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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法师:律海十门讲记 第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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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法师:律海十门讲记 第七讲

  昨天讲了居士的五戒,我们发现一个很好的苗子,我们这里的同学们有些是对戒感兴趣,愿意研究。

  关于正学女戒的问题

  这两天有两个问题,那么我们就大概地讲一下。

  第一个问题就是式叉摩那的问题,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很陌生。它的具体的比较详细的概念没有,那么我们说,讲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弥戒,这些书都有,而讲式叉摩尼的戒的书不大看得到的。那么这个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情,我们今天补充一下。

  式叉摩那的戒缘起,上一次我们说了,就是因为怀了孕。她那个时候因为愁忧,身体很瘦,看不出,后来到了比丘尼僧团之后,受了比丘尼戒,生活安定了,人也胖起来了,肚子的孕也慢慢长大了,一看看到的是怀孕了。比丘尼怀孕,这是讥嫌得很的事情,怎么你比丘尼做不净的事情,所以说就闹到佛那里。佛就制定,女人受比丘尼戒之前,先要受两年的式叉摩那戒。这是一个方面,就是验这个身有没有怀胎的问题。另外一个就是制心,要清净,把她的心清净,因为女人一般说是意志不坚定。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要求很高,直接地受,怕受不了,会退,甚至于会犯,所以说先没有受比丘尼戒之前,用两年的工夫专门把那个重要的几条戒练习精熟。那么这练习精熟就是提出六条,式叉摩那她就是要从沙弥尼戒这十条里边取出六条,来专精地学这六条,把它搞清楚了,这也是比丘尼的根本。这个搞熟了,能够坚持不犯,微细的也不犯,那么受比丘尼戒问题就不大,否则的话就容易犯,所以说要制心,清净心。一个是用六个法来净自己的心,一个是两年来净这个身体。两年检查这个身体到底清不清净;六个法来制自己的心,给它清净,枝末清净。这样子经过这两年的考验,如果胜过了,那就是可以受比丘尼大戒。

  另外还有一个,就是说,女人先要受沙弥尼戒,受了沙弥尼戒之后,在受大戒之前要受式叉摩那戒。如果不受沙弥尼戒,直接受式叉摩那戒,不成立。因为式叉摩那的戒体就是沙弥尼戒,它的戒相就是沙弥尼戒的十条里边拣出六条重要的,专精练习。那么在受比丘尼戒——大戒之前,如果没有受过式叉摩那戒的,不能受比丘尼戒,所以说很严格。现在社会上有的沙弥尼直接受比丘尼戒的,严格地讲不得戒,白白受。所以我们以后要传戒的时候,要真正都如法呢,决定要二部僧之外,还要在没有受大戒之前,两年的式叉摩那戒一定要受,这样你才是真正如法。否则的话这边如法了那边又不如法,还是个不得戒。我们说我们这一次传戒,什么都如法了,最后一个钵没有,如果你借的话,还是一个不得戒。就这样一个小事情,不是自己的钵,也不得戒,那这个就把前面的一切努力都白白化掉了。所以说最后就不惜工本,用几千块钱的代价,把钵拿来了,这样子完成了最后的一个功德。所以这是,要求是蛮高的。

  那么比丘尼这个受戒之前,这二年的式叉摩那戒是学六法,这六法怎么学?这个问题,就是说,你说要专精六法,这六法怎么专精?问题就是受这个式叉摩那戒的时候,先是四根本──不能杀、不能盗、不能YIN、不能妄语,这是要受。这四条根本犯了之后,驱摈,永远不得在僧团里边住,那么这是重点,跟沙弥尼一样的。另外就是要学的,正学的六条,那就是说,是轻的,不是最重的。

  出家的戒是YIN戒为首,犯了根本的YIN戒当然是驱摈了,它在式叉摩那里边就是跟有染污心的男人身接触,犯这一条,这个叫缺戒,不叫犯戒。等于说一个家具破掉了,缺了一个口一样的,那么可以补,但是要重来。就是说犯式叉摩那戒,如果犯了这个六条的,缺戒,就是轻的戒犯了,要重受。犯了之后要忏悔,忏悔之后还要重受,再受两年,前面的就不算了,再来一次,再作羯磨,再受式叉摩那戒,再两年地学戒。这个这六条都一样的,凡是你犯了以后,都是要重新再受。那么这个就不是根本的了,就是跟有染污心的男子身相触的话,碰到了之后就是犯了、缺戒了,那要重来了。一方面忏悔,一方面再作羯磨,重新受式叉摩那戒。

  那么盗戒里边,本来五钱是根本,那么不到五钱的,四钱二钱一钱,不管你多少,凡是盗了之后,缺戒,缺戒之后,式叉摩那重受,还要忏悔,重受式叉摩那戒,等于是这个式叉摩那戒不成立了。

  杀生里边,重戒是杀人,这里是杀畜生。杀了畜生之后,这个式叉摩那戒是缺戒,也是要重受了,要重受了,忏悔之后重新受。

  那么妄语戒呢,本来是大妄语,说自己证果证道,得禅定,天人鬼神来到自己的这里,等等这些,大妄语的根本罪,驱摈。假使小妄语,一般的妄语,也缺戒,也是重受,忏悔,让她重受。

  那么下边,不饮酒非时食这两条戒一样,这本来是遮戒,不是根本的性戒。但是你犯了之后,不管你是吃了多少,一点点的酒,或者是哪一天晚上吃一点点东西,缺戒,缺戒就是说这个式叉摩尼戒破掉了,要重新受,忏悔之后重受。

  所以这六条看看还是没有跟前面的不一样,但是要求是高了。你这个两年里边,这六条就是很微细的都要守住,不守住的话,犯了之后重来。再两年,两年考验过了,又犯,又要重来。那就是要过了关之后才能受大戒。那这样子的话,就是对这几条戒练习精熟之后,可以小的也不犯,然后能堪受比丘尼大戒。所以总的来说,这个式叉摩那的六法,是从轻罪里边来看的。重罪当然犯了是驱摈了,跟沙弥尼一样,是不能犯,而轻的这六个法,犯了之后也是要重来,重新来。那么这式叉摩那的戒大概这样子。

  沙弥尼戒受了之后,才能受正学女戒。没有沙弥尼戒的话,正学女的体没有,没有所依,沙弥尼戒就是正学女戒的体,是一个体。那么它也是戒相从那十个相里边选六个,如果没有沙弥尼戒的话,正学女戒无从安立。那么再进上去,比丘尼戒没有正学女戒的话,不能受,受了之后不得戒。所以这些我们说,将来我们传戒要注意这些问题。

  盗戒释相概略问答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盗戒的问题。盗戒的问题,我们以后学比丘戒的时候就知道,这是很麻烦的问题,讲得也很多。我们说盗戒几个条件,有主的物、有主的想、自己有盗心、值五钱、兴方便、离本处。这个“离本处”,有的不要离本处。假使你说划的田,你侵犯人家田,把划的界限把它搌了一下,地没有动,还是盗戒;你立一个契约,侵犯了人家利益,没有动东西,还是盗戒;把人家东西破坏了——这个东西你想它盗取过来,又没有能力盗,没有办法,把它破坏,把它烧了煮了,或者怎么了,也是盗戒。所以说盗戒你真正讲的时候,很麻烦的。

  那么这里我们略略地介绍一下,就是弘一律师的《盗戒释相概略问答》。要详细的那是《南山律在家备览》里边,是在家的戒,是讲得比较仔细一点了。我们现在就是把弘一律师对盗戒的一些简单地说一下,我们也可以看出来,盗戒是相当麻烦的,下边我们是引一点。他的《南山律在家备览》是专门把道宣律师关于在家的戒集在一起,这个可以参考。但是书不多,我们只有一本,不晓得在哪里,今天也没有找到,那天整理的时候是看到的。

  这里我先把《盗戒释相概略问答》里边稍微念一些给大家听听。第一个我们说执掌三宝物的,这个,就是掌管三宝物,在三宝里边执事的人,这个呢,相当严重——噢,这里我们先把总的说一下,什么叫盗戒,盗戒有几个名字。

  问:何谓盗戒耶?

  答:盗戒本有数名,或名曰劫,强力直夺故;或名曰偷窃,畏主觉知故;或名曰不与取,谓主不舍故。今名曰盗,非理侵损于人故。前之二名,名则公私不同,义则两不相摄,若不与取,虽是名通,然于义中,有非盗之滥,故废前三名,唯标曰盗。既能概括劫与偷窃,复无非盗之滥也。盗是所观之境,戒者能治之行,能所通举,故曰盗戒。

  这个“盗”,我们说,一般的盗是强盗的抢了,这里是不作抢的意思,“非理侵损于人”的,不合理侵犯人家利益的,就叫盗,那么这个盗戒就宽了。如果你抢“劫”叫盗呢,这个盗就是——盗戒,是名字不太宽的;“不与取”,也是一个盗戒的名字,人家没有给,你自己拿了,那么也是盗戒。所以说,从这里边道宣律师认为,盗戒,非理侵犯人家利益这个名字比较宽一点,比不与取还要宽,那就用盗戒这个名字。

  问:成犯相中,依何而释相耶?

  答:南山《行事钞》先总列六缘,复随释五种。先总列六缘者:一有主物,二有主想,三有盗心,四是重物,五兴方便,六举离处。

  那么犯盗戒,它有几个条件:一是“有主物”,有主的东西,这个是东西有主的,你去拿了。第二“有主想”,你也知道这是属于主的。你假使不知道,以为是没有主的,那不成根本。那么有主的东西,你也知道是有主的。第三,你自己拿的时候“有盗心”,自己有偷盗的心。第四,它是值五钱以上的“重物”,价值高的。第五是“兴方便”,用各式各样的方便去骗、偷,或者是用其他的方式拿过来。最后,“举离处”,离本处,离开本处——我才讲过了,不一定离本处,一般的说嘛,离本处,你把标线改了,契约定下来了,或者把它破坏了,这是都属于盗戒的根本,也属于离本处的范围之内的事情。那么犯盗戒,总的说有这六个条件是根本犯。

  问:有主物中,如何分判耶?

  答:南山《行事钞》分为三科:一三宝物,二人物,三非人及畜牲物。今依此科,分为三节如下。

  那么现在第一个是讲有主物,有主物里边又分了几科:一、这个主是三宝,是佛法僧的东西;二、是人的东西;三、是非人跟畜生的东西。那么分了这三类,犯的轻重也有差别。

  第一节 三宝物

  问:掌理三宝物应须如何人耶?

  答:南山《行事钞》引《宝梁大集》等经云: 「僧物难掌,佛法无主。我听二种人掌三宝物:一阿罗汉,二须陀洹。所以尔者,诸余比丘戒不具足,心不平等,不令是人为知事也。

  更复二种:一能净持戒,识知业报,二畏后世罪,有诸惭愧及以悔心。如是二人,自无疮疣,护他人意,此事甚难等。」 《钞》又云: 「若不精识律藏,善通用与者,并师心处分,多成盗损。」

  《宝梁经》,我们给大家散过了,《南山律》就引了《宝梁经》的一些话。它说:“僧物难掌,佛法无主,我听二种人掌三宝物”,“僧”众的东西,很难掌握;“佛”跟“法”,就是佛面前的东西,法面前的东西,也没有主的,那么保管这些东西呢,只有两种人可以保管,这是佛说的话,两种人可以保管佛法僧的东西。一个是“阿罗汉”,一个是“须陀洹”,就是要成了果的人才能行了。“所以尔者”,为什么原因?“诸余比丘,戒不具足”,当然须陀洹是最低的,阿罗汉是最高的,包括斯陀含、阿那含也在里头了。就是最高的是阿罗汉标准,最低的也是须陀洹。那么其他的比丘呢,“戒不具足,心不平等”,就是有爱、有恚、有怖、有痴了,心不平等就不能正确地执掌三宝的东西。所以其他比丘因为戒不具足,心不平等,不能叫他管这些事情。

  那么这两种要求假使没有——在一个僧团里边这是圣者了——假使万一没有圣者的话,“更复二种”,还有两种人可以执掌三宝物的。“一能净持戒,识知业报”,知因果的,持戒清净的,这个可以管三宝的东西;“二畏后世罪,有诸惭愧及以悔心”,他能够知道犯了戒之后,后世遭罪,害怕,害怕后世遭罪受苦,对这些事情有惭愧心,同时能够知错能改悔的,这两种人也可以掌握三宝的东西。那就是说要管三宝的东西的人,要求是蛮高的。

  所以说我们不要看一个库房、库头,或者监院,好象是地位很高,可以支配一切,但是万一你不是适合这样子要求的人,那将来的果报也是非常可怕。做错了一点点,那就是要下地狱的罪就来的。那么下边我们念一点,大家可以知道,下边有的。

  问:盗佛物者依何结罪耶?

  答:望守护主边结重罪;无守护主者,望断施主福边结重罪。

  第一个问题,盗佛面前的东西,那么你是找哪个结罪呢?供佛的东西,佛又不在乎的,佛是无相,真的佛又没有在,那么这个罪是从哪个边生的罪?它是从“守护主边结重罪”,哪个管这个东西的,就是在他身边结的罪;这个罪多少?盗佛的东西是根本罪,“重罪”。假使没有守护主的,这个东西供了佛,也没人管的,那么对施主所,对他那边犯了罪,也是根本的重罪。

  问:盗法物者依何结罪耶?

  答:与盗佛物同,望守护主边或望断施主福边一结重罪也。

  第二个,盗法宝的东西。法宝呢,跟盗佛的东西一样的,就是哪个守护的就在他身边结罪;假使没有守护的,根据施主面前,施主的福你给它偷了,他的福报就没有了,那你就对他施主结重罪。

  问:旧经残破,应焚化耶?

  答:若焚化者,得重罪,如烧父母;不知有罪者,犯轻。南山《戒疏》云:「有人无识,烧毁破经,我今火净,谓言得福。——此妄思度!半揭舍身,着在明典;两字除惑,亦列正经,何得焚除?!失事在福也。」灵芝《资持记》云:「古云:如烧故经,安于净处,先说是法因缘生偈已,焚之。此乃传谬,知出何文?引误后生,陷于重逆。必有损像蠹经,净处藏之可矣。」

  下边一个问题,这个大家不注意的,我今天趁这个机会念一下。

  “旧经残破,应焚化耶?”那些旧的经翻破了,残缺了,是不是该烧掉?很多人就说该烧了,烧了之后把灰摆在那些干净的地方就可以了。“答:若焚化者,得重罪”,烧这些残经、旧经的话,得根本重罪,“如烧父母”,跟烧父母一样。这个是厉害了!把自己的父母都烧了,这个罪好大!烧残经、破经的话,也那么大的罪。“不知有罪者,犯轻”,假使你不知道烧残经有这么大的罪的话,那么罪结得轻一点,因为这个是他没有安心的,不知道有罪,知道有罪去烧的话很重。不知道有罪的去烧要轻一点,但不是说没有罪。

  《南山律》的《戒本疏》里边说:“有人无识,烧毁破经,我今火净,谓言得福。此妄思度”,有的人他没有知识,以为把这个破的残的经烧掉,用火来把他作净,“火净”,以火来作净把残缺的经烧掉,认为有福报的——以火来净嘛,这个是作净嘛,是有福了。“此妄思度”,这是虚妄的想法。

  “半揭舍身,着在明典。两字除惑,亦列正经,何得焚除?失事在福也。”这个经典里边讲的,为了半个偈,释迦牟尼佛舍身供药叉,还有为了两个字,有两个字可以把他的烦恼除掉,那就是说半偈、两字尚且有那么大的作用,尚且佛要这么大的代价,何况一部残经?怎么可以烧呢?这个“失事”,折很大的福!

  那么灵芝律师《资持记》(就是解释南山律的)说:以前有人这么说,“如烧故经,安于净处,先说是法因缘生偈已,焚之。此乃传谬,知出何文?引误后生,陷于重逆。”他说过去有人这么说,把那些旧的经,摆在干净地方,先说一个偈,“诸法因缘生……”,这个因缘生的偈说完了之后再烧掉,是可以的。但是他就说,这是误传,你这个出于哪一本经?哪一个文?没有依据的,这是自己搞的。这是贻误后生,把后来的人引入错路的,“陷于重逆”,犯了重罪的,这些不能做的。但是现在、以前我们也听到过,经像实在不能补了,把它烧掉,丢在海里边,等等——那个说法就不行的。半个偈、两个字都不能烧,何况你一部残经,何况旧经,那些还没有残的,更不行。

  “必有损像蠹经,净处藏之可矣。”他说假使有一些像,已经破掉了;经,虫蛀掉了,那怎么办呢?烧又不能烧,看又不能看,残缺的像供起来,人家看了,起不好的印象,怎么办?“净处藏之可矣”,干净的地方藏了起来就可以了,不能烧的,也不能毁的。

  这是对佛经、佛像,残缺了、破坏了该怎么处理的问题。28

  问:借他人经而不还者,应犯何罪耶?

  答:若因未还,令主生疑者,中罪;若心决绝不还者,重罪。

  另外一个,“借他人经而不还者”,犯什么罪?人家的经书,你借了之后不还了。这个很多啊,这些人,感到很好,我借借,借了之后实际上就是要,要去了不还了,人家是借给你的,你拿起走了,犯什么罪?“若因未还,令主生疑者,中罪;若心决绝不还者,重罪”,假使你还没有还,这个经书的主人怀疑了,“是不是他要去了?”还没有决定,这是中等罪;假使说心决定不还了,根本罪。所以说你借了经不还的话,根本的盗罪,这个也是很严重,不要贪一点小便宜。

  问:盗僧物者依何结罪耶?

  答:若有守护主,余人盗者,望守护主边结重;若主掌之人自盗者,亦犯重;若无守护主,余人盗僧物者,亦犯重。

  问:盗僧物者与盗佛物法物同结重罪,然亦有所异耶?

  答:南山《行事钞》云:「盗通三宝,僧物最重,随损一毫,则望十方凡圣一一结罪。」又《方等经》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灵芝释云:我不救者,以佛威神不可加故。非舍弃也。

  “问:盗僧物者依何结罪”,前面是盗法宝的东西,那么僧物,盗僧众的东西,偷盗之后,结什么罪?

  “若有守护主,余人盗者,望守护主边结重”,假使这个东西有人管的,假使库房、库头师在管的,你去盗了——这个盗不单是偷,你去浪用,没有经过批准自己用掉了,也是盗,那么对“守护主”,对这个库头,你犯了根本罪;“若主掌之人自盗者,亦犯重”,假使管理的人自己拿,也是根本罪;“若无守护主,余人盗僧物者,亦犯重”,即使没有人管,其他的人偷了僧物的话,也是根本罪。

  “问:盗僧物者与盗佛物法物同结重罪,然亦有所异耶?”盗僧的物跟盗佛的、法的物都是根本重罪,有没有差别?

  “答”,《南山律》里边有,“盗通三宝,僧物最重,随损一毫,则望十方凡圣一一结罪。”盗戒,三宝物,都通根本罪,但是里边盗僧物是最重,因为你只要损坏、侵损僧物的一根毫毛,对十方的凡夫圣人(就是出家人)都结罪。那我们讲的这个《律海十门》盗戒里边也有,“望十方圣凡,各各成盗罪”,都结重罪的。

  “又《方等经》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方等经》这么说,佛自己说,“五逆”,犯了“四重”,犯了四根本,犯了五逆罪的,我还能救,盗了僧物的,救不到了,没有办法了。就是说,偷、侵损僧物比造五逆四根本还要重,这个我们在后面盗戒“摄修心要”也有引这个文,这都是经律上来的文。我们念一下呢,将来我们念到那个就可以知道,并不是海公上师自己编出来的,都有依据的。

  问:于三宝物若互用者,应有罪耶?

  答:律中互用有种种,结罪亦有轻重,今略举一二。如寺主互用三宝物,彼以好心,非入己故,谓言不犯,但依律应结重罪。若当分互用者,如本造释迦,改作弥陀;本作般若,改作涅槃;本作僧房,改充车乘——应结小罪。

  下面一个问题:三宝的东西“互用”,佛面前的钱,用到僧宝去,僧的钱,用到法宝去,有没有罪?“答:律中互用有种种,结罪亦有轻重”,互相用有好几种不同,它的结的罪有轻有重,现在举两个例。

  “如寺主互用三宝物,彼以好心,非入己故,谓言不犯,但依律应结重罪”,假使寺主,假使是监院、或者是管理寺的方丈之类的,三宝的钱互相用——佛面前的钱用在法宝上去,法宝上的钱用在僧宝上去,他也没有拿来自己来用,他是好心,这边不够了,用一下,那边缺了,补一下,他以为是好心做了好事,实际上呢——根本罪,犯了根本盗罪。所以这个很严谨了,我们账上,我以前跟会计经常说的,人家贴金的钱,你一定要记下是贴金的,你不能“供养三宝”,糊里糊涂来了,将来你是根本罪,犯的是根本罪。你贴金的就要买金,造佛像的就要将来造佛像,造大殿的就造大殿,买砖的就买砖,买瓦的就买瓦,这个不能乱用的。你说把这个贴金的钱,成了伙食钱吃掉了,这个不得了啊,根本大罪。

  “若当分互用者,如本造释迦,改作弥陀;本作般若,改作涅槃;本作僧房,改充车乘——应结小罪”,造佛的,本来造释迦牟尼像的,造了阿弥陀佛像了,有没有罪?也是有罪。……(8B)这些有没有罪?一样有罪,但是轻一点,不是根本重罪。

  问:白衣入寺应与食耶?

  答:若悠悠俗人,见僧过者,应与食物;若在家二众,及识达俗士,有入寺者,须说福食难消,非为悭吝。

  另外一个问题,这是居士的问题了:“白衣入寺应与食耶?”白衣居士,到庙里来,该不该给他吃东西?这个我们大寮的库头要注意的问题。

  “若悠悠俗人,见僧过者,应与食物”,一般的在家人,他要看僧人的过失的,可以给他吃;“若在家二众,及识达俗士,有入寺者,须说福食难消,非为悭吝”,假使是“在家二众”,居士——男居士、女居士,或者是懂佛法的那些在家人,他们进庙,不要给他吃东西。跟他说,这个三宝的东西,就是供僧的东西,你们受不了的,“难消”。所以说,并不是小气,这不是不给你们吃,舍不得,因为你们吃了受不了,将来要受报的。那么那些你不给他吃、他要毁谤佛教的,那么给他吃一点,那是结缘了。真正懂道理的人,或者居士,不吃为上,吃了饭之后要收他的伙食钱。并不是小气,“你吃了一顿饭,你一定要付多少钱”,实际上是叫他不要堕落。那么我们这里也一样的,你是准备出家的了,我们就算你是出家众了,头还没有剃,那你勉强可以受,实际上也差一点;如果你在家的,你不想出家了,那你每个月伙食钱要付的。我们以前一个居士,本来是要出家的,那就优待他,后来他不出家了,不出家就要照一般的居士待遇了,不然的话他要堕落的。还是悲心,并不是小气,这个我们管事的人要注意。大寮的不要看到来了一个居士了,跟他要好,“啊,给你吃点东西什么”,你害他了,你自己也犯罪了,犯盗戒,他吃了也是“消化不了”。

  第二节 人物

  问:手执他人之物,不慎而误破者,应令其偿还耶?

  答:不应令其偿还。若强征者犯重。

  问:贼取财物已,物主应可夺还耶?

  答:此事大须审慎。若盗者已作决定得物想,无论物主于己物已作弃舍心或未作弃舍心,皆不可夺,夺者犯重,因此物已属贼故;若物主于己物已作弃舍心,无论盗者已作决定得物想或未作决定得物想,皆不可夺,夺者犯重,因先已舍,即非己物故。必须物主于己物未作弃舍心,盗者未作决定得物想,乃可夺还也。

  下边是人了。盗戒里边的文字很多的,我们拣一点,假使“手执他人之物,不慎而误破者,应令其偿还耶?”人家的东西,手里拿着,没有小心,打破了,要不要他赔?那么假使是你的东西,这不是僧物了,是一般的东西,你东西叫人家拿,人家不当心搞破了,你是不是一定要他赔?这个他不是安心弄破的,不能叫他赔。假使你非要他赔不可的话,那你就本身自己犯根本的盗罪。

  那么盗戒里边有些是一般人理解不了的,“贼取财物已”,人家偷了你东西去了,“物主应可夺还耶?”那么主人是不是可以抢回来?这个照世间法来说,他偷你东西,你把它夺回来是应该的,在佛教里边就有文章了。

  “此事大需审慎”,这个事情你要仔细地分辨,不能掉以轻心,就是要分析了。“若盗者已作决定得物想”,假使这个偷盗的人以为这个东西拿到了,已经得到,是他自己的了,“无论物主于己物已作弃舍心或未作弃舍心,皆不可夺”,不管你这个物主已经舍掉了或者还没有舍掉,都不能夺回。他拿了,因为他认为是自己的东西之后,你拿他的东西,犯盗戒。

  以前法海喇嘛要修庙,很辛苦,经常到上海去办事情。他有一次乘公共汽车,口袋给人家摸掉了,和他一路的居士看见哪个摸的,赶忙要把他抓回来,法海喇嘛说:“犯戒的!你不懂你不懂,犯戒的。”居士是不懂的,这个里边学过戒的人知道。贼已经拿到了,管你自己舍了不舍,你去拿的话,都是犯盗戒。这个,世间人就想不通了。这个,佛有他的智慧,他这样子定了这个戒,我们应该听佛的话;我们一时不可理解的,还是不要自己作主意。我们的思想对业果是看不清楚的,佛把一切业果缘起看得清清楚楚,他制的戒不会乱制的。

  “夺者犯重,因此物已属贼故”,那么假使你去夺回来了,犯根本盗罪,因为这个东西已经属于贼所有了,你把它夺回来,你犯盗戒了。贼倒没有犯盗戒,你犯了一个盗戒,这个东西你划不来了。

  “若物主于己物已作弃舍心,无论盗者已作决定得物想或未作决定得物想,皆不可夺,夺者犯重,因先已舍,即非己物故。”假使这个主人东西丢掉了,算了,不要了,已经舍弃了,那么这个贼不管他拿东西,认为已经是自己的了,或者还没有认为是自己的,可能人家会拿回,追回去的,不管贼怎么想,因为主人已经舍掉了,你不可以夺了,夺回来的话,根本盗戒。

  那么怎么样子可以夺呢?“必须物主于己物未作弃舍心,盗者未作决定得物想,乃可夺还也。”物主(主人)没有把东西舍掉,这个偷的人还没有决定是自己的,可能还要被追回去的,在这个情况之下,夺回来,不犯戒。那么这个里边就大有文章了,你怎么知道贼决定得到想还是决定不得到的想呢?这个你怎么知道呢?所以说这个盗戒的事情相当麻烦的,很细微的。这个在世间上就搞得莫名其妙了,怎么他偷去的东西你不好去拿回来呢?

  这个是人的东西了。下边,畜生的东西或者鬼神的东西,怎么办?

  第三节 非人及畜牲物

  问:盗非人物者,应犯何罪耶?

  答:有守护者,望守护主边结重罪;若无守护者,望非人边结中罪。

  问:盗畜牲物者,应犯何罪耶?

  答:轻罪。

  盗非人的东西,犯什么罪?“有守护者,望守护主边结重罪”,假使这个东西有守护主的,那就是有人管的了,重罪;“若无守护者,望非人边结中罪”,假使没有守护主的,对鬼神来说,中等罪,不是根本罪。这是盗鬼神的东西。那么盗畜生的东西,假使一个狗的东西,你去拿回来——狗的东西,你说拿回来有什么关系呢?“轻罪”,还是一个罪。狗的饭你把它拿走了,犯一个轻罪,盗戒。

  问:何谓重物耶?

  答:依律,盗五钱或值五钱物,结重罪,是为结罪之分限。

  问:何谓五钱耶?

  答:诸释不同,《南山律》谓,摄护须急,即以随国通用之五钱为准,如此土今时,应以五铜圆为准也。

  下边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盗戒里什么东西叫“重物”?要什么价钱的东西犯根本罪?“依律,盗五钱或值五钱物,结重罪”,律藏里面,盗五钱或者值五钱的东西,都叫根本重罪,“是为结罪之分限”。

  那么“五钱”是什么?这个问题又来了,值五钱的是什么呢?各式各样的说法都有了。蕅益大师说三分银子,还有……,反正各式各样的都有说法。以前律藏里说五钱,他们一个钱管八个小钱,五八四十个小钱;以贝壳算,可以有四百个贝壳。那么这个算起来呢,标准就很难定了。那么到底是什么?这里他引《南山律》的说法,他说,“摄护须急”,盗戒最好护持得仔细一点,你情愿少算一点,不要多算了,多算了之后万一超过这个份量了,那你根本罪犯了还不知道犯根本罪。最好少算一点,少算一点呢,根据我们国家用的五个钱,“即以随国通用之五钱为准”,弘一大师说,“如此土今时,应以五铜圆为准也。”(当时国家通用铜钱)五个铜板就是五钱。那个太少了。那这个就是说不要犯,一个钱也不要去偷盗就算了。

  南山的戒本疏好象有这个说法:因为当时在瓶沙王的摩羯国,国王治罪的法律是偷了五钱要判死刑的,那么以这个定的五钱,所以佛教里边定了五钱。那么他就是说,照原则说,凡是哪一个国家,偷了那些要判死刑的,那么算重罪。这个原则上说好象是合理一点,不仅仅在具体的钱上说,凡是够判死刑的罪,那就说是根本重罪。那当然了,现在我们国家算起来,这个钱是不少了,总之不是少数。这个标准,反正我们说真正要持盗戒,不要从这个上去计较。你算得太宽了,万一这个不到这个价钱的话,你重罪犯了,你还以为自己没有事。情愿少犯,最好是一个钱也不要去占便宜。这个盗戒是难防护的,妄语易犯,这两个戒从古以来,都是非常麻烦的戒。

  问:何谓举离处耶?

  答:欲盗物时,若所盗之物未离本处,属己不显。故须于离处时结其正罪也。

  问:亦有物未离处即结犯耶?

  答:盗戒成犯,虽约离处、然其离相,不必物离,故律中明离处义,以十括示差别。今且略举。文书成明离处,约作字判断即犯;言教主明高处,约口断即犯——以言辞诳惑取者是;移标相明离处,即今丈尺度量之物;堕筹明离处,若计数筹若分物筹是;异色明离处,若破若烧若埋若坏色皆属此类;转齿明离处,以盗心移转赌具。如是等皆统名曰离处也。

  那么“离本处”的问题我也讲过了,不一定要离开本处,订了契约或者把东西搞坏了,都是属于离本处。

  问:何谓不犯耶?

  答:律有五种,皆谓无盗心也。一与想,意谓他与也;二己有想,谓非他物也;三粪扫想,谓无主也;四暂取想,即持还也;五亲厚意,无彼此也。

  问:何谓亲厚耶?

  答:律有七法:一难作能作;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护藏;六遭苦不舍;七贫贱不轻。能行是七法者,是善亲友也。

  那么怎么样子不犯?有几种情况是不犯?

  一个是“与想”,他心里想到这个是人家给我的,是我的东西,那就不犯。

  第二“己有想”,这个东西你以为是自己的,两支笔放在桌子上,大家在写字,写好了,他跑掉了,或者你还没跑掉,你看到桌子上有支笔,你拿起来走了——拿错了,拿了人家的,那你不知道,以为是自己的,这个不算偷盗。那个人说,“噢,你偷我东西,什么东西……。”“当时我以为是我的,两个笔差不多啊,搞错了。”那个不算偷盗。

  第三“粪扫想”,假使你以为人家丢掉的,没有主的,人家不要的,那你拿去也可以。但是你不要看到一个东西,马路上有一个金戒指,“哎,这个没有人的,我拿去了”。这个,你自己说没有人的——真正没有人要了,你拿起走了不算犯,这个金戒指,哪个说没有人的啦?没有人的它会从马路上掉下来的?那肯定是有人的了,你不能自己强辩说没有人的。

  第四“暂取想”,你临时用一用,并不是拿去不还了,临时用一用,这样子的心,也不算偷盗。人家桌子上摆了一个笔,我要写字,拿来写一写,人家说“嗨!你偷我东西,离本处了,本来我摆在这里的”,那不是,他暂时用一用,要还的,不能算。

  第五“亲厚意”,他们两个人很要好,你东西他通,随便你用,他东西也随便你用,这样的人,你拿他的东西用一下,那个也不算盗戒。但是这个呢,一般不能是主观地说:“哎,我跟你很要好,拿了没关系,你的就是我的。”这个也不行的,他跟你没这么要好。真正有些朋友是很知交的,你用他的钱,他不在乎的,那么也可以用一下。如果他斤斤较量的,你说他跟我很要好,没关系的,自己一边地说,那样不可以。真正做到亲厚意呢,也是不很简单的。

  “何谓亲厚耶?”律藏里边就说什么叫亲厚意?它有七个条件。一个是“难作能作”,他们互相是朋友,很难的事情他肯给他做的。第二“难与能与”,最宝贝东西他也肯给你的。第三“难忍能忍”,什么事情不可忍的他也可以忍下去。第四“密事相告”,秘密的事情都互相告的,就是最秘密的事情,他也不跟你保密的。第五“互相护藏”,有什么坏事情互相包庇的。第六“遭苦不舍”,一方面遭了大苦了,或者是遭了王难了,或者被抓起来了,要受牵连的,他不舍,还是继续跟他友好。第七是“贫贱不轻”,他假使穷了,也并不舍弃他的。“能行是七法者,是善亲友也”,这样子的人叫亲厚意。那么这个善亲友也不是很好找的那些人了。

  那么盗戒呢,我们这里简单地说了那么多东西,真正要讲起来呢,那就是在《四分律》里边就够讲了,多得不得了。在其他书里边,《僧祗律》里边有五卷,五卷专门讲盗戒,《十诵律》里边有四卷专门讲盗戒的,《善见毗婆沙》里有三卷,《南山律》里边也有三卷讲盗戒的,那是分析够微细了,那些从来研究盗戒的人也是感到这是一个难点。我们现在要研究呢,一般的参考就是《南山律在家备要》了。这本书我是翻过,也是够麻烦的,里边讲得很细,恐怕没有看到那个书呢,拼命要看;真正那个书给你看,恐怕也看不进去了。看了头痛的啊,里边很细致,但是需要的时候翻翻也是要的。那么《盗戒释相概略问答》这本书呢,我们有,不过不知道在哪里,找出来之后可以摆在外边,大家要翻的人可以翻翻。但是我们要继续讲下去了,也不能尽停留在这个近事戒里边。

  好,接下去,“近事发起慧行修心之法要”。昨天讲了第一个“以出离心求取近事戒”,这五个根本学处——五条戒,“甚于生命冒险守护”,要甚于生命地去冒险地守护它,比生命还要宝贵,冒一切险要保护这个戒不要犯。这样子做了之后,还要“兼制五根”,把五根守护住,不要乱看、乱听、乱嗅、乱碰、乱尝味道。这个都容易犯戒的,你贪着味道之后就会产生犯戒的行动。“此律仪戒,必于人中方, 得”,律仪戒,人中才有。

  丙二 兼修大乘道慧行法理

  二、兼修大乘道慧行法理,本诸大乘经教体性,多闻正思,契合六度行为。

  第二,“兼修大乘道慧行法理”,我们修别解脱戒,并不是单是小乘,要修大乘的道,修大乘道的慧行。“本诸大乘经教体性,多闻正思,契合六度行为”,我们要根据大乘的经教、它的体性来多闻正思,要把别解脱戒跟六度的行为契合起来。那就是菩萨戒了,菩萨戒的根本是别解脱戒,别解脱戒之后的根本有了,然后是摄善法戒,六度才有依据,才能行得通。自己的六度完成了之后,饶益有情戒才能做得到。这个互相关联的,前面那个“高洁大行”里边已经讲过了。

  丙三 智忍生起

  三、为自戒学处到彼岸故,总其轮回住中,究竟无常及苦痛之智忍生起。

  第三,“为自戒学处到彼岸故”,自己也学了戒的要到彼岸,你如果没有戒的话,要到彼岸是不可能的。“总其轮回住中,究竟无常及苦痛之智忍生起”,在轮回里面,究竟一切法都是无常的,都是痛苦的。

  一切法,苦集灭道四谛,我们有漏的世界就是苦谛,苦谛的因就是集谛——烦恼跟业,烦恼跟业都是脏东西,脏东西感的果不会是干净的,那么整个三界就是一个苦蕴集。这个在十二因缘我们讲过,当然有的人没有听过。29十二因缘,整个三界十二支,都是一个“大苦蕴集”,“大”就是无始无终的;“苦蕴集”,一个是果,一个是因,都是苦。那么这个东西,都是无常痛苦,这个“智忍”要生起来。“智忍”我们在《俱舍》中学过,忍可这个事情,“智”就是能够决定、能够了知的智慧,都要生起来。

  那就是自己要把戒学学好、到彼岸呢,要把世间的轮回无常痛苦,这个智慧要生起来;如果不生起来的话,就要迷糊,持戒就持不清净。你知道这个世界是苦无常的,那持戒才能清净。这个我们说是下士道里边的,念无常、观恶趣,对我们持戒直接有帮助的。如果“这个世界很可爱”,那你这个持戒就成问题了,这个做不得,那个碰不得,这个东西你怎么办呢?那么可爱的世界,你做不得,隔离了,自己又心里放不下,放不下的话,你要出离到彼岸,那是妄想了。你要真实认识到这个世界是苦空无常,痛苦的,那么这个持戒才有能够到彼岸的希望。

  丙四 观家庭如牢狱等

  四、观家庭如牢狱、邮亭、旅舍、戏场、合会,美食即是杂毒之糕饵,美衣装饰即是铁索、枷锁,财宝、谷藏,是极至重之驮载,当面名闻称赞,即是背后之讥谤笑骂,车乘仆使,皆是砍手断足之斧钺。总之,一切受用,皆是无常剎那,至于此时本身内体各各部份,谁是究竟享受者?

  第四,虽然五戒是在家人的戒,但是你不能说就把家庭看作很温暖,这个五戒里边,就安住在家庭里边了,这不行的,要把家庭看作牢狱一样。

  “观家庭如牢狱、邮亭、旅舍、戏场、合会”,家庭就是“牢狱”,各式各样的苦都从家庭里产生。为了妻子儿女拼命地追,没有妻子的时候追求妻子,冒了很多风险,也花了很多的代价,甚至于跟情敌要斗争。在古代,欧洲是两个三角恋爱的时候,就是要决斗的。两个人找一个女人,结果决不下来了,两个人拿枪来拼,打死一个,一个占了便宜了,拿这样子的代价换来的这个家庭。有了家庭之后,为了妻子儿女生活,又拼命追求,甚至做非法的事情,来满足家庭的要求。这是牢狱了,这是苦。世间上认为很幸福很温暖,实际上是一个牢狱。其他牢狱你关了进去,天天想出来;这个牢狱你关进去,天天不想出来,越钻越深,这个“牢狱”比世间的牢狱还要厉害。“邮亭”,邮亭是暂时住的地方;“旅舍”也是临时住两天的;“戏场”,看一出戏,唱完了就没有了,各了各的了;“合会”,开一个会,开会的时候大家很欢喜,互相关系很好,散了之后各了各的,回家去了,家庭就这么一回事情。在这个时候因缘和合了,大家聚在一起;因缘散离了,你要合也合不起来了。要死的死了,你抓也抓不住;文化大革命来了,把你送到哪里去了,到边境去了,你抓也抓不住;其他的事情,随着因缘来了,他要跑了,你拖也拖不住。这个东西都是临时凑合在一起,不是可以长久保持的。把家庭要看成这么一个东西,并不是永久性的东西。

  “美食即是杂毒之糕饵”。在《律海十门》里边就是说家庭好象是拌了毒的糕点一样,就是你看到是糕点,很爱吃,巧克力、奶油蛋糕之类的,看到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但是里边是有毒药的。家庭你看看很美满,妻子儿女长得很好,经济条件也好,啥都好,什么好,这是杂毒的糕饵——那就是看了很好看的奶油蛋糕,但是里边有毒的,你吃下去要死的。那么你到底要死呢,还是要吃这个蛋糕呢?你自己考虑了。那么这也是说家庭的祸害,这里海公上师却有他的经验,他把这个家庭的享受呢,也把它立了一个“慧行刻意”来作观,“美食即是杂毒之糕饵”,你想吃好东西(当然这个意思还是通的,但是他把它转了一个方向),我们说家庭嘛,就是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了。你说要吃好的,享受,第一种享受吃,就是“杂毒之糕饵”,表面上看着很好看,但是吃下去会死的。那么这个就是“慧行刻意”了,你不要贪美的东西吃了。不要说是居士了,他们在家的美食,我们出家的人也不要“今天打斋,馒头包子能吃否?” “能吃!”哎呀,这个吃起来是大大的胀。

  以前我们在五台山的时候,有一次搞一个运动(学习),反正到太原去,去参观那些什么先进的机器等等,那么当然了,吃饭的时候要招待你吃了,吃什么呢?我们现在想想,也没什么好吃的,就是汤面。但是五台山从来见不到白面大米的,到了太原区吃白面的,高兴得不得了。就是有一个,他就吃吃到怎么样呢?吃到一直满到喉咙口,打个嗝,里面的面要跑出来了,吃得那么胀,这就是吃得太好吃,拼命吃了。那么这个东西就是说,贪好吃的东西,本身就等于是吃有毒的糕点一样,看起来很好吃,吞下去会死的,那就是不要贪美食了。出家人一样的,不要看今天有包子,高兴得很,还没有吃饭,就尽想包子怎么好、包子怎么好,等到吃饭了,拼命吃。以前有人吃那么大的包子,七个一顿。五台山的胃口是特别大了,我们一斤面粉一顿不够的,一般说我们上坡的,那么大一个馒头,一斤面不够的,上面去根本不够的,要带那么大一包的山药蛋,才可能算一顿饭。这个拼命胀也是一个贪食了,也是将来要感苦报的。

  “美衣装饰即是铁索、枷索”,有人说穿好的衣服,戴装饰品,颈上戴项链,手上戴戒指、手镯——都是手镣脚铐给你铐起来了,你当它是好东西?就是要把它这么看,“铁索、枷锁”把你铐起来,你颈上的铁链条,你手上的手铐,你说是金镯子?手铐!

  “财宝谷藏,是极至重之驮载”,财宝也好,谷藏也好,以前地主家里面藏了好多谷、粮食,都是很重的驮载,等于说牛马一样的,把你背得站都站不起来,还要打你,爬起来背了起来还要跑,这个也是苦事情。

  “当面名闻称赞,即是背后讥谤笑骂”,这个更好,当面凑合你、赞叹你怎么怎么,就是后面的骂你、讥笑你。这个不是说一个人,一个人当然有的两面派的也会这么搞,当面说你什么好什么好得不得了,背面把你骂得一个钱也不值。这样子的人有,但是即使好的人,他当面是赞叹你,但是我们说世界上一分为二的,有人赞叹你,决定有一部分人要毁谤你。因为人的思想不一样,同你相同的人是赞叹你的,而思想跟你不合的人就要毁谤你,讨厌你,骂你。所以说人是两边的人都有,你不要看这边的赞叹你、称赞你,名誉利养都有,那边人诽谤你,把你骂得一个钱不值的还有,所以说当面的赞叹不值得高兴。

  “车乘仆使,皆是砍手断足之斧钺”,我们说享受,出去嘛有小轿车,做事情自己不要动手的,这个拿木耳汤来,那个拿什么莲心汤来,什么东西,自己坐在那里。以前一个电影,《摩登时代》,就是说,机器给你吃了,你自己只要吞好了,不要你动手的。这些东西,都是“砍手断足之斧钺”,把你的手足砍掉的斧钺。就是说你手足不要动了,等于说把你砍掉一样的。这个,我们生理学也有的。他们有人说,将来的人,头会越来越大,手脚越来越小。为什么?手不要用了,脚也不要跑了,跑路有汽车,做什么事情,有机器,这个,它退化了。手脚一点点大,但是动脑筋动得多,头脑越来越大,将来重得来——重得头脑子人都载不起了,脑筋用这个架子把它架起来了,那个手脚也退化下去。这个就是说,专门有人服侍你的,那就像把自己的手足砍断的斧钺一样的,不是好事情。我们也可以看出来,越是懒惰的人,他就是越是身体差,什么都要人家敬佑的话,能力也没有了,手脚的气力也没有了,一天到晚睡在床上,什么都不要动,你看你能搞好久?你什么都不要动,你睡在床上,吃了、穿了、弄了,还要吃不消的。

  这是都对自己不利的,要这么观想。所以说,家庭里边的一些享受,美食、美衣服、财产、当面赞叹、仆使——人家来敬佑你的人、车乘、佣人这些,都不是好事情,这个要经常观。那么在家如此,出家也一样的了。出家里面也不要贪好食,也不要贪好衣服。我们的三衣要坏色,鲜的颜色都不能穿,就是叫你不要贪好的。在斯里兰卡,出家比丘手表都不能戴,你戴了手表,警察可以公开把你抓起来,把你三衣都剥下来。那就是你不能戴装饰品,连手表都不能戴。我们这里,汉地开许戴个手表,但是你戴个金镯子,人家要骂起来了,“你这个出家人干什么的”。

  “总之,一切受用,皆是无常刹那。至于此时本身内体各各部分,谁是究竟享受者?”总的来说,一切受用都是无常的,刹那变坏的。再进一层说,在享受的人,在我这个身体里面,你分析一下,到底谁在享受?哪个是主宰?没有我的,这就是无我的道理。这个当然一般不容易体会,在我们最初的来说,这享受的还是身体在享受,还是心在享受?身体是色蕴,它不是一个我——你说手是我吧,有的人手坏掉了,砍掉了,他还是“我”还没有死掉;你说脚是我吧,脚砍掉了,人还在;人死掉,你说就一切都没有了吗?还在,那这个色身不是我。那么心,心也分受、想、行、识,一个个分析下去,都不是我,那么什么是我呢?到底哪个在享受呢?

  丙五 敬诸佛子 护三宝物

  五、于诸出家,视如佛之亲子,普皆恭敬,不见过失;三宝财物,尽力守护,如爱己物。

  第五,“于诸出家,视如佛之亲子,普皆恭敬,不见过失”,这是在家的居士对出家人要恭敬了,把一切出家的人都看成做佛的亲生儿子一样,因真正继承佛的家业的就是出家人,是佛的亲子,所以现在要“普皆恭敬”,都要恭敬,不要见过失。

  当然我们这里说你对一切僧人都要恭敬不见过失是对的,但是你要跟哪个人学,依止哪位学法,这个你却得要严谨了。30你不能说,“嘿,一切都好,我随便找一个,吃酒抽烟的那些,我跟他学”,好了,你也学了个吃酒抽烟的。这怎么敢学!跟哪个学呢?依止哪个呢?菩提道次第给你的标准,很好的。……(9A)要找不为名闻利养的,那么有十个条件,这十个条件我们末法时期找,一个也找不到,怎么办呢?两个条件不可缺,一个是持戒的,一个是有悲心的,不是为自己的名闻利养的。这两条有了,其他八个什么都没有,可以,可以依止他;如果这两条没有,其他八个都有,不行。经讲得好,人也怎么聪明,又是有一点点修证、有点神通等等的,但是不持戒,没有悲心,专门为自己名闻利养的,这样子的不能依止。这是菩提道次第讲得很明白。这个菩提道次第的八分之一是什么呢?这个一般人不好说了。那么康萨仁波切这个传承就是说,悲心、持戒这两条是不能少的。十条里边有悲心、有持戒的,可以依止;十条里边悲心持戒没有的,其他八条都有,不能依止 。这个很严重,我们不要掉以轻心。

  但是说尽管这么说,听的人呢,不见得都会听进去。我们以前在各地讲菩提道次第,全部、大的《广论》是没有讲了,但《科颂》之类还是讲过几道,把十个标准再三地反复地说。但是今天讲得很好,“啊,这个是”,怎么怎么,都承认这个对;过了一段时间,来了个有神通广大的什么人,趋之若骛,马上去皈依学法,就跑过去了,管他持不持戒、管他什么的,只要他有点神通好了。这个神通,真的神通假的神通也不知道,人家一吹,“喔,他这个人了不得!”怎么怎么的,赶快去学法。以为他有神通的,可以占一点便宜——有神通可以加持你了,你要什么东西满你的愿。以这个角度去学法,那这些标准就丢掉了。所以我们学法呢,各方面自己要衡量一下。找的师是应该什么标准,自己学法也要具有什么条件,为什么学法的,这些目的都要搞清楚。

  “三宝财物,尽力守护,如爱己物”,三宝的东西尽量地保护,比自己的东西还要看得重。因为自己的东西坏掉了不过是一个主——自己,三宝财物是十方的凡夫圣人共同的财物,你把它损坏了,那比损坏自己的东西还要严重,所以要尽力守护。这是对居士说了。那么我们出家人,当了执事,你管三宝财物了,那更接近了,你要尽力守护。如果不尽力守护的话,那么这个《僧护经》大家有了,可以去看看。我记得有一则公案:有一个饿鬼,他的两肋下(两个手臂下面),有两个热铁轮尽在那里烧,烧得很痛,痛苦得不得了。结果问佛,什么原因呢?佛说,他以前在常住里烤饼,供僧的饼让大家吃,他就是要多吃两个,这里夹了两个,夹了去,人家看不到。夹了两个饼拿起走了,多吃两个饼,结果三恶道受苦,正报受完了,到了饿鬼道去之后,两肋下边还有两个铁火轮。这个报还免不了,尽在那里烧,烧得非常痛,这个果报。这是佛说的,不是我们编一个让你们不要偷东西,故意造一些可怕的事情吓唬你们,这是经里的事情。

  如是等说,是种种道之精华,最极显明之导师,若以此为未尽者,则有菩提道次第之慧行方法,是诸智者最极重要之学处,颇有再再研究观持之必要也。

  “如是等说,是种种道之精华,最极显明之导师”,这样子的各种各样的,前面讲那么多,“是种种道之精华”,不管你是人天道、声闻道,还是大乘道,都需要的,是道的精华,各种道的精华,“最极明显”的“导师”,那就是你要走上修行的路呢,最明显的导师就是这些文。

  “若以此为未尽者,则有菩提道次第之慧行方法,是诸智者最极重要之学处,颇有再再研究观持之必要也。”这个你还以为不够,那么还有介绍,海公上师介绍依菩提道次第里边的慧行方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我们是到处在推广,我们现在对居士广泛地推广学《菩提道次第广论》。我们自己呢,因为第一学年学过一次了,所以不能加进去,但是我们想有个机会,以后有空闲的时候呢……现在我们听《菩提道次第广论》的恐怕没有了,大概都走完了,第一次听的人我看看都走完了吧?没有了——你还一个,你听了多少呢?哦,总算你还听了一点,就是这么一个了,前面听了都跑完了。那么新来的基本上都没有听过,以后有机会最好听一下。

  “是诸智者最极重要之学处”,它是最有智慧的人最重要的学处——我们要学的地方,是最重要的是《菩提道次第广论》的慧行方法,值得再三地“研究,观持”,观察、行持,有这个必要!《菩提道次第》是宝书,我们再再推广也是这个原因。

  乙六 近事六种差别之方便

  近事六种差别之方便者 颂云:

  能持一分多分行  圆满施设净梵行  但皈依行亦近事

  由根本四一二三  欲邪不净之行断  但皈依行之近事

  诸如是等如次第  依彼承诺而分别

  此近事依男女之分别者,是所依门之分别。此六种者,是准近道方便之别也。除酒戒外,余四根本分别,所谓一分近事、兼行近事、多分行近事、圆满行近事、净行近事、唯皈三宝之近事,如是等六。

  下边,“近事六种差别之方便者”,近事有六种。我们说近事么,一种了,怎么有六种呢?它就是里边又分了几种近事:“颂云:能持一分多分行,圆满施设净梵行,但皈依行亦近事。”六种,能持一分,二分、三分,多分的,圆满的——全部受的,还有净梵行——一辈子修不YIN欲的,这些,还有最后一种,五戒还没有受、只有皈依的,都算近事,近事可分这六种。

  “由根本四一二三,欲邪不净之行断”,“一分多分”就是根本戒四个里边能持一分的、持二分的、三分的,“圆满施设”,四分都受的,加个酒戒,圆满的;那么“净梵行”呢,“欲邪不净之行断”,一切不净行都断掉的;最后一个,“但皈依行亦近事”,单受个皈依,这也算个近事。

  “诸如是等如次第,依彼承诺而分别”,这些分别,按照次第,根据他所承诺的,他能持一分,持两分,乃至持满分,他愿意一辈子不YIN欲,那么这样的分别为这六种近事,甚至一个也不敢承诺的,就是这五条戒一个也不敢担承下来的,那么单一个皈依也可以,也算个近事。

  “此近事依男女之分别者,是所依门之分别”,这个近事男、近事女是根据什么不同来分别的呢?根据“所依门”,就是所依的身,有两种——男身女身。那么这是另外一种分别了。下边六种“是准近道方便之别也”,根据你进入道的方便,由各种各样不同的方便又分别了六种。

  “除酒戒外,余四根本分别”,酒戒是必受的,不能开的,一定要受的,其余四条可以受一条,二条,三条,或者满的——四条都受。

  “所谓一分近事,兼行近事,多分行近事,圆满行近事”,根本四条受一条的,一分近事;受二条的兼行近事;受三条的,多分行近事;那么受四条的,加上酒戒,五条都受的,是圆满行近事;“净行近事”,一辈子不YIN欲的,那是净行近事;“唯皈三宝之近事”,只皈依三宝,其余五条戒一条不敢受的,那么也算一个近事。这样就分了六种。

  乙七 近事授受之法则

  近事授受之法则者 求受近事五戒者,应从谁补特迦罗为取得之境?即以出家具戒之比丘,无则沙弥,或能于五戒学处完全受持、如理守护之近事。若自五戒无受无得,不守护戒,皆不得与人作师授戒,应知。

  “近事授受之法则者”,那么近事就是居士了,受居士戒,该怎么受?它的“法则”就是它的仪式如何?

  “求受近事五戒者,应从谁补特迦罗为取得之境?”提这个问题,要受五戒的近事戒,从哪个戒师来取得这个五戒呢?“即以出家具戒之比丘”,最标准的就是出家的比丘,受了具足戒的大戒的比丘可以授近事戒;“无者沙弥”,假使没有的话呢,实在是找不到了,那么等而下之,沙弥也可以;“或能于五戒学处完全受持、如理守护之近事”,假使实在十戒的沙弥也找不到了,这些地方,没有佛法的地方呢,那么受过五戒的居士,他能够受了之后这五条戒完全受持、如理守护没有犯的,这勉强也可以作一个。

  这是藏地的说法,我们汉地的传承是皈依也好、受戒也好,那是比丘面前受,如果没有的话呢,佛前也可以受,但是要一千里内没有比丘,佛前受;假如你佛前受了,后来比丘来了,赶快重受。这是皈依如此,五戒也应当如此。这里,藏地因为它重在从人前受了,那么最好是比丘了,没有的话,沙弥有五戒的,他可以给你授五戒。那么五戒居士自己没有犯的,清净受持的,他五戒有的也可以给你授五戒。如果你自己本身五戒没有的,那不能给别人授五戒;或者授了五戒之后,不完整的,有犯的。那么从这里来说,比丘也好,沙弥也好,如果他这五条戒不清净的,给人家授就不圆满了。如果犯了一条,那不要说了,就不能授了。

  “若自五戒无受无得,不守护戒,皆不得与人作师授戒,应知”,假使自己的五戒没有受,也没有得戒体,或者是受了之后不守护戒的,那么不能给人家作师、授戒,这个应该知道。

  所以自己要有这五戒了,清净地受持的,那么才能给人家授戒。自己都有亏的,或者没有受的,那根本不能给人家授戒。这是戒师的选择。

  复次,发端之要,皈依三宝最为必要故,于三宝之功德分别了知,唯具足皈依三宝,不皈别余之受持。有皈依三宝摄要颂必修学之

  “复次,发端之要”,那么真正要受戒,已经把戒师找好了,开始的仪式怎么办呢?“发端之要”,开始,开端,“皈依三宝最为必要故”,受五戒之前还要皈依三宝,这是必要的,一切戒的功德都从皈依三宝上来的。

  “于三宝之功德分别了知”,三宝的功德要知道。你说要皈依三宝,一切依三宝,一切听三宝的话,一切遵照三宝的指示办事,那你对三宝一定要尊重到极点;尊重到极点,必定他有功德很大,你才去尊重他。如果对三宝的功德也不知道,你嘴里再怎么怎么皈依三宝、相信三宝,到后来就会走到一边去的,甚至于反其道而行也会的。所以事先要对三宝的功德一定要先知道,然后这个皈依三宝才踏实。

  什么叫皈依呢?“唯具足皈依三宝,不皈别余之受持”,“具足皈依三宝”,皈依三宝要真正地皈依,诚心诚意的,要具足皈依。不能只皈依二宝,“佛宝,佛是我相信的,至高无上的;法宝是佛说的话,对的;僧宝,看看不如我,我还是不皈依的好”,这样子的人现在很多,这些居士是二宝居士,二宝居士实际上就是毁谤三宝,其实一宝也不宝了。佛法僧三宝是三而一,一而三的,拆不开的,等于说一个香炉的三个腿一样的,你说我这个破掉,不要,那两个也站不住了,要倒下去的。所以海公上师说的,现在有的人要破坏三宝,最巧妙的办法就是从僧宝下手。因为现在僧宝不如法的很多了,你看这个人什么不如法,那个人什么不如法,看看比起来我还比他好一些,不要皈依僧宝。不皈依僧宝呢,那皈依佛宝皈依法宝都是空话。佛法的具体表现在僧宝上,你把僧宝推翻了,你佛法寄托在哪里呢?所以说海公上师说了,现代的人他最聪明的办法要破三宝的话就是从破僧宝下手,从毁谤僧宝,不皈依僧宝下手,这个我们要提高警惕。当然僧宝,自己是僧人,自己骂自己恐怕很少了,居士里边就是不要对僧宝看过失,自己了不得,认为比僧宝还要高尚一些。

  真正说的话,一个僧人,他从他出家,头剃了,你行不行啊?你把你家舍掉了,把头剃了,什么都丢掉了——就是叫你住上个几天恐怕你也吃不消。真的舍掉了,不是说假的了!你说跑出去做戏,跑一段时间回来了,那个不稀奇了;你是下了决心了,不要了,那你恐怕还是做不到。他们那些即使是破戒的比丘,他开始还有这股勇气,你恐怕还不如他们。一定要具足地皈依三宝,“不皈别余之受持”,其他的都不能皈依,这很重要。

  复次,先于佛前恭敬至诚顶礼,次于师前顶礼亲近,于其面前跪坐合掌,作言:大德念我,我名某某,从于此时受持竟,乃至命终中间,皈依佛陀耶,两足尊;皈依达磨耶,离欲尊;皈依僧伽耶,众中尊;我从今时,乃至尽寿中间,愿作优婆塞(夷),求尊授予。如是二次、三次亦如是说。师言:此是方便。弟子答:尔。此近事律仪之授与也。

  “复次,先于佛前恭敬至诚顶礼”,皈依三宝的心有了之后,然后先在佛的面前恭敬至诚地顶礼,“次于师前顶礼亲近”,然后在授戒的师面前要顶礼,亲近他,“于其面前跪坐合掌”,要人现在前的。有的人说,你传我个法,授我个戒,写个信受个皈依、写个信受个五戒,行不行?人都不现前,你师父的话也没有听到,师父怎么一个人也不知道,你怎么说我受了皈依了?是某某法师,授了五戒了,甚至于传密法了?最近就有人了,他说“你慈悲啊,我们这里路很远,法也没有,只希望你……我在什么什么居士面前,看到你们传的法非常好,我也诚心诚意地要学法,但是条件不够,我也不能亲自来,你最好慈悲啊,把法传给我,这个磁带寄一个给我”,行不行呢?我们这个传法的人本身因为这样子搞的话就犯了戒了,我们没有那么愚痴;对他得法也不能得,得戒也不能得的。这是佛没有这个规矩的。

  那么要在面前,“于师前顶礼亲近,于其面前跪坐合掌”,自己说,“大德念我,我名某某,从于此时受持竟,乃至命终中间,皈依佛陀耶,两足尊;皈依达磨耶,离欲尊;皈依僧伽耶,众中尊”——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佛,两足尊,皈依法,离欲尊,皈依僧,众中尊。这是我们早晚功课里经常念的,但是意思要知道。佛是“两足尊”,福德智慧两个都圆满地具足的;“达磨耶”是法,最高的法是涅槃,离开一切贪欲,离开一切烦恼的;“僧伽耶”是和,“众中尊”,和合众,六和相亲,以佛法为他们的饮食的,我们世间上吃的是饮食,僧人就是上乞法,养我们的慧命的,所以这个是众中尊。“我从今时、乃至尽寿中间,愿作优婆塞(女的说“优婆夷”)“求尊授予”,要自己说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命终,这个中间,愿意作优婆塞、优婆夷,希望尊者授予我这个优婆塞、优婆夷的戒。“如是二次、三次亦如是说”,第一次说了,同样二次、三次,说三次。“师言”,那么授戒的师说,“此是方便”,“弟子答:尔。”这样子,近事的律仪授受就完成了。

  复次,学处五戒条相之求受者,应云:大德念我,如其圣者阿罗汉,我愿同彼清净,彼于尽形寿中间,不杀生命,背舍断命业,今者弟子某某,亦能如是。从于今时受持竟,乃至尽命中间,不杀生命,背舍杀业,决定能作。此第一支分,我同圣者阿罗汉,如其清净学处,随其能学、随其修行、随时应作也。此下略说

  “复次,学处五戒条相之求受者”,上边说的是近事戒的基本——三皈,那就是三皈依的近事。假使你要说五条承诺几条的,那么下边还有说法。

  “复次,学处五戒条相之求受者,应云:大德念我,如其圣者阿罗汉,我愿同彼清净”,因为阿罗汉是烦恼没有了,他持戒是最清净的,“我的标准要像阿罗汉一样”,这是清净的标准,“我愿同彼清净”。“彼于尽行寿中间,不杀生命”,这一条是杀戒,“背舍断命业”,不但是不杀,断命的那些事情也背舍,也放下的,“今者弟子某某,亦能如是,从于今时受持竟,乃至尽命中间,不杀生命,背舍杀业,决定能作”,跟阿罗汉一样的标准要做到。

  “此第一支分”,这是第一支分,就是第一个,杀戒,“我同圣者阿罗汉,如其清净学处,随其能学、随其修行、随时应作也”,这就是杀戒一条。下边盗戒、邪YIN戒、妄语戒、酒戒都要这么一套,要说,“此下略说”,那么下边是略说了,把它并起来说了。

  复次,如彼圣者阿罗汉同一清净,乃至尽命中间,不与取、欲邪行、虚妄语、一切诸酒能作醉迷转变入于放逸处所等,应断弃者,乃至应背舍者,今我弟子某名,从今受持竟,乃至尽命中间,于此不与取、欲邪行、虚妄语、一切诸酒能作醉迷转变入于放逸处所等,应断弃者,能决断弃,乃至此等应背舍者,悉能背舍。此诸支分,我同彼圣者阿罗汉清净学处,随时能学、随处修行、随时应作也。

  那么五条,一条一条地这么说,把下面四条并起来了。按规矩呢,跟第一条一样,一条一条分开说。

  师云:方便。答云:尔。

  说完之后,“师云:方便。”弟子答:“尔”。

  复次,师应开示难得、难闻、无常、业果诸理,及皈依坚固之理,并发胜愿而为圆满。此外应参看《法蕴足论》学处品

  那么这个仪式完了,戒师应当还要开示人身的有暇,人身难得,佛法难闻,世间是无常,“业果诸理”,业果的道理,这些道理要告诉他,开示一下。这样子使他对受戒的心坚固了,也感到是稀有、不容易了,“及皈依坚固之理”,皈依之后要如何巩固它,不要破坏的道理,“并发胜愿而为圆满”,最后发愿,殊胜的愿,回向,圆满。

  这是受近事戒的仪轨。照圆满的说应当这样子。我们现在授五戒的仪轨,根据海公上师的传承,因为说话的人一般居士,就是文化很高的,你说要背这么长的一段,背五段,他恐怕也背不下来;如果是不识一个字的老大粗,叫他背三句话都背不下来,那你怎么办呢?就是简单一些,它的精神原则不能减,它的字句稍微减一减,然后说个“能持”。但是能持呢,你意思还是要懂,不要说“包子能吃,馒头能吃”(笑),这个受的什么戒?你不知道了。今天我们就讲到这里。

  甲六 四根本修心要门第六

  (净戒行持摄心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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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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