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菩萨十大愿及名号功德 |
 
文殊菩萨十大愿及名号功德 一、若有一切众生,所生三界,或我作他作,随缘受化。 二、若有众生,毁谤於我、嗔恚於我、刑害杀我,是人於我自他常生怨恨,不能得解,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三、若有众生,爱念我身、欲心见我、求得於我,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四、若有众生,轻慢於我、疑虑於我、枉压於我、狂妄於我,毁谤三宝,憎嫉贤良,欺凌一切,常生不善,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五、若有众生,贱我、薄我、惭我、愧我、敬重於我、不敬於我,悉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六、若有众生,常杀生命,卖肉取财。如此之心者,永失人身,不相舍离。对报如是令发菩提之心,若有他人取我财物,我施财物,所得财物及不得者,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七、若有众生,供养我者、我供养他者,听受我教、我受他教,同行同业,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八、若有众生,广造诸恶,堕于地狱,无有出期,愿共我有缘,令发菩提之心。 九、若有众生,纵恣身心,我慢贡高,故於我法中污泥佛法,一切诸罪,死堕阿鼻入诸地狱,从地狱出轮回六趣,入生死海,诸趣恶道。愿共有缘,同业同道,随缘变化,当以救之,令得出离。愿共我有缘,发菩提心求无上道。 十、若有众生,当於我法,若我有缘、若我无缘,同我大愿。 曼殊室利言:我有大愿,以圣性力,加持有情,令罪垢消减,得入菩提,诸佛圣果。 《大聖文殊師利菩薩佛剎功德莊嚴經卷下》中如是记载: 善男子。若有受持俱胝那庾多百千如來名號。若復有稱文殊師利童真菩薩名者。福多於彼。何況稱於普見佛名。何以故。彼俱胝那庾多百千如來。利益有情不及文殊師利於一劫中所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