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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琦:佛教的法器 第二章 庄严道场的佛具 幡 |
 
李树琦:佛教的法器 第二章 庄严道场的佛具 幡 幡(梵pataka,pataka、dhvaja、ketu),幡为旌旗的总称,又作旛。音译波哆迦、驮缚若、计都。与“幢”同为供养佛菩萨的庄严具,用以象徵佛菩萨之威德。在经典中多用为降魔的象徵,在《观心论灌顶法师疏》中说:“缯幡,即翻法界上迷生动出之解。幡坛不相离,即动出不动出不相离也。” 《华严经》<十回向品>中亦说:“菩萨施上妙幢幡,回向云:‘愿一切众生,常以宝缯,书写正法,护持诸佛菩萨法藏。’”即指书经咒于幢幡上。 经典中亦常谓造立此幡,能得福德,避苦难,往生诸佛净土,又说供养幡可得菩提及其功德,故寺院、道场常加使用,因而成为庄严之法具。在《长阿含》卷四<游行经>中说:“以佛舍利置于床上,使末罗童子举床四角,擎持幡盖,散华烧香,作众伎乐,供养舍利。” 幡之形状,一般是由三角形的幡头、长方形的幡身、置于幡身左右的幡手,及幡身下方的幡足构成,有大有小。通常是以布制成,也有金铜制、杂玉制、纸制等类。其所悬挂之场所,有时是堂内柱上,有时树立在佛堂之前庭,或附著于天盖之四隅。 幡的种类有多种,可依其材质、形状、目的等而分如下: 1、依材质分:有金铜幡、板幡、纸幡、玉幡(以宝玉装饰者)、平幡(平绢所制者)、丝幡(束丝所制者)等名称。 2、依色彩色:有五色幡(青、黄、赤、白、黑之五色幡,即续色幡)、八色幡(用于灌顶道场)、青幡(请雨经法)、黄纸幡(大元帅法)等名称。 在《灌顶经》中卷十一说黄纸幡用于荐亡:“若四辈男女,若命终时,若已命过,于其亡日,造作黄旛,悬著刹上,使获福德,离八难苦,得生十方诸佛净土。旛盖供养,随心所愿,至成菩提。旛随风转,破碎都尽,至成微尘,其福无量。旛一转时,转轮王位,乃至吹尘小王之位,其报无量。” 3、依仪礼分:有命过幡(人死时,为死者积福时而建)、续命(神)幡(为祈廷命而立)、送葬幡、施饿鬼幡。 4、依所挂场所而分:有堂幡、高座幡、天盖幡、庭幡。 5、依幡身所描绘之图会:有种子幡、三昧耶幡、佛像幡、莲华幡。 此外,在我国,另有于幡身施以刺绣者,此称绣幡。亦有造六角或八角之幢形,以兼具幡幢两种功德者,称为幢幡;其木制者,称为木幢幡。 关于造幡的功德,《撰集百缘经》卷七<顶上有宝盖缘>记载,迦毗罗卫国有一个长者之妻子,诞生时空中悬有大幡盖,因此名其为波多迦(即“幡”)。波多迦后出家得阿罗汉果,受世人敬仰。 此外,《药师本愿经》、《十方随愿往生经》及《释门正统》卷四等亦说命终时悬幡可廷寿或招福,此即是“续命神幡”与“命过幡”。《释迦谱》卷五<阿育王造八万四千塔记>中说:“塔成造千二百织成幡及杂华,未得悬幡。王身有疾,伏枕慷慨曰:‘若威灵有感,愿察我至诚,(中略)由是病愈增算十二,故因名为续命幡。’” 《灌顶经》卷十一也说及命过幡之功德:“若人临终之日,当为烧香然灯续明,于塔寺中表刹之上,悬命过幡转读尊经竟三七日。所以然者命终人,在中阴中身如小儿,罪福未定应为修福,愿亡者神使生十方无量刹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亡者世若有罪业应堕八难,幡灯功德必得解脱。” 密教则谓幡具有无量佛德,如行者以顶触幡则来世成道可至佛位,此称灌顶幡。《秘藏记》卷中也说:“世人皆以幡号灌顶,是以幡功德先为轮王,后终成佛以至佛果,名为灌顶。” 绘在幡上之图像,称绘幡,描绘佛、菩萨明王及天部的幡,包括佛像幡、五(七、八)如来幡、菩萨像幡、明王幡、不动幡、天王幡、七大龙神幡等,种类繁多;至于种子幡则是以种子代替图绘的幡;三昧耶形幡又称佛法幡,是描绘佛及菩萨三昧耶形的幡。所谓三昧耶形,即是以形表佛及菩萨为悟道所立的誓愿,如诸佛之印相、观音菩萨的莲花及不动明王的剑等;幢幡是以六角或八角幢型所作的幡,将幢与幡的功德合为一体。木制幢幡,又称为木幢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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