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中的邪Y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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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的概念中,与夫妻以外的第三者有性关系,属于邪YIN;与合法的妻子(或丈夫)的性生活,则完全不存在邪YIN的问题。但从佛法的观点看,夫妻之间仍然可能发生邪YIN的问题。 如《大智度论》卷十三云:“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如是犯者,名为邪YIN。……女心不乐,强以非理,故名邪YIN。”因此,夫妻间有下列行为者,可视为邪YIN: (1)、非处:既不按人道行房,而是于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YIN; (2)、非器:如使用“性保健品”、催情药物等; (3)、非时:父母死亡忌日,不得行YIN;月经期中,妊娠期中,产前产后,不得行YIN;学佛受五戒居士还应在佛菩萨的纪念日,每月的六斋日,不得行YIN;父母的生日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YIN。最好还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时,即行节欲,子女婚嫁之后,即行禁欲。 (4)、非地:不得卧室之外处行YIN;尤其不可在寺庙、教堂、野外、公共场所等处行YIN。 夫妻间的邪YIN,在性质上较一般的邪YIN有所不同,果报也较轻,应属邪YIN的中、下品。但仍应引起警惕,避免触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