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学习 内明 净土宗 禅宗 密宗 成实宗 地论宗 法相宗 华严宗 律宗 南传 涅盘宗 毗昙宗 三论宗 摄论宗 天台宗 综论 其它护持
 
 

律宗文集:在家律要开示(弘一)

发布人:admin   下载DOC格式文档    微信分享     

 
 
     

 律宗文集:在家律要开示(弘一)

   凡初发心人,既受三皈依,应续受五戒。倘自审一时不能全受者,即先受四戒、三戒,乃至仅受一、二戒,都可。

  在家居士,既闻法有素,知自行检点,严自约束,不蹈非礼,不敢轻率妄行。则杀生、邪淫、大妄语、饮酒之四戒,或可不犯。

  唯有在社会上办事之人,欲不破盗戒,为最不容易事。例如与人合买地皮房屋,与人合做生意,报税纳捐时,未免有以多数报少数之事。因数人合伙,欲实报,则人以为愚,或为股东反对者有之。

  又不知而犯,与明知违背法律而故犯之事,如信中夹寄钞票,与手写函件取巧掩藏当印刷物寄,均犯盗税之罪。凡非与而取,及法律所不许而取巧不纳,皆有盗取之心迹,及盗取之行为,皆结盗罪。

  非但银钱出入上,当严净其心。即微而至于一草一木、寸纸尺线,必须先向物主明白请求,得彼允许,而后可以使用。不待许可而取用、不曾问明而擅动,皆有不与而取之心迹,皆犯盗取、盗用之行为,皆结盗罪。

  摘自《弘一大师讲演集》

 
 
 
前五篇文章

律宗文集:戒如宝 求无厌(心慧)

律宗文集:戒律的开遮持犯(荣圆)

律宗文集:鉴真和尚的戒律观(西山明彦)

律宗文集:律宗的中兴 宋代的律宗(王建光)

常福法师:《金刚经》系列开示 91

 

后五篇文章

律宗文集:三聚净戒(林子青)

律宗文集:律宗的基本经典与理论(蔡惠明)

常福法师:《金刚经》系列开示 90

常福法师:《金刚经》系列开示 89

常福法师:《金刚经》系列开示 88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五明学佛网,文章总访问量:
华人学佛第一选择 (202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