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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宗·《解深密经》研究:解深密经译注 如来成所作事品第八 |
 
法相宗·《解深密经》研究:解深密经译注 如来成所作事品第八 解深密经译注(八)——如来成所作事品第八 ●作者:程恭让释译 星云大师总监修 8净化的完成——真正的生命 译文 当时曼殊室利大菩萨禀告佛陀说:世尊!您曾经说过佛相应于真理的真正生命。佛与真理契合的“真正生命”有什么特征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大菩萨说:善男子!你如果依照菩萨阶位上那些能引导生命进化的修学方法去切实践修,从染污生命真实本性的事物中渐渐脱离出来,依据生命的圆满、安乐和自由,转化流转变异中的现实生命,依据最高最圆满的觉悟,转化痛苦烦恼的生存状态,当改变身心性命的工作圆满完成之后,修行人就获得全新的生命,我们称之为“得到相应于真理的真正生命”。你们应当知道,由于两个原因,要去陈述“真正生命”的特征是极其困难的,因为“真正生命”本身拒绝人们用寻常的心识去思考、或者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来描述。这两个原因是:首先,真正的生命,它不是世俗认识的思维对象,世俗认识中的名称、概念、命题、观念等根本不适合去描述它:其次,真正的生命,它是超越于任何功利活动之上的,这就是说,它的存在方式和运作方式与世俗生命活动完全不同。与“真正生命”相比,流转变异中的世俗生命正好具备与前者截然相反的两个特征:首先,世俗生命中的知识总是游离于真理之外 ,我们自认为在认识真理,实际上只是在做无谓的语言游戏:其次,世俗生命总是围绕生存问题而运转,现实生命的一切动机无往而不编织于实用主义的因果网络之中。 曼殊室利菩萨又问佛陀说:世尊!那些接受四种真理而修行的人,那些思考生命流转过程而修行的人,他们在改变痛苦烦恼的非自由生命后所能获得的新生命也可以称作真正的生命吗? 佛陀回答说:善男子!这两类修行人所获得的生命不能叫做真正的生命。 曼殊室利菩萨接著问:世尊!那么他们究竟获得何种生命呢? 佛陀说:善男子!这些修行人获得的生命可以称为“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它还不是“真正生命”。根据这种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可以说那些体会四种真理的修行人、思考生命流转过程的修行人以及圆满觉悟的佛之间是完全平等的,因为佛的生命也同样拥有这一特征:它已经解除了痛苦烦恼的不自由状态。可是根据与真理相应的“真正生命”,这三种修行人之间就大有差别了。总的说来,那从真理而来的“真正生命”同前两类修行人所获得的“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相比,它们在性质、功能和道业上的差别极其巨大,“真正生命”的优越性是语言无法称说、数字无法计算的。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我现在想了解佛陀生命发生时的情况。 佛陀说:善男子!那些与真理相应的诸佛,会变现他们的身体到宇宙世界里去做各种各样的救济众生之事业,这就像大地上诸种因缘条件辗转变化,因而万事万物的生机就能勃发出来。与真理相应的佛,他所变现的生命是由各种庄严事业积聚起来的,他是绝对真理在生存世界上的完美体现。你应当知道,对于佛为教化众生而变现的生命,可以说他有产生,至于那真正的生命,“产生”这一概念根本就不适合去表达它。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我想了解佛为教化众生而变现的生命,这个“变现生命”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佛变现生命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佛在三千大千世界这个属于他教化范围内的种种生命存在的地方,或者选择握有巨大权力的贵族家庭,或者选择那些家资殷丰而又乐善好施的人家,佛可以在不同地点同时去变现生命,他进入母胎、诞生、长大、娶妻生子、离开家庭志意向道、寻求苦行的方式去达到解脱、摒弃苦行这种无效的方法、成就最高最圆满的觉悟,以上几个生命阶段按次序显现,这就是佛变现生命的一般情况。 原典 如来成所作事品第八 尔时曼殊室利菩萨摩诃萨请问佛言:世尊!如佛所说如来法身①。如来法身有何等相?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若于诸地波罗蜜多,善修出离,转依②成满,是名如来法身之相③。当知此相二因缘故,不可思议。无戏论故;无所为故。而诸众生计者戏论,有所为故。 世尊!声闻独觉所得转依,名法身不? 善男子!不名法身。 世尊!当名何身? 善男子!名解脱身④。由解脱身故,说一切声闻、独觉与诸如来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说有差别。如来法身有差别故,无量功德最胜差别,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我当云何应知如来生起之相?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一切如来化身⑤作业,如世界起一切种类。如来功德众所庄严,住持为相,当知化身相有生起,法身之相无有生起。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应知示现化身方便善巧?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遍于一切三千大千佛国土中,或众推许增上王家,或众推许大福田家,同时入胎、诞生、长大、受欲⑥、出家、示行苦行、舍苦行已、成等正觉,次第示现,是名如来示现化身方便善巧。 注释 ①法身:佛以“法”为身,故名“法身”;“法”既指存在的真实本性,也指由存在本性而融注的一切存在现象,因此佛以“法”为身,也就是以存在的真实本性作为自己的身体,今译为“真正生命”。 ②转依:依据最高最圆满的觉悟,改变痛苦烦恼的生存状态,也就是“转烦恼为菩提” 。 ③是名如来法身之相:遁伦解释说:“此中意谓,于诸地中修出离以为了因,显净真如转依成满,是法身相。”意思是说,通过在诸种修行阶位中勤勉不懈地修学止观,改变自己的思维结构,为真理之展示提供了认识上的基础和前提,这就能使存在的真实本性圆满显现出来,修行人通过践修实现存在本性的这一切活动就是真正生命的表现。 ④解脱身:指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遁伦在解释“解脱身”与“法身”的差别时说:〔二乘转依不名法身,以其未断所知障,由断惑障所显真如名解脱身,由解脱身三乘平等,由法身故有其差别。”这就是说:两种生命之间的差别表现在“断惑证真”这两个方面,首先,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是排除一切心理障碍而实现的,它尚未把知识障碍也全部排除掉,而真正生命、佛的生命则不仅排除了一切心理障碍,而且排除了一切知识障碍,换句话说,“解脱身”仍然是相对自由的生命,而真正生命则是绝对自由的;其次,与“断障”紧密联系的是“证真”,即通过排除生命内部的障碍使存在的真正本性显现出来,“解脱身”与“法身”由于在消除生命障碍的层次上有浅有深,它们透过障碍所显示的存在本性也就有了深浅差别。 ⑤化身:觉者为救济众生变现而成的生命,由于变现生命存在于同其他生命共在的生存世界上,所以它和一切世俗生命一样,有生起、有变化、有消亡;另一方面,它又是真正生命的表现形式,是真理现实化在人间,所以它没有真实的生起、变化和消亡。 ⑥受欲:指佛娶妻生子。 译文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佛所说的经典可以看成是佛与真理相应的真正生命的具体表现形式,因为表述真正生命的经典存在著,那些尚未能自我把握其生命流转方向的人必然能自我把握了,那些已能把握生命进化方向的修行人,就可以通过研究佛的教法经典而快速地解除痛苦烦恼。现在我想知道,那表述佛“真正生命”的经典分成哪几个部分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表述佛真正生命的经典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经藏,二是律藏,三是论藏。 曼殊室利菩萨接著问:世尊!那么,什么叫做“经藏”,什么叫做“律藏”,什么又叫做“论藏”呢? 佛陀说:曼殊室利!如果我把同一性质的事物放在一起,分门别类地给予解说,这样来分析一切存在现象的经典就叫做“经藏”。我有时根据四样事物分析存在现象,有时根据九样事物分析存在现象,甚至有时根据二十九样事物来分析存在现象。 究竟是哪四样事物呢?第一是接受教法、思考教法后引发出来的两种智慧:第二是归敬佛、归敬佛亲证的真理及佛施设的教法:第三是指帮助众生展开现实修行活动的三种学问,即戒律学、禅定学和智慧学:第四是走向真理的具体方法,共包括三十七种方法。 究竟是哪九样事物呢?第一是构成生命现象的五种成分聚集体,包括肉体物质、感受功能、造相功能、心理欲念及意识活动等:第二是生命与外界接触后发生统摄作用,生命利用感知功能在外界环境的刺激下产生感觉、知觉,并同时向环境有所摄取,用以维系生命的生存和发展:第三是生命活动具体过程的展开,这里陈述了构成展开过程的十二个环节:第四指生命的资生方式,资生方式有世俗生命的资生方式以及与真理相应的资生方式这两大类别:第五是关于染污生命的状态、原因以及净化生命的状态、原因的描述,这就是四种真理的相关教法:第六是对宇宙世界中各种存在现象的一个总体分类,包括自然界、生命现象、真理教法、真实的生命状态、诸种走向真理的修学方法等五大类:第七是能陈说真理的觉者,即佛:第八是被陈说的真理,即教法;第九是参与佛教会议的大众,这包括贵族、出家修行人、有学问的人、有财势的人、四种天界生命等。 究竟是哪二十九样事物呢?第一指构成生命现象的五种成分聚集体:第二指由十二个环节组成的生命展开过程:第三指在无主宰存在的流转过程中执著有主宰、主体的实体式存在,这一错误观念成为招感未来生命流转状态的重要原因:第四指在没有实体存在的流转过程中执著有对象、客体的实体式存在,这一错误观念也是招感未来生命流转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五指培养注意力的四种方法,它们的主要原则是根据教法指导,把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物之上,这样通过持久的努力使精神渐渐集中到真理之上:第六指通过反复研究教法而获得的智慧,这一研究过程中需要极大的意志力之参与:第七指静中思维工夫,其主要特征是把认知对象体会为精神活动之展现,从而得以突破外在实体的顽固观念:第八指提高了的静中思维能力,此时精神已能持久地倾注于存在本性之上:第九指同解除生命流转之苦这一最高目标,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作准备的良善行为:第十指对世俗生命痛苦烦恼状态的全面认识和观察,这又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是对有欲念的生命现状之观察,其二是对没有欲念但有肉体的生命现状之观察,其三是对既无欲念又无肉体但残存思想活动的生命现状之观察,在第一种生命状态里,最主要的痛苦根源是颠倒性的知识和观念,它们是从对自我与对象这两重实体执著里引发出来的,在第二种生命现状里,思维方式仍然是邪恶的,第三种生命则稍稍能克服一些自我执著,但自我执著的烦恼潜势力仍然深深隐伏在他们的深层生命结构里:第十一指造成生命痛苦现状的基本原因:第十二指亲自体会到真理,也指被体认到的生命自由状态和存在真实本性:第十三指解除痛苦烦恼实现生命自由的具体修行方法;第十四指已直接“看见”真理,再也不会从真理的道路上退回去:第十五指在真理这一绝对知识指导下的关于存在特殊性的知识:第十六指与真理相应的认识之思维对象:第十七指对已被断除的后天烦恼和未被断除的先天烦恼都进行细致的观察:第十八指“看见”真理后仍然会偶而失控的心理状态;第十九指旨在调节失控状态的一些修行手段:第二十指绝对不会再失控的修行精神思维结构:第二十一指刻苦修学以期清除欲念生命状态中的身心烦恼:第二十二指刻苦修学以期清除没有欲念但有肉体的生命现状中的身心烦恼:第二十三指菩萨修行第八阶位创获的与真理绝对相应的精神结构:第二十四指与真理相应的智慧:第二十五指与真理绝对相应同时能体认存在各方面特殊性的智慧:第二十六指为了使生命进入一切顷恼不再存留的自由状态,应首先研究什么是真实的道理,什么是错误的妄见:第二十七指为了使生命进入一切烦恼不再存留的圆满自由中,首先致力于消除各种烦恼的现实活动:第二十八指在佛教教法中获得正知正见,尽管此种知见还未越出流转变动的范围,但已足够超过那些不按佛教教法修行的人在思维水平上达到的最高峰:第二十九是指虽然一些众生对我的教法产生了正知正见,但他不能在此正知正见的指导下,勤勉地展开修行工作,我就说他们从真理的道路上退回来了,不是说要现实地产生出与真理不相应的错误观念才可以叫做“从真理的道路上退回来了” ,一个人虽然有正知正见,但他不能认真地改变自己的精神结构,不能认真地从事净化生命的实践,这就已经是“从真理的道路上退回来了”。 原典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凡有几种一切如来身所住持言音差别?由此言音所化有情,未成熟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缘此为境速得解脱。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言音略有三种:一者契经①,二者调伏②, 三者本母③。 世尊!云何契经?云何调伏?云何本母?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依摄事④显示诸法,是名契经。谓依四事,或依九事,或复依于二十九事。 云何四事?一者听闻事⑤;二者归趣事;三者修学事;四者菩提事。 云何九事?一者施设有情事⑥;二者彼所受用事;三者彼生起事⑦;四者彼生已住事;五者彼染净事;六者彼差别事⑧;七者能宣说事;八者所宣说事;九者诸众会事。 云何名为二十九事?谓依杂染品,有摄诸行事;彼次第随转事;即于是中作补特伽罗想已,于当来世流转因事;作是想已于当来世流转因事;依清净品,有系念于所缘事;即于是中勤精进事;心安住事;现法乐住事;超一切苦缘⑨方便事;彼遍知事;此复三种:颠倒遍知所依⑩故,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处⑾故,内离增慢遍知所依处⑿故。修依处事;作证事;修习事;令彼坚固事;彼行相事;彼所缘事;已断未断观察善巧事;彼散乱事;彼不散乱事;不散乱依处事;不弃修习劬劳加行事;修习胜利事;彼坚牢事;摄圣行事;摄圣行眷属事;通达真实事;证得涅盘事;于善说法昆奈耶中世间正见,超升一切外道所得正见顶事⒀;及即于此不修退事,于善说法毗奈耶中,不修习故说名为退,非见过失故名为退。 注释 ①契经:又称“经藏”。 ②调伏:又称“律藏”。 ③本母:又称“论藏”。 ④摄事:指把同一性质、同一类型的事物分门别类地放在一起给予解说。 ⑤听闻事:指接受教法,思考教法而引发的两种智慧,此依遁伦所说。 ⑥施设有情事:讲述构造有情生命的各种成分聚集体,即“五蕴”学说。 ⑦彼生起事:讲述生命展开的过程、环节等,即“十二因缘”学说。 ⑧彼差别事:指对包括生命现象在内的整个宇宙世界的分类说明,即“五界”学说。 ⑨超一切苦缘:苦缘,指引发痛苦烦恼的原因、条件,意即解除生命一切流转之苦。 ⑩颠倒逼知所依处:指对欲念生命生存现状之观察。颠倒,即各种错误的知识、观点和观念。遍知,指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痛苦烦恼。 ⑾依有情想外有情中邪行遍知所依处:指对没有欲念但有物质性肉体的生命现状之观察。情想,即欲念、欲望之意;邪行遍知,指由于贪恋安宁安乐的精神境界而引起的痛苦烦恼。 ⑿内离增上慢遍知所依处:对既无肉体又无欲念但残留思想活动的生命现状之观察,这是指“无色界”生命。“增上慢”指强烈的、显在的自我观念执著,“无色界”中的生命虽然放弃了自我观念的显在形式,但主体执著的心理潜势力仍然在生命结构中滞留、保存著,所以它仍然是痛苦烦恼的世俗生命。 ⒀外道所得正见顶事:佛教外的其他各种学理在思维水平上可能达到的最高峰。 译文 曼殊室利!我在有些经典中为体会四种真理的修行人和希求成佛的修行人各自制定了一些他们应该遵守的戒律,与此同时也陈述了与戒律有联系的一些相关事项,这一部分经典即叫做“律藏”。 曼殊室利菩萨又请问佛陀说:世尊!您在经典中为菩萨们制定的戒律,其内容共有哪些部分呢? 佛陀说:善男子!这部分“律藏”内容共有七个方面:一是讲述接受戒律时应举行的相应仪式:二是针对一些重大罪行的制止戒律,这些重大罪行包括杀害、偷盗、邪YIN、谎言等;三是详细规定具体戒律的适用范围:四是从理论上说明处于流转变异生存状态中的众生有违犯戒律的潜在可能性:五是从理论上证明那些在精神改变上取得很大进步的修行人不再有违犯戒律的潜在可能性:六是规定修行人从犯戒状态摆脱出来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七是讲述一些修行人接受戒律一段时间后又摒弃戒律时可能会出现的情况。 曼殊室利!我在一些经典中,从十一个方面来研究存在现象,对之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和讨论,这部分经典就叫做“论藏”。这里说的是哪十一个方面呢?第一是存在流转变异的方面,第二是存在的真实本性,第三是三十七条引向真理的认识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第四是讨论八个类别的事物,第五是走向真理的方法本身,第六是 消除一切痛苦烦恼后所获得的功德,第七是如何接受觉者的智慧,又如何把觉者的智慧传达给他人,第八是能够染污修行方法的一些事物,第九是实现真理的辅助性手段 ,第十指那些染污修行方法的事物所带来的错失,第十一则指实现真理的辅助性手段所带来的乐观成果。 所谓存在流转变异的方面,这指的是以下三种情况:其一是根据五种事物的成分聚集体假说有生命现象存在,而此一生命被一般众生以“自我”统摄起来;其二是意识处处计较而虚构的实体存在样态;其三是指依据因缘条件流转的生命现象、生命过程、生命活动等。 原典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依声闻及诸菩萨,显示别解脱①及别解脱相应之法②,是名调伏。 世尊!菩萨别解脱几相所摄? 善男子!当知七相:一者宣说受轨则事③故;二者宣说随顺他胜事④故;三者宣说随顺毁犯事⑤故;四者宣说有犯自性故;五者宣说无犯自性故;六者宣说出所犯故;七者宣说舍律仪故。 曼殊室利!若于是处,我以十一种相,决了分别显示诸法,是名本母。何等名为十一种相?一者世俗相,二者胜义相,三者菩提分法所缘相⑥,四者行相⑦,五者自性相,六者彼果相,七者彼领受开示相,八者彼障碍法相,九者彼随顺法相,十者彼过患相,十一者彼胜利相。 世俗相者,当知三种:一者宣说补特伽罗故,二者宣说遍计所执自性故,三者宣说诸法作用事业故。 注释 ①别解脱:修行人应当恪守的戒律。 ②别解脱相应之法:与戒律相关的事物。 ③宣说受轨则事:阐述接受戒律时应举行的相关仪式。 ④宣说随顺他胜事:阐述针对一些严重行制定的禁止性戒律。 ⑤宣说随顺毁犯事:详细规定具体戒律的适用范围。 ⑥菩提分法所缘相:三十七条通向真理的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内容。 ⑦行相:指八个类别的事物。 译文 所谓存在的真实本性,这就是我前面曾提出的七种存在本性之说。 所谓三十七种认识真理的方法各自所研究的事物,总起来说也是我们知识的本体。 所谓概述八个类别的事物,事实上是侧重研究跟修行有关的事物:第一是观察什么是事物中的东西,第二是观察存在现象中哪些是假借语言概念成立而其自身其实并不存在的东西,同时观察佛陀陈说教法的一些原则;第三是观察那些染污众生本性的事物给众生带来的错失,第四是观察净化生命的事物给众生带来的利益,第五是观察教法中各种道理的真实意义,第六是观察流转众生中包含的因果原则,第七是研究教法中的各种道理,第八是观察教法提示的具体修行方法。 所谓观察真理,实即观察存在的真理本性。所谓观察存在中假借语言概念成立的东西,包括五类成分聚集体复合而成的生命现象,人们在这个复合体中执著有统摄性的、主宰性的自我之存在:也包括意识处处计较而虚构的一切事物之实体:还包括佛陀为了陈说真理而使用的一些陈说原则,例如:对任何人的讲说都一致的说法,在有些时间、地点这样说、另外一些时间、地点则那样说的说法,只问而不回答的说法,干脆搁置起来不予讨论的说法,声明不可用语言表述的说法,无人来问而自陈真理的说法等等,佛陀的教理陈说不仅为了表达真理的需要,而且需要考虑时间、地点、听众接受的可能性等等诸多因素,因此这些说法原则的成立,即表明不可对具体教法过于执著。 所谓染污生命本性的事物给生命带来的错失,我已经在很多地方以很多方式讲过了。所谓净化事物给生命带来的利益,也在很多地方以很多方式讲过了。所谓观察教法中各种道理的真实意义,也就是观察这些道理究竟归向什么,究竟引导什么,究竟以什么作为目的。这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讨论:第一,有关存在本性的教法,这里所谓〔存在本性〕将把修行人导向什么?第二,有关亲身体证的教法,这里“亲身体证”究竟引导人体认什么呢?第三,佛陀的全部教导究竟以什么作为归宿呢?第四,佛陀告诉我们要远离两个错误的极端,那么远离两个错误的极端究竟远离什么呢?第五,教法中在阐述最高生命状态时,常用“不可思议”一词来表示其特质,那么,〔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第六,佛陀的全部教法可以被看成一个首尾一贯的整体,而在佛陀施教的具体历史阶段,乃至于在同一部经典中不同的地方,却又常常有诸多分歧之处,这样安排教法的意蕴又到底何在呢? 所谓观察生命流转过程的因果原则,也就是观察在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三个时间维度里流转变动著的生命活动状况,包括生命现象产生、持续和消亡的阶段性,也包括贯穿在三个发展阶段以及三个时间维度里的因果转化之原因、结果等,我已经在很多地方把促成生命变动的原因条件概括为以下四项:其一,生命现象中一切活动的直接原因,这可以看成是身心内部的诸种推动力量;其二是精神活动持续变动的条件,这是指,在精神活动的具体展开过程里,凡在前的精神活动都为在后的精神活动开辟了道路:其三,作为认知活动的对象能辅助认识活动发生,因而对象是认知活动发生的外部条件:其四,其他一切有助于生命活动发生的事物也都是生命活动中的原因和条件。 原典 胜义相者,当知宣说七种真如故。 菩提分法所缘相者,当知宣说遍一切种所知事故。 行相者,当知宣说八行观故。云何名为八行观耶?一者谛实故,二者安住故,三者过失故,四者功德故,五者理趣故,六者流转故,七者道理故,八者总别故。 谛实者,谓诸法真如。安住者,谓或安立补特伽罗,或复安立诸法遍计所执自性,或复安立一向①、分别②、反问③、置记④,或复安立隐密、显了、记别、差别。 过失者,谓我宣说诸杂染法,有无量门差别过患。功德者,谓我宣说诸清净法, 有无量门差别胜利。理趣者,当知六种:一者真义理趣,二者证得理趣,三者教导理趣,四者远离二边理趣,五者不可思议理趣,六者意趣理趣。流转者,所谓三世三有为相,及四种缘⑤。 注释 ①一向:指对任何时间、地点都普遍适用的说法。 ②分别:对有些对象适用,而对另外一些对象则不适用的说法。 ③反问:只提出问题却不给予回答的说法。 ④置记:干脆置而不答的说法。 ⑤四种缘:事物产生、变化和消亡的四种条件。这四种条件是:其一,因缘,指产生事物的亲因、内部条件;其二,等无间缘,指心理活动前后相续的关系,其中,在前的心理活动为在后的心理活动之展开开辟了道路;其三,所缘缘,即指认知活动中的对象是认知活动得以产生的一个条件;其四,增上缘,其他一切有助于事物发生的事物,它们虽然不能直接引发出某种生命行为,但它们为引发此种生命行为提供了一些辅助性的条件。 译文 所谓教法中的各种道理,归结起来指的是下面这四种道理:其一是原因与结果相互依存的道理,其二是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生作用的道理,其三是为了成立一个论点,选择适当的论据、组织适当的论式去证明它,这是有关逻辑学的道理:四是指事物本来如是的样子,事物本来如是的样子,也就是事物中本来具有的道理,这是不待任何人力的参与或改变的。 什么叫做原因与结果相互依存的道理呢?这是说,一切存在现象、一切生命现象,其产生、变化和发展都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这些条件有的与事物有极密切的关系,有的关系则比较疏远,有了这些“亲因”和“疏因”,也就有了生理和心理的展开,如果没有这些内在和外在的条件,生理、心理的一切活动就将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原因与结果间相互依存的道理。此外,我们之所以运用语言可以对事物有所陈述,正因为被陈述的事物作为依据才使陈述有了可能,被陈述的对象与陈述问因而也体现了因果之间相互依存的道理。 什么叫做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生作用的道理呢?这可从三个方面来观察:首先,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产生某种独特的功用,例如眼睛能看见物质现象、耳朵能听见声音等;其次,事物在一定条件下能成就某种新的东西,例如被称作“坚硬”的物质元素在和其他物质元素以一定方式复合以后,就能产生出可以茁生万物的大地来:其三,事物产生以后就能较为稳定较为持续地发挥其具体功用。 什么叫做逻辑学的道理呢?这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使你自己的论点得到证明,同时也藉此让别人发生觉悟。这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运用论式去证明论点的方式可能有多种多样,其中,有的是正确、有益的,有的则是错误、有害的。我们如何确保论证方法的正确性呢?我们如何去识别错误的论证方法呢?根据五个特征,我们说某一论证方式是正确的、有益的:根据七个特征,我们说这一论证方法是错误的、邪恶的。 足以标明论证正确性的五个特征是:其一,论式成立的内容是我们日常感觉知觉可以感受到的:其二,虽然我们的感知功能无法直接感受到,但可以在感知经验基础上类推到的;其三,可以引同类事物作例证的:其四,论式的每一个成分、论证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完全具足、圆满成立的:其五,佛陀亲自陈说过的,这一陈说必然是净化了的。 什么叫做日常感觉知觉可以感受到的呢?例如,我们说一切生理活动、心理活动都变动不居,这个论题所成立的内容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我们在日常生活里能够见到或体会到生命现象的变动不居,所以这一论题的内容无疑是确立的。此外,像〔一切生理心理的活动过程都具有逼迫生命本性的特征,一切存在现象里都没有主宰实体的存在”等等,这些说法包含的内容也是我们在现实存在中可以直接体会得到的,我们在日常生活里都能充分品味生命痛苦烦恼的存在品性,也能充分体味存在的无实体性,因此,以上论题中的道理是毫无疑问的可以成立的。 什么叫做在感知经验基础上可以类推到的呢?这是说,有一些论题,例如下面这些论题:“生理心理的活动过程中,哪怕是在最短的时间单位里,生命活动也是生生灭灭、变动不居的”,还有,“未来世是存在的” 、“良善行为与邪恶行为都不会马上消失掉,它们会在一定条件下继续发挥其影响”等等,这些论题所反映的生命内容不是单纯运用感知功能就可以直接观察得到的,但是我们现实的感知功能的确可以观察到事物表层那些粗显变化、变动等,在此感觉基础上,我们就可类推到事物深层的变化、变动等:其次,我们在现实生活里,看到生命的生存状态有种种差别,而这些差别又的确跟他们的生存活动有关,这样我们就类推到,现实生命既然有这样那样的行为,那么这些行为将来总是要发生作用的,可见未来世是确实存在著的:再次,我们在现实生活里,的确看到生命有痛苦、也有欢乐,而这些痛苦和欢乐又的确同他的思想和行为有著密切的联系,这样我们就类推到,现实生命里既然有这样那样的思想和行为,那么这些思想和行为将来在一定的条件下势必又会导致痛苦和欢乐,可见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是不会消失掉的。总之,我们运用感觉作为基础,运用日常生活经验作为基础,就可对一些感觉不到的事物进行类比、推理,这就可以证明某些论题是正确的。 原典 道理者,当知四种:一者观待道理,二者作用道理,三者证成道理①,四者法尔道理②。 观待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生诸行及起随说,如是名为观待道理。 作用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得诸法,或能成办,或复生已作诸业用,如是名为作用道理。 证成道理者,谓若因若缘能令所立所说所标义得成立,令正觉悟,如是名为证成道理。又此道理略有二种:一者清净③,二者不清净④。由五种相名为清净,由七种相名不清净。 云何由五种相名为清净?一者现见所得相⑤,二者依止现见所得相⑥,三者自类譬喻所引相⑦,四者圆成实相⑧,五者善清净言教相⑨。 现见所得相者,谓一切行皆无常性,一切行皆是苦性,一切法皆无我性,此为世间现量所得,如是等类是名现见所得相。 依止现见所得相者,谓一切行皆刹那性,他世有性,净不净业无失坏性,由彼能依粗无常性现可得故;由诸有情种种差别,依种种业现可得故;由诸有情若乐若苦,净不净业以为依止,现可得故。由此因缘,于不现见可为比度,如是等类是名依止现见所得相。 注释 ①证成道理:指为了成立一个论点,用适当的论据和论式去证明它。 ②法尔道理:指事物中本具的道理。 ③清净:指正确的论证方法。 ④不清净:指错误的论证方法。 ⑤现见所得相:依据日常感知功能可以直接感受得到的知识。遁伦解释说:“现所得相者,据粗一期,死生无常逼迫等苦、有所为作不得自在、无我等性,名为世间现量所得。”他这里所谓的“据粗一期” ,即“依据日常感觉知觉功能”之义;“现所得相”,也就是我们日常感知到的知识。根据唯识教法,感知所得的直接知识要想保证其不证自明的确凿性,还需要补充一个前提,即生理器官必须是健全无病的。 ⑥依止现见所得相:即以日常感知所得的知识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加以比较、推理而获得的知识。 ⑦自类譬喻所引相:自类,性质相同的一类事物;譬喻,即举例证。例举一个事物作为例证,这个事物具有某方面的特性,由此类推与该事物性质相同的同类事物也必然具有这一特性,这实际上就是通过类推而获得的知识。 ⑧圆成实相:知识的来源正确,判断的论据正确,论证的论式正确,这样作出的判断就叫做“圆成实相”。 ⑨善清净言教相:善清净,指智慧;言教,指佛陀教法。佛陀的教法道理系从与真理相应的智慧中流出,因此能作为可靠的知识标准。 译文 什么叫做同类事物的例证呢?现在,我们要讨论我们这个由物质和精神两大部分构造而成的身体,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是有生有死、变化无常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一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身体也像那些事物一样,有生有死,变化无常: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在其现实存在中充满了痛苦烦恼”,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一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在现实存在中也充满了痛苦烦恼: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生命不能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是受拘束而不自由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也是受拘束的不自由的,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我们发现“世界上有些事物是有盛有衰的”,这个事实已成为大家的共识,我们就由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例证,说明我们自己的生命也必然是有盛有衰的,因此企求用种种手段来保护它,养育它,追求长生不老,这些观念当然也就是错误的。 什么叫做圆满具足的论证方法呢?如果我们以我们自己的感知经验、感知基础上的推理以及同类事物的例证等来作为论据,就必然能使所成立的论题得到圆满的确证,这就叫做“圆满具足的论证方法”。 什么叫做佛陀亲自陈说的?这就是与真理相应的觉者依据自己体会到的境界,对存在本性所作的种种说明。例如,我不止一次地说过,在最圆满的生命境界里,不再有痛苦烦恼的扰动,我的这些话,还有我对存在本性、生命本性作的种种说明,它们都是对超越性真理的表述,所以,它们是可靠的知识标准。 善男子!根据以上所说五个方面的特征,即可确知:我教法中成立的一切理论都是确然不拔的,都是真实无妄的,所以你们可以按它们指示的路去修行。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那成就了最高觉悟的修行人,他身上有哪些特征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与真理完全相应的人,他身上有这样五个特征:第一,如果他变现生命到世间去教化众生,那么他的真理之音必然到处传播:第二,他的身体相貌上有三十二处美好庄严的地方:第三,他具备十种超常的认识能力,能够彻底消除众生愚昧无知的心理状态:第四,他对一切事物都已获得圆满真实的知识,所以他能无所畏惧地陈说与真理相应的教法,他不会被其他的理论所驳倒,相反,他的教法能使其他一切世间学理相形见绌、不攻自破:第五,根据他的教法,一般人按照八条正确的生活道路走下去,就能够控制住痛苦烦恼的盲目躁动,获得生命进化的初步成果。变现生命到世间去教化众生、具三十二相、能够彻底消除众生的愚昧无知、其教法能伏外道、圣道沙门现世即得成就,以上五种可称其为一切智相。 善男子!根据日常生活中真切的感知经验,根据从感知基础所作的正确类推,根据佛陀教法中的知识标准,即可确证一个论式是正确的、有益的、净化的。 原典 自类譬嗡所引相者,谓于内外诸行聚中,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生死以为譬喻,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生等种种苦相以为譬喻,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不自在相以为譬喻,又复于外引诸世间共所了知所得衰盛以为譬喻。如是等类,当知足名自类譬喻所引相。 圆成实相者,谓即如是现见所得相,若依止现见所得相,若自类譬喻所得相,于所成立决定能成,当知足名圆成实相。 善清净言教相者,谓一切智者之所宣说,如言涅盘究竟寂静。如是等类,当知是名善清净言教相。 善男子!是故由此五种相故,名善观察清净道理,由清净故应可修习。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一切智相者,当知有几种?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略有五种:一者若有出现世间,一切智声无不普闻;二者成就三十二种大丈夫相;三者具足十力,能断一切众生一切疑惑;四者具足四无所畏,宣说正法,不为一切他论所伏,而能摧伏一切邪论;五者于善说法毗奈耶中,八支圣道四沙门等,皆现可得。如是生故、相故、断疑网故、非他所伏能伏他故、圣道沙门现可得故,如是五种当知名为一切智相。 善男子!如是证成道理,由现量①故,由比量②故,由圣教量③故,由五种相名为清净。 注释 ①现量:即“现见所得相” 。 ②此量:即“依止现见所得相”。 ③圣教量:即“善清净言教相”。 译文 在哪七种情况下,所作的论证是错误的、有害的呢?第一种情况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所概括的同类事物中有一些事物,这些事物身上不具备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显然,这样得出来的推论结果必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第二种情况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概括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中有一些事物,这些事物身上具有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显然,这样得出来的推论结果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第三种情况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所概括的同类事物和论点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身上都有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显然这样推论出来的结果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第四种情况是,当用一个论据去支持论点时,涉及论据所提出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的,只有一个事物,这样,这一论据不具有普遍概括性,它根本就不能用来支持论点:第五,当用一个论据 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所概括的同类事物以及论点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中都各有一部分事物,这些事物身上具有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而其他一部分事物身上则不具备这一特性,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无法展开推理:第六种情况是,当成立一个论式时,论式中却缺少了关键性的一个成分,即作为全部推理基础的论据,这样的论式应被看成是有缺失的论式:第七种情况是,当人们企图用论式把我教法中的道理组织起来,可是在具体组织论证过程时又犯了上面所述的诸种毛病,这样被组织起来的教法论式也应被同样看成是错误的、有染污的。 让我们再稍稍说得详细一些。当我们试图对某一个事物作出判断时,我们说:它是认识的对象,这个判断就等于什么也没说。为什么呢?因为一切事物都是认识的对象,“认识的对象”这一特性在其他任何事物中也都是具备的,所以据此我们无法作出更进一步的判断,我们对该事物的知识也一点都没有增加。再者,我们知道,一切存在现象的显现、性质、作用,一切存在现象的原因与结果,这些事物特性在不同事物身上必然是不同的,每一存在现象都有自己的显象、性质和作用,也都有自己的原因和结果,据此,当我们要对某一存在现象作判断时,我们提出该事物本身的显象、性质、作用、原因、结果等事物特性作为论据,那么我们显然就达不到目的了:为什么呢?因为被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都是判断对象自身具备,而其他事物则不具备的,因此这些论据不具有普遍概括性,所以根本不成其为论据。在论点所涉及同类事物中有一部分事物不具备论据前提的事物特性时,对该特性来说,这一部分事物是与它性质不同的“异类”,显然这一推论的依据是不能成立的。在论点概括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中有一部分事物具备论据前提的事物特性时,对于该特性来说,这一部分事物就成了与它性质一致的“同类”,这一推论的依据也是不能成立的。如果说上述各种错误的论证方法在其自身中都各有各的缺失,那它们就不能很好地表达真理,它们自身是有染污的,绝不能依之而修行。被错误地组织成的佛教教法在本质上也是有染污的,也不应该依之而修行。 什么叫做事物本来如是的样子呢?这是说,不管与真理相应的佛是否出现于世间,一切存在都各各持守著自己的本性,一切存在都在自己的类别里,这就是说,佛陀并不改变存在的本性,他所亲证的道理只不过是事物中本具道理的显现而已,觉者并不创造存在中不存在的道理。 我陈说教法的基本方式是怎样的呢?我总是先总说,后分说、即先对事物作一个大体上的界定,然后详细地、愈来愈细地分析事物的各种特性。 原典 云何由七种相名不清净?一者此余同类可得相①;二者此余异类可得相②;三者一切同类可得相③;四者一切异类可得相④;五者异类譬喻所得相⑤;六者非圆成实相⑥;七者非善清净言教相⑦。 若一切法意识所识性,是名一切同类可得相;若一切法相性业、法因果异相⑧,由随如是一一异相,决定展转各各异相,是名一切异类可得相。善男子!若于此余同类可得相及譬喻中,有一切异类相⑨者,由此因缘,于所成立非决定故,是名非圆成实相;又于此余异类可得相及譬喻中,有一切同类相⑩者,由此因缘于所成立不决定故,亦名非圆成实相,非圆成实故,非善观察清净道理,不清净故不应修习。若异类譬喻所引相,若非善清净言教相,当知体性皆不清净。 法尔道理者,谓如来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安住,法住法界,是名法尔道理。 总别者,谓先总说一句法已后,后诸句差别分别究竟显了。 注释 ①此余同类可得相:大意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概括范围内的同类事物中有一些事物,这些事物不具备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这说明,该条论据作为推理过程中的“因支”,其条件是不具备的。慧景举下例作证,来解释什么是〔此余同类可得相”,他说:“此当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如言声非勤勇无间所发,因言无常性故。非勤勇无间所发宗以电空为同品,无常性因于电即有,于空则无,以瓶等为异品,无常性因于被遍有。今此文中,但明同品一分转,故云此余同类可得,此宗之外同品之中有此无常性因可得,故云此余。〕译文参考了慧景的解说。 ②此余异类可得相:大意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概括范围之外的异类事物中有一些事物,这些事物具备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这说明,该条论据作为推理过程中的“因支”,其条件是不具备的。慧景举下例作证,来解释什么是“此余异类可得相”,他说:“此余异类可得相者,即是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如言声是勤勇无间所发,因云无常性故。此宗以瓶等为同品,无常性因于彼遍转;以电空为异品,彼无常性因于电是有,于空即无。此宗之外异品一分得有无常性义,故云此余异类可得,略不言同品遍有。”译文参考了慧景的解说。 ③一切同类可得相:大意是,当用一个论据去论证论点时,论点概括范围内的同性事物和论点范围外的异性事物都具备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这表明,此条论据用作推理的“因支”,其条件也是不具备的。慧景举例解释什么是〔一切同类可得相”,他说:〔一切同类可得相者,则是共不定。如说声常,所量性故。此因于同品异品皆有,今此文中且明同品可得。”译文参考了慧景的这一解说。 ④一切异类可得相:大意是,当用一个论据来支持论点时,涉及论据所提出事物特性的只有一个事物,而这个事物又恰恰是有待于推论过程的判断的,这样,此条论据就不具有普遍概括性,因此根本就不能成为任何推理过程中的论据。慧景举例说明什么是〔一切异类可得相”,他说:〔一切异类可得相者,则是不共。如说声常,是所闻故,无同法喻,但有异喻,以除声外并非新闻,故云一切异类可得。”译文参考了慧景的这一解说。 ⑤异类譬喻所得相:大意是,当用一个论据来论证论点时,论点适用范围之内的同性事物以及论点适用范围之外的异性事物上都各有一部分事物,它们具备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而同性事物异性事物中的另一部分则不具备论据提出来作为推理前提的事物特性,这就表明,此条论据用作推理过程中的“因支”,其条件是不具备的。慧景举例解释了什么是“异类譬喻所得相”,他说:“异类譬喻所得者,则是俱品一分转。如说声常,无质碍故等,以同品一分转、异品亦有一分转,故言异类譬喻所得相。”译文参考了慧景的这一解说。 ⑥非圆成实相:当成立一个论式时,论式中缺少了关键性的一个成分,即作为全部推理基础的论据“因支”,或者虽然论式很圆满,但其论据是错误的,这样的推理过程应被视为有缺失的推理过程。译文略取大意。 ⑦非善清净言教相:指被错误地组织成的教法。 ⑧一切法相性业,法因果异相:大意是,一切存在现象的显象、性质和作用,一切存在现象的原因和结果,这些事物属性在不同的事物间是完全不一样的。 ⑨有一切异类相:有舆论据所要求的事物特性不同的事物。 ⑩有一切同类相:有舆论据所要求的事物特性相同的事物。 译文 什么叫做培养注意力的方法呢?我曾经说过,培养注意力的方法不外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被当作认识对象加以反复研究的东西,即生理的和心理的一切活动,其二是能体认这些活动的认识本身,也就是指通向真理的三十七条道路。 什么是按照教法指导勤勉修行后所获得的结果呢?这是指现实生存活动中的痛苦烦恼以及伴随修行生活而来的痛苦烦恼都被全部消除掉了,同时这也指由修学而开发的一切善行和功业,这些善行和功业有的旨在帮助现实生活中的苦难生命,有的则指向超越的生命自由。 什么叫做接受教法、然后又把教法中的道理向别人陈说出来呢?这是指用与真理相应的智慧接受教法、研究教法和体证教法,然后又通过修学中开发出来的智慧把自己所领会的教法道理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向他人广为阐述。 什么叫做能染污修行生活的事物呢?这是指在按照诸种修学方法践修时,能够伴随修行过程、能够染污修行方法的那些事物,它们好像是真理道路上的障碍物。 什么叫做对真理的实现有著重大助益的辅助性事物呢?这是指那些能够帮助生命从痛苦烦恼中脱离出来的所有方法和行为,这些方法和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地导致真理之实现,但它们为真理的实现提供了基础、前提和外在条件,它们在修行生活中能发挥出许多重要的作用。 什么叫做错失呢?这是指伴随修行生活而来的那些痛苦烦恼,它们既然能染污净化的修行方法,就势必会造成诸多麻烦和失误。 什么叫做重大的利益呢?这是讨论辅助真理实现的那些方法和手段,它们能为修行生活带来许多重大利益。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我现在诚心诚意地盼望著您能把教法经典中独具的根本理念揭示出来,这些根本理念是佛教之外其他一切学说无从想像的:我们这些修行人在把握到这些理念后,就能进而领会佛陀教法中的深奥蕴味。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你现在一心谛听,我现在要把佛教教法显明区别于一切世间学理系统的根本宗旨和盘托出,我希望在这一陈说后,修行人就能理解,佛陀教法中的语言是确实具有深奥意蕴的,因此绝不可执著表面文字而于真理则实无会心! 善男子!我把存在著的一切现象分为两大类,一类表现著生命活动中染污著的那一方面,一类表现著生命活动中净化的那一方面,在这两类存在活动中都找不到真正实在的作用,在这两类活动著的现象里也都没有固定实体存在著,因为那真实圆满的知识是远远舍弃一切生灭、变化和因果作用的,既不能说先有了染污性的生命活动,然后才有净化性的生命活动,也不能说生命的净化状态是从染污状态中转变出来的。一般人总是在充满痛苦烦恼的生命上执著有主宰自我的存在,他们对生命现象进行观察,认为每个生命都有自己的特质,同时这一 “特质”又使该生命与其他生命现象区别开来,由于这些错误的观念以及这些错误观念潜藏于心理上的烦恼潜势力,他们就在生命现象上横加执著,说这是“我”,这是“我所有的” ,说“我”看见,“我”听见,“我”嗅到,“我”尝到,“我”接触到,“我”认识,“我”的营养成分,“我”的行为,“我”染污了,“我”净化了,如此等等,这种种由“自我”实体执著而引发出来的错误观念又反过来强化著「自我”观念,培养著更深的执著。如果一个修行人能如实了解上面所说的一切,他就必然能厌离痛苦烦恼的世俗生命状态,获得生命的逐步净化。在生命净化的最高境界里,不再有身心内外的种种盲动和逼迫,不再有种种实体性的偏见执著,生命活动超越于一切功利之上,生命活动中也不再有主观欲念、主观意志力的参与,它是完全自然而然的,它是完全自由自发的。善男子!你应当知道,以上就是佛教根本观念的大致梗概。 当时佛陀想要把以上教法用更精确的语言概括起来,以便一般人记忆和掌握,就说了下面这些偈颂。他说: 不管是染污方面还是净化方面,凡生命中所有的一切现象都没有真实作用,因为我陈说的自由生命是远离人的一切造作行为的,绝不是真有染污状态的存在、净化状态的存在,也绝不是真有从染污状态到净化状态的转变!对这一充满痛苦烦恼的世俗生命,我们因偏见执著及其潜势力就牢牢地执著著它们,我们在生命现象中凭空勾划,说这一部分是“我”,另一部分则是“我所有的”:由于对“自我”的错误观念,就进一步滋生出种种错误观念,在生命运转的一切动作中,愚昧的人都深深见到“我”的存在。谁要是了解了生命活动的上述实情,他就能永远舍弃那苦痛的生命,他就能获得自由安乐的生命,他的一切生命活动就将不再为功利所支配。 原典 自性相者,谓我所说有行有缘、所有能取菩提分法,谓念住等,如是名为彼自性相。 彼果相者,谓若世间若出世间诸烦恼断,及所引发世出世间诸果功德,如是名为得彼果相。 彼领受开示相者,谓即于彼以解脱智而领受之,及广为他宣说开示,如是名为彼领受开示相。 彼障碍法相者,谓即于修菩提分法能随障凝诸染污法,是名彼障碍法相。 彼随顺法相者,谓即于彼多所作法,是名彼随顺法相。 彼过患相者,当知即彼诸障碍法所有过失,是名彼过患相。 彼胜利相者,当知即彼诸随顺法所有功德,是名彼胜利相。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唯愿世尊,为诸菩萨略说契经、调伏、本母不共外道陀罗尼义①。由此不共陀罗尼义,令诸菩萨得入如来所说诸法甚深密意。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汝今谛听,吾当为汝略说不共陀罗尼义,令诸菩萨于我所说密意言词能善悟入。 善男子!若杂染法若清净法,我说一切皆无作用,亦都无有补特伽罗,以一切种离所为故,非杂染法,先染后净,非清净法,后净先染;凡夫异生于粗重身执著诸法补特伽罗自性差别,随眠妄见以为缘故,计我我所;由此妄见,谓我见、我闻、我嗅、我尝、我触、我知、我食、我作、我染、我净,如是等类邪加行转;若有如实知如是者,便能永断粗重之身,获得一切烦恼不住,最极清净,离诸戏论,无为依止,无有加行。善男子!当知是名略说不共陀罗尼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颂曰: 一切杂染清净法,皆无作用数取趣, 由我宣说离所为,染污清净非先后。 于鹿重身随眠见,为缘计我及我所, 由此妄谓我见等,我食我为我染净。 若如实知如是者,乃能永断鹿重身, 得无染净无戏论,无为依止无加行。 注释 ①陀罗尼义:意为“根本义理”。 译文 当时曼殊室利大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那些已与真理相应的觉者,他们心识产生时的情况又怎样去理解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觉者的生命既然已与真理相应,那么其精神活动状况就自然不同于日常生命的精神活动状况。日常生命的精神活动发生时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即一方面有了心理上的欲念,另一方面又有了对象的刺激,精神活动于是就在内外条件下产生出来。你应当明白,觉者的精神活动绝对不是这样的,他的心识绝对不是因为主观上的欲念之力才得以发生作用,也绝对不是因为在外界的刺激下才产生反应,佛的心识自然而然地运作著,而其具体运作情况又极难理解,就奸像是从无到有一下子发生了出来,而在发生作用时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作用也都不存在,在这种神奇的心识显现功能中,似乎没有丝毫因果律则可资追索。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我对这个问题仍然还感到困惑:如果说那相应于真理的生命在其存在中确已舍弃一切主观的欲念之力、意志之力,那也就等于在主观上失去了一切精神活动的动机,既然没有动机的推促、策发,那精神活动又如何可能发生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这是因为,先前他们一直按照其他生命的需要进行著修行活动,这些修行活动作为一种生命推动力在精神结构的深层积淀下来了,这样,一旦有了现实救度的需要,他们先前凝聚在生命中的奇妙力量就会推动精神结构自然而然地运转起来。善男子!打个比方说,如果一个人从深度睡眠中醒觉过来,这是不是说在他的生命活动中,他一方面停留在睡眠状态,而另一方面又作意志力的推动,以便生命从睡眠状态过渡到醒觉状态呢?情况显然不是这样的,他在睡眠之后,疲劳消失,精神就会苏醒过来,这种从睡到醒的过程经反复体验后,就会作为生命现象中的习惯性力量积累在他的精神结构里,因此每当睡眠达到一定程度时,这种习惯性的力量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作用,促成他醒觉过来。再打个比方,一个修行人进入邪恶情绪不再发生现实作用的静中思维状态,不是说他此时作了一种意志力的自觉推动,就从修行状态中脱离出来,恢复邪恶情绪发生现实作用的世俗生命状态,而是说他世俗生命的冲动力已经作为极其稳定的潜在势力积累在他的生命结构里,因此当修行精神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后,世俗生命的冲动力量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作用,促成他脱离修行状态,恢复邪恶情绪发生现实作用的世俗生命状态,——同上面所举的两个例子非常相似,那与真理相应的觉者在漫长的修行生活中,一直以救济众生作为他们的义务,这种漫长的修行实践就化为美妙的习惯力量在其生命结构中贮藏起来,一旦面对苦难中的生命时,那种美妙的习惯力量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作用,促成佛陀教化生命的全部展开!因此,佛陀内在的美妙力量为佛陀永不止息的救度工作提供了取之不竭的力量源泉。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那些与真理相应的觉者们,他们为救济生命、教化众生而变现于世间的生命,到底应该说有精神功能还是没有精神功能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你们既不可说佛陀具有精神功能,也不可说佛陀不具有精神功能。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这是因为,佛的精神功能不是为其现实的生命活动服务的,他精神结构的一切开展无不是为著利人济物的需要。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箪!与真理相应的觉者们,他们自己生命活动的真正境界和他们现实生命活动的境界,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差别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佛陀生命活动的真正境界,是指佛陀与其他觉者共同拥有的,以无穷无尽的美德和智慧凝聚而成的净化了的世界,它是无法用心思去揣度、用语言去描述的。而佛陀现实生命活动的境界则指佛在现实的救济事业中作为对象来认知和研究的世界,具体地说,这个被作为认知对象的“世界”概念共包括了以下五项内容:一是生命现象,二是生命依据的自然界,三是真理教法的存在,四是最高的生命境界,五是走向真理的具体修行方法。以上是二者的差别。 原典 尔时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云何应知诸如来心生起之相?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夫如来者,非心意识生起所显,然诸如来有无加行①心法生起,当知此事犹如变化。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若诸如来法身远离一切加行,既无加行,云何而有心法生起?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先所修习方便般若②加行力故,有心生起。善男子!譬如正入无心睡眠,非于觉悟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而复觉悟。又如正在灭尽定中,非于起定而作加行,由先所作加行势力还从定起。如从睡眠及灭尽定心更生起,如是如来由先修习方便般若加行力故,当知复有心法生起。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化身,当言有心为无心耶?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非是有心,亦非无心。何以故?无自依心故,有依他心故。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所行、如来境界,此之二种有何差别?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所行,谓一切种如来共有不可思议无量功德众所庄严清净佛土。如来境界,谓一切种五界差别。何等为五?一者有情界,二者世界,三者法界,四者调伏界,五者调伏方便界。如是名为二种差别。 注释 ①有无加行:不再为功利动机所驱使,不再有主观意志之参与。 ②方便般若:智慧指导下救济众生,把众生善巧方便地导向真理的修行方法。 译文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与真理相应的觉者为了教化众生的需要而变现生命生活在与世俗生命共在的生存世界上,在他变现生命的生活过程中,他经历了修行而获得最高觉悟、为修行人陈说真理教法以及进入最圆满的生命境界——融入“真正生命”——这三个重要阶段,究竟应当怎样理解上述三个阶段作为突出表征的变现生命呢? 佛陀说:善男子你要牢牢记住,对于佛陀变现生命的这三个阶段都不能用表示对待关系的世俗概念来理解,因为表示对待关系的世间概念都植根于染污性的现实生命中,都是为现实生命的生存活动服务的。你不能说佛陀成就了最高觉悟,也不能说佛陀没有成就最高觉悟:不能说佛陀陈说了真理教法,也不能说佛陀没有陈说真理教法:不能说佛陀进入了最圆满的生命境界,也不能说佛陀没有进入最圆满的生命境界。广而言之,对于佛陀变现生命具体展开的每一阶段、每一方面,对于佛陀变现生命的总体、整体,都不能用表示对待关系的世俗概念加以理解。为什么这样说呢?善男子!你应当知道,与真理相应的觉者们,其真正生命是绝对净化、绝对超越一切生灭和变化的,其变现生命则恒常显示著与一般生命表面相似的生命过程,因此要想对佛的生命特征作出正确描述,那将是极其困难的。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这样来说,那些与佛陀接触过的生命,他们看见过佛的相貌,听见过佛的声音,他们恭敬虔诚地侍护佛陀,由此给他们的修行生活带来重大的利益,可是这一切都只是佛的变现生命为他们带来的,佛的真正生命对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作用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你要知道,顾名思义,佛的变现生命就是由佛的真正生命“变现”而来的,佛运用奇妙的智慧,为著济度的需要,通过变现生命使真理显现在人间。因此,佛的变现生命是众生修行生活的重要外部条件,而佛的真正生命正是产生这一外部条件的直接原因!其次一点,佛的变现生命之所以能在生命世界上层开其现实的生存活动,是因为真正生命赋予了他生机和力量,如果没有与真理完全融合的真正生命,那就绝对不可能有作为真理化身的变现生命之存在!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同样没有主观的欲念之力、意志之力,为什么从佛的真正生命里能散发出巨大的光明,同时能显现出无量无数的真理化身,而要求放弃一切生命活动的修行人,他们所获得的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中则没有这些奇妙的功能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打个比方说,同样没有主观的欲念力和意志力起作用,从日、月这两种奇妙的珍宝里能发射出巨大的光明,为有情生命驱除黑暗,而其他的世间珍宝就不能发射出如此巨大的光明。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日、月这两种珍宝是日月天子用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所以它们具有释放光明的内在可能性,而日、月照耀下的一切生命又恐惧黑暗,他们用尽一切办法,希望化黑暗为光明,在这内外条件的结合下,日月这两种珍宝就自然而然地发射出巨大的光明来。又比方说,那些工艺大师手里精心雕刻的如意珠中出现了人物图像,而那些未雕刻的如意珠则不会出现人物图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如意珠中确实有出现人物图像的潜在可能性,现在工艺大师又致力于使这种潜在可能转化为现实,内外条件一结合,于是如意珠中就显现出精彩的图像来。同上面两个例子相似,那与真理相应的觉者,把无穷无尽的教法总体作为研究对象反复思考、反复修学,又勤勉地研究著世界上万事万物的种种特性,这样长期刻苦的修学之后,就会渐渐把身心中的一切污垢慢慢洗刷掉,由此最后终于集成了真正的生命,从这一真正生命里就能散发出巨大的光明,就能根据众生的需要,使真理以不同的形象,在不同的时间、地点,以不同的方式显现出来。而那些要求放弃一切生命活动的修行人,在其修行生活中并未致力于积累深广的功业和智慧,同时,他们又缺乏对其他众生的慈悲,所以不能体认一切生命的品性、要求等,这样从解除了痛苦烦恼的生命里就绝对不可能散发出这样巨大的光明,也不可能使真理在现实世界真实地显现出来。 原典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来成等正觉、转正*轮、人大涅盘,如是三种当知何相?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当知此三皆无二相,谓非成等正觉、非不成等正觉;非转正*轮、非不转正*轮;非入大涅盘、非不入大涅盘。何以故?如来法身究竟净故,如来化身常示现故。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诸有情类但于化身见闻奉事,生诸功德,如来于彼有何因缘?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是彼增上所缘之因缘①故;又彼化身是如来力所住持故。 曼殊室和菩萨复白佛言:世尊!等无加行,何因缘故,如来法身为诸有情放大智光,及出无量化身影像;声闻独觉解脱之身,无如是事?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譬如等无加行,从日月轮水火二种颇胝迦宝放大光明,非余水火颇胝迦宝,谓大威德有情所住持故,诸有情业增上力故。又如从彼善工业者之所雕饰末尼宝珠出印文像,不从所余不雕饰者。如是缘于无量法界,方便般若极善修习,磨莹集成如来法身,从是能放大智光明,及出种种化身影像,非唯从彼解脱之身有如斯事。 注释 ①如来是彼增上所缘之因缘:神泰解释这句话说:“如来者,是受用身智慧,由智慧故,化为色声,以如来色声为增上缘故,众生心识有似如来色声相起,正是所缘,如来色声,说是增上所缘,非亲所缘,如来智慧是彼增上所缘之因缘也,以亲能变现为色声故。”这是说,当众生面对佛的变现生命即化身时,众生直接作为认识对象的变现生命是众生认识活动的“所缘”,而这一 “所缘”足以佛的变现生命作为基础的,它是在佛的变现生命基础上经由来生的心识再度变现而成,因此佛的变现生命是众生所认识的变现生命之外部条件,即“增上所缘”,而佛的变现生命又是直接从佛的智慧里产生出来的,佛的智慧,或者说佛的真正生命,正是佛变现生命的亲因——“因缘”。 译文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您曾经说过,依靠佛菩萨的智慧和功业,能够帮助众生在欲念世界里投生在贵族人家、有学问的人家、有财产的人家,让他们的身体发育得健壮可爱,让他们的家财富丽堂皇:也能够帮助众生投生到欲念世界的最高层,或者投生到没有欲念只有肉体的生命世界,或者投生到既无欲念又无肉体但残存思想活动的生命世界,在这些生命世界里,也让他们身内身外一切圆满。世尊!我想知道,您这一说法究竟有什么用意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你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寻找觉者们的功业和智慧呢?我现在清清楚楚地告诉你们,佛和菩萨们的功业智慧并不在别的地方,它们就凝聚在由良善行为筑成的现实人生道路里,凝聚在身体、语言和思想的一切现实净化行为里,无论在什么样的生存世界,良善行为筑成的生活道路和身心一切净化行为都会帮助众生,让他们身心内外尽可能的圆满无缺。因此,佛的弟子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恰当地为其他生命宣传良善的生活道路和净化身心的生存原则。如果一些众生在听到这些教法后,就能以良善原则指导自己的生活,就能自觉调控身心中的一切活动,那么这些众生不管现在在什么地方生活,也不管将来会投生何处,他们的身体内外都必定会圆满无缺。相反,另外一些众生在听到这些教法后,不仅不能按照教法的要求去净化生命,反而故意放纵自己的行为,对我的教法恶言攻击,又对塔庙中的佛像、菩萨像产生怨愤之心,必欲挠之而后快,这些众生在现世完结之后,就会投生到极其可怕的生存世界中去,他必然家寒室陋、病痛缠身。曼殊室利!你应当明白,佛菩萨的功业智慧能让众生身体财产圆满无缺,也能让众生身体财产卑劣不堪! 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在污秽的国土世界里,哪些情况很容易看到,哪些情况很难出现呢?在净化了的生命世界里,哪些情况很容易看到,哪些情况很难出现呢?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在污秽的国土世界里,有八件事情随处可见,有两种情况很难出现。哪八件事情随处可见呢?第一,各种理论学说随处可见,但都无一例外地充满偏见执著,不能与真理相应;第二,痛苦烦恼的众生生命随处可见,第三,各种不同的社会等级随处可见,等级内部的兴衰盛亡也随处可见:第四,邪恶行为随处可见:第五,违法犯罪之事随处可见,触犯戒律之事也随处可见:第六,地狱、畜生、饿鬼这三种邪恶的生命随处可见:第七,虽然有人从事修行生活,但大都以追求放弃生命活动为目的:第八,虽然有人能利济众生,但其志向不能广大高远。哪两种情况很难出现呢?其一,出现许多志向广大的修行人,他们能解除其他众生的痛苦烦恼:其二,作为真理化身的佛出现在生存世界上。曼殊室利!在净化了的生命世界里,情况与上面恰好相反,前八件事情将极难看到,后两件事情则随处可见。 当时曼殊室利菩萨又禀告佛陀说:世尊!在解析深奥意蕴的教法中,以上教法叫么名字呢?我们应该怎样去保护它、奉行它? 佛陀告诉曼殊室利菩萨说:善男子!以上教法叫做“与真理相应的真正生命” ,你应当根据教法所示来勤勉修学,以追求“真正生命”作为人生净化的归宿,这就是对教法的保护和奉行了。 在佛陀陈说“真正的生命”这一圆满教法时,与会大众中有七万五千个众生对什么是“真正生命”以及如何去实现“真正生命”这两个问题都获得了正确的见地。 原典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说,如来菩萨威德住持,令诸众生于欲界中,生刹帝利、婆罗门等大富贵家,人身财宝无不圆满;或欲界天、色、无色界,一切身财圆满可得。世尊!此中有何密意?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如来菩萨威德住持,若道①若行②于一切处能令众生获得身财皆圆满者,即随所应为彼宣说此道此行,若有能于此道此行正修行者,于一切处所获身财无不圆满;若有众生于此道行违背轻毁,又于我所起损恼心及嗔恚心,命终已后于一切处所得身财无不下劣。曼殊室利!由是因缘,当知如来及诸菩萨威德住持,非但能令身财圆满,如来菩萨住持威德,亦令众生身财下劣! 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诸秽土③中何事易得?何事难得?诸净土④中何事易得,何事难得?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诸秽土中,八事易得,二事难得。何等名为八事易得?一者外道,二者有苦众生,三者种姓家世兴衰差别,四者行诸恶行,五者毁犯尸罗,六者恶趣,七者下乘,八者下劣意乐加行菩萨。何等名为二事难得?一者增上意乐加行菩萨之所游集,二者如来出现于世。曼殊室利!诸净土中与上相违,当知八事甚为难得,二事易得。 尔时,曼殊室利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于此解深密法门中,此名何教?我当云何奉持? 佛告曼殊室利菩萨曰:善男子!此名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于此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汝当奉事。 说是如来成所作事了义教时,于大会中,有七十五千菩萨摩诃萨皆得圆满法身证觉。 注释 ①道:由十种良善行为筑成的人生道路。 ②行:思想、语言和身体的一切净化行为。 ③秽土:未被净化的生存世界。 ④净土:已被净化的佛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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