生无我,即是我法二空摄尽一切。但有人认为:一切法空只是世间有为法空,出世间的无为法不空。论明言,出世无为法也空。说无生法空,说究竟涅槃法也空,所以本论,深无不极,义无不赅。此文有三句:第一明众缘法皆空,第二明从众缘所生法也空,第三总结一切有为法皆空。

  己二 明我空

  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如因可然,故说有然;若阴入界空,更无有法可说为我,如无可然,不可说然。如经说:佛告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

  此论多破内学人的执著,内学小乘人多执我空,少知法空,所以先明法空,次说我空。又法空难解,我空易知。今文是举难况易,所以说诸法尚空,何况我呢!又破有为法以后破有我者,凡夫外道执著,有我也属有为法的范畴,所以接着就破我。又诸法是根本而后执有我,众生执著有我,都是因为五阴、十二处、十八界的原故,如果没有五阴、十二处和十八界,便无有法可说为我。比如说:有可燃之物,才有可能说有火,如果没有可燃之物,便不能说有火。以法空故,次明我空其义易知,所以法空后次明我空。“如经说”下,引经证明,“我所”就是法,是我所有法。前明法空所以我即空,今引经意,我空所以法即空。前是借法空以破我,今是借无我以破法,互借互破,我法皆空。

  己三 无为法空

  庚一 涅槃法空

  如是有为法空故,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五阴本来自空,何所灭故说名涅槃?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

  毗昙讲三种无为:即涅槃择灭无为,缘缺非择灭无为以及虚空无为。唯识家说有六种无为。今论破二种无为:一是涅槃无为,二是无生法真如无为,此二无为最为真实,学佛者多生执著,因此特破洗,所以说“涅槃法亦空”。“何以故”下,释涅槃空。为什么说涅槃法空?众生在三界六道流转生死不离五阴,此生五阴老死,来世投胎又换一五阴身,如是生生世世轮回不止,受诸苦恼;如果能断三界烦恼,出分段生死,今生五阴身灭后,再不投生受苦名为涅槃,如阿罗汉最后身,五阴身灭后不再受生名入涅槃。今大乘法门,菩萨照见五阴本无自性,五阴本自不有,说什么五阴灭后不再受生名为涅槃!所以涅槃也只是一种假名。如《摩诃般若经·幻听品》说,“若当有法胜于涅槃者,我说亦复如幻如梦”,所以知道涅槃也空。“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这是将我空显涅槃空。如果实有人我,可说有人证得涅槃,即无人我,有谁能证涅槃,没有证得涅槃的人,怎能说有涅槃!

  庚二 明无生空

  复次,无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后当复说,是故生法不成。因生法故说无生法,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是故有为无为及我皆空。

  涅槃不生不灭,所以以无生法为涅槃。又真如法性,法身法界,不生不灭,所以无生法就是真如法性,法身法界。破无生法义凡有二意:一者,前明今生五阴灭已,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此言涅槃是指四谛中的“灭谛”,多是就小乘义说的。大乘教义,说五阴本自性空即是涅槃,不是说灭后为空,所以不说五阴灭后为涅槃。二者,大小乘人闻前文说:五阴本自性空,本来无生即是涅槃,所以今破此无生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法亦应成,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理由),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这正破无生法是涅槃。对待生法说有无生法,生法不能成立,如前偈说:众缘所生即自性空,就是生法不能成立,如果生法不能成立,没有对待,无生法怎能成立?无生法不能成立,怎能说无生法是涅槃?或有人问:诸经皆说有涅槃,此论为何破涅槃明无涅槃?如果是这样,学佛的人又何所求,岂非徒劳无益?解云:不然!三论破涅槃是破邪涅槃见,申显正涅槃义,所以破邪就是显正。涅槃无名无相,而学人以名相为涅槃;涅槃非有非无,而学者以有无为涅槃;生死本来寂灭,而人们却离开生死另寻涅槃;都不是涅槃正义,所以须破之。所以《维摩经》言:“诸佛知一切众生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是故弥勒,无以此法诱诸天子。”《中观论》说:“所名涅槃者,无得亦无至,不断亦不常,不生亦不灭,是说名涅槃。”又说:“涅槃非有非无,非有无,非非有,非非无,一切法不受,内寂灭,名涅槃”。“一切法不受,内寂灭”就是“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所以不应以分别心分别名相为涅槃。今论破洗一切,一法不立,远离颠倒梦想,显诸法毕竟清净,就是究竟正法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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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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