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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叔迦:成唯识宝生论略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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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显乖失。
  执此计时,于我所成狱卒事用,曾无片许令爱乐耶?
  △三由业力计有二:初举僻见,后显乖失。
  有说此由业力有斯异状随逐有情,还非一准。由此先曾更相恼害,复于狱处共为刑戮,彼此逼害,遭诸痛苦。
  △后显乖失。
  若有生命,自无身力能害于他,但知忍苦,更无余暇。由彼有情先共为怨,故使今时更相苦害,彼皆是此那落迦者,而彼展转共相害事,非他所许,随其自业识相生故。而云非是狱卒性故,彼非能害,出出过言全无意况。若被害者许是那落迦,然能害者即不受斯苦。
  △四极怖畏之诤有二:初举僻见,后显乖失。今初。
  有说于同一趣诸狱卒类,未必要须同形量等,然与彼卒惨毒可畏,见便生怖,高大形躯非常威壮。设有形量可容相似,然彼身形含毒可畏,如篾戾车,见便悚惧。是能害者,设使此类躯貌矬蝼,由其禀性是猛利故,纵令敌者形状伟大,情不比数,事同草芥,陵篾彼徒,力有容裕。
  △后显乖失。
  此亦未能闲他意趣幽邃深义,然彼疏失,我且恕之。诸那落迦更互相害,事亦不殊,形量力等必须相似。有时虽复作如斯说,乖兹语势,遂即难言,未必要须形量相似,此欲共谁而为系难?诸有忖度,自身勇力于他决胜,便无怖心。如是许时,由其惨害或复威严者,斯乃诚为无义言也。由切逼迫生极怖故,非能害者,作成立时,道其极怖,作便成过,方便显斯差别之相。仁今更复成立惨害及以威严,此则便成大为恩造,能为善伴,增我光辉。
  △后融会。
  如上所言,得差别体。地狱器苦不同受之,或诸猛火由业力故,便无烧苦。斯则自非善友,谁能辄作斯说!凡是密友性善之人,不谁险夷常为恩益,为欲显其不受烧苦,故致斯言。然于此时助成立义,即是显出善友之意。由其不受彼之苦故,意欲成立非那落迦,彼复更云,由其业力说有大火言不烧者,斯则真成立唯识义。由无实火,但唯业力能坏自性,既定不受如斯苦故,便成此火自性元无,然有实性是宗所许。若也许其是识现相,事体元无,此由业力故无实火,斯成应理,由其先业为限齐故。若异此者,彼增上业所招之果,既现在彼,如何不见?如无智者,欲求火灭更复浇酥,令唯识宗转益光炽。由斯众理,证此非成那落迦类。
  △后破非是余趣。
  非捺落迦不应生彼。
  释此分中有二:实述执,后正破。今初。
  设尔不成那落迦类,是鬼是畜,理亦何伤!
  △后正破。
  尔者既非那落迦,如何生恶处,由非得余趣生于那落迦。若尔既生彼处已,应同那落迦,又复如何而许彼处得有生理?若生于彼当趣同分,彼初生时必应非有,有情数性非所许故,复由于彼同趣有情无不定故。若执此见名为生者,诸大威神亦有于兹那落迦处,为救有情应济之苦,此则虽非那落迦类,亦见有故。便成不定,非即据斯恒决定见,作斯说故。此意欲论,唯于恶趣那落迦中而见有故,当尔之时,诸琰摩王侍从使者,王若出行此必随逐,是故彼王并及侍从不出于界。
  △三彼部复救。
  如何天上现有傍生,地狱亦然,有傍生鬼为狱卒等,
  若其彼界无差别类,云何天上亦有傍生,如天象等,虽非天趣而生彼故。如是琰摩王界诸狱卒类,及狗鸟等,狱时,即彼趣摄,何以故?同处生故。即由斯理,能成决定应受彼苦。
  △四论主复破有二:初总,后别。今初。
  此救非然。
  此救不然,虽生地狱,非那落迦。何以故,不同受故。
  △后别。
  颂曰:
  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
  所执旁生鬼,不受彼若故。
  论曰: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乐业,生彼定受器所生乐,非狱卒等受地狱中器所生苦,故不应许傍生鬼趣生捺落迦。
  △释此分中有二:初正解释,后破异执。释中有二:实释前半颂,后释末半颂。今初。
  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者,诸有傍生及诸天等处不差别,如捺落迦等自业能感差别不同。彼所作业,随自业力而受彼苦。是故定知天上傍生,必有能感天上乐业,方乃生天同受彼乐,由顺乐业之所生故。
  △后释末半颂。
  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者,诸有傍生及饿鬼等,彼所生趣受种种苦。不尔,云何诸狱卒等不受彼苦?由是故知,捺落迦苦,非生报业趣所受故,由如那刺陀等。若尔非无业者而生彼故。此亦如前已广分别,如彼业力之所感者而于中现,此非同喻。然彼所立决定不成,非我所许。然于此中如铁山等乍离乍合,有所作故。
  △后破异执有三:初同受苦,三异业力,三如五色,得各有二:初述执,后征破。今初。
  有余师说,彼狱卒等亦受彼苦。
  △后征破。
  然则所说因喻不同,前后相违,故应更说,所依别故。
  △二异业力有二:初述执,后征破。今初。
  或由增上大异业力。而不受苦,何以故,如不受时。
  △后征破。今初。
  斯言有失。
  △三如无色有二:初述执,后征破。今初。
  有余复说,犹如五色界苦受乐受亦有受处,然彼受者有所受故,此亦如是。
  △后征破。
  斯见非理。然五色界,有情生者非是器故,彼界无处,受等及行云何方界?摄取彼等方分为因,有方分者以为因故,如是应知实无方分,但唯有生欲色二界。有情生者有因积集,是故彼生应有方分,犹如色界有方分故,欲界亦然,彼界因故。不尔,以五色故,无住处故。犹如不知合者,此不如理。
  △二破萨婆多师等救义有二:初救,后破。救中有三:初立宗,二立因,三立喻。今初。
  若尔应许彼捺落迦,业增上力生异大种,起别形显量力差别,于彼施设狱卒等名,
  若尔应许彼捺落迦,业增上力生异大种,非是有情之所摄故,地等大种于地狱中,起别形显量力差别,如有情像颜色等异,手足身分,量力差别,长短大小,于彼作用,方名卒等。
  △二立因。
  为生彼怖,变现种种动手足等,差别作用。
  △释此分中有二:初问,后答。
  若尔非有情者,云何卒等不待外缘,手足身份种种作用,欲令彼等生大怖畏,变现种种增胜威力,动手足等?
  △后答。
  此由风界,令动手足种种作用,别别示现。彼之风力,如人意乐。随念所作,诸捺落迦亦复如是,才见此时,便生怖畏。彼地狱中捺落迦等,由业力故生大怖畏,犹如木人,能有所作种种示现。大种和合虽无思觉,业力因缘,遂见如是动手足等,相状有异,示现所作。诸无情等道理许成。
  △三立喻。
  如羝羊山,乍离乍合,刚铁林刺,或低或昂。
  彼之地处诸捺落迦,业增上力,便令自见羝羊山等乍来乍去,斯非有情而亦见有。此则往处地等差别,及狱卒等,非是有情理得成立,无劳致惑。
  △后破中有二:初总非,后理逼。今初。
  非事全无,然不应理。
  尔者非无所缘,是狱卒等意乐生故。彼诸卒等及以地等处所不同,形相表名捺落迦等,许由业力,于地狱中地等大种,生是形色差别变异,手足动等。处及大种,或有无斯诸系缚等,以业力故,理应不成。
  △后理逼。
  颂曰:
  若许由业力,有异大种生。
  起如是转变,于识何不许?
  论曰:何缘不许识由业力,如是转变而执大种?
  △释此分中有二:初正释,后答难。今初。
  何缘不许识由业力如时转变,如梦所见色等和合,外有影生种种相现,理应共许转变作用,识由业力如转变,与处相违。
  若许由业力,何用异大种者?诸狱卒等,由四大种种种转变,动手足等作用别故,如梦所见色等处故,彼等形状无体用故。或非地等差别相故,如前如说羝羊山等。他不许成色相变故,变化亦然,形状等异由他力故。此由识变种种异相,转转形仪差别不同。离识之外,更无一物而有可见。
  △后答难有二:初难,后答。今初。
  此中外难,若但由识转变别异,种种形仪狱卒等想,自识变故,同若因故,诸捺落迦非狱卒等。此四大种,由增上果同业生故,于受苦时不同受故,是故方须说四大种。
  △后答。
  如是所说,不善他宗。云何不善?但说有情自识变现,见狱卒等能为惨毒,由自识现,各见卒等诸苦害具,互不相违。然如自识,见苦害等同类影现,彼因同故苦受用俱,即与弟子,所作事业有同不同,于不同事而强说同。及孤地狱互不相见,苦不同故。所立大种,理谓不成。
  △三破经部师等救义有二:初偈颂,后长行。今初。
  复次颂曰:
  业熏习余处,执余处有果。
  所熏识有果,不许有何因?
  △后长行有二:初明正理,后征圣教。今初。释此分中有二。初述彼执,后述密义。今初。
  论曰:执捺落迦由自业力,生差别大种,起形等转变,彼业熏习,理应许在识相续中,不在余处。
  △释此分中有二:初明业熏习,后明果转变。初中复二:初述彼执,后显密意。今初。
  此述以经部义。经部亦许有熏习,谓正造业之时,所有熏习,许在识中,或色根等中,而此熏习所感之果,不在识内,故云此捺落迦,乃是为彼熏习果处。
  业熏习余处者,谓有执捺落迦,由自业力,差别因生,彼业熏习,理应许在识相续中,彼由业力不在余处,积集力故。c)唯地等处业所作时,合因果故。此乃是为彼习果处,卒等影像识缘差别,和合得生种种色类,如应分别。
  △后显密意有四:初自业熏习,二心色共生,三心不离色,四色唯诚变。今初。
  不尔,是诸大种和合积集,因业力故,由业相续,差别果成。如是应知自身相续,得定果故。习之忆念缘于种子,亦无殊异有情相续。如是知己,所以取少分一人等,显示所取相续内熏心及心所相差异果,五趣所摄自业熏习之所成故。如无色界熏习之果,离心心所无别不应行。此中唯说名言差别,体事无异,故是密意。
  △二心色共生。
  或不离心所,体事不同,及以生处未离欲者,色之熏习,如如自力,生处得生行安立故,如无色界熏习之业。
  △三心不离色。
  或心心所不离色处,大种所生业力和合,方能生故。
  △四色唯识变。
  或识相续住熏习果故,如念爱憎等亦复如是。大所造色,影像识变亦不离识,彼之形状差别所说。
  △后明果转变有二:初略标正义,后广破异执。今初。
  执余处有果,所熏识有果者,彼所习果,此为因故。
  彼所执余处所习之果,此所熏识为因也。
  △后广破异执有四:初自体力变,二相续差别,三识增上因,四识所变果。初中复二:初述执,后征破。今初。
  有余师说,唯自体力变为果也,欲色界生业力熏习,识依止故,如五色界,积集生业所熏习故。
  △后微破有二:初牒计,后正破。今初。
  彼说无记,识所依止熏习,及余识聚,俱相应果,此不应有。
  △后正破。
  是故说依止者,偏于一切有情所摄,或不用力便应得之。
  △二相续差别有二。初述执,后征破。今初。
  复有余说,自身业果于一身上而有因果故,如异熟识所安置业,是差别故,说身大种别别安布,果不应有。
  △后征破。
  彼若如是,余人身识,能依所依同一作业,亦无差别。有情施设故,同一流注,俱异熟识。尔者非卒等想,差别大种,和合建立地狱有情,是故相续,有其差别。
  △三识增上因有二:初破执,后转释。初中复二:初述执,后征破。今初。
  尔者,若时相续无间之识,增上因故,能生别识种种异类,此时应有相续别异因果转生。
  △后征破。
  不尔。云何?此即欲说因差别故。如心相续,和合种子是安立因。此中所说唯因能立,不说识增上缘是依止故。从斯种子无间相续,识之差别。然由种子自体相续,方得转生。
  △后转释有二:初转难,后正释。今初。
  言增上者,如彼地等唯能为缘,能造四大,亦应如是。
  △后正释。
  此亦不然,从自种子生时,说此唯缘。
  △四识所变果有二:初述执,后征破。今初。
  不尔。从识相续,别有四大种子,犹如五色界设生色界时,彼增上果,是异熟业之所感得,受用资具犹如异熟果。
  △后征破。
  此可爱乐,自业相续所感。此之正理,顺阿笈摩识所变果。
  △后征圣教。
  有熏习处,尔便不许有果转变;无熏习处,翻执有果,此有何因?
  何因不许者,此由自见非理僻执强思构画,谁能辄说唯识之果,违阿笈摩,因何尔阿笈摩经不立唯识?
  △自下破实境执中第三释有情法二无我教,引教难不成,故知唯有识。有二:初总立别色,后别成唯识。成唯识中凡有三颂:初之一颂引教证色有别意成唯识,次有一颂引教证色有密意成唯识,后之一颂引教证色有胜利成唯识。今初。
  有教为因,谓若唯识似色等现,无别色等,佛不应说有色等处。
  离唯识外更无色等,不应别说有十二处。虽尔,不离其识,并十二处,立善等法。如是应知有色等处。
  是佛说故,若离色等所立不成,违佛语故。或色等处等实有故,犹如意处,是佛说故。识与色等亦非别有,犹如法处。
  △自下别成唯识中第一,引教证色有别意成唯识有二。初总标,后广释。今初。
  此教非因有别意处,斯理不应此中所说,不遮唯识。
  △后广释中有三:初喻显,二理证,三法合。今初。
  颂曰:
  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
  说有色等处,如化生有情。
  论曰:如佛说有化生有情,但唯依心相续不断,能往后世密意趣说,不说实有化生有情。
  何以故?依彼所化生,世尊意趣说有色等处。如化生有情者,如佛世尊说,有化生有情,但唯依心相续不断,能往后世,是其密意。不说实有化生有情,此言密意。谓欲调伏一类有情,是故佛言有化生有情,是密意说也。谓彼断见所害有情,随自乐为者,无后世者,无善恶因果者,为欲洗除此之恶见,是故说心相续不断。心相续言,续当生故,此死彼生,犹斯理故。相续不断,说有化生,是为密意。
  言化生有情者,谓中阴身也。断见外道,闻说无我,来问佛云:“我体既无,谁往后世?”佛为答彼断见者说有中有,化生有情能往后世,非实有也。
  △二理证。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故。
  离识之外更无别我,云何知然?如契经说:“无我无众生,但有法因故。”契经不尔,彼经不说有情亦有亦无,是故契经不相违故。心相续言,显其不断能往后世。
  △三法合。
  说色等处契经亦然,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说,非别实有。
  △释此分中有二:初显色等唯识,后显化生唯识。今初。
  如是应知如色等处,此为成熟一类有情,说斯密意。是故所立,亦无自教相违之过。
  △后显化生唯识。
  如斯所立因亦不定,何以故?依世俗谛,佛说别有化生有情,元亦不说离识蕴已,有善不善及彼果等别有有情。是因不定。是故佛说为除断见无后世者,如来世心相续不断,于其识蕴假立有情,于略诠中而说有故。
  因不定者,依世俗谛说有中有。而彼有情亦非离识别有也。
  △二引教证色,有密意成唯识有二:初总标,后广释。今初。
  依何密意说色等十?
  释此分中有二:初通标章门,后别释初门。今初。
  离心无境有其四意,何谓为四?一者密意,二者意界,三者显果,四者密意义分别所缚。如是因缘说十二处。此之一切,当应建立次第发起,如理问答。
  境界显果及密意义三门。即下色有胜利一颂密义,一门即口极微义五颂。
  △后别释初门。
  云何密意说十二处?而有众生如心相续,相续不断,说有情能诠所诠,于心安立执形象事。此中如是色等声境当应分别。
  色等声者能诠也,色等境者所诠也。
  △后广释。
  颂曰:
  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
  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
  论曰:此说何意?似色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色,如次说为眼处色处,如是乃至似触现识。从自种子,缘合转变差别而生。佛依彼种及所现触,如次说为身处触处,依斯密意说色等十。
  △释此分中有二:初正释,后解妨。正释中复二:初释十二处,后释十八界。释十二处中有四:初释总标,二释所诠,三释能诠,四释密意。今初。
  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者,从彼眼等处生彼色等处,如理应知,于彼二处,说斯种子相及彼识,如世尊说。为成处等说,共许声眼差别。
  △二释所诠有二:初释种子,后释转变。今初。
  此欲成立,说其青等分明显现,彼同类色从彼识起。未离欲者,识之种子殊胜安立,故得出生;彼之种子虽且安立,果未现受,乃至未得相应缘力,无间生灭,刹那相续等中,获得微细体性巧妙。
  △后释转变有二:初喻,后法。今初。
  差别转变得殊胜者,如谷麦等,地等为缘,和合增长,体性不同,转转安立,芽等出现。如斯法性外之种子。
  △后法。
  内亦如是,此之心心相续现前,相对无间,刹那之顷,能生青等体性差别。
  △三释能诠有二:初释眼处,后释色处。今初。
  然此种子说为眼界,如此现为彼彼果性,心及心所,安立此色,为是眼处,彼亦如是。
  △后释色处。
  若如是色差别显现,识体和合,惊觉青等种子,在阿赖耶识,由未显现识能警觉影像变异,白体差别,如颇胝迦琉璃云母等,以薄物裹,随其本色,影现识生。此乃世尊如理分析,说为色处。
  △四释密意。
  然自教中,说彼意识形状不同,往利益故,所以此色说为色处。如是乃至坚湿暖等识之影像,所依所缘,力用最胜,是异熟识之所生事。种子相状,出生影现声及名等,变异差别之所取故。如是应成色之分段,功能不同,之所安立阿赖耶识。诸有智者分分觉了而分别之,说内外处,安布差别,是密意也。
  △后释十八界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如安立界,此立识界,依止意界依六出生。如是意界自性差异,然亦说彼十八界耶。
  △后答有二:初喻显,后法合。今初。
  如异熟识,与眼等识次第为种,名眼等处,别别显现。何故名种?由能出生芽等众物,别异体性,如能造大及所造色,共许出生自类芽等,生差别故。.犹如稻麦等诸种子,世间共许,彼之体性,异类非一,乃能出生。
  △后法合。
  眼及眼识,并与第二刹那相应。从此二界生得彼缘,随顺所立惊觉之性,非为一事一时能生。如一心所,别别能生无量色性故,此亦如是。异熟之识于眼等处,或同或异,识所生时,白体别故。异熟之识,为眼等处,彼色微细,眼等诸根,识生种种功能不同,极难见故。
  △后解妨有二:初别难眼处,后别难色处。初中复二:初难净色,后难有对。初中后二。初述执,后征难。今初。
  亦不如此,有别眼等,或缘色等清净四大。尔者别阿笈摩,佛说肉眼等处,清净四大所造色,有见有对,如是乃至身等亦复如是。
  △后征难。
  此不如理,识之影像密意说故。由是四大不离识之相分,斯亦不取缘青等识而为种子,以熏习识执著相故。识之种子,由彼熏习,是异熟识之所持故。
  △后难有对复二:初述执,后征难。今初。
  此亦不然,有清净色,有见有对。
  △后征难。
  不尔,若有对等,识之显现,非眼等识所熏习故。
  △后别难色处有二:初难烂坏种,后难五色喻。初中复二:初述执,后征难。今初。
  然烂坏种,依止所缘,安立表示。
  △后征难。
  此亦不了。阿笈摩中安布分析,由是阿赖耶识,无始时来,因果展转,无量功力能含藏故,别别发起体色相待,彼彼界处生等别现,非一切时一时总生。如是广说眼等差别,乃至身相亦复如是。彼识种子欲示现力体性殊胜。此契经中,佛说安立阿陀那识,即如地等影像所现,缘等相应。彼所安立种种芽性体无损坏,然彼形状芽等显现,和合力故。坚等体性随缘现生,以阿赖耶识所有因果色处和合。或由地等影现变异不同,能造四大,在于色处。
  △后难无色喻有二:初立喻,后征难。今初。
  然此假立语业所诠,于无色界,语业虽转,言诠不及。于彼界中,色不现故,或色断故。
  △后征难。
  不作是说,虽有色之种子,非眼境故,此之色种影缘力故,建立果色故。由此因故,质碍不成。诸有眼根暎所损者,非此所取,种之清净,方堪所用。如是乃至身不杂乱,所依所缘,他所安立,如彼断坏及烂性等。彼之所立理应合有。是故此中,若随色类一一分别,转转无穷。
  △后引证色有胜利成唯识中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此密意识,有何胜利?
  有余复言说十二处,为欲成熟一类有情,此说无力,亦无义故。
  成熟一类有情者,即前证色有别意章中文。
  △后答中有二:初颂偈,后长行。今初。
  颂曰:
  依此教能人,数取趣无我。
  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人。
  △释此分中有三:初标二教。二释二教,三结经意。今初。
  人无性理,极妙甚深,难解难人,亦令悟人。由是佛说立唯识义,复令如是无力之人,亦令易人于其色处无量过失。
  人无性理乃至亦令悟人,谓十二处教。由是佛说乃至无量过失,谓唯识教人法无我也。
  △二释二教有二:初释十二处教,后释唯识教。今初。
  是故此门执我之者,令舍离故,如说苦谤,身之苦故。如是说处,色等狂乱,增上爱著所住种子之密意者,因立果名。
  卷第四
  △后释唯识教。
  识从自种生者,以因性同故,非有质碍,所依所缘五识身境,识之相故。犹如意识,或不离心心所体性。彼眼等识,同共作业能生因故。犹如意处、法处。
  △三总释经意。
  此说表示苏咀罗意,经但说意不立宗故,彼所破者亦不成立。斯之所立唯少分义,若立此义,不应说广造众论。此云何知,犹密意等,说成立果及以境界人人无性,说十二处亦复如是。
  △后长行有二:初释十二处教,后释唯识教。今初。
  论曰:依此所说十二处教受引化者,能人数取趣无我,谓若了知,从六二法有六识转,都无见者乃至知者。应受有情无我教者,便能悟人有情无我。
  △释此分中有二:初正释,后答难。初中复二:初明离过,后明证寂。今初。
  若离眼等色自性已,即能趣人人无我性。何以故?此从二六内外差别,谓即眼等色等六境,如是转生,亦不从彼差别见者,乃至身触,眼等作用,离此自性不应别更有其作者。若依眼等而作事业,自在受用,斯说为我,我执所缚。今于此中,唯内外处和合自在,眼等作用有生灭故,斯亦非我,眼等为因,无触对故。常与有情不相舍离,但说为因,然能作者,于眼等处义亦如前。是故从彼别类不生,由是能悟人无无性理。
  △后明证寂。
  若人无性能调伏者,趣寂之人此亦能人。何以故?由于生死见众苦逼,以苦无常,于生死中心生厌离,无我见力,顿能弃舍,怖我断者,次第因尽故,犹如薪尽火即灭故。是故佛言,为斯等类说十二处。
  △后答难有二:初不为人空说十二处难,后方便悟人说色有体难。初中复二:初难,后答。今初。
  有说是中不为人无性理说十二处,此之二相等无差别,有物性故,我见颠倒以对治故。
  △后答有二:初总,后别。今初。
  此说如理。如以颠倒对治颠倒,此非所许, △后别有二:初答差别难,后答颠倒难。今初。
  亦不善了我之所立。此之处等宁无差别!心及心所体相差别,若此志乐心心所时,然彼眼处非耳等处,由是此说相差别故。此亦如是,由时非一识生于彼,是眼等处自性乐欲。然而色等住金性时,非银等性相无差别。此之金等离色等已,不能异说有其别物。如是道理,此无差别,不于体性说有色等。
  △后答颠倒难。
  若如所说相颠倒故,不能对治,此与前执有情性同。如彼有情于无我处而我者,是颠倒性。斯见颠倒此能除遣。如色等处除我倒故。若心相续不断无颠倒者,此亦非理。是中自性乐欲相似不颠倒者,斯亦不善了前后故。
  △后方便悟人,说色有体难有二:初难,后答。今初。
  若有说云,方便悟人人无自性,说色等处有其体性,犹如意处、法处。
  △后答有二:初答体性难,后答方便难。今初。
  若心心所,我之自性彼爱乐者,便无诤论。若离心心所别有我体,实无有喻。此之言论如所分别,总相类故,非第一义。
  初句纵许,后句理夺。谓若即心心所假说为色等体性,便无诤论,若言心外有色,实不如理也。
  △后答方便难。
  若说方便趣我无性,是亦不然。如应观察,安立此之巧妙方便,说色等处。
  △后释唯识教有三,初正释,二申难,三正答。今初。
  复依此余说唯识教受化者,能人所执法无我,谓若了知唯识现似色等法起,此中都五色等相法。应受诸法无我教者,便能悟人诸法无我。
  △释此分中有二:初正释,后答难。正释中有二:初明胜益,后明正理。初中复二:初问何故说唯识,后答能人法无我。今初。
  然佛所说,但有如斯所应作事,谓欲令人我无白性,何烦更别说唯有心?此既非有,如何得云,说十二处是密意耶?
  △后答能人法无我。
  此亦非理。由其更说法无自性是极重事,欲令悟人,世尊遂说色等诸法而无自性,欲使诸余诸大菩萨,得彼如来殊胜妙位,周遍生界为大胜益。
  △后明正理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此如何作?
  △后答。
  谓色等诸法相似现前,但唯是心,除识已外,曾无片物为色等性,是可见事,由是故知色等诸法无有自性,斯言意显。诸事自性,由自识力变现生起,理成决定。随其所知,所有诸事并皆离识,无别可取,但唯是此而现相状,是以故知实无自性,便能悟入法无性理。
  △后答难有四:初答胜义空,二答识非有,三答识益果,四答持自体。初中复二:初难,后答。今初。
  有说若为悟人法无性者,此据能胜作是说耶?所见之理唯是错乱。据胜义理本性空无。作此宣扬,善符中观,所见境无,识非有故。
  △后答。
  斯固未间作何意趣。且说如是心心所法,所见之境不称其事,亡为领纳,取不实相,名为错乱,岂非但说而唯有识!
  △二答识非有有二:初难,后答。今初。
  若言诸法一亦无者,尔复如何有所宣说,境既是无,识非有故?
  △后答。
  将萝等喻善为晓之,如上所陈,无劳致惑。不待外境,但唯识现。
  △三答识益果有二:初难,后答。今初。
  此复云何识义非理?若是其义,由于业边亲益果故。
  △后答。
  即以此言便成答难,亦复不同体有别故,能成方异。
  △四答持自体有二:初难,后答。今初。
  有说能持自体,此中复云是自性义,此亦同前已分析讫。
  能持自体者,谓业能持自体也。
  △后答。
  此义不然。离其作具,要有别事方为作用,犹如自己还持自身,故不应也。为欲令生悟法无性,说唯有识,将为契当。
  △二申难。
  若知诸法一切种无,人法无我,是则唯识亦毕竟无,何所安立?
  △释此分中有三:初难何所安立唯识,二难如何证人法空,三难如何建立处界。今初。
  若言总无,一切诸法皆无有我,由此名为我无自性,斯即共许我之自性悉皆非有。如是便成法无自性,诸法非有。由是故知识亦同尔,性既非有,如何于此欲为安立?
  △二难如何证人法空。
  为彼诸法并非有者,犹如假我。更连趣性无自体者,此是所许,更连趣体全无性也。此则便成法无性者,谓一切法皆无性故,是故应知识亦同尔。此既非有,如何依此,欲使迷人人法无性。
  △三难如何建立处界。
  由无有我,遂令证人诸法无性,共许如斯为善方便,尔者如何欲为建立成彼方便,说十二处证人无性?
  △三正答有五:初答非法总无,二答但破计执,三答佛境是有,四答余识体无,五答成立唯识。今初。
  非知诸法一切种无,乃得名为人法无我。
  实非全无一切诸法,方始名为法无自性。是故应知法无性声,非诠诸法皆无自体。更连趣言亦同于此,不欲总诠一切非有。然而意说诸缘生法无有我性,彼即是有,此我无性其相云何,谓唤我作无白性故,是故名为人无自性,非是全无诸法自性。色等诸法,随据一分说无自性,非谓全无。是故应知,言法无性,非令无体。若言诸法事皆无者,即不应名法无自性,理应说言诸法总无。
  △二答但破计执。
  然违愚夫,遍计所执自性差别,诸法无我,如是乃名人法无我。
  △释此分中有五:初明所破,二解所执,三释执虚,四显识现,五破转计。今初。
  尔者但由所执法无白性,缘有功能获得差别,离他自性,简别彼之实我自体,恒时不有所诠之相,此谓诸法无自性义。非是豁脱,总拨为空。
  △二解所执。
  然所执者是何言耶?所谓无明倒见迷执,从其白心种子成熟,由他而转现相不同,执于外境有别自性,由如倒见作外相解,于自所见生定执时,此则名为所执之事。
  △三释执虚。
  此复云何?谓无一物。如何无物名所执耶?由此故然。若于此执有片实物体不虚者,即不应名是情所执,然由于此义有相应,由其计执实事自体不相忤故。若有实物不名计执,由此分齐近见之境,此则悉皆说为所执。假使用识以为斯境作所量时,此亦还成所执之义。
  △四显唯识。
  是故应知所执之识亦是无性,即唯识性。是能悟人所有诸法皆无自体,微妙方便,但是本识随处现相,然无外境少许可得。从色至识悉皆如是,非是能现相分之识体亦无也。
  △五破转计。
  若言异此,但遣遮色,说此唯声,唯识之言便不成就。缘识之识有其境故,复更便成缘色之识是为有境。
  △三答佛境是有。
  非诸佛境,离言法性亦都无故,名法无我。
  △释此分中有二:初显天上理,后破转计。初中复二:初问,后答。今初。
  何者是其体离于彼不可说事,诸佛世尊方能了察。云何了察?
  △后答。
  此义后时我当宣释。此即是其心心生法有真实事,越言诠道是有性故。亦不便成一切诸法悉皆非有,同豁脱空。是故应知,证悟真理善人方便,说唯识教,斯为称理。由其次第渐能瓯裂诸分别网,所有正缘为生因性故。
  △后破转计有四:初破色有真性,二破色有事用,三破色由缘生,四破色离识起。初中复二:初计,后破。今初。
  尔者,若计安立离言诠处,是实有事,此即还成于彼色等,亦同荷负有真自性,犹如于识。
  △后破。
  若尔还应问彼,何处得有如斯道理,见他许有非所诠识,亦令色等同遣如斯?未曾见有如是之事,以由爱蜜,酪亦令贪。
  △二破色有事用有二:初计,后破。今初。
  若复转计,言彼有斯不相离性,事同芽者,能有随生果之因用。
  △后破。
  彼若言有不相离性,幸示方偶。以理推征,定无共计。
  △三破色由缘生有二:初计,后破。今初。
  若言如识将为境时,由所执体名为所执,实事相貌作彼生因,色亦同斯是执性故。亦应合有缘生之事与作因缘,犹如识者。
  △后破。
  此乃便成无片非爱,于彼五聚皆依他起,是所许故。遍计分别法性之义,可由于此理同于彼,现有如斯正教言故。
  此执善符唯识依他起性之义,故无片非爱也。
  △四破色离识起有二:初计,后破。今初。
  若言其色亦有离识,实依他起,犹如受等。
  △后破。
  如斯意趣有不定愆,所执之分亦有识故。即此受等缘生之分,斯则是为四聚体性。然此现具影相之分,即是依于心心生聚而施设故。由斯道理,其喻必成,而于所立无随合义,亦复更有立已成过。缘起之色,亦是受等自性性故。因此遂令而于因处置差别言,冀蠲其过而立于识,现所执相差别生故。此即除其不定之过,仍在相中。然共所许受等白体是自证性,境无有故。既有斯理,实可凭依。然色别有,无别因由。以义推寻,固非齐致。
  △四答余识体无。
  余识所执此唯识性其体亦无,名法无我。不尔,余识所执境有,则唯识理应不得成,许诸余识有实境故。
  △释此分中有二:初问,后答。问中有三:初识云何知问,二余识为境问,三心取佛境问。今初。
  若尔,一切诸识皆悉无有所知境者,此云何知?
  △二于识为境问。
  又云若有于识,得与于识而为境耶?
  △三心取佛境问。
  亦如有云,诸佛境界其法是有,并余识境。若于佛境不以自心取为境者,斯即无容能有宣说。
  △后答亦三:初答识云何知,二答余识境无,三答心取佛境。今初。
  如此说者并成妄设,如有思度发言诠故。由其言义所表之相,即是唯识现多种相。虽无外境,似触其事而识得生,此即是为言论因也。如云生已即灭之声,假令息教博士,绝声应听其响。固非于彼情有所得,然即于中共申言论,但可许业能为造作,领纳是受,彼即便成许有实我。岂复当时别有真我而可得耶!
  △二答余识境无。
  不许同时二识生者,余识无间,体是灭坏。如斯切难亦不相应,余识领此,不相应故。
  △三答心取佛境。
  亦以此言兼遮后难,如彼说云,如知境有,何以得知,此亦于其共相之境,而为构画说之为知,复亦与彼同招诘责。如彼所说,诠表如来有诸胜德,汝亦应成证知胜德,由此便非是佛之境,固亦不同。如食米齑,此之共相是实有物。是故定知,不由外境现前力故,方能了察,此中但由心取构画而便生起。既有斯理,于佛境界为难不成。此则因论生论,旁义且周。
  △五答成立唯识。
  由此道理说立唯识教,普令悟人一切法无我,非一切种拨有性故。
  △释此分中有二:初标,后释。今初。
  然密意果其应应说,此之密意有其二因:一谓余教相违,二于正理有害。
  △后释有二:初释余教相违,后释正理有害。今初。
  说唯识教即是相违,此阿笈摩不言成故。又复于彼《幻网经》中,如佛为于色等境处生分别者,作如是说:即此眼识所知之色,不见实有,及以定住,但于妄情说起邪分别,作决定解,而生言论。唯斯是实,余义成非。如是广陈,乃至于法。次第说云:多闻圣第子应如是学,我观过去未来现在眼识观彼所有诸色,然于彼处无有常定,无妄无异,实事可得,或如所有,或无倒性,悉皆非有,唯除圣者出过世间。斯成真实,世尊说此。皆虚妄等,违阿笈摩。
  △后释正理有害。
  正理相违,宜且为说。方兴问绪,发起疑情,如何复知如是说者,此非是实?犹如说识,是如言义,说十二处由其…:…性及非一性,思察之时将以为境,无堪能故。是故定知不如所说,即是其义。故于今者试作商量,此色声等所应生处,各随自体,由于其识作生相貌,色等事相是识之境,色识名色,声识名声,余皆准此。此色声等应无支分,体是其一,如有分色,由此便于自所依处,无支分性故。然此色等是有事物,体是质碍,有所断割,于其同类多处性故,能生识等不同处故(此中阙极微义)。
  △白下第一大段中。第四返破外人外境非实有,故唯有识于中有三:初小乘起问,二论主正破,三结归唯识。今初。
  复云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说有色等处,非别实有色等外法,为色等识各别境耶?
  △二论主正破,凡有五颂,于中有三:初有一颂合破小外,二有三颂正破小乘,三有一颂正破外道。初中复二:初偈颂,后长行。今初。
  颂曰:
  以彼境非一,亦非多极微,
  又非和合等,极微不成故。
  △后长行有三:初假问,二叙执,三正破。今初。
  论曰:此何所说?
  △二叙执有二:初总,后别。今初。
  谓若实有外色等处,与色等识各别为境。
  △后别。
  如是外境或应是一,如胜论者执有分色;或应是多,如执实有。众多极微各别为境;或应多极微和合及和集,如执实有众多极微,皆共和合和集为境。
  △三正破。
  且彼外境理应非一,有分色体,异诸分色不可取故;理亦非多,极微各别不可取故;又理非和合或和集为境,一实极微,理不成故。
  △自下三颂正破小乘有三:初问,二答,三结。今初。
  云何不成?
  △二答有三:初二颂破极微有合无合不成,二一颂破极微有分无分不成,三申正义总结极微不成。初中复二:初答,后结。答中复二:初设答,后破救。今初。
  颂曰:
  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
  若与六同处,聚应与极微。
  论曰:若一极微,方方各与一极微合,应成六分,一处无容有余处故。一极微处若有六微,应诸聚色如极微量,展转相望不过量故。则应聚色亦不可见。
  △后破救有二:初救,后破。今初。 -
  迦湿弥罗国毗婆师言,非诸极微有相合义,无方分故。离如前失。但诸聚色有相合理,有方分故。
  △后破有二:初总非,后理显。今初。
  此亦不然。
  △后理显。
  颂曰:
  极微即无合,聚有合者谁?
  或相合不成,不由无方分。
  论曰:今应诘彼所说理趣,既异极微无别聚色,极微无合,聚合者谁?若转救言,聚色展转亦无合义,则不应言极微无合,无方分故。聚有方分亦不许合,故极微无合,不由无方分。
  △后结。
  是故一实极微不成。
  △二一颂破极微有分无分不成有三:初发论端,二外返征,三正显理。今初中复二:初结前,后生下。今初。
  又许极微合与不合,其过且尔。
  △后生下。
  若许极微有分无分,俱为大失。
  △二外反微。
  所以者何?
  △三正显理有二:初偈颂,后长行。今初。
  颂曰:
  极微有方分,理不应成一。
  无应影障无,聚不异无二。
  △后长行中有二:初破有分,后破五分。今初。
  论曰:若一极微六方分异,多分为体,云何成一?
  △后破无分有三:初难应无影,二应无障,三破外救。今初。
  若一极微无异方分,日轮才举光照触时,云何余边得有影现,以无余分光所不及?
  △二应无障。
  又执极微无方分者,云何此彼展转相碍?以无于分,他所不行,可说此彼展转相碍。既不相碍,应诸极微展转处同,则诸色聚同一极微量。过如前说。
  △三破外救有四:初外救,二返诘,三外答,四正破。今初。云何不许影障属聚,不属极微?
  △二返诘。
  岂异极微,许有聚色发影为障?
  △三外答。
  不尔。
  △四正破。
  若尔聚应无二。谓若聚色不异极微,影障应成不属聚色。
  △三申正义总结极微不成有二:初申正义,后结不成。今初。
  慧觉分析安布差别立为极微,或立为聚,
  △后结不成。
  俱非一实。
  三正破外道有八:初胜论计,二论主问,三外人答,四论主征,五外人问,六论主难,七小乘救,八论主破。今初。
  何用思择极微聚为,犹未能遮外色等相。
  △二论主问。
  此复何相?
  △三外人答。
  谓眼等境,亦是青等实色等性。
  △四论主征。
  应共审思此眼等境,青等实性为一为多?
  △五外人问。
  设尔何失?
  △六论主难有二:初总颂,后别难。今初。
  二俱有过,多过如前,一亦非理。
  颂曰:
  一应无次行,俱时至未至,
  及多有间事,并难见细物。
  △后别难有二:初总牒计,后别为难。今初。
  论曰:若无隔别,所有青等眼所行境,执为一物。
  △后别为难有五:初应无次序行义,二应无俱时至未至,三应无多有间事,四应无有间见空,五应无难见细物。今初。
  应无渐次行大地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
  △二应无俱时至未至。
  又应俱时于此于彼,无至未至,一物一时理不应有,得未得故。
  △三应无多有间事。
  又一方处,应不得有多象马等有间隙事,若处有一,亦即有
  余,云何此彼可辨差别?
  △四应无有间见空。
  或二,如何可于一处,有至不至,中间见空?
  △五应无难见细物。
  又亦应无小水虫等难见细物,彼与粗物同一处所,量应等故。
  △七小乘救。
  若谓由相比彼差别,即成别物,不由余义。
  △八论主破。
  则定应许此差别物,展转分析成多极微。
  三结归唯识。
  已辨极微非一实物,是则离识眼等色等,若根若境皆不得成,由此善成唯有识义。
  △自下大文释外所征,广破异执中第二。释小乘等以现量微境,有返破忆持执。于中有二:初之一颂释现量证,后之半颂释忆持执。各复有二:初难,后破。今初。
  诸法由量刊定有无,一切量中现量为胜。若无外境,宁有此觉,我今现证如是境耶?
  由量力故决断有无,于诸量中现量为胜。若无外境,如何能起如是觉情?此事是我别根之所知也。
  △后破中有二:初偈颂,后长行。今初。
  此证不成。颂曰:
  现觉如梦等,已起现觉时,
  见及境已无,宁许有现量。
  △后长行。
  论曰:如梦等时虽无外境,而亦得有如是现觉,余时现觉应知亦尔,故彼引此为证不成。又若尔时有此现觉,我今现证如是色等,尔时于境,能见已无,要在意识能分别故,时眼等识必已谢故。刹那论者,有此觉时,色等现境亦皆已灭,如何此时许有现量?
  △释此分中有二:初略后广,各复有三:初释颂初一句破经部,二释颂后三句破正量部,三申颂后三句破一切有部。今初。
  别根如梦等,虽无外境,然亦得有。此已如前细为分别。
  △二释颂后三句破正量部。
  此若后缘时,所见境已亡,如何许现量于诸量为最者,若其当时生现量觉,此是我之别根所了,尔时于境遂无所见,唯是意识所刊定故,眼识当时己谢灭故。义既如是,如何彼境许成现量耶?
  △三申颂后三句破一切有部。
  况复是为殊异论者,许一切法刹那不住,此觉起时,色等诸境亦皆己灭,现量之理斯何得成!
  △后广中亦五:初破经部,二破正量部,三破一切有部,四破余师,五破余疑。初中复二:初难,后破。今初。
  虽复如前善开释已,仍为于斯甚深法义,不能窥测。更高难言,由量力故断为有者,或复此由违比量故。于色等处遮使成无,纵实由量刊定有无,然由于彼别根比知,及正教等诸量之中,别根最胜,由亲证境是果性故。要于此处无连违害已,方于余量而成立之。此即别根于色等处既亲证会,岂能令彼比量相违:辄欲遮其色等有性,如何外色成别根境。由若无境,不能于此生如是觉,此事是我别根知也。此言意道各别自证领受相生,重起心缘而宣说故,犹如曾领苦乐染等。
  △后破。
  此固不然,于余亦尔。别根如梦等。见有如斯,前已具说。于梦等位,亦有现见色等诸境,即如所言,覆察之心是有故者,显此立因有不定过。然由梦翳及罪逆心之所损故,如似别根现前明见,虽无实境而有见事。复亦不越识之体性,于所领事现前纳受,为断割故。由斯道理,意欲成立色等实境是离识者,有相违过,徒事慢心。
  △二破正量部。
  此复更有因不成过。此觉后缘时,所见境已亡,如何许现量。眼等诸识见色等时,彼实不能生斯断割,此但由其各别内证相分性故。因此为先意识,随后取其定相,总集思构方有决断。又复当时识不俱起,设尔有其色等诸境,眼等识灭后何能见,能见非有,所鉴岂成!正于此时何所希望,从其灭识宁能有见!
  △三破一切有部。
  况于色等共识同亡,是故应知此不能见色等诸境。借彼见力,重审之心观于色等,如何许成别根量性?复于彼时意识断割,不共许为现量性故,由无能见及俱谢故。
  △四破余师有二:初立,后破。今初。
  有余师云,于此最初领受其境,非分别垢之所染故,彼定缘于外色实境。
  △后破。
  此亦非理,是不成故。由非他许离于言诠,色等外境是识所知。然由内有自证之事,当尔之时不起思构,便缘诸境相貌差别。彼但许有如斯内缘,此亦随其相貌现时,但依于识,犹如共成苦乐染等。然由将彼色等外境,为别根量。此但是为虚妄情执,犹如彼此数量业等。
  △五破转疑有二:初述疑,后正破。今初。
  还将此难用拓余疑。于梦见事,从梦觉已后覆缘想,虽复当时无境,然有上心之知,现量亦尔。由因此故,后时意识决了非无。
  △后正破。
  彼亦尤无拨别根量,于自内证心心所生,不离自证而有现量,是所许故。然于外境将为现量,斯妄增益即是所遮。如前为出不成之过,未见解词,但事空言实无的当。彼全不许有外色等,更欲仗之明有现量,然所成立,不能远离所斥之过故。
  △后释忆持执有二:初外救,后正破。今初。
  要曾现受,意识能忆,是故决定有曾受境。见此境者许为现量,由斯外境实有义成。
  若也不曾领受前境,意识不能生忆念也。决定应许于彼外境曾领受之,由斯能见于色等境许别根性。
  后正破有二:初总,后别。今初。
  如是要由先受后忆,证有外境,理亦不成。何以故?斯乃不成曾领受境,方能忆者。所以者何?由有理故。
  △后别。
  颂曰:
  如说似境识,从此生忆念。
  论曰:如前所说,虽无外境,而眼识等似外境现,从此后位与念相应,分别意识似前境现,即说此为忆曾所受。故以后忆证先所见,实有外境,其理不成。
  △释此分中有二:初略释,后广辩。今初。
  已说如相识者,虽无外境,如忆想现,眼等诸识遂得生起,如前已说。次复云何从此生忆念者,从此识后与念相应,即于此相分别意识而生起也。由领其境念方起故,其义不成。
  △后广辩有四:初不领于境,二无境有见,三见忆殊体,四本似解殊。初中复二:初述执,后正破。今初。
  若尔于色等处,以现量性决定了知,所有相貌生忆念性故,犹如乐等。于忆念上安置形像而领取之,决断前相内自证解,然非不领,犹如石等有其焰等。生意识时,亦不能生此忆念。由斯决定,依比量力于色等境,应必定有,亲领受之。若异此者;所许忆念便成非有。复由于此,受领之境成现量故,世间言论名之为见。
  △从正破。
  若于色等是忆念性,如共成者可有斯过。即由于此外色等处,领受忆念,理不许成,由有理故。如离于境得有其见,忆念同然,为其能立不共成故。字及于喻欲晓悟他,于境领受全无力用。
  卷第五
  △二无境有见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如何不与色等诸境而相关涉,名作见耶?
  △后答。
  若遣斯难,此不劳言。由斯识体自现形相,虽五色等而境得成,此前已说。梦狱翳等,为能喻事,随其所应广陈比量。
  △三见忆殊体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从此生忆念者,不待外境而现前故。见之自性方始得生,虽无实义,念与意俱,由现见识所有功能,安置力故。随其次第,假借余缘为能牵引,觉想方生。当尔之时,名为忆念。如何复知见之与忆两体差殊,若此见忆,俱并不借外境有故。
  自从此生忆至名为忆念,此牒唯识家义,自如何复知至未此外人述问。
  △后答。
  能生自体由性境者,为杜邪疑说分别识。见之为用,不生计度前境相状,但有自证体性生起,念之相也。取其言相安布之差,了相不明分别生也。以见为先熏习所遣,即此自性由他故生。见不然也,见之与念条然别故,为此定须许如斯理。假令虽复有其外境,二皆有境缘相不殊。见之与忆自体不同,如有异途幸应为说。彼设虽缘现在之境名之为见,如缘过去说之为念,由无境者彼虽境异,有无之相所缘别故。斯之异相,缘亦不能而于见念为片思也。宜应说为自体别故,斯成异相。
  △四本似解殊有二:初难,后破。今初。
  尔者,此境是其识所现相,若为决定知如是耶?由于前境决知见已,与彼相似所起之识,分明不忘,取彼事时,即名斯事而为似相。犹如决了丈夫相貌,方名此作似丈夫耶?似相了知,非不曾见,然非曾见。能有如斯决断之理,为由不放有外境故。
  △后破有三:初申正,二破邪,三述喻。今初。
  斯亦非理。由彼自证心心所生解相不同,是所许故。斯固于他全不成难。
  汝既分别于事善巧,我聊致问,理复如何?同时自证既不许有,如何此见能决定耶!非过去事能有忆念,由彼非是自证性故。又非自证如所说事,违道理故。先当授己,后乃击他,所有陈谋,方能获胜。斯即念托境生,不共成也。
  △三述喻。
  复于梦处领纳外境,令共成讫,后时自可道彼元无,成非理故。犹如乐等领受领事,若其外境元有可俱,但有似相错乱现前。当然之时,外境非有,自然决断,犹如梦者觉乃知非。
  △自下大文释外所征,广破异执中,第三释小乘外道以梦例觉时。知境无失,有二:初难,复破。今初。
  若如梦中虽无实境,而识得起,觉时亦然。如世自知梦境非有,觉时既尔,何不自知?既不自知梦境非有,宁知梦识实境皆无。
  梦者见非有,觉已乃知非,若也觉时亦不领境,犹如梦中,彼是非有,世人共知,然不如是。是故定知于正觉时,然色等境有真领受,不同梦中识无力用。
  △后破。
  此亦非证。
  颂曰:
  未觉不能知,梦所见非有。
  论曰:如未觉位,不知梦境非外实有,觉时乃知。如是世间虚妄分别,串习惽热如在梦中,诸有所见皆非实有,未得真觉不能自知。若时得彼出世对治,无分别智即名真觉。此后所得世间净智,现在前位,如实了知彼境非实,其义平等。
  △释此分中有二:初申无境,后申无我。初中复二。初申正,后破邪。今初。
  此亦不能而为晓喻。令于色等领受义成,由作梦者处梦中时,不能了境是为非有。若由远离于睡暗时得分明慧,随其所有别别曾缘熏成念种,然于梦位的领之境,忆令上心,方生决断,此事非有。彼既如是,此亦还然。虽非外色可为领受,便即翻作见外色心起妄分别,重重现前,数数缘虑。生此类性,所有功能熏习成种,令其上心。即此熏习,更欲彰其不实事故,复起余缘彰见真义。由有睡眠相似法故,虽于觉位亦曰睡也。为此熏习恒随逐故,世间睡眼犹如余睡,但有妄情离识别见,色声等境而被缠缚,极受艰辛,漂泊生津,沦回欲海。由未正得熏习断故,犹如梦中不能觉了色等境无,未能称事于非起故。不了是无,为境所诳。纵有闻思所生之智,为由分别熏习随故,未现证真,不能正起,亦名诳妄。当尔之时,名为不觉。及由于彼熏习种子对治已生,毕意拔深深有力用,于创起时非世先有,由此名为出世间智。正断一切分别性故,五分别智获得现行。能除熏习无知睡故,证悟真觉。于时借此五分别智,以为因故,由此之力方便起故,决能截除色等诸义,固执熏习,名为清净。
  △二破邪。
  由涉计度诸境相故,号曰世间。彼智现已,但唯是识,随其色类缘会力故。生起之时,唯于自识现其相分,妄执诸境而作生因。然非离识有自性故,色声等境而生了知。其所立量,若据总相不知彼境,是为无者,许能立因有不成过。若言差别觉时不知,还有不成与前相似。觉悟之位了境元无,宗所许故。既有斯过,理固不能以斯能立,成其前境有所领纳。
  △后申无我有三:初明色无我,二明识无我,三总无无我。初中复二:初难,后答。难中有二:初难,后计。今初。
  或有于此不成之过,申述解词,犹若元来不为境解,此无之智理不应成。要先知境,方于此事能生此心,说为非有。若尔的知前境是有,如何能得更复言无?观相是有复乃云无,现是相违,若为解释?
  △后计。
  彼诸宗等拨为非有,固不相违。如论外论,谓为常等,生前灭后悉并非无。或于方所,或此非余,有境无余,何过之有!若时于我将为无者,由非不了可拨为无,于无起知非所许故。
  △后答。
  此不如文。于兹色等说我为无,然于色等造作之处,无真实我,非据我也。
  △二明识无我有二:初难,后答。今初。
  若尔于色等聚,乍可无愆,说识无我,如何免难?
  △后答。
  由不许有第二之识,于余识处了我为无,亦非不领于前,而能忆念于后。设令生念境已亡故,是故应计但唯有识,而现于相。即如所许,然于识处知我是无,拨无其我,识若生时,此智尔时知无我体。然由离境了唯有识,随此相貌,缘若生时,解境为无,岂非齐致!
  △三总明无我有三:初述正理,二破遍计,三结无我。今初。
  然于色等了无我时,于色等处是为共相,非是自相,由此各依以为定性,自体异故。然非相似,所有相貌是实事有。欲令于余而作简别,有其异相附识而生。犹如实事有集心分,于识白体转起现前,世欲言论因斯生起。了知外境,但是白心所生领受,本非居外。斯乃是为最胜修习,所获性故。
  △二破遍计。
  此由无明盖覆于慧,如在外转。观斯共相,即如所见时俗言成,随世俗情,于言语路令得明解,于诸论处似事而转,别以形相而宣说之,于所余事作其遮遣,于此事中应有形段。若总相是实,即是总相,应如色等自体各异,而于别事体不相应。此则色等成非异体,如色似声,又复如彼一异,非言所许共相。此但覆俗当情显现,无所诤也。此既不许将为实事,斯乃便成于色声等成非异体。又复色等一一便成有多体故,共相之状体无边故,此则合有多种体性,便成诸事皆为一体。如随自缘所带相像,断割前境。此之体相,亦是假立众多相貌,为俗言论而分别之,由此便成于色声等。无我之智亦是共相,断割性故。取其无境,更成光显唯识之宗。
  △三结无我。
  然于色等无我解时,有别相分,复由前后分段本无故。斯乃是为先取别相,分明决断,于异决了,随而摄取事境性故,若青莲也,简去其白,识缘莲体决断是青。言无我者理亦同然。凡起决断,谓即于他所执我相,仗此思构方生决断,无别我体,纵虽无境而智得生。理既齐衡,何有乖诤!
  △自下大文释外所征,广破异执中,第四释外难。二识成决定,外境非无失有二:初难,后释。今初。
  若诸有情由自相续,转变差别,似境识起,不由外境为所缘生,彼诸有情近善恶友,闻正邪法,二识决定既无友教,此云何成?
  若诸有情由自相续者,若言于此白相体中,各有无量功能不同,于自识中变现别故,至成熟时,由白种力识现在前,不由外境而得兴起,非离自识从外境生。然由亲近善恶友故,为益及损,此不得成。由于真妄损益之中,但以言声说为境故。既缘声义两种皆无,于斯割断便成非有。由彼有其理非理行,可令善恶逐彼而行。彼行既无可取,随学宁容有故!此则曾不依托外境,而识得生,违所许过。必定依托外色等境,缘色等心,犹如有事无事声心,复如观他所有行迹,是能于境决断性故。亦复由于色等诸识,定缘外境,如圣量言,但是于内似相现故。
  △后答有二:初总,后别。今初。
  非不得成。
  此固无力破唯识义。
  △后别。
  颂曰:
  展转增上力,二识决定成。
  论曰:以诸有情自他相续,诸识展转为增上缘,随其所应二识决定。谓余相续识差别故,令余相续差别识生,各成决定,不由外境。
  △释此分中有二:初略释,后广辩。今初。
  由展转增上识互决定成者,由其展转识相假故。即此二识;更互相依,本不待声及于色等。由所立喻不顺于宗,亦复全无违教之失,有他相续为别识故。他识为因,自识生故,善恶二友作用理成。
  △后广辩有四:初强立展转难,二并见总闻难,三许取余识难,四如来普应难。初中复二:初难,后释。今初。
  外境引梦,拨使成无。目击友人何不同睡,而遣为非?有何劳强立展转相。因梦闻善恶,非由别识生,如何现在随他识行?复如何知,但由余识分别得生?
  △后释。
  于他言事随顺情起,此识生时,更有余识功能差别为因现故。且闻者识,如结契时唯声现相,有差别体识乃得生,不依外境方能了事。仗自功能所有差别,托己内缘为声相解,即于前境而有了知。此时但是自识熟位功能转起,但有声相共识俱生。说观斯理,又复圣者威神至极,无其文字,离取声相为间隙时,成说方便。然则但由胜差别故,能作斯事,遂令余识殊别相生,是共许故。斯即是为唯识功能,然则曾无声之自相,能至余识,是他共许,以将为喻。
  △二并见总闻难有二:初难,后释。今初。
  纵许如是,但依他识声觉得生,斯乃便成恒常听响。此之声觉总被生津,虽住远方,及耳根坏,并应闻说,无有废时。若其许觉由外声起,有时闻听,耳识方行。分别因起,仍须处在相应,耳根复无损坏,方能于境觉察是非。由此全无,便成并见总闻之过。
  △后释有二:初申正,后摧邪。今初。
  非独如此,识待有能差别性故,事判于声。犹如于声自性各异,能生此觉,非余相心。亦如于声非闻一切,缘此声相,但返缘斯唯生此觉。于觉有时,但生如此差别之缘,有力用故,为因非余。即如于声在相应处,于自相续生其相像,且如此事种子现前,随自用果方能生起。如是便成无相似过。
  △后摧邪。
  复次诸字咸有支分,分析至穷,非根取性。犹若极微,非同时生,不合聚故。既不和聚,有其决断,计一常声处虚空者,不应是理,缘此声心不可得故。又彼许其所有细分,体相似故,及是非根所行性故。然非功能有其差别,及以造作,容有安置势力道理。复如外声,随所依缘差别之响,有其自相为缘之因。识亦如是,何有非爱?
  △三许取余识难有二:初难,后释。今初。
  岂非所云,由展转增上者,即是许其取余识故。此识便成有于外境,如不取境喻分便违。
  △后释。
  斯难非理。此识由其余识现相为所缘故,喻乃共成,如余宗立。犹如于彼非现在声,随以一相而为成立。但有彼相识生而已,其宗许成,我喻亦然。何成有过?
  △四如来普应难有二:初难,后释。今初。
  何故如来之识差别于余,分别之境并除,不异相续而转,无边差别,所化有情在彼多心相若为起,如彼一声体无差异,随自乐相识从生起。
  △后释。
  但由如来威神之力,极修所致,令彼得生,于别功能非一之境,不同外类,多而无杂,一时兴用,分别事成,犹如灯宝镜等现相。复以如来诸化用事难恩威力,超寻思境,是共学故。强为斯难,非成妙说。
  △自下大文释外所征,广破异执中,第五释外难,梦觉心无异,造行果差失有二:初难,后释。今初。
  若如梦中境,虽无实而识得起,觉时亦然,何缘梦觉造善恶行,爱非爱果,当受不同?
  若言梦觉两位不差,由并许其无实境性,随其差别咸引于果。梦中所见或善或恶,是总标也,及于觉位心亦无境,此亦便应俱时获果,或应如梦亦皆无果,无境性故。或复翻此。
  △后释。
  颂曰:
  心由睡眠坏,梦觉果不同。
  论曰:在梦位心由睡眠坏势力羸劣,觉心不尔。故所造行,当受异熟胜劣不同,非由外境。
  △释此分中有二:初广释,后征辩。今初。
  斯难不难,由有理故。心由睡眠坏,梦觉果不同者,然则梦心由睡坏,故性不发明,即此善恶能招劣果。如于觉时,或缘别事不为恭敬,或时余思乱心,于彼惠施虽行,果不增大。识虽无境,果亦同然。随种差别,能招当果爱非爱事。由斯梦觉,体有差殊,得果不同,非乖道理。复非由境善等体殊,所作业用招胜劣果。然由自性及相应等,自体增故,及以相违。此即梦等有其差别,以此为缘,非关有境。或时生已,便于斯境能起害心,造于极恶,复于此处能招胜报,种下中上善不善业。以此而言,实不借其外境有故,植果差殊。或时有缘过去罗汉身福等事,实无其境。犹如于梦获果不同,有不定过。后于梦中翘诚庆悦如来出世,虽无实境,大果当招。此喻便成,于宗不顺。
  △后征辩有二:初梦业非业道难,后他知方成罪难。初中复二:初述计,后破执。今初。
  有余师云,虽被梦损,情断前境而不暗昧,如睡初觉而有余昏,未足眠时强起情翳,身体沈重见不分明。即此之损于彼梦中,相应之识诚固难有。由于梦内心心生法,当尔之时明白观境,忧愁恐怖极思惟心,纵使觉时未能同此,由此要须是有情数,于共见境取相分故。然于梦中七色之业不立业道,由其梦色非见无对,是不共境,不堪为世言论事故。
  △后破执。
  所云色业非业道者,斯乃便成不察由绪。然此所论,于彼梦识见不分明,获果微劣,醒觉之位亦应如此。既有斯过,而便答曰:由梦损故,获其少果;如若不损,与觉何殊!即如所云,梦识于境了事分明,便招胜过,此若为通,由于梦中心明断割,许其招得上妙果报。七色业道不建立者。本为评章招果。差别,遂论业道由绪何从,由非招果,要须假斯业道方就。于方便位被极重缠,害斯意乐,遂全招得最恶之果。轻薄烦恼,纵造根本亦未能同。极清净心于修善位,方便根本,类此应知。唯识论者,亦由于他相续兴害,随心所生成其业道。
  △后他知方成罪难有二:初述计,后破执。今初。
  有余师说,由他知故,方成罪者:
  △后破执。
  此非正答。何意要须待于共境,方建立斯?非由他力始成业道,然借堪为世言论事,由如苾蒭断青流秽,犯斯等罪,岂在情边,及由共境假他知故。若于梦中实有青等为所了事,由大师制便成有罪。或可翻余非由其事是有是无,此成应理。
  △自下大文释外所征,广破异执中,第六释外难无境杀等,无返诘他宗失有二:初难,后释。今初。
  若唯有识无身语等,羊等云何为他所刹?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云何得杀生罪?
  若已生界但唯识者,便成无有语身业耶?然由大种,及从种生,名为身也;主业即是从种生色,此二营为成杀妄等。两种若无,事便非有。诸屠猎者但唯自识转变显现,便招杀罪,岂不相违!由非前生命根自断,遂令他得杀生罪耶?此违所许身语二业。
  △后释有二:初正释,二返诘。今初。
  颂曰:
  由他识转变,有杀害事业。
  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
  论曰:如由鬼等意念势力,令他有情失念得梦,或著魅等变异事成。具神通者意念势力,令他梦中见种种事,如大迦多衍那意愿势力,令娑婆刺拿王等梦见异事。又或阿练若仙人意愤势力,令吠麻质咀利王梦见异事。如是由他识转变故,令他违害命根事起,应知死者谓众同分,由识变异相续断灭。
  不尔。云何死由他识别者?屠脍等识,犹如屠者既兴方便,彼遂分离。此亦如是,但由白识能有作用,差别现时,便与彼命为杀害因。尔乃但由自识功力,妄现身相,借此势力立为业道,白余业道准此应知。由斯道理,复有共许识之差别,遂与他身作坏因性。即如鬼神及健达缚等,其所嫌处恶念便生,由鬼等识变现为因,遂令前生得失念等。复由圣者专心念时,由他识力为胜缘故,遂于梦中屏除睡昧,便观彼彼差异形仪,识于众像而领纳之。言命根者,谓是随应顺彼所趣,业力的招,引异熟识流注时限,齐如所摄引,事便转变,令彼一业所招,连续同分之报断绝相续,非谓一切流皆断绝。如他共许,于其六处据同分断说名为绝,识与命离假言其断,但由自他两识为缘,所有作用命根断灭。
  △后返诘。
  复次颂曰:
  弹宅迦等空,云何由仙忿?
  意罚为大罪,此复云何成?
  论曰:若不许有他识转变增上力故,他有情死,云何世尊为成意罚,是大罪故,返问长者邬波离言:“汝颇曾闻何因缘故,弹宅迦林末蹬伽林羯陵伽林皆空闻寂?”长者白佛言:“乔答摩,我闻由仙意愤恚故。”若执神鬼敬重仙人,知嫌为杀彼有情类,不但由仙意愤恚者,云何引彼成立意罚,为大罪性过于身语?由此应知但有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
  △释此分中有二:初略释,后广辩。今初。
  犹如于隐者获得胜上定,及由作用力差别功能成者,令生变异,但是内心差别性故。如是虽无身语二业,杀盗等是理得善成。于彼经中定说隐者意发嗔火,缘斯力故随便杀彼无量有情。此亦由心令彼断故,必如前理应可推征,决定须许成就隐者意乐害力,令无量生咸致命断。若异此者,乐欲是其意害大罪事乃不成。故知引证成意罪大。
  △后广辩有二:初石坠断命难,二如何成罪难。初中有二:初难,后释。今初。
  若也非人知彼意趣,当时为作杀害事者,此亦便成明显身业,罪中最大。有时不假余相续识,便遭石坠烟炭雨等损害有情,谁增上力令躯命断?固非此识现如是相,远为杀害,便有自缚相违过故。
  △后释。
  此难非理。即由斯识相续无能,与斯命断随顺性故,犹如疑毒令心闷乱。但是随顺白内相续,识无力用更为连住,由此名为寿命断也。然而许有石等相现,亦匪成违。
  △后如何成罪难有二:初难,后释。今初。
  但由增上识故,令他命终者,邻次之后何不寿终?及其死时彼便非有,既不现前如何成罪,及于断命为因性耶?
  △后释中有四:初返诘,二正申,三破执,四遣疑。今初。
  虽呈雅难,应返问之:“彼行杀时所招业道,若于当时给业道者,何不于时遂便卒命?若于缘时彼死方结,如何此得杀生过耶?若言相合得杀罪者,此二别时,有无体异,如何能作共合事耶?”
  △二正申有二:初明论旨,后述己见。今初。
  然则此事作论尊者已详定断,于能害者自相续中,有其差别业性流注。
  △后述己见。
  然我于斯有如是见,由能杀者增上识故,断彼相续更互相因,决定由此,不假别事,后致终亡,当被伤时成其杀业,由断他命此有功能,决定由斯取亡没故。然能害者但有此力,于断彼命与作亲因,或时即死,或复后终。由增上识能与他识展转为害,令他后识刹那为障,更不相续。亦非害者,但唯以意便成杀业。由此有其退转之义,于彼行害事乖离故。以理言之,他更不借余缘致死,由斯必定而取命终,乘此为因命乃断故,由斯即立杀生业道。此成无过,如是贼等随事应知。
  △三破执。
  若异此途,彼能害者,于彼后时有何力用,他死之时方招杀罪,更复容成越理之失!不假能害,自身之中有其差别,而但据彼被害者身有殊异故,后死之时方成罪者,由此加功彼命断故。此即已言,当尔之时何不死等,合以当时方便杀业,当时即得杀生之罪,死由彼故,然于后时更无异相是可得故。
  △四遣疑。
  还将此理用遣余疑,尔者犹如梦中,能害所害身等无故,斯乃便成无业道过。此由梦内识亦不能害他相续,是故于斯不成业道,翻此觉时便成于业。已广成立,但唯是心中无间事能成害业。
  △自下大文释外所征,广破异执中,第七释外难不照他心智,识不成失有八:初问,二诘,三难,四释,五征,六解,七逐,八答。今初。
  若唯有识,诸他心智,知他心不?
  且纵如斯广陈异见,仍须执理更诘殊端,如唯有识,彼他心智,为知他心,为不了耶?
  △二诘。
  设尔何过?
  △三难。
  若不能知,何谓他心智?若能知者,唯识应不成。
  若言不知者,何谓了他心?此名由智了他心故,如其不了便成诳妄。即此能诠于焉有失,如其知者,于离识境而领受故,所成唯识理致便乖。二事相违,如何遣难?
  △四释。
  虽知他心然不如实。
  颂曰:
  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
  如知自心智,又知如佛境。
  所以云何?有深义故。他心智云何知境不如实者,意取极深所证会处,彼曰他心,若有许识便伤他智,如无诚违自教。若了心智缘于外境,如观心外有境为缘,斯难避咎。了境非实,固无愆尤。
  △五征。
  论曰:诸他心智,云何于境不如实知?
  如何知境不称其实,而得名作他心智耶?此中意言如所诠事,前境不虚,由此方名是他心智。尔者知于前境既不如实,于此岂得名曰他心。
  △六解。
  如自心智。
  理不如是,未闻本意。虽于他心不缘为境,似彼相状识上现耶?是故离心无境可得。生似彼相,然不如境,斯成本意立作他心。此中但是领彼似相,由此名为不如实性。虽不同彼,似彼相生,离心无境,巳共成故。能知之者随境相生,如知自心智者,二心同时不共聚故。固非现在决定应许。已灭未生,但可得一而为其境。体复是无,但唯自识。还缘过现诸心聚法,为彰显相领纳自心,于此事中世咸共许,了他心事理亦应知。
  △七逐。
  此自心智,云何于境不如实知?
  尔者若于自心亲能了别,如何复说不如实知?
  △八答有二:初总答,后广释。今初。
  由无知故。
  为由于境不实知故,名为不实。为是无事将以为有,而得名为称实知也。
  △后广释。
  二智于境,各由无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净智所行,不可言境。此二于境不如实知,由似外境虚妄显现故,所取能取,分别未断故。
  △释此分中有七:初佛称实知,二不缘他心,三离心无色,四佛依妄知,五佛境无倒,六明觉离言,七识现虚妄。初中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若尔如何得说,不如其境所有领纳,皆是其无?由彼不能了实境故。
  △后答。
  此亦不然。不知如佛境者,此他心智,他缘青等,了彼所缘即是称实,何以便将佛知心体,自性清净而云不知?
  △二不缘他心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凡云了他心,以他心为缘,了自心相假说依他。即彼他心,自性真体是何境界?
  △后答。
  此亦不然。不尔云何?
  △三离心无色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佛知他心白性,即是离心实有。设有离心之色,佛了何伤。
  △后答。
  此即心是实有,两共许成。离心实色,与理相违,故不同也。
  △四佛依妄知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若尔,佛了他心应不知境,由境妄故。
  △后答。
  佛依妄知,亦复何损?如人观幻,岂不知虚,佛同虚知。何过之有!
  △五佛境无倒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若尔诸佛境界有何相状?
  △后答。
  诸佛境界非余所知,若佛不知心,何名一切智?即彼无倒所有自性,无知晖画而得明觉,正晓了时,诸有觉了。白他心者,彼之真性不能了故,故言彼智不称境知。
  △六明觉离言有二:初问,后答。今初。
  复云何通晖画之智,能正了斯?
  △后答。
  由此觉知无言境性,超过语路,但自证知,是故不能以言诠及。然于此识所有自性,非是余识之所能知,即非所知,非言能及,彼但总相为其境故。
  七识现虚妄。
  然斯唯有妄构画性,即此构画于自证性,识之实相极辽远故,唯于识处了不实相,此二皆成不称实境。所以者何?于非实事作实事解,而为决断,由于彼识现虚妄相故。
  △以上大文第二,释外所征,广破异执竟。
  △自下第二:结己所造,叹深推佛有二:初略总举叹深推佛,后广别显结造推深。今初。
  唯识理趣,无边抉择,品类差别,难度甚深。非佛谁能具广抉择?
  △后广别显结造推深。
  颂曰:
  我已随自能,略成唯识义。
  此中一切种,难思佛所行。
  论曰:唯识理趣品类无边,我随自能已略成立。余一切种,非所思议,超诸寻思所行境故。如是理趣唯佛所行,诸佛世尊于一切境,及一切种智无碍故。
  成唯识宝生论略注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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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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