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学习 内明 净土宗 禅宗 密宗 成实宗 地论宗 法相宗 华严宗 律宗 南传 涅盘宗 毗昙宗 三论宗 摄论宗 天台宗 综论 其它护持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开示 共下士道

发布人:admin   下载DOC格式文档    微信分享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开示 共下士道

 

  善用身命之方法

  现在讲到「善用此身命之方法」这一支了。这一支分三部份,分别为共下士道、共中士道及上士道三者。第三及第四偈为共下士道教法,对应【广论】中之「于共下士道次修心」。第五及第六偈为共中士道教法,对应【广论】之「于共中士道次修心」。由第七至第十二偈,呼应【广论】中之「于上士道次修心」。

  甚么是「共下士道」、「共中士道」及「上士道」呢?菩提道次第模式的教学把成佛之道划分为三个阶段,我们先入共下士道而修学,然后进阶至共中士道,最后才有资格入于上士道的大乘修持。

  共下士道

  现在衲讲共下士道部份,亦即第三及第四偈:

  身命动摇犹如水中泡 速疾坏灭之故当念死

  死后如影于形紧相随 黑白善恶业果恒随逐

  于此获定解已罪过聚 纵极细微亦当作断除

  尽力成办一切善资粮 常不放逸谨慎求加持

  共下士道的修学内容,主要包括了念死无常、皈依、业力与因果规律及十善业等。这些教法能令行者免于下世堕入三恶道中轮回。

  在第三及第四偈中,我们祈求:「请加持令我得到身命脆弱、生死无常之觉受!请令我得到死后去处由善及恶业所决定之觉受!请令我能常常努力地积善及断恶!」文中的「水中泡」这几个字,形容人身及生命之短暂及脆弱。

  我们首先讲一讲有关念死的教法。佛陀在印度鹿野苑(Sarnath)初转*轮时,便讲及无常教法。在座中有些听众曾去印度拘尸罗什(Kushinagar)朝圣。在此地,佛陀向弟子说:「我将示灭了。这是你们亲见如来色身之最后机会了!」

  此时极多已达罗汉境界的弟子亦相继入灭,只余下四百九十九位罗汉弟子在世。最后,佛陀以吉祥狮子卧姿躺下入灭。许多人见过作吉祥狮子卧姿的佛像,并称此为「睡佛」,其实这便是纪念佛陀示灭的佛像,并不称为「睡佛」。作为佛教徒,称佛陀「睡」了是很过份的,此亦为末法期的其中一可悲现象。总之,这是佛陀示灭的形像,并非佛陀在睡觉。佛陀及罗汉等早已超越生死,祂们为何要示现入灭事业呢?这是为了示现无常,教导我们:「即使佛陀圣身尚会有尽,何况凡夫的不净肉身呢!」佛陀在初次说法时教示无常,在最后一次说法时也是开示无常,由此可知无常教法之重要性。真心欲修持有成的行者,必须致力于培养出及长期保持念死心,尤其出家人更应每早一睁开眼睛,第一件事便是诵念无常偈,起码用半分钟或一分钟想一想生死无常。衲希望大家不论出家或在家,每天早上都这样做。若不这样做,我们的所谓「修持」很难有成,成佛或解脱遥遥无期。有些人非常忌讳思及死亡,其实这没一点可怕。思及死亡不但不会令你早死,反而会带来许多大利益。若以念死心修善,一切善业皆成为成佛或解脱的因。若不以念死心修善,则善业不算清净的修行,而且不会有力量。故此,佛经中说念死乃一切念中之最大力量者。

  哪到底如何念死呢?这有许多种有效方法。小乘教派中常常修白骨观,观想有光由眉心进入,令肌肉溶化,最后只剩下骨头,以此修生死无常之觉受,这是其中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对治欲望尤其有效。如果我们贪着美女的美色,在用心观想她的内在血、肉、骨及内脏等后,便能令欲望息止。在西方,衲常见到小孩的玩具店有售骷髅模型玩具。我们买一套这种玩具回家,常常看它、想它,这也可说是训练生起生死无常觉受的有效方法。如法的僧人浴室会有骷髅的绘画,也是为同样的目的。藏传佛教利用人骨做法器,亦是为了提醒无常的目的。在我们的传承中,则较重运用「三根九支三决定」的念死法门。

  这种叫「三根九支三决定」的法门,顾名思义是依各有三分支章题的三主题来思维死亡及无常,以期生起三种决定或觉受。这法门对体悟生死无常极为有效,大家可参考【广论】中所教详细内容,现在衲亦将浓缩地讲解它的实行方法。

  所谓「三根」便是三个有关生死无常的真相,「九支」便是其理由,「三决定」则是在禅参后所得的结论。由于三根各有三支理由,故一共有九支。

  第一根是「我们必死」,第二根是「死期不定」,第三根则为「死时除佛法外无一能助」。

  现在先说第一根 ——「我们必死」。这一点彷佛谁都知道,但我们却对它并无觉受,而且总会努力地避开思想这个话题。修生死无常便是强逼自己去面对这真相,而并非有甚么是我们不知道的内容。我们必将死亡是一件事实,无法改变或逃避。当业力成熟时,这是必然的结果。避开这个话题,并不等于我们能避开死神的来临。

  我们客观地想一想,历史上有谁人能不死呢?一个都没有!此身乃由地、水、火、风等元素组成,它们最终亦必分解、失效,然后心便无法再依附这个肉身而存活,死亡便来临了。在那时候,纵管全世界的医师会诊,也无法救活病人。即使你飞到天上,或潜入海底深处,乃至钻入地心,仍然躲不过死神。

  自入娘胎始,我们便开始变老的过程,亦等于正在步向生命之必然终点。

  今生只有几十个寒暑,但可用在修行上的时间不多。仔细盘算一下的话,我们能用于佛法修持上的时间极为有限,但我们却往往没有利用这些有限的时间。衲屈指一算,回顾过去的六十八年间,往往忙于琐事,真正好好地专心修行的时间极少。我们许多人都说自己是为求佛境而作修持,但这是经不过审察的。一旦审查,我们发现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谎言,因为我们根本没花多少时间在真正的修行上。如果我们一天修一个小时,一年亦只不过是三百六十多小时而已。可是,在这短短三百六十多小时内,有多少时间我们是毫无分心的呢?其实大部份时间我们都不专心,或者是参杂了为世俗名利而求利益自己的目的而念诵,又或者这只沦为每天做功课的一种习惯而已,大家可以各自在内心审察。谁知道呢?或许你们不是这样的,但衲抚心自问,衲本人正是这样,故此十分惭愧。衲现在已老了,但诸位尚年轻。在六十岁以后修行,其实往往力不从心。人的最初十多、二十年,估计亦不太懂修行。在二十岁到六十岁间,大部份人忙于生计及养家活儿。我们看一看,前二十年不懂修,中间四十年没空修,六十岁以后的时间力不从心,哪我们到底何时修行呢?这一点衲希望大家回家想一想。修持几乎可说是与阎王斗快,看是他先到,或是我们先得成就。如果要找暂时不勤修的借口,我们永远都能找到,最后我们到死的一天都没有作过真真正正的修持。我们真心想修持的人,应每天分析一下:「今天是阎王占了上风或是自己的修持占上风?」

  透过禅思第一根的三支,我们能培养出「因为我迟早必死,所以我必须修持!」的决心。

  第二根是「死期不定」。前一根说我们迟早必死亡,但最糟的是我们不知何时会死。

  如果我们能准确地预测死期,我们大可以先忙到的世俗事,在最后才狠修几年以准备来生。问题是,我们无法预知死期。以佛教宇宙观来说,我们的世界处于南瞻部洲。其它部洲的人寿元固定,譬如说那的人都能活至一千岁等等,但南瞻部洲的人寿量不定。死亡并非依出生次序先后,老的先死,少壮的后来老了才死。死亡表面上亦并无合理性,所以我们叹说:「这么年轻的人,怎么会这么早死?」是没意义的。有些人年轻时便死去,有些人在孩提年岁便死去,更有许多在母胎中便夭折了。

  环顾外在环境及因素,利于活命的因素极少,能威胁生命的因素却很多,任何一个小小的病便足以夺去我们宝贵的性命,尤其在现今的五浊年代,太多飞机失事、汽车意外、工业意外及天灾横祸了,所以我们横死的机会十分大。

  即使不论外在因素,单观我们自己的肉身,它亦是十分不可靠的。我们身体的设计,似乎并不利于生存。只要我们随便踩到一根毒刺,或被毒虫叮了一口,这便足以致死。如果要作比较的话,恐怕一只普通的猫也比我们的生存能力为高。第三偈说我们的身命犹如「水中泡」,正是指我们身体及生命之脆弱不堪。我们现在似乎很健康,但其实这就如水上的一个泡泡,随时都可能破灭。

  透过禅思第二根的三支,我们培养出「我不可再延误了!因为我不知何时会死,所以我必须马上修持!」的决心及觉受。

  第三支是禅思在死亡时及死亡后有甚么能帮助我们。

  我们花了大半生追求的金银珠宝,在死时有用吗?如果财宝有用,皇帝就不必怕死了。可惜的是,在死时财宝是毫无帮助的。

  当我们临终时及在死后,今生的亲人或朋友等,能陪我们或帮上忙吗?他们不单帮不上忙,甚至有时还会争家产,令我们死时更加忿恨。

  不单财物及亲友靠不住,就连我们最呵护的这个肉身,到头来也带不走,到头来它也不会帮上忙。

  透过参想以上三点,我们可生出「因为死时除佛法外无一能助,所以我应当专心地修持,不被其它人或事干扰!」

  以上是「三根九支三决定」的念死修持方法。到这,便讲完第三偈之首二句 ——「身命动摇犹如水中泡,速疾坏灭之故当念死」—— 的解释了。我们在修诵本偈之时,应想面前之宗喀巴师徒三尊由心放光入我们顶中,令我们修念死无常之障碍 —— 执着以为自己永恒不死的心    —— 被净化了。这些障碍化为黑水、黑烟及毒虫等,全离开了我们的身体而排出体外,然后光明由脚底至头顶充满了身体,令我们对死无常之教法有了体悟。

  现在已讲了敬师、人身难得及生死无常这三个章题。我们在修诵时,应依次第致力于某章题的思维上,以期培养觉受,譬如从我们修敬师时,每一次修诵本文均用心在这章题上,其它只略为涉猎诵过去。到了某一天,我们真正生起了敬师之觉受了,便移至下一章题 —— 人身难得,也是在每一次修诵时致力于培养这章节的觉受,但仍不失前面已生之敬师的觉受,不能学新的就丢了旧的,而要慢慢累积觉受。前面若已真正有了觉受,以后其实根本不必慢慢培养半天才能生起,而只需一分钟略为思维便可生出觉受,就如我们一看镜子,马上便会见到倒影般。

  下一章题是业力及因果。业力及因果出自佛陀的四圣谛教法中的苦及集谛。衲在西方国家弘法,也常在东南亚国家对汉人弘法。西方人对业力及因果不太容易生信,许多汉人则更奇怪,他们在顺境时,便认为那全是自己努力的成果,所以在这些时候他们并不思及因果,只有在逆境中,他们才会思及因果及业力,或是把失败归咎于别人或命运等。衲当然并非说所有汉人都如此,但有某些汉人的确如此。可是,不论我们相信、不相信或只在某些时候相信业力及因果,这些规律同样运作如常。这些规律极为微妙,最精微的业力及因果关系,唯独圣者可见,但我们可以理解其中的粗略规律。

  在学习业力及因果时,我们主要乃学习业力的四大特征:第一,业力是不可改变的;第二,业力会增长;第三,不曾作之业不可能遇果报;第四,曾作之业不会消失。

  现在说第一点。任何行为,必定会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有的比较好,有的比较难受。唯一的例外是我们别有对治,令业果延迟了甚至消失了。前面说过死亡是必然的。为甚么死亡必然呢?这正因为业力及因果不可改变。有人会说:「我不信这套!」你信不信随意,但你一样在业力及因果规律之影响下。我们当然可以拒绝相信因果,但我们无法逃避因果。先撇开基因改造科技不说的话,一颗甜的种子只可能长出甜,绝不可能长出辣椒。同道理,善业会带来善报,即使你不想得到善报,它们一样会来临。恶业只会带了恶报,即使你不信,恶报一样会来。在【佛陀本生经】及【贤愚因缘经】中,有许多有关业不可改变的案例。

  有关第二点不难明白。一根火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烧去整座森林。同样地,善业或恶业会增长、变大。善业变多我们可以不关心,但恶业若置诸不理,即使本来很小的恶业也能产生很大的恶果,就如小小的一颗种子能长成一棵大榕树的道理。

  有关第三及第四点,衲举一些例子:有时我们看新闻,会听到有人在大灾难中奇迹地生还了下来,这正因为这人没有其它受害者的共业。佛陀在世时,祂所属的家族被屠杀。当时祂的族中有不少人早已证得罗汉境界,神通极大,甚至能飞到天上,但祂们在业报现前时都未能逃脱,始终躲不过这一劫,就连佛陀及其弟子也未能救活祂们,这是因为祂们有这个因。当时族中有一个凡夫女子,她并未证悟甚么境界,也没有神道,但她却没有死去,这正因为她并无这个因。印度的琉璃王(Virudhaka)被预言会被烧死,他为了避祸搬到湖中央而住,结果有一天某个人的衣上饰物反光,把阳光折射了,引起了火灾,国王最后仍是难逃一劫。现今信息发达,我们常会听到大难不死的奇闻,也有许多人因为不可思议的原因而却死了,这都是因果及业力的案例。我们作思及修时,应以这些例子为思维内容。

  业分为善及恶业,这点衲已说过上百次了。我们把恶业归纳为十种主要的种类,亦即十恶业。十恶业又分为身、语及意作三类。身之恶业是杀生、偷盗及邪淫。语之恶业为妄语、绮语、恶口及两舌。意之恶业为贪、瞋及邪见。这些恶业将带来可怕的业果。

  杀业指夺取其它生命。自己杀或叫他人代杀皆为杀业。不论用刀、用枪、用拳头、用炸弹、用毒药或用邪术杀生,都算入杀业之列。完整的杀生业,指我们确认要杀之对象,心有因贪、瞋或痴而生之杀机,行为亦成功了,最后我们心生满足。如果无动机而意外杀生,或有动机但行动未成功,都不是完整的杀生业道,但也有一些果报。为甚么杀生之恶业力大呢?这是因为众生俱珍爱自己的生命。在我们杀生时,正是把众生最珍爱的东西夺去了,所以导致之痛苦最大,故果报亦重。

  偷盗并不一定指大宗的刑事盗取,少至妄取一片树叶亦可算是偷盗业。总之凡是不属我们的东西,我们未经同意而取为己用,便构成偷盗。自己动手或聘别人代偷,一律算入偷盗之列。在古代,有些婆罗门教的人,认为天地万物乃由梵天所造,而他们自视为梵天的后代,故此有权随便享受世上任何东西而不算偷盗,这是出自愚痴的偷业。即使他们这么想,也一样会遇上偷业的果报。此外,如果我们多次向同一受害者下手,每一次偷都是一个新的业因,但每一次行事时由于动机及心力不同,其业力或会有异。偷盗之果报为未来世生于三恶道,即使业尽后转生为人,也只会生于贫乏的地方,而且会有天生倾向爱偷东西,以致偷业连绵不断。衲在年幼的时候,十分喜欢偷些小东西以作弄别人,这或许便是过去的不善习气所致。

  邪淫对出家人及在家人定义不同。在家人只有在非正淫之情况下才有邪淫之果报,但出家人则没分甚么正淫、邪淫,凡任何淫行皆属犯戒。凡与固定配偶外的对象行淫,或与未成年者淫,或母子、父女间乱沦,或于佛坛等圣物前行淫,都属邪淫之列。这只举了几个例,但佛经中有十分详细的解释及分类,今天就不多讲了。邪淫之果报与偷盗类同,亦即将于未来堕三恶道,而再转生为人时,亦会与配偶关系不和、离异等,更会从少有喜欢邪淫之倾向,譬如说这个人尤其喜欢作为第三者介入别人的关系中等等。佛陀早已预言在五浊恶世,人类将荒淫不堪,无道德可言。现今年代,的确应验了这预言。

  以上讲完身之三种恶业了。现在说语之四种恶业。

  妄语指非真实语。如果我们明知一件事不是那样的,或不知它的真相,但我们却以言语、文字、身体动作、眼神或沉默的方式故意误导别人,这都属妄语业。由此可知,妄语虽属语之恶业,但沉默、肢体动作或眼神的误导亦可以算入妄语业的范围内。不同情况下所作之妄语,其业力不同,譬如说为了求生与为了害人而作妄语,业报轻重便不同。对佛或对凡夫所作之业,亦因对象不同而有不同果报。在诸种妄语中,以大妄语为最严重。甚么是「大妄语」呢?譬如说无神通者自称有神通、未见空性者自言已证空性或自称见到佛陀等。在家人作大妄语固然后果严重,出家人若作大妄语则连出家戒也当下失去了。有关妄语,在为了救护众生之情况下,我们则要特别处理。譬如说,我们明明看到有人在眼前走过,然后有追杀他的人问我们,我们若直说真话,便会令逃走的人被杀,这时便要谨慎处理了。噶登派的祖师说,在这类情况下,我们必须同时护戒而同时又要维护众生之安全,以达到两全的效果,譬如说我们可以答曰:「未见任何有自性的人路过。」一类的话,这便既没有妄语,但也没有令人被杀了。

  两舌是指挑拨。如果有两个人本来是和气的,但我们以不良心态去说三道四,令致他们不和,这便是两舌之例。上至令二国不和而打仗,下至令两人吵,都可以归纳入两舌之范围。若令僧团分裂,则是最严重的两舌恶业。这种业有多严重呢?连发生僧团不和而分裂的地方,后世也不会有人去那修行,而且不吉祥之事连绵不绝,由此可见僧团不和的严重性了。大家对此必须万万小心。

  一个人本来心境平静,但你说了一包话,令他的心灵受到伤害,这便是恶口之例。有些人特别喜欢如此,一则不开口,一开口就喜欢令他人难堪,这是不好的习惯。

  凡不为了甚么有意义之目的,而说些无意义的话,便属绮语。无聊故事、八卦新闻及色情笑话等等,都能令他人的贪等烦恼增长,所以不是好事。大家或许觉得说点色情笑话无伤大雅,事实却非如此。这类话令贪欲增长,而佛法之目的乃令贪欲息灭,所以我们是在说与佛法相反的话。这类业看似不严重,但在家人宜努力戒除,出家人则更加不应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话语上。有些人说话从不令他人相信,也说不出是甚么原因,这正是过去生绮语、废话及妄语太多的果报之一。

  语之四种不善已说完。现在说意之三种恶业。

  对不属自己的东西生占有欲,便属贪业。

  瞋是指仇恨的心。瞋心对自己亦不好,对众生也无利,尤其是瞋恨心大者的家人十分受罪。

  甚么是邪见呢?认为因果及业力等不存在、世上根本无善恶之分别等等,便是邪见之例。有邪见者欲修善业是十分困难的。

  以上说完了十恶业,这是我们应戒除的。它们的反面是十善业,这是我们应积极去做的。十恶业及十善业亦称「黑业」及「白业」。它们并非本质有好与不好之分别,而是依其果报的角度来讲,我们把令我们痛苦之果报的因称为「黑」,把令致得福乐果报的因称为「白」,由这主观角度来分类而已。我们也不必抱怨说:「为甚么大悲的佛陀要订下这么多戒来折磨佛徒呢!」,因为这是我们的误解而已。业报并非佛陀或上天的处罚,而且也不限于在佛教徒当中才生效。佛陀只是发现了甚么事会导致甚么果报,然后祂教我们说:「如果你想得到这种果,就要这样做......如果你想避开痛苦,就不要那样做......」而已。这些规律并非佛订的,而这些教法亦纯为我们的福乐而说。如果我们欲得真真正正的平和,便要作十善业及戒除十恶业,否则不论你如何上街游行、示威甚至打仗来争取,也不可能得到真的和平和内心的平和。有时我们看到许多人为了世界和平而示威游行,他们狂热地在喊口号、扔石头,最后演变为暴动,这哪有和平可言呢?以暴力争取和平,是十分讽刺的一回事。依业力而行及培养内心中的平和,才是有效的和平之道。

  业力的规则十分细微,在佛经中有其它许多相关的教法。如果我们在梦杀了人,虽未真正杀人,但也有少许业报。若在梦中供佛,这亦有部份真正供佛之果报。完整与不完整之业,果报又有不同。思业与思已而作之业,也有其中分别。此外,若一直有杀生之习惯,则每次杀生时之业力比只偶尔杀了一次的业力不同。以极重之烦恼心,如极大的瞋恨心等,作出了杀生等业,与没有这么大的瞋心而杀,其业力轻重又有别。同样是杀生,以残忍的方法慢慢把对方杀死,比较普通的杀生行为,其业力轻重也有别。在印度,由于没有电冰箱等,有些屠夫把海龟的身体每次割一点点来卖,不让海龟死去,以保新鲜。由于海龟生命力极强,牠们可以捱许多天还不死去。这类杀业比较一刀杀死的业来说,将会重得多。为甚么呢?因为屠夫令被杀之众生受到极大痛苦故。又者,杀一条虫、杀一个陌生人、杀一个出家人、杀亲生父母及杀菩萨之间比较,当然又因对象之不同而轻重有别。人被杀时所受痛苦比虫死之痛苦大,所以业报更重。父母对我们之恩极大,所以杀父母之业极重。一位菩萨能利益许多众生。把菩萨杀害了,等于抹杀了许多众生受益之机会,所以后果亦较杀一个凡夫众生之业为重。杀生后有悔意或对治者,相对无悔意及对治者,其业报亦有不同。以上乃以杀业为例,其它九业亦同。

  如果换以善业之角度来说,以上规律同样生效。对佛陀或僧团作供,业报比供养凡夫大。为甚么会有此中分别呢?这是因为对象之不同。亦正因为此缘故,我们对圣人及圣物必须十分恭敬,因为圣人及圣物能带来很大的利益。在我们这个道场,有时会举办开放日,请很多非佛教徒来参观。为甚么要这样做呢?这是因为道场有全套【大藏经】、许多佛像及转经轮等。我们若能明白【大藏经】 之内容是最好不过的了,但若不信者单单看上它一眼或对它们尊重顶礼,亦可得一些利益。许多人或许未必相信转经筒的意义,但他们因为好奇及好玩的心,把它们转动了少至一次,也结下了善因缘。以上所说的利益,全都因圣物之力量而出。所以,因应对象之不同,我们同样的善或恶业之业力会有所不同。对待圣人及圣物,我们尤应当心。

  刚才所说的十恶业,是佛教徒应该戒除的。佛陀曾开示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境界高的菩萨行者为了众生的利益,而又在无其它选择时,可以开许作身三及语四之恶业,譬如说若有一人有能力及意图杀害多人,在无其它办法制服他时,菩萨可被开许杀此一人而令许多人得以存活。这样做的话,许多人能得以生存,而该人亦被制止作出杀害许多人的恶业,对他本人来说亦利大于害。某些境界高的行者,更可能有能力令死者之神识迁往较佳的地方。在这类情况下,身三及语四等业是可以开许的,但意的三恶业则在任何情况下皆不可开许。以上乃对高的菩萨行者而言。对我们一辈凡夫来说,十恶业中无一可以开许。

  另者,若我们可以进而受戒,则利益可以更大。为甚么呢?因为以受戒之身作任何修行,比普通人所作修行的业力更大故。未受戒的人,只在作善时有善行之功德,在平时便无功德。受了戒的人,功德长期都在增长,乃至在睡觉时其功德也自动增长。以不杀生为例,如有二人坐在一起一小时,两人甚么也不做,受了不杀生戒者积聚了持不杀戒一小时之功德,所以将会有其善果报,但未受戒的人在这一小时中则无任何功德可言。由于此原因,西藏的居士在凡要作大供养的当天,多会预先受大乘八关斋戒等戒,用受戒之身作供,以令功德增长、变大。我们勿以为受戒是一种负累,其实持戒有极大之利益,尤其在末法期中,能清净地持一天之戒,功德亦比于正法期清净地持戒一辈子。大家应持甚么戒呢?在皈依后,皈依学处及十善业是最基本的戒。于此之上,我们可各自依自己能力求受终生的不杀等戒,或菩萨戒,或戒期只有一天的大乘八关斋戒和只有两天的观音斋戒(nyung-ne)。大乘八关斋戒在第一次受戒后,可以自己在家于佛像前受戒,所以十分方便而且利益极大。它的戒期只有二十四小时,所以居士也不难持得清净如法。以后大家有机会时,应于具资格的授戒者前求受大乘八关斋戒,然后常常自己在家受戒(注:方法见法师著作【福份无量】)。

  以上已说明了十恶业及十善业之因。十恶业之果报有许多重。第一,我们将生于地狱、饿鬼或畜牲这三恶道之中。有关这三道之苦,我们在中士道会讲及,现在暂且跳过不说。第二,在将来又再转生为人时,我们会生于不好的地方。第三,我们在后来转生中会常常遇上不好的事情,譬如说杀生者会被杀、偷盗者会贫穷......等等。第四,我们会有喜爱重复同一业之习气,例如杀生者后世天性喜欢杀生......等等。十善业亦有它的果报,例如不杀者将生于天、人或阿修罗这三善道中,而且会生于利于长寿的地方、常常高寿及天性有爱护其它生命的倾向等等。

  由于业力决定,有因便必然有果,只待外缘引发而已。一旦积下了因,这个因就待适合的外缘诱发成果了。平时我们如果患病,便会认为元凶是病菌感染,但这只是整件事真相的一半而已。我们因为曾作某不善因,现在遇上了适当的外缘 —— 病菌,所以便诱发了果 —— 患病。如果只有病菌而本身无因,是不会患病的。所以,病菌只是一个外缘而已,真正的根本原因是我们的业。同道理,在汽车意外中,撞死人的车只是外缘,死者另有业因。这个因遇上了外缘 —— 车,才引发了果 —— 被撞死了。我们一贯的思维,是把任何不如意的事归咎别人、病菌、天灾或人祸,这其实十分幼稚,真正要怪的应该是自己。只要曾作因,小小的一个外缘已足以结果,就如前面提过的国王因为遇到小小的一块反光饰物而终被烧死的案例般。因就似种子,外缘就如阳光及水份等,二者相遇便会发芽、生长乃至结果。

  众生各有不同的转生及不同的遭遇,是因为他们各有一连串的果报。能生于天、人或阿修罗道中的,必定是因为善因,但于此三道中也分好与不好,譬如说住在澳洲的我们与住在非洲饥荒地区的人,福报便明显不一样了,这是因为另一些业力因素。所以,我们可以粗略地把所有可能性归纳为四大类组合,一为生于善道而其它业力因素也好的,如天界的众生便属此类;二为生于善道但其它业力因素不好的,如生于人界乃因善业而致,但生于非洲则可能是因其它恶业而导致的;三为因恶业而生于恶道,但因其它善业力因素而致在恶道中相对说有福报,例如畜牲道本是恶道,但生为畜牲中之龙王福报其实亦很大,这是一个因恶业投生畜牲而因善业生为龙王的情况;最后一种是所有业力因素均不好的可能性,如生于地狱中的众生便属此列。就以衲所养的小狗「金巴」为例:牠既生为畜牲,这当然是因为过往恶业所致,但牠不愁吃、不愁住,而且因为大家还算敬师,所以连带衲的小狗也没人敢欺负。比起其它大部份畜牲来说,牠的福报明显是好的多了,这是因为牠曾作别的一些善业所致。

  第三偈的后二句说:「黑白业果在我们死后,如影随形地紧紧追我们不放!」我们如何修这两句呢?我们应思维上述因果教法,心想三千大千世界中的众生,皆受因果规律所影响。在如是思维时,我们不可把十善业、十恶善、因果之四特性等视为分割了的个别单元,而应视其为整套规律而参思。在想时,我们不能满足于只把上述教法默数或背诵一遍,而必须把手指指向自己,以因果之「尺」来量度自己。若不如此把教法加于自己的身上,再学下去只会导致甚么教法都明白甚至精通,但自己却甚么都不怕做、甚么都没改的反效果。如果闭关修菩提道次第的话,单单因果与业力部份便要禅参一两年方会生出真正的觉受。

  所谓「深信因果」,并非单指限于相信它的规律而已。如果明白因果但所作、所为完全不顾因果,这样不算是真的深信因果。我们必须修至完全深信因果,而至连最小的恶业也不敢去做、最微不足道的善业我们也积极地去做,令一生中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说的每一句话、所想的每一个念,全都合乎因果法则。我们最好能培养习惯,每晚临睡前在心中计算一次,就如商店晚上关铺后作当天盘点般,把一天中之善业及恶业回顾一遍。若当天曾作善,我们心生欢喜,并发心明天继续。对曾作之恶业,我们心生后悔,并发愿明天不作。第四偈说:「对至小的恶业我也常常断除,对任何善业我也要常常积极累集。我要以谨慎的态度不令自己放逸而行!」,这正指上述的依因果而做人。偈句中「常不放逸」的「常」字及「纵极细微」数字有特别的意思。最微不足道的恶业,若不谨慎戒除,也会增长变大,其果不堪承受,故此我们不但要戒大恶,且要连「极细微」的恶业也当断除。有些人以为大方向没错,偶尔犯一些小节上的不善,是没有大问题的。他们说这是「不拘小节」。我们不可堕入这种错误的想法。「常」字是指并非单单在座上时修因果,而必须常常审察自己。许多人认为因果教法显浅,所以十分轻视。可是,如果我们连因果教法也实修不来,去研究甚么中观、唯识或大手印等,是完全无意义的。

  以上讲明了对恶业必须防止及对善业必须奉行的道理。可是,对已曾作下之恶业怎么办呢?我们现在明白了因果之理,所以知道这些恶业及过往世所作、现在已不复记忆的恶业会带来恶果,现在我们心生后悔了。光是后悔是无用的,我们必须对治它们,亦即是说我们必须忏罪、净化已作之恶业,同时努力防止积累新的恶业。

  忏罪必须具足四力而修。甚么是「四力」呢?一者追悔力,二者对治力,三者誓愿力,最后为依止力。

  追悔力是指我们因怕其果,而对曾作此因生出后悔心,犹如中毒者后悔吃下了毒药般。这一点十分重要。若无后悔心,则忏罪极难有效。

  对治力有多种方法。我们以空性对治罪业是其中一种方法。「空性」不指「甚么都没有」或「甚么都不存在」,这一点千万勿误解了。有些人以为呆坐甚么都不思想,便是修空性。这当然不是修空性,而且没一点接近空性正见,反而似老人痴呆症更多一点。修空性忏罪是指作罪之人及罪业本身本无自性,我们对此作闻、思及修,便可净化罪业。真正证悟定性的人,不单不会以为甚么都不存在,反而更会谨慎因果业报。

  另一种忏罪法是以清净的信心念诵佛名或其咒,这是十分有效的一种法门。在【菩萨堕忏】中,我们便念诵三十五佛洪名以作忏罪(注:见法师著作【孝份无量】),这是其中一例。

  对佛、菩萨众供养也是忏罪之有效法门,但作时必须注意供品来源清净及动机为欲净化罪业等,供品也要放得极为庄严(注:见法师著作【福慧明灯】或【甘露法洋】等)。

  造佛像或建塔亦可净罪,譬如说我们聘工艺师代造一尊佛像或请画师代绘一幅佛画等等。在西藏社会中这很容易办到,但在西方国家就比较难找到适当的人选了。在聘人代造时,我们必须在心中有追悔念及信心力,否则单单花钱叫人代劳,是无法净化罪业的。顺带一提,建塔本来是一件美事,但我们也应谨慎处理。在尼泊尔等地有许多佛塔。在古代,这是极好的事,可是现代许多人用佛塔来晾衣服或者喜欢攀爬佛塔,若有更多佛塔,反令更多人作罪,本为美事的反而变了是不太美妙的事。

  此外,我们可诵金刚萨埵咒以作净化。这位本尊对忏罪至为有效,尤其曾受此本尊灌顶者,又再更加能迅速地净罪。如果能修满十万遍金刚忏埵百字明咒,便可净化许多罪业,有大信心者甚至或许更可净化全部罪业。这又再顺带一提,如能每天诵二十一遍百字明,可保证起码当天所作之不善业都被净化了。如能每天这样做的话,虽未能马上净化所有罪业,但起码能令罪业不致累积下来(注:见法师著作(【本尊海会I】)。

  有关密法方面的罪业,例如破犯密戒等,必须在本尊之坛城前以特定的方法净化,方算圆满。其它方法虽可净罪,但并不圆满。同道理,破犯僧戒的人必须在僧团羯摩法会上还净,方算圆满。今天在座中没有太多出家人或受过灌顶的人,所以我们亦无必要多作解释。

  以上方法全都对忏罪有效,但这并非说其它方法无忏罪净化作用。事实上任何佛法修行皆有此作用。强调以上各法,乃因为公元九世纪的寂天祖师特别重视它们的原因。

  以上介绍了对治力,现在讲解誓愿力。誓愿力是指我们必须发愿不再作同类恶业。在很多时候,譬如说对妄语、绮语或对人发脾气等恶业,我们大概暂时无法杜绝,所以必须量力而为。一方面,无誓愿力的忏罪并不完整,因为这等于是小孩犯了错向父母道歉,父母问:「明天还敢吗?」而孩子答:「噢!明天倒还是要做的!」一样,这是无力的忏罪。另一方面,若明知做不到,却对佛众发誓绝不再犯,在下次作恶业时不但积下恶业之业因,且额外更积下了欺骗圣众之不善业,反而不妙。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应量力而为,譬如说我们可以誓愿当天或当月不再作同业,渐次把时限延长而训练自己。以上乃指易常犯的恶业,对杀生等重恶业,我们宜发愿永不再作。

  在我们平时修诵皈依时,便是依止力。在修金刚萨埵时,我们对本尊一心依止;在修【菩萨堕忏】时,我们对三十五佛一心依止;这都是依止力。

  不论我们用何种对治法门,都必须具足其它三力而修,方会最有效力。有些人由于根器所限,四力不具足,但他们如尽一切力量去修,则也会有一定的作用。

  在平时,我们一旦作了不善业,便应当天忏净,以免令它增长、累积。过往的阿底峡祖师(Atisha, 982-1054)有时走在路上,突然发现曾犯某支戒时,便会马上在路边坐下来忏罪,不待到才修。我们应以祖师之行持为模范,尤其出家人更应如此。

  现在已讲完因果及业力部份的教法。因果、业力及皈依是共下士道的主要内容,亦为任何其它修行的基础。现在衲略说一下有关皈依的教法。

  皈依是修行上十分重要的一环。我们常说「皈依」,哪到底皈依谁或皈依甚么东西呢?世间的众生,上至天神,下至鬼物、龙王等,连自己亦未能脱轮回,如何能令我们脱苦乃至成佛呢?所以,世间众生并非皈依的对象。我们应皈依的,是已成办自利,并能利他的对象,亦即佛、法、僧三宝。佛是开示正法、令得乐离苦的导师,也是开路的圣人;法是主要的皈依,亦等同道路;僧宝是同行的前辈及模范。佛宝分住持佛宝及胜义佛宝,住持佛宝乃佛像等代表物,胜义佛宝乃指具足功德及圆满证悟的觉者。法亦分住持及胜义两种,住持法宝是代表了法的经书,胜义法宝是教法及证法。僧宝也分两种,住持僧宝乃指四位或以上的凡夫僧,胜义僧宝乃指已见空的圣者。

  皈依亦分多种层次。小乘者,为求解脱而皈依。大乘显学者,为求成佛以利益众生而皈依。这种心又分为装作的菩提心及真正已发起菩提心两种层面。我们一辈凡夫未见真菩提心,但我们认同这方向,所以我们致力于刻意造作一点类似的愿,这属装作的菩提心类别。大乘修密的人,是为了以最迅速之方法成佛,此乃他们的皈依目的。

  三宝各有其功德,今天衲不把它们逐一列明了,大家自己看菩提道次第有关论著即可。我们并非只用脑记下这些一条条列出的功德,而应心生尊敬、赞叹及欲求得同等功德的愿望,以这种心来依止三宝。

  以上讲完了共下士道的教法部份。修诵时,我们应参照以上内容,并祈请面前之师徒三尊去除相关之障碍,令我们对业、因果真实生信,并依因果规律行持,及令我们能有坚定的皈依心。

----------------------------------------------------------------------------------------------------------------

更多祈竹仁波切佛学内容

----------------------------------------------------------------------------------------------------------------

 
 
 
前五篇文章

地藏菩萨本迹灵感:地藏菩萨灵感记选(“佛教电脑资讯库功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

 

后五篇文章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

地藏菩萨本迹灵感:地藏菩萨本迹灵感录(心然法师编述)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

地藏菩萨本迹灵感:地藏菩萨本迹因缘(温光熹撰)

祈竹仁波切:《甘露法味》菩提道次第 普善德根本论 释义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五明学佛网,文章总访问量:
华人学佛第一选择 (202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