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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册 上士道 学习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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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册 上士道 学习布施

 

  「学习布施」:

  寅一学习布施:

  「学习布施」分四: (一)布施的本质。(二)如何着手修习布施。(三)布施的分类。(四)总结。

  卯一布施的本质:

  《菩萨地》说:

  布施(梵:dhana。藏:sbyin pa)的本质是什么?这就是和菩萨们对自己所看一切财产不顾虑,不贪着相随的「思」(梵:cetana。藏:sems pa。亦即「意业」),与及由这种思心发起能施舍所施之物的「身业」和「语业」。

  意指布施是一种慷慨的善心,与及由这种善心发动的各种身体行为和语言行为。

  圆满「布施波罗密多」并非关系于以所施之物施舍他人来消除众生的贫乏。否则,过去诸佛的布施亦未至究竟圆满了,因为现在仍有大量贫乏的众生。所以,「身」和「语」的布施并不是最主要,而是以「心」为主。因为当我们能完全调伏自心,把自己对于身体、财物、善根的悭吝破除,把它们施舍给有情,不但如此,就连施舍的果报亦至心施予他人,这时便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正如《入菩萨行论》(护正知品)所说:

  如果须要消除一切众生的贫穷,才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但现在仍有这么多饥饿的众生,那过去诸佛又怎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

  经中曾说:乐意把所有一切财物和施舍的果报完全施舍给一切有情的心态,便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所以,布施波罗密多是一种心境。

  所以,修持布施波罗密就是现在即使没有财物施舍给别人,也要以种种方法生起舍心,令这种布施稳定增长。

  卯二如何着手修习布施:

  仅仅破除一切对身体、财物的悭吝,仍不算是布施波罗密多。因为悭吝是属于贪的范圈,所以,就是两种小乘阿罗汉也要把贪和它的种子完全断除,所以并非只是断除有碍施舍的悭吝摄持(藏:yong su ’dzin pa。因吝啬而对所拥有的一切,坚执不舍)断除,还要至心发起把一切所有施舍给别人的心态。因此,我们必须修习「摄持」的过患及施舍的利益,以下便会作出说明。《月灯经》(梵:Candra-pradipa-sutra 。即是《三摩地王经》,又作《月灯三昧经》)说:

  人们贪执这具腐烂的色身,及来去匆匆的生命,它们如梦如幻。患者由于贪着它们而犯下严重罪行,被罪恶主宰,被死主的战车载至地狱。

  意指我们应观身体不净,生命如同高山流水匆匆流动,身体与生命皆受业力主宰,没有独立自主的「我」它们就像梦境或魔术师所变的幻象,虚妄不实。若我们没有断除贪着,便会被贪着操纵,造出极大恶行,步向恶趣。《修无边门陀罗尼》(梵: Aryananta-mukha-nirhara-dharani)亦说:

  「摄持」是令有情众生互相斗争的根源。所以应舍离贪爱,舍弃贪爱便能成就总持陀罗尼。

  《集学论》说:

  我的身心刹刹生灭变动,但假如能以这具污秽淋漓的无常色身,证得恒常清净的觉悟菩提,岂不是获得一件无价之宝呢?

  《本生灵》亦说:

  这具无我易坏,不实痛苦,忘恩负义,恒时不净的身体能用于利他,若不喜爱实属不智。

  虽然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来保护这具不坚实的身体,但是,仍不得不把它掉弃。若能真心把它施舍给别人,便能成就多种自他二利。应思维「若不修心实行此事,便是再愚不可及。」所以,应发心把自己的身体等事情施舍给别人。《入菩萨行论》(持守菩提心品)说:

  由于舍弃,我将脱离忧苦,自心达证涅槃。(死时)终必须舍弃一切,所以最好就是把它们施舍给有情众生。

  《摄波罗密多论》说:

  若我们看见财物无常而自然生起大悲心,便会知道家中的东西犹如别人所有的想法是很有道理的。已施舍的东西是不会产生畏惧,保存在家中的东西才会引生恐惧。若我们把它们舍弃,便永远不会被不足、平常及必须时刻保护等过失损害。由施舍能获得后世的安乐,不施舍在今生也会产生痛苦,人间的富贵如同流星,未施舍的东西终必消失,未施舍的财物变灭无常。但是把它们施舍反能变成宝库,若能努力利益有情,那没有价值的财物也会变成有价值。施财能获得智者称赞,愚人却喜爱守财。摄持是不能保存任何财物,施财却能时常感生圆满盛事。施舍能令我们不再紧执烦恼,悭吝只会滋长烦恼而不是圣道。圣者把布施称为道中之尊,与此相反的则称为恶道。

  假如我们能把所修的一切大小善根,至心回向成办一切有情的现前、究竟广大利乐而进行施舍,便能由每一位有情那里获得同样的福德,所以能够快速圆满福德资粮。《宝鬘论》说:

  假如所说的这种福德若有实质形相,即使以数量等同恒河沙粒的世界亦不足以容纳。这是世尊薄伽梵所说,而且有理为证:既然有情界是无量无数,希望利益他们的福德亦是无量无数。

  我们也不应摄持亲友和财物,即使别人送给我们也不应摄持或接受这些东西。因为它们会障碍施舍心增长,会令悭吝心加强,能令未生起的施舍心不会生起,已生起的施舍心则会退转失坏。《摄波罗密多论》说:

  菩萨舍弃一切所有,因为它们能增长悭吝的过失,又或不能令布施增广,而且是能变成障碍的欺诳者。如果财宝或王位会损害布施心及障碍圆满正觉之道,菩萨就不应该接受。

  在我们依法实行时,若由于悭吝心而对财物产生贪着,便要以这种思维方式来修习无贪:「大师能仁把所有一切舍弃而证得菩提。我也要谨记自己的誓愿,以佛陀为榜样,把我的身体、财物、善根完全施舍给一切有情。假如仍然贪着财物,那就好比大象为烈日所迫而走进水中淋浴,然后又回到干泥地上打滚。但由于看见自己满身泥泞又回到水里,不断重蹈覆辙。」正如《摄波罗密多论》所说:

  应忆念能仁的殊胜妙行,谨守自己的誓愿而努力学习。为求断除对事物的贪着,必须细思这种睿见:「我已经把身体施舍给一切有情,而且连这种施舍的善果亦已舍弃,假如我仍贪着身外之物,就会像大象洗浴一样,毫无意义。」

  如果我们能思维施舍的利益而产生强烈爱乐,并思维摄持的过患而产生极大的畏惧,布施心便会自然生起。由此可知,在修习慈心、悲心之后及思维诸佛菩萨等生平传记后,即能把所有一切施舍给他人之心。《入菩萨行论》(持守菩提心品)说:

  为了利益一切有情,应把我们的身体、财物受用、及(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善根,毫不吝惜地施舍。

  必须注意身体、财物受用、善根这三件事情,要怀有把它们施舍给一切有情的想法。如果我们能断除对一切私人财物的贪爱,屡屡不断修习惠施他人之心,便可以称为「菩萨」 (梵:bodhisattva。藏:byang chub sems pa’。菩提萨埵的简称。意译作道众生、觉有情、大觉有情、道心众生。意即上求佛道, 下化有情的士夫。这种具备多种伟大功德的菩萨又称为「摩诃萨捶」梵:maha-sattva,即大士、上士。而有别于声闻、独觉二乘。菩萨的修行方式称为菩萨行,其教法即称为菩萨乘,其经典称为菩萨藏。菩萨行者应持的戒律称为菩萨戒。)《摄波罗密多论》:

  能时时刻刻怀着:「这些东西是完全属于你的,我没有“这些东西是我所有”的自豪感」的殊妙意念,并效法正等正觉(佛陀)功德,即称为「菩萨」。这是殊妙难思的无上胜士佛陀所说。

  即使我们已具有把身体施予一切有情的意念,但现在由于定解尚未圆熟,心力薄弱,无法真实施舍自己的血肉等。不过,正如《集学论》所说,我们若不修学施舍身体和性命的意念,对这种意念便不会习以为常,这样就永远不能把自己的身体和性命施舍,所以从现在开始便要修习这种想法。

  假如我们已真心真意把衣物、饭食、居所等事物施予一切有情,但是,在使用这些东西的时候,由于贪着私利而忘失了「应为利他而使用它们」的想法,这样便会染犯重罪。但假如只是忘记安住「利益一切如母有情」的想法而非出于贪爱(而使用这些东西),又或由于贪着而把这些财物用于某位有情的身上,这样便会染犯轻罪。

  对于已回施给有情的财物,《集学论》提到,假如明知这些财物是属于别人所有,却为自利而取为己用,这样便是「不与取」。如果总值足够,便会染犯别解脱戒的他胜罪。对此,有一些人认为由于我们已把饮食等回施给所有一切有情,所以连一位有情的部分总值也够不上,因此不会染犯他胜处。但另一些人却认为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我们是把自己的一切所有完全会施给每一位不同的有情。还有一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心理上已把这些东西施舍给别人,但是,他们并未把这些东西据为己有,所以没有他胜罪。

  (《集学论》的)密意是指我们把饮食等至心回施给人类,而此人亦已知道并且视为自己所有的时候,若我们明知这些财物是属于别人所有,却为自利而取为己用,又如果价值足够,才会成为他胜罪。所以其它各种说法皆不合理。

  假如我们在使用他人之物时,心中是怀着「为了利他而使用」的想法,便没有罪过。《集学论》说:

  若怀着:「我要以这些属于别人的财物来照顾(我)这具属于别人的身体」,这样便不会有罪过。奴仆可没有用来养活自已的财物。

  我们也许会这样想:「当我把这些财物回施给有情之后,假如未经他们允许便擅自取用,这样就会有罪。」不过这是没有罪过。正如《集学论》所说:

  正如为主人的利益而辛勤工作的忠仆,在主人因染病等而神志不清时,即使未经允许而使用主人的财物,亦不会有罪。

  勿以为「怀有惠施有情之心而没有真实进行施舍,这就等同欺诳,所以全无实质意义可言。」因而丧失信心。《集学论》曾说:

  有一些人看见菩萨的这种修持方式,由于他们不明了菩萨的真实修持,因此丧失信心。但这是毫无根据的,因为他们应好好认识一下这些具有广大殊妙的施舍心的人。所以,质疑这种方便法门是不合理的。

  卯三布施的分别:

  「布施的分类」分三:(一)人皆应修之理。(二)与特殊人士有关的布施分别。(三)真实布施的分别。

  辰一人皆应修之理:

  (无著论师的)《摄大乘论》说修持布施(波罗密多)是具有六种殊胜。六殊胜(藏:dam pa drug )便是:

  (1). 依处殊胜-

  意指布施的修持是依仗菩提心发起。

  (2). 物殊胜-

  是指总体施舍一切能施之物,但即使在进行特殊的施舍时,也不能舍弃这种施舍所有一切的意念。

  (3). 所为殊胜-

  是指为了一切有情的现前安乐和究竟利益而行施舍。

  (4). 善巧方便殊胜-

  经中所说的是指为「无分别智」所摄持的布施。初业菩萨则应以通达法无自性之慧摄持。

  (5). 回向殊胜-

  以布施所得的善根回向圆满菩提。

  (6). 清净殊胜-

  断除「烦恼」及「所知」二障。

  《八千颂般若波罗密多大疏》曾说应具足六种波罗密多来修持布施。若能整体修持六波罗密多便会非常有力,例如,当我们进行「法布施」时,若能防止「声闻」和「独觉」的意向,便是「持戒」。在希求一切种智功德时,能忍受任何艰辛及忍受他人的辱骂,便是「安忍」。希望法布施不断增长,便是「精进」。绝不混杂小乘的意向,一念专住把所修善根回向圆满菩提,便是「静虑」。能通达「作施舍者」、「施舍之物」、「受施舍者」悉皆如幻如化,便是「般若」。

  辰二与特殊人士有关的布施分别:

  总之,经中曾说在家菩萨应修「财布施」,出家菩萨应修「法布施」。《菩萨别解脱经》说:

  舍利子,出家菩萨只开示一首四句的偈颂,其所生的福德远多于在家菩萨以七种珍宝充满数量如同恒河沙粒的佛刹土,供养如来、应供、正等正觉。舍利子,如来并未允许出家菩萨修行财布施。

  《集学论》说经中的密意是说财布施会成为听闻等的障碍。意思是为了禁止出家众为了进行财布施而努力积紧财物,但假如是由自己的宿世福德力量而获得许多财物,且不会妨碍自己的善行,便一定要施舍财物。霞惹瓦曾亦说:

  我不会对你们谈及施舍的利益,我是对你们开示摄持的过患。

  出家人若努力求取财物来进行布施,而令戒律有损,那就是令人不悦的消息。

  辰三真实布施的分别:

  「真实布施的分别」分三:(一)法施。(二)无畏施。(三)财施。

  巳一法施:

  「法施」就是没有颠倒错谬地开示正法,教导工巧技艺等各种没有过失及应该学习的世间事业知识,与及令别人受持根本学处。

  巳二无畏施:

  「无畏施」就是保护有情众生,令他们远离来自帝王、强盗等各种人类的恐惧,又或远离来自狮子、老虎、鳄鱼等非人的恐惧,与及远离水、火等大种的恐惧。

  巳三财施:

  「财施」分二:(一)真实施舍财物的布施。(二)纯意乐布施。

  午一真实施舍财物的布施:

  「真实施舍财物的布施」分三:(一)施舍财物的道理。(二)若不能施舍应怎样做。(三)依止对治布施障碍的方法。

  未一施舍财物的道理:

  「施舍财物的道理」分四:(一)接受施拾者。(二)施舍的意乐。(三)如何进行施舍。(四)用于施舍的物品。

  申一接受施舍者:

  接受施舍的人共有十种:(1).对我们有恩的亲友。(2).损害我们的敌人。(3).跟我们没有恩怨的常人。(4).具有持戒等功德的人。(5).具有犯戒等过失的人。(6).比我们低级的人。(7).和我们同等的人。(8).胜过我们的人。(9).富裕快乐的人。(10).贫困痛苦的人。

  申二施舍的意乐:

  「施舍的意乐」分二:(一)应具有哪些意乐。(二)应断除哪些意乐。

  酉一应具有哪些意乐:

  意乐应具有三种特性:(1).专注于功用-应思维:「以此即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这是无上菩提的资粮。」 (2).专注于所施舍的物品-应思维:「菩萨一开始便把所有一切施予有情,所以致所施舍的财物是属于别人所有,所以他们就像取回寄存(在我处)的东西。」(3).专注于受施舍者-应思维:「不论受施舍者有没有要求,均能圆满我的布施波罗密多,所以他们是我的善知识。」《摄波罗密多论》说:

  菩萨们,当人们到来求取东西时,便是帮助我们成办圆满布施波罗密多的资粮,所以应把施舍的东西视作他们托管之物,还要把他们视为善知识。

  至于施舍个别物品时的「专注功用」的意乐是思维:「我是为如此这般的功用而施舍这些东西。」详尽的解释可从《妙臂经》(又作《妙臂请问续》)及《摄波罗密多论》得知。至于「专注于受施舍者」就像上文所说,应用任何布施的情况,所以这是「总意乐」。「别意乐」便是在成办「慈心」时,便要对伤害我们的人进行施舍。成办「悲心」时,便要对受苦的人进行施舍。成办「喜心」时,便要对有功德的人者进行施舍。成办「舍心」时,便要对于己有恩的人进行施舍。

  还有,对于一切接受施舍者必须有「平等心」(藏:semssnyoms pa),并要把施舍的善果回施给到来求助等各类有情。特别是要对那些苦恼的受施舍者具有悲悯心。正如月称论师所说:

  能远离悭吝而进行施舍时,施舍者必须以悲悯心来施舍,对于高上或低下的受施舍者,应以平等心公平惠施。而自他双方亦同时得享这种施舍的果报。这种对于求助者的无吝施舍便是圣者所称赞的。

  《无边功德赞》说:

  即使看见那些贫穷低下的乞求者,他们也不会介意,亦不会为了希求果报而别求有德的安施者。他们的意乐卑劣,虽然身为施舍者,但是跟求乞的人没有分别。所以世尊说我们应出于悲心而惠施求乞者。

  酉二应断除哪一种意乐:

  (此处所说的意乐)共有七种:

  ( 1 )没有执信恶见取(迷信邪见)的意乐-

  即是认为:「布施是没有果报」,「进行杀生供养是正法」,「认求吉利而进行施舍」,又或「单凭圆满布施便能够远离世间及出世间的贪欲」。切勿怀着这些想法而施舍。

  ( 2 )没有骄矜自满的意乐-

  意指是不应鄙视乞求者,也不要跟别人比较争胜,在施舍之后切勿自负,认为没有人能像我这样慷慨布施。《清净业障经》(梵:Karmavarana-visudhi-sutra)说:

  凡夫异生在进行布施时,若对吝啬的人失去信心,便会生起嗔心而堕入地狱,所以便会障碍布施。

  又说:

  凡夫在守护戒律时,若然直斥犯戒者的过失,便会令许多有情失去信心,并因失信心而堕入恶趣。这些凡夫异生住于安忍等修持时,若对他们的乖违做法而说出「非赞语」(藏: ml bsngags smra ba,见前文「断除失坏菩提心的四种黑法」),这样便会障碍自己本人的戒律等。

  所以应依《无边功德赞》所说而行:

  在你(佛陀)学识广博,智慧广大的时候,绝不自夸,且对于那些功德微薄的人称赞尊重。虽然你拥有大功德,但是对于行为上的细微过失仍极为着紧。

  (3 )没有依附的意乐-

  意指并非为了沽名钓誉而施舍。

  (4) 没有怯弱退转的意乐-

  即是在布施之前心生欢喜,在布施时具足净信,在布施之后不会后悔。即使听闻菩萨的广大布施行,也不会妄自菲薄,畏缩不前,反而会令欢喜热诚增强。

  (5 )没有背弃他人的意乐-

  意指对于亲友、怨敌及中庸人士一视同仁,以平等的悲心施舍。

  (6) 没有求回报的意乐-

  即是不会希望别人报恩而布施。这是因为看见众生缺乏安乐,被贪爱之火焚烧,但由于本性是苦,所以没有能力消除各种痛苦。

  (7) 没有期望异熟果报的意乐-

  即是不求后世身体圆满及受用圆满等异熟果报,而是看见一切诸行(梵: samskara。藏: ’du byed。亦即有位法指一切有为法。亦即由因缘和合所造作的事物)虽不坚实,然能有助无上菩提而作布施。这并不是要禁止我们暂时求取这些果报,而是要禁止我们以三有轮回的身体和受用作为唯一的目标。

  除此以外,不应有邪命(以不正确的手段来博取名利恭敬的生活方式)的意乐—亦即希望藉着布施而让国王等人知道自己是个乐善好施的人,希望博得他们的敬重。又不应害怕贫穷而不作布施。不可对乞求者存有欺诳心。应远离散乱、厌恶、嗔恚而作布施。对于乞求者的种种邪恶行为,不要气馁沮丧。即使看见乞求者做出欺诳等罪过,也不要对别人透露。最后,应坚信「不同的布施能生出不同的果」而行布施,决不受人左右。

  申三如何进行施舍:

  「如何进行施舍」分二:(一)不应做的施舍方法。(二)应做的施舍方法。

  酉一不应做的施舍方法:

  必须舍弃以下各种施舍方式: (1).拖延耽搁,不及时施舍。(2).施与压迫之后才施舍。(3).从事不合正法或世间道理的事情之后才施舍。(4).初时承诺布施许多东西,后来却把施舍物的品质或数量缩减。( 5).数恩而施舍。(6).本来能一次施舍,但是却分多次施舍。(7).身为国王首领者,为夺取别人的妻儿而施舍。(8).威迫夺取父母和仆人等的财物来施舍给别人。(9).以能伤害他人的方法而施舍。(10)自己懒惰却教他人布施。(11).对乞求者辱骂嘲笑,讽刺挖苦,粗言恐吓之后才施舍。(12).违反佛陀所制定的学处而布施。(13).末就现有的资财进行布施,而是待长期积聚资财之后才进行施舍。这些做法应要断除。

  菩萨必须知道积集资财而行施舍是错误的,以现时所有而布施才是正确。因为待积聚财物之后才一次性的把它们施舍可不会获得额外的福德,况且,在积聚资财的时候,往往由于要谢绝许多到来乞求资财的人而产生烦扰,但之后又会把它们施予那些没有需求的人。《菩萨地》曾说这些道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常会看见在积聚资财时会引生悭吝等多种烦恼及维护财物等麻烦问题,从而障碍许多善行,而且这些资财多半会在这段其间亏损散失,最终亦不能把它们用于布施。

  酉二应做的施舍做法:

  首先,必须尊重任何接受施舍的人,要和颜悦色,说话坦诚。应在适当的时候亲手进行布施,不可伤害他人,还要忍受艰辛之苦。在《谛者品》曾提及这种行为的果报:

  由侍奉的意乐而施舍便会感得亲友的侍奉。以自己的双手施舍便会获得人们的侍奉。在适时布施便会适时完成一切事情。

  同经又说:

  不损害别人而施舍能感得稳定资财。能忍受艰苦而布施,能感得知己良朋。

  《阿毗达磨俱舍论》说:亲手施舍能感得广大的资财。《俱舍论疏〉说「稳定资财」是指这些资财不会被他人及火灾等事情毁损。

  此外还有一种帮助别人布施的方法:假如我们拥有一些可用于布施的财物,便要前往那些从不施舍的吝啬者家中,轻松愉快地对他们说:「我现在有大量物品希望人们到来求取,让我能圆满布施波罗密多。所以若你遇上有求的人,请不要让他们空手而回。可用我的财物施舍给他们,又或把他们带至我处,随喜一下我的布施。」由于这种做法不会损及他们的财产,他们便会欢喜奉行,这样便能够为他们植下能断除悭吝的种子。当他们逐渐习惯后,自己便会施舍少许财物,这样便会减少一点贪着,由这种下品无贪便而达成中品无贪,再由中品无贪而达至上品无贪。

  同样,我们可把自己的资财给予那些悭贪重,不能布施,又或非因悭贪而是没有资财布施的亲教师、轨范师、弟子、朋友,请他们代替自己供养三宝,这种做法能令我们感得更大的福报,又能调伏某些人的烦恼,能成满令别人修持正法之愿,能摄受有情众生,令其成熟。

  同样,如果我(在家菩萨)现时缺乏资财,也可以用自己的技艺或职业赚取财物来进行布施。又可对别人讲说佛教故事,令那些贫穷或悭吝的人能乐于施舍,又或指示乞求的人前往具净信的富人之家,又或亲自前往其家尽力协助他们布施。还有,在选择用于施舍的物品时,应先挑选较好物品来施舍,并要把所有准备用作布施的财物完全施舍。

  申四用于施舍的物品:

  「用于施舍的物品」分二: (一)略说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物品。(二)广释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物品。

  酉一略说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物品:

  简而言之,菩萨施舍给别人的东西,应能令受施舍者现前远离受生恶趣之因,能引生究竟利益乐受,能断除他们的罪恶又或能把他们安置于善法。即使这些东西不能即时引生安乐,但假如具有究竟利益亦应施舍。假如所施之物能引生现前之苦,对究竟亦会有害,又或于现前虽乐但对究竟有害,菩萨便不应施舍。

  酉二广释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物品:

  「广释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物品」分二:(一)广释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内物。(二)广释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外物。

  戌一广释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内物:

  只要知道不应施舍的内物的道理,便会知道反方面者即应施舍。所以首先解释不应施舍的道理。这又可分为三部分: (一)鉴于时间而不应施舍。(二)鉴于用途而不应施舍。(三)鉴于乞求者而不应施舍。

  亥一鉴于时间而不应施舍:

  虽然,从最初的一刻开始,菩萨已至心把自己的身体等施予一切有情,不过,即使我们对乞取这类事物的为难请求没有厌弃之心,但是,在我们生起大悲心之前,即使有人求取也不应把自己身体的血肉等物施舍。《集学论》:

  什么东西会令我们放弃精进呢?这是由于力有不逮而要负担重任,又或出于长时勤劳,又或因为信解尚未成熟便从事这类施舍血肉等艰难的任务。即使这些初业菩萨要把身肉施舍,但假如时机不当仍应禁止实行。否则他们便会厌弃这些乞求血肉的有情,这样便会损坏菩提心的种子,白白浪费大量善果。所以《圣虚空库藏经》说:

  “不适时的愿欲乃是魔业"。

  《入菩萨行论》(护正知品)说:

  在悲心未清净时,便不能施舍身体。能成就现世及后世的大利益才应施舍。

  亥二鉴于用途而不应施舍:

  若为小事便不应施舍身体。《入菩萨行论》(护正知品)说:

  由于我们的身体能修持正法,所以不应为了微小的事情而损害它。这样才能快速圆满有情众生的意愿。

  若从自身的角度看来,我们已经远离悭吝等布施障碍,但是从他人的角度看来,假如不施舍自己的身体是能够成办众多有情意愿的大利益,那么即使有人乞求亦不应把四肢等施舍。又如果有人为了进行杀生等自他俱害的恶行来向我们乞求身体,那暂时也不要把自己施舍给他们。

  亥三鉴于乞求者而不应施舍:

  假如魔众天神或受他们主使的有情,怀着加害意图来向我们乞求足肢体手足等,便不应施舍,因为这是对他们有害的。若有心意狂乱的有情来乞求也不可施舍。因为他们并非真心乞求,纯属胡言乱道,所以不施予这些有情也不会有罪,施舍给他们反而会有罪。除了这些情况之外,有来乞求即应施舍。又施舍身体的方式是分为两类,此即: (1).把肢体割下来作永久的施舍。(2).为达成别人修持正法的愿望,暂时献身为仆役,受他们差遣。

  戌二广释应施舍及不应施舍的外物:

  此又分二: (一)不应施舍外物之理。(二)应施舍外物之理。

  亥一不施舍外物之理:

  「不施舍外物之理」又分为五部分:(一)鉴于时间而不应施舍。(二)鉴于施舍对象而不应施舍。(三)鉴于身份而不应施舍。(四)鉴于施物而不应施舍。(五)鉴于用途而不应施舍。

  (一)鉴于时间而不应施舍-

  譬如把午后的食物施舍给出家众和那些受持近住律仪的人。(近住律仪,梵语:upavasa-samvara。藏:bsnyen gnas yanlag brgyad。 又作八关斋戒、长净戒。近阿罗汉而住,可防身语之过,故称近住;据《俱舍论》所说,这八种戒律便是:不杀生、不与取、梵行、不诳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歌舞观听、不眠坐高广严丽床座、不非时食。具备下列七种条件便能得受这种律仪:于晨旦开始。下座或蹲或跪于师前,恭敬发请受戒。从师受戒,不得自受,随教而行。具备八支,方成近住。远离严饰,不生骄逸。尽一昼夜。)

  (二)鉴于施舍对象而不应施舍-

  例如,把残余的饮食施予持戒者,或把被便溺、鼻涕、唾液、呕吐物、胀血所混杂污染的饮食施舍。把杂染了葱、蒜、肉、酒等东西的饮食,施舍给那些不食葱、蒜、肉,不饮酒的人,或施舍给那些想要饮食这些东西,但却其有戒律而不应受用的人。又即使我们清楚说明施舍的意义,令他们对布施产生欢喜心,但是当我们讨厌的人、药叉、罗刹、残暴的人、忘恩负义的人、健忘的人来乞求时,却把儿女或仆人施舍给他们。对有病的人到来乞求饮食时,把有害的饮食施予他们,又或毫无节制地把有益的饮食施给他们。对那些已经吃饱仍来乞求的极度嘴馋者施舍美食。把经典施舍给那些并非求学经义,而是为了寻找错处,又或买卖营商的外道。以上乃是《菩萨地》的说法。详细内容应从《菩萨地﹒摄抉择分》得知。论中说:

  若把已经写成的经典施舍给那些慧力稚拙的乞求者便会有罪。即使请求别人施舍给他们亦同样有罪。假如我们真心以为这样能令他们爱乐或受持甚深妙法而施舍才不会有罪。若把自己开始书写或自己手上已经写成的「相似正法典籍」(杜撰伪造的佛典)及外道所造的论典施予有正信的人,又或向别人求取而施予均属有罪。菩萨应把他们所有的外道典籍擦掉并改写佛教经典,既然知道这些典籍毫无实义仍让别人知道,那不如把它们抹掉而改写佛教经典。

  若有人来向菩萨求取准备用来书写的白纸,那便要问他们要纸张来做什么?假如他们说是用来贩卖,又假如这些纸张是准备用来书写正法的话,便不可以施舍。如果我们拥有与纸张价值相等的金钱便可施舍金钱,如果没有,那即使金钱和纸张也不施舍亦没有罪。假如这些纸张并非准备用来书写正法,就应该施舍,让他们尽情享用。同样,若对方是要用来书写极为下劣的书籍,则不施舍也不会有罪,若用于书写中等的书籍,做法亦没有不同。但是假如有人要书写殊胜的经典,若我们不作施舍便会有罪。

  (三)鉴于身份而不应施舍-

  例如,若自己知道尚未了解经典的意义,但对于经典却没有悭吝垢染,而把经典施予来求者。

  不应进行这种施舍的道理是由于这类法布施是为了达成以下三种作用的其中一种:(1)去除悭吝,(2)圆满智慧资粮,(3)成就广大利他。

  即使我们不施舍经典,后两种作用对我们仍用得着,相反,若我们把经典施舍,这两者便用不着。由于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悭吝垢染,所以不必断除这种烦恼,因此无须达成第一种作用。如果我们不把经典施舍,便会看见智慧资粮增长,相反,若把经典施舍便不会有这种增长。又假如我们不把经典施舍,便能够圆满智慧资粮,利乐一切有情众生,这种做法不但能令乞求经典的有情获得安乐,更能令其它有情获得安乐,但是,若把经典施舍,那就只有一位有情能得安乐。《菩萨地》便是以这种方式来说明作用的大小。《入菩萨行论》亦说:

  不应为了小事而施舍大事。

  所以,不施舍经典非但无罪(而且具有极大利益)。

  拒绝施舍的做法是要避免使用粗鲁的语言,不可直接地说:「我不会给你。」应以善巧方便告诉来者,令他离去。

  所谓「善巧方便」是指菩萨首先要以清净意乐,把自己的所有一切回向给十方诸佛菩萨。譬如,这就好像比丘把他们受持的法衣及资具意想净施于亲教师或轨范师,由于比丘以这种方式来回向法衣,所以即使他们积集资具,亦被称为「住圣种菩萨」并能增长无量福德。

  所以,菩萨应把一切资具视作诸佛菩萨委托保管,假如有人到来求取,又或这些资具是适合施舍给来人,菩萨便要施舍,应想:「诸佛菩萨是没有任何不施予一切有情的资具。」假如资具不适合(施舍来求者),便要像净施仪轨的做法一样把他们的物品回向给诸佛菩萨,还要温柔的语言把实情告诉对方说:「仁者,这是别人之物,所以我不能把它送给你。」又或以相当于书价两倍或三倍的价钱施舍给他,务令对方知道菩萨非因贪执而不把经典施舍给我,只是无权把它施赠。这才是明智的布施做法。

  (四)鉴于施物而不应施舍舍-

  如自己的父母、有虫的饮食、妻儿、奴仆等等。假如没有告诉他们,又或虽已告诉但他们不愿意。又或妻儿是习惯富裕舒适的人。虽说不应把妻儿等人施舍为奴仆,但由于财物是相当重要的布施方式,所以这里把他们视为「物」。

  《菩萨地﹒摄抉择分》说佛陀开许出家人拥有「三衣」及「余长物」,但是只要我们对这些东西没有悭贪心,又假如它们是我们修习善法的必需品,那即使不能满足来者的要求亦不会有罪过。如论中所说:

  除了三衣之外,若菩萨经过谨慎观察之后,把佛陀开许作为身体受用,能有助维持安乐的长物施予到来求取的人,也不会有罪。但他们若是为了修习善法而非出于贪着,那即使不施舍也没有罪。

  (余长物又作长物。即是非必需的多余物品。在佛教僧团之中,除了比丘所需的三衣一钵外,其余物品均属长物。长物可于限定期间之内保存,超越此段期限便会染犯舍堕罪,但经过说净之后的长物,则不在此限。《四分律疏饰宗义记》举出五种长物:1.长衣,保留三衣以外的衣物。2. 一月长衣,衣物已足,另作新衣,保留一月以上者。3. 长钵,保留二具钵盂以上者。4. 长药,保留七日以上残余之药。5. 前受急施衣后长蓄,保留急施衣超过一定期限。如拥有上述各类长物,则分别犯三十舍堕中的第一、第三、第二十一、第二十六、第二十八等五戒。然《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则说因众生的不同根器、果报,佛陀在制戒时亦有六种方便情况:1.仅听许保有一衣。2.听许保有三衣, 3. 听许拥有「百一物」,亦即雨浴衣、覆疮衣、蚊帐、敷经行处衣、障壁风衣、单敷衣、拭体巾、针线囊、洒水囊等生活必需品。4. 听许拥有长物。5. 听许拥有「重物」。6.听许拥有众宝。)

  《菩萨别解脱戒经》说:

  舍利子,假如菩萨把到来乞求的人看得比自己更重要,于是把三衣施舍,这样便不是修习少欲了。

  由此可知,出家菩萨若把自己的三衣施舍便会犯罪。(三衣是印度佛教僧团容许出家众个人拥有的三种衣服,即是: 1. 僧伽梨,即大衣、重衣、杂碎衣、高胜衣。为上街托钵或奉召入王宫时所穿的法衣,出九至二十五条布片缝制而成,故又称为九条衣。2.郁多罗僧,即上衣、中价衣,又称人众衣。为礼拜、听讲、布萨时所穿,由七条布片缝制而成,故又称为七条衣。3.安陀会,即着中衣、中宿衣、内衣、五条衣。为日常工作时或就寝时所穿着的贴身衣。三衣是规定以坏色制成,所以又称为袈裟。除三衣之外,比丘尼还有穿着僧祇支,又作覆肩衣及厥修罗,亦即下裙,合称为比丘尼五衣,但后来亦准许比丘穿着。)

  (五)鉴于用途而不应施舍-

  例如:把毒药、火、利器、酒施舍给那些求来损人害己的人。若有人向我们乞求那些能积集堕恶趣之因的玩乐器具时,我们不但没有禁止,反而满足他的要求。若有人到来求取或要学习罩笼、罗网等伤害众生的事情,而我们却满足他的要求。也就是说,凡是有害众生的性命及资财受用的东西均不适宜施舍或传授。若有人为了伤害居于陆地或水中的众生而来乞求陆地或水域,我们便施舍给他。若有人为了伤害这个国家或其它地方的人民,而来求取王位政权,我们便施舍给他,又或有怨敌到来求取这些东西时,我们便把他的仇敌施予而作代替。

  亥二施舍外物之理:

  倘若不属于大师(佛陀)所禁止的时间(如出家人为了布施而刻意积聚财物,从而影响本身修行等情况。见前文「与特殊人士有关的布施分别」一段),又假如对此人施舍物品是适当合理的话,即应把外物给予受施者。但假如我们这些进行布施的人是与上文所说相反,对经书有悭吝心,那即使我们尚未使用完毕,亦必须施舍给希望了解经义的求书者,也就是说,若我们拥有两部经书便要施舍,如果没有,便要施舍书价。假设连钱也没有便要这样想:「就算把这本经论施舍会令我今生愚昧无知亦在所不惜。我不会对自己的悭贪听之任之!」立定决心把经书施舍。

  至于(经典以外)其它物品,除了上文所说的东西外(见「鉴于施物而不应施舍」一段),任何东西也可以施舍。假如我们身为国王(或统治者),便不应拆散别人的家庭,以人家的妻子、儿女等来进行施舍,但却可以连同这个家族的所居地等等整体施予求者。凡是不会成为堕恶趣之因的玩乐器具,不会伤及众生的罩笼罗网,不会损害众生居处的陆地水域,没有虫类的饮食,我们即应施舍。假如能对求者或其它人有益,那就连火、酒、毒药、利器也可以布施。

  (问: )在进行财布施时,若有一贫一富的两个人到来求取东西,那应该怎样做?

  (答: )假设这两位有求者来到我这里,而我亦有能力满足他们两人的愿望,当然应该这样做。但假如力有不逮,首先便要这样想:「若不能同时满足二人的愿望,那就应该满足贫者的愿望。」然后把财物施予此人,并应以温和的语气对富者说:「仁者,我早已打算把这些物品施赠给穷人,切莫以为我有心把你拒之门外。」让他了解实情。

  由于学习这些布施方法对于受持菩萨戒律的初业行者非常重要,特于此处录出。除了某些特殊情况外,我已按照《菩萨地》的意思作出解释。

  未二若不能施舍应怎样做:

  当有人来作出请求时,假如我受制于悭吝心,便要这样想:「死时不得不和这些财物分离,它会把我舍弃,我也会舍弃它。所以应如死时永别一般,乐于把它施舍,把它好好利用。若能把它施舍,到了临终的时候便不会贪着财物,没有遗憾而且心生欢喜。」

  如果这样思维后仍不能施舍,就应依照《勇猛长者请问经》所说,对来求者说明三件事情:

  我是个初学大乘的修行者,我的善根薄弱尚未成熟,受不舍之心影响,坚执我见、时常计度我及我所,希望善士忍恕,不要因我而难堪,我会尝试尽力满足你和一切有情的想法。

  依《集学论》所说,这是断除失信于人的过失,但是不能脱离悭吝的过失,对于菩萨来说,悭吝是一种让人鄙视的过失。所以这种做法似乎能避免「因悭吝而不施舍财物与教法」的他胜罪。《摄波罗密多论》亦说:

  当有人来乞求东西时,即使我们因为能力微薄而不能施舍,也不要让他们感到绝望,应该以温柔的说话安慰他们。当他们日后再到来乞求时,必定尽力而为,让他们不会失意绝望,定当断除悭吝过失,殷勤修习把贪爱消除。

  未三依止对治布施障碍的方法:

  据《菩萨地﹒摄抉择分》所说,障碍共有四种: (一)从不串习布施。(二)福缘贫乏。(三)耽着。(四)不见大果。

  (一)从不串习布施-

  意指虽然现在拥有可作施舍的财物,但却不愿施予来求者。对治这种障碍的方法便是尽速认知从不串习布施的过患,应要这样观察思维:「这种过患肯定是我从前没有串习布施的结果,假如现在仍不施舍,在后世也不会乐善好施。」然后实行施舍,决不容忍这种过患。

  (二)福缘贫乏-

  是指因缺乏资财受用而生不起施舍之心。对治这种障碍的方法是要令自己甘愿忍受贫乏之苦而进行布施。应该这样思维:「我在生死轮回流转以来,由于宿业而受其它事情操纵,所以不曾利益别人,并且遭受饥渴等种种难以忍受的痛苦。所以即使我在今生因为利益他人而受苦甚至死亡,对我来说,施舍才是好的,令来求者空手而回反而不对。即使没有这些资财,我仍能以野果菜叶维生。」

  (三)耽着-

  即是由于用作施舍的物品极为美妙,令人赏心悦目,从而对它们产生贪着不愿施舍。对治这种障碍的方法是要尽快认识耽着的过患,应这样思维:「这种把本性是苦的东西妄认为乐的想法,能令我在来生受苦。」认知此理即能断除耽着,施舍财物。

  (四)不见大果-

  意指我们未能看见布施能达成圆满菩提的利益,反而是着眼于庞大资财之利才去施舍财物。对治这种障碍的方法是要尽快认识这种过患,总体是应该思维一切行法皆是刹刹坏灭之理,特别是要思维我们的资财皆是迅速坏灭,舍我而去,然后把一切施舍的物品尽数回向于大觉菩提。

  假如我们仅着眼于资财等种种布施的异熟果,那么就只能获得庞大的资财而不会获得解脱。正如商人为了价钱便毫不犹豫地把所有货物交给别人,这种做法只能赚得利润而不能获得福德。《四百论》说:

  若说,「对人施舍能获得极大的回报」,这种为得而施的做法如同经商谋利,令人鄙视。

  午二纯意乐布施:

  纯意乐布施的意思便是居于静处,内摄自心,以清净的发心及至心的净信,意想化现出各种广大无量的财宝。然后,想象以这些财物普施一切有情众生。据《菩萨地》所说,这种能以微小的力量增长无量福德的布施,是称为「巧慧菩萨布施」。虽然,《妙臂请问经》(梵:Subahu-pariprccha-sutra。即是《妙臂请问续》)说这种布施是无财者的修法,但不并是说有财者不应修习。

  这种在没有财物时修习的「巧慧菩萨布施」,是为那些尚未证得增上清净意乐初地的菩萨而设。当菩萨达证初地之后,便再不会出现缺乏资财的问题。正如《菩萨地》所说:

  所以,这种财施是为现时没有资财而且未证得增上清净意乐的菩萨而设。若菩萨已经证得能超离恶趣的增上清净意乐,那他们生生世世也会获得无尽的资财。

  卯四总结:

  当我们受持菩萨律仪后,便要发愿学习大地(菩萨地)布施的道理,并修学上述的布施方法。首先,对于上文所说的布施方法当中所开许及所遮禁的事情必须了解,让我们能立即学习。尤其必须修习对治悭吝身体、资财、善根的方法。当我们的布施能坚固增长后,即应对这种修持修习欢喜心,并对于过往未能以这种方法修心引以为憾。假如我们能这样做,便会像《妙臂请问经》所说,在未来世能轻易圆满布施波罗密多。相反,假如我们把这些事情完全舍弃,不屑一顾,那不但今生会时常沾染重大的过失,来生也会不乐修习施舍,那么要趣修菩萨行便会非常困难。《摄波罗密多论》又说:

  菩提心是布施的根本,所以切莫舍弃这种能施舍的发心。 佛世尊曾说:「世上最殊胜的施舍便是具有这种能施舍的愿欲(即菩提心) 。

  这就是说,应当忆念及修习「为菩萨行根本」的菩提心,求证菩提。发愿求成菩提是一切施舍的根本及最殊胜的施舍,所以必须尽力修学,这是总摄《妙臂请问经》的意义的最胜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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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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