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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十一、第11讲 第六章 经部宗 |
 
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十一、第11讲 第六章 经部宗 前讲的八忍、八智是有部的主张、安立与说法,尔后于大乘宗派将有较详尽的解说;现乍听吃力,难理解,是合理,不需苦恼,慢慢学习,不懂不要所馁、灰心。先略知八忍、八智的生起次第、对治、所断——是为对治三界的分别烦恼障——以及概知定义即可。 正文:( P59+9) 最后生菩萨现证菩提的地方,必定在欲界; 有部主张,最后一生当生成佛的那一世(即当生是修道位),最初现证无上大菩提果之处,是欲界的金刚座,并认许佛身只有法身、化身(无报身)。 因此不承认有「密严色究竟天」0g -mintug –po-bkod -pa ,色界十七天最上层报身佛土之名)和报身之说。 密严色究竟天,指报身净土,是色界,但不属于轮回的色界。根据师长说法,是在色界最高天的色究竟天往上一由旬之处,或称第十八天的报身净土。有部不认许在报身净土成佛的说法。 若依大乘中观宗的观点而言,色界内分四禅。第四禅分为八天,属凡夫天有三,即无云天、福生天、广果天。属圣者处(净居天)有五,即无热天、无烦天、善现天、善见天与色究竟天(轮回地的色界最高处)。报身净土密严色究竟天不属于第四禅八处中的任何一处,是在色界最高天往上一由旬之处,亦即属于八处之外的另一处密严剎土——黄金为地,琉璃为饰,如意宝树等种种清净悦意珍宝严饰,仅佛及圣者菩萨安住(无凡夫及二乘行者)。 最初成佛处,必在此密严色究竟天;最初成佛者,即称为报身佛。世尊于娑婆世界所现的十二法行皆为示现,实际早成佛。 不但如此,甚至也不主张有「一切相智」。 是说,有部甚也不主张有如大乘宗派所认许的佛智。大乘宗主张佛智能同时遍知一切法、一心同时亲证二谛,但有部认为佛智只能遍知一法、若知第二法,则需依次第而知。 三乘罗汉都是有余涅槃,因为无余涅槃之时,心识之流断,犹如灯灭一般。 所谓余,指仍有剩余苦蕴;而且认为,三乘阿罗汉皆是有余涅槃;并没有佛的无住涅槃的观点;又,所谓无余,指已没有剩余苦蕴;有部主张二乘阿罗汉及佛入无余之后,五蕴的续流没断了 、都没了,心识也没了,如此一来,则众生也没了,阿罗汉也没了,故成没有阿罗汉;也因为如此,有部不得不主张,轮回是无始有终,心也是无始有终——对阿罗汉而言,轮回即是无始有终(证果那一世,即不受后有)。这是说,入无余时心也没了,身也没有了(五蕴俱没),等同没有阿罗汉。如是类推,依有部观点,在无余涅槃就成没有阿罗汉了。此外,二乘阿罗汉在有余时,已断尽了染污无知,大乘阿罗汉(佛)则断尽了非染污无知。 所以,此宗主张「究竟三乘」。 主张究竟三乘是什么意思呢? 是众生不含遍悉皆成佛,因种性、信解、修行、证果不同故,如入无余涅槃的二乘阿罗汉,自乘自果圆满,如灯灭一样,一切断灭,无需转入他乘,故称为究竟三乘(大乘宗主张究竟一乘,承许众生皆有佛性)。因无余时心识续流断了,无漏智(心)、色蕴(身)皆转成无,成没有无余阿罗汉(有情)。 这种说法的缺失是什么?是当有所现证的无余涅槃时,成无能现证的阿罗汉(因身心续流已断灭);相反的,当有能现证的阿罗汉时,却无所现证的无余涅槃——亦即成有能证悟的人,没有所证悟的涅槃;有所证悟的涅槃时,没有能证悟的人。定性二乘阿罗汉入无余时转成不存在,这是有部、经部、随教行唯识派的一致主张(究竟三乘);此一主张与《法华经》究竟一乘的观点悉成相违。 问:当阿罗汉得有余涅槃时,心中有否烦恼? 答:没有烦恼,皆已断尽,但仍有旧业的召感果报,未断尽业集谛,故证果时仍会受报。《释量论》说:阿罗汉只断烦恼集,不断业集(集谛并非皆为所断品,如轮回所摄的福业),当入无余涅槃时,身心断灭,则不再感果;入有余涅槃时,有身有业,有业报,但无烦恼。一般凡夫,投生下一世的主要推动者即是烦恼,驱使造业。 问:无余涅槃时,如何断除非染污无知的障碍? 答:以入灭的方式自然断除,因身心已断灭,故彼障碍亦随之而断,并非因修道而断。 有人说:「(释迦牟尼)导师涅槃时,仅仅是在某些所度众生的面前,示现色身的收摄而已;在义理上,并没有涅槃这回事。」这种说法,就像把(白色的)鱼和萝卜混淆了一样(因为二者形、色相似)。 在此,有人说,是指他宗说法(他宗其实是大乘宗派见者):「世尊入涅槃,是世缘已毕,是示现,仅是色身转变,实际上,佛根本无所谓的涅槃,佛永不涅槃。」针对这点,有部则说:不是示现,是具相入灭,若如他宗承许,就像将白色的鱼和颜色、形状如鱼的萝卜混为一谈,徒增混淆,事实并非如此,而是佛一入灭后,即成无佛,没有所谓的示现。 但是,有部的这种说法,引生一问题,即成佛入涅槃时,也断灭了身心续流,不具无漏智(心);换言之,现已无佛(世尊现已不存在),唯将二千五百年前的老比丘当成佛看待,不主张佛有四身果位;果真如此,佛宝的安立就有极大的差别了。但事实上,若就大乘宗派观点而说,则是佛必具四身果位,最初是依报身成佛(在密严色究竟天),殊胜化身是于后示现(在娑婆世界),佛宝观显然极有差异。 圣者佛陀虽然已完全断除苦、五蕴、集(等烦恼),但这和佛陀(无漏五蕴)的相续中仍有苦谛并不相违。因为一个人完全断除了缘苦谛(而生)的烦恼,就可算是断除苦谛了。 所谓断尽苦谛之义,有部说,即是缘着苦谛不起烦恼,此即谓完全无苦谛;但是,佛的色身是色法也是苦谛,所以佛仍有苦谛;也就是说,佛已断苦谛,以佛缘色身不起烦恼故;但佛仍有苦谛,以具佛色身故。 由于主张最初是在欲界的金刚座成佛,是由渡过尼连禅河那位苦行者一夜之间断尽非染污无知,成就佛果,故而黎明时的佛的色身仍是苦谛;佛的色身既是苦谛,即不能称谓佛宝。 若以大乘中观宗的观点,认许不具苦谛者,一般有四: 1.净土众生——如《集论》 曾引佛经说,以净土的关系,投生净上的有情及器世间无苦谛,但未必已断除。 2.小乘无余涅槃阿罗汉。 3.圣者菩萨——以取意识之身的功德力。 4.佛。 由于佛的色身和成佛前的加行位菩萨身,同为一生所摄,因此不能算是「佛宝」,但仍可承认为「佛陀」。 关于有部的佛宝安立,是说佛成佛时与成佛前的加行道位菩萨,为同一相续(在一夜之间历经大乘加行、见、修、无学道),为此,佛的色身不能称为佛宝,可称为佛。此说必非大乘宗派所许,大乘宗派主张佛的利他色身为佛宝。 补充: 必须建立对佛宝及其功德的正确如理的认知,其特别理由有三: 1.能如实生起皈依心,必先认识安立三宝观,否则易成小信、浅信、暂信与迷信,虽生上信、深信、至信与信智合一的正信。 2.对于修习依师之理裨益甚大,因为观师如佛,应先知三宝功德,否则虽生观师如佛之量。 3.为能真实发起为利有情愿成佛的菩提心,若不知佛宝之义,发心成不真切、不深入。 佛宝是指:佛陀无漏五蕴相续中的「尽无生智」 无尽生智,亦称永尽无生智(此不同于无生法忍),此具二种意义,即: 1.已知自身已根断障碍的智慧。 2.已知自心障碍再也不生起的智慧(把握已根断、已不生之义),道位三十七道品即是为证得此智而修。 有部认许,佛宝并非佛的色身,是指佛的功德,皈依佛宝是皈依佛陀的智慧,不是皈依佛陀的色身;如此说来,则成佛像更不可能是佛宝了,只是佛的形像、影像而已。 同样的,诸有学圣者都是有漏的,因此不能算是「僧宝」,但足以为僧。 以大乘宗派说法,僧宝,是指具有三乘随一灭,道二谛的三乘随一有学圣者补特伽罗;但在有部,三乘随一有学圣者因具有苦谛有漏蕴身,不能称为僧宝(是具相苦谛轮回者)。因此,是道者、修道者非僧宝(因有漏),彼是学圣者,亦可称为僧。 僧宝是指:有学圣者(无漏五蕴)相续中的「道谛」。 有部认为僧宝是有学圣者心中的道谛,这点,正与大乘宗派的观点相违;大乘宗派认为,三乘随一有学圣者心中的道谛、灭谛为法宝,不是僧宝,具足法宝的三乘随一有学圣者,则名僧宝。 「法宝」亦然,佛与声闻、独觉两种圣者相续中之「涅槃」有「灭谛」即是法宝。 有部主张,法宝指三乘随一圣者的灭谛(具足灭谛含遍不堕三涂,渐出轮回)。凡夫则不具法宝,只有随顺的法宝,如有皈依心、奉行业果等,由此能令有情临终暂不入三涂。准此可知,必须真实皈依三宝,其主要正皈依处即是法宝,法宝是得救之因、得乐之源,因此更需重视法。 综言之,在有部。依《俱舍论》说法,三宝观是: 佛宝 —— 为佛的永尽不生智。 法宝 —— 为三乘随一圣者的灭谛。 僧宝 —— 为三乘随一有学圣者的道谛。 结赞: 以我研究之金瓶,自婆沙宗香水海,汲得善说甘露筵,听慧学众请宴飨。 作者贡却极美汪波尊者,以自所通达的智慧与理量喻如金瓶,吸取如香水海的有部的教说;也就是,以佛说的有部教义喻如香水海,由智慧力吸取有部香水海的教法,并以此智慧通达的金瓶所盛装的甘露法筵——喻如作者之善说——供养具慧学者,祈请各自宴飨,皆得饱足。 第 六 章经部宗 关于经部宗的宗义,据师长的说法,经部宗的自宗论典,并未大量译成藏文,藏传佛教中,大皆依据《俱舍论本释》 《集论本释》、《七部量论》 、及清辨论师与静命论师师徒著作少分所提而说经部主张。 一、定义 指依宗派的主张、行相安立其体性,即称定义。 主张“自证分与外境二者真实存在”的宣说小乘宗义者,就是经部宗的定义。 真实存在,指实有,但任何经部决不许凡有必为实有,如世俗谛即非实有。主张自证分的有三派:经部、唯识派、瑜伽行自续派。自证分,指证知自心存在的心,能缘自体作用,自心了知自心的存在。执取唐卡的眼识缘外色,为他证分,但眼识的能成立者,即其自证分,与眼识同体。自证分的特色是: 1.凡有心即有自证分,心由自证分成立,境由内识认知,一切众生皆有自证分。 2.为根识与意识明知(蒙受六识或八识)的一分,但非根识与意识本身,是识,是心王,但非八识或六识随一。 3.自证分与等无间缘(生起心的前位,即前位的认识)的差别是,因等无间缘是生起后心的近取因,由此可证明有前生后世;由自证分,则无以证明有前生后世,只能识明心的存在。 又许外境真实存在,指一切物质色法,皆由不可分析的无方分微尘所聚合(此心识无法解析、眼识不见),成粗分外色,如桌子,眼识可见可缘,故为外境有。心法则由无时分剎那心识相续,成粗分心识续流,如整天的快乐的心或痛苦的心;也因此,主张色心二法外境实有。就许外境有而言,虽不限于经部宗,但如应成派,认许一切法皆假立,外境也是名言假立而已。经部则许外境为根识的所缘境,由实有的无方分微尘所累积而成,故自性实有,非假立。 经部宗和比喻师二者是同义词。 即经部宗又名譬喻师,二者同义。 二、派别 经部宗分为二派:随教行经部宗与随理行经部宗。 经部宗分二派,随教行较为钝根,主要依经教安立;随理 行则主要随行正理而安立、抉择,属较利根者。经部宗的阿阁黎,有古玛拉底、希利拉底、尊巴拉底等。 前者如尊奉《阿昆达磨俱舍论》( mNgon -pa mdzod)的经部宗,后者如尊奉《七部量论》(Tshad -ma sde bdun)的经部宗。 前者,指随教行经部宗,尊奉《阿昆达磨俱舍论》为主。后者,指随理行经部宗,尊奉《七部量论》,这是量学论典,亦称三根本、四支分,即:《释量论》、《量决定论》、《正理滴论》、《因滴论》、《观相属论》、《成他相续论》、《辩诤正理论》。《七部量论》中《释量论》(第一品正说经部宗观点,第二品广说四谛安立)尤其重要,是格鲁派修学的五大部论之一。 三、释名——指加以解释经部宗之名,并非定义。 问:为什么称此宗为经部宗或譬喻师呢? 为什么此宗称为经部宗或譬喻师呢? 答:因为此宗不尊奉《大昆婆沙论》,而以佛经为主来宣说宗义,所以称之为经部宗。 经部宗不以有部所尊奉的《大昆婆沙论》为主,乃以佛经或随行于佛语经藏而宣说宗义的部派,凡所主张大皆述说佛经如何教说而证成自宗所许者,并不加以区分佛经的了不了义之说,承许凡是佛说,皆是了义经,因此称为经部宗。 再者,他们以譬喻的方式阐明一切怯,所以又称之为譬喻师。 譬喻师,即善巧于以譬喻方式说法者。一般有安立圆满说法五支分,即: 1 .依经教说法。2 .以正理说法。3 .以譬喻说法。4 .以传记说法。 5 .以经验说法。其中以经教、正理、经验为主。 四、主张——即经部宗对基位、道位、果位的安立。 甲一、根的主张——根是基或境之义,即对所知实况或存在事物的主张。 (一)、境——指心的对境,如说内心外境。 心所明了的事物,就是「境」的定义。 指由能明了、显现的心所了知的对象、对境、亦即由心认知之法。 足以作为心所衡量之对境的,就是「所知」的定义。 由能量心于所量境的认知,彼所认知的所量,即是所知之义。 「境」和「有」、「所知」、「存在的事物」都是同义词。 即境、有、存在的法、所知品以及存在的事物皆同义不同词。 境有下列六种分类的方式: 即于诸法实况(存在之境),或所认识的对象分有六类而说。 (一)二谛之分; 以世俗谛、胜义谛而予区分存在的法。 (二)自相和共相之分; 有作用或能生自果之法为自相;反之,无作用或不能生自果之法为共相。 (三)遮遣和成立之分; 即遮遣法与成立法。 (四)显现和隐晦之分; 显现法,即以现量能直接了知者;隐晦法,即以比量而得了知者。隐晦法又内分有极隐晦法。 (五)三时之分; 指法的三时,即法的未来、现在、过去。 (六)一和异之分。 即由一与多而分,例如有钱,表示必有一块钱或很多钱二者随一,不可能同时二者皆具,反之即是没钱。 上说六种分类,各宗派大皆认许此诸区分,不过,彼此主张仍略有差异性,如自性有无之说;若能再后五位法的有为法、无为法加以分类,则更为明了。 世俗谛和胜义谛 以下为二谛观,无为法为世俗谛,有为法为胜义谛,此为随理行经部宗的观点(随教行经部宗的二谛观与有部同)。 某一法,其存在不必依待言词与概念的施设,而可以经得起理智(直接)从此法自身存在的原理这一个层面去考察的,这种法就是胜义谛的定义。 即某一法的存在不需观待声音名言、与能假立分别心的施设,本自存在;同时,堪能以正理观察或经得起能观察的智力直接观察而成立的法,即是胜义谛的定义。亦即: 1. 某一法不需由声音,分别心假立,本自存在。 2.堪能观察、寻找得到的法,如桌子,乃是由真实的多因多缘所组合,堪能观察寻得的法。此一堪能观察心并非观察究竟胜义的心,而是说,若法唯依声音、分别心安立,必不堪忍名言量心观察与安立。 「有作用的法」、「胜义谛」、「自相」、「非常法」、「有为法」和「真实存在的法」都是同义词。 有作用的法——指有因果作用、胜义谛、自相—指法自有的各别不共特性,如水的湿性与火的热性、非常法—即无常法、有为法和真实存在的法——即胜义有之法,都是同义词(故知有为法即属胜义谛) 唯赖概念施设而得以成立的法,就是世俗谛的定义。 即某一法需唯赖名言与分别心假立,并非本自存在,即为世俗谛的定义,如虚空。 「无作用的法」、 「世俗谛」、 「共相」、 「常法」、 「无为法」、 「虚幻存在的法」都是同义词。 指无作用的法——即无因果作用、世俗谛、共相——即法的总相、常法——即恒常法、无为法——即不刹那变灭、虚幻存在的法——即假有或虚假之法,都是同义词。 在经部,胜义有不等于自相有,以常法是自相有,以凡有必自相有故;但常法非胜义有,以是虚假的世俗谛故。 择要言之,在经部,胜义谛与胜义有二者互含遍,即胜义谛必为胜义有,反之亦然;世俗谛则与唯世俗有或世俗有二者互含遍,即世俗谛必为胜义有,反之亦然;世俗谛则与唯世俗有或世俗有二者互含遍,即世俗谛必为世俗有,反之亦然。 补充: 有部主张,凡存在的法皆有作用,故一切法皆有作用;经部、唯识派、中观宗虽也认许有作用之法,但所谓作用,是指有力产生果之作用,亦称为事物,唯在有为法。 若依经部宗的二谛安立,或许会有一个问题,因为一般大都认为证得世俗谛是证得胜义谛的方便,如龙树菩萨《中论》 说:「不依世俗谛,不证胜义谛;不证胜义谛,即不得涅槃。」也就是,胜义谛证于后,世俗谛证于前;那么,在经部,心中如何现起先证得世俗谛的常法,此是之后证得胜义谛的无常法的方便呢? (二谛之定义,如上已说)下面将解释二谛的名称: 如上已说二谛定义,接着为二谛释名。 无为虚空之所以被称为世俗谛,是因为它在世俗的心态上呈现为真。 无为虚空称为世俗谛,是因其为无作用法,唯以名言、分别心予以名言假立,在能安立的名言心上为真实的存在。 此处所谓的「世俗」就是分别心;因为分别心能障碍我们直接洞见自相,所以称之为「世俗」 一般「世俗」有多义,此所谓世俗是指能假立的执自分别的分别心之义;又,举凡执自分别的分别心必是错乱识,因分别心对所认知的法无直观能力,如隔纱窗看外境一样,唯是依分别而安立,以概念认识境,不能洞见自相真实,称为世俗。 又,以上所说只是名词的解释而已(并非定义);因为凡是在世俗心——分别的心态上呈现为真的,并不全是世俗谛。 即如上说,凡名言、分别心所安立,虽然必是在分别心上现起为真实的,但所现起为真实的法,不含遍为世俗谛。 例如‘瓶子是胜义谛的事例,然而在世俗心——分别的心态上仍然现为真实。 如瓶是有为法,是胜义谛,因瓶不是经由分别心所安立,是因果所生法;即使在能概念施设的分别心上可现瓶为真实,但瓶也不能称为世俗谛。 此外,如「补特伽罗我」和「声常」,在世俗分别的心态上是真,然而,(它们二者)即使在名言中也是不存在的。 又如人我执上有现起真实的人我,执声音恒常的心上有现起真实的声音恒常,此在于能假立的分别心上皆能为真,但此在名言中是不存在的,因人我、声常本即非所知品。 要言之,虽于分别心上认知为真、假立为有,但也未必是世俗谛,如非所知品。 瓶之所以称为胜义谛,是因为它在胜义心态上呈现为真。此处所谓的「胜义心」,就是在显现的境相上不会生出错觉的认知。 即所以称之为胜义谛,是在胜义心上——即在显现的境上不会现起错乱的认知的具义名言量——显现为真实之义。凡一法,本身需依分别心、声音或名言予以安立,本不存在,不堪观察,即为世俗谛,如虚空。又,凡一法,本身不需依分别心,声音或名言予以安立,本自存在,由真实的因缘和合而成,堪能以名言量心观察寻找,并且在认识、安立的心上,能了知其为真实存在,呈现为真实,非错乱认知,即为胜义谛,如桌子。 要之,就经部宗主张,若依量式: 1.共相有法(法),为世俗谛(宗),以在世俗心那一方为谛实故(因)。此一世俗心即是分别心,是能障碍直接见自相真实故,故谓「世俗」。 2.自相有法(法),为胜义谛(宗), 以在胜义心那一方为谛实故(因)。 此一胜义心是指于现境不错乱的心识,而且,于境如所现而有即可,不必证境,如具义名言量,亦即现识(不必是现量),此有四种现识,即根、意、自证、瑜伽现识,皆属胜义心。 问答: 1.有部主张佛最后当生证果于何处?承许佛陀具那二身? 2.色界分那四天?第四禅天分那八处?何者属凡夫处及圣者处? 3.密严色究竟天位于何处? 4.有部为何主张三乘阿罗汉若入无余涅槃,即无众生? 5.当阿罗汉得有余时,心中是否仍有烦恼、是否有业集谛? 6.中观宗主张,佛陀以何身、何处成佛? 7.中观宗认为,何者不具苦谛者? 8.何谓永尽无生智? 9.有部的三宝观为何? 10.何谓自证分?主张自证分有那三派? 11.经部宗分那二派?以何安立? 12.圆满说法需具有那五支分? 13.一般而言,经部宗以上对境的认识方式或分类有那六种? 14.经部宗主张,与胜义谛同义的有那五种同义词? 15.经部宗主张,与世俗谛同义的有那五种同义词? 16.经部宗的二谛定义为何?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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