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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与佛教在中国传播命运不同的原因》,作者刘丹: …… 而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中,则是挟基督教文化优势论和欧洲中心论以自恃(在基督教于明朝晚期第三次大规模传入中国之时及鸦片战争以后尤其明显) ,把西方以外的各国传统文化都视为低劣的异教文化,不愿屈就,这种文化心态在很大程度上注定了基督教难以被作为文化传播受体的中国主流文化所吸纳与整合。最能作为此一结论之有力证据的,便是“礼仪之争”:它是以龙华民为首的部分基督教传教士无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并以基督教文化优势论和欧洲中心主义为出发点,欲强加其教义教理于中国传统礼俗文化的必然结果。尽管基督教在其发展的早期就曾以吸收了古希腊、罗马以及日尔曼的文化而使自己日臻丰富,而到基督教大规模传入中国时,其在欧洲已形成一强大而完备的健全体制,自认足以与中华封建帝国相抗衡,于是罗马教廷便坚持欧洲中心论的思想。而龙华民对中国文化全面批判的态度,则更令作为文化传播接受者的中国官方和民众都难以接受。其结局,便是罗马教廷坚持负责中国境内的宗教事务,中国政府则下令禁止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驱逐不愿宣布“永不回复西洋”的传教士。鸦片战争以后,基督教的传播虽有列强的坚船利炮开道,得以长驱直入,却不但难以深入民心,反而引起一系列以教案为表现形式的政治、文化冲突。如1884 年10 月,在温州爆发“甲申教案”前夕,温州民众在基督教堂门前张贴的一张讨伐基督教教会的传单云:“来华洋人禁祭祀,除香火,易我民俗,弃我祖礼。其言行离经叛道、落拓不羁,且又诱人信其邪妄,置人于违法乱纪”。当时与此内容相近的、民众在教案中所发声讨基督教会的檄文常可见到。因此尽管基督教会从其组织结构来看,要比中国其他宗教完备、统一,却没有佛教和道教在中国历史长期发展中形成的那种大众虔信的基础,甚至没有伊斯兰教在中国许多少数民族中所形成的民族特色。可以说,若晚明以后的基督教按照利玛窦等传教士承认、尊重中国祀天祭祖等传统礼俗文化的路线继续在中国传播,以开放的态度采取一些本色化的策略,承认基督教信仰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彼止有着相容共通之处,则今日基督教之于中国传统主流文化必会是另一番景象(唐时景教就因本色化的传教策略而在中国成功地传播了两百余年,后系受佛教连累才遭朝廷禁除) 。 佛教之传入中国,首先是通过直接对佛经的大量翻译。这不仅是消除语言障碍所必须,更重要的是要按中国人的思维去理解经义,最捷近的道路就是用玄学释经。由于各家所译经典不同,解释各异,形成了涅盘、成实、毗昙、地论、楞枷、摄伦六师。因此如前所述,魏晋南北朝时就已成为中国佛教史上产生译人和译典最多的时期,佛籍译介的范围比任何时期都要广泛,佛教自身也因而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而晚明以后,基督教大规模传入中国时,其传教策略主要是通过传播西学和办教育、医院、新闻等,对自身经籍的译介工作却远为逊色,其结果似使国人更多了解的是西方的文化和器用之学,而非基督教及其教义教理本身,如此于基督教本身的传播,其直接助益就要小得多。 三 佛教与基督教传入中国时机的不同,也导致了二者在中国传播命运的不同。 佛教与基督教传入中国时机的不同,不仅简单地体现为佛教的传入在时间上比基督教的初次传入早六百年左右,还在于它们各自正处于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佛教传入之时,中国文化尚处于正在形成的早期,这使佛教得以参与了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的建构。而到基督教初传之时的唐朝,中国传统文化已基本定型,佛教已基本上与儒、道两家共同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并已使之臻于成熟,即基督教未能赶上能参与共同构建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的时期。基督教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传播时,也曾与当地传统文化发生过碰撞、冲突,但其激烈程度却少有如“礼仪之争”者,“礼仪之争”也因此而成为基督教传播史上的重大事件。依己之见,“礼仪之争”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其时中国历史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传统文化体系,尊孔、祭祖、敬天等礼仪习俗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传统文化得以延续的形式保证,“礼仪之争”中基督教的部分传教士和罗马教廷对上述中国传统礼仪习俗的无知和敌视,使基督教处于中国文化的异己地位(从“礼仪之争”到鸦片战争这一历史时期,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几近于零) ,根本就谈不上融入中国的传统文化主流了。 宗教的产生和传播在很多时候得益于动乱的社会和苦难的民众,正如陈垣先生在《明季滇黔佛教考》中指出的:“人当得意之时不觉宗教之可贵也,惟当艰难困苦颠沛流离之际,则每思超境而适乐土,乐土不易得,宗教家乃予心灵上之安慰,此即乐土也。故凡百事业,丧乱则萧条,而宗教则丧乱归依者愈众。”马克思则直接把宗教称作“被压迫生灵的叹息。”而针对佛教在中国的传播,梁启超论道:“季汉之乱,民疾已甚,喘息未定,继以五胡。百年之中,九宇鼎沸,有史以来,人类惨遇,未有过于彼时者也。一般小民,汲汲顾影,旦不保夕,呼天呼父母,一无足怙恃。闻有佛如来能救苦难,谁不愿托以自庇。其稔恶之帝王将相,处于翻云覆雨之局,亦未尝不自怵祸害。佛徒悚以果,自易动听,故信从亦渐 众。”当佛教传入的两汉之交及至魏晋南北朝之际,社会动乱、民不聊生,佛教所提出的前世、现世、来世的轮回观、人生观、因果观以及不生不灭、西方极乐世界的希望,从很大程度上慰籍了苦难深重的国人。另一方面是当时的封建统治尚不巩固,而佛教有助王化,能为封建统治者所用,因而为封建统治者所尊崇,进而得以广泛传播和接受。 基督教则不然,它初传入我国时的唐朝,是中国封建时代的盛世,国力强大,社会秩序相对稳定,阶级矛盾相对缓和。如此,基督教对中国传播、发展的机会就较两汉交替时的佛教要差得多。基督教第二次、第三次在中国大规模传播的元和明末清初,亦为中国历史上封建统治强大、社会相对稳定的时期,此种形势对基督教的传播无助。尤其它第四次大规模传入中国(清朝晚期) ,首先是整个人类的科学技术在工业革命后已有相当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作为与科学对立的宗教之一种的基督教在中国知识分子中的影响力受到削弱(当然,宗教是否在本质上总与科学的进步相对立,从学理上尚有待讨论,在此仅就一向认识而言。) 其次也更为重要的是:鸦片战争以后,传教士的足迹从封都大邑向穷乡僻壤、从沿海向内陆迅速渗透,但此时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列强对中国的侵略紧密联系,这在中国民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感(尽管国人中不乏“吃教”者,但其所占比例仍仅为极少数) 。光绪晚年,两广总督陶模在致耶稣会教士李提摩太函中曾说:“夫我中国人之心胸中,素无忌嫉异教人之思想,即如佛教之来二千年,儒士间有诵言以辟之者,但民间与僧侣则始终相安,焚香膜拜,且遍天下,况贵教之肫诚恳挚与人为善哉! 然则民教相仇之故,其不因宗教起见,可知也。”他进一步指出中外所缔结的不平等条约,实为各省绅民反教最重要的一项背景。称:“传教之始,从教与否,纯任自然,及道光以后,息战言和,始以传教内地,列之条约。夫中外开端,特以通商之故,与教无预,维传教之约,即因兵事而立,于是中国民人意谓外国传教特以势力相驱迫,而疑畏之心遂生。”虽则在晚清以来的百多年中,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事业亦有成绩,尤其在文化教育、医疗事业等方面,但这并未能改变国人对基督教的不良印象,而那种有意或无意地将西方社会的种种痼疾与弊端都看成是基督教直接或间接产物的论调,则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对基督教的声誉不利,更“何况西教作为列强大炮和商品入侵的伴随物,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帮凶的不光彩使命,时时都在刺激饱受民族屈辱的中国人的敏感神经,反倒强化了保文保种的防御意识。”一段时期,中国民众的反帝斗争往往就是以反洋教的形式出现。教案的层出不穷,使基督教的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缺乏起码的信任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使基督教难以在中国生下根来,而为更多的国人所接受,也就更说不上与中国文化融合、为中国文化所吸纳了。 佛教与基督教在中国传播命运之不同,与两教传入中国的时机不同有关,尚可资证明的还有,从汉至元诸朝,中国封建政府均较重视与周边国家的交往,周边国家中又以信奉佛教者多,佛教遂成为上述诸王朝扩大对外关系的重要纽带,这无疑有利于佛教在国内的弘扬与传播。宋太宗就曾说:浮屠之教“有裨政治”,必须“存其教”。而基督教大规模传入中国的明清两朝,政府虽也较重视与周边国家的交往,但此时中华帝国的国力远远超出周边国家,它与这些国家的关系往往表现为对方来朝上贡,加之崇奉基督教的国家又远隔重洋,朝廷便没有了如对佛教的那种功利动因。 及至20 世纪初,由于西方列强势力进一步在中国的肆虐和日本的入侵,民族意识、民族情绪在中国的民族危机中也进一步被强化,这更刺激了非基督教运动的开展。建国后,先是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大陆的基督教传教士被驱逐,作为与“帝国主义”相联的“洋教”的基督教,面临着比20 年代更广泛的抵制。50 年代到70 年代一连串的政治运动中,教会人士和普通教徒大多遭受迫害,基督教在中国便几近匿迹,到80 年代以后才又逐渐有所恢复。 四 最后,基督教和佛教不同的处世观,也导致了它们各自在中国有着不同的传播命运。 佛教的处世观为追求养性和修行,即强调出世,这使它不易与传入地的世俗统治者产生矛盾。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强大而牢固,加之佛教僧侣的出家,即生活于远离尘世、隐匿深山的寺院,与中国传统文人多向往的隐士生活有某种相似与契合。而基督教则有着较强的世俗化倾向,即强调入世,试图改造社会、拯救人生,这就使它难免与其传入地的世俗统治者产生矛盾,使自己的传播受到遏制。因而,在中国历史上,对现实统治不满、又采取消极态度的人士便更多选择强调出世的佛教,而非选择强调入世的、力图改造社会的基督教。进而求取功名,退而遁入空门,成为中国传统文人的一种重要的人生模式。这无疑更有利于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因而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基督教和佛教在中国传播命运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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