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与人当中不能相处?有利害就有冲突,没有利害哪来的冲突?你要的我不要,我要的你不要,很好相处。早年我跟韩馆长相处三十年,就是这样的。她要的我不要,我要的她不要。我要什么?天天上讲台练习讲经。我说妳替我张罗,妳替我找这个缘,让我讲经不中断。她要什么?图书馆成立,她要做馆长,给她了;她要管人、要管财,统统给妳管。所以我就变成三不管,不管人、不管财、不管事。她统统管,她管得很起劲,高兴,我不要的。我碰到这么一个人,你看一点冲突都没有,三十年和睦相处。如果她要的我也想要,我要的她也想要,难了。你真学佛的时候,万缘放下了,有人替你管不就太好了,你多省事! 所以,我们会跟人家不能相处,自己一定要反省,过失绝不在对方,肯定我自己有想到我自己的利益,他妨碍了,不就是这个事情!中国古人说得很好,「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才能解决问题。一切把过失都推给别人,这是最大的错误,永远不能解决问题,只能这个问题愈来愈僵化,到最后所谓是不欢而散。世间事都不能成功,还谈得上出世间事吗?遇到有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反省、认真去检点,过失到底在哪里,我什么地方犯了错误?这个无论是世间法、出世间法,真重要。 文摘恭录—净土大经解演义(第四五一集)2011/6/12 档名:02-039-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