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学习: 内明: 净土宗 | 禅宗 | 密宗 | 成实宗 | 地论宗 | 法相宗 | 华严宗 | 律宗 | 南传 | 涅盘宗 | 毗昙宗 | 三论宗 | 摄论宗 | 天台宗 | 综论 | 其它 | 护持 |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九·四、加行位 |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九·四、加行位
【论文】 九·七七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 【疏翼】 第二举颂文正释五位,即别举五颂别解五位中,第二段别举﹝第二十七﹞颂别解第二加行位。于中分二:一、因问兴起,二、举颂别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此、问起也。 【颂文】 九·七八 颂曰: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疏翼】 第二段别举﹝第二十七﹞颂别解第二加行位中,第二举颂别答。文分为二:一、举颂标位,二、长行广释。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下、答也。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下云: 今者如是当说:由诸义远离,唯心可得故,即住心之法性耶?答:不尔。是故颂曰: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 论曰:复次,为除遣增上慢者唯由听闻所生计执谓我已安住清净唯识性故,今说“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等。言“谓是唯识性”者,谓远离于义。即谓如是分别“无有外义”可得,亦即能取及能相之义。言“现前”者,谓现当下。言“立”者,谓如所听闻,意能安立。由瑜伽师所缘种类众多,今说任取“少物”,谓如骨锁、青瘀、烂坏、虫侵、膨胀等。言“非实住唯识”者,谓尚未断识所得故。 【论文】 九·七九 论曰:菩萨先于初无数劫,善备福德、智慧资粮;顺解脱分既圆满已,为入见道,住唯识性,复修加行,伏除二取,谓暖、顶、忍、世第一法。 【疏翼】 第二举颂别答中,第二长行广释。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长行有十:第一、显位所由,辨别名字1,第二、释位总名,第三、出位所修法,第四、释四法位2名,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六、此位于彼相及3粗重缚,分别、俱生伏断解释,七、此位所观之境,八、所依何地,九、界趣分别,十、七地分别。此第一也。 总即4结上所已行行。为5得见道,复修此行,应列其名。 然此是初僧祇满心修习,故云“先于初无数劫”,乃至广说。《对法》6、《庄严论》7亦云:谓诸菩萨已善积集福德、智慧二种资粮,已过第一无数大劫,已闻随顺通达真如契经等法——持也;如理作意——任也;发三摩地——镜也;依止定心,思惟定中所知影像,观此影像不异定心,乃至广说——明也;由行如是,乃至舍离二种能、所取故8,证无所得,正入见道,舍离一切粗重,得清净转依9——依也。 前四10,是地因;第五11,是地果。亦言过第一劫满已,修四善根12,即初劫满心修习。如前已引《璎珞经》等,为此证讫13。“伏二取”相,下文自述。 【论文】 九·八○ 此四,总名顺决择分——顺趣真实决择分故。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二释位总名。文分为二:一、释“顺决择分”名,二、释“加行道”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此即第二、释“顺决择分”名。 “真实决择分”:“决择”是智,即择法也。“决择”,即“分”,名“决择分”。“决”,简疑品择而不决,彼犹预故;“择”简见品,彼不择故。疑品择而不决,见品决而不择,故此智品名“决择分”。 分是支因义。即择法觉支,谓在见道,此无漏故,名为“真实”。为有漏者非真实故。此暖等四,顺趣彼分,名“顺决择分”。 “顺趣”者,行相同彼,故名为“顺”。欣求往彼,故名为趣。此中行相,既与彼同,复求证故,故名“顺趣”。前顺解脱分,既初发心求究竟果,故远从彼,以得自名。此顺决择分邻近见道,欣远之心不如始业。故从邻近,以得自名。 【论文】 九·八一 近见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资粮,无加行义。 【疏翼】 第二释位总名中,第二释“加行道”名。 【述记·卷五十四】 此、释异名。 位名“加行道”,近见道故,即是见道之加行故。 旧言“方便道”,今言“加行”,显与佛果善巧差别:因中,行未圆足,所行必须加功,求后胜果;果上,万行既满,所行唯是方便利益有情。显此二别,此名“加行”。 然五道中,此独名“加行”,以近见道故。 “非前资粮,无加行义”,显前资粮亦名加行。《对法》第14八:所有资粮皆加行道;有加行道,而非资粮15。此四善根,非资粮道。加功而行,初位亦名加行;近见道说,独此得“加行”名。 问:资益后果——己身之粮,唯初独名资粮;加功而行求果,四善独名加行? 答:资粮远望大果,最初独名“资粮”;加行、万行加功,故初亦名“加行”。 问:加功而行万行,初位亦得此名;四善亦望大果,资粮亦通此四? 答:初位发心最猛,四善不名“资粮”;万行加力方16行,初位亦名“加行”。 问:初位心猛,独名资粮;四善近见,独名加行? 答:以近见道名“加行”,初位不得此名。加功万行方行,初位亦名加行故。于五道中17,四善独名加行者,近见道义故,彼初位不得此名;加功而行,初位亦名加行;此不齐解。若齐解者,此四善根——果之资粮,亦名“资粮”。而彼《论》18文依多住外门19行福智行,约最初说。 若尔,见道等亦应名资粮,果之资粮故! 从增得名,但名“见道”,不可名“资粮”。故知从增得名,既名加行,不可名资粮,义准成故。前解20为胜。 二、释位名讫。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二释位总名讫。 【论文】 九·八二 暖等四法,依四寻思、四如实智初、后位立。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三出位所修法。于中分二:一、总出初后二位修法,二、别明初后及离合观。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第三、位所修法。 初二位、寻思观,后二位、实智观。此文总也。 此“寻思”、“如实智”体性者,《对法》第十一说推求名21等者,推求22是观察23义,即唯是慧。 无性云:推求行见,方便因相,说名寻思;了知假有实无,所得决定智方便果相,名如实智24;即唯加行智为体。 此约推求行增出体。若并相应增者,五根、五力为体。及俱有者,五蕴为性,定俱有戒,为色蕴故。 七十三云:四寻思者,五事中,如理作意,相应分别,总摄四种,则唯有漏;四如实智,一切皆是正智所摄,即唯无漏。七十二说:五事中,相通有漏、无漏25。二唯有漏。二唯无漏——真如,是真26智所缘,名无漏,非漏尽相义27;正智漏尽,对治义故,名无漏28。 《摄论》第六云:由四寻思,如实智于似文、义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识性29。 彼卷又云:四30寻思在暖、顶。如31实智在忍、第一法中32。此论亦同,即如实智亦有漏摄。 四十八卷“第十住”中说:住此住33中,得无生法忍极清净34。此复云何?谓诸菩萨由四寻思于一切法正寻思已,若时获得四如实智,如实了知一切诸法,尔时一切邪分别执皆悉远离35;于现法中,随顺一切杂染无生观36等,乃至广说37。 此如实智始从胜解行住,乃至有加行有功用住未极清净。今此住中,已极清净,是故说言无生法忍。即如实智,名无生忍体。 然今实义:寻思唯有漏,唯加行心推求,非根本后得智故。如实智通有漏、无漏,通加行、根本、后得智故38。此唯忍可,是果;彼唯加行,是因。 七十三中唯依无漏说为无生忍体39,不言通有漏。余处据实,通有无漏40。未印可位,名为寻思;起忍印时,名如实智。中忍虽亦观无能取,犹未印可。而前有印,亦名实智,非是“寻思”、与寻相应。不尔,上地应无暖、顶41! 三十六说:愚夫于此四如实智,加行缺故,不现前故,便有八种邪分别,能生三事,能起有情及器世间42。 若了知时,便除八分别等43。 此等义门,如《显扬论》第六卷44说。 【论文】 九·八三 四寻思者,寻思名、义、自性、差别,假有实无。 【疏翼】 第三出位所修法中,第二别明初后及离合观。于中分三:一、离相观中初位,二、离相观中后位,三、合相观。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谓一切法“名”,之与“义”。既前位45“缘法义境”,其中似文、“文名”之义,“唯是意言”,“依此文名之义,亦唯意言”。 无性释云:此中“名”者,谓色、受等,亦摄名因、名果、句46等寻思47。“名因”者,谓字、字身、多字身,及声等;“名果”者,谓48句,及名身、多名身,句身、多句身等,皆名之果。 《对法》第十一云:谓推求诸法名身、句身、文身自相,皆不成实49。名,召法胜,但说寻名50。 义51者,如名身等所诠表得蕴、界、处等52,若体、若义,总名为义,以义宽故,不说自体。推求能诠、所诠,定不相应53。 此中唯观妄情所执能诠、所诠,唯意言性。意言之中,依他文、义,不说无故。即依所取能诠、所诠,今观唯是意言性也54。 《对法》等55说此在暖、顶位56。此位唯观所取无故,观计所执无,非依他也。不尔,即成颠倒心故——依他是有,观为无故。 无性云:寻思依名所表外事,唯意言性,思惟此义,似外相转,实唯在内57,故不无依他内文义也58。此二唯有内法,假名有文义外法,故说“唯假”。此即观一切有为、无为,皆“义”中摄59,此遍一切诸有法也。 依此二法,观其自性,心外亦无,唯是假立,如我、法等体60。差别亦尔,如无常等义61。 无性云:证知四种虚妄显现,依他起摄,了达四种遍计所执皆不可得62。 三十六〈真实义品〉63云:此诸菩萨于彼名、事,或离相观,或合相观。依合相64观故,通达二种:自性、差别二种65假立。依离相观,别观二种之自性故。 【论文】 九·八四 如实遍知此四离识及识非有,名如实智。 【疏翼】 第二别明初后及离合观中,第二离相观中后位。 【述记·卷五十四】 既66先加行起四寻思,四寻思已,必有智果,故次辨智果。 前四寻思观计所执四境,“离识非有”,唯观所取无,未观能取。此如实智忍可前境“离识非有”,所取空已,复能遍知能取彼识,离识内境,决定非有,能取亦空。了知内识及所变相67,互不相离,如幻事等。唯识之相,知如幻已,此依他上无计所执,便谓二空。依此为门,观彼空理入圆成实。此在四善根,唯似三性观,未证真故。 前四寻思无所取时,暖是下位伏除,顶是上位伏除;以初伏除所取难故,分上下位。至如实智位——下忍印无所取68;中忍顺无能取观,伏除能取;上忍起位,印无能取;俱是如实智观下品。以久修习,伏能取时,俱是中忍,上品便印能取无69。世第一法双印前二空,名如实智观上品。 此于地前位辨上、中、下。若入地已,各有下上。准四十八“第八地”中说70。即入地以去不作寻思观,唯作如实智观。已除二取,不须唯观所取假有,二取无故,但作如实观。七地以前,犹未清净。此体即是无生法忍,初地已得,故不须作四寻思观。 【论文】 九·八五 名、义相异,故别寻求,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疏翼】 第二别明初后及离合观中,第三合相观。 【述记·卷五十四】 问:何故诸法名、义各别寻求,名义自性及差别,即合相观也? 谓名、义二种,一自性同,二差别同,故合名、义二种自性及二差别,为合观也。前二是名、义;后二是自性、差别。 名、义,举“寻求71”显。“寻”者,“求”也,影有思察72。自性、差别,举“思察”显。“思”者,“察”也,推也,观也。此二影有寻求。故诸论言寻求名义73、观察名义74等是也。 前引《瑜伽》75离合相观——离观是名、义;观合相是自性、差别。 此即第三、出所修法。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三出位所修法讫。 【论文】 九·八六 依明得定,发下寻思,观无所取,立为暖位。谓此位中,创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初获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获道火前相,故亦名暖。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四释四法位名。依次分四:一、释暖法位,二、释顶法位,三、释忍法位,四、释世第一法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第四、释四地名。 “明得”,是定;“寻思”,是慧;故名为“发”。此俱时发,如世第一法名无间定等。“明”者,无漏慧,初得无漏之明相,故名“明得”;明得之定,名“明得定”。 此中创观四法依他皆自心变,此乃假施设有名、义、自性、差别,实名、义等性都不可得。然依他中名等,名“假”者,法无名、名无义76,无实自性、差别义故,今名名、义,乃至差别,岂非假也?如《摄论》等77说“明得”及“暖”,准此中释78。 “行”之言起,从喻为名。如日初出,有前起相,谓明相等,若言慧前79起之行相,亦得。今依前解。 【论文】 九·八七 依明增定,发上寻思,观无所取,立为顶位。谓此位中,重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明相转盛,故名“明增”;寻思位极,故复名顶。 【疏翼】 第四释四法位名中,第二释顶法位。 【述记·卷五十四】 “顶”者,极义,文易可知。 明相转增,故名“明增”。以上名,诸论皆同。 【论文】 九·八八 依印顺定,发下如实智,于无所取,决定印持;无能取中,亦顺乐忍。 【疏翼】 第四释四法位名中,第三释忍法位。于中分三:一、释“印顺”名,二、释印顺总立“忍”名,三、释上品忍别名为“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印”前所取无,“顺”后能取无,名“印顺定”。 “顺”通二种:一名乐顺,二名印顺。若此三品皆名为忍,下、上80位中皆印忍故,立“印顺”名。一“印顺”名,通初及后,“乐顺”之言,唯在中忍,故合但言“印顺定”也。 又差别者,下品忍,名“印忍”——印所取无故;中品忍,名“乐顺”——“乐”无能取,“顺”修彼故;上忍起时,但名“印顺”——“印”能取无,“顺”观彼故;故合三忍名“印顺定”。 “忍”者,智也;“印”、“顺”,俱定,名“印顺定”。初、后准此解:于无所取决定印持者,是下忍位;无能取中亦顺乐忍者,是中、上忍位;“顺”通中、上,“乐”唯在中。 【论文】 九·八九 既无实境,离能取识,宁有实识?离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顺忍时,总立为忍。 【疏翼】 第三释忍法位中,第二释印顺总立“忍”名。 【述记·卷五十四】 遍计所执所取既无,彼计所执能取宁有? 《摄论》云:入真义一分三摩地81。即印所取,无名“一分”。 《对法》第八云:一分已入,随顺三摩地。 彼论解云“一分已入”者,于无所取,一向忍解故;今者即下忍位。“一分随顺”者,于无能取,随顺通达所依处故82;今者即后忍位。故彼83文胜。 《摄论》等名,然不如此中。彼不别分中、上忍二位故。谓中84忍但乐顺修无能取,未印无故;上忍印无能取,故与中别。彼《论》85虽有“一分顺”言,不别分乐顺、印顺故86。 下、中、上品乐忍87、印忍、顺忍之时,合此三位,四善根中,“总立为忍”。故论言“印顺忍时,总立为忍”。 忍通二处:谓印忍、顺忍,故合为论,言“印顺忍时”。此三位,总名善根中忍88。若取境名“取”,即通三性。能引相分为取者,即通三性,故无有失。 【论文】 九·九○ 印前顺后,立“印顺”名;忍境识空,故亦名忍。 【疏翼】 第三释忍法位中,第三释上品忍别名为忍。 【述记·卷五十四】 名“印顺”者,印前所取无,顺后能取无,故立“印顺”名。 此释三位89别名。 合90此三位,忍境空91、识空,故亦名“忍”。然中忍虽不印可,顺乐忍可,故亦名“忍”。此中正忍、顺忍,皆名忍故。 不可难言顶等位中亦顺下忍,彼应名忍92。初未有忍故;中忍初、后皆有忍故,故立忍名。是彼忍类,故亦名忍,不同暖等。 【疏翼】 以上第四释四法位名中,第三释忍法位讫。 【论文】 九·九一 依无间定,发上如实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谓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双印。从此无间,必入见道,故立“无间”名。异生法中,此最胜故,名世第一法。 【疏翼】 第四释四法位名中,第四释世第一法位。 【述记·卷五十四】 与见相邻,双印二空,其文可解。 无间即定,无间之定,二释皆得。 此即别解善根体讫93。 此上,第四释四位名。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四释四法位名讫。 【论文】 九·九二 如是暖、顶,依能取识,观所取空;下忍起时,印境空相;中忍转位,于能取识,如境是空,顺乐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双印空相。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于中有三:一、总牒前义,二、带相观心非实安住,三、引“教授二颂”为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第五、总摄上义释本颂文。总牒前义,其文易解。 “中忍”之中,“顺乐忍可”者,顺乐后位上品之忍,修无能取。 【论文】 九·九三 皆带相故,未能证实,故说菩萨此四位中,犹于“现前”安“立少物”,谓是唯识真胜义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带相观心,有所得故,非实安住真唯识理。彼相灭已,方实安住。 【疏翼】 第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中,第二带相观心非实安住。 【述记·卷五十四】 心上变如,名为“少物”。此非无相,故名带相。“相”,谓相状;若证真时,此相便灭。“相”者,即空所执相,有依他相,名“空有”相;谓有空相,是彼唯识真胜义性。“真”者,胜义之异名;第四胜义,简前三故。由有此相,未证真理,灭空、有相,即能入真94。 【论文】 九·九四 依如是义,故有颂言: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义想既灭除,审观唯自想。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无,后触无所得。 【疏翼】 第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中,第三引“教授二颂”为证。 【述记·卷五十四】 此中“颂”者,《摄大乘》95说“教授二颂”96,教授菩萨故97。此《分别瑜伽论》颂,弥勒所作,无著故引98。古99云《分别观论》100。 “菩萨于定位”者,显非散位101。资粮位中多住外门,此多在定,内门修行102。 “观影唯是心”者,观内心境影离心非有,唯是内心。此初位观,即在暖位。遍计所执心外之境“义想103既灭除,审观唯自想”——唯有内心也——即在顶位。 以上总是暖、顶二位。 “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此二句下忍位104。 “次能取亦无”:中、上忍位105。 合此俱印二空,即世第一法。以时少故,从忍位说。 “后触无所得”:入真见道106。 此上第五、释本颂,明此位中犹有所得。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广释答中,第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讫。 【论文】 九·九五 此加行位,未遣相缚,于粗重缚,亦未能断。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缚分别俱生伏断解释。于中分二:一、二缚未遣,二、依分别俱生简别二取伏断。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以下第六、断二缚位。 “相缚”者,谓相分缚见分等也,如前第五卷证第七识有中说107。谓一切有漏善、无记、不善等心,皆有分别相分。此相能缚于心,非谓相缚即是执也。 有义:八识皆有执故,相缚于见,通于八识。 有义:不然。有漏八识有分别故,分别之相缚于见分,名为相缚,非要有执。 问:若不执之相,亦名能缚者,后得智品相分,应亦能缚! 答曰:不然。彼后得智,断漏方得,体非硬涩,非漏所增;相分非分别境,后得见分缘一切相,皆为证解。有漏不然,有分则故,漏相俱故,漏所增故,非断漏证故。缘一切境非皆证解,或比量故。若善108、无覆无记心中,唯现、比量,其染污心亦通非量109,所以相缚能拘碍见,不令明净,不令证知,故有别也。一切有漏法能缚见分者,皆名相缚110。 若尔,自证缘见、缚自证耶111? 有义:亦缚。有漏亦缚,有漏类故。有义:彼非。不同见分缘于相故,彼外取故,通诸量故。此自证分缘见分时,非外取故,唯是现量作证相故。 若尔,第八识等现量心相分,应非相缚体!由此见分亦缚自证。 分别类故,不明净故,见分漏心,增自证故。有漏相貌缚能观心,名为相缚,非谓相者是相分也112。 经113说“所取、能取缠”者,即是四分互相缚义。 不尔!见分便非相缚!自证缘时,不名相分故114。 “粗重缚”者,即一切有漏法。《大论》五十八115说:粗重有二种:一、漏,二、有漏。 漏者,阿罗汉修道烦恼断时,皆悉远离。此谓有随眠者,有识身中不安隐性、无堪能性。有漏粗重者,随眠断时——从漏所生、漏所熏发、,本所得性、不安隐性、苦依附性、与彼相似——无堪能性,皆得微薄116。 《文殊问经》上卷有余117气品二十四种118。彼经颂云:阿罗汉有119气,以有过患故;唯佛独能度,为众生归依。 五十八120又云:此有漏粗重名烦恼习121,二乘122所未能断,唯有如来能究竟断,是故说彼名永断习气,是不共佛法。 《大论》第二说:自识中所有有漏种子,若烦恼品所摄,名为粗重,亦名随眠。若异熟品,及余无记品所摄,唯名粗重,不名随眠。若信等善法所摄种子,不名粗重,亦非随眠。由此法生时,所依自体唯有堪能,非不堪能。粗重所随、所生自性故,佛说为行苦123。 《对法》第十说二十四粗重124:所知障粗重,异熟品摄。“异熟粗重”,亦异熟品摄。“领受粗重”,摄一切有漏受,即善受亦在中。“劳倦粗重”,即威仪无记,余无记亦摄。如此等文,相违非一。然会此者,如别抄说125。准五十八文,粗重缚即一切有漏法。漏与有漏皆粗重故,由相缚未断,有分别相故,其无堪任,粗重缚亦未能断。 《显扬》十六说:由相粗重126二缚执二自性:谓执依他及计所执。若127解二缚,于二自性正无所得及无所见128。彼论唯约执心解缚129。其非执心,彼即不说,据增者故。彼卷又云:此依他起性以相及粗重缚130为体。 云何说为依他? 由此二种更互为缘而得生故。谓相为缘,起粗重;粗重为缘,生相缚131;相缚即约现行相,粗重约种子语。论实132,彼体虽复皆同,“为缘”互得。然今彼133文以相为现行,粗重为种。有漏相未遣,二障种不除。不尔,如何此中言相未灭,粗重不断134?前说相缚135是执二性,应细勘彼诸文相违。 此中言“相缚”者,一切有漏相。“粗重缚”者,一切有漏不安隐性,与《瑜伽》第五十八136有漏粗重同。初地,分得。第八地中,第六识全得一向不起;第七,分无;五、八,全有。粗重随应。佛地全无。 《显扬》十九137说:相缚缚众生,亦由粗重缚。善双修止观,方乃俱解脱138。此当彼解139。 【论文】 九·九六 唯能伏除分别二取,违见道故。于俱生者,及二随眠,有漏观心,有所得故,有分别故,未能伏除,全未能灭。 【疏翼】 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缚分别俱生伏断解释中,第二依分别俱生简别二取伏断。 【述记·卷五十四】 其此位中,分别二取全能伏灭,乃至细者自分别起,亦不现行。 俱生二取,未全伏灭,如前所说140。许少伏灭,即是现行分别全伏,俱生少伏;若俱生、分别二种种子,全未能灭断141。未得无漏,“有所得故,有分别故”。 此上相及粗,分别、俱生二取伏断分别。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缚分别俱生伏断解释讫。 【论文】 九·九七 此位菩萨,于安立谛、非安立谛,俱学观察,为引当来二种见故,及伏分别二种障故。非安立谛,是正所观,非如二乘,唯观安立。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七明此位所观之境。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第七、明所观境。 “此位菩萨于安立谛、非安立谛”,皆亦学缘。或总作一实真如,或别作二空、别总三心非安立,不唯作四谛差别观。 《胜鬘经》说有作、无作四谛142。 “无作四谛”,即“非安立”。有差别名言者,名“安立”;无差别,离名言者143,“非安立”也。 “安立”者,施设义。此位菩萨若加行不作二种观者,不能引真、相见二种生故144,亦不能伏二乘者故。为入二空观真如理,正观“非安立”。为起游观、起胜进道、成熟佛法、降伏二乘,亦观“安立”。然二乘者自宗唯说作四谛安立观,菩萨不尔。今说于彼亦作人空非安立观,然不同菩萨。菩萨二空俱作,为显彼劣,故不说之。 又二乘者亦唯作安立,不同菩萨。菩萨行智深广,彼不尔故。 【论文】 九·九八 菩萨起此暖等善根,虽方便时,通诸静虑;而依第四,方得成满——托最胜依,入见道故。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八所依何处。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第八、辨所依处。 六十九中通三乘说:唯依诸静虑及初近分未至,能入圣谛现观145,非无色定。无色定中,奢摩他胜,毗钵舍那劣。毗钵舍那道劣,能入现观146?故《显扬》十六147说:现观148何所依?答:唯依静虑,不依无色149。 若有于此执中间等六地皆能入现观,何处有文中间能入?若六地中能入现观,六十九中何故但言四150静虑及初未至?又如何七十一“六现观”中云:此六151几依未至依?乃至无所有处依可得? 答:一152依非依可得153;余,依一切依可得。又三154依五依生,一种一分155。若中间禅有依入现观,应言三依六依生!以初生时智,谛及边、戒三唯依五依生故,不说六地,明中间禅无入现观者。 问:何故不依中间入? 答:彼无明利无漏故,有明利无漏者,能入故。又彼梵王居多散乱故,非纯净地故。《瑜伽》156文157言:依诸静虑及初未至,不言中间入见谛故。此中复言:前158方便时,通诸静虑,而依第四方得成满。即最后入时,唯依第四。第四禅望余禅最胜。要托最胜依入见道故,不依下地入。又159菩萨功德,六十九说虽诸静虑皆能引发,多依第四静虑,不同二乘160。其欲界无修慧,无四善根,无161无漏故,不说依入。前162说二十二根中,未知当知根通三163无色164,有胜见道傍修得故。 若彼无见道及四善根,何故说修彼? 六十九说:入165见道时,如166先所修诸167世俗智种子,由彼熏修皆得清净,亦名为修。此名谛现观边诸世俗智,出见道已,生起此智168。即发心以去,皆名未知当知根,见道傍修先世俗智,故名此根,意显先曾起时亦名此根。即世俗智有先时已名此根,入见道已,傍修之时,故名此根。非谓无色有见道及四善根也,四善根唯色界系故。 此依一义169。 若尔,修道位应起未知当知根? 种子不殊,约位行相,二皆有别。今至修皆遍缘,但已知收。 又六十九云:见道初智生时,诸余智因由能生缘所摄受故,皆说名转170。此时皆不别得,故无色界无漏种子,此见道时名修,是此根摄。 《对法》第十云:不修上者,依二乘不自在说171。若自在先得,修亦通无色。如类智缘,如六十九说172。此即第八所依之地。 二乘依五地,菩萨唯依第四。诸论通方便为论,言菩萨亦依五地。此中料简世第一法,及增上忍,唯第四定,余通余地。 【论文】 九·九九 唯依欲界善趣身起,余慧、厌心,非殊胜故。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九界趣身分别。 【述记·卷五十四】 六十九说:非生上地,或色界,或无色界,能入圣谛现观,彼处极173难生厌故。若厌少者,尚不能入现观,况彼一切厌心少分亦无174!即无少厌心、色、无色界,不入现观。 问:若尔175,如何彼地圣者亦离欲? 答:无厌见道三界分别惑及恶趣等厌心,名无;非无有漏欣上厌下,及厌自地欣生上心。入见道时,必总厌三界一切法,总缘谛,方入故。此一向据入现观为论,非修道及异生为论176。此论中释余界厌心劣,非殊胜故;余趣慧心,非殊胜故,不入见道。 《显扬》十六177颂云:极戚,非恶趣,极欣,非上二;处178欲界人、天,佛出世现观。彼说:恶趣不入179现观。苦受恒随,极忧戚故,不能证得三摩地故180,即三恶趣不入也。 色、无色界,亦无现观。欣掉重故,厌羸劣故,是故二界、三趣不起现观。唯一欲界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现观181。末法亦得,有佛出世摄故。无佛世不得,无说法者令生厌故182。 若尔,有佛法世发心,法灭后方成熟;久已修讫,得入现观不? 准此文,不得,无此类者故。又解,亦得183。 此中一向作论,即三论不同,合有多解,准理184可知。此即第九、界趣身分别185。 【论文】 九·一○○ 此位亦是解行地摄,未证唯识真胜义故。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十七地分别。 【述记·卷五十四】 此“亦”以前资粮位也。 此即第十、七地分别。 在何劫摄,如前186已说。 《对法》第十三等并有此文187。《摄论》188亦言解行地也189。 此中复修持、任、镜、明、依五地,如前190引191《对法》第十192一说。 其余义门,如下当说。 【疏翼】 以上第二举颂文正释五位即别举五颂别解五位中,第二段别举﹝第二十七﹞颂别解第二加行位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