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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佛教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什么在现实社会中,违法乱纪、为非作歹的人通常能够飞黄腾达、小人得志,而那些遵纪守法、老实巴交的人却多是清苦贫寒呢?
玛欣德尊者答:须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后面还有一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善恶因果是贯穿三世的。所谓三世,是指在时间上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通常还延伸到过去世和未来世。根据业果法则,人们造下了业因,必须诸缘和合才能成熟,带来果报。就好像播下了种子,还必须具备季节、气候、土壤、水份、阳光等各种条件,种子才会发芽和生长。
另外,因和果之间往往相隔着一段时间,不可能一种下因立刻获得结果。小孩子发奋读书,还要等长大以后才能学以致用;搞投资也要等待时机才能得到回报,我们怎能要求因果之间必须立竿见影呢?业因和果报是同类相应的。也就是说,善的行为能带来好的果报,不善的行为能带来不好的果报。有些人现在为非作歹,但正好过去的善业成熟,于是我们看见他作恶却能享福受乐。有些人乐善好施,但正好过去的不善业成熟,于是发现他行善却贫困潦倒。这种表面上的不公平其实是由于果报的成熟存在着时间差。犹如有人现在种苦瓜,但收成的却是去年种下的甜瓜;有些人现在种甜瓜,但收成的却是去年种下的苦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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