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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戒为师”的现代意义——纪念弘一法师圆寂六十五周年 今年是弘一法师圆寂六十五周年的祭日。这位佛教界的高僧,为广大佛教徒树了一个榜样。弘一法师为了佛教事业,自觉自律,努力精进,爱国爱教,受到了佛教徒的尊重,也成就了他的伟大人格。今天我们纪念他,就是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在未来佛教发展的道路上,做出更多的贡献。 一 弘一法师在佛教与佛学方面贡献是多方面的。他教宗贤首,行在弥陀,持律极严,梵乐娴熟,诗画俱佳,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全才。他圆寂以后,媒体和文化界人士更多地注重他在绘画与书法和他的传奇经历,涉及他在佛教贡献方面的内容谈得不多。不过,在我看来,若论起弘一法师在这方面的贡献,最重要的还是属于他对佛教戒学的研究。可惜我们在这方面到现在还没有充分进行挖掘。 20世纪的中国佛教处在复兴时期。以往的佛教衰落是由诸多原因所引发的,太虚曾说过:“现时佛教衰落,尤其中国佛教更衰落,要振兴佛教,必须充实且发挥僧团的力量。中国因宗族思想浓厚,影响到佛教亦成为一庵一寺变相家庭、徒子法孙的制度,此种现象,明末清初以后逐渐加盛,最为近代佛教衰落之要因!”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制度的虚设,戒律的松驰、僧伽的堕落亦是近代佛教衰落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太虚大师才提出了整理僧加制度的想法,意欲要将迷失的僧伽重新回到佛教规制。弘一法师对戒学的研究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而产生的。 弘一法师说:“佛法之中,是以戒为根本的,所以佛经说:‘若无净戒,诸善功德不生。’但是受戒容易,得戒为难,持戒不犯更为难。”弘一法师看到持戒对佛教发展的重要作用,所以他要让所有的僧人都要了解守戒的重要性,要他们知道因戒而得的功德来之不易。为此他整理了古制,做了无上的功德。弘一法师在戒学方面的研究最大的成果是整理了南山律宗的戒本,并进行了摘要,将有关的内容做了分门别类的排比,制成表格,指出历史上律制在这方面的规定。在他的辛勤劳动中,他特意引用古德对律制的说明,如“夫戒者、截苦海之舟航、发万善之端绪、三乘圣贤之所尊敬、历代祖师之所传通。但受之者心有明昧、学有精粗、而不能一揆。故有初受者焉、重增者焉。律明发心则有三品。一者唯期脱苦、专求自利、名为下品、此二乘心也。二者为物解、自他兼济、名为中品、此小菩萨心也。三者忘己利生、福智双运、了达本性、求佛菩提、名为上品、此大菩萨心也。审知初受但发中下、佛开重增、转为上品。此所谓增戒也。”(见芝元《遗编补遗》)这里,他强调了戒律的通用性和大小乘戒的不同特点,指出了受戒与学戒的戒体与戒相的区别,所谓的“戒三品”中,下品自利,;中品兼济;上品利他。中国的大乘佛教徒,在执行戒律的过程中,就是要通过初发心,增至小菩萨心,最后重增得大菩萨心的理路,乃至终为得菩提的上品境界。由是可见,学习律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除了要恪守戒条,牢记祖意之外,还要薰习其心,发大志愿,得大智慧,没有发心,就没有受用,也就谈不是解脱了。故《中阿含经》卷第十九云:“以戒为梯,升无上慧堂正法阁者,必有是处。” 古来律制难读,戒条繁多,对一般的僧人来说,既使要看一遍也是要花费不少的时间,更遑论背诵戒条等等大量的脑力劳动了。虽然后来的僧人根据佛陀的教法制定了佛门的根本戒——五戒或十戒,但是对读律、学律和讲律,以及持律,仍然还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后来中国的僧人根据佛教制度的特点,制定了清规一类的寺院规约。法赖人弘,清规还是要人来执行的,如果出家的僧伽不能按照古哲制定的规定来过寺院生活,那么再好的清规也是废纸一张,弘一法师知难而上,花费大量精力与时间来整理古德的律制,其心昭昭,用意深远。 二 弘一法师到了晚年,专心致力于戒本的整理。他自知大限将到,公开接受他人的求书,写得最多的就是“以戒为师”四个大字。“以戒为师”是佛的遗教,经载佛在临灭度前,弟子阿难请问四事:“世尊在日,以佛为师。世尊灭后,以谁为师?” 佛一一作答。佛告阿难:”我灭度后,一依四念处住,二以戒为师,三默摈恶性比丘,四一切经初。”佛陀之所以要把“以戒为师”作为遗训而提出,就是怕后人打着他的旗号做不实之事,因此他高瞻远瞩地预先就设置了防范的措施,并把这个四字作为对佛教徒的庭训。佛在离世前还告诫弟子,在他圆寂之后,比丘当依四法。“何等为四?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此“四依”同样也是佛陀的预设,其目的还是为了防止后人滥用他的权威,而做出种种不妥的事情。不管是“四事”还是“四问”都突出了要按照法治不要人治的民主思想的特点。“以戒为师”的重要性则在于,明确表示了佛法僧三宝的重要性。“以戒为师”代表了佛陀,是佛宝;“默摈恶性比丘”是将那些有违戒条的犯戒者开除僧团,保证僧伽和合,传承永在,是僧宝;“四念住”是“专心而住,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由此能除常等四倒。”属于思想上的认识;“一切经初”是要在佛所说的经前加上“如是我闻”四个字,两者代表了佛教的文化和理论,是法宝。由此可知,“以戒为师”是佛教发展的根本,佛教发展缺少了它就不能有现在的今天。所以戒律在佛教里有着特殊的根本意义,人们把它比作佛头,“如是比丘以戒为头。若头断,已失诸善法,于此佛法谓之为死,是戒为头义。” 而“菩萨世世以戒为行,遂成如来无所著、正真道、最正觉,为天人师。” 佛教之所以能够做大做强,其内在的发展动力在于它的与时俱进之特点。“以戒为师”这一佛法的根本戒训,就无不体现了这一特点,它在佛陀圆寂之后,不断地被后来者强调,始终显现和充满了时代的意义。印度文化背景下的以戒为师,是以整肃僧团,和合僧伽为其特点,这是因为当时佛教正在处在一个初创的上升时期,对僧团的管理与僧人之间的团结是整个僧伽主要工作之一,佛陀也正是看到了强有力的僧伽能够保证佛教在世间久住的必要性,故他强调了要以戒法为头,明白善恶,经载“世尊告曰:我涅槃后,以戒为师,断一切恶,修一切善。” 佛教传入中国,与原有的传统中国文化相结合,跟上了时代的步伐,所以它有了广阔的天地。唐代之前,“以戒为师”被僧人们强调的更多的是它的根本性。“以戒为师”的“师”已经有了轨范或示范的作用,是谓“戒为师者,训匠轨范名师。师有二种,谓人与法。如来在日,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法为师。轨则仪范,依戒法故。别解脱戒,为汝等师。”隋朝智者大师是中国佛教民族化宗派——天台宗的实际创立者,他对“以戒为师”这一祖训的理解,却充满了中国文化的背景,颇具有代表性。他说:“佛之遗嘱,以戒为师。师训七支,弟子奉行,莫令污染。仁让贞信,和雅真正;战战兢兢,动静和谐,故言以戒为师也。”中国文化的背景,是强调的儒家仁义的礼文化,智者大师的说法,就是这种以“礼”为其特色,有“和”特点的学说。在这个说法里面,充满了尊师爱道的上下有序、尊卑有礼、动静和谐的儒家文化色彩。在中国人的眼里,“以戒为师”还是一个充满了诚信的问题,亦即“佛在世时,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不能持戒,则同堂犹隔万里。苟能持戒,则百世何异同时。金口诚言若此,奈何舍此别求。”把“以戒为师”赋予了道德上的含义,这正是中国佛教社会讲道德伦理的一个鲜明特点之一,也是印度佛教里的“以戒为师”的“四事”中所强调的“一为除疑,二为生信,三为简邪,四为显正”的道德功能与中国社会传统道德相结合的契合点。 宋代以后,“以戒为师”在佛教界里被做了更多的强调,这与当时的佛教正在开始走向衰微有重要的关系。佛教的颓败与僧制和戒律不严有必然的联系,强调戒律正范的必要性,成为当时佛教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思潮,“以戒为师”亦成为佛教复兴的一个重要的口号。在中国人撰写或整理的一些重要的著作或戒本规约中,“以戒为师”已经屡屡见诸,在佛教的仪式里,“以戒为师”也被纳入重要的内容之一。特别在明代以后,许多重要僧人都在强调“以戒为师”的必要性,并且给予了更加中国化的阐述。像明末四大高僧之一的袾宏禅师就发隐:“夫孝名为戒,始乎孝顺,终乎持戒。戒乃贯诸愿而成始成终者也。何也?一者,戒即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前已释故。二者,佛在世日,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戒即好师故。三者,以戒为伴,将护身心,得过险道,戒即善知识故。四者,此戒非但名律,上符千佛传心之妙,下合群生制心之宜,契理契机,戒即大乘经故。五者,繇于此戒,进入大道,发即十发趣故。六者,保持此戒,培植法身,戒即十长养故。七者,善巧持戒,无能动摇,戒即十金刚故。八者,依此心地大戒,优登圣位,戒即十地故。九者,以戒摄心,顿明心地,如实履践,戒即开解修行故。是知此戒统诸大愿,无所不该。”宋代以后,三教合一的思潮已经成为时代的潮流,佛教界也融入了这一时代的思潮。儒家的孝道影响了中国的佛教,“孝”成为整个戒的代名。在孝戒中,更加强调的是“孝顺父母师僧三宝”,“以戒为师”亦为孝戒的内容之一。孔之有言“三人行必有我师”,于是“以戒为师”成为善知识的表征。这是大乘佛教“以戒为师”的重要特点,也是“贤圣道果”必得之途径。 清代去圣遥远,佛法不出,法门秋晚,更显“以戒为师”的紧迫性。时人认为:“如来涅槃时,扶律谈常,嘱诸比邱,以戒为师。所谓续僧伽命脉,正法得久住,全在持戒也。然制律之初,首创五戒。出家之始,先说十支。百丈集录于清规中,为剃度正范,真至要也。迩来藏本多讹,久置高阁,流通善本,世亦罕见。剃度说戒,閴寂无闻,何怪乎佛法衰微也。兹者幸获真规,得覩斯范,系金陵宝华山见月律师校正,宜广流通,挽回时弊。俾剃度沙弥,得闻正范,即老戒比邱,亦须玩省。咸遵佛敕,毋使遗忘,所冀见闻受持,共为苦海津梁。传佛正行,永作法门柱石,内崇圣教,得正法以恒隆;外翊王化,保山河而永固。”为了挽回正在衰颓的佛教走势,佛教界人士将续僧伽命脉看得尤其重要,持戒也成为僧界中的一件大事,正法久住的唯一之路。编纂戒本,撰写清规,也是当时佛教界的一大要事,因此,“以戒为师”成为“剃度正范”,挽回时弊的至要法宝之一。 三 近代佛教开始复兴,戒律制度的整肃仍然是佛教界的主题。“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萨戒本”的太虚大师就对僧制的建设倾其全力,撰写专著,宣传教制革命、教理革命和教产革命的三大革命思想。他曾经解释古制与今制的区别,认为“佛在世时制定的比丘律等,就是僧伽制度;故古代丛林创设的清规,也从佛陀所制的规律沿革而来,不过因为风尚俗习不同的关系,古德根据佛陀制律的根本原则,另创适应当时当地环境需要的规矩。佛教从印度传至锡兰、缅甸等地,因锡兰与印境毗连的原故,直至现在,尚多分保守佛陀原始所制的律仪;惟传至西藏、中国、日本等地,就因气候风俗等环境全然差异,佛制的律仪──除了根本──和僧伽生活的方式,不得不随着而改变。由此可以证明佛教律仪每因其所流传的地域而迁易,如中国的隋、唐间,僧伽律仪就演变到丛林和小庙的僧制,这也是说明当时须要这样的僧团,方能住持当时的佛教。但这种制度,是只适宜于中国帝制时代的,一入民国,即不能不有所更改。”他又说:“佛教在中国历史上,曾有不少的演变。自从隋、唐一度的隆盛后,宋、元以降,渐渐就消沉下去;至清朝末年,更是佛教最衰颓的时期,也就是佛教兴亡的一个重要关节。这也是由于国家政治底变革,致形成这种情况。辛亥革命成功,中国既成立了共和立宪的国家,僧伽制度也不得不依据佛制加以适时的改变,使成为今此中国社会需要的佛教僧寺。” 太虚对佛教的态度,是基于佛教的现状而做出的抉择,他强调僧制的改革,“以现代中国为范围:现代:僧制为僧伽所依据的法制,大至弘宣教化,小至个人行为,悉皆以此僧制为准绳。现代的僧,当然要依现代的时势所宜,而不必泥用古代僧制的;原来制度这样东西,是有时代性的。中国:以现代二字还很普遍,这里加上中国者,只是限于中国而言,而且连蒙、藏亦未包括在内。”但他也同时承认“以戒为师”的重要性,认为“佛法以救济众生,去迷舍妄,使共趋正知正见,证悟真常,为究竟目的。而奉行佛法以达此究竟目的者,则为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四众弟子。推此四众弟子之所以能奉行佛法,续佛慧命,使大乘教义日趋光明,实惟持戒是赖。盖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亦非轻忽所能奉持。凡是发心学佛,不论出家在家,俱当以持戒为第一要义,故经云:‘如来在世,以佛为师;如来去世,以戒为师’。戒是成佛证道的阶梯,又好象是苦海的慈航,吾人在此生死飘流苦海中,如能依戒行持,则可由此苦海诞登彼岸。” “以戒为师”在太虚这里成为制戒因缘,续佛慧命的第一要义,故“以吾人举心即错,动念即乖,故须用佛所制律仪为正当之行轨以改善之,此即修证佛法之第一步工夫。故经云:‘佛住世时以佛为师,佛涅槃后以戒为师。’”由于太虚志在僧伽的整理,故对那些主张回到过去的想法,是持不赞成的看法。他自认为“对旧时僧伽制度论、僧制今论、佛寺管理条例、支那内学院及大勇等主张返归佛世的律仪,都一一加以评判,因为这些办法,均思根据原有的僧寺制度而改设者,其中虽都有具体的理论办法,但在事实上、环境上,皆难以通行。” 弘一法师的“以戒为师”的想法与太虚不同,从他矧引古律,撮取古章的做法,可以看到他是有回到古代佛教的倾向。他推崇明代四大高僧之一的蕅益大师,引用蕅益大师的说法,“捡之则全非,律不律、显不显、密不密、仅成散善;此正法所以渐衰,而末运所以不振。有志之士,不若专精戒律,办比丘之本职也。”以表达他对严肃律学的意见,要求比丘以专精戒律为本职的工作。虽然他和太虚都对佛教的律仪做过不少的整理工作,但是两人想法应该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太虚大师改革佛制,是以僧伽的制度为其主要内容,其中也包括了革除寺院规约中的弊端,因此太虚承认清规也是律制之一。但是弘一法师不同意这种说法,曾有人问他:“百丈清规,颇与戒律相似;今学律者,亦宜参阅否?”他回答:“百丈于唐时编纂此书,其后屡经他人增删。至元朝改变尤多,本来面目,殆不可见;故莲池、蕅益大师力诋斥之。莲池大师之说,今未及检录。唯录蕅益大师之说如下。文云:‘正法灭坏,全由律学不明。百丈清规,久失原作本意;并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杜撰增饰,文理不通。今人有奉行者,皆因未谙律学故也。’又云:‘非佛所制,便名非法;如元朝附会百丈清规等’。又云:‘百丈清规。元朝世谛住持穿凿,尤为可耻。’按律宗诸书,浩如烟海。吾人尽形学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须阅览;况伪本乎?今宜以莲池、蕅益诸大师之言,传示道侣可也。”由此可见,弘一大师是否认百丈清规这类寺院最通用的清规的通识。弘一大师所研究的律学成果,主要是为了提升僧格,养成正信而做的,其中涉及到寺院制度与管理工作的规约的内容几乎没有。这也是他与太虚大师的不同之处。 时间过得很快,转瞬间一百年就过去了,而弘一法师也已经圆寂六十五周年,太虚大师也圆寂了六十周年。他们生前所关心的中国佛教,在经过一段低迷之后,又重新走上了正轨,进入新时期的黄金时代。新时期的佛教较过去以往的佛教,应该说在主流方面进了一大步,这主要表现在寺院经济的好转,促使了佛教界的活力增加,佛教的影响也在社会上进一步增大,但是与之而来的也存在一些负面的作用,这也是不可忽视的。由于新时期的社会形态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现在的佛教已经不是过去封建社会的佛教,也不是太虚大师和弘一法师所在的积贫积弱的旧中国佛教,而是一个经过转型时期之后的在市场经济影响下的世界大国的新佛教。所以面对这一新形势下的情况,中国的佛教也正像太虚大师所说的那样,“不能不有所更改”,以更加符合一个崛起的大国佛教的特点。 又由于当时处于世纪末的佛教正是百废待兴的特殊阶段,人才不济,缺少人才一直是中国佛教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制约了当前佛教的发展,特别是在提升佛教僧人素质方面办法不多。转型期的社会,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具体的操作上,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佛门内部的某些人头脑,未来的佛教如何发展,已经引起了有识之人的重视,故在现在重提“以戒为师”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何理解当代的“以戒为师”,是一个重要的话语。历史上“以戒为师”的内涵与外延,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规定。到了现代社会,这一话头的重提,自然也要反映时代的特点,同时其历史的延续性也是必不可少的。当前有人认为,“以戒为师”就是要回到佛陀创制的时代,一切都以佛陀所在的时代的言教为准,戒律的执行与修持也应以原始佛教的律条为依,即使不能够回到原始佛陀的时期,起码也要回到以往的封建时代的佛教,否则即为“非法”。在这一参照物的情况下,一些人不愿意承认当代正在蓬勃发展的佛教大好形势,也不愿意看到黄金期的佛教正在发出的活力,而是放大了某些负面作用,以此来否定现在的佛教。如果我们把种看法作为“以戒为师”的参照物,那么“以戒为师”的内涵与外延就要以回归古代为准。但是现代社会不可能回到过去,当代的中国佛教也不是过去的佛教,契理契机始终是中国佛教发展的重要助力,当代的中国佛教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往前走,而不是也不可能走回头路。所以如何理解“以戒为师”,在现代社会仍然是佛教界和学术界应当重视和讨论的一个话题。总之,根据当代社会的特点,参照历史的经验,以契理契机为原则,依据佛陀的教说与教制,保持正信,发扬原有的优良传统,提升佛教的僧格,完善现有的寺院规制,以此来真正突显“以戒为师”的现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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