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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真假/如法不如法的南传出家人 佛陀涅槃二千五百余年后之今日,僧众外出挨家沿户托钵之面貌轮廓,在缅甸、泰国、斯里兰卡等地依然常见;虽然目前在大马多数的出家人都在寺院接受膳食供养,不过,尚有一部份四处云游、居住在山洞、野林或谨遵出家义务的南传出家人以及远道而來的泰國出家人[4]仍以托缽方式取得一天主要之口粮。 其实要分辨南传的真假出家人或如法不如法很简单,只要我们多留意以下几点,那么假出家人就肯定无所遁形: · 南传出家人是不得留胡须,身上皆不穿戴任何耳饰、珠链、项链、腰饰、腕环、臂钏、手镯、指环等等装饰物品。如果遇到一个显现南传出家相却留有胡须,身上珠光宝气又涂香的出家人要提升警戒。 · 根据南传出家人学处的众学法[5]:出家人在进入俗人住区時必须披覆整齐,即通披袈裟,不露肩膀以示威仪庄严。 在托钵时,南传出家人一律是光着脚不穿鞋。有时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会有在家人(称呼为净人[6])随从护持,除了可以帮出家人拿食物之外,也有义务向公众传达怎样如法供养南传出家人的讯息。 · 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非常注重行仪,无论在行走或等待供养时常眼垂低视、步行善缓、不高声嬉笑、不摇身、不摇臂、不摇头、不叉腰、不覆头、不踮脚而行于俗家间。在进行托钵时,出家人也不可做出任何怪异行动:如敲击钵、假干咳声、口中喃喃朗颂咒语、敲锣打鼓或故意在钵中放一些东西,然后摇动钵来发出声响、招摇过市以便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同时也绝对不会向公众“死缠烂打”要求布施供养。真正的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只是安静的站在公众可以看到的一隅默默等待施主供养食物。即使没有施主供养食物也是善缓祥和的步行离开。 · 最重要的,也是最简单可靠来辨别真假的准绳是:真正的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是绝对不接受金钱供养,施主也只能把食物放进钵内。同时,真正的出家人是没有利用任何物品为饵如黄绳、彩线、佛牌、佛教卡片、书签、护身符等作为酬劳以换取食物的供养,一切依自于施主内心的意愿、善念与能力以不求任何回报而行的布施。无论在什么场合、地点,凡是有任何南传出家人以钵讨钱,或以黄绳、彩线、佛牌、佛像、符、念诵经咒、洒花水祈福等作为酬劳向公众换取金钱供养的出家人,这肯定是不如法的![7]这些人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一个真正的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绝对不会向人“自我介绍”或“自我推销”一番,也绝对不会为了得到更丰硕的供养而向施主炫耀自己的品德、戒行或修行,因为这行为将对出家人的出家生涯构成严重的威胁。如果某出家人为了赢得名闻利养而向施主撒谎宣称自己已经证得某种上人法[8],那么他将犯下无可弥补、无可挽救的断头戒,即必须立刻脱掉袈裟还俗,终生不能再出家受南传比库[9]戒。 · 在托钵时除了不能接受金钱之外,真正的南传出家人无论是为了什么目的也好,都不能以自己、他人、群众、僧团、任何道场寺院、佛教团体或佛菩萨的名义来向公众人士募捐基金。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是为了什么目的,也不管有没有获得警方的募捐准证,凡是公開在公众场合向民众募捐的出家人,一概是不如法的,或者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所有南传佛教的出家众都必须遵守过午不食戒,有的出家人尤其是泰国传承的出家人更持日中一食。在早晨大约八、九点左右,就会有南传出家人到人群汇集的地方,例如市集、菜市场、餐馆、茶室、小贩中心开始托钵乞食。「正午」并不是指十二点正,而是指日正当中之時。如果依泰国传承出家的僧人就会依泰国的正午时间,即是在大马时间十二时后就停止进食,其他传承的南传出家人就依照大马真正的过午时间,即从一点到最迟一点半之间,有时会更早,具体时间依季节而变动。真正的南传出家人在正午过后就不会再出来托钵乞食,所以任何在午后一直到翌日黎明之前托钵的出家人,除了生病乞药之外[10],一概是不如法的,或者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有某些情形是例外:由于生病的南传出家人是可以在午后向任何人乞求药物如七日药、终生药[11]、中西药、冷热水等,故也可能有真正的出家人(尤其是住在森林或荒野的出家人)在午后进入俗间为自己或为其他患病的出家人乞求治病的药物。无论如何,南传出家人即使病得再严重也好,都不会接受施主供养金钱来医病或买药,只接受施主供养允许的药物。明白这些戒律的公众请不要于午后,甚至夜间,在人潮拥挤的地点如夜市场、小贩中心随便布施金钱予不如法或者假出家人以助纣为虐。 · 在南传佛教的戒律上,出家人不仅不能接受金钱,即使在身上也不能持有任何金钱、同时也不能自行处理、使用、支配、管理钱财。在某些情况之下,例如:一些出家人到某个地方弘法、朝圣或参学的时候,一位真正的南传出家人也有可能会临时住在旅店。不过,这些出家人通常会有随从的在家男众或净人在一路护持着,无论是住舍、食物、必需品、旅费等一切费用都是由在家众处理的。如果发现一些长期留宿旅店的南传出家人,并自行付旅店费,或自己上餐馆买食物吃,或出入商店广场购物,买烟、酒、日常用品、自行搭计程车、巴士或自己驾驶交通工具等都是不如法的,他们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除非有必要的事情如为自己医病、受在家人邀请开示解惑、弘法、出席公益与慈善活动、探访病人、为临终者诵经与助念等,真正的南传出家人是尽量不在午后进入俗家间,尤其是商场、购物广场、银行、投注站、赌场、娱乐场所等等这些充满欲乐、商务、赌博性质的场所,以免遭到没有必要的非议和受俗人的疑质,以维护出家人的威仪与声誉。作为身无分文、名下无恒产的南传出家人如果有事情非要到这些敏感地带不可,通常会有在家人或净人载送,整个过程都有在家人或净人陪同。由于身上不能持有钱财,真正的南传出家人是绝对不可能在商场‘逛街购物’或流连在充满感官欲乐性质的场所。 从以上几点我们可以作个总结:不管一个南传出家人是真是假,只有简单一句,就是不要给钱!以上所提供的主要准绳已经足以签定真伪,对于一位南传出家人是否能出示「僧伽证」[12],那已经是不重要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佛总与许多正信佛教团体吁请佛教徒与社会人士 ,无论在任何场所若发现这些假冒出家人的不法之徒向民众讨钱,或以欺骗手段要求募捐,就应该立即向附近的警署报案,协助警方采取严厉与迅速行动,将这些假出家人绳之于法。公众可致电警区主任联络,或致电03-2262690 向佛总举报有关假出家人所在地,以便向当局投报。佛弟子们与公众人士应该踊跃配合,拒绝给钱及举报假出家人,制止假出家人利用公众的慈悲善心诈骗牟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泰国与马来西亚是邻居,虽然两国的国教皆不同,但彼此有文化与宗教的交流。近年来南传佛教在大马普及,泰式寺院也在大马各地如雨后春笋,导致许多寺院缺乏出家人的局面,所以当地的护法信众时常邀请泰国的出家人来住。一般泰式寺院的泰籍出家众占了多数,反之大部分的本地出家众却喜欢前往泰国、缅甸和斯里兰卡潜修。 [5]众学法(Sekhiyā dhammā)的内容是关于出家众进入和坐在俗人住区、托钵时、用餐时、说法时等的行止威仪。 [6]净人,kappiyakāraka简称kappiya,使事物成为出家人允許接受或使用,护持出家人持净戒和服务僧众之人。 [7]当然也有一部分真的南传出家人在托钵时接受信徒的金钱供养,所以我们不能只是凭接受金钱的就断定一概是假的,只能说南传出家人接受或使用金钱都是不如法,违反佛陀制下的戒律。 [8]上人法(uttarimanussadhamma):也作过人法,即超越常人的能力与证量。在《文句分別》中解释:「上人法名为禅那、解脫、定、等至、智见、修道、证果、断烦恼、心离盖、乐空闲处。」当在家居士向出家人请示佛法时,切记不可问及出家人修行的证量和体验,应当如法的请示:「我们应当如何修行以断除烦恼?」而不是:「您是如何修行以断除烦恼?」 [9]比库,也音译为「比丘」、「苾芻」等,指於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之男子。 [10]除了讨药物之外,在本生经(Jataka)当中曾经记载有一位独觉佛(Pacceka Buddha,辟支佛)过午入村讨得粘土,以修理住居。 [11]有关于七日药与终生药的解释请参考注脚19与20。 [12]几年前,马来西亚最大的佛教团体—佛总推行僧伽证,并呼吁全国正统出家人,不管是任何传承,要向佛总申请僧伽证以证明出家人身份。此设施乃为了杜绝近年来日益猖獗的伪僧人横行、管制附佛外道的泛滥和考核僧人的素质以维护整体僧伽的形象。 何谓邪命? 依照佛陀的正法、律中出家修行的南传出家人,是依戒、抑制来避免习行邪命。心的圣洁,出离了世间,与八圣道结合,努力证悟圣果为最终目标。依正命过活是出家人必须奉行的职责,出家人不得以邪命的方式而谋生。邪命为诡诈、虚谈、现相、嗔骂示意,以利求利等诸恶法所维持的生活,即受到智者所遗责的生活方式。 一位活命清净、依戒自律、具足正当的行为与行处的南传出家人是已经禁止接受金银、禁止沽酒抽烟等诸麻醉品、禁止歌舞戏乐及观看不适宜的娱乐表演如电视剧、音乐演奏、歌剧舞蹈、艺术展览、特技表演、运动球类比赛、阅兵列阵、军事演习、禁止诸类游戏与赌博如下棋、打牌、打球、猜字、顽耍、舞刀弄剑、跑跳、吹囗笛、唱卡拉OK、跳舞等下劣的行为、禁止弄拳秀腿卖武艺、禁止为人传递讯息、从事媒嫁与办理差事、禁止从事买卖、禁止装饰及美化身体的设备、禁止闲谈戏论、禁止争吵辩论、禁止替人看手相命理、预测财运、禁止占卜预兆、问卦测字、禁止推测福祸吉凶、禁止谈天地变易、禁止相学解梦、禁止做火供、禁止献供诸神、禁止预言气象、禁止看地理风水、禁止驱魔役鬼、禁止咒害解降、禁止媚药媚术、禁止超度亡魂、禁止念咒洒净、禁止操作巫术施降、禁止为战略顾问、政务国师、禁止星卜术、禁止解说征兆与预兆、禁止为人安排良辰吉日、禁止炼丹、行医施药[13]等等一切欺诈法术、低劣技艺而行的邪命(更详细的敘述请参见《长部·第二经·沙门果经》)。若能离此诸种邪命,即名活命遍净戒。 ___________________ [13]允许接受治疗的病者有:法友、在俗父母、父母扶养人、维那、求剃度人父母之亲属,除婿媳,剃度师之父母婿媳、偶在寺住宿人等。但不得以此希求酬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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